在沒有談到本文以前,我有兩個聲明:第一:我也是一個已經脫離了複旦的學生。我做這篇東西,絕不參一點主觀見解替複旦無謂吹牛。


    第二:馮珧君的名字雖然遍找同學錄都找不出;然而我決不因為作者沒有署真名,因此輕視了他的言論。


    馮珧君在本刊四卷三十二期,做了一篇《談談複旦大學》的文章。內中他列舉複旦腐敗的事實,總括起來,有:


    (一)學校物質設備的不周到:如住室及閱書室的擁擠,飯館的汙穢,參考圖書的不充足。


    (二)教授的沒有本領:如胖得不好走路的某文學教授,鄉音夾英語,北京話夾上海腔的某教授,上課考試媽媽虎虎的某教授。


    (三)學校對學生的括削:如圖書費的兩重征收,新宿舍的多繳宿費,膳費的必繳銀行,學分補考的包定及格。


    (四)學生的不肯讀書:如上課時每人手小說一本,雜誌一本,小報一張,做成績報告時的請人代替,考試時的要求減少頁數,和作弊偷看書。


    (五)學生的強橫:如對好教授的“十大罪狀”,“誓驅此賊”。


    (六)學生的浪漫:如“左邊先帝爺下南陽”,“右邊妹妹我愛你”,“樓板上跳舞”,“大部人臉上滿塗白玉霜”,“量製服停課三天”之類。


    (七)學生的懦弱:如對小店的索帳,無抵抗如羔羊。


    因為上麵這幾點,所以馮君(?)的結論就說“複旦大學已經一落千丈!”就說“量不到它這樣容易衰老頹敗!”


    我以為馮君所講的有些是事實。但是“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而且在整個中國教育並未上軌道的情形之下,若是我們對這幾十年前有光榮產生的曆史,與現在有法子可以救藥的複旦,全然抹殺它的優良點。僅僅列舉一二事實為圖文筆的生辣可喜,放大起來,以定它全部的罪狀,使得它受一個永遠的猛烈的創傷,間接給萌芽的中國教育之一部以一個致命打擊。我想:這不是馮君的原意。因此,我願意把我所曉得的複旦大學,全憑著客觀的事實來談一談:講到物質設備,複旦因為負債十餘萬,最近幾年學校竭全力在休養生息,償清舊債(現在每年可還三萬),所以完美的設備,實在不能跟隨著學生人數的發達而增加。可是這一點並不是不注意。今年暑假中的加辟閱書室,和添建將近可容二百人的新宿舍,就是事實。我希望今後同學不致於再住在鄉村的小屋裏,終日奔走風雨烈日塵沙中。講到夥食,我一方麵希望學校和學生會能夠盡力整頓校內的廚房,一方麵希望同學不要再在學校能力所不及的校外汙穢飯館裏去吃價錢較昂貴的飯。講到飯桶教授,在幾十個教授當中,有幾個確實是如馮君所講。我因為聽了同學的批評,在去年放假時曾一再要求學校當局徹底破除情麵,一麵驅逐這些無能力或不負責的教授;一麵加聘確有學問的學者。可是學校當局的答複是:教授訂聘都是一年,在任期未終了而多數學生並未有明顯表示時,不能解雇。至於加聘薪水特大的著名學者,則在最近的學校經濟情形之下,實在難於實行。下期新聘的教授怎麽樣我不得知,可是在馮君那篇文章沒有發表之前,馮君所舉的那幾個著名飯桶教授,業已決定辭退,則是事實。


    講到學校的剝削學生,學生在總圖書費之外,因各科另設圖書室,而別征圖書費那是事實。但是我在文科記得隻交圖書費一元。我想犧牲一塊錢能夠看到若幹書,這個犧牲是有價值的。因此,我所注意的,不在圖書費的本身,而在圖書費的處置得當。我去年極力主張同學組織圖書委員會,就是這個意思。(本來學校有一個師生合作的圖書委員會)講到新宿舍宿費的多征三元,據聞是因為設備比其他宿舍特別好,學校想彌補經濟上損失的原故。講到膳費的必繳銀行,這是因為學校與銀行借款時合同上注明“全繳”“透支”的原故,假若在三年內把銀行債款還清,這個不平等條約當然可以取消。講到學分補考的包定及格,則第一,補考並非給教授;第二,補考不一定可以及格,我有一個同學就是重讀的一人;第三,學校每屆假期,平均要開除幾十個成績不好的學生,足以證明學校並非唯利是視。至於同鄉會是自由加入的機關,募捐處則並沒有這個名義。


    講到學生的不肯讀書,上課時每人都看小說或小報,那全不是事實。複旦因交通關係,小報銷買極少,在課堂上則我在複旦時,從沒有看見人挪起過,就是小說雜誌也是極少,血滴子,紅玫瑰的名字,我還沒有聽見過。


    馮君下一個“每人”都看小說雜誌或小報的肯定語,不知何所據而雲然,我要替複旦同學叫屈!講到成績報告請人代做,這是在各校都可能的事,但是我相信肯代做的人很少,因為大家忙於預備自己的考試,專門犧牲自己來做人家的工具,世界上不會有這樣的阿木林。講到考試時要求減少頁數和作弊看書,我想這在那少數的飯桶教授麵前是容易辦到,而在多數的肯負責的教授麵前是絕對不可行,這是我很久觀察的事實,自問沒有多大錯誤(我去年曾建議排定講堂座位,不久或可實行);而且我還有一種觀察:覺得複旦雖濫收了許多非以讀書為目的的公子少爺,然而勤奮讀書的同學,卻一天一天的加多,拿過去一個閱書室盡夠應用,現在七八個閱書室的尚形擁擠,及過去成績超過b者不過數十人,現在成績超過b者竟超過兩百的事實一看,就可以作個證明。


    講到學生的強橫,隨便對教授,發十大罪狀,誓驅此賊,據我的觀察,實得其反。我以為複旦同學隻有在課後對教授作消極的零碎的閑談式的批評,絕沒有把自己的態度積極地具體地有條理地向學校當局表示過。我記得去冬我根據輿論去要求當局撤退那幾個飯桶教授時,因為沒有旁的同學響應我,當局竟懷疑我對他們有私人惡感,結果,對我的話不信任,這裏就足以證明同學負責任的對教授“發十大罪狀,誓驅此賊”,是不會有的事了!


    講到學生的浪漫,那些“先帝爺下南陽”“妹妹我愛你”普遍著全上海的靡靡之音,在每晚七時自修以前的複旦,確是到處可聞的。可是“樓板上跳舞”“大部人臉上滿塗白玉霜”則不是事實。講到假期太多,則我也確實認為春季假期太多。但是馮君所說“量製服停課三天”則不盡然,因為那是在五三後全上海各學校為著遊行演講等事而起的一致行動,而不是複旦單獨為量製服而起的行動。


    講到放假時學生受小店逼迫,懦如羔羊,這件事我也看不過眼。不過我以為如果禁止賒賬,則同學必感不便,如果禁止討賬,則小店又要罵我們強橫,所以確實沒有想到一個好的法子。


    講到複旦為什麽還能存在,馮君以為由於已往出了幾個商人,及做了很多廣告和閃金的年鑒。我想這也不盡然,我也是一個看不慣大馬路商人氣的樣子因而從商科轉到文科的人。但是我又想在今日中國,無論甚麽東西,都是需要人讀的,上海為全國商業中心,商科自然有特殊的發展。但是說複旦之存在全靠幾個商人,那卻不是事實。至於講到廣告和年鑒,據我所知複旦發的廣告並不異於其他各學校,特別有吸引能力;年鑒則已經停辦了兩年,更不足以眩耀人了。我以為複旦的不僅能存在,而且近年學生陡增,有下列幾個原因:(一)它是中國第一個反抗宗教教育的學校,它的產生,富有革命意味,因此,在時代潮流中這一點光榮曆史,受了青年的崇拜。


    (二)它有六科,六科的課程,總計超過了兩百,這樣多的課程,據我所知,在上海沒有人與它一樣。我是從s教會大學轉學複旦的人,我嚐說如果那個人要被動地受極少數課程——如英文,聖經,——的嚴格訓練(intensivereading),則不如到s大學;如果他想要由自由意誌選擇很多種類的東西,作extensivereading〔4〕,那還是來複旦好,我想不甘讀呆板板幾本書,也是學生進複旦的原因。


    (三)它既不如官立學校有政治上的派別,也不如教會學校,有特殊的使命;它又不是那一個私人辦的,有造成學閥之可能。因此學生在複旦,思想言論行動,都有比較的自由。我以為隻要在小學與中學受過嚴格的訓練,大學自由一點,也無妨害,這裏許多同學的心理,恐怕也如此。


    (四)在已往發展的過程中,它不僅出了幾個商人,而且各科都有舉業的同學,在社會上能得相當的信任。(五)在校學生的社會活動力(如參加政治活動的,與專門的運動家,我並不是讚成那種出風頭的特殊階級,但我以為這也是普遍現象,不僅複旦如此)引起社會的注意。


    (六)在過去與現在的複旦,雖然因為沒有政府的津貼,教會的年金,資本家的捐款,感受著嚴重的經濟壓迫,以致進步很慢;但是這種壓迫,一天一天的減輕,隻要大家多努力一點,複旦的發揚光大,就在最近的將來,所以有許多青年仍舊願意進去共同努力。


    以上所講,把馮君對複旦的批評更正了若幹,但是我並不是一個滿意複旦的人,我對整個複旦的批評,是:(一)在精神方麵學校當局對教育沒有甚麽主義,他們的目的隻在傳授學生以書本上的智識,而許多學生進去,也急急於獵取文憑,但是金錢與文憑的交換,實是今日中國整個教育的一個根本問題,而不是複旦的單獨現象,所以我以為要糾正複旦美國化商業化的趨勢,最要緊的還在確立全中國的教育方針。


    (二)在物質方麵,設備太不夠用了。因想要還清債務,不得不多收學生(據我所知,今秋招收學生,比去年嚴格得多了),學生增加,而住室圖書等不能比例地增加,在別校住慣了舒服房子和看慣了充量圖書等的同學,當然極感痛苦。不過在負債過钜,元氣大傷之後,學校隻能一步一步改良而不能突飛猛進,卻也有其苦衷。


    總之,我拿著複旦廿幾年的曆史看一看,我覺得複旦仍舊是在進化,不過這種進化,是比較的緩慢,並未達到它應當進化的地位,假使學校當局與同學肯一心一德的大家負起責任,拚命地努力地幹,我相信複旦的發展一定不止於此。至於馮君說“複旦已經一落千丈”,“量不到它這樣容易衰老頹敗”,我根本就看不出過去甚麽是複旦的黃金時代,甚麽是複旦的青春時期,馮君在複旦的真正曆史外,臆造出一個理想時代,未免有點帶主觀,質之馮君以為何如?


    最後我還是講一句話:複旦仍舊是在曲線般進化的,假若學校當局和同學肯特別負責加倍努力,它的進化,一定不止這樣,望複旦當局和同學們注意。尤其望引用馮君那篇憤慨話,作今後革新的龜鑒,須知這是逆耳的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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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八年九月十日《語絲》周刊第四卷第三十七期。


    〔2〕指馮珧的《談談複旦大學》,載《語絲》第四卷第三十二期(一九二八年八月六日)。馮珧,即徐詩荃,湖南長沙人。當時是複旦大學學生。


    〔3〕指潘楚基,湖南寧鄉人。一九二八年畢業於複旦大學文科,隨即入大學院(當時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改名為大學院)當研究生,住在複旦大學。


    〔4〕extensivereading英語:泛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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