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本校不安之狀,蓋已半載有餘,時有隱顯,以至現在,其間亦未見學校當局有所反省,竭誠處理,使之消弭,迨五月七日校內講演時,學生勸校長楊蔭榆先生退席後,楊先生乃於飯館召集教員若幹燕飲,繼即以評議部〔2〕名義,將學生自治會職員六人(文預科四人理預科一人國文係一人)揭示開除,由是全校然,有堅拒楊先生長校之事變,而楊先生亦遂遍送感言〔3〕,又馳書學生家屬,其文甚繁,第觀其已經公表者,則大概諄諄以品學二字立言,使不諳此事始末者見之,一若此次風潮,為校長整飭風紀之所致,然品性學業,皆有可征,六人學業,俱非不良,至於品性一端,平素尤絕無懲戒記過之跡,以此與開除並論,而又若離若合,殊有混淆黑白之嫌,況六人俱為自治會職員,倘非長才,眾人何由公舉,不滿於校長者倘非公意,則開除之後,全校何至然?所罰果當其罪,則本係之兩主任〔4〕何至事前並不與聞,繼遂相率引退,可知公論尚在人心,曲直早經顯見,偏私謬戾之舉,究非空言曲說所能掩飾也,同人忝為教員,因知大概,義難默爾,敢布區區,惟關心教育者察焉。


    馬裕藻,沈尹默,周樹人,李泰,錢玄同,沈兼士,〔5〕周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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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京報》。許廣平在她所保存的這一宣言的鉛印件旁寫有附注:“魯迅擬稿,針對楊蔭榆的《感言》仗義執言,並邀請馬裕藻先生轉請其他先生連名的宣言。”


    〔2〕評議部即評議會。根據《國立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組織大綱》,學校的領導機構為評議會,由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及公選出的十名教授共同組成。


    〔3〕指楊蔭榆的《對於暴烈學生之感言》,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日《晨報》以《“教育之前途棘矣!”楊蔭榆之宣言》為題,曾予刊載。


    〔4〕指女師大國文係主任馬裕藻和代主任黎錦熙。〔5〕馬裕藻(1878—1945)浙江鄞縣人,當時是北京大學國文係教授兼北京女子師範大學講師和國文係主任。沈尹默(1883—1971),浙江吳興人,當時是北京大學國文係教授兼女師大國文係講師。李泰,河北陽原人,當時是北京大學教授兼女師大史地係主任。沈兼士(1887—1945),沈尹默之弟,當時是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主任兼女師大國文係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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