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有天然立場的職業,這個職業本身就是要站在當事人這邊,維護他們的利益,甚至有的國家存在“律師豁免權”。這個職業本身就是與公訴機關存在對抗性的,為的就是製約。
任何不存在對抗和平衡的架構,最終都會□□。
不給所謂“人渣”打官司?
好,有個道德敗壞的人,死了鄰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認是他殺的,檢察院訴他謀殺。所有律師都不為他辯護,怎麽辦?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難和誤解,這時候律師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願意“寧殺錯一千,不放過一個”,還是“寧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
有關於甄複國和曾念平,一切都隻是推測。
證據在哪裏?
知不知道為什麽不管哪國法學界都有一條“疑罪從無”?
昨天我本來寫了五千字,後麵有一段是程白跟邊斜聊為什麽自己要接這兩個案子,還要正常打。但寫完刪了。程白不是這種會跟別人解釋太多的人,行內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無所謂。她也不標榜自己是正義。因為一切與法律有關的職業都隻是達成正義的工具。
作為她當事人的律師,她隻負責為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負責裁判;
公檢法負責將有罪的人送進監獄。
律師不是法官。
沒有律師,公檢法一手遮天。
沒有公檢法,律師胡作非為。
道理類似於三權分立。
遇到問題,勞煩往深了想一點。
我重新寫這段作者有話說,是因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見別人誤解她,而且還是這種什麽都不知道的荒謬誤解。
在這個領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師給壞人辯護,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師都不給“壞人”辯護。
今天沒有關鍵證據,我判一個人殺人;
明天我就能因為你看了鄰居一眼把你抓起來關進監獄。
第66章 真心話(重寫)
幼稚。
這是程白心裏冒出來的第一個想法。
平時所裏也有年輕人在活動的時候玩這種遊戲, “真心話”和“大冒險”兩種懲罰,時刻充滿著一種曖昧。人們將平時不敢問的問題,平時不敢做的事情, 都隱藏在遊戲的玩笑下,用遊戲的懲罰作為強製的借口。
本質上,真心話等同於大冒險。
邊斜提出這個遊戲的目的再簡單不過。
她笑:“你是認真的嗎?”
邊斜攤手:“我難道像是在開玩笑?”
兩人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線裏碰撞在一起, 邊斜的瞳孔認真而平靜, 程白的眼眸裏則流露出幾分研究和興味。
不可否認,用遊戲作為開始, 能化解尷尬。
程白最終還是同意了。
他們請服務生去拿一副撲克。
在等待的過程中, 兩個人輕而易舉地確立了最簡單明了的遊戲規則。
一副撲克54張。
小醜最大, 2最小。
每人每次抽取1張牌, 牌麵大的人獲得提問的資格, 向輸家提出一個問題, 輸家必須認真、準確地回答, 且喝下1杯酒。
不存在大冒險。
如果實在不願意回答, 可以自罰3杯酒。
牌麵一樣分不出勝負時,兩人幹杯。
邊斜算了算, 因為遊戲非常簡單, 分出勝負的規則也非常有效率,再加上人少, 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進行很多輪,輸的人可能會喝很多。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問了程白。
“程律酒量怎麽樣?”
程白露出一個很微妙的神情來:“還沒喝醉過, 但你好像對自己的獲勝很有信心。”
邊斜一下咳嗽起來,連忙否認:“沒有沒有,就是問一下,有個心理準備。咳,畢竟我酒量怎麽樣,程律應該是很清楚的。”
程白笑笑沒說話了。
去吧台拿撲克的服務生似乎不是很順利,遲遲沒有返回。
邊斜於是問起白天的事情來。
他微微蹙了眉:“我白天給程律發的那些消息,程律有看嗎?”
當然看見了。
隻不過那時候程白正在和英國方麵就和解金額和具體的和解事項進行談判,並沒有進行回複。
聽見邊斜問,她點了點頭。
邊斜頓時很不理解:“你看見了為什麽不回?”
程白向後輕輕靠在座椅上,神情裏掛著幾分旁人不能理解的輕鬆:“沒有必要。”
沒有必要?
怎麽會沒有必要呢?
他前傾著身體,伸出一根手指來,似乎想要借這樣的動作理清一點思緒,同時回想著自己在發現“豫園半口金”這一點時所生出的懷疑。
“程律難道覺得甄複國沒有問題嗎?”
他怕程白沒看過《無字疑書》,不了解這當中的聯係,於是細致地解釋了起來,也順道把自己的邏輯給理了一遍。
“還記得剛見麵的時候,他怎麽形容自己嗎?
“《盜墓筆記》和《鬼吹燈》裏的大金牙。那是幹什麽的?倒賣文物,攢局盜墓,一個混跡在古玩文物市場上的大忽悠,大騙子。
“尤其是是《無字疑書》裏的半口金。
“這個角色早年盜墓倒賣文物,造假技術一流,多年混跡這一行的經驗積累,讓他擁有超乎尋常的直覺和眼力,能夠鑒別古董文玩的真假,堪稱是‘火眼金睛’。
“不覺得這些都能跟甄複國對上一點嗎?
“而且他之前送了我一本書,程律應該記得吧?就是我寫的那本《無字疑書》,但這本書是盜版,程律你也知道。
“可直到今天我才發現——
“這本盜版假簽名書來自網上一家二手書店,店家的昵稱就叫‘豫園半口金’!”
這一點,邊斜在先前發給她的消息裏已經提到過了,程白並不陌生,甚至也不感覺驚訝。
好像任何事情都無法讓她產生波動。
她嘴角浸著幾分溫和的笑意,注視著他:“所以?”
這種注視的目光,忽然就讓邊斜感覺出了一種隱約的熟悉。
在哪裏見過呢?
腦海中的閃念,也許短如一刹,也許長得像是一個靜默的世紀。
他終於想起來了。
——在去年聖誕節前夕,一家十分普通的、充滿了煙火氣的粥鋪裏,還是一樁案件結束後,還是他和程白兩個人,還是類似的、有爭議的討論。
那時,程白就用這樣的目光注視著他。
平和而冷靜。
這是一種他不特別能理解,但偏偏又讓他著迷的眼神,以至於他在這樣的目光中回視著她,連一旁服務生過來放下他們需要的那副撲克牌他都沒有注意到。
是程白伸手接過,道了聲謝。
邊斜望著她,像是望著一團不可解的謎,不知覺間放慢了自己的語速:“甄複國的那間古玩店就開在豫園,我們還一同去過;同時這個人對我們自稱是‘半口金’;他還恰好送了我一本我自己的盜版簽名書。一點可能是巧合,同時三點出現在這一個疑點重重的人身上,實在無法不讓人懷疑。程律你順利達成和解的關鍵在於‘不知情’,也就是甄複國在拍賣的前後並不知道這尊雕塑裏藏有價值上億的畫作。可他真的不知情嗎?”
程白沒有接話,靜靜地聽著。
無疑,邊斜是一位極其優秀的作家。
作家和律師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職業。
但這兩種職業有一種必然地共性,那就是對於細節的觀察力和聯想力。
不同的是——
作家的思維天馬行空,能用零星的碎片構築出完整的故事;而律師的思維縱然馳騁,也戴著理性所賦予的枷鎖和鐐銬,就算曾經構想出什麽,也會出於法律的基本原則,將其摧毀。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邊斜的想法更接近非法律從業者,也就是普通人。
“第一,甄複國是個奸詐狡猾的商人,拍賣場上固然存在激情競拍,但已經習慣了利益計算的他,對此又沒有特殊的愛好,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高價拍下這尊雕塑嗎?
“第二,極端的多重巧合下,有理由懷疑這個人比表麵上更複雜,可能是個造假大師,也可能是某個大盜集團的一員;
“換了是個普通人,可能真的算‘撿漏’。
“但換了他……”
無論如何,他也無法在這諸多蛛絲馬跡的包圍下說服自己,去相信甄複國是一個完全無辜的人。
程白已經拆了那副撲克。
邊斜依舊好奇她的想法:“你不這樣認為嗎?”
“我怎樣認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如何認為。”她修長纖細的手指將那一副撲克從紙盒裏取出來,又翻出其中一張沒用的廣告紙卡扔在一旁,“我說過,我不關心真相。”
這話她的確是說過的。
任何不存在對抗和平衡的架構,最終都會□□。
不給所謂“人渣”打官司?
好,有個道德敗壞的人,死了鄰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認是他殺的,檢察院訴他謀殺。所有律師都不為他辯護,怎麽辦?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難和誤解,這時候律師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願意“寧殺錯一千,不放過一個”,還是“寧放過一千,不錯殺一個”?
有關於甄複國和曾念平,一切都隻是推測。
證據在哪裏?
知不知道為什麽不管哪國法學界都有一條“疑罪從無”?
昨天我本來寫了五千字,後麵有一段是程白跟邊斜聊為什麽自己要接這兩個案子,還要正常打。但寫完刪了。程白不是這種會跟別人解釋太多的人,行內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無所謂。她也不標榜自己是正義。因為一切與法律有關的職業都隻是達成正義的工具。
作為她當事人的律師,她隻負責為自己當事人的利益努力;
法官負責裁判;
公檢法負責將有罪的人送進監獄。
律師不是法官。
沒有律師,公檢法一手遮天。
沒有公檢法,律師胡作非為。
道理類似於三權分立。
遇到問題,勞煩往深了想一點。
我重新寫這段作者有話說,是因為我不是程白,我不想看見別人誤解她,而且還是這種什麽都不知道的荒謬誤解。
在這個領域,最可怕的不是律師給壞人辯護,而是有一天所有律師都不給“壞人”辯護。
今天沒有關鍵證據,我判一個人殺人;
明天我就能因為你看了鄰居一眼把你抓起來關進監獄。
第66章 真心話(重寫)
幼稚。
這是程白心裏冒出來的第一個想法。
平時所裏也有年輕人在活動的時候玩這種遊戲, “真心話”和“大冒險”兩種懲罰,時刻充滿著一種曖昧。人們將平時不敢問的問題,平時不敢做的事情, 都隱藏在遊戲的玩笑下,用遊戲的懲罰作為強製的借口。
本質上,真心話等同於大冒險。
邊斜提出這個遊戲的目的再簡單不過。
她笑:“你是認真的嗎?”
邊斜攤手:“我難道像是在開玩笑?”
兩人的目光在昏暗的光線裏碰撞在一起, 邊斜的瞳孔認真而平靜, 程白的眼眸裏則流露出幾分研究和興味。
不可否認,用遊戲作為開始, 能化解尷尬。
程白最終還是同意了。
他們請服務生去拿一副撲克。
在等待的過程中, 兩個人輕而易舉地確立了最簡單明了的遊戲規則。
一副撲克54張。
小醜最大, 2最小。
每人每次抽取1張牌, 牌麵大的人獲得提問的資格, 向輸家提出一個問題, 輸家必須認真、準確地回答, 且喝下1杯酒。
不存在大冒險。
如果實在不願意回答, 可以自罰3杯酒。
牌麵一樣分不出勝負時,兩人幹杯。
邊斜算了算, 因為遊戲非常簡單, 分出勝負的規則也非常有效率,再加上人少, 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進行很多輪,輸的人可能會喝很多。
猶豫了一下,他還是問了程白。
“程律酒量怎麽樣?”
程白露出一個很微妙的神情來:“還沒喝醉過, 但你好像對自己的獲勝很有信心。”
邊斜一下咳嗽起來,連忙否認:“沒有沒有,就是問一下,有個心理準備。咳,畢竟我酒量怎麽樣,程律應該是很清楚的。”
程白笑笑沒說話了。
去吧台拿撲克的服務生似乎不是很順利,遲遲沒有返回。
邊斜於是問起白天的事情來。
他微微蹙了眉:“我白天給程律發的那些消息,程律有看嗎?”
當然看見了。
隻不過那時候程白正在和英國方麵就和解金額和具體的和解事項進行談判,並沒有進行回複。
聽見邊斜問,她點了點頭。
邊斜頓時很不理解:“你看見了為什麽不回?”
程白向後輕輕靠在座椅上,神情裏掛著幾分旁人不能理解的輕鬆:“沒有必要。”
沒有必要?
怎麽會沒有必要呢?
他前傾著身體,伸出一根手指來,似乎想要借這樣的動作理清一點思緒,同時回想著自己在發現“豫園半口金”這一點時所生出的懷疑。
“程律難道覺得甄複國沒有問題嗎?”
他怕程白沒看過《無字疑書》,不了解這當中的聯係,於是細致地解釋了起來,也順道把自己的邏輯給理了一遍。
“還記得剛見麵的時候,他怎麽形容自己嗎?
“《盜墓筆記》和《鬼吹燈》裏的大金牙。那是幹什麽的?倒賣文物,攢局盜墓,一個混跡在古玩文物市場上的大忽悠,大騙子。
“尤其是是《無字疑書》裏的半口金。
“這個角色早年盜墓倒賣文物,造假技術一流,多年混跡這一行的經驗積累,讓他擁有超乎尋常的直覺和眼力,能夠鑒別古董文玩的真假,堪稱是‘火眼金睛’。
“不覺得這些都能跟甄複國對上一點嗎?
“而且他之前送了我一本書,程律應該記得吧?就是我寫的那本《無字疑書》,但這本書是盜版,程律你也知道。
“可直到今天我才發現——
“這本盜版假簽名書來自網上一家二手書店,店家的昵稱就叫‘豫園半口金’!”
這一點,邊斜在先前發給她的消息裏已經提到過了,程白並不陌生,甚至也不感覺驚訝。
好像任何事情都無法讓她產生波動。
她嘴角浸著幾分溫和的笑意,注視著他:“所以?”
這種注視的目光,忽然就讓邊斜感覺出了一種隱約的熟悉。
在哪裏見過呢?
腦海中的閃念,也許短如一刹,也許長得像是一個靜默的世紀。
他終於想起來了。
——在去年聖誕節前夕,一家十分普通的、充滿了煙火氣的粥鋪裏,還是一樁案件結束後,還是他和程白兩個人,還是類似的、有爭議的討論。
那時,程白就用這樣的目光注視著他。
平和而冷靜。
這是一種他不特別能理解,但偏偏又讓他著迷的眼神,以至於他在這樣的目光中回視著她,連一旁服務生過來放下他們需要的那副撲克牌他都沒有注意到。
是程白伸手接過,道了聲謝。
邊斜望著她,像是望著一團不可解的謎,不知覺間放慢了自己的語速:“甄複國的那間古玩店就開在豫園,我們還一同去過;同時這個人對我們自稱是‘半口金’;他還恰好送了我一本我自己的盜版簽名書。一點可能是巧合,同時三點出現在這一個疑點重重的人身上,實在無法不讓人懷疑。程律你順利達成和解的關鍵在於‘不知情’,也就是甄複國在拍賣的前後並不知道這尊雕塑裏藏有價值上億的畫作。可他真的不知情嗎?”
程白沒有接話,靜靜地聽著。
無疑,邊斜是一位極其優秀的作家。
作家和律師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職業。
但這兩種職業有一種必然地共性,那就是對於細節的觀察力和聯想力。
不同的是——
作家的思維天馬行空,能用零星的碎片構築出完整的故事;而律師的思維縱然馳騁,也戴著理性所賦予的枷鎖和鐐銬,就算曾經構想出什麽,也會出於法律的基本原則,將其摧毀。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邊斜的想法更接近非法律從業者,也就是普通人。
“第一,甄複國是個奸詐狡猾的商人,拍賣場上固然存在激情競拍,但已經習慣了利益計算的他,對此又沒有特殊的愛好,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高價拍下這尊雕塑嗎?
“第二,極端的多重巧合下,有理由懷疑這個人比表麵上更複雜,可能是個造假大師,也可能是某個大盜集團的一員;
“換了是個普通人,可能真的算‘撿漏’。
“但換了他……”
無論如何,他也無法在這諸多蛛絲馬跡的包圍下說服自己,去相信甄複國是一個完全無辜的人。
程白已經拆了那副撲克。
邊斜依舊好奇她的想法:“你不這樣認為嗎?”
“我怎樣認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如何認為。”她修長纖細的手指將那一副撲克從紙盒裏取出來,又翻出其中一張沒用的廣告紙卡扔在一旁,“我說過,我不關心真相。”
這話她的確是說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