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


    晚會散場了,佩軒也並不急著往外走,他前排的一對母女似乎也不急著往外走,隻是等到人走差不多了才站起來慢慢往外挪。佩軒也這樣慢慢往外挪,走到通道之後,聽到前麵並排走的母女在說話,少女輕輕地說:“媽,你注意了嗎?秀秀唱完《北國之春》回去的時候,好像右手去掏手絹擦眼淚似的,你看到了嗎?”


    媽媽笑著說:“小君你看你怎麽這麽關心秀秀啊?”


    叫小君的少女不滿地說:“媽你總是說讓我跟秀秀學著點,我看看她做事是怎麽做的,你就又說風涼話了。”


    媽媽隨便地說:“哈哈,小君你現在知道找你媽說話的漏洞了,長大了,再不是唯命是從的那個小女孩兒了。”


    小君自嘲說:“我在媽媽眼裏,永遠都是個長不大的孩子。不過呢,媽,我看秀秀確實比我成熟,以後我叫她姐姐算了。”


    媽媽看了一眼小君說:“你就比秀秀大一個多月,說不上大。家裏條件嘛,也差不多,但是你在城裏接觸到窮困就少一些,她在農村,普遍條件差,所以她成熟早一些也正常。”


    小君認真地說:“媽說的對,不過呢有一點我不能不承認,秀秀的悟性比我高,這也促使她成熟早。秀秀待人接物好成熟,今天她這個主持不像十八歲,像是二十八歲。我以後多向她學習。”


    媽媽若有所思地說:“你不說我倒是忘了,秀秀才十八歲,怎麽看也不像十八歲,太成熟了。”


    佩軒在後麵屏住呼吸,仔細聽著,越聽越覺得她們說的有道理。


    等到母女二人走到十字路口,母女二人往家屬院走去,佩軒才停下腳步。他想,這會兒去打字室睡覺還有點早,晚會剛結束,也許有人去辦公室,如果人家看到打字室有人,過去問話,自己需要解釋半天,還不見得說的合適。他也不想去文秀的宿舍,也沒有文秀宿舍的鑰匙。那麽就幹脆在這院裏轉一會兒吧。於是,他在這院裏從南到北,從西到東,轉了半個多小時,才慢騰騰地往打字室走去。


    他邊走邊想,文秀的能力太強了,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如果她能夠讀書再提高一個檔次,那麽她將取得難以想象的成就。所以,他該不該重新審視他倆的關係?唉,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不可能理清楚。他又想到,這也不外是一個有沒有愛情的問題:如果有愛情,那麽不管怎麽樣,都應該走下去,走進婚姻。因為他倆本來就已經戀愛幾年了,彼此也已經非常熟悉了。如果沒有愛情那麽就應該分開,他感到,如果從愛到不愛,那麽肯定是愛上別人了,這樣可能自然而然就分開了。他覺得,他肯定是首先不被她愛的一方,他不會輕易放棄對她的愛。那麽,一旦她移情別戀的話,他就應該快刀斬亂麻,毫不猶豫地離開她,放任她去追求她認為幸福的方麵。雖然會很痛苦,但是他能夠接受,他也會祝福她。他隻是有點感歎,人到了不同的環境裏麵,是可能變的,自己不會輕易變不等於別人不會變。


    這樣想著,就到了打字室,他用鑰匙打開門,看到文秀在裏麵,他吃驚地說:“你怎麽來了?”


    文秀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反問道:“你去哪裏了?害的人家到處找不著你。”


    佩軒隨意說:“你們演出結束後,我想著睡覺還早,就在院裏轉了一圈。”


    文秀不滿地說:“你隻顧自己,就沒想別人?”


    佩軒不解地說:“你演出之後,還有許多事要辦,我也幫不上忙,甚至還要回避,所以我就躲開,離你遠一點,免得你尷尬和為難。這有什麽不對嗎?”


    文秀沒好氣地說:“你做什麽都對,沒有做的不對的地方。”


    這明顯是反話,不過佩軒也確實不知道自己有哪裏做的不對。所以他隻好沉默。


    佩軒關心地說:“你演出非常精彩,又得了獎,肯定非常累,你趕快去休息吧。”


    文秀反問道:“見不到你,我能睡得著嗎?”


    佩軒聽了,趕快說:“對不起,文秀。”


    文秀懇求他說:“佩軒,先跟我回宿舍吧。”


    佩軒不在意地說:“不必了吧?你早點休息吧,我也早點休息。”


    文秀大聲說:“不,我下午休息了,不瞌睡。你就不願意跟我在一起,不願意理我。”


    佩軒搖搖頭,不知道說什麽好。他想了想,說:“文秀,你今天演出和主持大獲成功,應該高興才是,不應該生氣啊。”


    文秀不在乎地說:“這些有什麽值得高興的?我在乎的隻有我心愛的人。其他的都是身外之物。”


    佩軒聽了暗自歎了一口氣。


    文秀接著說:“佩軒,咱們回宿舍吧,哪怕是說一會兒話也好,好吧?”


    佩軒解釋說:“文秀,你現在是個風雲人物,已經這麽晚了,你宿舍有男生出入,對你名聲很不好,你要慎重。”


    文秀隨便地說:“我才不在乎呢,大不了我宣布我已經定親了。”


    佩軒分析說:“你年齡這麽小就定了親,不好聽,還是不要說吧?”


    文秀正經地說:“我不在乎這些,我隻在乎你,可是我不知道你現在還在乎不在乎我。”


    佩軒不滿地說:“我什麽時候不在乎你了?咱們不要老是糾纏在這些問題上吧?”


    文秀懇求他說:“你說你在乎我嗎?那你跟我去宿舍吧。”


    佩軒認真地說:“文秀,你要明白,就是去了也就是說說話而已。別的什麽的,做不到。”


    文秀反問說:“我說讓你幹別的什麽了嗎?”


    佩軒無奈地說:“好吧。聽你的。”


    於是,佩軒隨著文秀回了宿舍。到了房間裏,文秀脫下外衣,也示意佩軒脫下外衣,然後噘著嘴說:“過來摟著我。”


    佩軒隻好過去摟住了她,然後吻她。她坐在床上,帶著他上了床,兩人摟在一起。文秀哭了,她哭著說:“佩軒,你還愛我嗎?”


    佩軒毫不猶豫地說:“我當然愛你。”


    佩軒接著說:“秀秀,你今天的表現太出色了!你的主持非常到位,莊重,大方,睿智,幽默。你今天唱歌唱的特別好聽。那首《 草原之夜》你唱出了草原夜色的意境。《北國之春》唱的是你自己,你和我的愛情,我明白你的意思。雖然我看不見,但是我知道你是噙著淚花唱的這首歌,你用你的心靈曆程唱的,其實比鄧麗君唱的還好。所以觀眾聽了,無不動容,非要你再唱不可。你今天得了最佳演員當之無愧,你一個人參與了六個節目,還是主持人,哈哈,你今天是你們公司最耀眼的明星。”


    文秀不在乎地說:“我最怕出風頭了,唉,沒辦法。我才不在乎這些呢。不過,工會說,我們這些參加節目的都要發點獎金,據說會發二十塊錢呢,不少了。對了,佩軒,我想給你商量個事。”


    佩軒不假思索地說:“你說吧,什麽事?”


    文秀故意賣關子,說:“我說了你不許不同意。”


    文秀這麽說引起了佩軒的警惕,他摸了摸文秀的臉蛋兒,說:“這麽漂亮的姑娘,今天萬人矚目,不知道有多少人對你想入非非呢,哈哈。”文秀不滿地說:“哼!給你你還不要呢。”


    佩軒爭辯說:“我沒有不要,我什麽時候也沒有不要。”


    文秀蠻橫地說:“好,你現在就得要了我。”


    佩軒岔開了話題:“你剛才說,要跟我商量個事,說吧。”


    文秀伸手打了他兩下,說:“人家讓你要,你就岔開話題。”


    佩軒正經說:“你說吧,什麽事?”


    文秀撒嬌說:“你答應了我才說,你不答應我不是白說了?”


    佩軒警惕地說:“那也要合理才可以答應。”


    文秀沒好氣地說:“我就知道你會討價還價。”


    佩軒笑著說:“嗯,你經常給我設陷阱,弄不好我就掉進去了。”


    文秀直白地說:“那還不是因為你不聽話?”


    佩軒不滿地說:“你也太霸道了,我什麽都要聽你的?”


    文秀委屈地說:“你聽嗎?說的好聽,最終還不是啥事都聽你的?到底是誰霸道?比如說,人家想做你的女人,還不是人家都得聽你的?還不是你說啥是啥?”


    佩軒解釋說:“這個事我給你說過多少次了?要從長計議,不能圖一時之快而遺憾終生。秀秀,說實話,做這事,男人沒有不想做的,哪個男人都是迫不及待的,可是出了事怎麽辦?最終女人最吃虧,身體受損,名譽掃地。”


    文秀不假思索地說:“為了你,我什麽都不在乎。”


    佩軒氣憤地說:“你可以不在乎,可是作為我,能不在乎嗎?你是誰?你是我的女人!我是誰?我是你的男人!明白嗎?咱倆是一體的,分不開的,我是那種眼睜睜看著你身心受損名譽掃地而無動於衷的人嗎?我是個男人,我必須對你負責,明白嗎?”


    文秀聽了,知道他說得對,可是也不想認輸,耍賴說:“不許跟我講理,再講理我打你。”


    佩軒笑了起來。


    文秀接著前麵的話題說:“佩軒,我這幾個月攢了不少錢,我想


    給你買塊表,好吧?”


    佩軒一聽,很惱火,想一口回絕。但是又一想,不能這樣粗暴對待她,她也是一片好意,粗暴對待她會讓她寒心。


    他慢慢說:“秀秀,我知道,你的心都在我身上,我心裏明白。可是,一塊表要一百多塊錢,我現在是上學階段,沒有必要戴那麽貴重的表。如果是相親騙媳婦,倒是有必要,我不存在這個問題。我已經讓廣州的同學給我捎電子表了,幾塊錢一塊,一樣可以掌握時間,所以,就不必考慮這個事了。”


    文秀爭辯說:“電子表不講究,不好看,戴表還是要戴機械表。”


    佩軒不容置疑地說:“這對我沒有必要,不用再說了。”


    文秀歎了一口氣,說:“不管給你做什麽事,你都拒絕,就好像我是個外人一樣。”佩軒急忙解釋說:“對不起,文秀,不是的,我過得去,也過慣了樸素的生活。我現在每個月有二十二塊錢的助學金,已經夠我花了,家裏的情況也說得過去,確實用不著你的錢,如果需要,我會毫不猶豫地朝你要的,不朝你要朝誰要?你是我老婆啊。”


    文秀恨恨地說:“哼!你還知道我是你老婆?我給你什麽你都不要,人給你你也不要。我是你的哪門子老婆啊?有這樣的老婆嗎?”


    佩軒苦笑著說:“無論說什麽,你都能轉到我不要你這方麵。”


    文秀幹脆地說:“就是,你什麽時候要了我,我就不說了。”


    佩軒無奈地說:“咱們不說這個了,哎,對了,我上學沒必要戴手表,你上班可是需要啊。你給自己買塊手表吧。”


    文秀斬釘截鐵地說:“不買,人家有的上班幾十年的老師傅都沒有戴手表,我上班半年就戴手表晃來晃去,也太顯擺了吧?不用考慮,我不買。爸媽要給我買,二嫂要把她的手表給我,我都拒絕了,這事沒得商量。”


    佩軒想,從買手表看她並不虛榮,絲毫沒有被城市裏的奢華所迷惑,仍然保持著樸素的本色。穿戴方麵也沒有太大變化,最亮眼的也不過是買了一件紅格子呢子大衣。原來的兩條辮子變成了披肩發,顯得成熟一些。還穿了一雙鞋跟不是很高的高跟鞋,顯得身材挺拔,挺胸細腰。臉上抹一些二嫂給她的進口化妝品,顯得皮膚細膩白嫩。雖然她很漂亮,但是並不顯得輕浮妖豔。


    佩軒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孩子,在那樣艱苦的環境裏長大,自然是非常樸素的;但是他不能要求別人與他一樣樸素啊。如果那樣,他就不夠寬容和大度了。何況,人們的條件是越來越好的,你不能拿吃糠咽菜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吧?佩軒想,自己這點自知之明還是有的,也應該有,將來條件更好了,想法也要不斷改進才是,不能一成不變。據說人家有的國家的人都是開小轎車上班的,家裏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都有,吃香的喝辣的都已經不算什麽了,還能用咱們的標準去衡量人家嗎?顯然不能。自己也不能用對待自己的方式去對待文秀,不能要求她跟你佩軒一樣樸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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