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節
嫌疑人有47條染色體 作者:匹馬孤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發現隻要一吹尺八,它就能順著聲音找到你,對吧?
不過當時的少年哪管得了這些,他身受重傷,毀了容,像一隻受了致命驚嚇的野獸,隻一門心思地想著趕快逃跑。
乘著夜色,少年就這樣一個人赤著腳走出了佛手坪的大山,從遇見第一個人開始,他就假裝失憶,完全記不清自己的家在哪裏,其實那隻是他用來躲避警察遣返的借口。
他一直有家,卻沒法回頭。
他沿著山路到了洪川後,進了福利院,在那裏待了大概一兩年。
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認識了常來做義工的林染,一個心力交瘁,瀕臨崩潰的女人。
少年雖然沒讀過什麽書,但不可否認的是,他非常聰明,幾乎一眼就看出了這個女人需要幫助。
我猜,少年會主動跟她套近乎,等兩個人熟絡之後,他會提要求,比如:幫我治臉……
女人一開始肯定是不同意的,但聰明的少年會跟她進行利益交換,比如他會告訴她:你幫我,我也會幫你。
女人有點好奇,問:你能幫我什麽?
少年會這樣回答她:什麽都行,殺人也行。
當一個麵對各種利益交織成的鐵幕,束手無策的絕望女人,遇到一個對世界心懷仇恨,百無禁忌的冷漠少年,犯罪的聯盟毫無疑問會在瞬間結成。
這或許就是宿命的相遇!”
第104章 複盤
江昭陽說的有點累了,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在屋裏一邊踱步,一邊觀察著李行墨的反應。
隨著江昭陽對案情的複盤,李行墨放在審訊椅上的手越握越緊,十指漸漸被他絞得青白,連手銬深嵌進皮肉裏也渾然不覺。
不過,當他察覺到自己正被江昭陽觀察的瞬間,全身緊繃的氣場猛地一收,整個人也隨之一散,剛才那股緊張感,在他的身上就再也看不見了。
他冷哼了一聲,態度看起來非常不屑。
江昭陽輕輕一笑,也不拆穿他,自顧自地說了下去:
“少年和女人在結成同盟後不久,少年就完成了自己的承諾——一個欺負過女人的黑社會突然被人捅死在街頭。
這裏,就是整個故事最重要的轉折點——少年用一條人命,換來了一個女人百分之百的信任。
在這種信任裏,或許還摻雜了一點別的東西,比如,歇斯底裏的愛情。
在人的所有情感裏麵,愛情是最荒誕,最熾烈,最迅速的情感,來時一陣風,根本不需要時間的催化。
之所以說愛情荒誕,主要有兩點:
第一、愛情跟親情截然不同,親情講究的是油鹽醬醋,而愛情,講究的是刹那永恒。
第二、愛情裏的雙方可以是不對等的,就算一方付出很多,另一方付出很少,也並不影響愛情的發生。
在這個案件裏,愛情的荒誕更是暴露無遺——女人對少年推心置腹,把一切都告訴了他;而少年卻依舊告訴女人,自己姓李,喜歡吃辣,家在重慶。
就這樣,女人深愛著少年,而少年對女人一直若即若離,時間匆匆流逝,又是一年過去了。
一年後,女人和少年趨於平靜的生活再次被現實打破了。
曾幾何時,洪川的大街小巷突然流傳起了一個消息——佛手坪要開發了!
在聽到這個消息的那刻,少年肯定大腦一片空白,在原地愣了很久。
‘佛手坪……?’
佛手坪這三個字,是少年深埋在心底的夢魘,當所有人都開始討論它的時候,少年心底那團複仇的烈焰開始死灰複燃。
不久之後,他忽然萌生了一個想法,他從屋裏把毛桃送他的那柄尺八翻了出來。
他帶著尺八去了佛手坪。
去佛手坪算回家,可他為什麽一定要帶著尺八呢?
因為他很聰明,知道自己就算已經成年了,想複仇依舊很不容易。
說複仇不容易,不是說他不會殺人,其實殺人很簡單,他以前也不是沒殺過。他能殺了黑社會,就能殺了陳誌國,但此時的少年跟三年前又有不同,現在的他多少已經有了些社會閱曆,知道殺人容易,但是想殺人不犯法很難。
所以,他突然想到了毛桃。
如果毛桃肯聽他的話,殺一個陳誌國,簡直就像捏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
少年就是懷著這樣的心思,拿著尺八,在後山找到了毛桃。
但光找到毛桃還沒用,因為還缺少一個毛桃肯替他殺人的理由。
這個理由是什麽呢?
少年來的時候就想明白了,是秦玉!
但他就算想明白了也沒用,因為他當時並不知道秦玉已經被陳誌國侵犯的事情,他還以為秦玉正平安無事地在村裏安穩地活著。
因為他畢竟是從佛手坪逃出來的,怕被村裏的熟人認出來,所以他不敢貿然進村,隻敢在後山一帶活動。
既然他知道現在讓毛桃殺不了人,他為什麽會來佛手坪呢?
其實這也是他心思比常人縝密的地方,因為他知道,想讓毛桃幫他殺人,必須要先跟它搞好關係。
把關係搞好,這是一個必須的前提條件,就像你養了一條狗,想讓這條狗幫你看家護院,也要先跟它處上一段時間才行。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夢幻又荒唐,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他本來隻是想利用毛桃,但沒想到,毛桃真的把他當成了朋友。
它在附近采了芸香,揉成汁·液,塗在了他的身上,之後,它帶他去了古墓,給了他很多古董,並且帶他去了秦朗去世的地方,給他看了秦朗的日記。
秦朗是毛桃的主人,所以在毛桃的意識裏,它希望有人能發現主人的死亡,並且把他的遺骨帶出來,讓他得以善終。
可是毛桃的大腦結構再像人,它畢竟還不是人,它不理解人類社會的複雜,不明白所托非人的後果。
少年完全沒有妥善安葬秦朗的打算,甚至完全沒有把他死在古墓的消息告訴任何人,他感興趣的,是秦朗日記裏記載的那種很厲害的螞蟻。
他突然在心底構想出了一種更安全的殺人方法,一種能夠神不知鬼不覺把人除掉,不留任何痕跡的殺人方法,他要把那些螞蟻打造成超級武器!
當一個心懷仇恨的少年,遇到一群基因變異的螞蟻,或許這也是宿命的相遇!
所以,在少年臨走之前,他不僅帶走了古董,還捕捉了蟻後。
因為秦朗在日記裏詳細描述了捕捉蟻後的技巧,所以對他來說,這事並不難。
回到洪川後,少年先是在黑市上出手了幾件古董,手裏有了一大筆錢。
用這些錢,他采購了許多和螞蟻養殖相關的東西,先是書,後來是各種器皿,最後是提純機器。
女人也是在這個時候,突然發現了這個少年的古怪之處——對那些價值連城的古董,他連看都懶得看一眼,每天隻知道躲在屋子裏研究螞蟻。
盡管少年對研究螞蟻很上心,不過過程卻進行得不太順利——他一直在給血紅林蟻尋找合適的奴隸,但卻發現那些奴隸都是剛出生就馬上死亡。
但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沒日沒夜的研究,他終於找到了一種螞蟻,這種螞蟻跟其他螞蟻不同,它們幼蟲的身體能夠承受奴隸主蜜露中的毒素,並且這種被從小喂毒長大的螞蟻,會分泌·出一種全新的毒素。
這種毒素相對於古墓螞蟻的毒素來講,毒性更溫和,不會讓人血管爆裂,像喪屍一樣死亡。
其實這也是一個能證明少年非常聰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螞蟻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沒有用,因為一旦在鬧市使用那種毒素,因為受害者的死狀恐怖,馬上就會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他不想這麽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這種行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這類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為他個子不高,身材瘦削,頭腦靈活,這類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時,往往不會引起被害人的重視,因為他們看起來“無害”。
這類罪犯一般都喜歡用欺騙的手段讓對方先放鬆警惕,然後他們等待合適的時機,出手果斷,並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極,毫不留情。
這也是他們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顯區別的地方,因為他們沒有蠻力,所以比起瘋狂的屠戮,他們更喜歡對被害人進行控製。
這種控製,既包括肉體控製,又包括精神控製。
這種控製的過程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心理滿足,讓他們覺得自己並不像看起來那麽弱小,他們其實充滿了力量。”
“嗬嗬……”
“嗬嗬嗬……”
剛才一直坐著不動的李行墨這時突然幹笑了幾聲。
他的笑聲來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樣迅速。
他的肩膀抖動了幾下之後,就馬上恢複成剛才的模樣,他繼續弓著腰坐在那裏,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陽沒理他,繼續說道:
“在螞蟻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後,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對自己充滿了自信,這種自信是螞蟻毒液的提取成功帶給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裏的武器非常厲害,能夠輕而易舉地控製,並殺死任何想殺的人。
甚至,他還提前給自己準備了一份慶祝勝利的禮物——幾支金箔雪茄。
至於買雪茄的錢,毫無疑問,是通過賣古董獲得的。
在到達佛手坪之後,他並沒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間小屋,因為那裏麵住著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簡單——為了滿足他那熊熊燃燒的虛榮心。
他想通過自己穿著的名牌衣服,抽著的貴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蛻變。
又或許……
在他陰暗的內心裏,還殘存著這麽一個角落,那裏始終裝著一份不容玷汙的純真,藏著一個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過在那裏,他顯然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因為他突然發現——當年的酒鬼,已經變成了惡魔。
說到這裏,江昭陽突然轉過身,雙目如電,似乎想要看穿李行墨。
不過李行墨隻是雙·腿緊繃,低著頭,一點回應也沒有。
江昭陽繼續說道:
“少年曾經天真地以為,自己當年的假死會讓禽獸變回正常人。
然而,結果卻恰恰相反,這反而激怒了禽獸,讓禽獸變得更加禽獸不如。
當他發現那頭禽獸這次欺辱的對象竟然變成了自己童年的好友時,他的心裏當時是一種什麽感覺?
是不是有兩句話,一直在他空蕩蕩的腦海裏反複回響:
不過當時的少年哪管得了這些,他身受重傷,毀了容,像一隻受了致命驚嚇的野獸,隻一門心思地想著趕快逃跑。
乘著夜色,少年就這樣一個人赤著腳走出了佛手坪的大山,從遇見第一個人開始,他就假裝失憶,完全記不清自己的家在哪裏,其實那隻是他用來躲避警察遣返的借口。
他一直有家,卻沒法回頭。
他沿著山路到了洪川後,進了福利院,在那裏待了大概一兩年。
後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認識了常來做義工的林染,一個心力交瘁,瀕臨崩潰的女人。
少年雖然沒讀過什麽書,但不可否認的是,他非常聰明,幾乎一眼就看出了這個女人需要幫助。
我猜,少年會主動跟她套近乎,等兩個人熟絡之後,他會提要求,比如:幫我治臉……
女人一開始肯定是不同意的,但聰明的少年會跟她進行利益交換,比如他會告訴她:你幫我,我也會幫你。
女人有點好奇,問:你能幫我什麽?
少年會這樣回答她:什麽都行,殺人也行。
當一個麵對各種利益交織成的鐵幕,束手無策的絕望女人,遇到一個對世界心懷仇恨,百無禁忌的冷漠少年,犯罪的聯盟毫無疑問會在瞬間結成。
這或許就是宿命的相遇!”
第104章 複盤
江昭陽說的有點累了,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在屋裏一邊踱步,一邊觀察著李行墨的反應。
隨著江昭陽對案情的複盤,李行墨放在審訊椅上的手越握越緊,十指漸漸被他絞得青白,連手銬深嵌進皮肉裏也渾然不覺。
不過,當他察覺到自己正被江昭陽觀察的瞬間,全身緊繃的氣場猛地一收,整個人也隨之一散,剛才那股緊張感,在他的身上就再也看不見了。
他冷哼了一聲,態度看起來非常不屑。
江昭陽輕輕一笑,也不拆穿他,自顧自地說了下去:
“少年和女人在結成同盟後不久,少年就完成了自己的承諾——一個欺負過女人的黑社會突然被人捅死在街頭。
這裏,就是整個故事最重要的轉折點——少年用一條人命,換來了一個女人百分之百的信任。
在這種信任裏,或許還摻雜了一點別的東西,比如,歇斯底裏的愛情。
在人的所有情感裏麵,愛情是最荒誕,最熾烈,最迅速的情感,來時一陣風,根本不需要時間的催化。
之所以說愛情荒誕,主要有兩點:
第一、愛情跟親情截然不同,親情講究的是油鹽醬醋,而愛情,講究的是刹那永恒。
第二、愛情裏的雙方可以是不對等的,就算一方付出很多,另一方付出很少,也並不影響愛情的發生。
在這個案件裏,愛情的荒誕更是暴露無遺——女人對少年推心置腹,把一切都告訴了他;而少年卻依舊告訴女人,自己姓李,喜歡吃辣,家在重慶。
就這樣,女人深愛著少年,而少年對女人一直若即若離,時間匆匆流逝,又是一年過去了。
一年後,女人和少年趨於平靜的生活再次被現實打破了。
曾幾何時,洪川的大街小巷突然流傳起了一個消息——佛手坪要開發了!
在聽到這個消息的那刻,少年肯定大腦一片空白,在原地愣了很久。
‘佛手坪……?’
佛手坪這三個字,是少年深埋在心底的夢魘,當所有人都開始討論它的時候,少年心底那團複仇的烈焰開始死灰複燃。
不久之後,他忽然萌生了一個想法,他從屋裏把毛桃送他的那柄尺八翻了出來。
他帶著尺八去了佛手坪。
去佛手坪算回家,可他為什麽一定要帶著尺八呢?
因為他很聰明,知道自己就算已經成年了,想複仇依舊很不容易。
說複仇不容易,不是說他不會殺人,其實殺人很簡單,他以前也不是沒殺過。他能殺了黑社會,就能殺了陳誌國,但此時的少年跟三年前又有不同,現在的他多少已經有了些社會閱曆,知道殺人容易,但是想殺人不犯法很難。
所以,他突然想到了毛桃。
如果毛桃肯聽他的話,殺一個陳誌國,簡直就像捏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
少年就是懷著這樣的心思,拿著尺八,在後山找到了毛桃。
但光找到毛桃還沒用,因為還缺少一個毛桃肯替他殺人的理由。
這個理由是什麽呢?
少年來的時候就想明白了,是秦玉!
但他就算想明白了也沒用,因為他當時並不知道秦玉已經被陳誌國侵犯的事情,他還以為秦玉正平安無事地在村裏安穩地活著。
因為他畢竟是從佛手坪逃出來的,怕被村裏的熟人認出來,所以他不敢貿然進村,隻敢在後山一帶活動。
既然他知道現在讓毛桃殺不了人,他為什麽會來佛手坪呢?
其實這也是他心思比常人縝密的地方,因為他知道,想讓毛桃幫他殺人,必須要先跟它搞好關係。
把關係搞好,這是一個必須的前提條件,就像你養了一條狗,想讓這條狗幫你看家護院,也要先跟它處上一段時間才行。
可是現實就是這樣夢幻又荒唐,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他本來隻是想利用毛桃,但沒想到,毛桃真的把他當成了朋友。
它在附近采了芸香,揉成汁·液,塗在了他的身上,之後,它帶他去了古墓,給了他很多古董,並且帶他去了秦朗去世的地方,給他看了秦朗的日記。
秦朗是毛桃的主人,所以在毛桃的意識裏,它希望有人能發現主人的死亡,並且把他的遺骨帶出來,讓他得以善終。
可是毛桃的大腦結構再像人,它畢竟還不是人,它不理解人類社會的複雜,不明白所托非人的後果。
少年完全沒有妥善安葬秦朗的打算,甚至完全沒有把他死在古墓的消息告訴任何人,他感興趣的,是秦朗日記裏記載的那種很厲害的螞蟻。
他突然在心底構想出了一種更安全的殺人方法,一種能夠神不知鬼不覺把人除掉,不留任何痕跡的殺人方法,他要把那些螞蟻打造成超級武器!
當一個心懷仇恨的少年,遇到一群基因變異的螞蟻,或許這也是宿命的相遇!
所以,在少年臨走之前,他不僅帶走了古董,還捕捉了蟻後。
因為秦朗在日記裏詳細描述了捕捉蟻後的技巧,所以對他來說,這事並不難。
回到洪川後,少年先是在黑市上出手了幾件古董,手裏有了一大筆錢。
用這些錢,他采購了許多和螞蟻養殖相關的東西,先是書,後來是各種器皿,最後是提純機器。
女人也是在這個時候,突然發現了這個少年的古怪之處——對那些價值連城的古董,他連看都懶得看一眼,每天隻知道躲在屋子裏研究螞蟻。
盡管少年對研究螞蟻很上心,不過過程卻進行得不太順利——他一直在給血紅林蟻尋找合適的奴隸,但卻發現那些奴隸都是剛出生就馬上死亡。
但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沒日沒夜的研究,他終於找到了一種螞蟻,這種螞蟻跟其他螞蟻不同,它們幼蟲的身體能夠承受奴隸主蜜露中的毒素,並且這種被從小喂毒長大的螞蟻,會分泌·出一種全新的毒素。
這種毒素相對於古墓螞蟻的毒素來講,毒性更溫和,不會讓人血管爆裂,像喪屍一樣死亡。
其實這也是一個能證明少年非常聰明的地方,他知道自己就算把古墓螞蟻的毒素提取成功也沒有用,因為一旦在鬧市使用那種毒素,因為受害者的死狀恐怖,馬上就會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他不想這麽快暴露自己。
就他的這種行為而言,也非常符合他這類罪犯的犯罪心理特征。
因為他個子不高,身材瘦削,頭腦靈活,這類犯罪者在接近被害人時,往往不會引起被害人的重視,因為他們看起來“無害”。
這類罪犯一般都喜歡用欺騙的手段讓對方先放鬆警惕,然後他們等待合適的時機,出手果斷,並且一旦出手,往往狠辣至極,毫不留情。
這也是他們跟身材高大的犯罪者有明顯區別的地方,因為他們沒有蠻力,所以比起瘋狂的屠戮,他們更喜歡對被害人進行控製。
這種控製,既包括肉體控製,又包括精神控製。
這種控製的過程會給他們帶來極大的心理滿足,讓他們覺得自己並不像看起來那麽弱小,他們其實充滿了力量。”
“嗬嗬……”
“嗬嗬嗬……”
剛才一直坐著不動的李行墨這時突然幹笑了幾聲。
他的笑聲來的迅速,消失得也同樣迅速。
他的肩膀抖動了幾下之後,就馬上恢複成剛才的模樣,他繼續弓著腰坐在那裏,像一尊冰冷的雕塑。
江昭陽沒理他,繼續說道:
“在螞蟻研究取得了巨大突破之後,少年又去了一次佛手坪。
這一次,跟之前的那一次完全不同,他對自己充滿了自信,這種自信是螞蟻毒液的提取成功帶給他的。
他知道自己手裏的武器非常厲害,能夠輕而易舉地控製,並殺死任何想殺的人。
甚至,他還提前給自己準備了一份慶祝勝利的禮物——幾支金箔雪茄。
至於買雪茄的錢,毫無疑問,是通過賣古董獲得的。
在到達佛手坪之後,他並沒有直奔目的地,而是先去了半山腰的那間小屋,因為那裏麵住著他童年唯一的朋友。
他去的目的也很簡單——為了滿足他那熊熊燃燒的虛榮心。
他想通過自己穿著的名牌衣服,抽著的貴重雪茄,向女孩宣示他的蛻變。
又或許……
在他陰暗的內心裏,還殘存著這麽一個角落,那裏始終裝著一份不容玷汙的純真,藏著一個身穿白裙的女孩。
不過在那裏,他顯然沒有得到他想要的東西。
因為他突然發現——當年的酒鬼,已經變成了惡魔。
說到這裏,江昭陽突然轉過身,雙目如電,似乎想要看穿李行墨。
不過李行墨隻是雙·腿緊繃,低著頭,一點回應也沒有。
江昭陽繼續說道:
“少年曾經天真地以為,自己當年的假死會讓禽獸變回正常人。
然而,結果卻恰恰相反,這反而激怒了禽獸,讓禽獸變得更加禽獸不如。
當他發現那頭禽獸這次欺辱的對象竟然變成了自己童年的好友時,他的心裏當時是一種什麽感覺?
是不是有兩句話,一直在他空蕩蕩的腦海裏反複回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