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字禹珪,京兆長安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財家。以明經科入仕,曆任禦史中丞、禦史大夫、京兆尹、太子賓客、戶部侍郎判度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度支使、鑄錢使和鹽鐵使等官職,封為扶風郡公。建策起江淮財賦,創榷鹽法,改革貨幣製度,為安史之亂後的唐朝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第五琦,作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於京兆長安,幼年失去雙親,與哥哥第五華相依為命,敬重兄長,兄友弟恭。以明經科入仕,先後任黃梅縣尉、楊子縣丞等職務。為人耿直,因直言進諫觸怒權貴,而被貶為南豐縣尉,此後又遭遇過三次貶謫,曆任青州從事、河南招討判官。
在陝郡太守韋堅手下任職,韋堅擔任的江淮租庸轉運使一職被免去,改任刑部尚書,其陝郡太守職務由禦史中丞楊慎矜接任。韋堅的妻子薑氏是薑皎的女兒,薑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對韋堅很親昵,後來韋堅因開通漕運得到唐玄宗的寵信,有了成為宰相的誌向,加之他又與李適之交好,導致李林甫從此厭惡韋堅,並借此機會將韋堅調回中央,暗中剝奪他在地方的實權。第五琦受到韋堅的牽連導致貶官,通過多次升遷當上了須江縣丞,太守賀蘭進明頗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安祿山反叛,賀蘭進明調駐北海,向玄宗奏請,提拔第五琦為錄事參軍,此時安祿山已攻陷河間、信都等地,賀蘭進明未派兵抗禦,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趕來宣旨說:“你若不火速發兵,立即就地正法。”賀蘭進明十分恐懼,不知道如何應對,第五琦便建議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襲賊軍,賀蘭進明采用其計,收複了失陷的郡縣。
唐肅宗駐彭原時,賀蘭進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陳奏道:“現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時,然而軍隊強大戰鬥力源自於充足的糧餉供給,而糧餉直接同賦稅掛鉤,賦稅多出於江淮一帶,倘若能授我一職,悉數將東南的錢財化作軍餉,立即支援函穀關、洛陽前線,隻待陛下下令。”肅宗聽後大喜,讓第五琦擔任監察禦史、江淮租庸使。肅宗後來接連提升第五琦為司虞員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禦史、諸道鹽鐵鑄錢使。鹽鐵使這個官職,就是從第五琦開始設置的。
當時,正處於戰爭時期,第五琦遇事速辦,在此時創建榷鹽法,官府派人到山區、沿海一帶收取鹽井、鹽灶的鹽,官府派專門的吏員進行官方專賣。舊有以製鹽為業的人家和無業遊民都願以此為生計,免去他們的各種徭役,隸屬於鹽鐵使管轄,私自製鹽和偷賣鹽的行為按罪論處。百姓除了需要繳納租調外,不需要再橫加賦稅,人人不用增加賦稅而朝廷的開支便足以應付。
肅宗聽從了禦史中丞第五琦的計策,朝廷開始鑄造以一個新錢代替十個開元通寶用,這種新錢被命名為“乾元重寶”。第五琦改任戶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支度、轉運、租庸、鹽鐵、鑄鐵、司農、太府出納,山南東西二道、江西、淮南館驛等使。
第五琦升任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根據第五琦的建議,鑄造乾元錢、重輪錢,與開元錢一起流通,其中重輪錢以一個錢代替五十個錢,民間爭相盜鑄,以至錢輕物重,導致當時物價猛漲,百姓饑饉,怨聲載道,非議者認為是第五琦的過錯,唐肅宗下詔將第五琦貶為忠州長史。同時禦史大夫賀蘭進明由於是第五琦的同黨被貶謫為溱州員外司馬。
在第五琦被貶為官忠州長史的路上,有人告發第五琦接受他人二百兩黃金的賄賂,朝廷派禦史劉期光追來審問,第五琦回答說:“二百兩黃金有十三斤重,我第五琦身為宰相,肯定不會拿的。如果能拿出我受賄的證據,就請按法治罪。”劉期光認為第五琦這樣是認罪了,立刻奏報肅宗,請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職,將他流放到夷州,派快馬告知驛站遣送,第五琦被削去官職,流放到夷州。
吐蕃偷襲京都,唐代宗移駕陝州避亂,郭子儀舉薦太子賓客第五琦為糧料使,兼禦史大夫、關內元帥副使,後被郭子儀命令暫理京兆尹。第五琦又被加封戶部侍郎判度支,兼任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積功加封為扶風郡公。
第五琦上奏請求停止租庸使一切事務,隻需派遣判官一人和巡官二人催收租庸,代宗聽從了第五琦的建議。京畿地區麥子成熟,京兆尹第五琦請求代宗征收百姓田稅,每十畝田收取一畝田作為租稅,說:“這是古時候的什一之法。”唐代宗表示許可。代宗任命戶部尚書劉晏為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荊南道、山南東道轉運使、常平使、鑄錢使、鹽鐵使等,戶部侍郎第五琦為京畿道、關內道、河東道、劍南道、山南西道轉運使等職務,分別管理國家的財政賦稅。由於第五琦實行什一稅法,民眾受苦於稅負繁重,許多人因此流亡他鄉,代宗大赦天下,改年號為大曆,什一稅法全部停用。
宰相元載、王縉及左仆射裴冕、戶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幹奉代宗的命令各出錢三十萬,在郭子儀的府邸設宴款待郭子儀。內侍魚朝恩也參加了這場宴會,魚朝恩出錦三十段、采羅五十匹、采綾一百匹作為郭子儀的纏頭費用。由於纏頭非常多,這場宴會在極其盡興的氣氛中結束。由於第五琦和魚朝恩關係密切,受株連貶為括州刺史,後來曆任饒州刺史、湖州刺史。
唐德宗久聞第五琦的才幹,打算再用第五琦,便下詔書召第五琦回京,不料第五琦卻在長安親仁裏病逝,享年七十一歲,追贈他為太子少保,遷葬於高陽原的先人墳塋。
第五琦,作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於京兆長安,幼年失去雙親,與哥哥第五華相依為命,敬重兄長,兄友弟恭。以明經科入仕,先後任黃梅縣尉、楊子縣丞等職務。為人耿直,因直言進諫觸怒權貴,而被貶為南豐縣尉,此後又遭遇過三次貶謫,曆任青州從事、河南招討判官。
在陝郡太守韋堅手下任職,韋堅擔任的江淮租庸轉運使一職被免去,改任刑部尚書,其陝郡太守職務由禦史中丞楊慎矜接任。韋堅的妻子薑氏是薑皎的女兒,薑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對韋堅很親昵,後來韋堅因開通漕運得到唐玄宗的寵信,有了成為宰相的誌向,加之他又與李適之交好,導致李林甫從此厭惡韋堅,並借此機會將韋堅調回中央,暗中剝奪他在地方的實權。第五琦受到韋堅的牽連導致貶官,通過多次升遷當上了須江縣丞,太守賀蘭進明頗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安祿山反叛,賀蘭進明調駐北海,向玄宗奏請,提拔第五琦為錄事參軍,此時安祿山已攻陷河間、信都等地,賀蘭進明未派兵抗禦,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趕來宣旨說:“你若不火速發兵,立即就地正法。”賀蘭進明十分恐懼,不知道如何應對,第五琦便建議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襲賊軍,賀蘭進明采用其計,收複了失陷的郡縣。
唐肅宗駐彭原時,賀蘭進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陳奏道:“現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時,然而軍隊強大戰鬥力源自於充足的糧餉供給,而糧餉直接同賦稅掛鉤,賦稅多出於江淮一帶,倘若能授我一職,悉數將東南的錢財化作軍餉,立即支援函穀關、洛陽前線,隻待陛下下令。”肅宗聽後大喜,讓第五琦擔任監察禦史、江淮租庸使。肅宗後來接連提升第五琦為司虞員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禦史、諸道鹽鐵鑄錢使。鹽鐵使這個官職,就是從第五琦開始設置的。
當時,正處於戰爭時期,第五琦遇事速辦,在此時創建榷鹽法,官府派人到山區、沿海一帶收取鹽井、鹽灶的鹽,官府派專門的吏員進行官方專賣。舊有以製鹽為業的人家和無業遊民都願以此為生計,免去他們的各種徭役,隸屬於鹽鐵使管轄,私自製鹽和偷賣鹽的行為按罪論處。百姓除了需要繳納租調外,不需要再橫加賦稅,人人不用增加賦稅而朝廷的開支便足以應付。
肅宗聽從了禦史中丞第五琦的計策,朝廷開始鑄造以一個新錢代替十個開元通寶用,這種新錢被命名為“乾元重寶”。第五琦改任戶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支度、轉運、租庸、鹽鐵、鑄鐵、司農、太府出納,山南東西二道、江西、淮南館驛等使。
第五琦升任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根據第五琦的建議,鑄造乾元錢、重輪錢,與開元錢一起流通,其中重輪錢以一個錢代替五十個錢,民間爭相盜鑄,以至錢輕物重,導致當時物價猛漲,百姓饑饉,怨聲載道,非議者認為是第五琦的過錯,唐肅宗下詔將第五琦貶為忠州長史。同時禦史大夫賀蘭進明由於是第五琦的同黨被貶謫為溱州員外司馬。
在第五琦被貶為官忠州長史的路上,有人告發第五琦接受他人二百兩黃金的賄賂,朝廷派禦史劉期光追來審問,第五琦回答說:“二百兩黃金有十三斤重,我第五琦身為宰相,肯定不會拿的。如果能拿出我受賄的證據,就請按法治罪。”劉期光認為第五琦這樣是認罪了,立刻奏報肅宗,請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職,將他流放到夷州,派快馬告知驛站遣送,第五琦被削去官職,流放到夷州。
吐蕃偷襲京都,唐代宗移駕陝州避亂,郭子儀舉薦太子賓客第五琦為糧料使,兼禦史大夫、關內元帥副使,後被郭子儀命令暫理京兆尹。第五琦又被加封戶部侍郎判度支,兼任鑄錢、鹽鐵、轉運、常平等使,積功加封為扶風郡公。
第五琦上奏請求停止租庸使一切事務,隻需派遣判官一人和巡官二人催收租庸,代宗聽從了第五琦的建議。京畿地區麥子成熟,京兆尹第五琦請求代宗征收百姓田稅,每十畝田收取一畝田作為租稅,說:“這是古時候的什一之法。”唐代宗表示許可。代宗任命戶部尚書劉晏為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荊南道、山南東道轉運使、常平使、鑄錢使、鹽鐵使等,戶部侍郎第五琦為京畿道、關內道、河東道、劍南道、山南西道轉運使等職務,分別管理國家的財政賦稅。由於第五琦實行什一稅法,民眾受苦於稅負繁重,許多人因此流亡他鄉,代宗大赦天下,改年號為大曆,什一稅法全部停用。
宰相元載、王縉及左仆射裴冕、戶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幹奉代宗的命令各出錢三十萬,在郭子儀的府邸設宴款待郭子儀。內侍魚朝恩也參加了這場宴會,魚朝恩出錦三十段、采羅五十匹、采綾一百匹作為郭子儀的纏頭費用。由於纏頭非常多,這場宴會在極其盡興的氣氛中結束。由於第五琦和魚朝恩關係密切,受株連貶為括州刺史,後來曆任饒州刺史、湖州刺史。
唐德宗久聞第五琦的才幹,打算再用第五琦,便下詔書召第五琦回京,不料第五琦卻在長安親仁裏病逝,享年七十一歲,追贈他為太子少保,遷葬於高陽原的先人墳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