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想學箜篌,是突如其來跳出來的一個想法,謝忘之沒仔細想過,究竟是為了什麽。這幾個月學著箜篌,在窗口撥弦,她又不是木頭人,指尖發疼不是感覺不出,但她像是個機器一樣反複彈奏箜篌,在漸漸熟練的曲子裏感覺到莫名的安寧。


    現下袁三娘一句問,她還真答不出來。


    ……為了誰?


    看謝忘之一臉茫然的樣子,袁三娘就知道她答不了,搖搖頭:“娘子需知,箜篌也好,琴也好,都是樂器,若非吃這口飯,那為的是陶冶情操,終歸是為了自己。若是為了學個樂器,傷了手,是得不償失。”


    “……是。”


    “時候不早,這便回去了。”袁三娘說,“既然娘子傷了手,這幾日隻需回想譜子即可,七日後我再來。”


    “今日也多謝先生。”


    謝忘之把袁三娘送到院子門口,剛轉身,紅雲迎上來:“娘子,豐州來信了。”


    “豐州?!”這還是頭回收到豐州來的信,謝忘之一驚,追問,“是天德軍城來的嗎?”


    “您怎麽知道?”紅雲有點詫異,“是那兒來的,寄信的好像是……雁陽郡王。”


    謝忘之愣了片刻,心底猛地湧起股欣喜,先前和袁三娘交談時略微的落寞一掃而空,她向著紅雲點點頭,轉頭急匆匆地往書房跑。


    一進書房,果真在書桌上看到一封信。從豐州到長安,這封信一路顛沛流離,信封邊兒都有點發毛,好在封口的東西沒壞。信封邊上還壓了個小小的罐子,看不出是什麽。


    “娘子,那是獺子油。”紅雲其實也沒見過,隻會複述信使的話,“是旱獺子熬出的油,說是治燒傷、燙傷有奇效。”


    “……我知道了。”謝忘之看著桌上的信和小罐子,心口一酸,萬千情緒湧上來,一時都不敢上前,生怕這也是一場夢,等她碰那封信,夢就醒了。


    一別三個月,李齊慎的信終於送到,順帶來的就是能收信的地址,她終於能以書信為托,再度和他相逢。


    謝忘之強壓下心裏湧動的東西,在書桌前坐下,執起開信封的小刀,忍著指尖微微的刺痛,一點點拆開信。


    出乎意料,信封裏就一張浣花箋,薄得很。字也很少,清清淡淡幾行,筆走銀鉤自成風骨,末尾幾筆卻有些飄,像是信手急匆匆寫的,又像是大醉後提筆。


    李齊慎隻字未提那罐旱獺子油,也沒說自己在哪兒、過得如何、去豐州的路上辛苦不辛苦,他說的話簡直莫名其妙。大意是說以前聽聞北邊冷,過了四月還有桃花,現下在豐州這麽北邊,他尋遍了草原,卻沒有桃花可折,隻好自己畫一枝,隨信相贈。


    總共幾行字,就占了浣花箋的上半截,下半截是水墨的桃花,枝葉分明,花瓣宛然,簡直是栩栩如生。


    謝忘之看著那枝遲來的桃花,盯了一會兒,忽然笑了出聲。


    “……笨死了。”她擦去眼尾微微的濡濕,“豐州可是大漠草場,哪裏來的桃花?”


    第60章 行獵


    先元十二年, 李齊慎到豐州的第二年。


    豐州靠近北邊, 氣候和長安城頗為不同,一到十一月, 草場上的草一律枯黃,隱約露出底下的土, 站在高處一看,倒有點像是天德軍裏一位姓田的校尉,把他頭毛稀疏的腦殼放大若幹倍, 居高臨下看下去, 大概就是如今的草場。


    草場如何暫且不論,豐州的雪也下得早, 十月起開始下零零星星的雪,十一月就是鋪天蓋地的大雪。天寒地凍,雪片兒用鵝毛形容都不夠,拴在外邊的馬身上掛滿白霜, 負責寫檄文的幾位文職天天皺著眉抱怨墨研不開。


    偏偏這時間最需要防備,將士冒著嚴寒,天天在外邊巡邏, 李齊慎也別想跑。他有個郡王的封位,可惜豐州天高皇帝遠, 李容津才不管這個, 讓他挑了匹戰馬, 塞給他一杆槍, 每天帶著他在外邊遊走。


    今天倒還好, 不像前幾天那樣,風雪大得睜不開眼睛,李齊慎放慢馬步,跟著李容津往前走。細細碎碎的雪落到他身上,在披風上的自然積起來,發上或是眼睫上的倒是能因體溫漸漸化去,在化幹淨前又有新的落下,襯得他像是尊玉雕。


    “冷不冷?”李容津回頭看他一眼,“來口酒?”


    能帶出來的都是烈酒,一口下去,身子自然暖起來,李齊慎卻搖頭,含笑說:“不喝,怕醉。栽下去還得勞煩叔父帶我回去。”


    “放你……”李容津頓了頓,強行把軍中的髒話吞下去,槍尖不輕不重地在李齊慎的戰馬馬腿上敲了敲,被噴了個響鼻才收手,“少來,前天你溜出去和哲步他們喝酒,別以為我不知道。”


    李齊慎麵色不變:“有這回事?”


    “再給我裝!好家夥,喝倒了那幫兔崽子,我說那天見你,怎麽一身酒氣,還撒謊說是被人潑的酒。”李容津說,“當年阿古達木的一口酒,都隻抿一口,現在我看你是要對著酒壇喝。”


    “酒壇多沒意思,”被這麽戳穿,李齊慎也懶得再裝,笑吟吟的,“不如直接找個酒缸。”


    “去!”李容津瞪了他一眼,旋即笑起來,打馬往前幾步,聲音沉下來,“冷也沒轍,熬著吧,往年都是這時候不安分,若是不巡,真會出大事。”


    李齊慎縱馬跟上:“突厥?”


    “突厥早沒了,現在這群強盜可不是突厥人,最多沾親帶故,借個名頭罷了。不過就這麽叫吧。”李容津提著槍,緩緩前行,“你來這兒也快兩年了,看見草場變化了吧?”


    李齊慎明白他指的是什麽:“夏時草最茂盛,春秋尚可,冬天就枯了,且多風雪。”


    “對,就是這個。這幫人不像城裏的漢人有地耕種,也不像牧民那樣劃草場而居,養的牛羊趕到哪兒吃到哪兒。前三季能這麽湊合過,到冬天就完了,能吃的牛羊殺幹淨,”李容津歎了口氣,“再熬不過去,就明搶了。”


    “我記得城外特地放了多餘的穀物,留給他們的?”


    “好歹是人命,有餘糧,給些也無妨,就當換個安靜。”李容津說,“不過今年收成不好,留的不多,我總得緊著自家人。若是這幫人安分,倒也無妨,若是不安分……”


    他沒接著說,李齊慎卻懂,信手挽了個槍花,帶起獵獵的風聲,槍尖破開風雪,刃光寒涼。


    “收心。”李容津說,“你這人哪兒都好,就是心性太凶,少年時倒不要緊,等到了我這年紀,有你好受的。”


    “那等我到叔父這年紀再說。”李齊慎笑著接話。


    李容津看他一眼,也笑了一下,搖搖頭,繼續往前走。李齊慎趕緊跟上。


    叔侄倆沉默地走了一段,眼看快要到巡城的邊界,是該回去的時候,忽然一陣大風,冰冷刺骨,吹到臉上像是刀割,細細的雪粒擦過去,李齊慎懷疑自己臉上被擦出了血,不由摸了一把。


    這當然是幻覺,他隻摸到滿手冰涼,剛放下手,恰好發現李容津停了腳步:“叔父?”


    “別說話。”李容津警覺地側耳,“聽。”


    李齊慎微微一怔,學著他的樣子,從風裏聽聲音。


    草場開闊,風聲格外響,嗚嗚咽咽,像是哀哭。李齊慎聽了一會兒,在風聲裏聽見混雜的聲音,悠遠蒼涼,彼此之間似乎應和。


    他一勒馬:“狼?”


    “對,是狼。”


    李容津剛說完,李齊慎來不及驚詫,遠處隱約浮出狼的身形。不算多,但隔著風雪,一眼看也有六七隻。


    草原上有狼這事兒李齊慎早就知道,但從未正麵碰上過,且還是一來一小群。狼這玩意在草原上所向披靡,牧民都得養成群的大狗來對付,戰馬能馱著人衝鋒,骨子裏卻依舊怕狼,不住地噴著響鼻,前蹄焦躁地在地上敲擊。


    李齊慎倒沒慌,迅速定下心神。馬鞍邊上栓了弓和箭筒,裏邊就十二支箭,身上還有隨身的短刀,他估了估,不一定有勝算:“是遇上狼群了嗎?”


    “不算,正兒八經的狼群得有幾十隻。”李容津絲毫不慌,自上往下順了一把馬鬃,“這倒是巧,遇見狼王出來打獵。”


    “狼王?”


    “你看。”李容津抬起下頜示意,“打頭那個,左耳朵缺了一塊。”


    李齊慎順著看過去,果真看到李容津所說的那隻狼。這狼在最前麵,安靜地立著,身形矯健,肩膀比跟在後邊的狼都高一截。確實一看就是頭狼的料子,但左耳缺了一塊,像是被什麽野獸咬的。


    “怎麽,叔父和它認識?”李齊慎看向李容津,“不如和它說說,就當沒看見我們,各自過去?”


    “不用說,遇上它也不是一回兩回。它又不傻,不會撲過來。”李容津勒著韁繩,並不掉轉馬頭,控著戰馬緩緩後退,“不算認識,有段緣分,這狼小時候被它阿耶趕出去,沒吃沒喝,跑到阿古達木家裏叼羊羔,差點被打死。我看它可憐,攔了阿古達木,之後它就沒來過了。”


    “趕出去?”


    “你不知道?這是狼群的規矩。它阿耶是頭狼,自己生的崽子,雌的留在群裏,雄的一律趕出去,免得將來和自己搶。”


    “原來如此。”李齊慎學著李容津的樣子,同樣讓馬後退,“我倒真不知道。”


    他們不轉身,那邊的狼群不轉身,也不前進,任由叔侄兩人緩緩拉開距離。


    “後來我又意外見著一回,好像是它遇上了狼群,被它阿耶咬得半死不活,耳朵就是那時候咬殘的。我覺得也是緣分,讓軍醫給它包紮,灌了一帖草藥。”


    “叔父心善。”


    李齊慎是隨口一說,李容津卻接著話題:“後來你猜怎麽著?”


    “怎麽?”


    “我剛不說了嗎,它可是如今的頭狼。”李容津看了李齊慎一眼,頓了頓,才接著說,“它在外流浪了大半年,跑回狼群,咬死了它阿耶,就成了新狼王。”


    李齊慎神色一凝,旋即又笑起來,像是什麽都沒聽出來:“那它還挺厲害。”


    “這事兒不好說對錯,它阿耶當時若讓它留在狼群裏,或許不至於落到這個地步。但又不好說,萬一它心就是這麽野,非要當狼王不可呢。”退得差不多,李容津一扯韁繩,掉轉馬頭,“行了,回去!”


    他一馬鞭抽下去,戰馬吃痛,撒開蹄子往城裏跑。李齊慎趕緊也掉轉方向,跟上李容津。


    在扯韁繩之前,他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正好隔著風雪對上狼群。雪漸漸大起來,成群的狼立在雪裏,全在狼王後邊,沒有一隻趕率先往前邁一步。狼王肅穆地迎著風雪,看著這邊的人和馬離開,始終沒有往前一步,簡直要站成一具雕塑。


    和後邊狼群綠瑩瑩的眼睛不同,它的瞳色偏黃,仿佛臉上鑲著兩塊淺色的琥珀。


    **


    長安城,山水池。


    長寧公主好宴飲是長安城裏人盡皆知的事兒,都到了十一月中,天冷得出門都覺得寒風刮臉,她卻照常開宴。這回設宴的地方是山水池,這園子是靖穆皇後娘家居住的宅邸,因靖穆皇後無兄弟姊妹,膝下的皇子公主自然也不可能來撈回去,時過境遷,等到如今,就成了皇家園林的一部分。


    能進山水池,且是長寧公主宴,長安城裏多少世家權貴虎視眈眈,就等著能在宴上搭上長寧公主這條線,故而自從帖子發出去,拿到帖子的沾沾自喜,沒拿到帖子的則是捶胸頓足,絞盡腦汁想著下回該找個什麽由頭靠近她。


    宴是午宴,開宴前各家受邀的貴人有來得早的,都聚在外院,三三兩兩,郎君聊前程,娘子聊閨閣,聊來聊去,還是聊到了人身上。


    其中聊的最多的,自然是長安謝氏,謝侍郎家的那位嫡女。當朝風氣開放,世家權貴好交遊,這位娘子前幾年卻仿佛沒這個人,從今年起才露頭,且一露麵就是在長寧公主宴上。


    她似乎不怎麽愛見人,除了長寧公主,其他人一概不搭理,聽著像是囂張跋扈之輩,見過她的人卻沒有不誇好的。別管是客套話還是什麽,反正說起來都誇謝娘子美貌驚人且溫婉賢淑,倒也不是非見不可,但見一麵絕對不虧。


    長安謝氏的出身,引人誇讚的性子和美貌,不論藏著的心思是豔羨、嫉妒還是好奇,總歸現下院裏不少人等著的就是這位謝娘子。


    這麽等著聊著,開宴前差不多一刻鍾,謝府的馬車終於停在了山水池大開的門前。


    第61章 赴宴


    馬車一來, 院裏原本湊在一塊兒聊天的郎君娘子當即都頓了頓, 沒見過謝忘之的有些難言的忐忑;見過的就輕鬆得多,一副見怪不怪的樣子,看著邊上的人,心裏暗暗發笑。當然,心裏再好奇,麵子還是得撿起來, 總不能盯著別人的馬車看,多數人隻敢偶爾瞥一眼, 反倒是那些以風流聞名的郎君肆無忌憚, 視線落在車簾上,就等著看裏邊能走出個什麽美人。


    頂著眾人的目光, 車簾終於掀開一角,馬車裏出來個身姿曼妙的娘子,一身湖綠的冬衣,發髻上隻斜斜地簪了支珍珠簪。她扶著仆役的手,踩著事先移來的胡床下馬車,回身時隻給了眾人一個側臉。


    候在門口的郎君看了看,都沒什麽上前的意思,其中一個身著錦衣的甚至往門邊一靠, 打開折扇搖了搖。


    “你這什麽意思?”杜二郎拿手肘頂頂孫遠道,“我瞧著這謝娘子也是個美人兒, 你怎麽這個模樣?”


    孫遠道搖搖頭:“美則美矣, 沒什麽味道。”


    杜二郎看了那綠衣娘子一眼, 沒反駁。


    自少年時起混跡平康坊,什麽美人沒見過,或許是先前聽傳聞太多,心裏的期待抬起來,等真看見馬車裏的人,反倒沒什麽驚豔之感。


    下車的娘子確實漂亮,五官挑不出什麽錯,湖綠的衣裙襯得也好,乍一眼確實美,壓過了不少到場的貴女,能讓人魂牽夢縈幾天。


    可惜,頭上就一支珍珠簪,有些寡淡。這娘子的神色也和想象中不太一樣,溫柔賢淑,但有些過了,近乎低眉順眼,好像能隨意揉搓,反倒少了幾分滋味。


    是個小美人兒,玩玩尚可,卻沒興致認真,杜二郎歎了口氣,心說真是被那群沒見識的坑了。


    他搖搖頭,剛想轉身,忽然聽見那綠衣娘子開口,語調低柔:“娘子,到了,奴婢扶您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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