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聽這聲音,多麽的鏗鏘有力。
之前的虛弱說不定都是裝的,為的就是這個目的。
“喂,這有什麽嘛。你別害羞啊,這很正常啊。”金不依不饒,“再說了,我們是夫妻啊。”
害羞你個鬼。夫妻你個頭。
元慶內心咆哮著,說著她在皇宮裏從來不會出口的詞語。
“按你們的習俗,我們……拜過堂了。喂,理我一下啊。”
“喂,喂,喂。”元慶忍無可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麽?”
金噎住,他轉動著腦子,飛速回想著西澤說過的話。
他歪著頭,有些心虛地開口:“怎麽可能,我當然知道了,你是我的妻子。”
“是嗎?我叫什麽?”
金漲紅了臉,不知道是因為疼,還是因為臊的慌:“小,小茶?”
你看,不知道吧。
元慶麵無表情。
“不是。”
“不是?”金驚訝,“不是說是公主的侍女嗎?”
“不是。”
“娶錯人了?”金震驚,“那你是誰?”
話出口,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自己麵前搖晃的小腳丫。
白白嫩嫩的,卻多了傷口。
一搖一搖的。
“你是公主?”
“漢姓元,單名慶。”元慶懶得和他糾纏。
金收斂起表情,他盯著元慶,突然開口。
“及笄是多大?”
“你夠二十歲了嗎?”
第100章 父與子(一)
金的思路跳脫,元慶一時間沒能理解他的意思。
她沉默了瞬間, 回答道:“十五?或許十六?”進入沙漠之後, 晝夜顛倒的日子讓她混淆了時間。
離開洛陽至今, 差不多也有大半年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十六歲生辰過了沒有。
金盯著她,陷入了詭異的沉默。
都怪東方人的麵容,都怪東方人的體型。
十六歲與二十歲看起來差不了多少, 胸部都和沒發育一樣。
金悔不當初,罪惡感油然而生。
這來自於伊麗莎白女王的教導。
“你才十五歲?”金捂住臉, 聲音從指縫之中傳來。
伊麗莎白女王非常注重對於孩子的教育,可金無比厭惡學習,每一個伊麗莎白請來的老師都遭過他的整蠱。
除了,伊麗莎白本人之外。
母親講述的課程,是關於血族與人類的關係, 金雖然討厭學習,但礙於女王的威嚴, 他不得不聽那些無聊的講述。
關於人類, 他記得最清晰的就是他們脆弱的身體和短暫的壽命。
後來, 關於人類,他記得更多的是少女鮮血的甜美……
那是後話。
母親做過一個比喻, 對於一個天生的血族來說,可以輕易的活過一千歲,而在人類之中,能活到一百歲的存在寥寥無幾。
吸血鬼有著遠超人類數十倍的壽命。
吸血鬼女王用類比法告訴金, 對於血族來說,二百歲成年,擁有自己的能力,而人類,則是二百除十,二十歲成年。她再三告誡金,二十歲以下的人類女性,是他的禁忌。
“伊麗莎白不會饒過我的。”金敲了敲自己的腦殼,視線落在遠處的元慶身上,他的表情複雜,幽幽地盯著她,半天說不出話來。
“看我做什麽?”元慶防備地盯著他。
“沒事。”金歎了口氣,“你過來點,我又不會吃了你。”
這種話說出來就很可疑。
元慶不動。
兩人僵持了片刻,金深深歎了口氣,閉上眼睛不再說話了。
.
“主人。”
沙漠的某處,西澤站在綠洲的邊緣,一位中年人從綠洲之中走出。
“少主人的氣息,就是從這裏消失的。”
西澤看著一望無際黃沙,“狼人群呢?”
“狼群已經全部解決了,但我們發現的那名巫師,用替身術逃走了。”
西澤頷首,示意下屬自己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他負手而立,思索了片刻:“我真正擔心的是那個女孩。”
“務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們。”
夜幕降臨。
元慶從巨石的縫隙下鑽出,金的狀態也好轉了不少。
身為黑暗的寵兒,黑夜才是屬於他的主場。
利用風,金宰殺了一隻出來獵食的沙漠闊耳狐,有了它的血液作為支撐,他勉強的能站起身。
“把這個吃了,我們要快些離開這裏。”金把剝了皮的狐狸遞給元慶。
為了避免麻煩,他催化火焰,直接烤熟了那塊肉。
這種時候也顧不得挑剔,元慶忍著幹渴,咽下那塊烤肉,埋掉獸骨之後,跟著金向著最近的綠洲出發。
金的狀態還是不是很好,走路搖搖晃晃的。右側的手臂還沒恢複,元慶用之前綁在腰上的紅繩子幫他將手臂吊起掛在脖子上。
兩人相互扶持著,一腳深一腳淺向前走。
“按照這個速度,到下一個綠洲需要三天。”
元慶的身體僵硬了一瞬,輕輕應了一聲。。
“嗯。”
兩人都知道,沒有水,她很難堅持到那個時間。
金盯著她的臉看了一會兒,從那灰撲撲的麵頰上勉強辨認著她的模樣,怎麽看都是個小孩子,他之前怎麽就能下得去手?
餓肚子久了連腦袋都不過用了。
金輕歎了口氣,左手手指一劃,以風為刃,割斷了一隻覓食沙鼠的脖頸。
“撿過來。”他對元慶說。
“老鼠?”元慶驚訝,眼前這個吸血鬼對食物非常挑剔。
“看什麽?”金別過頭,“現在哪裏是挑的時候?要趕快恢複過來。”
他心中默默計算著,沙鼠的血液太少了,需要最少五十隻,如果是體型大一些的狐狸獐子數量就會少一些。
狼也可以……不過,以他現在的狀態在沙漠之中遇到狼群,可能沒法順利脫身。
還是不要貪心,一點點慢慢來比較穩妥。
元慶撿回了那隻沙鼠,金皺著眉頭接過,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設,才轉過頭,露出獠牙。
“別看。”他說。
元慶明白他的意思,轉頭到另一個方向。
沙鼠沒有多少鮮血,金很快就解決了它,屍體他也沒留,當即焚毀。
接著,兩人又像是沒事發生一樣,繼續前進。
偶爾,沙漠中有小動物出來覓食,金便用風刃解決它們,吸食它們的鮮血。
黎明將至的時候,兩人停下腳步。
元慶尋到一處合適的沙坡,挖出沙坑,小心翼翼地扶著金躺進去。
她用晚上收集的沙棘樹和沙柳樹枝在沙坑上搭了簡易的涼棚。
蓋布,依舊用那塊紅綢緞。
金從衣服下擺撕下一塊布,當做頭巾裹住頭臉,隻露出眼睛。
他看著元慶忙裏忙外,太陽升起的時候,她差不多做完手上的活,鑽進沙坑。
沙坑不夠大,她一般身子露在外麵。
金的視線落在元慶幹裂的唇瓣上,他抿了抿自己的唇,依舊水潤。他感受不到她的感覺。
吸血鬼從身後拿出一把沙棗和一小捧沙棘。
“吃吧。”他說。
之前的虛弱說不定都是裝的,為的就是這個目的。
“喂,這有什麽嘛。你別害羞啊,這很正常啊。”金不依不饒,“再說了,我們是夫妻啊。”
害羞你個鬼。夫妻你個頭。
元慶內心咆哮著,說著她在皇宮裏從來不會出口的詞語。
“按你們的習俗,我們……拜過堂了。喂,理我一下啊。”
“喂,喂,喂。”元慶忍無可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麽?”
金噎住,他轉動著腦子,飛速回想著西澤說過的話。
他歪著頭,有些心虛地開口:“怎麽可能,我當然知道了,你是我的妻子。”
“是嗎?我叫什麽?”
金漲紅了臉,不知道是因為疼,還是因為臊的慌:“小,小茶?”
你看,不知道吧。
元慶麵無表情。
“不是。”
“不是?”金驚訝,“不是說是公主的侍女嗎?”
“不是。”
“娶錯人了?”金震驚,“那你是誰?”
話出口,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自己麵前搖晃的小腳丫。
白白嫩嫩的,卻多了傷口。
一搖一搖的。
“你是公主?”
“漢姓元,單名慶。”元慶懶得和他糾纏。
金收斂起表情,他盯著元慶,突然開口。
“及笄是多大?”
“你夠二十歲了嗎?”
第100章 父與子(一)
金的思路跳脫,元慶一時間沒能理解他的意思。
她沉默了瞬間, 回答道:“十五?或許十六?”進入沙漠之後, 晝夜顛倒的日子讓她混淆了時間。
離開洛陽至今, 差不多也有大半年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十六歲生辰過了沒有。
金盯著她,陷入了詭異的沉默。
都怪東方人的麵容,都怪東方人的體型。
十六歲與二十歲看起來差不了多少, 胸部都和沒發育一樣。
金悔不當初,罪惡感油然而生。
這來自於伊麗莎白女王的教導。
“你才十五歲?”金捂住臉, 聲音從指縫之中傳來。
伊麗莎白女王非常注重對於孩子的教育,可金無比厭惡學習,每一個伊麗莎白請來的老師都遭過他的整蠱。
除了,伊麗莎白本人之外。
母親講述的課程,是關於血族與人類的關係, 金雖然討厭學習,但礙於女王的威嚴, 他不得不聽那些無聊的講述。
關於人類, 他記得最清晰的就是他們脆弱的身體和短暫的壽命。
後來, 關於人類,他記得更多的是少女鮮血的甜美……
那是後話。
母親做過一個比喻, 對於一個天生的血族來說,可以輕易的活過一千歲,而在人類之中,能活到一百歲的存在寥寥無幾。
吸血鬼有著遠超人類數十倍的壽命。
吸血鬼女王用類比法告訴金, 對於血族來說,二百歲成年,擁有自己的能力,而人類,則是二百除十,二十歲成年。她再三告誡金,二十歲以下的人類女性,是他的禁忌。
“伊麗莎白不會饒過我的。”金敲了敲自己的腦殼,視線落在遠處的元慶身上,他的表情複雜,幽幽地盯著她,半天說不出話來。
“看我做什麽?”元慶防備地盯著他。
“沒事。”金歎了口氣,“你過來點,我又不會吃了你。”
這種話說出來就很可疑。
元慶不動。
兩人僵持了片刻,金深深歎了口氣,閉上眼睛不再說話了。
.
“主人。”
沙漠的某處,西澤站在綠洲的邊緣,一位中年人從綠洲之中走出。
“少主人的氣息,就是從這裏消失的。”
西澤看著一望無際黃沙,“狼人群呢?”
“狼群已經全部解決了,但我們發現的那名巫師,用替身術逃走了。”
西澤頷首,示意下屬自己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他負手而立,思索了片刻:“我真正擔心的是那個女孩。”
“務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們。”
夜幕降臨。
元慶從巨石的縫隙下鑽出,金的狀態也好轉了不少。
身為黑暗的寵兒,黑夜才是屬於他的主場。
利用風,金宰殺了一隻出來獵食的沙漠闊耳狐,有了它的血液作為支撐,他勉強的能站起身。
“把這個吃了,我們要快些離開這裏。”金把剝了皮的狐狸遞給元慶。
為了避免麻煩,他催化火焰,直接烤熟了那塊肉。
這種時候也顧不得挑剔,元慶忍著幹渴,咽下那塊烤肉,埋掉獸骨之後,跟著金向著最近的綠洲出發。
金的狀態還是不是很好,走路搖搖晃晃的。右側的手臂還沒恢複,元慶用之前綁在腰上的紅繩子幫他將手臂吊起掛在脖子上。
兩人相互扶持著,一腳深一腳淺向前走。
“按照這個速度,到下一個綠洲需要三天。”
元慶的身體僵硬了一瞬,輕輕應了一聲。。
“嗯。”
兩人都知道,沒有水,她很難堅持到那個時間。
金盯著她的臉看了一會兒,從那灰撲撲的麵頰上勉強辨認著她的模樣,怎麽看都是個小孩子,他之前怎麽就能下得去手?
餓肚子久了連腦袋都不過用了。
金輕歎了口氣,左手手指一劃,以風為刃,割斷了一隻覓食沙鼠的脖頸。
“撿過來。”他對元慶說。
“老鼠?”元慶驚訝,眼前這個吸血鬼對食物非常挑剔。
“看什麽?”金別過頭,“現在哪裏是挑的時候?要趕快恢複過來。”
他心中默默計算著,沙鼠的血液太少了,需要最少五十隻,如果是體型大一些的狐狸獐子數量就會少一些。
狼也可以……不過,以他現在的狀態在沙漠之中遇到狼群,可能沒法順利脫身。
還是不要貪心,一點點慢慢來比較穩妥。
元慶撿回了那隻沙鼠,金皺著眉頭接過,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設,才轉過頭,露出獠牙。
“別看。”他說。
元慶明白他的意思,轉頭到另一個方向。
沙鼠沒有多少鮮血,金很快就解決了它,屍體他也沒留,當即焚毀。
接著,兩人又像是沒事發生一樣,繼續前進。
偶爾,沙漠中有小動物出來覓食,金便用風刃解決它們,吸食它們的鮮血。
黎明將至的時候,兩人停下腳步。
元慶尋到一處合適的沙坡,挖出沙坑,小心翼翼地扶著金躺進去。
她用晚上收集的沙棘樹和沙柳樹枝在沙坑上搭了簡易的涼棚。
蓋布,依舊用那塊紅綢緞。
金從衣服下擺撕下一塊布,當做頭巾裹住頭臉,隻露出眼睛。
他看著元慶忙裏忙外,太陽升起的時候,她差不多做完手上的活,鑽進沙坑。
沙坑不夠大,她一般身子露在外麵。
金的視線落在元慶幹裂的唇瓣上,他抿了抿自己的唇,依舊水潤。他感受不到她的感覺。
吸血鬼從身後拿出一把沙棗和一小捧沙棘。
“吃吧。”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