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在對“君子”進行闡述的時候,采取了一種極為高明的理論技巧。那就是,不直接定義“君子”,隻是反複描繪它的對立麵。


    “君子”的對立麵,就是“小人”。


    用一係列的否定,來完成一種肯定。這種理論技巧,也可稱之為“邊緣裁切法”,或曰“劃界確認法”。這種方法,在邏輯學上,是通過確認外延,來包圍內涵。


    因此,“小人”的出現,對“君子”特別重要。其實不僅在理論概念上是這樣,即使在生活實際中也是這樣。如果沒有小人,君子就缺少了對比,顯現不出來了。


    “小人”,在古代未必是貶義,而是指向著一些低微的社會地位和生態群落。誠如俞樾在《群經平議》中所說:“古書言君子、小人,大都以位言,漢世說如此。後儒專以人品言君子、小人,非古義也。”


    但是,生態積澱人品。終於,這組對比變成了人品對比。我認為,“後儒”的這種轉變,亦合“古儒”之意。


    君子和小人的劃分,使君子這一人格理想更堅硬了。在漢語中,“人格”之“格”,是由一係列拒絕、擺脫、否決來實現的。在君子邊上緊緊貼著一個小人,就是提醒君子必須時時行使推拒權、切割權,這使君子有了自立的框範。


    君子和小人的劃分,並不一定出現在不同人群之間。同一群人,甚至同一個人,也會有君子成分和小人成分的較量。我說過,連我們自己身上,也潛伏著不少君子和小人的暗鬥。這也就構成了我們自己的近距離選擇。唐代吳兢在《貞觀政要·教戒太子諸王》中說:


    君子、小人本無常。行善事則為君子,行惡事則為小人。


    《貞觀政要·教戒太子諸王》


    這就說得很清楚了,其間的區分不在於兩個穩定的族群,而在於我們內心的一念之差,我們行為的一步進退。我覺得這種思想,與薩特(jean-paul sartre,1905—1980)存在主義哲學中有關“由選擇決定人的本質”的論述頗為相近,卻又早了薩特那麽多年。


    儒家讓君子和小人相鄰咫尺,其實也為人們提供了自我修煉長途中的一個個岔道,讓大家在岔道口一次次選擇。然後,才說得上誰是君子。


    君子,是選擇的結果。小人,是儒家故意設定的錯誤答案。設定錯誤答案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你選錯,而是為了讓你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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