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他沒和任何女人辦過婚禮;
其次,沈淩根本就不喜歡婚禮。
既然是她不喜歡的東西,這又有什麽好生氣的,結婚的時候自己硬是把沈淩拖進婚紗店,她那不情不願就差抱著柱子哭的架勢,完完全全向他闡釋了“沈淩討厭婚禮”這個事實。
如果不是淩淩這麽討厭婚禮蜜月之類的人類習俗,他第一時間就辦了,能收份子錢的機會絕對……
↑對份子錢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倫聳聳肩。
“你確定你沒和任何女人辦過婚禮?”他意有所指,“有段時間,我們感覺你天天都在準備婚禮。”
“相親當然要準備婚禮,相親的最終目的本就是結婚。”
薛謹搖搖頭,“但我那個時候連結婚的對象都沒有,‘準備婚禮’也隻能做做大環境的市場調查,比對哪家的地毯耐髒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價廉,哪家的婚宴菜單便宜……”
這才是你“準備”的重點吧,你以為婚禮是什麽,去菜市場和老板砍價買豬肘子嗎。
艾倫誠懇道:“幸虧你沒有和女人辦過婚禮。”
否則你對象一定會讓你血濺婚禮現場。
“不不不。”
曾經在相親市場中經曆大風大浪的男人很有經驗:“一場婚禮對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紗在親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在該省的地方節省,在重點的地方砸錢,她們就注意不到了。如果你給結婚對象買一件價格百萬以上的純手工刺繡婚紗,她就絕不會注意到腳下十塊錢用筆塗紅的塑料毯子。”
艾倫:“……”
大哥你都要買百萬以上的婚紗了還舍不得買十塊錢以上的毯子嗎?!
還是拿筆塗紅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滿臉的疑問,薛謹頓了頓,又補充道:“我很擅長塗色。絕對塗到賓客看不出來那是被塗紅的塑料毯。如果水彩筆太容易被發現,摻一點雞血效果也很好,還自帶凝固感。”
艾倫:“……”
所以你是真的打算婚禮前夜掐著雞脖子進宴會廳,用雞血塗滿塑料毯後被第二天發現婚鞋沾到雞血的新娘按在地上打對嗎。
不愧是你.jpg
“我說啊,你都舍得買幾百萬的婚紗……”
“還有婚鞋,頭紗,首飾等等。都必須是最好的。”
……那長點的紅毯子能有多貴?能有多貴?啊?!
薛先生瞥了他一眼。
艾倫發現這貨滿臉寫著“打扮老婆時花錢有什麽不對,買毯子給你們這些賓客走路就是浪費”。
……這貨被新娘打死算了。打死吧。
艾倫覺得薛謹真的很可以,通過抑鬱吐槽老婆鬧離婚,成功也把他搞抑鬱了。
“現在我相信你沒辦過婚禮了。”如果你辦過就不可能還活在世上,“那你老婆為什麽會覺得你辦過?”
不知道啊。
麵對沈淩怒氣衝衝的指責,薛先生自我檢討了一遍又一遍,簡直恨不得把記憶從腦子裏抖出來掏幹淨。
唯一一個比較接近的人就是孟婉,但也隻是見過父母吃過飯(老實說後期薛謹和孟婉父母約會的次數都比和孟婉見麵的次數多),完全沒有商議過彩禮婚服首飾等等。
而再往前嘛……
薛謹皺眉。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那麽一次。”
遠到他還沒有離開教團之前了,是和一個獵魔家族裏的大小姐的聯姻。
可那次聯姻根本僅止於紙上的交易,那位小姐似乎是在外麵有了相好,他還在忙著和那個家族勢力互相整合,斟酌條件時,那個女孩就和一個人類私奔離開。
老實說薛謹並不意外,也沒有把心有所屬的女孩強行綁回來嫁給自己、來個虐戀情深的癖好……
婚約叫停取消,他趁亂薅了好幾把那家族的羊毛,就再也沒打聽過那女孩。
至於那商議中的婚禮……從決定聯姻到女孩私奔,也才花了不到一周的時間,他這邊唯一準備好的隻有一套繡了一半的婚服。
哪辦過什麽婚禮?
他從沒辦過婚禮。
想來想去,就算翻出數百年前的破事兒,薛先生也想不出沈淩生氣的原因。
“淩淩為什麽那麽堅信我辦過婚禮?”
他唯一想辦婚禮的對象是個不喜歡婚禮的小貓,哄著求著領她看婚紗都會遭到反抗,好不容易訂下的婚戒到現在還在“戴與不戴”的拉鋸戰中。
委屈。
真的委屈。
“會不會是淩淩換毛……咳,姨媽要來了?所以心情不好,容易焦躁?”
艾倫不想理他。
“反正你老婆明天就不鬧離婚了。”
鬧脾氣也隻舍得鬧一天,還隔著長途電話問你要早安吻晚安吻的姑娘,你抑鬱個毛啊。
【與此同時,咖啡廳】
沈淩不開心。
想想穿婚服的阿謹和別的新娘子拉手就不開心。
想想他站在紅蠟燭和紅燈籠中間等她就不開心。
沈淩當時腳腕疼,頭疼,脖子疼,嗓子也疼,直接難受得看都看不下去,後半場全都被攪在一片紛亂的雪花片裏。
什麽也看不清,胃裏直犯惡心,難受得她一醒來就要抱抱要親親,被阿謹抱著親了好久才恢複點元氣。
現在她離開了他,又變得不開心了。
沈淩醒來後最想做的就是對著混蛋阿謹咬咬咬撓撓撓,然後窩在他口袋裏和他一起工作,在嗅到每一縷接近的雌性氣味時從他口袋裏爬出來,對每一個試圖接近他的雌性生物發出“嗷嗚”的恐嚇聲,用力向自己目光所及的所有範圍散播領土主權。
↑真的做出來會直接把薛先生送給心髒起搏器,直升太平間的可怕計劃
——但再怎麽不開心,工作還是要繼續做的,偉大的祭司不能因為小情緒就放棄準備生日禮物的計劃。
她目前攢下的錢,離那件霧霾藍的襯衫,還有不少的距離。
而距離阿謹的生日,僅僅隻有兩天了。
想到這兒,沈淩沮喪地歎了口氣。
“湊錢湊錢……”
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窮哦。
早知道昨天就不休假……不不不,如果昨天不休假就不能和阿謹一起玩了……煩……
“服務員!這邊添水!”
“好的好的!來啦來啦!”
沈淩蹦躂著跑過去,盛在水瓶裏的檸檬片隨著她的動作搖搖晃晃。
呼喊她的客人,視線也隨著這姑娘係在腰後的圍裙帶子搖搖晃晃。
“小費小費!客人,小費!”
“哦哦……好的。”
又是份額遠超小費所需的大鈔,但對於那件被高貴祭司看上的襯衫,隻是杯水車薪。
【兩天後,咖啡廳,員工休息室】
沈淩解下圍裙,拿出鐵皮櫃裏的小挎包,把圍兜裏的零錢和小挎包裏的鈔票都逐個抓出來,一齊攤在桌子上。
她花了點時間把錢點完,稍稍算了算數量,發現這裏的錢離那件看中的襯衫還差一半。
……我怎麽那麽窮啊。
頭一次體會到金錢重要性的姑娘苦惱地皺起了眉,望著一桌子紙鈔零錢,很有種把它們盡數掀到桌下的衝動。
反正怎麽湊都湊不齊!不稀罕啦!這點點錢以前掉地上她還不肯撿!
想是這麽想,望著這桌子錢呆了半晌,沈淩還是把滿腔忿忿化為了一句“哼”,苦巴巴地把這些錢又一張一張、一顆一顆收起來,卷好,放進圍裙口袋。
今天是最後一次上班,不管能不能湊齊給阿謹的生日禮物,她都打算幹完這一天辭職。
本來打工就是為了給阿謹買生日禮物,不能在阿謹生日當天把禮物送給他就不叫生日禮物了,那她還繼續打工攢錢幹嘛。
目前沈淩手邊清點的都是小費,加上今天辭職時可以結算的工資,估計也隻能湊到那件襯衫價格的三分之二……
唔,唔,萬一今天發生了什麽特別的事,或者我下班後去那家店發現,霧霾藍的襯衫在搞現時折扣活動呢?
樂天派的貓貓安慰了一下自己,又拍拍雙頰,讓自己精神起來。
拍打雙頰時,她不免注意到了無名指的位置。
……光禿禿的,戒指的印記已經完全消失了。
拜沈淩的“鬧離婚”所賜,這兩天她在家裏也理直氣壯地不戴婚戒,本意是“懲罰”和其他雌性辦過婚禮的阿謹。
可阿謹這兩天似乎格外忙碌,他回家的時間即便加上睡眠也不到三小時,沈淩基本見不到他的臉——
有一次她終於在玄關逮住他,正準備抒發一次“你怎麽整整兩天都不來和本喵玩親親抱抱”的怨氣,就聽薛謹匆匆解釋。
“淩淩乖,工作在收尾,忙完就哄你。”
沈淩張張嘴,還沒開口說話,對方就合上了房門,眨眼間消失。
……哼,工作。
於是她不戴婚戒的理由更理直氣壯了:沈淩還記得很久以前阿謹說過,不戴婚戒是有懲罰的。
親親抱抱的懲罰。
如此,直到今天,沈淩手指上的戒痕早已褪去,潔白如新。
她拍完臉頰後,就呆呆地看著這根光禿禿的手指,有點恍惚。
……今天回去後,還是戴上吧。
其次,沈淩根本就不喜歡婚禮。
既然是她不喜歡的東西,這又有什麽好生氣的,結婚的時候自己硬是把沈淩拖進婚紗店,她那不情不願就差抱著柱子哭的架勢,完完全全向他闡釋了“沈淩討厭婚禮”這個事實。
如果不是淩淩這麽討厭婚禮蜜月之類的人類習俗,他第一時間就辦了,能收份子錢的機會絕對……
↑對份子錢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倫聳聳肩。
“你確定你沒和任何女人辦過婚禮?”他意有所指,“有段時間,我們感覺你天天都在準備婚禮。”
“相親當然要準備婚禮,相親的最終目的本就是結婚。”
薛謹搖搖頭,“但我那個時候連結婚的對象都沒有,‘準備婚禮’也隻能做做大環境的市場調查,比對哪家的地毯耐髒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價廉,哪家的婚宴菜單便宜……”
這才是你“準備”的重點吧,你以為婚禮是什麽,去菜市場和老板砍價買豬肘子嗎。
艾倫誠懇道:“幸虧你沒有和女人辦過婚禮。”
否則你對象一定會讓你血濺婚禮現場。
“不不不。”
曾經在相親市場中經曆大風大浪的男人很有經驗:“一場婚禮對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紗在親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在該省的地方節省,在重點的地方砸錢,她們就注意不到了。如果你給結婚對象買一件價格百萬以上的純手工刺繡婚紗,她就絕不會注意到腳下十塊錢用筆塗紅的塑料毯子。”
艾倫:“……”
大哥你都要買百萬以上的婚紗了還舍不得買十塊錢以上的毯子嗎?!
還是拿筆塗紅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滿臉的疑問,薛謹頓了頓,又補充道:“我很擅長塗色。絕對塗到賓客看不出來那是被塗紅的塑料毯。如果水彩筆太容易被發現,摻一點雞血效果也很好,還自帶凝固感。”
艾倫:“……”
所以你是真的打算婚禮前夜掐著雞脖子進宴會廳,用雞血塗滿塑料毯後被第二天發現婚鞋沾到雞血的新娘按在地上打對嗎。
不愧是你.jpg
“我說啊,你都舍得買幾百萬的婚紗……”
“還有婚鞋,頭紗,首飾等等。都必須是最好的。”
……那長點的紅毯子能有多貴?能有多貴?啊?!
薛先生瞥了他一眼。
艾倫發現這貨滿臉寫著“打扮老婆時花錢有什麽不對,買毯子給你們這些賓客走路就是浪費”。
……這貨被新娘打死算了。打死吧。
艾倫覺得薛謹真的很可以,通過抑鬱吐槽老婆鬧離婚,成功也把他搞抑鬱了。
“現在我相信你沒辦過婚禮了。”如果你辦過就不可能還活在世上,“那你老婆為什麽會覺得你辦過?”
不知道啊。
麵對沈淩怒氣衝衝的指責,薛先生自我檢討了一遍又一遍,簡直恨不得把記憶從腦子裏抖出來掏幹淨。
唯一一個比較接近的人就是孟婉,但也隻是見過父母吃過飯(老實說後期薛謹和孟婉父母約會的次數都比和孟婉見麵的次數多),完全沒有商議過彩禮婚服首飾等等。
而再往前嘛……
薛謹皺眉。
“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是有那麽一次。”
遠到他還沒有離開教團之前了,是和一個獵魔家族裏的大小姐的聯姻。
可那次聯姻根本僅止於紙上的交易,那位小姐似乎是在外麵有了相好,他還在忙著和那個家族勢力互相整合,斟酌條件時,那個女孩就和一個人類私奔離開。
老實說薛謹並不意外,也沒有把心有所屬的女孩強行綁回來嫁給自己、來個虐戀情深的癖好……
婚約叫停取消,他趁亂薅了好幾把那家族的羊毛,就再也沒打聽過那女孩。
至於那商議中的婚禮……從決定聯姻到女孩私奔,也才花了不到一周的時間,他這邊唯一準備好的隻有一套繡了一半的婚服。
哪辦過什麽婚禮?
他從沒辦過婚禮。
想來想去,就算翻出數百年前的破事兒,薛先生也想不出沈淩生氣的原因。
“淩淩為什麽那麽堅信我辦過婚禮?”
他唯一想辦婚禮的對象是個不喜歡婚禮的小貓,哄著求著領她看婚紗都會遭到反抗,好不容易訂下的婚戒到現在還在“戴與不戴”的拉鋸戰中。
委屈。
真的委屈。
“會不會是淩淩換毛……咳,姨媽要來了?所以心情不好,容易焦躁?”
艾倫不想理他。
“反正你老婆明天就不鬧離婚了。”
鬧脾氣也隻舍得鬧一天,還隔著長途電話問你要早安吻晚安吻的姑娘,你抑鬱個毛啊。
【與此同時,咖啡廳】
沈淩不開心。
想想穿婚服的阿謹和別的新娘子拉手就不開心。
想想他站在紅蠟燭和紅燈籠中間等她就不開心。
沈淩當時腳腕疼,頭疼,脖子疼,嗓子也疼,直接難受得看都看不下去,後半場全都被攪在一片紛亂的雪花片裏。
什麽也看不清,胃裏直犯惡心,難受得她一醒來就要抱抱要親親,被阿謹抱著親了好久才恢複點元氣。
現在她離開了他,又變得不開心了。
沈淩醒來後最想做的就是對著混蛋阿謹咬咬咬撓撓撓,然後窩在他口袋裏和他一起工作,在嗅到每一縷接近的雌性氣味時從他口袋裏爬出來,對每一個試圖接近他的雌性生物發出“嗷嗚”的恐嚇聲,用力向自己目光所及的所有範圍散播領土主權。
↑真的做出來會直接把薛先生送給心髒起搏器,直升太平間的可怕計劃
——但再怎麽不開心,工作還是要繼續做的,偉大的祭司不能因為小情緒就放棄準備生日禮物的計劃。
她目前攢下的錢,離那件霧霾藍的襯衫,還有不少的距離。
而距離阿謹的生日,僅僅隻有兩天了。
想到這兒,沈淩沮喪地歎了口氣。
“湊錢湊錢……”
第一次覺得自己好窮哦。
早知道昨天就不休假……不不不,如果昨天不休假就不能和阿謹一起玩了……煩……
“服務員!這邊添水!”
“好的好的!來啦來啦!”
沈淩蹦躂著跑過去,盛在水瓶裏的檸檬片隨著她的動作搖搖晃晃。
呼喊她的客人,視線也隨著這姑娘係在腰後的圍裙帶子搖搖晃晃。
“小費小費!客人,小費!”
“哦哦……好的。”
又是份額遠超小費所需的大鈔,但對於那件被高貴祭司看上的襯衫,隻是杯水車薪。
【兩天後,咖啡廳,員工休息室】
沈淩解下圍裙,拿出鐵皮櫃裏的小挎包,把圍兜裏的零錢和小挎包裏的鈔票都逐個抓出來,一齊攤在桌子上。
她花了點時間把錢點完,稍稍算了算數量,發現這裏的錢離那件看中的襯衫還差一半。
……我怎麽那麽窮啊。
頭一次體會到金錢重要性的姑娘苦惱地皺起了眉,望著一桌子紙鈔零錢,很有種把它們盡數掀到桌下的衝動。
反正怎麽湊都湊不齊!不稀罕啦!這點點錢以前掉地上她還不肯撿!
想是這麽想,望著這桌子錢呆了半晌,沈淩還是把滿腔忿忿化為了一句“哼”,苦巴巴地把這些錢又一張一張、一顆一顆收起來,卷好,放進圍裙口袋。
今天是最後一次上班,不管能不能湊齊給阿謹的生日禮物,她都打算幹完這一天辭職。
本來打工就是為了給阿謹買生日禮物,不能在阿謹生日當天把禮物送給他就不叫生日禮物了,那她還繼續打工攢錢幹嘛。
目前沈淩手邊清點的都是小費,加上今天辭職時可以結算的工資,估計也隻能湊到那件襯衫價格的三分之二……
唔,唔,萬一今天發生了什麽特別的事,或者我下班後去那家店發現,霧霾藍的襯衫在搞現時折扣活動呢?
樂天派的貓貓安慰了一下自己,又拍拍雙頰,讓自己精神起來。
拍打雙頰時,她不免注意到了無名指的位置。
……光禿禿的,戒指的印記已經完全消失了。
拜沈淩的“鬧離婚”所賜,這兩天她在家裏也理直氣壯地不戴婚戒,本意是“懲罰”和其他雌性辦過婚禮的阿謹。
可阿謹這兩天似乎格外忙碌,他回家的時間即便加上睡眠也不到三小時,沈淩基本見不到他的臉——
有一次她終於在玄關逮住他,正準備抒發一次“你怎麽整整兩天都不來和本喵玩親親抱抱”的怨氣,就聽薛謹匆匆解釋。
“淩淩乖,工作在收尾,忙完就哄你。”
沈淩張張嘴,還沒開口說話,對方就合上了房門,眨眼間消失。
……哼,工作。
於是她不戴婚戒的理由更理直氣壯了:沈淩還記得很久以前阿謹說過,不戴婚戒是有懲罰的。
親親抱抱的懲罰。
如此,直到今天,沈淩手指上的戒痕早已褪去,潔白如新。
她拍完臉頰後,就呆呆地看著這根光禿禿的手指,有點恍惚。
……今天回去後,還是戴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