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4節
幾個人的平凡事(中國式不離婚) 作者:艾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21)
兩個人的第一次別扭就這麽含含糊糊地過去了,周寧沒道歉,楊紅也不追問。
但做飯洗碗的事仍然令楊紅頭疼,倒不是她一個人又做飯又洗碗有多麽累,她也願意相信周寧的懶隻是從小形成的習慣,與愛不愛她無關。但別人見周寧不做飯不洗碗就會以為他不夠愛老婆。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再自信,也難免懷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愛你。人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又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這些格言都是人瞎編出來的?
楊紅也知道還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議論吧!”但她不要說做到這一點,她連讀都都不好這句話。
上高中時,楊紅的語文老師自恃普通話講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對朗讀特別重視。楊紅有一次被叫起來朗讀課文,內中就有這句格言。楊紅看到有“自己”和“別人”這對反義詞,就想當然地把重音放在這兩個詞上。但老師說她讀得不對,像她那樣讀,讓人感覺你還可以“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老師說,這句話的重音應該是在“路”和“議論”上,才能顯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閑話的決心。楊紅讀了好多遍,都沒讀出老師要的效果。最後還一連三遍地讀成:
“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吧!”
按弗羅伊德的說法,口誤、筆誤都是下意識的逼真反映。你誤讀成“走別人的路”,實際上是因為你潛意識裏就想走別人的路。其實何止是潛意識,楊紅的明意識裏也是寧願“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的。別人留長發,她就留長發;別人有劉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裏;別人不穿裙子的時候,她絕不率先穿裙子。總之,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傻子過年看隔壁。雖然有時也覺得別人的做法不對,但也隻在心裏嘀咕幾句,算是“議論”過了。
結婚買家俱時,楊紅本來不喜歡粉紅、粉藍的,但不知為什麽,那段時間h市流行這兩種顏色,楊紅為別人著想,隻好買了一套粉紅的。後來同樓的人個個說好看,楊紅也暗自慶幸,還是“走別人的路”好。她買的電視也是照當時的潮流,要買大的,雖然她的房間隻有十平米,但她還是買了一個29寸的,在當時已經是大而無當了。看電視時因為離得太近,老覺得人物象打了格子一樣。
對麵毛姐家也是一個大電視,她丈夫老丁就對周寧說,不如你坐在我門前看你家的電視,我坐在你門前看我家的電視,隔著走廊和一間房,距離正好。楊紅想,老丁也跟我一樣,也隻敢“讓自己去議論”,買電視時,還是要“走別人的路”,買大的。
楊紅從小就很敬畏這個“別人”。小時候外婆說到“別人”時,臉上滿是懼怕之色。楊紅想既然外婆都知道這個“別人”,一定是本鎮的,而本鎮能讓外婆這個自稱“一把老骨頭,誰也不怕”的人害怕的,應該隻有隔壁的王紅眼。
“楊紅,坐要有坐相,別叉開兩腿,別人看見要笑話的。”外婆說,揚手就往外麵一指。楊紅就想起隔壁的王紅眼,聽說這人解放前在國民黨的軍隊做過夥頭軍,後來又被解放軍收編,成了解放軍的炊事員,後來又被過國民黨抓回去,後來又被解放軍收編……解放後王紅眼在楊紅媽媽那個學校工作,做炊事員。王紅眼額頂長著一個肉瘤,臉上一個酒糟鼻子,眼永遠是紅的。有人說他是被抓壯丁抓去的,但他說是自己跑去的,“沒飯吃麽”,還說他打仗時用挖行軍灶的鐵鍬砍死過人。這件事一直讓人當作曆史問題調查,到底砍死的是國民黨的人還是共產黨的人。不過那時楊紅想,不管他砍死的是什麽人,肯定是個叉開腿坐的人。
楊紅一聽外婆提“別人”,就覺得是在說王紅眼,趕快把兩腿並攏,怕王紅眼走過來,拿鐵鍬砍死她。
長大了,才知道這個“別人”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無形無狀、無處不在、無孔不入、防不勝防的群體。考得不好?別人要笑話的;穿得太怪?別人會怎麽說?
楊紅的一個表姐還告訴她,說找不到男朋友,別人會說你“高不成,低不就”。別人這樣說你,你的兩個肩就會變得一邊高,一邊低,因為女人愛麵子呀,“低不就”還扛得住,但扛著“高不成”的那邊吃力太多,就會壓得歪下去。表姐是北大畢業的,在北京工作,隻有春節才回來,三十多了還沒結婚,回來沒人玩,就跟比她小很多的楊紅玩。表姐總是說:“高不成?好像我癩蛤蟆吃天鵝肉沒吃到一樣,其實是我那片天空根本就沒有鵝!”
楊紅知道自己是個“為別人活著”的人,過得再幸福,如果別人都認為她不幸福,她就會覺得自己其實是不幸福的。更何況是“愛不愛”這種很難找到客觀衡量標準的東西呢?什麽叫愛?什麽叫不愛?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還在那裏以為他愛你,不是有點自欺欺人嗎?就算你丈夫口口聲聲說愛你,他都可能並不愛你,更何況象周寧這樣說都不說愛你的人呢?
所以楊紅雖然寧願自己做飯洗碗而不想為這些瑣事與周寧發生爭執,但因為住的是集體宿舍,不能不為群眾著想,於是仍然天天逼著周寧洗碗。好在周寧有更遠大的計劃在心中醞釀,也不計較,每次都丟三拉四地把碗洗了。楊紅隻要在別人眼裏過得去就行,自己去收拾殘局也無怨言。每當周寧洗碗時,楊紅恨不得在走廊上吆喝一聲:“嗨,都來看哪,我丈夫在洗碗哪,別又說我丈夫不疼我。”
(22)
楊紅雖然在許多事情上都是寧可“走別人的路”,但在一件事情上卻有很堅定的要走自己的路的決心,那就是“愛情”。其實如果把“別人”這個詞的定義放寬一些,她還是在走別人的路,隻不過這個“別人”不是生活中的張三李四,而是理想愛情中的王五趙六。
楊紅不知道她的愛情觀是從哪裏來的,她沒看過多少瓊瑤式的小說,也沒看過多少西方的浪漫電影或者中國古典式的愛情故事,肯定都看過一些,但並沒有在腦海中樹立起一個鮮明的印象,不象現代的追星族,明確知道自己究竟是愛木村拓哉還是愛金城武。有人說每個少女都或多或少追過星,如果真是這樣,楊紅追的,肯定是星光,而不是具體的星,是那些星們在電影電視中塑造出來的人物,而不是星們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吃喝拉撒的肉身。
所以楊紅不知道愛情究竟應該是什麽樣的,但她往往直覺地知道愛情不應該是什麽樣的。有人為她介紹對象時,她馬上就能想到:愛情不應該是這樣的。有人追求她的時候,她一看那個人,就能立即做出結論,我愛的人不是這樣的。但是如果有人問她:那你究竟要什麽樣的人呢?她就糊塗了,答不上來,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麽樣的人。
有些幸運的人常常知道自己要什麽樣的人,也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要這樣的人,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麽形成的,或者一個重大決定是怎麽做出來的,她們經常會說“就是他那一句話使我愛上了他”,或者更厲害的:“那件事是我生活中的一個轉折點,從那時起……”。楊紅從來沒有這麽幸運過,有時還強詞奪理地想,說那些話的人,也不過是象那個笑話裏麵吃包子的傻子一樣,花所有的錢買了一盤包子都沒吃飽,後來問同桌的人討了一個,才吃一半就吃飽了,遂後悔莫及:早知道半個包子就能吃飽,就不該買那一盤包子了,還可以把錢省下來。
楊紅就不知道自己那一盤包子是從哪裏買來的,而那半個包子也一直沒吃到,所以就隻在腦筋裏麵有些模模糊糊的愛情觀,無法用言語來作個界定。她記得很小的時候,跟幾個小女孩在一起玩,不知為什麽說到長大了要跟誰結婚上頭去了。如果外婆聽見肯定又要拿“別人”來唬她,不過小女孩說結婚,並不知道結婚這個詞跟性還有聯係,隻說結婚就是穿漂亮衣服,發喜糖,然後就有一個真人而不是一個洋娃娃陪著你了。
有一個小女孩大概怕被人搶了頭牌,就率先說要跟毛主席結婚,其它的見毛主席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就搶著說要跟雷鋒、黃繼光、董存瑞們結婚。楊紅雖然年幼,也覺得她們天真得可愛,幼稚得無知。毛主席都已經逝世了,就是死了,懂不懂?跟死了的人是不能結婚的。
楊紅對毛主席逝世記得很清楚,因為剛發生不久。那天是星期四,下午不上課,老師政治學習,楊紅在學校的操場上玩,等媽媽下班。突然就聽見學校廣播裏放起哀樂來,楊紅知道肯定有什麽重要人物逝世了,因為前一段時間周總理逝世,也是放這種音樂的。楊紅就見學校的老師都從辦公室跑出來,一邊念念叨叨地說:毛主席去世了!一邊就嚎啕大哭。楊紅還不太清楚毛主席逝世的嚴重後果,有點哭不出來,但也捂住臉,怕別人看見她沒哭會責備她,心裏納悶,媽媽不是說有一個高人測算過,說毛主席可以活一百四十五歲嗎?怎麽提前就逝世了呢?
楊紅就毫不留情地指出那個小女孩的錯誤,說你不能跟毛主席結婚的,毛主席已經死了。那個女孩認識到這一點,就很尷尬,臉也紅了,很羨慕那幾個搶到英雄人物的同伴。楊紅倒不覺得那幾個要跟英雄人物結婚的人有什麽不對,充其量也就是眼界太高了。她不知道那幾個英雄人物如今也跟毛主席一樣去了另一個世界。她隻知道雷鋒是殉職的,董存瑞是犧牲了的,黃繼光是舍己為人的,都是英雄人物,永遠都象照片上、畫麵上那麽年輕,可能都住在什麽大地方,也許就是北京,世界上還有比北京更大的地方麽?如果有,毛主席也不會住在北京了。
可能楊紅的血液裏天生就沒有“追星”的因子,她從沒想到過跟英雄人物結婚。她隻覺得那些英雄人物住在北京,都大老遠的,認都不認識自己,自己怎麽會同他們結婚呢?如果他們就住在鎮上,又走過來說喜歡自己,自己可能還會考慮考慮。
楊紅想來想去,不知道自己要跟誰結婚,就突然想起以前看媽媽學校老師聯歡時,有一個馬老師,是個“摘帽右派”,曾經在台上拉過二胡,那音樂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知為什麽就把她聽哭了。當時還就因為她哭了,就有老師起來說今天是個喜慶日子,拉這個做什麽呢?那個馬老師就尷尬地下去了,搞得楊紅很不好意思,覺得是自己害了他。後來問媽媽,才知道馬老師拉的是“江河水”,好像是說一個女的受了什麽委曲,在一條江邊哭泣的故事。楊紅就想,難怪那麽傷心。
楊紅就對女伴們說:我長大了要跟一個會拉琴的人結婚。她覺得這個理想還比較現實,當然不是馬老師,他那麽大年紀了,肯定等不到我長大就死了。她也不明白為什麽媽媽老說馬老師是“摘帽右派”,楊紅看見他的時候,他都戴著一頂黃軍帽,從來沒摘過。女伴就問她,什麽拉琴的?楊紅就比劃了一下,結果大家都說,還說什麽拉琴的,原來是鋸木頭的。楊紅覺得她們沒聽過那個音樂,不知道它的妙處,也懶得跟她們多說。
從這個意義上講,楊紅最終還是實現了自己的愛情理想的,不是全麵實現,至少也是部分實現,因為周寧也可以拉拉二胡的,隻不過拉得沒有那個“摘帽右派”好,不會拉“江河水”,隻會拉“唱支山歌給黨聽”,而且隻會拉前麵慢的部分,拉到後麵快的部分就拉不下去了,聲音也是直杠杠的,不優美。問他,他隻說我這個人學什麽都是這樣,進門比誰都快,但學到深處,就沒耐心了,我拉二胡就是因為學不會揉弦,就放棄了。
(23)
有人把女性按她們的擇偶標準分成三大類型:攀龍附鳳型,門當戶對型,救世濟貧型。對最後一種類型,很多人都以為是指那些有錢的女人,下嫁了一個窮光蛋。其實這個救世濟貧並不是就金錢而言,而是就感情而言。
女人都願意把自己的愛情獻給一個要靠她的愛情才能活下去的男人,她們喜歡聽男人說“如果得不到你的愛,我的生命還有什麽意義?”或是“如果你不愛我了,我就一死了之”。如果你想用“天涯何處無芳草”去打動一個女人,基本上是會以失敗告終的。女人的救世濟貧,就是要用自己的愛情拯救一個愛她愛得病入膏肓的男人,愛得越深越苦的,越需要她拯救的,越能打動她的心。如果她的愛能使一個殺人魔王立地成佛,或者使一個身患絕症的人重獲新生,或者使一個尋花問柳的浪蕩子忠貞不二,她多半是要把愛情拿出來救那個男人的。
有人刻薄地說這是因為女人有“救世主情結”,實際上是因為女人普遍具有同情心或者母性。如果一個男人聽一個女人對他說“等你等到我心痛”,男人會開心地想,心痛就好,可以再晚幾分鍾去,既然想著我就不會立即跟人跑掉。如果換了一個女人呢?她多半就想立即跑過去,對他說,我來了,讓我來治好你的心痛。
楊紅的擇偶觀就是典型的救世濟貧型,不過她執行得更極端,已不限於愛情了,算得上極端救世濟貧型。在她看來,愛情是跟金錢地位不沾邊的,一沾邊就不是真正的愛情了。有人給她介紹男朋友時,如果是當官的公子,暴發戶的兒子,她見都不見,就推掉了,心想,我在他們生活中算個什麽?至多就是錦上添花。
不能說是周寧的窮打動了楊紅,但他的窮,絕沒有影響楊紅對他的感情。楊紅從不計較周寧有沒有錢,有沒有地位,工作好不好,她覺得正因為他什麽都沒有,才說明她對他的感情是真摯的,是不夾雜任何金錢的成分的,所以很為自己的高尚情操自豪。但她沒想到是,她不計較周寧的窮,周寧自己卻很計較自己的窮。
剛畢業就結婚,兩個人都沒有什麽錢。楊紅好一點,h大從七月下旬就開始發工資給她,還分了房子。而周寧那邊呢,要到九月他去報到了才開始發工資,所以整個暑假裏,周寧是顆粒無收。
楊紅的父母雖然覺得女兒的婚事來得太匆忙,但他們尊重女兒的決定。這是女兒的終生大事,應該好好辦一辦,他們也還有一點積蓄,請幾桌客不成問題。但周寧一聽說婚禮就麵有難色,因為他沒錢,他父母也沒錢。雖然楊紅告訴他不用他掏錢的,周寧仍然不開心。他說:“我是個男人,拿不出錢來辦婚禮,覺得活得很窩囊。如果你父母拿錢出來辦婚禮,我在婚禮上隻是個牽線木偶。結婚證領了就是結婚了,為什麽一定要辦宴席呢?”
最後兩人都折衷了一下,沒有在楊紅老家辦婚禮,隻在h市請了兩邊的父母和一些同班同學。楊紅本來還想趁蜜月出去旅遊的,後來也知趣地不提了。
周寧從學生宿舍搬過來的東西,隻有一個樟木箱子,裏麵裝著周寧所有的家當。楊紅這才知道為什麽周寧身上總有一股“傷濕止痛膏”的味道,原來是樟木箱子在那裏作怪,就跟周寧商量,說我們現在有了穿衣櫃、掛衣櫃什麽的,把這個箱子扔了吧。周寧不同意,說這個家裏唯一屬於他的東西就是這個箱子了,他要留著,如果以後楊紅不要他了,他還可以收拾收拾,提著這個箱子回老家去。
楊紅見他把兩個人的東西分得這麽清楚,有點生氣,但聽他口口聲聲都是說楊紅不要他,而不是離婚啊,分手啊什麽的,心想可能他因為家窮有點自卑感,也就不去計較。
周寧有一雙黑色的破長筒膠鞋,早就沒人穿的那種,楊紅趁周寧不在時,丟在水房門外,等回收廢物的人來撿去。結果周寧比回收廢物的人先到,一眼就看見了自己那雙破膠鞋,又把它當傳家寶一樣提了回來。他彎腰拿膠鞋的時候注意到旁邊還有不知是誰丟掉的一個破鬧鍾和一個舊收音機,也見財起心,順手牽羊地拿了回來。
楊紅看了哭笑不得,說:“要那個破鍾幹什麽呢?家裏又不是沒有鍾?”
周寧自己也覺不好意思:“丟了怪可惜的,我會修鍾,修好了送給我老家的人用。”
周寧說的老家,還不是他家現在住的銀馬鎮,雖然那個鎮在楊紅看來已經是貧窮落後得可以了。周寧的老家在一個比銀馬鎮還貧窮一百倍的周家衝。光這一個“衝”字,就足以使你對那裏的偏僻和貧窮產生無窮聯想了。楊紅婚前跟周寧去過一回,因為周寧說要讓她看看他出生的地方。坐手扶拖拉機再加上步行,搞了差不多一整天,楊紅才看到那個周寧魂牽夢縈的周家衝,楊紅不知道該怎樣形容那個地方,隻覺得恍如隔世,真個是不知今夕是何年,在解放後幾十年的今天,居然有這麽閉塞而貧窮的地方。如果她一定要自不量力,用文字來形容,隻能說誰看了誰想哭。
楊紅就不明白,中國怎麽還會有這樣貧窮落後的地方?自己的老家也隻是個小鎮,但也許是離省城不遠,父母又是教師,所以從來沒受過這份窮。楊紅站在暮色中的周家衝,看幾個形容枯槁的女人從田裏回來,突然想到,如果自己出生在這裏,恐怕也不會有上學的機會,大概也同這幾個女人一樣,生於斯,死於斯,藏於斯,世界上知道自己的人不會超過100人。
去過一趟周家衝,楊紅很能理解為什麽周寧做的夢大多是有關那個地方的,那種貧窮落後真的是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叫你過目不忘,尤其是你到過另外的世界,或是從另外一個世界來的,心中有一番對比的話。
楊紅那時衝動地對周寧說:“我們兩個人都到這裏來教書吧,我們可以讓這裏的孩子出去上大學,離開這裏。”
周寧無精打彩地說:“我沒有這個雄心壯誌了,你也呆不到三天就想離開的。我隻感謝我的父母盡了他們最大的努力,把家搬到銀馬去了。”
(24)
楊紅覺得有親臨周家衝的經曆墊底,她應該能理解周寧了。但她發現“知道”“明白”和“理解”之間,有著質的區別。“知道”“明白”隻說明你掌握了信息,充其量也就是獲得了知識,但“理解”是包涵著讚同、支持的,最好是比被理解的對象還有過之而無不及的讚同和支持。一個妻子知道丈夫為什麽抽煙,但不讚同他抽煙,丈夫也是要抱怨妻子不理解他的。正如一個丈夫知道妻子為什麽愛買些掛在那裏不穿的衣服,但不讚成她這樣做,同樣算不得”理解“。
在楊紅看來,周寧的貧窮都已經成為過去了,現在兩個人有了一個家,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了。正因為周寧受過窮,享受起生活來應該會比一般人更如癡如醉。但周寧就不,他好像處處都跟她搓反繩子一樣。
如果按周寧的意思,連家俱和電視機都不用買,不過在這一點上,周寧反對得沒有那麽激烈,所以還是按楊紅的安排買了。但周寧一路上都象個在公司沒有股份的小職員,不參與決策,楊紅問他哪樣好,他就說:“你覺得好就行”,搞得楊紅很掃興。好在周寧搬起來還很賣力,不然一腔的喜慶氣就全跑光了。
後來楊紅注意到,兩個人一起看電視的時候,周寧從來不摸遙控器,遇到他不喜歡看的節目,他寧可不看了,也不會自己去換一個頻道。但如果楊紅不在屋裏的時候,他也會調一些他喜歡的節目,等楊紅一進來,他就趕快調回楊紅喜歡的頻道,把遙控也遞給她。
楊紅問他為什麽這樣,周寧說:“買電視機我一分錢沒出,怎麽可以一個人抱著看呢?我們這個家,都是你一個人建立起來的,我隻是寄人籬下。”說得楊紅心酸酸的,隻好安慰他:“什麽你的錢,我的錢,現在兩個人都是一家人了,還分什麽彼此呢?難道我跟你計較過嗎?”周寧動情地說:“你是個好姑娘,從來沒跟我計較過,我不知道我前世做了什麽善事,今生可以跟你做夫妻。”然後又固執地說,“正因為你對我這樣好,我才覺得特別內疚。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麽最愛那首歌?”
“我常反問我自己:
怎樣報答你?
海枯石爛情難忘,
相見不容易,
心裏想著你,
眼裏看著你,
夢裏夢見你。
欠你的,欠你的,
今生今世欠你的,
啊—,
何時才能還給你?”
周寧的聲音低低的,唱得楊紅心裏很感動,為了掩蓋,隻輕描淡寫地說:“我沒覺得你欠我什麽。”
從那以後,楊紅就特別注意,怕周寧會有欠了她的感覺。看電視時,周寧喜歡的節目還沒到,楊紅就早早把頻道調過去,自己也極其熱心地看,仿佛是專為自己調的。節目完了,也不急著把頻道調回去,而是讓它再放一段,估計周寧對餘下的節目不感興趣了,才小心翼翼地換一個頻道。
楊紅在外麵為周寧買了衣服鞋襪,總是把價格牌牌撕掉,怕周寧嫌貴了,會不肯穿,讓她退掉。回來也都挑個時機,仿佛不經意地說:“碰上大減價了,才五塊錢一件,忍不住,就買了。減價的衣服又不讓退,你說這些做生意的—”。好在周寧不知道行情,一般都相信了。
有時楊紅跟毛姐一起出去買東西,給周寧買了衣服還要特別囑咐毛姐:“如果周寧問到,就說是五塊錢買的。”
毛姐總是不解:“我給老丁買衣服,五塊錢都要說成五十塊的,便宜了他不穿。你怎麽把價錢往少裏說?”
楊紅苦笑著說:“周寧是貴的不穿,說一件衣服就夠他老家的人吃一年了。”
毛姐說:“那我們記住別給老丁和周寧買一樣的衣服,不然兩個人一對比,顯得我們在撒謊。”
楊紅有時也拉周寧跟她一起逛街,但很快就發現周寧除了象一般男人一樣不愛逛街以外,他還比別人對逛街多一些憎恨,因為他沒有錢為楊紅買東西,覺得象個跟班苦力,逛得就很難受。
“我沒有讓你給我買東西啊!”楊紅申辯說。
“可是我想為你買啊!”周寧痛苦地說,“我看到別人的丈夫都在那裏為妻子付錢,而我沒有錢為你付,我好受嗎?”
楊紅建議說,那我以後把錢先給你,逛街時你來付?
周寧搖搖頭說:“你不是男人,也不缺錢花,你沒法理解我的。”
兩個人的第一次別扭就這麽含含糊糊地過去了,周寧沒道歉,楊紅也不追問。
但做飯洗碗的事仍然令楊紅頭疼,倒不是她一個人又做飯又洗碗有多麽累,她也願意相信周寧的懶隻是從小形成的習慣,與愛不愛她無關。但別人見周寧不做飯不洗碗就會以為他不夠愛老婆。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再自信,也難免懷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愛你。人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又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這些格言都是人瞎編出來的?
楊紅也知道還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議論吧!”但她不要說做到這一點,她連讀都都不好這句話。
上高中時,楊紅的語文老師自恃普通話講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對朗讀特別重視。楊紅有一次被叫起來朗讀課文,內中就有這句格言。楊紅看到有“自己”和“別人”這對反義詞,就想當然地把重音放在這兩個詞上。但老師說她讀得不對,像她那樣讀,讓人感覺你還可以“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老師說,這句話的重音應該是在“路”和“議論”上,才能顯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閑話的決心。楊紅讀了好多遍,都沒讀出老師要的效果。最後還一連三遍地讀成:
“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吧!”
按弗羅伊德的說法,口誤、筆誤都是下意識的逼真反映。你誤讀成“走別人的路”,實際上是因為你潛意識裏就想走別人的路。其實何止是潛意識,楊紅的明意識裏也是寧願“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的。別人留長發,她就留長發;別人有劉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裏;別人不穿裙子的時候,她絕不率先穿裙子。總之,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傻子過年看隔壁。雖然有時也覺得別人的做法不對,但也隻在心裏嘀咕幾句,算是“議論”過了。
結婚買家俱時,楊紅本來不喜歡粉紅、粉藍的,但不知為什麽,那段時間h市流行這兩種顏色,楊紅為別人著想,隻好買了一套粉紅的。後來同樓的人個個說好看,楊紅也暗自慶幸,還是“走別人的路”好。她買的電視也是照當時的潮流,要買大的,雖然她的房間隻有十平米,但她還是買了一個29寸的,在當時已經是大而無當了。看電視時因為離得太近,老覺得人物象打了格子一樣。
對麵毛姐家也是一個大電視,她丈夫老丁就對周寧說,不如你坐在我門前看你家的電視,我坐在你門前看我家的電視,隔著走廊和一間房,距離正好。楊紅想,老丁也跟我一樣,也隻敢“讓自己去議論”,買電視時,還是要“走別人的路”,買大的。
楊紅從小就很敬畏這個“別人”。小時候外婆說到“別人”時,臉上滿是懼怕之色。楊紅想既然外婆都知道這個“別人”,一定是本鎮的,而本鎮能讓外婆這個自稱“一把老骨頭,誰也不怕”的人害怕的,應該隻有隔壁的王紅眼。
“楊紅,坐要有坐相,別叉開兩腿,別人看見要笑話的。”外婆說,揚手就往外麵一指。楊紅就想起隔壁的王紅眼,聽說這人解放前在國民黨的軍隊做過夥頭軍,後來又被解放軍收編,成了解放軍的炊事員,後來又被過國民黨抓回去,後來又被解放軍收編……解放後王紅眼在楊紅媽媽那個學校工作,做炊事員。王紅眼額頂長著一個肉瘤,臉上一個酒糟鼻子,眼永遠是紅的。有人說他是被抓壯丁抓去的,但他說是自己跑去的,“沒飯吃麽”,還說他打仗時用挖行軍灶的鐵鍬砍死過人。這件事一直讓人當作曆史問題調查,到底砍死的是國民黨的人還是共產黨的人。不過那時楊紅想,不管他砍死的是什麽人,肯定是個叉開腿坐的人。
楊紅一聽外婆提“別人”,就覺得是在說王紅眼,趕快把兩腿並攏,怕王紅眼走過來,拿鐵鍬砍死她。
長大了,才知道這個“別人”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無形無狀、無處不在、無孔不入、防不勝防的群體。考得不好?別人要笑話的;穿得太怪?別人會怎麽說?
楊紅的一個表姐還告訴她,說找不到男朋友,別人會說你“高不成,低不就”。別人這樣說你,你的兩個肩就會變得一邊高,一邊低,因為女人愛麵子呀,“低不就”還扛得住,但扛著“高不成”的那邊吃力太多,就會壓得歪下去。表姐是北大畢業的,在北京工作,隻有春節才回來,三十多了還沒結婚,回來沒人玩,就跟比她小很多的楊紅玩。表姐總是說:“高不成?好像我癩蛤蟆吃天鵝肉沒吃到一樣,其實是我那片天空根本就沒有鵝!”
楊紅知道自己是個“為別人活著”的人,過得再幸福,如果別人都認為她不幸福,她就會覺得自己其實是不幸福的。更何況是“愛不愛”這種很難找到客觀衡量標準的東西呢?什麽叫愛?什麽叫不愛?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還在那裏以為他愛你,不是有點自欺欺人嗎?就算你丈夫口口聲聲說愛你,他都可能並不愛你,更何況象周寧這樣說都不說愛你的人呢?
所以楊紅雖然寧願自己做飯洗碗而不想為這些瑣事與周寧發生爭執,但因為住的是集體宿舍,不能不為群眾著想,於是仍然天天逼著周寧洗碗。好在周寧有更遠大的計劃在心中醞釀,也不計較,每次都丟三拉四地把碗洗了。楊紅隻要在別人眼裏過得去就行,自己去收拾殘局也無怨言。每當周寧洗碗時,楊紅恨不得在走廊上吆喝一聲:“嗨,都來看哪,我丈夫在洗碗哪,別又說我丈夫不疼我。”
(22)
楊紅雖然在許多事情上都是寧可“走別人的路”,但在一件事情上卻有很堅定的要走自己的路的決心,那就是“愛情”。其實如果把“別人”這個詞的定義放寬一些,她還是在走別人的路,隻不過這個“別人”不是生活中的張三李四,而是理想愛情中的王五趙六。
楊紅不知道她的愛情觀是從哪裏來的,她沒看過多少瓊瑤式的小說,也沒看過多少西方的浪漫電影或者中國古典式的愛情故事,肯定都看過一些,但並沒有在腦海中樹立起一個鮮明的印象,不象現代的追星族,明確知道自己究竟是愛木村拓哉還是愛金城武。有人說每個少女都或多或少追過星,如果真是這樣,楊紅追的,肯定是星光,而不是具體的星,是那些星們在電影電視中塑造出來的人物,而不是星們在現實生活中也會吃喝拉撒的肉身。
所以楊紅不知道愛情究竟應該是什麽樣的,但她往往直覺地知道愛情不應該是什麽樣的。有人為她介紹對象時,她馬上就能想到:愛情不應該是這樣的。有人追求她的時候,她一看那個人,就能立即做出結論,我愛的人不是這樣的。但是如果有人問她:那你究竟要什麽樣的人呢?她就糊塗了,答不上來,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麽樣的人。
有些幸運的人常常知道自己要什麽樣的人,也知道自己為什麽會要這樣的人,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麽形成的,或者一個重大決定是怎麽做出來的,她們經常會說“就是他那一句話使我愛上了他”,或者更厲害的:“那件事是我生活中的一個轉折點,從那時起……”。楊紅從來沒有這麽幸運過,有時還強詞奪理地想,說那些話的人,也不過是象那個笑話裏麵吃包子的傻子一樣,花所有的錢買了一盤包子都沒吃飽,後來問同桌的人討了一個,才吃一半就吃飽了,遂後悔莫及:早知道半個包子就能吃飽,就不該買那一盤包子了,還可以把錢省下來。
楊紅就不知道自己那一盤包子是從哪裏買來的,而那半個包子也一直沒吃到,所以就隻在腦筋裏麵有些模模糊糊的愛情觀,無法用言語來作個界定。她記得很小的時候,跟幾個小女孩在一起玩,不知為什麽說到長大了要跟誰結婚上頭去了。如果外婆聽見肯定又要拿“別人”來唬她,不過小女孩說結婚,並不知道結婚這個詞跟性還有聯係,隻說結婚就是穿漂亮衣服,發喜糖,然後就有一個真人而不是一個洋娃娃陪著你了。
有一個小女孩大概怕被人搶了頭牌,就率先說要跟毛主席結婚,其它的見毛主席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就搶著說要跟雷鋒、黃繼光、董存瑞們結婚。楊紅雖然年幼,也覺得她們天真得可愛,幼稚得無知。毛主席都已經逝世了,就是死了,懂不懂?跟死了的人是不能結婚的。
楊紅對毛主席逝世記得很清楚,因為剛發生不久。那天是星期四,下午不上課,老師政治學習,楊紅在學校的操場上玩,等媽媽下班。突然就聽見學校廣播裏放起哀樂來,楊紅知道肯定有什麽重要人物逝世了,因為前一段時間周總理逝世,也是放這種音樂的。楊紅就見學校的老師都從辦公室跑出來,一邊念念叨叨地說:毛主席去世了!一邊就嚎啕大哭。楊紅還不太清楚毛主席逝世的嚴重後果,有點哭不出來,但也捂住臉,怕別人看見她沒哭會責備她,心裏納悶,媽媽不是說有一個高人測算過,說毛主席可以活一百四十五歲嗎?怎麽提前就逝世了呢?
楊紅就毫不留情地指出那個小女孩的錯誤,說你不能跟毛主席結婚的,毛主席已經死了。那個女孩認識到這一點,就很尷尬,臉也紅了,很羨慕那幾個搶到英雄人物的同伴。楊紅倒不覺得那幾個要跟英雄人物結婚的人有什麽不對,充其量也就是眼界太高了。她不知道那幾個英雄人物如今也跟毛主席一樣去了另一個世界。她隻知道雷鋒是殉職的,董存瑞是犧牲了的,黃繼光是舍己為人的,都是英雄人物,永遠都象照片上、畫麵上那麽年輕,可能都住在什麽大地方,也許就是北京,世界上還有比北京更大的地方麽?如果有,毛主席也不會住在北京了。
可能楊紅的血液裏天生就沒有“追星”的因子,她從沒想到過跟英雄人物結婚。她隻覺得那些英雄人物住在北京,都大老遠的,認都不認識自己,自己怎麽會同他們結婚呢?如果他們就住在鎮上,又走過來說喜歡自己,自己可能還會考慮考慮。
楊紅想來想去,不知道自己要跟誰結婚,就突然想起以前看媽媽學校老師聯歡時,有一個馬老師,是個“摘帽右派”,曾經在台上拉過二胡,那音樂給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知為什麽就把她聽哭了。當時還就因為她哭了,就有老師起來說今天是個喜慶日子,拉這個做什麽呢?那個馬老師就尷尬地下去了,搞得楊紅很不好意思,覺得是自己害了他。後來問媽媽,才知道馬老師拉的是“江河水”,好像是說一個女的受了什麽委曲,在一條江邊哭泣的故事。楊紅就想,難怪那麽傷心。
楊紅就對女伴們說:我長大了要跟一個會拉琴的人結婚。她覺得這個理想還比較現實,當然不是馬老師,他那麽大年紀了,肯定等不到我長大就死了。她也不明白為什麽媽媽老說馬老師是“摘帽右派”,楊紅看見他的時候,他都戴著一頂黃軍帽,從來沒摘過。女伴就問她,什麽拉琴的?楊紅就比劃了一下,結果大家都說,還說什麽拉琴的,原來是鋸木頭的。楊紅覺得她們沒聽過那個音樂,不知道它的妙處,也懶得跟她們多說。
從這個意義上講,楊紅最終還是實現了自己的愛情理想的,不是全麵實現,至少也是部分實現,因為周寧也可以拉拉二胡的,隻不過拉得沒有那個“摘帽右派”好,不會拉“江河水”,隻會拉“唱支山歌給黨聽”,而且隻會拉前麵慢的部分,拉到後麵快的部分就拉不下去了,聲音也是直杠杠的,不優美。問他,他隻說我這個人學什麽都是這樣,進門比誰都快,但學到深處,就沒耐心了,我拉二胡就是因為學不會揉弦,就放棄了。
(23)
有人把女性按她們的擇偶標準分成三大類型:攀龍附鳳型,門當戶對型,救世濟貧型。對最後一種類型,很多人都以為是指那些有錢的女人,下嫁了一個窮光蛋。其實這個救世濟貧並不是就金錢而言,而是就感情而言。
女人都願意把自己的愛情獻給一個要靠她的愛情才能活下去的男人,她們喜歡聽男人說“如果得不到你的愛,我的生命還有什麽意義?”或是“如果你不愛我了,我就一死了之”。如果你想用“天涯何處無芳草”去打動一個女人,基本上是會以失敗告終的。女人的救世濟貧,就是要用自己的愛情拯救一個愛她愛得病入膏肓的男人,愛得越深越苦的,越需要她拯救的,越能打動她的心。如果她的愛能使一個殺人魔王立地成佛,或者使一個身患絕症的人重獲新生,或者使一個尋花問柳的浪蕩子忠貞不二,她多半是要把愛情拿出來救那個男人的。
有人刻薄地說這是因為女人有“救世主情結”,實際上是因為女人普遍具有同情心或者母性。如果一個男人聽一個女人對他說“等你等到我心痛”,男人會開心地想,心痛就好,可以再晚幾分鍾去,既然想著我就不會立即跟人跑掉。如果換了一個女人呢?她多半就想立即跑過去,對他說,我來了,讓我來治好你的心痛。
楊紅的擇偶觀就是典型的救世濟貧型,不過她執行得更極端,已不限於愛情了,算得上極端救世濟貧型。在她看來,愛情是跟金錢地位不沾邊的,一沾邊就不是真正的愛情了。有人給她介紹男朋友時,如果是當官的公子,暴發戶的兒子,她見都不見,就推掉了,心想,我在他們生活中算個什麽?至多就是錦上添花。
不能說是周寧的窮打動了楊紅,但他的窮,絕沒有影響楊紅對他的感情。楊紅從不計較周寧有沒有錢,有沒有地位,工作好不好,她覺得正因為他什麽都沒有,才說明她對他的感情是真摯的,是不夾雜任何金錢的成分的,所以很為自己的高尚情操自豪。但她沒想到是,她不計較周寧的窮,周寧自己卻很計較自己的窮。
剛畢業就結婚,兩個人都沒有什麽錢。楊紅好一點,h大從七月下旬就開始發工資給她,還分了房子。而周寧那邊呢,要到九月他去報到了才開始發工資,所以整個暑假裏,周寧是顆粒無收。
楊紅的父母雖然覺得女兒的婚事來得太匆忙,但他們尊重女兒的決定。這是女兒的終生大事,應該好好辦一辦,他們也還有一點積蓄,請幾桌客不成問題。但周寧一聽說婚禮就麵有難色,因為他沒錢,他父母也沒錢。雖然楊紅告訴他不用他掏錢的,周寧仍然不開心。他說:“我是個男人,拿不出錢來辦婚禮,覺得活得很窩囊。如果你父母拿錢出來辦婚禮,我在婚禮上隻是個牽線木偶。結婚證領了就是結婚了,為什麽一定要辦宴席呢?”
最後兩人都折衷了一下,沒有在楊紅老家辦婚禮,隻在h市請了兩邊的父母和一些同班同學。楊紅本來還想趁蜜月出去旅遊的,後來也知趣地不提了。
周寧從學生宿舍搬過來的東西,隻有一個樟木箱子,裏麵裝著周寧所有的家當。楊紅這才知道為什麽周寧身上總有一股“傷濕止痛膏”的味道,原來是樟木箱子在那裏作怪,就跟周寧商量,說我們現在有了穿衣櫃、掛衣櫃什麽的,把這個箱子扔了吧。周寧不同意,說這個家裏唯一屬於他的東西就是這個箱子了,他要留著,如果以後楊紅不要他了,他還可以收拾收拾,提著這個箱子回老家去。
楊紅見他把兩個人的東西分得這麽清楚,有點生氣,但聽他口口聲聲都是說楊紅不要他,而不是離婚啊,分手啊什麽的,心想可能他因為家窮有點自卑感,也就不去計較。
周寧有一雙黑色的破長筒膠鞋,早就沒人穿的那種,楊紅趁周寧不在時,丟在水房門外,等回收廢物的人來撿去。結果周寧比回收廢物的人先到,一眼就看見了自己那雙破膠鞋,又把它當傳家寶一樣提了回來。他彎腰拿膠鞋的時候注意到旁邊還有不知是誰丟掉的一個破鬧鍾和一個舊收音機,也見財起心,順手牽羊地拿了回來。
楊紅看了哭笑不得,說:“要那個破鍾幹什麽呢?家裏又不是沒有鍾?”
周寧自己也覺不好意思:“丟了怪可惜的,我會修鍾,修好了送給我老家的人用。”
周寧說的老家,還不是他家現在住的銀馬鎮,雖然那個鎮在楊紅看來已經是貧窮落後得可以了。周寧的老家在一個比銀馬鎮還貧窮一百倍的周家衝。光這一個“衝”字,就足以使你對那裏的偏僻和貧窮產生無窮聯想了。楊紅婚前跟周寧去過一回,因為周寧說要讓她看看他出生的地方。坐手扶拖拉機再加上步行,搞了差不多一整天,楊紅才看到那個周寧魂牽夢縈的周家衝,楊紅不知道該怎樣形容那個地方,隻覺得恍如隔世,真個是不知今夕是何年,在解放後幾十年的今天,居然有這麽閉塞而貧窮的地方。如果她一定要自不量力,用文字來形容,隻能說誰看了誰想哭。
楊紅就不明白,中國怎麽還會有這樣貧窮落後的地方?自己的老家也隻是個小鎮,但也許是離省城不遠,父母又是教師,所以從來沒受過這份窮。楊紅站在暮色中的周家衝,看幾個形容枯槁的女人從田裏回來,突然想到,如果自己出生在這裏,恐怕也不會有上學的機會,大概也同這幾個女人一樣,生於斯,死於斯,藏於斯,世界上知道自己的人不會超過100人。
去過一趟周家衝,楊紅很能理解為什麽周寧做的夢大多是有關那個地方的,那種貧窮落後真的是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叫你過目不忘,尤其是你到過另外的世界,或是從另外一個世界來的,心中有一番對比的話。
楊紅那時衝動地對周寧說:“我們兩個人都到這裏來教書吧,我們可以讓這裏的孩子出去上大學,離開這裏。”
周寧無精打彩地說:“我沒有這個雄心壯誌了,你也呆不到三天就想離開的。我隻感謝我的父母盡了他們最大的努力,把家搬到銀馬去了。”
(24)
楊紅覺得有親臨周家衝的經曆墊底,她應該能理解周寧了。但她發現“知道”“明白”和“理解”之間,有著質的區別。“知道”“明白”隻說明你掌握了信息,充其量也就是獲得了知識,但“理解”是包涵著讚同、支持的,最好是比被理解的對象還有過之而無不及的讚同和支持。一個妻子知道丈夫為什麽抽煙,但不讚同他抽煙,丈夫也是要抱怨妻子不理解他的。正如一個丈夫知道妻子為什麽愛買些掛在那裏不穿的衣服,但不讚成她這樣做,同樣算不得”理解“。
在楊紅看來,周寧的貧窮都已經成為過去了,現在兩個人有了一個家,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了。正因為周寧受過窮,享受起生活來應該會比一般人更如癡如醉。但周寧就不,他好像處處都跟她搓反繩子一樣。
如果按周寧的意思,連家俱和電視機都不用買,不過在這一點上,周寧反對得沒有那麽激烈,所以還是按楊紅的安排買了。但周寧一路上都象個在公司沒有股份的小職員,不參與決策,楊紅問他哪樣好,他就說:“你覺得好就行”,搞得楊紅很掃興。好在周寧搬起來還很賣力,不然一腔的喜慶氣就全跑光了。
後來楊紅注意到,兩個人一起看電視的時候,周寧從來不摸遙控器,遇到他不喜歡看的節目,他寧可不看了,也不會自己去換一個頻道。但如果楊紅不在屋裏的時候,他也會調一些他喜歡的節目,等楊紅一進來,他就趕快調回楊紅喜歡的頻道,把遙控也遞給她。
楊紅問他為什麽這樣,周寧說:“買電視機我一分錢沒出,怎麽可以一個人抱著看呢?我們這個家,都是你一個人建立起來的,我隻是寄人籬下。”說得楊紅心酸酸的,隻好安慰他:“什麽你的錢,我的錢,現在兩個人都是一家人了,還分什麽彼此呢?難道我跟你計較過嗎?”周寧動情地說:“你是個好姑娘,從來沒跟我計較過,我不知道我前世做了什麽善事,今生可以跟你做夫妻。”然後又固執地說,“正因為你對我這樣好,我才覺得特別內疚。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麽最愛那首歌?”
“我常反問我自己:
怎樣報答你?
海枯石爛情難忘,
相見不容易,
心裏想著你,
眼裏看著你,
夢裏夢見你。
欠你的,欠你的,
今生今世欠你的,
啊—,
何時才能還給你?”
周寧的聲音低低的,唱得楊紅心裏很感動,為了掩蓋,隻輕描淡寫地說:“我沒覺得你欠我什麽。”
從那以後,楊紅就特別注意,怕周寧會有欠了她的感覺。看電視時,周寧喜歡的節目還沒到,楊紅就早早把頻道調過去,自己也極其熱心地看,仿佛是專為自己調的。節目完了,也不急著把頻道調回去,而是讓它再放一段,估計周寧對餘下的節目不感興趣了,才小心翼翼地換一個頻道。
楊紅在外麵為周寧買了衣服鞋襪,總是把價格牌牌撕掉,怕周寧嫌貴了,會不肯穿,讓她退掉。回來也都挑個時機,仿佛不經意地說:“碰上大減價了,才五塊錢一件,忍不住,就買了。減價的衣服又不讓退,你說這些做生意的—”。好在周寧不知道行情,一般都相信了。
有時楊紅跟毛姐一起出去買東西,給周寧買了衣服還要特別囑咐毛姐:“如果周寧問到,就說是五塊錢買的。”
毛姐總是不解:“我給老丁買衣服,五塊錢都要說成五十塊的,便宜了他不穿。你怎麽把價錢往少裏說?”
楊紅苦笑著說:“周寧是貴的不穿,說一件衣服就夠他老家的人吃一年了。”
毛姐說:“那我們記住別給老丁和周寧買一樣的衣服,不然兩個人一對比,顯得我們在撒謊。”
楊紅有時也拉周寧跟她一起逛街,但很快就發現周寧除了象一般男人一樣不愛逛街以外,他還比別人對逛街多一些憎恨,因為他沒有錢為楊紅買東西,覺得象個跟班苦力,逛得就很難受。
“我沒有讓你給我買東西啊!”楊紅申辯說。
“可是我想為你買啊!”周寧痛苦地說,“我看到別人的丈夫都在那裏為妻子付錢,而我沒有錢為你付,我好受嗎?”
楊紅建議說,那我以後把錢先給你,逛街時你來付?
周寧搖搖頭說:“你不是男人,也不缺錢花,你沒法理解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