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伯裏克利的可憐兮兮相反,埃及的法老儼然是神。


    古埃及人對法老的尊崇,今天看來近乎病態。當時官員和貴族最大的榮幸,是能夠匍匐在他麵前親吻他的腳印;最值得誇耀的,則是終身不曾挨過他的鞭撻。他的名字不能叫出聲來,因為據說裏麵有無法抗拒的魔力。他的王銜中有一隻鷹,那是太陽神的圖畫文字符號,就像中國太陽裏的三足神鳥。


    其中第一位納爾邁,也叫美尼斯,兼並了上下埃及,是古埃及最早的法老。這四位法老的王銜中都有鷹。


    鷹神荷魯斯原本是地方保護神,後來成為上下埃及共同的神。法老,就是國家保護神在人間的化身和代表,是太陽神的兒子,死後則成為諸神中的一個,就連入主埃及的希克索斯人也這麽說。這樣的權威當然毋庸置疑。隻是到了帝國的後期,挑戰中央的地方統治者才自稱月亮神托特的兒子。


    沒錯,君主製的要義,就是“主權在君,君權神授”。


    神的兒子當然要住進神殿。實際上,法老(pharaoh)本有“宮殿”之意。稱國王為法老,正如稱皇帝為“陛下”,稱王子為“殿下”。他們甚至死後都要住進宮裏,隻不過那宮殿叫“庇裏穆斯”(意思是高),也就是金字塔。


    神有神廟,王有王宮,朝廷當然也就叫廟堂。


    但,君主並不是神,也不該是神。最早的君主,原本是部落的酋長。他們起先叫“尹”。尹,就是手上拿了根東西,甲骨文的字形跟“父”十分相像。  ◎甲骨文“尹”(《甲骨文編》甲一七一二)◎甲骨文“父”(《續甲骨文編》乙九七一)


    父,也是手上拿了根東西。隻不過尹手上拿的是杖,父手上拿的是斧。但有人說父拿的也是杖,還有人說父拿的其實是炬,因此是繼往開來的領路人,也就是帶頭大哥或主心骨。


    其實,父或尹,手上拿的是炬,是斧,是杖,都無所謂。因為不管他拿什麽,都意味著有指揮權。所以,炬也好,斧也好,杖也好,都是指揮棒。後來,變成指揮刀。再後來,變成權杖。古埃及法老的權杖,簡直就是父或尹。


    與此同時,尹,也就變成了君主的君。  ◎金文“君”(天君鼎)


    君,從尹從口,也就是部落王或大酋長在發號施令,聽命令的則是“族群”。群,原本是不能用來說人的。人多了叫眾,獸多了才叫群。人三為眾,獸三為群嘛![6]


    不過這是春秋以前的觀念。到戰國,君已經成為“人群”的領導者。但,群是“羊”字上麵一個君,說明“君”原本是牧羊人,比如薑或羌。堯舜聯盟中的部落酋長叫作“牧”(十二牧),不是沒有原因的。


    顯然,君,最早是勞動者,這就是氏族的族長;後來是領導者,這就是部落的酋長;最後才是國家的統治者,這就是國君,是侯、王、皇帝。


    作為勞動者和領導者的“君”,原本是一些具有個人魅力的人。他們是在族群披荊斬棘、篳路藍縷、刀耕火種、殺出重圍時脫穎而出的。策劃,則神機妙算;圍獵,則奮勇當先;迎敵,則指揮若定;農耕,則每每豐收。這樣的人,當然不難獲得族民由衷的尊敬和擁戴,成為當之無愧的領袖。他們甚至可能因為特殊的貢獻而在死後被尊為神,比如大禹。


    於是,君就變成了主。  ◎甲骨文“主”(甲一五○)許慎《說文解字》解釋為“燈中火主”,也就是燈芯。


    主,原本是燈芯。當它跟“君”聯在一起時,就變成了主人和主宰,甚至救世主 。[7]


    這是跟民主製完全不同的道路。


    [6]見《國語·周語上》:“獸三為群,人三為眾。”


    [7]主即“炷”的本字。小篆的主字,像一盞油燈之形,上麵的一點代表燈芯上燃燒的火苗。所以,主的本義即指燈芯。主字後來多用為主人、家長以及主持、掌管等義,故另造“炷”代替它的本義。《說文·丶部》:“主,燈中火主也。”本義為燈頭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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