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的造反,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這個“蕭何”,就是楚。


    楚,是陳勝曾經借用的名義。起義之初,他的旗號叫“大楚”。稱王之後,他的國號叫“張楚”。所以,陳勝也是楚王。隻不過,為了區別項梁所立之楚懷王,以及西楚霸王項羽,史家多稱陳勝為陳王。


    稱為陳王並不錯。陳勝姓陳,國都也在陳。


    其實陳王就是楚王,因為陳一度是楚的國都。公元前278年,秦將白起攻陷楚國郢都,頃襄王不能抵抗,隻好遷都到陳。之後,楚都又繼續東遷。前253年,遷都钜陽;前241年,遷都壽春。


    顯然,陳之於楚,意義非凡。


    意義在哪裏?


    看看地圖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荊州市;陳,在今河南省淮陽縣;钜陽,在今安徽省阜陽市;壽春,在今安徽省壽縣。這說明什麽呢?


    很清楚,從郢到陳,是往東北走;從陳到钜陽,再到壽春,則是一步步走向東南。


    這是一個曲線圖。


    曲線圖標誌的,正好是楚的國運。


    事實上,楚國遷都钜陽後,勢頭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陳之時,卻一度挽回頹勢。頃襄王收複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滅了魯。如此說來,陳豈非“複興之都”,可以建成“反秦複楚”的基地?


    陳的豪紳賢達、父老鄉親,大約就是這麽想的。


    所以,他們主張陳勝在陳稱王,他們的“勸進表”則高度評價陳勝“複立楚國之社稷”。陳勝也從民所欲,號為“張楚”,即張大楚國的意思。


    可惜,這並非陳勝的真心。


    實際上,陳勝號稱“大楚”或“張楚”,不過“借殼上市”再加“收買人心”。因此,他並沒有恢複楚國社稷。相反,誰要是當真立個楚王,他就把誰殺了。[21]


    這當然讓人失望。


    陳勝的失敗,也被認為是活該。


    說這話的人叫範增。


    範增也是這段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個隱士,同時也是策士,出山的時候已經七十歲。正是由於他的建議,項羽的叔叔項梁,才到田間地頭找回了楚懷王一個名字叫心的孫子,立為楚王,也叫楚懷王。


    結果,項梁威望大增。


    相反,後來項羽殺了懷王,則人心盡失。


    這,又是為什麽呢?


    範增的解釋是:秦滅六國,楚最無罪。楚懷王是被騙到秦國,軟禁客死在那裏的。因此楚人耿耿於懷,揚言“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因此,誰興楚,誰就能成功。陳勝不立楚王後代而自立為王,當然“其勢不長”。[22]


    這話有問題。


    什麽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難道其他五國是有罪的?都沒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遊喝水時,羊兒不該喝了下遊的水。是啊,春秋尚且無義戰,戰國的戰爭還講什麽道德?罪與非罪,不是原因。


    那麽,為什麽“亡秦必楚”的說法會廣為流傳,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這裏麵難道沒有原因?


    當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換句話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們對秦恨之入骨。他們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軍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製度和政治,恨不得秦製和秦政早早滅亡。


    秦政和秦製,為什麽就這樣可恨呢?


    因為秦製是專製,秦政是苛政。這種製度和政治能夠在秦國實行,有它的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簡單地說,就是富國強兵乃秦人共識;而在當時的條件下,強國就得集權,強兵就得專製,富國就顧不上富民。集權、專製再加聚斂,執法勢必苛嚴,國民也隻能克製自己作出犧牲。是的,熊掌與魚,不可得兼。國為熊掌,民就是魚。魚,也可以對政治說三道四嗎?


    何況犧牲是有補償的。物質的補償,是加官晉爵,分享侵略戰爭的戰利品;心理的補償,則是可以在他國麵前以“大國民”自居。所以秦王國的苛暴,秦國民可以忍受。這一點,想想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就不難理解。


    但是天下一統後,物質和心理的補償都沒有了。沒有了兼並戰爭,就沒有了戰利品;沒有了國際社會,就無所謂大國民。這時再過苦日子,誰幹呀?


    原來六國的國民就更不幹,他們以前過的可不是這種生活。六國雖然也變法,但多半“寓封建於郡縣”,沒那麽集權,更沒那麽專製。尤其是楚,山重水複,地廣人稀,人民是比較自由散漫的,哪裏受得了秦那一套?


    顯然,秦製和秦政即便適用於秦(即便而已),也不適用於天下。因此,漢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棄法家主張,推崇道家思想,無為而治,與民休息,武帝更把秦製改為漢製。所有這些,都可謂事出有因。


    不過這是後話。


    當時,則隻有六國人民對秦製和秦政的滿腔仇恨。


    對新製度不滿,就會懷念舊製度,並選擇性地遺忘其種種不是。對新君主不滿,就會懷念舊君主,並同樣選擇性地遺忘其種種不是。比如楚懷王,哪有範增他們說的那麽好?他其實也是一個混蛋。[23]


    很清楚,懷念楚,是因為痛恨秦;抬出楚懷王,是為了對抗秦始皇。這並不奇怪。正如馬克思所說,每到革命的關鍵時刻,人們總會戰戰兢兢地請出亡靈,穿著他們的衣服,喊著他們的口號,演出曆史的新場麵。[24]


    陳勝就是這樣,他甚至借用過楚將項燕的旗號。隻不過,此人剛剛成功就過河拆橋,把這件衣服扔了,自己給自己加冕。最後,卻被別人摘下了王冠。


    不,腦袋。


    大澤鄉起義六個月後,失去楚人支持的陳勝被章邯統領的政府軍擊敗,陳縣失守。陳勝本人則先是逃到汝陰(今安徽省阜陽市),然後逃到下城父(今安徽省渦陽縣),最後被自己的駕駛員謀殺在那裏。


    這時,他還能想起那件“借來的衣服”嗎?


    想不想得起都無所謂了。因為項燕的後代已經登場,而且將演出更大的場麵來。


    這個人,就是項羽。


    [21]見《史記·陳涉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4]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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