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見李朝歌不說話,以為她聽進去了,長舒了一口氣,說道:“你以後可不能說這種胡話了,有人親眼見過,黑森林裏的妖怪特別嚇人,能生吞活人!你可千萬不能動獨闖黑森林的心思!”
李朝歌淡淡應了一聲,心想她正有此打算。小虎交代完後,發現實在沒什麽能說的,他猶豫一會,試探地說:“那我先走了?”
李朝歌突然問:“今年是多少年?”
小虎愣了一下,不明白李朝歌為什麽會問這種問題:“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朝哥,你到底怎麽了,為什麽今天奇奇怪怪的?”
果然,和她的猜想一樣。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她十六歲。這一年,高帝還沒有去世,天後依然端莊賢惠地當著皇後,沒有流露出稱帝的傾向。鎮妖司沒有成立,走失的安定公主,也沒有回到洛陽。
一切都回到未開始的時候,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還要早一年。
李朝歌印證了自己的想法,難得對小虎笑了笑,說:“沒什麽,我睡糊塗了,記不清年份了。小虎,你記性不差,以後去了城裏,還是找機會多讀書吧。保重。”
天上陰雲一陣接著一陣,星光黯淡,背後的黑森林更是如張大嘴的巨獸一般,沙沙作響,光看著就讓人害怕。李朝歌背對著黑暗,可是她的眼睛卻黑白分明,湛湛生輝。
宛如星辰遺落人間。
小虎怔住了,過了好一會,他才回過神來:“好。”
身邊傳來李朝歌關門的聲音,小虎撓了撓頭,覺得地上仿佛發燙,他連站都站不住了。他嘿嘿笑了兩聲,突然一蹦三尺高,快步朝自己家跑去。
送走小虎後,李朝歌把周老頭以前調配的藥瓶找出來,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就靠在那碗餃子旁邊。李朝歌謹慎習慣了,不吃外人的東西,可是小虎的好意,她卻承了。
有仇報仇,有恩報恩,這是周老頭教她的規矩。李朝歌本打算帶著這些藥上路,不過她可以自己小心,這些藥,還是留給小虎家吧。
李朝歌身上帶著刀,她也不嫌硌,直接躺在床上,合眼睡了。這是她多年來的習慣,要是讓她解下刀劍,她反而睡不著呢。
第二天,才五更天,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裏就傳來動靜。院門輕輕開合,一個青色的身影乘著黎明,頭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黑森林奔去。
黑森林極大,樹冠下終年不見天日,落葉積了厚厚一層,下麵不知道藏著什麽東西。李朝歌就算見識過許多妖怪,此刻也不敢托大。她每一步都看穩了地方,沿著幹燥的地方,謹慎地朝東南方向走去。
前世村民就是從東南方向出林子的,雖然繞遠,但是勝在安全。李朝歌打算先從東南出山,到了城鎮後裝備好馬鞍,然後全速往洛陽奔去。
朝中局勢瞬息萬變,尤其她還想謀取大業,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越早布局,日後勝算就越大。她前世十八歲才回到洛陽,許多方麵都晚了,這一世,她要從一開始就讓自己走上正途。
李朝歌就這樣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她默默算路線,知道自己已經接近黑森林核心,最危險也最神秘的地方。傳聞中吃人的妖怪,就出沒在這裏。
太陽落山,森林迅速地暗下來。密林裏不能趕夜路,李朝歌將包裹緊緊綁在身上,就近找了棵順眼的樹,輕巧地跳上樹杈,連一片葉子都沒有驚動。
李朝歌在樹杈上合眼,懷裏抱著劍,打算就這樣睡了。光線越來越暗,風穿過樹梢,從樹林深處傳來沙沙的聲音。
李朝歌慢慢睜開眼,手無聲地握緊劍柄。
有東西來了。
第5章 殺妖
李朝歌屏息凝神,手指慢慢放在劍柄上。樹葉中傳來沙沙沙的動靜,一道黑影掠過草地,蹭的朝樹上飛來。李朝歌劍身出鞘,錚然一聲比到對方脖頸上。
來人全身裹著黑衣,他沒料到樹上居然有人,立刻擺雙手投降:“女俠饒命。小生並非有意冒犯,但後麵有怪物,看在大家同是人的份上,容小生在這裏躲一躲。”
李朝歌當然確定他是人,才會讓他竄上樹。李朝歌眼神從對方身上掃過,這個男子穿著夜行衣,臉頰白皙,紅唇齒白,眉目含情,頗有些小白臉的模樣。可是看他湛湛發光的眼睛,草地上踏風無痕的輕功,很明顯不會是個小白臉。
李朝歌沒有問黑衣人的身份,她確定對方不敢輕舉妄動後,就收回劍,冷冷道:“安靜,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點頭。他們這裏剛穩定下來,樹林深處就傳來重重的腳步聲,無須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練過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視物。隔著幢幢樹影,她看到一個渾身漆黑、身形龐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極長,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長相。可是它的眼睛卻和銅鈴一樣,從濃濃的毛發後,散發出危險的氣息。
它走路緩慢,跌跌撞撞,看起來很沒有章法。黑毛怪物漸漸朝他們這個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緊劍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緊繃起來。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著氣,繼續往前走,似乎並沒有發現他們。黑衣人悄悄鬆了口氣,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變亮,毫無預兆地跳下樹,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嚇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機敏和輕功過活。他在李朝歌行動的那一瞬間也跟著躍起,他剛剛離開樹杈,就看到他們剛才所在的位置纏上來許多藤蔓。藤蔓上長著紅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識一樣輕輕蠕動,一看就不是什麽好東西。
黑衣人心都涼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鶴行走江湖這麽多年,沒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裏,竟然要折在這個深山老林?白千鶴還沒有落地,那隻黑色的長毛怪物就呼嘯著撲來了,白千鶴隻能中途換氣,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個彎,險險躲開長毛怪的攻擊。
白千鶴狼狽落地,他落在地上後都不敢喘氣,趕緊又往後撤。他以輕功聞名,已經很久沒有這麽狼狽地逃過了,然而那隻毛乎乎看不清什麽模樣的怪物像是認準了他一般,嗷嗚一聲,猛撲著朝白千鶴追來。
長毛怪物張開血盆大口,白千鶴都能看到裏麵的尖牙。他本以為自己此命休矣,這時上方忽然劃過一陣冷風,一個女子從他頭頂掠過,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臉上。
怪物被一腳踹開,李朝歌借著反彈的勢頭,在樹幹輕輕一踏,反身躍上樹梢:“它是條狗,幹擾它的嗅覺。”
白千鶴站在後麵,重重換了兩次氣,才反應過來李朝歌在說什麽。他不知道這個女子為什麽能辨認出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為什麽李朝歌躲在樹上可以不被發現一樣,白千鶴沒有多問,趕緊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輕功,兜著圈灑在樹林中。
這隻狗不是自然修煉成妖的,雖然體型、力量增大許多,可是依然保留著獸的神誌。黑暗中它看不清那兩個獵物躲在哪裏,鼻子被香粉幹擾,賴以謀生的嗅覺也失效了。黑狗妖越來越暴躁,壓低身形刨地,喉嚨裏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白千鶴一動不敢動地躲在樹上,心髒現在還砰砰直跳,久久無法平息。寂靜中,他察覺到對麵的樹葉動了動,一柄泛著冷光的箭矢探出來,猛然向黑狗妖疾馳而去。
對方箭法極準,穿過沉甸甸的長毛,精準地射入黑狗妖後頸。黑狗妖劇烈地吼叫一聲,在地上亂衝亂撞,想要將躲起來的獵物趕出來。然而它沒有狂暴太久,麻藥很快發作,黑狗妖動作變緩,轟隆一聲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鶴立刻從樹上躍下,沒命一般往前跑。他輕功了得,幾個回合就已經躍出黑狗妖的攻擊範圍。這時候他發現身後的人沒有跟上來,白千鶴回頭,見那個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裏握著劍,靜靜盯著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鶴提起心,隔著樹林道:“多謝姑娘搭救。小姑娘,這個怪物不是普通野獸,我們降服不了。趁它現在不能動,趕緊跑吧。”
李朝歌沒有回頭,說:“這麽大一隻狗妖活動在林子裏,若是村民經過,豈不是危險至極?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鶴驚愕地張大嘴,清理一下?這個小姑娘看起來年紀不大,最多十五六歲,為什麽口氣如此嚇人?反正兩人隻是萍水相逢,白千鶴惜命,他對李朝歌抱了下拳,說:“姑娘小心,實在打不過就跑,為兄還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鶴說完,頭都不回地跑遠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纏上。李朝歌沒有搭理那個小賊,她握著劍,輕輕挽了個劍花,將自己為數不多的真氣注入到劍身中。
牲畜野獸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會變得堅硬強橫,刀槍不入。普通兵器砍在獸妖身上,根本傷不了它們。
隻有法術才能打敗法術,對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術。
李朝歌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的真氣可以降妖,並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還要厲害。她其實懷疑自己修習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沒有見過周老頭,這個疑問也無從取證。
不過,追究這些已經沒有意義了。李朝歌分明記得前世根本沒有黑毛狗,他們橫穿黑森林時,隻有兩個裝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僅是幾個身強力壯的村民就能將花妖製服,之後的出村路上,基本沒有遇到危險。
這一世為什麽會有這麽大一隻狗妖呢?李朝歌沒想通,但是也沒關係,有妖怪,殺了就是了。
至於那個臨陣脫逃的盜賊,李朝歌壓根不放在眼裏。李朝歌打架從來不需要別人幫忙,她從一開始,就沒指望過白千鶴。
李朝歌劍刃立起,劍鋒處折射出冰冷的寒光。這柄劍本是把普通凡劍,可是有李朝歌真氣加持,立刻變得寒光凜凜,吹發可斷。
黑狗妖認出來這就是剛才踢它的人,身子下壓,喉嚨裏呼呼粗喘,擺出明顯的攻擊架勢。它後腿猛地蹬地,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撲來。幾乎同時,李朝歌也從地上躍起,利劍橫掃,將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
果然,除了這個黑狗妖,還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處。想來,就是前世那兩個小花妖了。
兩個花妖應當和黑狗妖是一夥的,她們負責纏住獵物,黑狗妖攻擊。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經過時,不知為何隻剩下兩個花妖。兩個花妖法力都很低微,沒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氣候,故而輕輕鬆鬆被他們俘獲。
前世黑狗妖去哪兒了?或者說,被誰殺了?
李朝歌心裏念頭百轉,但是她沒有多想,就投入到攻擊中。背後的兩個花妖意識到她們已經被李朝歌發現,動手不再藏著掖著,暗算變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敵三,還要時不時躲避凶猛的黑狗妖,從數量上處於絕對的下風。可是她行動處,卻絲毫不見局促。
李朝歌將一股真氣順著藤蔓攻擊回去,那個不斷使絆子的藤蔓妖馬上就消停了。解決了礙手礙腳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對戰黑狗。對付這種毛長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發山火,便放棄智取,打算將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對她來說,隻是馬上結束戰鬥和稍緩結束戰鬥的區別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劍氣劃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來。黑狗妖越發狂暴,不斷嘶吼著朝李朝歌撲來。李朝歌矮身躲過黑狗橫撲,一個滑鏟從黑狗妖身下劃過,用劍在它肚子上拉出長長一道血口。李朝歌心裏不住嫌棄自己,她的功力為什麽隻有這麽點?她十六歲的時候到底在幹什麽?
腹部是絕大多數獸類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嗚一聲,趴在地上,很難再站起身攻擊了。李朝歌停在後麵,手腕微轉,將劍身上的血清理幹淨,然後從地上躍起,雙手高舉長劍,用力向黑狗妖脖頸處攻去。
這一招她動了殺手,沒有再保存力氣,而是將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劍刃中。可是即將觸碰到黑狗妖時,旁邊忽然伸出一把銀白色的劍鞘,將她的攻擊牢牢架住。
兩劍相撞,發出清脆的金石之聲。李朝歌這一擊用上了全身力氣,衝勁並不小,可是那柄劍鞘卻動都不動。李朝歌頓時警惕,順著銀色劍鞘,慢慢朝上看去。
劍鞘修長精致,不知道是什麽質地的金屬,散發著冷冷的輝光。祥雲花紋纏繞在劍鞘上,圍繞著中心處的冰藍色寶石旋轉,仿佛是某種神秘的上古圖騰。一隻修長的手握在寶石旁,寶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寶石還要冰冷華貴。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襲白色長袖,袖口暗光流動,隱約能看到淺金色的嘉量、華表和星芒。一個帶著銀色麵具的人,同樣在注視著李朝歌。
李朝歌麵無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緊繃。這個男人是什麽時候來的?她絲毫沒有察覺便不說了,剛才她全力一擊,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實力,要遠在她之上。
李朝歌沒有收劍,就那樣冷冷地男子對視,問:“你為何阻我殺妖?”
“沒有人阻止你殺妖。”秦恪沒在乎李朝歌緊緊握在劍柄上的手,他很輕鬆地將自己的佩劍收回,回身看向黑狗妖,手心散發出一陣銀色的光點,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黑狗妖像是被什麽力量擒住了喉嚨一般,身體不受控地騰空,張大嘴,四肢徒勞地掙紮著。很快,一顆瑩潤生輝的白色丹藥從它喉嚨裏升出來,平穩地落入男子掌心。黑狗妖也迅速縮小,馬上變成一隻普通黑狗,墜落在地。
李朝歌剛才就覺得這隻狗妖不正常,空有強大的妖力、堅硬的皮毛,卻沒有相對應的神誌。原來,它不是自然成妖,而是被仙丹催熟的。
秦恪將混元仙丹收起,對李朝歌說:“好了,現在你可以殺它了。”
殺妖他不管,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財物,可不能被破壞了。
李朝歌看著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哪還有繼續的心思。她反手將長劍收回劍鞘,見前方的男子露出離去的架勢,立刻追上問:“你是誰?”
秦恪不回答。李朝歌跟著走了一段路,再一次問:“你之前,是不是來過這裏?那個時候,我們還住在屏山。”
第6章 屏山
秦恪既然答應了蕭陵,就一定會做到。他從三清宮離開後,沒有回玉虛宮,直接前往下界。
去裴家之前,他得先解決牡丹仙子遺留的問題。牡丹曾經是百花之首,負責保管百花會相關的財物,混元仙丹便是其中之一。
十四天前,秦恪親自下凡,將牡丹捉拿歸案。但是沒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帶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後,天兵天將核查財物,發現混元丹不見蹤跡。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為,是仙人衝擊境界的不二法寶。這算不上什麽要緊寶貝,但畢竟在天庭寶物冊上記過名,貿然弄丟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來尋找混元丹,後來蕭陵和他說了輔助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沒有派下屬,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順便將混元丹找回來。
牡丹仙子先前和楊華隱居在屏山,家裏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隴地,屋後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還養著一條黑狗,一叢野花,日子過得倒也輕鬆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來前。秦恪得知牡丹觸犯天條,親自下凡,將牡丹和楊華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從捉拿到審判不過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間已過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溫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敗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掃了一遍,並沒有發現培元丹的痕跡。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會,感受到細微的仙丹清氣,以及些許妖氣。
牡丹畢竟是百花之長,有她日日澆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靈智,變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裏那條黑狗也不見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這些小妖精帶走了。
低級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並不怕他們對仙丹做什麽,隻不過,這樣一來他又要繞路,有些麻煩。
秦恪順著仙丹氣息,一路往大山深處走去。大山裏的精怪猛獸對秦恪來說形同虛設,就算他修為隻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區區凡物能挑釁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過,除了那條狗,還有一個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會還要去裴家執行任務,他這次下凡就是為了幫助裴紀安渡劫,以及保護裴紀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間的身份,日後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麵,若是在這裏就被認出來,恐怕有些麻煩。
秦恪隻好臨時給自己捏了個麵具,順便擋住李朝歌的攻擊。這個女子,殺氣是真的重。
她殺妖秦恪倒沒什麽意見,但是,她那一劍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壞了,仙界可就損失大了。
秦恪攔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後就打算離開。秦恪向來不管閑事,李朝歌殺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東西取走後,李朝歌愛怎麽打怎麽打。
沒想到,剛才還氣勢洶洶的李朝歌不殺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後,怎麽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識到她並不是一個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練過仙術。
秦恪心道難怪,看來前世貪狼被坑的那麽慘,也不能完全怪貪狼無用。不過,她一個凡人,為什麽學過仙家法術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許猜測。為著這個緣故,他沒有立刻離開,而是難得問了一句:“你為何跟著我?”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李朝歌從小就被周老頭扔進深山老林裏訓練,此刻雖然吃力,但也並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饒,問,“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現過?”
秦恪換算了一下凡人的時間,永徽十八年,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個時候他帶著天兵天將緝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湊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
李朝歌淡淡應了一聲,心想她正有此打算。小虎交代完後,發現實在沒什麽能說的,他猶豫一會,試探地說:“那我先走了?”
李朝歌突然問:“今年是多少年?”
小虎愣了一下,不明白李朝歌為什麽會問這種問題:“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啊,今天正是新年第一天。朝哥,你到底怎麽了,為什麽今天奇奇怪怪的?”
果然,和她的猜想一樣。今年是永徽二十二年,她十六歲。這一年,高帝還沒有去世,天後依然端莊賢惠地當著皇後,沒有流露出稱帝的傾向。鎮妖司沒有成立,走失的安定公主,也沒有回到洛陽。
一切都回到未開始的時候,甚至比她前世得知自己身份,還要早一年。
李朝歌印證了自己的想法,難得對小虎笑了笑,說:“沒什麽,我睡糊塗了,記不清年份了。小虎,你記性不差,以後去了城裏,還是找機會多讀書吧。保重。”
天上陰雲一陣接著一陣,星光黯淡,背後的黑森林更是如張大嘴的巨獸一般,沙沙作響,光看著就讓人害怕。李朝歌背對著黑暗,可是她的眼睛卻黑白分明,湛湛生輝。
宛如星辰遺落人間。
小虎怔住了,過了好一會,他才回過神來:“好。”
身邊傳來李朝歌關門的聲音,小虎撓了撓頭,覺得地上仿佛發燙,他連站都站不住了。他嘿嘿笑了兩聲,突然一蹦三尺高,快步朝自己家跑去。
送走小虎後,李朝歌把周老頭以前調配的藥瓶找出來,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就靠在那碗餃子旁邊。李朝歌謹慎習慣了,不吃外人的東西,可是小虎的好意,她卻承了。
有仇報仇,有恩報恩,這是周老頭教她的規矩。李朝歌本打算帶著這些藥上路,不過她可以自己小心,這些藥,還是留給小虎家吧。
李朝歌身上帶著刀,她也不嫌硌,直接躺在床上,合眼睡了。這是她多年來的習慣,要是讓她解下刀劍,她反而睡不著呢。
第二天,才五更天,黑林村西南最偏僻的院子裏就傳來動靜。院門輕輕開合,一個青色的身影乘著黎明,頭也不回地朝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黑森林奔去。
黑森林極大,樹冠下終年不見天日,落葉積了厚厚一層,下麵不知道藏著什麽東西。李朝歌就算見識過許多妖怪,此刻也不敢托大。她每一步都看穩了地方,沿著幹燥的地方,謹慎地朝東南方向走去。
前世村民就是從東南方向出林子的,雖然繞遠,但是勝在安全。李朝歌打算先從東南出山,到了城鎮後裝備好馬鞍,然後全速往洛陽奔去。
朝中局勢瞬息萬變,尤其她還想謀取大業,那越早回到朝堂中心,越早布局,日後勝算就越大。她前世十八歲才回到洛陽,許多方麵都晚了,這一世,她要從一開始就讓自己走上正途。
李朝歌就這樣小心翼翼地走了五天,她默默算路線,知道自己已經接近黑森林核心,最危險也最神秘的地方。傳聞中吃人的妖怪,就出沒在這裏。
太陽落山,森林迅速地暗下來。密林裏不能趕夜路,李朝歌將包裹緊緊綁在身上,就近找了棵順眼的樹,輕巧地跳上樹杈,連一片葉子都沒有驚動。
李朝歌在樹杈上合眼,懷裏抱著劍,打算就這樣睡了。光線越來越暗,風穿過樹梢,從樹林深處傳來沙沙的聲音。
李朝歌慢慢睜開眼,手無聲地握緊劍柄。
有東西來了。
第5章 殺妖
李朝歌屏息凝神,手指慢慢放在劍柄上。樹葉中傳來沙沙沙的動靜,一道黑影掠過草地,蹭的朝樹上飛來。李朝歌劍身出鞘,錚然一聲比到對方脖頸上。
來人全身裹著黑衣,他沒料到樹上居然有人,立刻擺雙手投降:“女俠饒命。小生並非有意冒犯,但後麵有怪物,看在大家同是人的份上,容小生在這裏躲一躲。”
李朝歌當然確定他是人,才會讓他竄上樹。李朝歌眼神從對方身上掃過,這個男子穿著夜行衣,臉頰白皙,紅唇齒白,眉目含情,頗有些小白臉的模樣。可是看他湛湛發光的眼睛,草地上踏風無痕的輕功,很明顯不會是個小白臉。
李朝歌沒有問黑衣人的身份,她確定對方不敢輕舉妄動後,就收回劍,冷冷道:“安靜,要不然我就把你扔下去。”
黑衣人忙不迭點頭。他們這裏剛穩定下來,樹林深處就傳來重重的腳步聲,無須交流,李朝歌和黑衣人一起屏住呼吸。
李朝歌練過心法,黑暗中依然可以如常視物。隔著幢幢樹影,她看到一個渾身漆黑、身形龐大的黑影逼近,它毛極長,都耷拉到地上,根本看不清長相。可是它的眼睛卻和銅鈴一樣,從濃濃的毛發後,散發出危險的氣息。
它走路緩慢,跌跌撞撞,看起來很沒有章法。黑毛怪物漸漸朝他們這個方向逼近,李朝歌手指握緊劍柄,黑衣人屏住呼吸,全身都緊繃起來。
黑毛怪物呼哧呼哧喘著氣,繼續往前走,似乎並沒有發現他們。黑衣人悄悄鬆了口氣,然而李朝歌眼神猛地變亮,毫無預兆地跳下樹,高喝道:“跑!”
黑衣人被嚇了一跳,可是他行走江湖多年,全靠機敏和輕功過活。他在李朝歌行動的那一瞬間也跟著躍起,他剛剛離開樹杈,就看到他們剛才所在的位置纏上來許多藤蔓。藤蔓上長著紅色的刺,像是有自主意識一樣輕輕蠕動,一看就不是什麽好東西。
黑衣人心都涼了,他千手神偷白千鶴行走江湖這麽多年,沒有死在官府和仇家手裏,竟然要折在這個深山老林?白千鶴還沒有落地,那隻黑色的長毛怪物就呼嘯著撲來了,白千鶴隻能中途換氣,在半空中硬生生拐了個彎,險險躲開長毛怪的攻擊。
白千鶴狼狽落地,他落在地上後都不敢喘氣,趕緊又往後撤。他以輕功聞名,已經很久沒有這麽狼狽地逃過了,然而那隻毛乎乎看不清什麽模樣的怪物像是認準了他一般,嗷嗚一聲,猛撲著朝白千鶴追來。
長毛怪物張開血盆大口,白千鶴都能看到裏麵的尖牙。他本以為自己此命休矣,這時上方忽然劃過一陣冷風,一個女子從他頭頂掠過,重重踹在怪物的毛臉上。
怪物被一腳踹開,李朝歌借著反彈的勢頭,在樹幹輕輕一踏,反身躍上樹梢:“它是條狗,幹擾它的嗅覺。”
白千鶴站在後麵,重重換了兩次氣,才反應過來李朝歌在說什麽。他不知道這個女子為什麽能辨認出這是狗妖,就像他不知道為什麽李朝歌躲在樹上可以不被發現一樣,白千鶴沒有多問,趕緊拿出一包香粉,施展輕功,兜著圈灑在樹林中。
這隻狗不是自然修煉成妖的,雖然體型、力量增大許多,可是依然保留著獸的神誌。黑暗中它看不清那兩個獵物躲在哪裏,鼻子被香粉幹擾,賴以謀生的嗅覺也失效了。黑狗妖越來越暴躁,壓低身形刨地,喉嚨裏發出咕嚕咕嚕的聲音。
白千鶴一動不敢動地躲在樹上,心髒現在還砰砰直跳,久久無法平息。寂靜中,他察覺到對麵的樹葉動了動,一柄泛著冷光的箭矢探出來,猛然向黑狗妖疾馳而去。
對方箭法極準,穿過沉甸甸的長毛,精準地射入黑狗妖後頸。黑狗妖劇烈地吼叫一聲,在地上亂衝亂撞,想要將躲起來的獵物趕出來。然而它沒有狂暴太久,麻藥很快發作,黑狗妖動作變緩,轟隆一聲摔倒在地。
不消李朝歌交代,白千鶴立刻從樹上躍下,沒命一般往前跑。他輕功了得,幾個回合就已經躍出黑狗妖的攻擊範圍。這時候他發現身後的人沒有跟上來,白千鶴回頭,見那個青衣女子站在地上,手裏握著劍,靜靜盯著黑狗妖的方向。
白千鶴提起心,隔著樹林道:“多謝姑娘搭救。小姑娘,這個怪物不是普通野獸,我們降服不了。趁它現在不能動,趕緊跑吧。”
李朝歌沒有回頭,說:“這麽大一隻狗妖活動在林子裏,若是村民經過,豈不是危險至極?你先走吧,我把路清理一下。”
白千鶴驚愕地張大嘴,清理一下?這個小姑娘看起來年紀不大,最多十五六歲,為什麽口氣如此嚇人?反正兩人隻是萍水相逢,白千鶴惜命,他對李朝歌抱了下拳,說:“姑娘小心,實在打不過就跑,為兄還有其他事,就先走一步。”
白千鶴說完,頭都不回地跑遠了,生怕慢了被怪物纏上。李朝歌沒有搭理那個小賊,她握著劍,輕輕挽了個劍花,將自己為數不多的真氣注入到劍身中。
牲畜野獸一旦成妖,皮毛、筋骨都會變得堅硬強橫,刀槍不入。普通兵器砍在獸妖身上,根本傷不了它們。
隻有法術才能打敗法術,對付妖怪,用凡人的武功是不行的,得用降妖術。
李朝歌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的真氣可以降妖,並且比修行多年的道士還要厲害。她其實懷疑自己修習的根本不是武功,但是前世今生她都再沒有見過周老頭,這個疑問也無從取證。
不過,追究這些已經沒有意義了。李朝歌分明記得前世根本沒有黑毛狗,他們橫穿黑森林時,隻有兩個裝神弄鬼的小花妖。植物成精的妖怪都弱,前世僅是幾個身強力壯的村民就能將花妖製服,之後的出村路上,基本沒有遇到危險。
這一世為什麽會有這麽大一隻狗妖呢?李朝歌沒想通,但是也沒關係,有妖怪,殺了就是了。
至於那個臨陣脫逃的盜賊,李朝歌壓根不放在眼裏。李朝歌打架從來不需要別人幫忙,她從一開始,就沒指望過白千鶴。
李朝歌劍刃立起,劍鋒處折射出冰冷的寒光。這柄劍本是把普通凡劍,可是有李朝歌真氣加持,立刻變得寒光凜凜,吹發可斷。
黑狗妖認出來這就是剛才踢它的人,身子下壓,喉嚨裏呼呼粗喘,擺出明顯的攻擊架勢。它後腿猛地蹬地,如一座山一般朝李朝歌撲來。幾乎同時,李朝歌也從地上躍起,利劍橫掃,將偷偷靠近她的藤蔓削成一段段的。
果然,除了這個黑狗妖,還有另外的妖怪躲在暗處。想來,就是前世那兩個小花妖了。
兩個花妖應當和黑狗妖是一夥的,她們負責纏住獵物,黑狗妖攻擊。前世黑林村的村民經過時,不知為何隻剩下兩個花妖。兩個花妖法力都很低微,沒有黑狗妖根本不成氣候,故而輕輕鬆鬆被他們俘獲。
前世黑狗妖去哪兒了?或者說,被誰殺了?
李朝歌心裏念頭百轉,但是她沒有多想,就投入到攻擊中。背後的兩個花妖意識到她們已經被李朝歌發現,動手不再藏著掖著,暗算變成明攻。李朝歌以一敵三,還要時不時躲避凶猛的黑狗妖,從數量上處於絕對的下風。可是她行動處,卻絲毫不見局促。
李朝歌將一股真氣順著藤蔓攻擊回去,那個不斷使絆子的藤蔓妖馬上就消停了。解決了礙手礙腳的藤蔓,李朝歌一心對戰黑狗。對付這種毛長的妖怪,用火攻是最有效的,可是李朝歌怕引發山火,便放棄智取,打算將黑狗妖硬生生打死。反正對她來說,隻是馬上結束戰鬥和稍緩結束戰鬥的區別而已。
黑狗妖的皮毛被李朝歌用劍氣劃破,左一道右一道流出血來。黑狗妖越發狂暴,不斷嘶吼著朝李朝歌撲來。李朝歌矮身躲過黑狗橫撲,一個滑鏟從黑狗妖身下劃過,用劍在它肚子上拉出長長一道血口。李朝歌心裏不住嫌棄自己,她的功力為什麽隻有這麽點?她十六歲的時候到底在幹什麽?
腹部是絕大多數獸類最脆弱的地方,黑狗妖痛苦地嗷嗚一聲,趴在地上,很難再站起身攻擊了。李朝歌停在後麵,手腕微轉,將劍身上的血清理幹淨,然後從地上躍起,雙手高舉長劍,用力向黑狗妖脖頸處攻去。
這一招她動了殺手,沒有再保存力氣,而是將全部力量都注入到劍刃中。可是即將觸碰到黑狗妖時,旁邊忽然伸出一把銀白色的劍鞘,將她的攻擊牢牢架住。
兩劍相撞,發出清脆的金石之聲。李朝歌這一擊用上了全身力氣,衝勁並不小,可是那柄劍鞘卻動都不動。李朝歌頓時警惕,順著銀色劍鞘,慢慢朝上看去。
劍鞘修長精致,不知道是什麽質地的金屬,散發著冷冷的輝光。祥雲花紋纏繞在劍鞘上,圍繞著中心處的冰藍色寶石旋轉,仿佛是某種神秘的上古圖騰。一隻修長的手握在寶石旁,寶石是冷的,他的手指比寶石還要冰冷華貴。
再往上,李朝歌看到一襲白色長袖,袖口暗光流動,隱約能看到淺金色的嘉量、華表和星芒。一個帶著銀色麵具的人,同樣在注視著李朝歌。
李朝歌麵無表情,可是心中非常緊繃。這個男人是什麽時候來的?她絲毫沒有察覺便不說了,剛才她全力一擊,男子一伸手就能接住。他的實力,要遠在她之上。
李朝歌沒有收劍,就那樣冷冷地男子對視,問:“你為何阻我殺妖?”
“沒有人阻止你殺妖。”秦恪沒在乎李朝歌緊緊握在劍柄上的手,他很輕鬆地將自己的佩劍收回,回身看向黑狗妖,手心散發出一陣銀色的光點,慢慢流入到黑狗妖口中。黑狗妖像是被什麽力量擒住了喉嚨一般,身體不受控地騰空,張大嘴,四肢徒勞地掙紮著。很快,一顆瑩潤生輝的白色丹藥從它喉嚨裏升出來,平穩地落入男子掌心。黑狗妖也迅速縮小,馬上變成一隻普通黑狗,墜落在地。
李朝歌剛才就覺得這隻狗妖不正常,空有強大的妖力、堅硬的皮毛,卻沒有相對應的神誌。原來,它不是自然成妖,而是被仙丹催熟的。
秦恪將混元仙丹收起,對李朝歌說:“好了,現在你可以殺它了。”
殺妖他不管,但混元仙丹是天庭財物,可不能被破壞了。
李朝歌看著地上那天奄奄一息的黑狗,哪還有繼續的心思。她反手將長劍收回劍鞘,見前方的男子露出離去的架勢,立刻追上問:“你是誰?”
秦恪不回答。李朝歌跟著走了一段路,再一次問:“你之前,是不是來過這裏?那個時候,我們還住在屏山。”
第6章 屏山
秦恪既然答應了蕭陵,就一定會做到。他從三清宮離開後,沒有回玉虛宮,直接前往下界。
去裴家之前,他得先解決牡丹仙子遺留的問題。牡丹曾經是百花之首,負責保管百花會相關的財物,混元仙丹便是其中之一。
十四天前,秦恪親自下凡,將牡丹捉拿歸案。但是沒想到牡丹竟然把混元仙丹帶在身上,牡丹被捉回天庭後,天兵天將核查財物,發現混元丹不見蹤跡。
混元仙丹可以固本培元、提升修為,是仙人衝擊境界的不二法寶。這算不上什麽要緊寶貝,但畢竟在天庭寶物冊上記過名,貿然弄丟了也不算事。秦恪本打算派天兵下來尋找混元丹,後來蕭陵和他說了輔助貪狼渡劫的事,秦恪便沒有派下屬,而是打算自己走一趟,去裴家的路上順便將混元丹找回來。
牡丹仙子先前和楊華隱居在屏山,家裏有木屋三座,屋前有一隴地,屋後有一塘水,除了夫妻二人外,還養著一條黑狗,一叢野花,日子過得倒也輕鬆自在。可惜,一切美好截止至天兵到來前。秦恪得知牡丹觸犯天條,親自下凡,將牡丹和楊華捉拿回天牢。
天上一日,地下一年,秦恪從捉拿到審判不過是十四天的事情,而人間已過了整整十四年。秦恪第一站去了屏山,昔日溫馨的小院此刻早已衰敗不堪,秦恪在牡丹的居所掃了一遍,並沒有發現培元丹的痕跡。
秦恪在屋前的花坪上站了一會,感受到細微的仙丹清氣,以及些許妖氣。
牡丹畢竟是百花之長,有她日日澆水照料,凡花很快生出靈智,變成了精怪。秦恪注意到院子裏那條黑狗也不見了,多半,混元仙丹是被這些小妖精帶走了。
低級妖怪是消化不了仙丹的,秦恪並不怕他們對仙丹做什麽,隻不過,這樣一來他又要繞路,有些麻煩。
秦恪順著仙丹氣息,一路往大山深處走去。大山裏的精怪猛獸對秦恪來說形同虛設,就算他修為隻有十分之一,也不是區區凡物能挑釁的。
秦恪很快找到了混元仙丹。不過,除了那條狗,還有一個女子在。
巧了,正是熟人。
秦恪一會還要去裴家執行任務,他這次下凡就是為了幫助裴紀安渡劫,以及保護裴紀安不受李朝歌的魔爪荼毒。以他在人間的身份,日後少不了要和李朝歌打照麵,若是在這裏就被認出來,恐怕有些麻煩。
秦恪隻好臨時給自己捏了個麵具,順便擋住李朝歌的攻擊。這個女子,殺氣是真的重。
她殺妖秦恪倒沒什麽意見,但是,她那一劍下去,要是把混元仙丹砍壞了,仙界可就損失大了。
秦恪攔住李朝歌,先行把混元仙丹收走,然後就打算離開。秦恪向來不管閑事,李朝歌殺妖是她的事,秦恪收仙丹是天庭的事,等他把東西取走後,李朝歌愛怎麽打怎麽打。
沒想到,剛才還氣勢洶洶的李朝歌不殺妖了,反而一心一意跟在秦恪身後,怎麽甩都甩不掉。秦恪意識到她並不是一個普通凡人,看她的身法,分明練過仙術。
秦恪心道難怪,看來前世貪狼被坑的那麽慘,也不能完全怪貪狼無用。不過,她一個凡人,為什麽學過仙家法術呢?
秦恪心中浮出些許猜測。為著這個緣故,他沒有立刻離開,而是難得問了一句:“你為何跟著我?”
“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李朝歌從小就被周老頭扔進深山老林裏訓練,此刻雖然吃力,但也並不是完全跟不上,她不依不饒,問,“永徽十八年,在屏山,你是不是出現過?”
秦恪換算了一下凡人的時間,永徽十八年,這一世的四年前,天庭的十四天前。那個時候他帶著天兵天將緝拿牡丹仙子,如果李朝歌居住在屏山,湊巧看到他倒也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