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他像要生氣,他朋友嘻嘻哈哈地說,“不提就不提,我不是為你高興麽。對了,聽說第一名是跳級的神童,比我們整整少讀四年?那不還是個小屁孩?你見過沒有?”


    “見過一麵。”鄭誌遠想起他跟父親去徐家的那次,“她像她爸。”他比了一下,“差不多一米五幾,以後矮不了。”


    “神童平常有什麽愛好?”他朋友好奇地問。


    “看書,跑步,遊泳,打牌。”


    “還以為書呆子,沒想到愛好挺多。”


    鄭誌遠歎了口氣,“怎麽可能是書呆子,她家裏環境那麽好,從小在大城市長大的,唱歌跳舞都會。老吳啊,我們跟人家的起跑線不一樣。我們普通話都不會講的時候,她已經在學英語;我們到過最遠的地方就是城裏,她已經去過國外;我們考上一中拿到一枝英雄,她一直用的是派克。”


    吳礫愣了下,“你認輸了?”


    鄭誌遠拍拍吳礫的肩,“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笑到最後還得再看。”比較有利的一點,女孩,到了高中未必行,說不定一場早戀就完了。


    他倆勾肩搭背走進小賣部,門裏門外也是一堆堆的學生,三五成群,手裏拿著冷飲,邊吃邊聊。


    鄭誌遠替幾個也考進一中的初中同學付了錢,給自己也拿了根鹽水棒冰,站在樹下邊吃邊聊。明天開始軍訓,中考後漫長的暑假要結束了。


    “怎麽了?”吳礫注意到鄭誌遠突然停止咀嚼冰棒。


    “沒事。”鄭誌遠悄聲對老同學說,“那邊就是安歌和何明軒。”


    何明軒皺著眉頭聽徐蓁發牢騷。


    “我不想剪短發。”徐蓁心疼地摸著她的馬尾辮,養了三年多總算像樣。一朝回到從前,安景雲怕影響學習,讓她剪短。


    “跟我們說有什麽用,有這個力氣,你幹嗎不勸安阿姨?”何明軒不能理解。


    “……”徐蓁跺了下腳,“我就是抱怨下,你不想聽就直說。”


    “我是直說……”


    “你還說!”徐蓁更生氣了,“我不跟你說了!”她轉過身催道,“你們走那麽慢,是怕踩死螞蟻?”


    “來了-”安歌應了聲,卻沒加快步伐,仍然看著方輝扭動手上的魔方。馮超略帶歉意地對徐蓁笑了下,“快了。”


    徐蓁真是服了他們,聽見風就是雨,聽安歌說有竅門,立馬付諸實踐。想到接下來三年還是同學,她就覺得這日子啊-誰能料到這三小隻提前一年參加中考,卻考得比她還好呢。


    徐蓁險險過了統招線,總算在紅榜上占了一個位置,這三個,連方輝都有600分。成績出來後,方家伯伯送來一大包大白兔奶糖,還讓賣西瓜的送上來兩百斤瓜,說多虧安歌。這孩子把凡是需要背誦的內容,從定義到詩詞,統統錄了下來,讓方輝聽著複習。不然,以方輝背書那德行,語文曆史政治絕對拿不到那麽高分。


    “那個是安歌的大姐。”


    徐蓁聽到有人說到自家名字。她轉頭看了眼,發現是幾張陌生的臉,不在意地又回過頭。


    “狀元相貌平平……”說到這裏,吳礫被徐蓁狠狠瞪了眼,嚇得話隻說了半截,還有半句“沒有三頭六臂”吞了回去。


    好凶。


    “她啊就是這樣,目中無人。”等人走遠,鄭誌遠安慰吳礫。


    第九十七章 新生


    為了保持班級均衡發展, 三百零二名高一新生被打亂分進六個班。因為安歌多次跳級, 年紀比同學小一截, 學校網開一麵同意個人的要求,仍讓她跟方輝同桌。徐蓁在一班,何明軒在三班, 馮超在六班。


    他們是本校初中部直升的, 跟小賣部阿姨早就混得老熟。隔了一個多月沒見,阿姨親親熱熱挨個叫,給徐蓁拿了重赤豆棒冰, 安歌是娃娃頭雪糕,三個男孩喝汽水,特有經驗地比劃給孩子們看, “明天起可不能穿短袖短褲,操場上蚊子有這麽大。”


    工農兵,高二下鄉學農, 高三進廠學工,每個學年都有任務, 讓學生們品嚐三種人生的滋味。學校很狡猾地把學工放在紡織廠, 紡織廠又悶又熱又吵, 空氣中飄著臭味和纖維,條件十分惡劣。呆上半天,再調皮搗蛋的學生也想好好學習:考不上大學, 就得接受分配進廠做工人。


    高一呢, 現在的軍訓還不叫軍訓, 是基層民兵集訓,第一件任務:拔草。大半個暑假下來,操場上的草長瘋了。


    “二班班主任是哪個?”阿姨在小賣部一呆十年,很多老師還沒她資格老。


    “梁老師,教數學的。”


    說到這個,安歌就鬱悶,她跟梁老師命裏注定的師生怎麽著?夢裏他是她高中時的班主任,如今居然還是!


    “梁為民?”阿姨想了想,“剛調來的大學生。這個年輕人聰明的,十六歲就考上大學了,正兒八經的師範本科生。不過,”她看看麵前的方輝,笑道,“青出於藍勝於藍,將來你們肯定比他強。”


    有兩個光芒耀眼的哥哥,方明不負眾望考進名校,方亮從預備班進了少年班,方輝目前的人生就是“某某的弟弟”。看到阿姨熟悉的笑容,方輝知道,他最好夾緊尾巴,老老實實好好學習,爭取考進重點大學,給弟弟做榜樣。


    這一想,方輝就有點腳底發滑,想溜……


    三口兩口喝完汽水,把玻璃瓶還給阿姨,小夥伴默契地加快動作,一起走出小賣部。


    時間還早,你看我,我看你。


    “打一局?”方輝建議。


    徐蓁翻了個白眼,撇了撇嘴,“方輝你收收心吧,開學了,該看書了,別整天想著玩。”方輝初一有陣子成績掉得厲害,經常班上倒數幾名。那會方家已經分到新房搬離大院,還是毛毛細心,被她發現方輝放學後沒直接回家,逗留在外打桌球。為了勸方輝收心,毛毛花了不少功夫,有陣子天天吵嘴,比教自家傻二二還費勁。


    何明軒看了眼馮超,伸出長胳膊勾住方輝的肩,“大姐說得對。走,我們好好談談。”他的另一條長胳膊,就那麽一伸,把馮超也拉走了。


    徐蓁又翻了個白眼,側頭看到安歌一臉忍笑,“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嫌我嘴碎,當麵應得歡,背轉身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見安歌光笑不說話,徐蓁想起另一件事,“剛才你們班主任找你談話,你幹嗎挑了個體育委員當,學習委員不好嗎?”


    安歌無所謂地說,“體育委員才好,勞體不勞心。”


    徐蓁,……


    你個小傻瓜,學習委員經常跟老師打交道,課上有什麽沒聽懂的可以課後多問。


    安歌一把勾住她胳膊,“姐,我知道你是好心。我會好好學習。”


    徐蓁嫌棄地說,“幹嗎學何明軒,怪熱的天擠一起,一邊去。”說是這麽說,她也沒推開安歌,哼哼地說,“你們班有兩個運動員,你體育成績再好也不如人家專業,好意思當體育委員,不怕別人不服。”


    “他們下午要練習,沒空代表班級去領運動器材。”一中每周有三節體育課,六節體育活動課,等於天天要運動,可以說在身體素質上學校非常用心。至於普通同學,安歌不怕自己沒說服力,五十米短跑七秒三,快不快?原先耐力不行,幾年來一直跑步上學,不行也練得行了。


    “隨便你。”徐蓁歎了口氣,“你運氣好,班主任教數學。我就差了,抽到一班,體育老師當班主任。”


    那可不一定……安歌記憶中那位中年體育老師耐心和體力特別好,對班上每個同學都很重視,他帶的每屆畢業生重點本科錄取率很高。相反,這幾年梁老師卻在一場漫長的戀愛中,時常情緒不穩定,甚至為了陪女朋友看電影翹班。即使他個人有幾分才智,可說真的……不適合當老師。


    除了梁老師之外,安歌還在班級名單上見到另一個熟悉的名字,“鄭誌遠”-曾經給媽媽和姐姐吃閉門羹的那家人的獨生子。這才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一中出名的“大師兄”,升得比他父親更高,走得比他父親更遠,年少成名,光芒覆蓋前後幾屆校友。爺爺在世的時候,他們提出跟徐蓁年齡相當可以結親,爺爺走後他們再也沒跟徐家有過交往。人走茶涼,很自然的事,安景雲也是天真了,但對不起,安歌護短,就是要實力碾壓到鄭誌遠拔腿追不上。


    “有我呢!”不是安歌吹牛,主要一中的學習方式更注重自身,老師不會反複講解;課上隻要不影響他人,老師不管,看別的書也行,睡覺也行,吃東西也行。這種情況下對自學和自律的要求比較高,而她在這兩樣能力上還是可以的,畢竟能讓人分心的已經試過了。


    玩樂要趁新鮮,炒冷飯就少了滋味。


    大量的影視劇湧進來,《上海灘》、《射雕英雄傳》、《血疑》……大量的漫畫書出現,《叮當貓》、《丁丁曆險記》、《七龍珠》……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滋味不好過,安歌也不想為了強行尬話題把這些再看一遍。真是幸虧有個捱過孤獨的靈魂,可以經得住考驗。不過話說回來,家裏姐妹多,最大的好處就是想獨處都難,時間和空間都滿滿的。


    這會徐蓁騎車帶著她去胡阿姨那裏。


    自從安歌升入初中,徐蘅中午在胡家搭夥。家裏給徐蓁買了一輛二十六吋鳳凰女式車,早上徐蓁騎車帶徐蘅,把她送到小學,然後自己再去一中,傍晚仍是她把徐蘅接回家。


    安歌和馮超上學和放學跑著來回。安景雲提過再買一輛自行車,但安歌拒絕了,慢跑對身體好。就是有氧跑消耗脂肪,她跟馮超那點嬰兒肥扛不住。跑了兩年步,外頭的人都覺得這倆孩子不容易,麵黃肌瘦跟仍在困難年似的。


    徐蓁羨慕地說,“怎麽不長肉的,帶著你都沒覺出份量,瞧你吃得也不少。”


    跟安歌不一樣,她從小偏於壯實。安景雲說她像奶奶,圓身子。過去人人都吃不飽的時候,地主家挑媳婦喜歡胖的,安景雲一米六二一度隻有七十多斤,被徐老太嫌太瘦,沒想到現在又開始流行苗條個。


    “多喝牛奶多吃雞蛋,少吃豬肉米飯。”安歌安慰徐蓁,“很快就瘦了。”徐正則一八零的大個子才一百二十多斤。從基因角度來說,徐蓁不可能成大胖子。


    “可我喜歡吃豬肉和米飯-”


    “那……就多刷題。”腦力勞動也能減肥。


    徐蓁痛苦地叫了一聲,“沒完沒了。”


    “文理分班後就好了,放下部分科目可以輕裝上陣。”從這點來說,安歌覺得還是國外教育好些,不需要孩子做通才。


    徐蓁哭唧唧,“可我也不喜歡英語。”文科也得考英語。不知道為什麽,她語文能考近滿分,英語就是磕磕巴巴。安友倫在美國探親時,假期過去給他做伴的是安歌不是她,外公需要小翻譯來解決語言不通。


    安歌不說話,徐蓁也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馮超按安歌教的去做,每天跟著錄音背一篇小短文,英語溜得很。


    “行,我咬咬牙吃了這個苦……”徐蓁自言自語。


    “你最好愛上它。你不愛它,它也不會愛你。”


    “小鬼頭,別把愛不愛的掛在嘴上,別人會笑你。”徐蓁警告道,“在班裏你和方輝也遠些,免得別人說三道四,講你是他的……”她把話吞了回去,鄭重申明,“你不小了,要注意。”


    不就是童養媳麽。安歌無聲地幫她接上去。


    “將來要考清華北大,你不能分心。”


    安歌,……


    必須抗議,“我想當飛行員。”


    “別傻了,招飛隻招男的,你想去人家也不要。”徐蓁蹬著車,冷漠地指出現實,“還是好好學習,替我們家爭光。你的成績隻要保持下去,完全可能考上。”


    安歌,……


    “幹嗎,又覺得我們在幹涉你的人生?我們心疼你,怕你浪費聰明才智。我也是這樣過來的,知道現在講沒用,等再過幾年你就懂得了。對了,你為什麽想當飛行員?”


    理由多了。


    安歌還沒開口,徐蓁說,“到了,準備下車。”


    她放緩車速,安歌輕巧地跳了下來,抬眼看向胡家的鋪子,招牌在陽光下格外耀眼:“胡記炒貨”。


    第九十八章 選擇


    民以食為天, 這兩年每個人手上的閑錢比從前多, 立馬體現在“吃”上。胡阿姨的炒貨、小王的早點, 薄利多銷,有了口碑形成良性循環。李勇的維修鋪也不差,他跟安歌一商量, 狠下心和徐正則合買一間店麵, 把鋪子搬到外頭大街上,就在文房四寶店隔壁。


    三十二塊一平方,連稅費總共花了三千五百塊。


    房子很舊, 比安友倫的歲數還大,破破爛爛,前店後院, 幾間瓦房。不過安歌堅持,徐正則本來無可無不可,李勇呢在橫機上掙到一票, 如今又買了第二台,用了兩個人幫工, 覺得小外甥女旺財, 所以最終選定這裏。


    整了整瓦, 刷完白水,老平房換了付氣色,看著蠻像一回事。李勇誇安歌眼光好, 但他不知道, 再過十幾年此地變為市政規劃的新商業區, 平房被拆除,改建為古色古香的兩層小樓,產權主人原地回遷。不用十年,商業興旺發達,這裏叫到每平方七八萬仍然有價無市。生意不好做,成本一大塊是租金;市口不好的地方房租倒是低,生意卻差得整天做不到一注;隻有捏著房子的才穩得住。一句話,石頭往山裏搬,越是手頭有資金的人,越容易找到錢生錢的門路。


    如今胡家小院專心做炒貨,另一側也建了一間簡易烘房。安歌和徐蓁推門進去,坐在烘房外的胡曉冬抬頭向她倆一笑,“來了。”


    徐蘅在胡曉冬旁邊,兩人正在撿豆子,把幹癟的挑出來,留下顆粒飽滿的。自從胡家賣熏青豆賺到錢,旁邊相繼也有人家敲牆開門做炒貨生意,但說到滋味還是胡家的最好,就是好在材料上。


    安歌自己搬了張小板凳坐下幫忙,徐蓁向來不耐煩做零碎生活,從書包摸出一本小冊子,默背英語單詞。


    胡曉冬拄拐起身,進廚房從冰箱裏拿冷飲待客。徐蓁連忙叫住,“我們在學校吃過了。”


    徐蘅一聽頓時不依,“你們在外頭……”徐蓁老實不客氣打斷她的話,“你就沒吃?冬冬,二二來後吃過什麽?”


    “半塊中冰磚,四分之一西瓜,兩杯酸梅湯。”胡曉冬也站徐蓁這邊,實在徐蘅的腸胃太不牢靠,動不動上吐下瀉,偏偏她就是控製不住食欲。


    徐蓁拖長聲音,“我隻吃了一支重赤豆……”


    安歌低頭笑,徐蓁不喜歡吃奶油類的東西,嫌甜膩膩的不清爽。不過徐蘅心裏的小算盤算不到這點,隻會從棒冰和冰磚的單價上比較,她對錢也是同樣喜歡得不行。還是先天大腦發育不全的虧,自我控製能力比普通人差。


    胡曉冬給她們各倒了一杯酸梅湯,這也是家裏自己做的,從中藥房買的烏梅、山楂、甘草,加的是冰糖,味道比衝酸梅晶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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