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深夜一點。


    天藍下去,覆蓋了夜空,藍下去,出現了一輪殘缺的月亮。又一場火燒毀了幾棟蘇州河邊的房屋,隨著煙灰,好多燒糊的蝴蝶、蛾子從空中墜落在街上、河麵、人的頭頂和肩上,與每場火一樣。


    一撥人慌張地後退著,不知在害怕什麽。


    我刹住摩托,跳下地,將車靠在一棵銀杏樹邊,走了過去。


    在一家鞋店與人行道上的垃圾箱間,一條黑色的狼狗站在那兒,據說已有一年多時間了,它陰冷地瞪著眼睛,張開長著利齒的大口,不動,也不吠叫,似乎誰靠近它,誰就是它饑餓腸胃的第一口美餐。它頸上帶著一個璀璨耀眼的項圈。應該叫它“聖徒”呢,還是“回憶”?我腦子飛快地轉動著,這時它離我隻有二十步不到的距離,與我的目光對視。我的臉色鎮定,溫柔而欣喜,不放慢腳步。“回憶。”我嘴裏輕輕地打了個呼哨,然後走幾步忍不住輕聲呼喚一次“回憶”,我像一個靈魔,靠近狼狗。


    在這個時候,我突然覺得從前那些同行太可笑,他們寫的所謂警世之作,追索神聖情感與絕望,晝夜不食不寢,充當道德審判家,儼然憂於天下之先。詩人、作家、畫家、音樂家以及政客等等,所有的形象,都沒有在世界的分裂中作為一個人本身的行動更為重要的了。一個很響的榧子,從我的手指彈出,重重地蹦落在身後噓的一聲眾人變色的臉上。


    狼狗一驚,凶猛地齜出牙齒和鮮紅的舌頭,頭昂起之時,身子後坐,準備撲躍的樣子。我身後響起了奔逃的腳步聲。


    我不予理睬,繼續專心致誌地打著漂亮的榧子,清晰,悅耳,鏗然。我說:“回憶!回憶!”步態平緩,可以說是漫不經心地從狼狗身旁走過。忽然,我轉過身,往回閃了一步,彎下腰,摸住了回憶的脖頸。


    學會了不再流淚的我,第一次養一條雌狗,我幾乎與它形影不離,總是左右相伴。這天,我身穿一件緊裹的連衣裙,因為半透明,那幾朵刺花在陽光下格外醒目,衣服僅僅起了罩一個紅光的作用,使文身表現出神秘的美。我牽著健壯、渾身毛發油亮的回憶,走在虹口公園門口一路九路電車行進的馬路當中。叫賣茶葉蛋的小販以及圍在攤前的顧客專心而殘酷地剝剛孵出小雞的蛋殼,把帶毛的肉團兒扔進嘴裏,此城重新盛行品吃佳肴“母女合床”,據說源自《金瓶梅》剛發現的古抄本,補陽有神效。飄揚在城市上空的本地話,一串一串蛆似的扭動,加上買者賣者為一兩分錢爭紅脖子,在一場令人神魂顛倒的戲尚未開張時,在黑夜降臨之前,白天的街道還可從某些景致中挑出少許似曾相識、過去多少年的秩序和有政府主義的形狀來。我感歎萬分,俯下身,把臉貼在回憶的頭上,那首早已淡忘卻對我來說非同尋常的歌落在了我舌頭上:


    我出賣了靈魂,你為我拾了回來,


    我簡直不敢相信,


    你真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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