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了周末,何小君剛想收拾東西下班,馮誌豪的電話來了。


    她手機設的是振動,看到來電號碼之後,她握著手機僵硬了許久,也不按斷,就是看著那串數字,幾乎要把屏幕看穿。


    那天離開他的公寓之後,她一直都拒絕再與他聯係。一切都已經很清楚了,她這幾年的時間,換來的就是一場空!還能怎樣?戀愛三年的男友不肯和你結婚罷了,難不成真要一哭二鬧三上吊?人要臉,樹要皮,撒潑的事她做不出來。


    大家都是成年人,打落牙齒和血吞,一切苦果皆因自己做出的選擇。受騙上當就像踩到狗屎,能忍則忍,不能忍也要保持沉默,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連自己也當一切沒有發生過,何必還要悲憤萬狀地示於人前,活該讓別人恥笑一輩子。


    手機還在掌心振動不休,最後戛然而止。突然又是一下短促振動,是短訊,仍是馮誌豪,隻一句話。


    “小君,我想見你。”


    她閉了閉眼睛,拿起自己的包,轉身往外走。剛走到前台就被叫住,前台琳達握著電話招呼她:“小君,樓下保安打電話找你,說有人在樓下等,讓你快點下去,車不能停太久。”


    何小君一愣,琳達已經擱下電話,看她的時候眼裏多了些費解之意。但出來做事人人功夫深,琳達眼裏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隻是一閃就過了。


    何小君沒看到,看到也沒時間在意。聽完琳達的話之後,她愣住一瞬,心底五味陳雜。


    有人等在樓下,誰會來等她?除了馮誌豪,還有誰會來等她?


    交往三年,馮誌豪從未正大光明地把車停到她公司樓下,像這樣驚動保安,電話一直撥到公司前台的事更是從未發生過。她曾經還為此心生埋怨,隻是沒說出來罷了。


    她雖然不喜歡男人接女人次次都昭告天下,但至少也不要讓她覺得兩個人的關係永遠都是見不得人的。沒想到時至今日,他們走到山窮水盡的時候,馮誌豪居然轉了性子,做出這樣的舉動來。她還來不及思考,手裏的電話又開始振動。還是馮誌豪,她吸了口氣,終於接了。


    馮誌豪說話前長出一口氣,如釋重負,說:“小君,你終於接電話了。”


    她已經幾周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了,心亂如麻,說不出話來,握著電話隻是沉默。


    不能怪她別扭,何小君爸媽是雙職工,她從小由外婆帶大。外婆雖然生不逢時,但到底是老式大家庭裏出來的女子,對她管教尤其嚴厲,從小規矩做成習慣,她受了委屈也做不來撒潑叫罵乃至哭天搶地那一套,表達憤怒的方式隻有沉默與冷淡。也因此,她的委屈從來都得不到其他人的重視。


    聽不到何小君的回答,馮誌豪慢慢放緩聲音,繼續說:“我現在就在你們公司這兒等你,你能不能下來?”


    他聲音很低,居然還帶著點隱約的求饒味道。何小君是吃軟不吃硬的代表人物,聽完隻覺得自己胸腔裏某個地方一塌,空落落地懸著難受,忍不住一歎。


    聽電話的時候她一直都沒有停下腳步,公司樓層並不高,她也不想在電梯裏,眾目睽睽之下與馮誌豪通話。她走到樓梯,身側安靜無人,她衝動地想開口,想問他還有什麽可說的,又想說她的想法不會改變,如果一切還是回到原點,煩請他高抬貴手。


    這些話全在她嘴邊打轉,但最後卻一個字都沒有說出口。見麵說吧,她對自己最後說了一句。她不是聖人,她隻是個凡人。三年的感情,她做不到甩一甩衣袖,轉身時雲淡風輕,即使散也要散得明白。


    天熱,大樓裏冷氣充足,但樓梯間裏溫度仍是很高。她合上電話之後,不知不覺越走越快,終於走到底層,側門很緊,她用力推開,大廳裏一片清涼撲麵而來。正是下班時間,眼前無數人腳步匆匆,她側頭去看大門外,許多的車一字排開,陽光仍是強,反射在汽車的金屬表麵上,看在眼裏隻覺得模糊一片。


    進出的人多,門口很擁擠,快要走出大門的時候,何小君差點撞到人。她停下腳步想道歉,抬頭突然愣住,麵前的男人是她認識的,竟然是陳啟中。


    2


    陳啟中今天穿得很簡單,深色t恤搭配牛仔褲,斜挎著一個包,腳下還是球鞋,很是年輕。他看到她的裝束稍愣了一下,策劃部對著裝要求不太嚴格,何小君上班時間穿得一向是舒服利落,白色風衣式連衣裙,紮著腰帶,寬大裙擺被風吹過,更顯得她玲瓏秀氣,與上次那樣金光閃閃的裝扮相比自然是天差地別。


    他一愣之後又對她笑了,白色牙齒露出來,很清爽的笑容,叫她名字。


    “何小君。”


    她應了一聲,不明白他出現在這裏的原因,也不知道該與他寒暄幾句好,還是直接走人。他看到她臉上的表情,眉頭微微一動,隻是簡單解釋:“我是來接你的,晚上大家唱歌,剛才打你手機占線,小蔡和美美沒跟你說嗎?”


    唱歌?她差點忘記。何小君皺眉:“美美沒說你會來接我啊,你什麽時候來的?”


    他略顯尷尬,不過仍是回答了她:“剛到,今天人多,我開車帶大夥一起過來的。他們都已經先去了,我想你公司也不遠,這個時候打車不方便,就過來接你了。”說完往門外一指。中規中矩的三廂凱越就停在大門口,占了小半車道,弄得後麵車流慢下來,總有點堵。


    何小君也覺得堵,剛才心裏升起的那一點複雜情緒全變成棱角分明的硬石,一塊塊壘在心尖上,壓得她氣都透不過來,看著他的車,隻覺得自己可笑。


    “這是你的車?”


    他點頭,又搖頭:“公司配的,我還沒有買車。”


    如果公司沒有給他配車,他也沒打算買。他住的地方離公司近,過去都坐地鐵上下班,加班交通費都可以報銷。他一個單身漢,休息日都很少出門,所以也不覺得有必要買一輛車。上海這個地方,在哪裏開車都要做好進入露天停車場的準備,還是不允許移動的那種。今天要不是和大夥一起出來,他寧願坐地鐵。


    她聽了也沒反應,隻是稍吸了口氣,又說:“是你剛才打電話給我們前台?”


    門口人多,他帶著她往外走,還解釋:“不是我,是剛才那個保安。我說是來接你的,他就去打電話了。”


    他說的是保安老王,這時正站在車道另一頭指揮秩序,身邊另一個保安小張費解地張望大門口。


    “喂,你怎麽讓那輛車停在門口,都堵上了。”


    “那男人來接何小君的,知道不?五樓那個何小君。”


    “老是早來晚走的那個?知道啊,漂亮沒人追。”


    “這不有人追了?”


    “哦喲,開凱越的,有什麽意思?那些漂亮女孩子平時走路眼睛都往天上看的,哪看得上開凱越的啊,非奔馳寶馬不上的。”


    “你別看不起人家,開凱越都敢來追這兒最漂亮的姑娘,那才牛。”保安笑嗬嗬的,還遠遠對陳啟中看了一眼,眼裏的意思很明顯,“兄弟,是男人!加油。”


    何小君哪裏知道保安大哥的想法,她沒想到門口等的不是馮誌豪,而是陳啟中,腦子一時混亂,心裏又難過,立在他車邊,想也沒想便開口道歉。


    “對不起,我突然有點事情要處理,要不你先去吧,過會我打電話給美美。”說完她轉身就走。


    “何小君。”


    身後的陳啟中叫她,何小君步子一頓,回頭看他。


    “很急嗎?要去哪裏?我送你吧。”他在陽光下看她,很認真地問了一句。


    她匆匆搖頭:“不用,就在附近。”


    他想了想,又說:“我等你吧,一起過去。”


    不知他為何如此鍥而不舍,何小君茫然一愣,沒有回答,先轉過頭去看另一個方向。


    陳啟中也跟著她的目光看過去,那裏車來車往,也不知她在看些什麽。


    耳邊卻聽到何小君的聲音,很輕,隻說:“也好,那你等一下。”


    馮誌豪沒有看到門口發生的這一幕。


    他把車停在側邊的小巷裏,像過去一樣。隻是過去的每一次,何小君都會很快出現在他車邊,但這一次,他在車裏等了很久。


    他時間寶貴,很少等這麽長時間,尤其是很少等一個女人等這麽長時間,心裏煩躁,有一瞬突然想下車上樓去找她,又想再次撥電話給她,但還是忍住了。那天晚上何小君憤而離去,他的心情也糟糕到極點。何小君到底要什麽?他知道,但是他更知道,自己給不了。


    怎麽給?為了跟她結婚,跟家裏鬧決裂?放棄與文心的婚約,順便把自己家與文家的那些合作項目一並毀了?


    誠然,隻有錢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完美的,但是沒有錢隻有愛情的婚姻就完美了?笑話!


    他不是那種隻會燒錢不事生產的二世祖,他的事業就是家族的事業,沒有背後的這棵大樹,他能去做什麽?


    貿易實業也好,資本遊戲也好,任何一個領域都需要金錢的支持。他從未朝九晚五做過上班族,根本就不能想象那種生活。難不成何小君要他和她一樣,每天晨起直奔公司,與一群庸庸碌碌的小白領就為了一點微薄的薪水爭破頭,晚上筋疲力盡地回到鳥籠一樣的窄小公寓裏,看看電視打發剩下的所有時間?


    這種生活他隻要想想就覺得不寒而栗,更何況真有那麽一天,何小君還會不會愛他?


    女人口口聲聲說為了愛情,但她們愛的是什麽?是他的一擲千金?名車豪宅?還是和他在一起的富貴享受?沒有了這一切,他還會是她心頭上的那個男人嗎?


    或者何小君是個異類,她倒真是那種兩個人吃一碗五塊錢的牛肉麵,也會覺得有愛就完美的女人。這兩年來,她對他送的所有奢侈禮物反應都很淡,不是他提醒都很少穿戴。他無數次明示暗示讓她辭職,她都置若罔聞,還越做越起勁。她執著的事情隻有一件,就是結婚,怕他多心,還主動表示可以簽財產協議,一分錢都不要他家的。


    但是無論她怎麽做,結局都一樣。他是商人,做什麽都得衡量一下投入和產出的價值,他與文心的婚約不但不可能造成財產外流的隱患,還能讓自家實力倍增。這樣好的生意,誰會放棄?


    繞了一個大圈還是回到死路上,馮誌豪頭疼。他已經做出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努力,隻要她願意妥協,他什麽都可以滿足她。她還想怎樣?這要是換了其他女人,他相信她們的反應都會是欣喜若狂,欣然接受,唯獨何小君,居然憤怒如斯。


    這幾天何小君都拒絕與他聯係,他也知道這就是她最憤怒的表現。一開始他想讓她冷靜幾天,希望她冷靜過來之後,就能認清現實。沒想到她這次憋得倒久,連著幾周杳無音訊。他的電話與短消息全都石沉大海,一絲回應都沒有,而他終於等不下去,直接來找她。


    3


    車門輕響,馮誌豪一回頭就看到何小君。這是他們經常碰頭的地方,小巷很窄,基本沒什麽人走動,兩邊樹蔭濃鬱。天暗得晚,這個點了居然還有陽光,橙紅色的夕陽,透過斑駁樹影落在她臉上,身上,閃閃發著光。


    之前滿腦子的糾結都被拋到九霄雲外,他伸手就去推門,然後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進了車子。


    何小君正想說話,猝不及防就被他一把就拉了進去。她骨架很小,卻並不太瘦,捉住她的手腕就好像握著棉花糖,軟綿綿的很是享受。馮誌豪突然發現自己竟如此想念這種感覺,忍不住又收了收五指。


    她話到嘴邊,又被他的動作堵了回去,她隻顧著往回抽手臂,低低叫了一聲。馮誌豪握著她的手腕,肌膚相親的感覺讓他心情大好,這時隻看著她一笑:“怎麽了?”


    她也看著他。反光,這麽近的距離,他居然覺得眼前模糊,看不清她眼裏的表情,又不自覺地側頭,目光一偏。


    天熱,何小君紮著頭發,白色的脖子露了出來。因為是被他拉進來的,她身子有些斜,靠近他這邊的襯衫領口彎折起來,脖頸深處的一顆黑色小痣若隱若現。


    車裏冷氣充足,他卻突然覺得熱,忍不住一低頭,就在她的頸側吻了一下。何小君猛地一縮,他的觸碰當然是她最熟悉的,但現在的她就好像是一隻刺蝟,蜷起身子對他劍拔弩張。她捂著脖子,聲音冷下來:“你別這樣,我有話要說。”


    “你要說什麽?”他抬頭,笑著再問了一句,“回去再說好不好?”


    旁邊有人經過,她掙開他的手,表情嚴肅。他被她看得心一涼,慢慢坐正了身子。麵前是熟悉的男人的臉。馮誌豪年輕俊秀,渾身透著貴氣,近距離看,更是悅目,但她竟頭一次生了抗拒之心,眼前閃動的全是剛才停在正門口的那輛車——那輛讓她失望透頂的車!


    他看了她許久,最後歎氣:“小君,你怎麽就想不明白?”


    何小君深吸氣,覺得自己這兩年來的煎熬此時全化了作冷冷的嘲笑,張牙舞爪地從四麵八方向她撲過來。


    想想真是悲涼,兩個人交往這麽久,她又不是第三者,不過是想要一個應有的結果。但最後事實證明,一切全是她的癡心妄想,她一直活在自己的虛幻夢想中,不現實到極點。


    她算什麽?家境平凡、工作普通、乏善可陳的一個人。明明毫無分量,他竟這樣看得起自己,活該她會有這樣的下場。


    “算了,是我的錯,我們分手吧。”不願再想下去了,何小君一聲歎息。


    他一愣,伸手就去握她的手腕,沒想到何小君動作比他更快,她抽手推開門,一步就跨了下去。


    “小君?”她說什麽?分手?這輩子從未聽過這兩個字,他懷疑自己幻聽。


    她回頭看了他一眼,聲音很冷:“對不起,我約了人,晚上還有事,你先走吧。”他猝不及防,居然沒了反應,眼睜睜看著她離開,幾秒之後才想起下車,卻見她已經往大樓方向走了過去。


    “小君。”他叫她。


    她下定決心,步子越來越大,隻當沒有聽到。


    他心亂,沒想到她這一次竟會如此執拗,又為了她最後那句話鎖緊了眉頭,快走幾步將她拉住,語調很重:“小君,你約了誰?”


    她不回答,掙開他的手繼續往前走。


    “小君!”他又叫她,幾乎是氣急敗壞。


    她已經走到大樓前側。下班時間,門口進出的人很多,大多步履匆匆,車子也是,一輛接一輛地從車道內開出來,唯獨一輛凱越停在車道的側邊。穿著牛仔褲的男人並沒有坐在車裏,而是獨自立在車外。


    這樣的人和車,馮誌豪原本是絕對不會在意的。但何小君腳步不停,竟筆直朝那個人走過去,最後一把將他拉住,回頭對著馮誌豪說話。


    “別問了,我約了他。”


    4


    這天晚上何小君與陳啟中都沒有出現在原定的聚會裏,美美撥電話給何小君,她也不接。陳啟中倒是撥了一個電話給小蔡,說他已經接到何小君,與她在一起,讓他們不要擔心。


    蔡軍奇怪,想撥電話催,卻被杜美美一把按住:“催什麽啊?他們兩個人想幹嗎就幹嗎。”


    “不是說好一起唱歌的嗎?”包廂裏人多,幾個麥霸唱得正酣,蔡軍隻好提高聲音。杜美美恨鐵不成鋼地看了他一眼:“唱歌的目的是什麽?你怎麽轉眼就忘了。”


    唱歌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讓何小君與陳啟中有機會發展。蔡軍看著興奮不已的女朋友欲言又止,最後還是放下電話,心裏暗歎了一聲。


    組長和那個奢侈女……難道他們發展得那麽順利?第二次就看對眼了?他真沒想到。


    不能怪蔡軍想不通,何小君後來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自己都覺得詭異。


    她說自己有約,馮誌豪自然是全不相信,隻當她一時激憤,說的是脫口而出的氣話,沒想到她下一秒就拉著陳啟中坐進那輛車裏。陳啟中倒是全無詫異之色,臨走還回頭看了馮誌豪一眼,對他點點頭,算是打招呼,周到得很。


    事實上他要是目中無人地跟著何小君離開也就罷了,就是這最後的一眼一點頭,騰地一下就把馮誌豪的火給激了上來,眼睛都紅了。


    他對這個男人有印象。倒不是因為陳啟中長相令人過目難忘,關鍵是這個男人是這些年來除自己之外,出現在何小君身邊的第一個男人。馮誌豪再有風度和涵養,到了這個時候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揮過去。


    但是多年養成的克製力終究占了上風。商業大廈門口,人來車往,剛才那一瞬就已經有人側目。他握緊拳頭,最終卻隻是立在原地,眉頭緊皺地看著他們離開的方向,胸口濁氣翻騰,渾身僵硬。


    何小君一直都沒有回頭,自然不知道馮誌豪的反應,事實上她為了克製自己不回頭,也費盡了全身力氣。一開始她坐在車上還能保持鎮定,後來車子在紅燈前停下,她最終還是沒忍住,回頭看了一眼來時的方向。


    陳啟中開車雖不快,但這時仍是兩條街開過了,公司大樓早已被遠遠拋在身後,暗淡暮光中朦朧的一團影,哪裏還看得清?就像她與馮誌豪在一起的那些日日夜夜,哪裏還看得清?


    心髒猛縮,她突然間悲從心來,潸然淚下。她低著頭,眼前突然出現一方手帕,淚眼朦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這年頭看到手帕的幾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幾率還要低,她一時錯愕,忍不住抬起頭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對的時候,他卻很快轉過臉去,繼續看前方,假裝沒看到她的狼狽。


    陳啟中是真的沒想到,第二次見到何小君,她的裝扮竟然像是變了一個人,更想不到的是,她坐在他身邊哭得這樣傷心。


    他隻見過她一次,還是在數周前。她一身金光閃閃,筆直走向他們,坐下之後把架在臉上的那副超大墨鏡往上一推,簡單地“嗨”了一聲;喝茶的時候說起她的包,輕描淡寫地講出那個令人咋舌的價格,表情卻並不興奮;後來走出茶室,陽光下像是變了一個人,冷下臉說讓他不用勉強了,說話的時候微微仰著頭,身上有話梅糖的味道,很特別。


    最後他送她回家,她在車上瞪他,還質疑:“真的送我?”


    他點頭。她想了想,才補了兩個字:“謝謝。”後來笑了,好像烏雲透出了金邊。


    都是些很細小的片段,不過見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沒機會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樣子。


    那天告別的時候,他當然能夠感覺到她對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還在心裏對自己說,算了吧,不該記得的。可那天之後,他竟時不時就想起她的樣子,想起她身上話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小蔡突然對他提出聚會要求的時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應了。


    “謝謝。”臉上潮濕一片,知道自己狼狽,何小君終於接過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那個朦朧的影子。


    很幹淨的大手帕,清爽曬透,聞起來好像還有陽光留在裏麵。多年前她爸爸用這樣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帶回家解開結子,掀開杯蓋,然後微笑地看著她對裏麵快要溶掉的冰激淩歡呼。


    那時候的快樂是多麽容易,現在呢?回憶讓她更加悲傷,不想讓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雙手掩著那塊帕子,好像那是她現在唯一能留住的東西。


    周末的主幹道很堵,紅燈交替亮過兩次,車流卻不見移動。本該是覺得焦躁的時候,陳啟中卻全不在意,隻是看她這樣難過,有些手足無措。


    他雖然長年跟電腦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剛才的情形看在眼裏,細節不得而知,大概還是猜得出來的。想想真值得歎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氣邁出第一步,偏偏卻撞見她如此狼狽的時候。


    紅燈又在閃爍,車流終於開始緩慢移動。他握著方向盤看前方,掙紮許久終於開口,用的是平常語氣,好像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點東西?我今天趕項目,誤了午餐,有點餓。”


    她大概是沒想到他會有如此一說,掩在臉上的那塊手帕終於落下一點,露出水汪汪的一雙眼。陳啟中正打方向,與她目光對了個正著,頓時手指一顫,差點轉到逆向車道上去。


    5


    兩個人吃的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廈一層。因為是周末晚上,這裏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廚房的角落裏,每次有服務生進出就帶開那扇銀色小門,帶出一陣嘈雜煙火氣。


    何小君外表嬌柔,性格倒並不像一遇傷心事就淒淒慘慘的黛玉妹妹。從小她就很會自我開解,排解方式除了化悲憤為力量,奮發圖強之外,還有暴飲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纖細如小鳥,再有肉都不覺得太胖,隻是握上去像一團又白又軟的棉花糖。這時她心情跌落穀底,卯著勁兒猛吃,穿著白色製服的南美帥哥穿梭來去,每一次都在她麵前的白瓷盤裏堆上形形色色的燒烤肉類,她來者不拒,埋頭苦吃了許久。突然一抬頭,看到坐在對麵的陳啟中,一手刀一手叉,都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估計是被她的吃相嚇到,何小君一窘,再想裝淑女就來不及了。


    她從未在馮誌豪麵前這樣失態過,當然他也很少會帶她來這種不限量的地方。馮誌豪來中國工作之前常年居住海外,飲食習慣也偏西式,又很講究消費場合,他們經常約會的地方都是些極高級的西餐廳,燈光朦朧音樂舒緩。她最在意自己在他麵前的樣子,每次都吃得文雅嬌柔,再說她跟他吃飯的時候當然是滿心歡喜,怎麽可能像現在這樣暴飲暴食。想到馮誌豪,她心裏又是一痛,逼著自己把那個影子扔開,然後才開口:“不好意思,我心情不好就會這樣,其實我平時吃得不多……”


    他笑了,隻是問:“還要嗎?”


    沒想到陳啟中這樣善解人意,對於之前的狀況一句話都不多問。何小君忍不住心中感謝,感謝完又歎氣,搖搖頭。被這個男人撞見自己最窘迫的時候,又蒙他伸出援手,她此時此刻竟對他有了些微妙的親切感,再開口說話的時候,不由自主撤了心防。


    “吃飽了,感覺好一點。”


    他想了想又問:“很難過?”


    她點頭:“當然難過,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你分手過嗎?不對,你談過戀愛嗎?”


    這話說得……陳啟中挑起眉毛,他又不是山頂洞人,怎麽沒談過戀愛?


    陳啟中碩士學曆,工作穩定,收入頗高,姐姐嫁到加拿大,父母跟過去照顧她的孩子,留他一個在上海。家裏原先的房子小,在浦西的老城區,他工作之後又買了一套在金橋,雖然偏遠了一點,但也算有房一族。就是一直以來工作的地方偏僻,生活環境單調,缺少與女孩子打交道的機會。不過就算如此,給他介紹對象的人還是有的,而且還不少,隻是不知是他運氣不好還是什麽別的原因,總會遇到出乎他意料的情況。


    第一回認識的是個在銀行個人理財部門工作的女孩子。那時候他公司還沒有配車,碰麵的時候他是騎著助動車去的。吃飯的時候他們倒談得不錯,沒想到走出門,她看到他摸出鑰匙彎腰開車,當場就把眉頭皺起來了,用上海話說了一句:“格種車子我不坐的,我叫叉頭回去。”從此再無音訊。


    介紹人很不好意思地傳話說,人家覺得他人挺好的,就是性格不太合適。他聽完好笑,不過也沒放在心上,抗打擊是男人的基本心理素質之一,他一向很會自我調節。


    第二個約會對象是個小學老師,長得小鼻子小眼,像個日版洋娃娃。談了幾個月,有次看電影,有些橋段挺恐怖的,她在黑暗中雙手掩住眼睛,還忍不住從指縫裏偷看,後來被嚇著了,撲過來抱住他的手臂。他覺得她可愛,倒是真想繼續下去,沒想到幾個月後她突然約他出來,麵現難色,吞吞吐吐地說:“我覺得你人挺好的,可是我媽說,你房子在金橋,我家在中山公園,太遠了。她不想我以後住那麽遠,照顧不到。”


    他為了她的話莫名了許久,最後還是想通了。算了,房子又不長腳,他想把它搬到她媽媽家邊上也難啊。


    有了前兩次經驗打底,他後來見第三個對象時就沒那麽投入了。那女孩子是做文秘的,長得很漂亮,他見了更覺得沒戲,沒想到她倒是對他很有好感。那時他仍沒有車,每次約會結束把她送到家後,都坐地鐵回去。她有時還特地做了吃的放在保溫盒裏給他帶著,讓他第二天早上不用出門買早餐了,多睡一會。


    他自然是感動的,認認真真開始談戀愛。沒想到一年之後公司派他去紐約總部培訓,機會難得,他當然去了。一開始她每天在msn上訴說想念之情,他也覺得愧疚,再忙碌都抽時間打電話給她,一有機會上街便替她買禮物,一樣一樣收起來,放在箱子裏。但後來她漸漸少了音訊,他打電話給她也多是忙音或者無人接聽。最後他終於結束工作回國,她來機場接他,開口時聲音艱難,說:“啟中,對不起,其實你……”


    他已經心裏有底,苦笑著替她把話說完:“知道了,其實我挺好的,行了,你走吧。”


    她聽完竟然哭了,擦著眼淚轉身,就上了停在門外的一輛車。車裏的男人已經等了很久,踩了油門就走,就這樣駛出了他的視線。


    自此之後陳啟中就對介紹對象這回事覺得無謂了,大丈夫何患無妻,該你的總是你的,不該你的強求也沒用,有這些工夫他還不如多搞點專業上的事情。他雖然不是太有野心的人,但事業總是自己的。


    更何況他對自己當時的感覺都已經模糊了,或者是故意不想記得。有天晚上,他開車時聽到主持人聊失戀這個話題,主持人用欷的口氣說現在我來讀一個男人發來的失戀感受,他說失戀就像一把刀插在肋骨上,不,就像一顆子彈打過來,“嘭”的一聲,就打在心口上。


    他心裏想能夠發出這個短信的男人一定年齡不大,不該叫他男人,叫男孩比較好,男人會那麽輕易地把自己的感受描述出來嗎?事情已經發生並且結束了,任何辯解、追悔都是沒有意義的。更何況這樣撕心裂肺地把自己的感受講給全世界聽,不如沉默。他對何小君轉述了那個電台短信,語氣平淡,然後看著她一攤手,說:“你覺得呢?”


    她沒想到竟然有人能用這麽平淡的語氣複述如此激烈的一句話,強烈的反差讓她忍不住嘴角一彎,笑了。


    他又想起那句話,烏雲背後的金邊,接著也微笑了,為了她的笑容。


    兩個人相對笑過之後,氣氛頓時轉好,接下來的時間裏開始邊吃邊聊。最後何小君終於吃得動彈不得,開口說自己不行了,要回家。他這次不知為什麽沒回答,隻是看著她。何小君被看得忐忑起來,低頭檢視一下自己,又看了看麵前空空如也的餐盤,窘了。


    “陳啟中,我說了我平時不是這樣的。再說這是自助餐,吃再多都是一個價錢,今天我請客,你就別看我了,行不行?”


    他笑了,隻說:“多吃點,你又不胖。”


    她這次真是歎氣了,放下刀叉很認真地看著他說:“陳先生,你是裝的對不對?其實你特別會講話,拐著彎刺激我,還不帶讓我反駁的。”


    他聽完也不反駁,笑著對她舉手投降。


    何小君後來想想,覺得人真是需要互相了解的時間和空間。陳啟中看上去話不多,居然還挺有幽默感,笑起來的時候眉目舒展,左邊嘴角上方忽隱忽現的一個小渦,很是吸引人。她之前心情惡劣到極點,但與他一頓飯吃下來,居然不知不覺放鬆下來,漸漸覺得心裏沒那麽痛了。


    也是,分手而已,地球仍在轉動,太陽照樣升起。失戀又不是地震海嘯,天崩地裂,看在其他人眼裏,不過是庸人自擾。更何況,分手那兩個字終究是從她嘴裏說出來的,內心再如何狼狽不堪,她至少在退場的時候維持了表麵完整,也算值得慶幸。


    小姐過來買單,何小君摸錢包,抬頭卻看到陳啟中已經在付錢了。何小君當然拒絕,今天這頓飯他們之所以會在這裏吃,原因她心知肚明。坐在她對麵的男人剛剛被她利用了一把,人家一言不發全程配合,且風度極好地一個字都不多問,她嘴上不說,心裏還是感激的,所以這頓飯於情於理都該是她來請。


    沒想到陳啟中回過頭很認真地看著她說話,說:“應該的,我是男人。”


    好吧,何小君不得不承認,陳啟中說這句話的時候,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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