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節
我為功德付出的那些日子 作者:月照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
薛凱難得接到薑葉的電話,薑葉跟他說了一個人的名字。
“這個人在十五年前殺了一個人,到目前都沒有認罪伏法,我遇到了受害的女孩的魂魄,她告訴了我凶手的名字……這樣的事情,我想應該是歸你們玄門協會管吧?”
聞言,薛凱立刻點頭,道:“沒錯,這樣的事情我們協會的確可以插手,我現在就打電話讓人去抓人!”。”
他們協會,就相當於是玄門中的警察,自然有權利處理這樣的事情。普通人看不見鬼,可是他們協會的人卻不一樣,成為鬼的受害人,自然是最好的證人了,再沒有比受害人的言論更有力的證據了。
當然,有時候一些受害人也是會騙人的,畢竟鬼凶惡又狡猾,不過他們協會自然也有分辨的法子。
***
胡潛今年38歲,他在三十二歲的時候和妻子步入婚姻,在兩年後兩人生了一個兒子,而現在,兒子已經四歲了,長得格外機靈可愛,有妻有子,還有一份有體麵的工作,在外人眼裏,他大概也算是人生贏家了。
可是胡潛卻有一個秘密,這個秘密他從來沒有跟別人說過,那就是他殺死過一個人,是在他二十三歲的時候,在那時候,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
那女孩高三,在他們交談之中,他知道女孩讀高三,學習上壓力很大,總覺得喘不過氣來,他便約著那女孩一起出來旅遊,美名其約,帶她出去散散心。
十七歲的小姑娘,一直呆在學校裏,被父母和老師養得有些天真,在他說完之後,很明顯是有些意動的,不過似乎還有些猶豫,這時候他就說,也不是就他們兩個,他還約了其他人,裏邊也有女孩子,他們大家一起去。
聽到這裏,女孩心動了,和他約好了時間,在客車站碰頭。
那時候胡潛的確是還約了其他人,裏邊的確也還有三個女孩子,所以女孩看到之後,明顯鬆了口氣。而他,也第一次親眼看到了女孩的模樣,和他想象的一樣,是一個十分乖巧漂亮的小姑娘,他不免對她有些意動。
接下來,他們自己開車去了q省,在q省他們去了很多地方遊玩,最後一站,是映雪雪山的七彩湖。
有的人嫌冷不願意去,最後他們隻有三四個人去了,而且聽說早上雪山的日出格外的漂亮,他們就在這裏紮營,大家打算熬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好看日出。
也是在這個晚上,他將女孩約到了七彩湖邊,跟她表白,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不,不行的,我還在讀書,我媽說我這個年紀主要是要學習,不能早戀的……”女孩直接開口拒絕,並且立刻就要離開。
他伸手抓住她的手,有些著急,女孩也有些急了,還有些害怕。
當時,她看著那雙水潤潤的眼睛,心裏突然竄起來一團火,著了魔似的把她按在了地上。
胡潛其實也不記得那時候的狀況了,實際上他連女孩的模樣和名字都忘了,隻記得當時很混亂,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女孩已經被他掐死了,她躺在地上,瞪大著雙眼,伸手的衣服被扯開,露出一大片肌膚來。
他當時被嚇壞了,他沒想到要殺死她的,他隻是想和她交朋友,誰讓她拒絕他的?當初明明在網上和他聊得那麽開心,一副很喜歡他的樣子,還裝什麽清純,竟然還拒絕他?
是的,不是我的錯!是她自己不檢點,還裝清純,要不是她拒絕他,他怎麽會失手殺了她呢?
那時候,胡潛隻能慶幸他們是在這荒無人煙的地方,沒有監控,也沒有人看到,因此他迅速抱著女孩的屍體,就近把她丟在了一個湖裏。他以前來過這裏,知道這裏的湖的特性,隻要扔在裏邊的東西,很快就能被湖底的紅泥裹著沉到底下去。
他站在那裏,親眼看著那具屍體沉下去,而他,收拾好自己,回到了他們露營的地方。
其他人看到他,都露出曖昧的笑來,隻是見他臉色有些不對,又問他那個女孩去哪了。
他臉色難看的鑽到帳篷裏,硬邦邦的拋下一句:“我不知道。”
其他人看著他拉攏的帳篷,都有些麵麵相覷。
“他怎麽了?”
“不清楚,看他那個表情,大概是被湘湘拒絕了吧?”
“也不奇怪,湘湘還是高中學生了,現在主要任務還是學習了。”
大家坐在火堆前議論著,而胡潛坐在帳篷裏,滿身冷汗,一晚上沒睡著。
第二天,其他的人才發現女孩不見了,大家有些著急,隻是在附近找了一圈之後都沒找到人。
胡潛有些不耐煩的道:“大概是自己跑回去了,哼,誰還慣著她啊?”
其他人看他這態度,頗有些麵麵相覷,不過他們可沒想到他殺了女孩,隻是以為兩人發生衝突,女孩一時氣不過走了。
“怎麽辦,湘湘沒有車啊,她要走路回去嗎?我們快回去,說不定在路上還能碰見她了!”
當然,他們在路上自然是沒有碰到女孩的,其他人還想找,他不耐煩的表示隨便你們,自己提著包就走了。而剩下的其他人,大家也不過是因為來旅遊才湊在一起的,相互之間其實不太了解,就連和女孩那麽熟悉的他都放棄了,其他人自然也不會做更多的事情了。
胡潛回到家,很長一段時間都十分緊張,他甚至因為害怕,跑到女孩所在的學校查了一下女孩的消息,然後才知道,女孩學校的人竟然以為她是和人私奔了。
他不知道其他人聽到這個消息是什麽想法,但是他心裏卻是狂喜的,在之後的時間,沒有警察找上門來,他便徹底放下心去,到現在,十五年過去了,他已經結婚生子,生活十分的圓滿。
對了,那個被他殺死的女孩叫什麽來著?他還真的不記得了。
“香,這個字讀香,你看,媽媽的香水,這個字就是香水的香……”
那邊妻子正在教導孩子認字,聲音傳過來,他頓時有中茅塞頓開的感覺。
是了,是湘,那個女孩是姓湘啊!
“唉,要不是你拒絕我,我怎麽可能會殺你了?”他心裏這麽想著。
雖然有些抱歉,可是這也不是他的錯,要不是她拒絕他,他怎麽會失手殺了她呢?
“老公,你去樓下買瓶醬油回來,家裏沒醬油了!”妻子抬頭對他喊道。
胡潛應了一聲,好脾氣的拿著手機下樓。
附近的鄰居看到他,都跟他打招呼,問他幹什麽去,他就說家裏醬油沒了,妻子叫他下樓來買,他這麽一說,別人都說他好脾氣,還是個好丈夫,對妻子那叫一個言聽計從。
胡潛也不辯解,他本來就是一個好丈夫啊。
買完醬油,他準備回去,走到樓底下卻看見三個穿著警服的人,他好奇的看了看,猜測是不是他們這裏的人誰犯了法,警察上門抓人來了?一直到三個警察將他按在地上的時候,他都沒反應過來,神色怔愣。
“胡潛!我們現在懷疑你跟十五年前的一起失蹤殺人案有關,我們現在要帶你回警察局調查!”
冰冷的銀色手挎拷在他的手上,他看見熟悉的人們用一中驚訝的表情看著他,似乎沒想到,在他們眼裏一向好脾氣的胡潛,竟然跟殺人案扯上了關係?
他買的醬油落在地上,醬油瓶子在地上咕嚕嚕的滾了好幾圈,最後停下。
胡潛怎麽也沒想到,十五年的事情,會在今天被翻出來,明明已經過了十五年啊,他一開始是想否認的,可是警察這邊卻並不需要他的口供,直接就給他判了刑,是死刑。
一直到死亡,他都想不通,十五年了,怎麽又會被發現呢?
而等胡潛死之後,王秀芝也和薑葉他們告別,打算帶著女兒的骨灰回到老家。她的餘生,大概會老死在村裏吧,她隻想一輩子好好守著孩子,再沒有其他奢求了。
第112章
一切結束,王秀芝帶著自己女兒的骨灰回到了老家,她打算將孩子埋在她爺爺奶奶的身邊,想來疼愛她的兩位長輩也是高興的。至於往後的日子,她也不打算離開了,她隻想在老家守著自己的孩子。
“……十五年了,她一個人呆在空蕩蕩的雪山底下,肯定很寂寞,所以接下來的日子,我想陪著她。”
她也不年輕了,都快六十歲了,頭發白了,臉上也長滿了皺紋,之後怕是也沒有多少年能活了,在老家守著孩子的墓也就夠了。
薑葉他們將她送到q省的機場,快進安檢口的時候,她突然朝著薑葉他們深深的鞠了一躬。
趙曉注視著她的背影消失在安檢口,歎道:“王奶奶也太難了……”
中年喪女,往後的日子一直奔波在尋找孩子的路途中,而到了老年,又和丈夫離了婚,現在還要守著一罐骨灰過日子,讓人想著便覺得她這日子苦得很。
薑葉道:“至少,她找到了她女兒的屍骨,殺害她女兒的凶手也被抓了,我想她現在的心情應該是平靜的。”
一切塵埃落定,悲痛之後,日子還要過下去,王秀芝並不是那中隻會沉浸在苦悶情緒裏的人,往後回到老家的日子,大概會過得很平靜,至少心裏是十分平靜的。
王秀芝坐在飛機上,看著窗外浮動的白雲,低頭細細的撫摸手裏的罐子,低聲道:“媽媽現在就帶你回家……”
飛機在她老家所在的城市落下,她背著包,手裏捧著裝著骨灰的罐子,從出機口出來,站在出機口等待的人立刻站直了身體,看著她走到自己麵前——是她的丈夫,程文。
程文也是個小老頭了,他比她還要大上兩歲了。
在以前,他也是個極為愛幹淨又優雅的男人,他總是說王秀芝變得太多了,可是他又何嚐不是?此時兩人麵對麵,他一臉的狼狽,花白的頭發亂糟糟的朝著空中支棱著,臉上滿是倦色與悲傷。
看到王秀芝,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到了她雙手碰著的那個白瓷罐子上,眼眶瞬間就紅了。
“這是……”他小心翼翼伸出手,手指輕輕的撫摸著瓷罐,問:“是湘湘嗎?”
王秀芝的眼眶也紅了,點了點頭。
得到這個答案,程文眼中的淚水唰的一下就流了下來,他的背脊有些彎曲,整個人像是老了十幾歲,看上去蒼老無比。
他的手放在瓷罐上,臉上扯出一個笑來,道:“爸爸帶你回家,爸爸現在就帶你回家……”
夫妻兩相互攙扶著,小心翼翼的捧著女兒的骨灰回到了老家。
“以後,我和你一起留在村裏……”程文低聲說。
王秀芝驚訝,“那你的工作了?”
程文道:“不做了,以後我們就在村裏中點菜,自給自足吧。你不是喜歡畫畫嗎?到時候你畫畫,我寫字,我們就在老家守著湘湘吧,這樣湘湘肯定也會高興的。”
“好……”
兩人蹣跚的身影走到陽光下,外邊的陽光真刺眼啊。
而薑葉這邊,在將王秀芝送走之後,卻沒有直接回去,而是繼續留在了q省——她對映雪雪山上的天牧族有些感興趣,想這兩天在雪山附近轉轉看,看看能不能碰到這一族的人。
網上有關天牧族的信息也很少,隻知道這一族的人住在映雪雪山附近,以狼為圖騰,偶爾來這裏旅遊的人會碰見他們,但是這樣的概率也很小,他們很少會出現在外界的人麵前,這也是很多人心裏最神秘的少數民族之一了。
上一次有關天牧族的消息,已經是在五十六年前了,那時候有人在雪山遇見暴風雪,就被天牧族的人給救了,等回去就給人提起過這事,但是在這之後,天牧族的人似乎就在這片地方消失了。
“大家都猜測,是不是天牧族的人已經全部死了,他們這一族已經徹底滅絕了。”趙曉說道。
薑葉卻是搖頭,很肯定的道:“天牧族的人還沒有滅絕!”
趙曉疑惑的看著她,薑葉問:“還記得我們在七彩湖湖裏找到的那些動物的屍骸嗎?“
這些豬牛羊馬的屍骸裏,有的動物的屍骸還沒有徹底腐爛,這代表了它們是被人剛剛丟進去沒多久的,這地方除了來旅遊的遊客,就是神秘的天牧族的人了,遊客是不會帶著豬馬牛羊來這裏,所以,往裏邊丟這些動物的,隻有天牧族的人。
所以,天牧族一定還存在著,天牧族的人也還活著。
他們站在雪山底下,仰頭看見的是幾乎與天上白雲接壤的雪山,雪山上半部分被白雲遮擋,隻能看見影影綽綽的景色,高不可攀。白色的雪花在陽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來,盯著這些雪看久了,總讓人覺得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要瞎了。
趙曉閉了閉眼,有些驚奇的道:“這麽冷的地方,天牧族的人是怎麽在這裏生活下去的?”
薑葉道:“人是一中很堅韌的動物,再艱苦的環境,他們也能適應下來,天牧族的人大概就是適應這裏的一中人。”
她收回看向雪山的視線,隨便指了個方向,道:“走這個方向吧。”
他們隻知道天牧族是生活在雪山附近的,但是天牧族到底是生活在什麽地方,卻是完全不知道,所以能做的隻有在附近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碰見天牧族的人。當然,這個概率很低,不然這麽多年,天牧族在外界所留下的信息不會那麽少。
他們也沒有多少人,就三個人,或者說是兩人一鬼,除了薑葉和趙曉之外,劉玥也是跟著的,不過她是以魂魄的形式出現的,至於其他的鬼,則是變成了紙人被劉玥塞在大衣兜裏。
三人深一腳淺一腳的踩在雪地上,趙曉吐出一口氣來,熱氣遇到外邊的冷空氣立刻變成了白霧,他伸手搓了搓冰冷的臉頰和凍得通紅的耳朵,道:“這裏未免也太冷了。”
山底下還好,但是越往山上走,溫度就越來越低,而且積雪很厚,毛茸茸的鞋子一腳踩進去,雪能埋到腳踝往上的位置,這讓趙曉不得不慶幸自己穿著的是長靴,不至於把鞋子都徹底埋在裏邊了。
趙曉是兩人一鬼裏最累的,不說是鬼的劉玥了,幾乎是飄著走的,而薑葉,看上去也是極為輕巧,絲毫不吃力的樣子,如果仔細看過去,就會發現她的腳根本沒有踩到雪地上,腳尖隻是輕輕在雪麵上一點,簡直就是如履平地。
趙曉看完之後,深深的羨慕了,再看自己艱難從雪地裏拔出來,就跟在拔蘿卜似的的腳,又深深的抑鬱了,這對比太強烈了。
薛凱難得接到薑葉的電話,薑葉跟他說了一個人的名字。
“這個人在十五年前殺了一個人,到目前都沒有認罪伏法,我遇到了受害的女孩的魂魄,她告訴了我凶手的名字……這樣的事情,我想應該是歸你們玄門協會管吧?”
聞言,薛凱立刻點頭,道:“沒錯,這樣的事情我們協會的確可以插手,我現在就打電話讓人去抓人!”。”
他們協會,就相當於是玄門中的警察,自然有權利處理這樣的事情。普通人看不見鬼,可是他們協會的人卻不一樣,成為鬼的受害人,自然是最好的證人了,再沒有比受害人的言論更有力的證據了。
當然,有時候一些受害人也是會騙人的,畢竟鬼凶惡又狡猾,不過他們協會自然也有分辨的法子。
***
胡潛今年38歲,他在三十二歲的時候和妻子步入婚姻,在兩年後兩人生了一個兒子,而現在,兒子已經四歲了,長得格外機靈可愛,有妻有子,還有一份有體麵的工作,在外人眼裏,他大概也算是人生贏家了。
可是胡潛卻有一個秘密,這個秘密他從來沒有跟別人說過,那就是他殺死過一個人,是在他二十三歲的時候,在那時候,他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
那女孩高三,在他們交談之中,他知道女孩讀高三,學習上壓力很大,總覺得喘不過氣來,他便約著那女孩一起出來旅遊,美名其約,帶她出去散散心。
十七歲的小姑娘,一直呆在學校裏,被父母和老師養得有些天真,在他說完之後,很明顯是有些意動的,不過似乎還有些猶豫,這時候他就說,也不是就他們兩個,他還約了其他人,裏邊也有女孩子,他們大家一起去。
聽到這裏,女孩心動了,和他約好了時間,在客車站碰頭。
那時候胡潛的確是還約了其他人,裏邊的確也還有三個女孩子,所以女孩看到之後,明顯鬆了口氣。而他,也第一次親眼看到了女孩的模樣,和他想象的一樣,是一個十分乖巧漂亮的小姑娘,他不免對她有些意動。
接下來,他們自己開車去了q省,在q省他們去了很多地方遊玩,最後一站,是映雪雪山的七彩湖。
有的人嫌冷不願意去,最後他們隻有三四個人去了,而且聽說早上雪山的日出格外的漂亮,他們就在這裏紮營,大家打算熬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好看日出。
也是在這個晚上,他將女孩約到了七彩湖邊,跟她表白,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不,不行的,我還在讀書,我媽說我這個年紀主要是要學習,不能早戀的……”女孩直接開口拒絕,並且立刻就要離開。
他伸手抓住她的手,有些著急,女孩也有些急了,還有些害怕。
當時,她看著那雙水潤潤的眼睛,心裏突然竄起來一團火,著了魔似的把她按在了地上。
胡潛其實也不記得那時候的狀況了,實際上他連女孩的模樣和名字都忘了,隻記得當時很混亂,等他回過神來的時候,女孩已經被他掐死了,她躺在地上,瞪大著雙眼,伸手的衣服被扯開,露出一大片肌膚來。
他當時被嚇壞了,他沒想到要殺死她的,他隻是想和她交朋友,誰讓她拒絕他的?當初明明在網上和他聊得那麽開心,一副很喜歡他的樣子,還裝什麽清純,竟然還拒絕他?
是的,不是我的錯!是她自己不檢點,還裝清純,要不是她拒絕他,他怎麽會失手殺了她呢?
那時候,胡潛隻能慶幸他們是在這荒無人煙的地方,沒有監控,也沒有人看到,因此他迅速抱著女孩的屍體,就近把她丟在了一個湖裏。他以前來過這裏,知道這裏的湖的特性,隻要扔在裏邊的東西,很快就能被湖底的紅泥裹著沉到底下去。
他站在那裏,親眼看著那具屍體沉下去,而他,收拾好自己,回到了他們露營的地方。
其他人看到他,都露出曖昧的笑來,隻是見他臉色有些不對,又問他那個女孩去哪了。
他臉色難看的鑽到帳篷裏,硬邦邦的拋下一句:“我不知道。”
其他人看著他拉攏的帳篷,都有些麵麵相覷。
“他怎麽了?”
“不清楚,看他那個表情,大概是被湘湘拒絕了吧?”
“也不奇怪,湘湘還是高中學生了,現在主要任務還是學習了。”
大家坐在火堆前議論著,而胡潛坐在帳篷裏,滿身冷汗,一晚上沒睡著。
第二天,其他的人才發現女孩不見了,大家有些著急,隻是在附近找了一圈之後都沒找到人。
胡潛有些不耐煩的道:“大概是自己跑回去了,哼,誰還慣著她啊?”
其他人看他這態度,頗有些麵麵相覷,不過他們可沒想到他殺了女孩,隻是以為兩人發生衝突,女孩一時氣不過走了。
“怎麽辦,湘湘沒有車啊,她要走路回去嗎?我們快回去,說不定在路上還能碰見她了!”
當然,他們在路上自然是沒有碰到女孩的,其他人還想找,他不耐煩的表示隨便你們,自己提著包就走了。而剩下的其他人,大家也不過是因為來旅遊才湊在一起的,相互之間其實不太了解,就連和女孩那麽熟悉的他都放棄了,其他人自然也不會做更多的事情了。
胡潛回到家,很長一段時間都十分緊張,他甚至因為害怕,跑到女孩所在的學校查了一下女孩的消息,然後才知道,女孩學校的人竟然以為她是和人私奔了。
他不知道其他人聽到這個消息是什麽想法,但是他心裏卻是狂喜的,在之後的時間,沒有警察找上門來,他便徹底放下心去,到現在,十五年過去了,他已經結婚生子,生活十分的圓滿。
對了,那個被他殺死的女孩叫什麽來著?他還真的不記得了。
“香,這個字讀香,你看,媽媽的香水,這個字就是香水的香……”
那邊妻子正在教導孩子認字,聲音傳過來,他頓時有中茅塞頓開的感覺。
是了,是湘,那個女孩是姓湘啊!
“唉,要不是你拒絕我,我怎麽可能會殺你了?”他心裏這麽想著。
雖然有些抱歉,可是這也不是他的錯,要不是她拒絕他,他怎麽會失手殺了她呢?
“老公,你去樓下買瓶醬油回來,家裏沒醬油了!”妻子抬頭對他喊道。
胡潛應了一聲,好脾氣的拿著手機下樓。
附近的鄰居看到他,都跟他打招呼,問他幹什麽去,他就說家裏醬油沒了,妻子叫他下樓來買,他這麽一說,別人都說他好脾氣,還是個好丈夫,對妻子那叫一個言聽計從。
胡潛也不辯解,他本來就是一個好丈夫啊。
買完醬油,他準備回去,走到樓底下卻看見三個穿著警服的人,他好奇的看了看,猜測是不是他們這裏的人誰犯了法,警察上門抓人來了?一直到三個警察將他按在地上的時候,他都沒反應過來,神色怔愣。
“胡潛!我們現在懷疑你跟十五年前的一起失蹤殺人案有關,我們現在要帶你回警察局調查!”
冰冷的銀色手挎拷在他的手上,他看見熟悉的人們用一中驚訝的表情看著他,似乎沒想到,在他們眼裏一向好脾氣的胡潛,竟然跟殺人案扯上了關係?
他買的醬油落在地上,醬油瓶子在地上咕嚕嚕的滾了好幾圈,最後停下。
胡潛怎麽也沒想到,十五年的事情,會在今天被翻出來,明明已經過了十五年啊,他一開始是想否認的,可是警察這邊卻並不需要他的口供,直接就給他判了刑,是死刑。
一直到死亡,他都想不通,十五年了,怎麽又會被發現呢?
而等胡潛死之後,王秀芝也和薑葉他們告別,打算帶著女兒的骨灰回到老家。她的餘生,大概會老死在村裏吧,她隻想一輩子好好守著孩子,再沒有其他奢求了。
第112章
一切結束,王秀芝帶著自己女兒的骨灰回到了老家,她打算將孩子埋在她爺爺奶奶的身邊,想來疼愛她的兩位長輩也是高興的。至於往後的日子,她也不打算離開了,她隻想在老家守著自己的孩子。
“……十五年了,她一個人呆在空蕩蕩的雪山底下,肯定很寂寞,所以接下來的日子,我想陪著她。”
她也不年輕了,都快六十歲了,頭發白了,臉上也長滿了皺紋,之後怕是也沒有多少年能活了,在老家守著孩子的墓也就夠了。
薑葉他們將她送到q省的機場,快進安檢口的時候,她突然朝著薑葉他們深深的鞠了一躬。
趙曉注視著她的背影消失在安檢口,歎道:“王奶奶也太難了……”
中年喪女,往後的日子一直奔波在尋找孩子的路途中,而到了老年,又和丈夫離了婚,現在還要守著一罐骨灰過日子,讓人想著便覺得她這日子苦得很。
薑葉道:“至少,她找到了她女兒的屍骨,殺害她女兒的凶手也被抓了,我想她現在的心情應該是平靜的。”
一切塵埃落定,悲痛之後,日子還要過下去,王秀芝並不是那中隻會沉浸在苦悶情緒裏的人,往後回到老家的日子,大概會過得很平靜,至少心裏是十分平靜的。
王秀芝坐在飛機上,看著窗外浮動的白雲,低頭細細的撫摸手裏的罐子,低聲道:“媽媽現在就帶你回家……”
飛機在她老家所在的城市落下,她背著包,手裏捧著裝著骨灰的罐子,從出機口出來,站在出機口等待的人立刻站直了身體,看著她走到自己麵前——是她的丈夫,程文。
程文也是個小老頭了,他比她還要大上兩歲了。
在以前,他也是個極為愛幹淨又優雅的男人,他總是說王秀芝變得太多了,可是他又何嚐不是?此時兩人麵對麵,他一臉的狼狽,花白的頭發亂糟糟的朝著空中支棱著,臉上滿是倦色與悲傷。
看到王秀芝,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到了她雙手碰著的那個白瓷罐子上,眼眶瞬間就紅了。
“這是……”他小心翼翼伸出手,手指輕輕的撫摸著瓷罐,問:“是湘湘嗎?”
王秀芝的眼眶也紅了,點了點頭。
得到這個答案,程文眼中的淚水唰的一下就流了下來,他的背脊有些彎曲,整個人像是老了十幾歲,看上去蒼老無比。
他的手放在瓷罐上,臉上扯出一個笑來,道:“爸爸帶你回家,爸爸現在就帶你回家……”
夫妻兩相互攙扶著,小心翼翼的捧著女兒的骨灰回到了老家。
“以後,我和你一起留在村裏……”程文低聲說。
王秀芝驚訝,“那你的工作了?”
程文道:“不做了,以後我們就在村裏中點菜,自給自足吧。你不是喜歡畫畫嗎?到時候你畫畫,我寫字,我們就在老家守著湘湘吧,這樣湘湘肯定也會高興的。”
“好……”
兩人蹣跚的身影走到陽光下,外邊的陽光真刺眼啊。
而薑葉這邊,在將王秀芝送走之後,卻沒有直接回去,而是繼續留在了q省——她對映雪雪山上的天牧族有些感興趣,想這兩天在雪山附近轉轉看,看看能不能碰到這一族的人。
網上有關天牧族的信息也很少,隻知道這一族的人住在映雪雪山附近,以狼為圖騰,偶爾來這裏旅遊的人會碰見他們,但是這樣的概率也很小,他們很少會出現在外界的人麵前,這也是很多人心裏最神秘的少數民族之一了。
上一次有關天牧族的消息,已經是在五十六年前了,那時候有人在雪山遇見暴風雪,就被天牧族的人給救了,等回去就給人提起過這事,但是在這之後,天牧族的人似乎就在這片地方消失了。
“大家都猜測,是不是天牧族的人已經全部死了,他們這一族已經徹底滅絕了。”趙曉說道。
薑葉卻是搖頭,很肯定的道:“天牧族的人還沒有滅絕!”
趙曉疑惑的看著她,薑葉問:“還記得我們在七彩湖湖裏找到的那些動物的屍骸嗎?“
這些豬牛羊馬的屍骸裏,有的動物的屍骸還沒有徹底腐爛,這代表了它們是被人剛剛丟進去沒多久的,這地方除了來旅遊的遊客,就是神秘的天牧族的人了,遊客是不會帶著豬馬牛羊來這裏,所以,往裏邊丟這些動物的,隻有天牧族的人。
所以,天牧族一定還存在著,天牧族的人也還活著。
他們站在雪山底下,仰頭看見的是幾乎與天上白雲接壤的雪山,雪山上半部分被白雲遮擋,隻能看見影影綽綽的景色,高不可攀。白色的雪花在陽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來,盯著這些雪看久了,總讓人覺得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要瞎了。
趙曉閉了閉眼,有些驚奇的道:“這麽冷的地方,天牧族的人是怎麽在這裏生活下去的?”
薑葉道:“人是一中很堅韌的動物,再艱苦的環境,他們也能適應下來,天牧族的人大概就是適應這裏的一中人。”
她收回看向雪山的視線,隨便指了個方向,道:“走這個方向吧。”
他們隻知道天牧族是生活在雪山附近的,但是天牧族到底是生活在什麽地方,卻是完全不知道,所以能做的隻有在附近碰碰運氣,看看能不能碰見天牧族的人。當然,這個概率很低,不然這麽多年,天牧族在外界所留下的信息不會那麽少。
他們也沒有多少人,就三個人,或者說是兩人一鬼,除了薑葉和趙曉之外,劉玥也是跟著的,不過她是以魂魄的形式出現的,至於其他的鬼,則是變成了紙人被劉玥塞在大衣兜裏。
三人深一腳淺一腳的踩在雪地上,趙曉吐出一口氣來,熱氣遇到外邊的冷空氣立刻變成了白霧,他伸手搓了搓冰冷的臉頰和凍得通紅的耳朵,道:“這裏未免也太冷了。”
山底下還好,但是越往山上走,溫度就越來越低,而且積雪很厚,毛茸茸的鞋子一腳踩進去,雪能埋到腳踝往上的位置,這讓趙曉不得不慶幸自己穿著的是長靴,不至於把鞋子都徹底埋在裏邊了。
趙曉是兩人一鬼裏最累的,不說是鬼的劉玥了,幾乎是飄著走的,而薑葉,看上去也是極為輕巧,絲毫不吃力的樣子,如果仔細看過去,就會發現她的腳根本沒有踩到雪地上,腳尖隻是輕輕在雪麵上一點,簡直就是如履平地。
趙曉看完之後,深深的羨慕了,再看自己艱難從雪地裏拔出來,就跟在拔蘿卜似的的腳,又深深的抑鬱了,這對比太強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