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換》這本書約10萬字,想動筆是2015年7月的事。


    但真正開始動筆,在一年後,即2016年7月初。


    然後寫了3個月才完成。


    離完成上一本《阿尼瑪》,已超過三年。


    這三年多來,我一個字都沒寫。


    所以動筆之初很卡,甚至完全忘記寫作的感覺,


    忘記自己好歹也曾寫過十幾本書。


    還好我已經可以專心寫作,因為我告別了九年的大學老師生涯,


    離開學校。


    用專心來彌補早已生疏的手和腦,結果剛好。


    於是這本的寫作速度幾乎和以前一樣。


    菩薩有“逆行”的法門。


    凡是打擊你、壓迫你、刺激你、欺負侮辱你、使你爬不起來的人,


    都可能是逆行的菩薩。


    我很感謝我的逆行菩薩,讓我離開學校,可以專心寫作。


    《不換》這個故事算簡單,人物更簡單,從頭到尾隻有兩個人在說話。


    原本想設定的主要角色有三個,再加上幾個次要角色,


    但一下筆,便決定隻用兩個角色寫完整本。


    而過去的時間軸和現在的時間軸概念,倒跟原先設定一樣。


    這故事可以過去、現在交替閱讀,也可以先把過去發生的看完,


    再看現在。


    我年紀大了,行文難免囉唆和碎碎念,請你別介意。


    “重逢是為了好好道別”這個概念,在書中走了半年才顯現。


    我們都該學會好好道別,學會放手。


    總有一個人,可以一直住在心底,卻消失在生活裏。


    《不換》的寫作過程中,我不斷摸索寫作的感覺,


    也常問自己:我以前寫作時,除了作品外,還想什麽?


    後來才想起來,我以前寫作時,腦子裏隻有作品。


    而寫完最後一個字的瞬間,心裏隻覺得:噢?寫完了嗎?


    不像以前,即使個性再怎麽內斂,至少也會握緊拳頭低喊一聲:“耶!”


    或許我早已遺忘寫作的感覺,甚至遺忘自己是寫作者的事實,


    但有個東西我已銘記在心,從未遺忘,


    那就是我曾在《蝙蝠》後記裏提到的那段話:


    處在這個變動劇烈的時代中,篤信的價值觀或許會動搖,


    但我認為自己並未改變,我依然隻是個寫小說的人而已。


    我喜歡簡單寫、單純寫,對文學價值沒有強烈的企圖心。


    我隻希望能保有寫作者那顆最初也最完整的心。


    那就是文字本身,那就是故事本身。


    那就是寫作者心中那處明亮的地方。


    而我隻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將那種亮度帶給你而已。


    不管我的文字風格、寫作手法等是否有所改變,


    我寫作的初心,還是完整而不變的。


    隻是,我曾經放棄了寫作。


    因為覺得夠了、累了,想放棄寫作者的角色,做個單純的老師,


    或者什麽角色都好,隻要不寫就好。


    雖然還有一些東西可以寫,但我已不想寫,也覺得寫不出來了。


    所以謝謝你。


    擁有深邃明亮眼神的你,具有完美四分之三側麵的你,


    在我眼裏和心裏都是光滑而圓的地球的你。


    是你賦予我寫作的意義,並讓我重新擁有寫作的力量、決心和勇氣。


    對你,請原諒我也有語言表達障礙——


    內心越洶湧,寫下的文字越淡然。


    內心的情感總是沛然莫之能禦,表達的文字卻平淡無奇。


    總有一個人,隻要一句話語,或一個眼神,


    就可以給你滿滿的力量和勇氣。


    如果這樣的人出現在生命中,那麽即使給我全世界,


    我也不換。


    有你的這一段,即使總是苦多於甜、磨難多於喜樂、分離多於相聚,


    即使總是毫無默契多於心有靈犀,


    即使總是狂風暴雨多於風和日麗……


    我也堅決不換。


    蔡智恒


    2016年10月於台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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