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胡同姑娘》作者:蕭笛


    文案


    盛景穿成了年代文裏的炮灰。別人穿成炮灰不怕,隻要遠離女主和原劇情就行。可她不行,原女配盛琳是她親姐,正麵臨著下鄉難題。


    原書裏,盛琳用手段留在城裏當了工人,十六歲的原主則替她下鄉,最後因病死在了異鄉。


    穿書而來的盛景要改變命運,遠離盛琳和偏心的爹娘,莫非隻有下鄉一條路?


    她想起了原書裏跟爺爺失散多年、最近將要來尋親的大爺爺。


    大爺爺一生未婚,無兒無女。或許,她可以把自己過繼出去?


    含金量最高的大學生,豬站在風口都能被吹起來的致富時代!


    那就先建立兩個小目標——清華或北大,再賺它一個億……


    ……


    食用指南:


    1、女主穿越前是胡同姑娘;穿越後一開始在鄉下,過繼後才生活在胡同裏。


    2、主打胡同裏的家長裏短和事業,感情描寫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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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標簽: 時代奇緣 現代架空 時代新風


    搜索關鍵字:主角:盛景 ┃ 配角:預收文《九十年代我要搞錢》 ┃ 其它:預收文《危機遊戲裏囤貨求生》


    一句話簡介:發家致富奔小康


    立意:自強自立,努力進取


    第1章


    八月初,就算已是下午四五點,天上的太陽仍然還是火辣辣的,非得要把人曬脫一層皮來。


    李家莊大隊的村民在田地裏搶收麥子,一個個揮汗如雨。


    “啊,盛家丫頭暈倒了。”


    一聲驚呼聲響起,田裏的人一個個直起腰來,朝那邊看去。


    等看到有人把盛景扶到樹下喂水,隊長吆喝著大家抓緊時間,大家這才低下頭去割麥子。


    “唉,可憐喲。好好一個城裏孩子,爹不疼娘不愛的,扔到咱們這農村來受苦。”劉大嬸道。


    “哎,這事我早就想問了。”嫁過來沒多久的年輕媳婦李桂梅抬頭看看四周,發現李家的人並沒在這裏,壓低聲音問旁邊跟她交好的一個媳婦:“占著小餘的名額領糧領票,卻一分錢舍不得給這個女兒花,放任娘家人磋磨孩子,這盛餘真是李玉芬的女兒嗎?給女兒起個名字叫盛餘,簡直了。”


    劉嫂子搖頭:“小餘是在城裏生的,是不是親生的我還真不敢打包票。要說李玉芬為什麽不待見小餘,這我倒知道。”


    “人人都說李玉芬嫁進城裏享福了,可高嫁哪是那麽容易的?就算她男人瘸了一隻腿是個殘疾,就憑李玉芬是個農村戶口,為了她生的孩子也能吃商品糧,盛家花了許多錢給她找工作,她在盛家就永遠抬不起頭來。”


    “偏她第一胎生了個閨女。那時還說先開花後結果。結果第二胎又是閨女,還難產傷了身子,好幾年沒懷上。這種情況下,她怎麽可能待見小餘?”


    “可她後來不是又生了個兒子嗎?”李桂梅問道。


    “可不就是生了兒子就更不稀罕女兒了嗎?”劉嫂子道,“要是後頭再沒生兒子,那還能想得起小餘,好歹是親生的。可有了兒子,哪裏還想得起小餘?反正沒在她跟前長大,也沒感情,扔給老娘、哥嫂養著,給口飯吃,就對得起良心了。”


    “唉,所以說,小餘就是命苦。”李桂梅感慨道。


    “你得了吧。”旁邊一個女人聽到劉嫂子的後半句話,斜睨了李桂梅一眼,“命苦?就憑小餘是個城市戶口,往後肯定是要嫁進城的。你道李先進兩口子為什麽願意養著小餘?還不是李玉芬說了,等小餘長大出嫁了,那彩禮給他們一半。”


    “那李先進兩口子可賺大發了。小餘從能走路就幫家裏做事,七歲開始賺工分。她算是自己養活的自己。這嫁進城裏,彩禮錢可不少,更何況小餘還是個初中生。”


    “我說李先進兩口子怎麽花錢舍得送小餘上初中,原來是為了彩禮錢!”李桂梅恍然大悟。


    “屁的花錢。”劉嫂子啐了一口,“小餘上小學、初中的學費,都是自己采草藥、摸知了猴自己攢的。再加上當時李老太還活著,小餘跪著求她,李老太疼惜這個外孫女,小餘就算上學也能賺工分顧著自己的口糧,李先進兩口子又想著以後能多得彩禮,這才同意她繼續上初中。”


    “哎,別說了,朱春花回來了。”有人提醒道。


    劉嫂子抬頭看了一眼,果然看到李先進的媳婦朱春花從田梗那邊走來。


    她直起身子,大聲問道:“春花嬸,小餘怎麽樣了?”


    “沒事了。”朱春花不滿地道,“這麽多人不暈,就她暈,果然是城裏人,就是嬌貴。”


    “快得了吧。”遠處的大虎媳婦跟朱春花向來不對付,嗆她道,“小餘哪時做的活不比你多?她要是嬌貴,你算什麽?”


    大家都笑了起來。


    盛餘以前上學,每天天沒亮就起來打豬草,下午放學後又幫著打掃豬圈,一天能賺三個工分。放寒暑假和農忙假的時候除了打豬草還下地,每天有七個工分。


    朱春花時常請假不上工,上工就做點輕省活兒,平均一天能有五個分工就不錯了。


    朱春花漲紅了臉,兩手一叉腰,正要跟大虎媳婦對噴,晃眼看到一輛自行車從遠處過來,騎車的人穿著紅色上衣,看身形是個女的。


    這年頭自行車本就稀罕,整個李家莊大隊也就隊長家和在城裏當工人的趙勝利家有一輛。更不用說女人騎車,還能有紅衣服穿了。


    朱春花不用多看就知道那人是自家小姑子。


    她顧不得跟大虎媳婦嗆聲,抬起手作喇叭狀,對著遠處大喊:“玉芬,是不是玉芬?”


    大家紛紛直起身子,朝那邊望去。


    騎自行車的人越來越近了,聽到聲音,朝這邊揮了揮手。那可不就是李玉芬?


    “這還真是白天說不得人,晚上說不得鬼。說李玉芬,這一年也回不了一次的李玉芬竟然就回來了。”劉嫂子嘀咕道。


    不管背地裏怎麽議論李玉芬苛待親生女兒,因李玉芬嫁進了城,自己還成了工人,村裏人一向巴結她的。


    那邊靠近田梗的人已招呼上她了:“玉芬妹子,你怎麽回來了?”


    李玉芬笑著對那人點點頭,在朱春花身邊下了車,對她道:“嫂子,我來接小餘回城。”


    她的目光在麥田裏逡巡一圈,問道:“小餘呢?”


    朱春花心裏有些忐忑:“她有些不舒服,回去了。”


    虎子媳婦可不想讓她糊弄過去,叫道:“小餘剛才中暑了,你嫂子送她回去了,也不知道現在咋樣了。”


    眾人覺得小餘好歹是李玉芬親閨女,母女倆再不親,她也不會放任哥嫂蹉磨她。李玉芬能清楚些女兒在舅舅、舅媽家是個什麽情況,敲打敲打哥嫂,盛景的日子也好過些。


    朱春花連忙道:“醒了,沒事了。我叫她在屋裏躺著呢。”


    說著她又問:“玉芬,你剛才說,要接小餘回城?”


    盛餘今年也快十七歲了,朱春花正托媒人給她在城裏尋摸對象呢。盛餘的親事如果由李玉芬張羅,到時候彩禮錢是多少,還不是李玉芬和那頭的人說了算?萬一他們瞞下一部分呢?


    所以朱春花就想自己張羅張羅,好歹心裏有個底。


    李玉芬笑道:“我先回去看小餘,等你們下工了咱們再細聊。”


    她在人群裏找到李先進:“哥,我先回去了啊。”


    說著她揮揮手,騎上車朝李家方向去。


    朱春花可不放心讓李玉芬跟盛景母女單獨說話。


    她好不容易把盛景養這麽大,眼看著就能拿一大筆彩禮錢了,可不能讓李玉芬在她眼皮子底下搗鬼。她這個小姑子,能嫁進城裏並在婆家站穩腳跟,心眼跟篩子似的,也不是什麽厚道人。


    她跟李先進道:“妹子好不容易回來一趟,我請會兒假回去張羅晚飯。”


    李先進點頭:“去吧。隊長那裏,我幫你請假。”


    朱春花急匆匆地追著李玉芬的身形跑了。


    ……


    “接我回城?為什麽?”盛景打量著原主這位形同陌路的便宜母親。


    一場車禍,她由大好的二十一世紀社會女青年穿越到了一本書裏,成了小說裏名叫盛餘的女炮灰。


    李玉芬為什麽接她回城?小說裏寫得清清楚楚。那是因為小說二號女配,也就是李玉芬的大女兒盛琳高中畢業要下鄉。


    盛琳不願意去,就借口她談了個大院子弟對象,竄掇親媽來接妹妹回城,頂替她下鄉。


    李玉芬從一個農村姑娘借嫁人完成了階級跳躍,自然希望女兒借嫁人再讓家裏完成第二次階級跳躍。因此盛琳一說,她就答應了。


    “瞧你說的。你是我親閨女,隻是替我在你外婆麵前盡孝,這才把你放在鄉下。現在你外婆不在了,我接你回去不是應該的嗎?”李玉芬嗔怪道。


    這話不說盛景,就是朱春花聽了都不信。


    真有這個心,早幹嘛去了?李老太可是去世兩年了。


    “不必了。”盛景淡淡道,“我在鄉下呆著挺好,就不去打擾你們了。”


    雖說在鄉下很辛苦,還寄人籬下要看朱春花兩口子的臉色,被她算計親事。相比起來倒不如去當知青,起碼自由自在,也能自己養活自己,不用再給人白幹活。


    同時,還能借代下鄉這事跟盛家大鬧一場,與盛家斷絕關係。


    反正盛家人幾乎沒養過原主。對原主有養育之恩的,就是已經去世的李家老太太。


    但看過小說的盛景卻知道,盛琳要下鄉的地方是連喝水都困難的大西北。


    小說裏,原主歡歡喜喜地跟著親媽回了城,結果對親情期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得知李玉芬接她回城是為了讓她替盛琳下鄉當知青,那真是一盆冷水從頭澆下,澆滅了她對父母親人的最後一點期盼。


    她也沒抗爭,心灰意冷去了大西北。想著從此以後她再也不欠盛家和李玉芬的生養之情了。


    可惜她自幼營養不良,幾歲起為了養活自己就拚命幹活,身體底子極差。到了大西北水土不服,醫療條件也極差,住的地方離醫療點又太遠,沒幾天就病逝了。


    現在盛景穿越成了盛餘,如果她的計劃可行,她自然不會再由著李玉芬安排,去什麽勞什子大西北,把自己置身於危險當中。


    如果計劃不行,實在沒有辦法,那她隻能下鄉插隊,以此擺脫這一家子了。


    不趁此機會跟這家子脫離關係,以後她情況好轉,那家子怕是要跟吸血蟲一樣巴著她不放。


    現在是一九七六年秋天,還有一年半就要恢複高考。隻要她截胡住盛琳的金手指,拿著錢養好身體。就算去了大西北,她也有信心保住性命。


    一年半後,她就能憑著高考回城。


    作者有話說:


    新書來了,求收藏,求評論嗷嗷嗷~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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