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博薩大步走進鐵路工人的營地,站在父親屍體旁邊呆呆地看著他的父親。


    他黑黝黝的臉由於痛苦和憤怒變得更加陰沉。


    後來,他抱起屍體,一句話也沒說就回自己的村子去了。


    工人們圍著戶外的火堆吃著早餐,很快他們又要去上工了。哈爾看著他們,他難過地想,今天會是哪一個人遭殃呢?


    隨後,他看見遠處有一個白人,那是誰?他決定走過去和他打個招呼,他非常喜歡非洲人,但此時能同自己的同胞聊上幾句當然是件令人高興的事。


    他想叫上羅傑,但他弟弟已到帳篷裏去侍弄小獅去了。


    哈爾大步穿過營地,那個陌生人看見他走來,很快地沿著鐵道走了。


    哈爾隻好半路停下。很明顯,那人不願見他。


    這下哈爾感到很奇怪,也許,車站站長能告訴他那個新來的人是誰。


    在車站裏,他發現坦嘎已經坐在他的辦公桌前,麵前放著一杯茶。


    “我知道我們這兒來了個白人,”哈爾說,“我是在營地裏看見的。”


    “是的,”坦嘎說,“他是乘昨天下午的火車來的。”


    “他是誰?”


    “是個獵手,名叫鄧根。”


    “他來這兒要幹什麽?”


    坦嘎在椅子上挪了一下屁股,“我想這同你沒什麽關係吧。”


    “但我想有關係。如果一個人不願和我說話,那就一定和我有某種關係。


    他為什麽跟我過不去?“


    “好吧!實際上,亨特先生……你搶了他的飯碗。”


    “我怎麽會那樣呢?我甚至還不認識他,我從來沒見過他。”


    坦嘎靠在椅背上,眼望著天花板。“我想告訴你也沒什麽害處。大約在一個月前,我們開始遇到食人獅的麻煩。鄧根以前幫助過我們,我們就把他請來了。他帶著槍到處亂跑,殺死了一些獅子,但很明顯沒殺死真正的食人獅。還是不停地有人被咬死,因此我們才去見隊長,他推薦了你們。我們辭退了鄧根,我想他一定非常惱火。他昨天來了,想奪回他的工作。”


    “歡迎他來,”哈爾馬上說,“我們倆也不是幹得很好,你知道昨晚又死了個人。”


    “是的,我知道,但你們才幹了兩天。不管怎樣,我拒絕再用他。我以為他會坐晚上的車走的,但他現在還在四處轉悠,我看他要搗蛋。注意他,他一定希望你們失手——他會想法讓你們失手。如果他辦得到的話,他會不擇手段。”


    哈爾想起了帳篷門的事,他和羅傑都絕不會讓門開著上床睡覺的。再聰明的獅子也不可能解開繩結,也許,是這個嫉妒的家夥幹的。


    哈爾必須告訴坦嘎這件事,但這畢竟是件嚴重的事——指控一個人蓄意謀殺。他要不動聲色地再看看,下一步將會發生什麽事。


    他回到自己的帳篷。


    羅傑正想法讓他的小獅子喝水。


    他在地上放了一盆水,這時他正把小獅子的頭按在水裏。


    哈爾大笑道,“你在幹什麽?淹死它?”


    “它肯定渴了,為什麽不喝呢?”


    “它為什麽要口渴呢?”哈爾問。


    “因為動物都會口渴的。聽著,我了解動物。我養過豹子、狒狒、小象和一頭獵豹,它們都喝很多的水!”


    “但你沒有飼養過獅子,”哈爾說,“難道你不知道一頭獅子可以一個星期不喝水嗎?它可能是駱駝的近親呢。”


    “但任何動物都需要水分。”


    “對,但它不必從水坑或河裏喝水。”


    “那麽它從哪得到水分呢?”


    “從被它吃掉的動物身上。羚羊體內一半以上是水分,獅子吃羚羊時從中獲取了它所需的水分。”“但這個小笨蛋那麽小,哪能捕食羚羊?”“對,但是大自然的法則卻能彌補這一點。


    在它長大以前,它媽媽的奶水供給它食物和水分。“


    “真奇怪,它為什麽不喜歡水?”


    “它喜愛水。放開它,看它做什麽。”


    羅傑放開它,它立刻就把肥大的前爪伸進盆中,把水拍得四處飛濺。它的爪子顯得特別大。這使羅傑想起了雪鞋,或是潛水用的腳蹼。要過好長時間,它的身軀才能長到與它的大爪相協調。它不斷拍打著盆中的水。


    “你準備給他起什麽名字?”哈爾問。


    羅傑看著小獅子絨乎乎、肉乎乎的爪子撲打著水,說道,“叫‘撲撲’最合適啦。”


    撲撲仰臥在盆中,四個爪子在空中亂舞,它高興地在水中打著滾。


    “真奇怪,”羅傑說,“它不喝水卻喜歡在水裏玩,簡直瘋了。難道它不知道貓科動物不喜歡把身上弄濕嗎?”


    “它沒有貓科動物的生活習性。獅子喜歡玩水,而且泅水很在行。”


    撲撲從盆中跳出來,爬到羅傑的腿上,一隻濕淋淋的爪子打在羅傑的臉上,一下就把羅傑打得眼冒金星。


    “嗨,住手!”羅傑用袖子擦著臉。


    “它隻是跟你玩呢,”哈爾說,“如果你想同它交朋友就得習慣那爪子。


    獅子喜歡嬉鬧,但不知輕重。“


    這會兒,可愛的小家夥又開始舔羅傑的手。它的舌頭就像砂布,隻舔了三下,羅傑就感到手上的皮已經給舔掉了,他把手收了回來。


    他說:“我們最好給它點東西吃,別讓它把我吃了。我們怎麽才能搞得到獅子奶呢?”


    “可以用這個。”哈爾說。他拿出一聽奶,打開後遞到撲撲的鼻下,幼獅抬起頭叫道:“嗯,嗯!”


    “如果我沒弄錯,”哈爾說,“那是獅子的語言‘不’。如果我們把奶熱一下,它也許會喝吧!”


    把牛奶在野營小爐上熱好後,又有問題了:怎麽讓它喝進去呢?


    把奶倒在一個盤子裏,放到小獅子麵前,撲撲嗅了一下,顯然想喝,但不知怎麽喝。羅傑按住它的頭,讓它的嘴浸在奶裏,小獅子猛地掙脫了,胡須上濺滿了奶。它還沒學會像貓那樣舔食東西,它習慣於吮吸媽媽的xx頭。


    羅傑拿了個湯匙說:“如果你抱住它,我就能把奶喂到它嘴裏。”


    “那是灌了,”哈爾說,“每隔三小時就要喂一次,像那樣喂會用很多時間。此外,任何動物都不願被強迫進食。我們得給它弄個假xx頭,它已經習慣吮吸了。


    “如果我們有一截橡皮管——。”


    “但我們沒有。”


    “我想起來了,”羅傑說,“帳篷後有獅媽媽的xx頭。”


    他出去不一會兒就拿回一根直徑約1厘米粗的竹竿,他砍了10厘米長的一截,眯著眼看了看竹竿是否是通的。他把朝上的一頭磨光,那樣小獅子含在嘴裏就不會覺得難受了。然後,他把一頭塞在小獅子的嘴裏,另一頭放在牛奶裏。


    小獅子本能地吮吸起來,牛奶吸了上來,它用兩隻前爪抱著竹竿心滿意足地進餐。


    羅傑看到它不是用腳趾去抓,而是用爪子上邊一點腳內側的一個小趾來扶住竹竿。


    “我還不知道獅子在那地方還有腳趾。”羅傑說。


    “人們稱那為殘留趾。”哈爾說。


    “那趾是幹什麽的?長得太高挨不著地。”


    “盡管這樣,它們是獅子用得最多的腳趾,而且最危險。一個成熟的獅子的殘留趾足有6厘米長,平時它們總是收著,藏在肉趾裏,但獅子能把它們伸向不同的角度。它們像剃刀一樣鋒利,而且非常結實,獅子隻用殘留趾劃一下就能把一個人的軀體劃開。”


    “但這頭小獅子用殘留趾握竹竿。”


    “是的,它長大以後就會用殘留趾抓住食物。它們有點像人的大姆指,如果你沒有大拇指就不能抓住東西,一頭獅子沒有殘留趾就不能把東西抓牢。看到了吧,一頭獅子可真是全副武裝了,但當它閉上嘴,藏起利齒,放下爪子,收起殘留趾,它看起來似乎連蒼蠅也傷害不了。”


    “它還有其它的秘密武器嗎?”


    “還有一個。你摸一下撲撲的尾巴尖。”


    羅傑摸了一下,“哎喲!”他叫道,“尾巴上有根針,就在小獅子尾巴末端的黑毛中。它有什麽用嗎了”


    “防備後部受到攻擊,獅子的尾巴十分厲害,如果它的對手從後麵上來,就很容易被刺傷,那感覺就像是被大黃蜂叮了一下。


    撲撲喝完牛奶,抬起頭,喵喵地叫。簡直不能相信,這可愛的小東西將來會成為百獸之王,統治森林。


    哈爾俯身,撫摸它的耳後,它就更像家貓一樣嗚嗚地叫,就像是風琴的低音。


    “我再讓你看著獅子像貓的另一麵。”哈爾說,“把那瓶麵霜給我。”


    “你不是給撲撲刮胡子吧!”


    “不要怕。”他拿出手帕,在上麵抹了一點麵霜,把散發香味的手帕丟在撲撲鼻下的地上。


    撲撲用爪撥弄著手帕,它高興得轉著圈跑,興奮得喘不過氣來,把臉埋在滿是香味的手帕中。


    “真像一隻大貓。”羅傑說。


    “同貓完全一樣。”哈爾讚同道,“甚至比貓更喜歡香味。”


    “香氣裏有什麽使它這麽興奮?”


    “香氣對人不也有這樣的作用嗎?——隻是多少而已。至少人們喜歡香味。真是件奇怪的事——香味對雌獅不會產生如此大的作用,雄獅則不能自製。在大的貓科動物身上的作用也不盡相同。豹子和虎喜歡香味,但不那麽激動,也許獅子更接近家貓。”


    如果能整天和撲撲一起玩該多好呀,但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們把小獅子用皮帶係在一個床角上,讓它獨自一個去享受香味,然後出發去尋找食人獅。


    到什麽地方去找呢?鐵路工人分散在5公裏長的鐵路線上,要兩個人監視5公裏之內發生的事是不可能的。一頭獅子可以長時間趴在地上下動,它棕色的皮毛同它周圍枯黃的草地一個顏色,如果它身上有一塊黑斑,那也不過像一叢小樹的顏色而已。


    兄弟倆爬上車站的屋頂,用雙筒望遠鏡觀察。


    “沒用!”哈爾說,“這兒不夠高,任何一個矮樹叢、一個草叢、一個蟻塚後麵都藏得住一頭獅子。”


    他們下了屋頂。什麽也幹不了,隻能沿著5公裏長的鐵路線巡邏。


    他們手裏拿著槍,慢慢地沿著鐵路走著,每人各觀察鐵道一側的動靜。


    當他們走過營地時,碰巧看見鄧根從帳篷裏出來,他也拿著槍。當他看見哈爾兄弟倆時,掉頭朝相反的方向走掉了。


    這是件慢而細致的工作。要判斷那些棕黃色的東西是草叢還是獅子,要詢問碰到的每個人,看他們是否發現異常情況,還要尋找獅子的腳印。


    他們就這樣查了半個多小時。這時有一個人慌慌張張地叫著:“獅子,獅子。”向他們跑來。兄弟倆迎上前去,那人摔倒了,喘著氣,指著鐵路的那一頭。


    “有多遠?”哈爾問道。


    “快跑5分鍾。”非洲人不用公裏而是用時間來計算距離,快跑5分鍾就是說你跑5分鍾能達到的距離。


    兄弟倆立刻朝那人指的方向跑去。他們跑了好長一段路才看見一群人正圍著看地上的什麽東西。他們擠進人群,看到了他們害怕看到的——又死了一個人,滿身都是獅子的爪子和牙齒造成的傷痕。


    “你看到了獅子嗎?”哈爾問這群人中的工頭。


    “看到了,”工頭答道,“一個好大的家夥,身子兩側是棕色的,頭頂是黑色的。”


    哈爾想:那一定是大黑鬃獅。


    “你們到哪去了?”工頭冷冷地說,“當我們需要幫助時,你們總是不在。”


    “我們不能同時照顧所有的地方,”哈爾說。


    “你們的同伴——他就在附近,但他沒過來開槍。”


    哈爾莫名其妙,“我們的人?我們沒有同伴。”


    “就是鄧根那家夥,他為你們工作,對嗎?”


    “不對,他不為我們工作。”


    這聲申辯淹沒在一陣憤怒聲中。很明顯,他們不相信哈爾說的。他們因為他的夥伴沒有履行職責而怪罪他。


    為什麽鄧根不打死那頭食人獅?為什麽他讓它咬死一個人?


    可能是出於怨恨,怨恨他沒被雇用,殺死食人獅也不會得到酬金,他何必吃力不討好呢?讓哈爾和羅傑丟人現眼吧,兩個白癡!有人在這兒被獅子咬死時,他們卻在另外一個地方。如果車站站長還有點頭腦的話,就會解雇這兩個笨蛋,請回鄧根。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鄧根就這樣袖手旁觀看著一個人被獅子活活咬死。


    兄弟倆趕回去向坦嘎報告這件事。當哈爾說當時鄧根就在現場,而他們兄弟倆卻在一二公裏之外時,這位站長顯出一副惡狠狠的模樣。


    不得不承認,這又是一次失誤。還得承認,如果鄧根被雇用,食人獅可能已經完蛋了。


    “也許,我不該讓他走。”坦嘎說,似乎是自言自語。“我得把這事報告給庫首領,他定會不高興的。”


    哈爾和羅傑懷著沉重的心情走出車站辦公室,在站台上踱著步,考慮下一步該怎麽辦。


    “我們應該找到一個看得到整個5公裏鐵路線的地方。”哈爾說。


    “那隻能是坐在雲頭上。”羅傑氣呼呼地回答。


    哈爾若有所思地看著弟弟,“你的想法正說在點上了。就這麽辦——坐在雲頭上。”


    “開玩笑!”


    “不,不是玩笑。走吧,我們去把那架鸛式飛機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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