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白卷(法醫秦明係列第二卷眾生卷4) 作者:法醫秦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啊?難道真的不是溺死?”大寶有些慌了,連忙找出了死者的胃,用剪刀剪開。
死者的胃內,還有一些黏糊狀的物體,說明胃內容物已經消化到了不成形的狀態,應該是末次進餐後四五個小時的狀態了。
“沒,沒有溺液!”大寶說,“你說會不會是幹性溺死?”
“是啊,不是還有幹性溺死之說嗎?”韓亮看我們解剖多了,對法醫名詞也能如數家珍了。幹性溺死,是人落入冷水後,因為迷走神經受刺激,導致心跳驟停,又或者導致聲門痙攣,從而窒息死亡的情況。
我一邊舀出一點胃內容物,在水流下麵慢慢衝著,一邊說:“你們不覺得,窒息征象不太明顯嗎?還有,是不是幹性溺死,有個前提,那就是得排除其他所有的死因。”
很多人認為法醫對死因的鑒定,就是看到什麽定什麽,是看圖說話。其實不然,即便是最明顯的死因,法醫也不會輕易下結論,而是都需要排除其他所有的死因,加之最後有依據來認定真實的死因,一個正證,充分反證,這才可以得出最後的死因。
很顯然,現在這個死者還有很多其他死因沒有被排除。
“可以排除啊!你看,死者全身,包括顱腦都沒有損傷,可以排除機械性損傷死亡;孩子還這麽年輕,髒器你都看見了,從大體上,基本可以排除有致命性的疾病;口、鼻和頸部都沒有任何損傷,也可以排除其他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大寶很少這樣連珠炮似的說出自己的觀點。韓亮若有所思地點著頭。
“還有,如果是刺激迷走神經導致的幹性溺死,窒息征象也會不明顯。”大寶看了看韓亮,又補充了一句。
“是,你說的有道理。”我說,“氣管內有泡沫,這是正證,你們也排除了很多其他死因,這是反證。但是還有中毒、電擊和高低溫致死沒有被排除啊。”
“所以,還是得做病理和理化啊!”大寶說。
“是啊,這是必須的。”我說,“你確實排除了很多其他死因,但是如果死者溺死的征象明顯,我們基本就可以心裏有數是溺死。但是如果不明顯,考慮的是幹性溺死,就得排除得更徹底。”
說完,我又繼續檢驗了死者的肺髒和胸壁肌肉,說:“死者呼吸肌沒有出血,肺葉間也沒有出血點,這些也都不支持是溺死。實際上在幹性溺死中,有時候因為死者在水中有掙紮過程,會導致胸鎖乳突肌等一些肌肉的出血,這具屍體也沒有。所以我們還沒有特別好的依據來證明他落水的時候是活著的。”
我的言下之意,死後拋屍的情況不能排除。而死後拋屍,是命案的可能性就大了。
“送病理,送矽藻,送理化。”大寶說著,打著手勢,讓韓亮記錄下來。我們勘查小組在工作安排上經常是“人盡其用”,韓亮和林濤都給我們做過解剖記錄。
“還有這個。”我注意到死者的小腿處有一條橫行的褐色印記,說道。
我拿過一塊紗布,仔細擦了擦這一處印記,確定這條印記是皮膚的改變,而不是黏附的泥土。因為印記擦不掉。
“我還以為是泥巴呢。”大寶也擦了擦,說,“這是啥?陳舊性疤痕?”
“不知道,被水泡得很嚴重,看不出形態了。”我一邊說著,一邊用尺子量了量,說:“寬不到1厘米,卻有10厘米長,周圍又沒有針眼縫線的痕跡,不是手術疤痕。而且還有點突出皮麵,又不是胎記。”
“說不定,就是一個新鮮的擦傷,被水泡成了這樣?”大寶問。
“顏色不像啊。”我說完,用手術刀沿著印記的周圍劃了一圈,把這一塊皮膚取了下來。
“皮下是正常的,肌肉組織沒有出血。”大寶說。
我點了點頭,說:“沒關係,拿去找老方也一起做個病理,就清楚了。”
老方是龍林省公安廳負責法醫組織病理學檢驗的副主任法醫師方俊傑。
大寶“嗯”了一聲,拿過剛才的燒杯,把剛才拔出來的牙齒夾出來,看了看牙頸部,說:“喲,有玫瑰齒 注 【玫瑰齒:是法醫對窒息征象中”牙齒出血“現象的一個浪漫型表述。教科書上認為,因機械性窒息、溺死、電擊死的屍體,在牙齒的牙頸部表麵會出現玫瑰色,經過酒精浸泡後色澤更為明顯。】 !說不定就真的是溺死呢!”
“別著急。”我被大寶著急的樣子逗樂了,說,“等所有的檢驗結果都出來了,再綜合判斷也不遲。這起案件的死因比較難確定,還是慎重一點比較好。”
我讓大寶先開始縫合屍體,我又同時仔細檢查死者的衣物。一件被墨水汙染了的校服,一件加厚的阿迪達斯衛衣,一件棉毛衫。下身是一條耐克的加厚運動褲、一條棉毛褲和一條內褲。腳上是一雙耐克的運動鞋。這些衣服都是商店裏賣得比較多的款式,想從來源上查屍源,難度很大。
但在檢查的過程中,我發現了死者的鞋底花紋中夾著一個粉紅色的物體。我小心翼翼地將物體夾了出來,因為麵積很小,很難判斷是什麽東西。
“鞋底還黏著東西呢?”韓亮說,“沒被水衝掉?”
“是夾在花紋夾縫裏的。”我說,“肯定不是水裏的附著物黏附的,應該是踩上去的。”
“那就有價值了。”韓亮說,“雖然是殘缺的,但是我盲猜是櫻花花瓣。”
我看了看韓亮,又看了看物證袋裏的粉色片狀物體,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於是說:“那就交給你了,回頭你送去農大,讓農大專家們幫我們確定一下。”
“沒問題。”韓亮說,“說不定還能做個植物dna 注 【植物dna:和人的dna鑒定一樣,植物dna鑒定同樣可以對植物進行同一認定。法醫秦明係列萬象卷第六季《偷窺者》中的故事”幽靈鬼船“,就是法醫發現了一片附著在屍體上的樹葉,通過對樹葉的dna鑒定,找到了樹葉所屬樹木的位置,並且順利破案。】 。”
縫合好屍體,我們回到了廳裏。
此時在外調查的陳詩羽和程子硯,以及在現場勘查的林濤都回到了辦公室。從他們的表情就看得出,他們的調查和勘查一無所獲。
“按理說,孩子丟了一晚上,家人肯定報警了啊。現在大家應該都知道未成年人隻要一走失就可以立即報警的吧?”陳詩羽說,“可是所有派出所都沒有接到孩子走丟的報警記錄。難道遇上了不負責任的家長?”
“是,很奇怪。”我皺起了眉頭,心裏想著,不會是家長自己作案吧?
“勘查也沒進展,根據大致的死亡時間和水流速度,往上遊去找有可能的落水點,但範圍實在太大,條件也很差。”林濤說,“隻能大致鎖定範圍是在番西村西側的那一些小山附近落水的,但無法找到痕跡物證。”
“死因我們也暫時無法確定。”我說,“因為覺得不太像溺死,所以也不能確定這案子是不是命案。如果屍源、痕跡和死因都暫時無法確定,我們也不要太早下結論,先讓偵查部門按照命案的標準來開展,我們靜待輔助檢查的結果。”
我的話音剛落,桌上的電話鈴就響了起來。
我拿起話筒,說:“師父,我們都在,什麽?又有個落水死亡的?在雲泰?又是個年輕人?好的!我們馬上趕過去!”
2
“我說吧,有的時候奇怪得很,一來案件吧,都一起來差不多的。”大寶說,“水裏的屍體剛剛解剖完,又來一個。”
“不要迷信。”林濤瞥了大寶一眼。
“這句話你自己好好記住就行。”陳詩羽反駁道。
在趕去雲泰市的路上,我們已經從黃局長那裏了解了基本案情。我的師兄,和我一起並肩偵破“雲泰案” 注 【見法醫秦明係列萬象卷第二季《無聲的證詞》一書。】 的黃支隊,現在已經是雲泰市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了。法醫專業性很強,一旦將老法醫提拔了,就要重新培養新法醫,培養的成本和時限都是困難,所以一般情況下,法醫是很難得到提拔的。一個法醫能做到市級公安機關的副局長,鳳毛麟角,這充分說明了黃局長的優秀。
今天上午10點半左右,也就是我們在縫合上一具屍體的時候,有個農民到雲泰市清河邊取水時,發現了一具擱淺的屍體。其實,和龍番的這個案子相似的點,是屍體都是被擱淺後發現的,死者都是年輕男性。僅此而已。實際上,清河隻是一條小河,最深的地方也就1.5米,屍體若在水中,是非常容易擱淺的。
“上一起案件,說不定還有可能是意外或者自殺,這一起肯定是命案嘍?”林濤說,“兩起不一樣。”
雲泰市市局的高法醫已經在岸邊初步看過了屍體,嘴和腳是用膠帶捆的,頭上還有很多挫裂創口。所以看上去,無論如何都是一起殺人後拋屍的案件。
“把屍體拋在這種小河裏,實在不是明智之舉。”我說,“拋屍是為了延遲案發時間,可是在這種小河裏,很容易就被發現了。”
“誰說的,拋屍也可以是為了撇清關係,所以拋遠一點,你都說過,‘遠拋近埋’ 注 【遠拋近埋:這是分析命案凶手遠近的常用手段。一般有藏匿屍體行為,比如埋藏屍體的,說明屍體埋藏地點離凶手比較近;而拋棄屍體,沒有明顯藏匿行為的,說明凶手是從別地來的。】 嘛。”林濤反駁道,“河水是流動的,如果凶手沒有交通工具,就可以利用河水把屍體拋遠一點啦。”
“說的也有道理。”我點頭認可。
說話間,我們的勘查車已經開到了雲泰市郊區一個很偏僻的地方。
“又是在這麽偏僻的地方,肯定沒攝像頭了。”程子硯有些失望,可能她覺得自己的圖偵技術在這一起案件中,很難發揮出作用了。
“沒事,你可以跟上次一樣,跟著小羽毛做好偵查工作。”我說。
繞過了一個隻有幾戶人家的村落,勘查車來到了停了十幾輛警車的小河邊,大家都在忙碌著。
“師兄,怎麽樣?”我和黃局長握了握手,問道。
“情況不容樂觀。”黃局長滿臉愁容,說,“水流速度不定,無法推斷落水點。”
“也是一具身份不明的屍體?”我追問道。
“為什麽說‘也’?”黃局長一臉迷惑地問我。
我簡單地把今天上午剛剛在龍番市辦理的案子和黃局長說了一下。
黃局長露出了同情的表情說:“辛苦你們了。不過,我們這個,身份是很清楚的,他身上帶了一部手機。”
“有手機?”我瞪大了眼睛,說,“那是不是可以做一些工作?”
“可惜被水泡壞了。”黃局長說,“我們通過sim卡,明確了機主身份,家屬正在趕來的路上。但是手機裏的數據,恢複的可能性不大,我們會讓電子物證部門盡量試一試。”
“手機還是直接送省廳吧,市、省兩級電子物證專家一起做。”我說,“我們總隊的吳老大,原來做文檢的,現在也做電子物證,你們找他就行。”
黃局長點了點頭。
正在這時,一輛黑色的轎車開了過來。車輛還沒停穩,車門就打開了,衝下來一對四十多歲的男女,直撲屍體。
這是疑似死者家屬來認屍了。
屍體是新鮮的,麵容是可以分辨的,所以當我看見這對中年夫婦撲在屍體上哭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我就知道,死者的身份是確認了。
此時已經是中午時分了,我們和黃局長一起走到現場指揮車裏,一人吃了一份盒飯,準備等家屬情緒穩定一些後,再進行現場屍檢。
我們吃完飯,家屬已經被民警請到附近的派出所問話去了,我們穿好了勘查裝備,進入了被警戒帶圈定的現場。
屍體已經被挪到了岸上,直挺挺地躺在一塊塑料布上,身上的水已經差不多曬幹了。我走到屍體邊蹲下來,嚐試著動動關節,發現屍僵已經形成到了最硬的時候,而屍斑依舊是指壓褪色。
“屍僵最硬,是死後15至17個小時,現在是下午1點,說明是昨天晚上天黑之後死亡的。”我說,“角膜混濁的情況也符合這個時間,隻可惜這個季節,水中屍體很難通過屍溫判斷時間了。”
“有這個時間段就足夠了,我會讓他們調取周邊大路上的交警探頭,看看能不能找得到他的行蹤。”黃局長說。
“我去!”程子硯終於有地方發揮所長了,主動請纓。
“死者的雙腳是在踝關節處被膠帶捆紮,捆了十幾圈。還有嘴巴也被膠帶纏繞了兩道。”我說,“但是,很奇怪的是,為什麽凶手隻捆他的腳,不捆他的手呢?”
“說明凶手和死者有強大的體能差,或者凶手不止一人。”林濤說,“凶手不怕死者反抗,捆腳、封嘴,隻是為了防止他逃跑或者喊叫。膠帶隻是纏住了嘴巴,鼻子露在了外麵,說明凶手也不是想用這種方式悶死死者。”
我覺得林濤說的有道理,點著頭說:“是啊,既然對死者有個約束行為,那就不可能是激情殺人或者尋仇謀殺了。”
“最大的可能,是因財。”大寶說,“或者,他們想從死者口裏獲知一些什麽。”
我沒說話,而是大致檢驗了一下死者的軀幹和四肢,除了捆紮膠帶的腳踝處有皮下出血之外,沒有任何損傷。這說明,他生前並沒有抵抗的行為。
我又扒開死者的頭發,看了看頭皮上的挫裂口。果然,他的頂部有大大小小十幾個挫裂口,有的深、有的淺。
“頂部的挫裂傷,多見於打擊傷。”我說。
“是啊,如果摔跌的話,是很難摔到頂部的。”大寶說。
“所以,我們已經立了刑事案件。”黃局長說。
“如果是打擊傷,這麽密集排列的創口,應該是連續打擊吧。”我說。
“也許是捆在凳子上,打一下,問他個問題,再打一下,又問問題。”大寶說,“如果他被約束住了,也是可以的吧。”
“可是他的軀幹部和上肢沒有約束傷 注 【約束傷:指凶手行凶過程中,對受害者施加約束的動作時,有可能控製了雙側肘、腕關節和膝、踝關節等身體部位,造成受害者的這些關節處產生皮下出血。】 啊。”我說。
大寶也陷入了沉思。
“不要緊,這個問題,在解剖後,我們再討論。”我說,“林濤,你是不是又要去找落水點了?”
“幾乎沒可能找到落水點。”黃局長搖了搖頭說。
“我先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和你們一起去解剖室。”林濤說,“要知道,看指紋,沒有比膠帶更好的載體了!”
確實,在很多案件中,用來約束被害人的膠帶上,經常可以提取到痕跡物證。因為膠帶有膠的一麵帶有黏性,可以把指紋或者掌紋完整地保存下來,即便是被水泡過之後,也不會消失殆盡。
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指紋識別技術是破案的撒手鐧,膠帶就成了刑事技術警察的必備工具。在現場用指紋刷把指紋刷出來,然後再用膠帶把指紋黏附下來,就可以長期保存了。 注 【若想看老一輩警察是如何在沒有dna鑒定技術、沒有監控設備、更沒有網絡的條件下破案,可詳見法醫秦明複古懸疑係列《燃燒的蜂鳥》一書,裏麵有很多類似用膠帶取指紋的經典技術。】
所以,痕檢員看到現場或者屍體上的膠帶,通常都會很興奮,這也會是他們最關注的物證。
“身上除了手機,什麽都沒帶。”高法醫說道,“哦,還有一團紙,已經被泡得快化了。”
“在哪兒?”我連忙問道。
“裝物證袋裏了。”高法醫說。
“正好他們要去省廳找吳老大,對手機進行技術恢複。”我說,“你讓他們把這團紙也一起送去。吳老大和紙筆打了一輩子交道,讓他幫忙看看這團紙是什麽紙,說不定他能發現裏麵有沒有文字呢。”
“好的。”高法醫點頭應承了下來。
死者的胃內,還有一些黏糊狀的物體,說明胃內容物已經消化到了不成形的狀態,應該是末次進餐後四五個小時的狀態了。
“沒,沒有溺液!”大寶說,“你說會不會是幹性溺死?”
“是啊,不是還有幹性溺死之說嗎?”韓亮看我們解剖多了,對法醫名詞也能如數家珍了。幹性溺死,是人落入冷水後,因為迷走神經受刺激,導致心跳驟停,又或者導致聲門痙攣,從而窒息死亡的情況。
我一邊舀出一點胃內容物,在水流下麵慢慢衝著,一邊說:“你們不覺得,窒息征象不太明顯嗎?還有,是不是幹性溺死,有個前提,那就是得排除其他所有的死因。”
很多人認為法醫對死因的鑒定,就是看到什麽定什麽,是看圖說話。其實不然,即便是最明顯的死因,法醫也不會輕易下結論,而是都需要排除其他所有的死因,加之最後有依據來認定真實的死因,一個正證,充分反證,這才可以得出最後的死因。
很顯然,現在這個死者還有很多其他死因沒有被排除。
“可以排除啊!你看,死者全身,包括顱腦都沒有損傷,可以排除機械性損傷死亡;孩子還這麽年輕,髒器你都看見了,從大體上,基本可以排除有致命性的疾病;口、鼻和頸部都沒有任何損傷,也可以排除其他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大寶很少這樣連珠炮似的說出自己的觀點。韓亮若有所思地點著頭。
“還有,如果是刺激迷走神經導致的幹性溺死,窒息征象也會不明顯。”大寶看了看韓亮,又補充了一句。
“是,你說的有道理。”我說,“氣管內有泡沫,這是正證,你們也排除了很多其他死因,這是反證。但是還有中毒、電擊和高低溫致死沒有被排除啊。”
“所以,還是得做病理和理化啊!”大寶說。
“是啊,這是必須的。”我說,“你確實排除了很多其他死因,但是如果死者溺死的征象明顯,我們基本就可以心裏有數是溺死。但是如果不明顯,考慮的是幹性溺死,就得排除得更徹底。”
說完,我又繼續檢驗了死者的肺髒和胸壁肌肉,說:“死者呼吸肌沒有出血,肺葉間也沒有出血點,這些也都不支持是溺死。實際上在幹性溺死中,有時候因為死者在水中有掙紮過程,會導致胸鎖乳突肌等一些肌肉的出血,這具屍體也沒有。所以我們還沒有特別好的依據來證明他落水的時候是活著的。”
我的言下之意,死後拋屍的情況不能排除。而死後拋屍,是命案的可能性就大了。
“送病理,送矽藻,送理化。”大寶說著,打著手勢,讓韓亮記錄下來。我們勘查小組在工作安排上經常是“人盡其用”,韓亮和林濤都給我們做過解剖記錄。
“還有這個。”我注意到死者的小腿處有一條橫行的褐色印記,說道。
我拿過一塊紗布,仔細擦了擦這一處印記,確定這條印記是皮膚的改變,而不是黏附的泥土。因為印記擦不掉。
“我還以為是泥巴呢。”大寶也擦了擦,說,“這是啥?陳舊性疤痕?”
“不知道,被水泡得很嚴重,看不出形態了。”我一邊說著,一邊用尺子量了量,說:“寬不到1厘米,卻有10厘米長,周圍又沒有針眼縫線的痕跡,不是手術疤痕。而且還有點突出皮麵,又不是胎記。”
“說不定,就是一個新鮮的擦傷,被水泡成了這樣?”大寶問。
“顏色不像啊。”我說完,用手術刀沿著印記的周圍劃了一圈,把這一塊皮膚取了下來。
“皮下是正常的,肌肉組織沒有出血。”大寶說。
我點了點頭,說:“沒關係,拿去找老方也一起做個病理,就清楚了。”
老方是龍林省公安廳負責法醫組織病理學檢驗的副主任法醫師方俊傑。
大寶“嗯”了一聲,拿過剛才的燒杯,把剛才拔出來的牙齒夾出來,看了看牙頸部,說:“喲,有玫瑰齒 注 【玫瑰齒:是法醫對窒息征象中”牙齒出血“現象的一個浪漫型表述。教科書上認為,因機械性窒息、溺死、電擊死的屍體,在牙齒的牙頸部表麵會出現玫瑰色,經過酒精浸泡後色澤更為明顯。】 !說不定就真的是溺死呢!”
“別著急。”我被大寶著急的樣子逗樂了,說,“等所有的檢驗結果都出來了,再綜合判斷也不遲。這起案件的死因比較難確定,還是慎重一點比較好。”
我讓大寶先開始縫合屍體,我又同時仔細檢查死者的衣物。一件被墨水汙染了的校服,一件加厚的阿迪達斯衛衣,一件棉毛衫。下身是一條耐克的加厚運動褲、一條棉毛褲和一條內褲。腳上是一雙耐克的運動鞋。這些衣服都是商店裏賣得比較多的款式,想從來源上查屍源,難度很大。
但在檢查的過程中,我發現了死者的鞋底花紋中夾著一個粉紅色的物體。我小心翼翼地將物體夾了出來,因為麵積很小,很難判斷是什麽東西。
“鞋底還黏著東西呢?”韓亮說,“沒被水衝掉?”
“是夾在花紋夾縫裏的。”我說,“肯定不是水裏的附著物黏附的,應該是踩上去的。”
“那就有價值了。”韓亮說,“雖然是殘缺的,但是我盲猜是櫻花花瓣。”
我看了看韓亮,又看了看物證袋裏的粉色片狀物體,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於是說:“那就交給你了,回頭你送去農大,讓農大專家們幫我們確定一下。”
“沒問題。”韓亮說,“說不定還能做個植物dna 注 【植物dna:和人的dna鑒定一樣,植物dna鑒定同樣可以對植物進行同一認定。法醫秦明係列萬象卷第六季《偷窺者》中的故事”幽靈鬼船“,就是法醫發現了一片附著在屍體上的樹葉,通過對樹葉的dna鑒定,找到了樹葉所屬樹木的位置,並且順利破案。】 。”
縫合好屍體,我們回到了廳裏。
此時在外調查的陳詩羽和程子硯,以及在現場勘查的林濤都回到了辦公室。從他們的表情就看得出,他們的調查和勘查一無所獲。
“按理說,孩子丟了一晚上,家人肯定報警了啊。現在大家應該都知道未成年人隻要一走失就可以立即報警的吧?”陳詩羽說,“可是所有派出所都沒有接到孩子走丟的報警記錄。難道遇上了不負責任的家長?”
“是,很奇怪。”我皺起了眉頭,心裏想著,不會是家長自己作案吧?
“勘查也沒進展,根據大致的死亡時間和水流速度,往上遊去找有可能的落水點,但範圍實在太大,條件也很差。”林濤說,“隻能大致鎖定範圍是在番西村西側的那一些小山附近落水的,但無法找到痕跡物證。”
“死因我們也暫時無法確定。”我說,“因為覺得不太像溺死,所以也不能確定這案子是不是命案。如果屍源、痕跡和死因都暫時無法確定,我們也不要太早下結論,先讓偵查部門按照命案的標準來開展,我們靜待輔助檢查的結果。”
我的話音剛落,桌上的電話鈴就響了起來。
我拿起話筒,說:“師父,我們都在,什麽?又有個落水死亡的?在雲泰?又是個年輕人?好的!我們馬上趕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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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吧,有的時候奇怪得很,一來案件吧,都一起來差不多的。”大寶說,“水裏的屍體剛剛解剖完,又來一個。”
“不要迷信。”林濤瞥了大寶一眼。
“這句話你自己好好記住就行。”陳詩羽反駁道。
在趕去雲泰市的路上,我們已經從黃局長那裏了解了基本案情。我的師兄,和我一起並肩偵破“雲泰案” 注 【見法醫秦明係列萬象卷第二季《無聲的證詞》一書。】 的黃支隊,現在已經是雲泰市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了。法醫專業性很強,一旦將老法醫提拔了,就要重新培養新法醫,培養的成本和時限都是困難,所以一般情況下,法醫是很難得到提拔的。一個法醫能做到市級公安機關的副局長,鳳毛麟角,這充分說明了黃局長的優秀。
今天上午10點半左右,也就是我們在縫合上一具屍體的時候,有個農民到雲泰市清河邊取水時,發現了一具擱淺的屍體。其實,和龍番的這個案子相似的點,是屍體都是被擱淺後發現的,死者都是年輕男性。僅此而已。實際上,清河隻是一條小河,最深的地方也就1.5米,屍體若在水中,是非常容易擱淺的。
“上一起案件,說不定還有可能是意外或者自殺,這一起肯定是命案嘍?”林濤說,“兩起不一樣。”
雲泰市市局的高法醫已經在岸邊初步看過了屍體,嘴和腳是用膠帶捆的,頭上還有很多挫裂創口。所以看上去,無論如何都是一起殺人後拋屍的案件。
“把屍體拋在這種小河裏,實在不是明智之舉。”我說,“拋屍是為了延遲案發時間,可是在這種小河裏,很容易就被發現了。”
“誰說的,拋屍也可以是為了撇清關係,所以拋遠一點,你都說過,‘遠拋近埋’ 注 【遠拋近埋:這是分析命案凶手遠近的常用手段。一般有藏匿屍體行為,比如埋藏屍體的,說明屍體埋藏地點離凶手比較近;而拋棄屍體,沒有明顯藏匿行為的,說明凶手是從別地來的。】 嘛。”林濤反駁道,“河水是流動的,如果凶手沒有交通工具,就可以利用河水把屍體拋遠一點啦。”
“說的也有道理。”我點頭認可。
說話間,我們的勘查車已經開到了雲泰市郊區一個很偏僻的地方。
“又是在這麽偏僻的地方,肯定沒攝像頭了。”程子硯有些失望,可能她覺得自己的圖偵技術在這一起案件中,很難發揮出作用了。
“沒事,你可以跟上次一樣,跟著小羽毛做好偵查工作。”我說。
繞過了一個隻有幾戶人家的村落,勘查車來到了停了十幾輛警車的小河邊,大家都在忙碌著。
“師兄,怎麽樣?”我和黃局長握了握手,問道。
“情況不容樂觀。”黃局長滿臉愁容,說,“水流速度不定,無法推斷落水點。”
“也是一具身份不明的屍體?”我追問道。
“為什麽說‘也’?”黃局長一臉迷惑地問我。
我簡單地把今天上午剛剛在龍番市辦理的案子和黃局長說了一下。
黃局長露出了同情的表情說:“辛苦你們了。不過,我們這個,身份是很清楚的,他身上帶了一部手機。”
“有手機?”我瞪大了眼睛,說,“那是不是可以做一些工作?”
“可惜被水泡壞了。”黃局長說,“我們通過sim卡,明確了機主身份,家屬正在趕來的路上。但是手機裏的數據,恢複的可能性不大,我們會讓電子物證部門盡量試一試。”
“手機還是直接送省廳吧,市、省兩級電子物證專家一起做。”我說,“我們總隊的吳老大,原來做文檢的,現在也做電子物證,你們找他就行。”
黃局長點了點頭。
正在這時,一輛黑色的轎車開了過來。車輛還沒停穩,車門就打開了,衝下來一對四十多歲的男女,直撲屍體。
這是疑似死者家屬來認屍了。
屍體是新鮮的,麵容是可以分辨的,所以當我看見這對中年夫婦撲在屍體上哭得死去活來的時候,我就知道,死者的身份是確認了。
此時已經是中午時分了,我們和黃局長一起走到現場指揮車裏,一人吃了一份盒飯,準備等家屬情緒穩定一些後,再進行現場屍檢。
我們吃完飯,家屬已經被民警請到附近的派出所問話去了,我們穿好了勘查裝備,進入了被警戒帶圈定的現場。
屍體已經被挪到了岸上,直挺挺地躺在一塊塑料布上,身上的水已經差不多曬幹了。我走到屍體邊蹲下來,嚐試著動動關節,發現屍僵已經形成到了最硬的時候,而屍斑依舊是指壓褪色。
“屍僵最硬,是死後15至17個小時,現在是下午1點,說明是昨天晚上天黑之後死亡的。”我說,“角膜混濁的情況也符合這個時間,隻可惜這個季節,水中屍體很難通過屍溫判斷時間了。”
“有這個時間段就足夠了,我會讓他們調取周邊大路上的交警探頭,看看能不能找得到他的行蹤。”黃局長說。
“我去!”程子硯終於有地方發揮所長了,主動請纓。
“死者的雙腳是在踝關節處被膠帶捆紮,捆了十幾圈。還有嘴巴也被膠帶纏繞了兩道。”我說,“但是,很奇怪的是,為什麽凶手隻捆他的腳,不捆他的手呢?”
“說明凶手和死者有強大的體能差,或者凶手不止一人。”林濤說,“凶手不怕死者反抗,捆腳、封嘴,隻是為了防止他逃跑或者喊叫。膠帶隻是纏住了嘴巴,鼻子露在了外麵,說明凶手也不是想用這種方式悶死死者。”
我覺得林濤說的有道理,點著頭說:“是啊,既然對死者有個約束行為,那就不可能是激情殺人或者尋仇謀殺了。”
“最大的可能,是因財。”大寶說,“或者,他們想從死者口裏獲知一些什麽。”
我沒說話,而是大致檢驗了一下死者的軀幹和四肢,除了捆紮膠帶的腳踝處有皮下出血之外,沒有任何損傷。這說明,他生前並沒有抵抗的行為。
我又扒開死者的頭發,看了看頭皮上的挫裂口。果然,他的頂部有大大小小十幾個挫裂口,有的深、有的淺。
“頂部的挫裂傷,多見於打擊傷。”我說。
“是啊,如果摔跌的話,是很難摔到頂部的。”大寶說。
“所以,我們已經立了刑事案件。”黃局長說。
“如果是打擊傷,這麽密集排列的創口,應該是連續打擊吧。”我說。
“也許是捆在凳子上,打一下,問他個問題,再打一下,又問問題。”大寶說,“如果他被約束住了,也是可以的吧。”
“可是他的軀幹部和上肢沒有約束傷 注 【約束傷:指凶手行凶過程中,對受害者施加約束的動作時,有可能控製了雙側肘、腕關節和膝、踝關節等身體部位,造成受害者的這些關節處產生皮下出血。】 啊。”我說。
大寶也陷入了沉思。
“不要緊,這個問題,在解剖後,我們再討論。”我說,“林濤,你是不是又要去找落水點了?”
“幾乎沒可能找到落水點。”黃局長搖了搖頭說。
“我先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和你們一起去解剖室。”林濤說,“要知道,看指紋,沒有比膠帶更好的載體了!”
確實,在很多案件中,用來約束被害人的膠帶上,經常可以提取到痕跡物證。因為膠帶有膠的一麵帶有黏性,可以把指紋或者掌紋完整地保存下來,即便是被水泡過之後,也不會消失殆盡。
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指紋識別技術是破案的撒手鐧,膠帶就成了刑事技術警察的必備工具。在現場用指紋刷把指紋刷出來,然後再用膠帶把指紋黏附下來,就可以長期保存了。 注 【若想看老一輩警察是如何在沒有dna鑒定技術、沒有監控設備、更沒有網絡的條件下破案,可詳見法醫秦明複古懸疑係列《燃燒的蜂鳥》一書,裏麵有很多類似用膠帶取指紋的經典技術。】
所以,痕檢員看到現場或者屍體上的膠帶,通常都會很興奮,這也會是他們最關注的物證。
“身上除了手機,什麽都沒帶。”高法醫說道,“哦,還有一團紙,已經被泡得快化了。”
“在哪兒?”我連忙問道。
“裝物證袋裏了。”高法醫說。
“正好他們要去省廳找吳老大,對手機進行技術恢複。”我說,“你讓他們把這團紙也一起送去。吳老大和紙筆打了一輩子交道,讓他幫忙看看這團紙是什麽紙,說不定他能發現裏麵有沒有文字呢。”
“好的。”高法醫點頭應承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