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說靜脈注射?”趙局長問。


    “不。”我說,“如果是靜脈注射,那恐怕很快就死亡了。隻需要普通的肌肉注射,也一樣能達到這樣的結果。 注 【靜脈注射,就是要把針插到血管裏(如打點滴);肌肉注射,就是直接把針插到肌肉裏(如打疫苗);靜脈注射會比肌肉注射吸收得更快。】 我是有依據的,據我了解,五步蛇是有藥用價值的,所以也有人提煉五步蛇的毒素。如果有人居心叵測,搞來了高濃度的五步蛇毒,這就是殺人的利器。隻不過,這種殺人,需要進行一係列的偽裝:比如需要兩個針孔來冒充牙印,比如需要把屍體毫無痕跡地運到山上。畢竟在城市裏被五步蛇咬死,這就太荒誕了。”


    “所以,你可以還原出大致案情嗎?”趙局長的神色凝重了起來。


    “是的。”我說,“我分析,很有可能是有人想要對他們家人下手,於是駕車在他們家門口等候。結果碰巧遇見了孩子自己跑了出來,算是天賜良機了。凶手很有可能與孩子是熟識的,於是騙他上了自己的車,開車離開。這也能解釋,為什麽張亞披上一件衣服就追了出來,結果根本就沒看到夏中陽的身影了。”


    “嗯。”趙局長點了點頭。


    “這個時間應該是晚上9點鍾左右。”我接著說,“凶手開車拉著夏中陽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就開始用暴力的方式,撩起他的袖子,給他注射五步蛇毒素。這也是我在死者右手腕發現了可疑約束傷的原因,他的左手因為高度腫脹、淤血,所以即便是有更嚴重的約束傷,也看不出來了。死者畢竟隻是個小孩子,很瘦弱,肯定不是一個成年人的對手,所以就被注射了毒素。注射毒素後,夏中陽會有出血不止和疼痛的表現,會掙紮、呼救。隻可惜,是在別人的車裏,而且在偏僻的地方,所以並沒有人發現。晚上9點鍾左右注射毒素,到淩晨1點死亡,這也符合五步蛇毒素致人死亡的時間過程。”


    “4個小時,嗯,差不多。”大寶低聲道,“成年人最快要5個小時死亡,這是小孩子,4個小時差不多。”


    “而且注射的毒素量,肯定比一條蛇的單次排毒量大。”我補充道,“在確認夏中陽已經死亡後,凶手又開車進了山,把屍體扔在了山裏,偽造成一個意外被蛇咬中毒的現場。這也是現場離公路邊比較近、現場又平靜無血跡的原因。”


    “聽起來,匪夷所思,但是又合情合理。”林濤點評道。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案子倒是不難偵破。”趙局長似乎還是有些不放心。


    “我覺得我說的應該不會錯。”我倒是自信滿滿了,說,“首先說說車輛,這孩子隻是生氣離家出走,而不是有目的地去哪裏,那麽他出門就打車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更何況他知道自己沒有錢。如果和視頻部門的同事們說的一樣,是有車輛帶他走的,偶遇的概率太小,最大的可能就是本身就在門口蹲點踩點的車輛。13歲的孩子,已經有足夠的認知能力了。不管他多麽生氣、多麽激動,也不至於隨便上人家的車。就算是生氣、激動,上了別人的車,別人也沒有理由害他啊。他一沒錢、二沒社會關係,會殺他的,隻有可能是他父母的仇人。既然不是圖財,而是報仇,那麽一定是熟人。”


    “所以,按照你的思路,我們現在隻需要注意排查當天晚上有可能經過死者家門口的車輛就行了。”趙局長說,“哪些車輛的車主和死者的父母有關係,就重點排查。”


    “對,我覺得他父親熟人的可能性大。”陳詩羽說,“按前期調查的情況來看,死者父親夏強因為作為擔保人借了很多人的錢,最後上頭的公司爆雷了,許多人這一年多來,都在尋找他的下落。他說是出去培訓,實際就是躲債去了。不排除有那些被‘借’得血本無歸的人,會因財生恨,用殺死他家人的方式報複他。”


    “嗯,有道理。”主辦偵查員在筆記本上唰唰地記著,“這個還需要視頻部門的同事打頭陣,摸出了線索,我們來辦。”


    “搜索證據,也比較簡單。”我說,“第一,五步蛇毒素不是一般就能隨隨便便獲取到的,他必須有這個獲取的途徑,比如網絡,這樣就勢必會留下痕跡,無論怎麽掩蓋也是無法匿跡的。第二,我剛才說了,凶手在給死者注射了五步蛇毒素後,應該把死者滯留在一個他無法逃脫、自救的環境裏,那麽最大的可能就是在車裏。既然五步蛇毒可以溶血,可以讓傷口處流血不止,事實也證明死者的衣服上黏附了不少血跡,這就說明,在車裏不斷掙紮的死者,一定會在凶手的車裏留下血跡。無論他事後怎麽清洗,我們都能夠發現潛血的痕跡,這就是鐵證。”


    “明白了,我們先摸出人來,然後首先扣押他的車輛。”主辦偵查員收起了筆記本。


    布置完一切,我們一起回到了賓館。我在房間裏,腦子裏又過了一遍案件的分析經過,覺得沒有什麽疏漏了,這才滿懷著信心和期待,睡著了。


    和偵查員說的一樣,既然有了這麽多條件,案件破獲起來也就快了很多。經過一夜的奮戰,對可疑的17輛車進行進一步甄別後,偵查部門最終鎖定了一輛白色的suv,認為這輛車的運行軌跡,和我們推斷的軌跡相同。更重要的是,這輛車的車主就是夏強曾經的“客戶”之一。


    在我們清早起床的時候,偵查員們已經依法對suv的主人,馮將,進行了刑事拘留。因為在他的白色suv的後排座上,發現了不少潛血痕跡,經過血痕預試驗,確認了屬於人血。


    雖然dna鑒定正在進行,但是馮將在被捕後,就立即崩潰了,幾乎沒有抵抗,就對自己預謀殺人並偽裝現場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了。


    其實這個案子的偵破過程對於警方來說是一點也不難的,難就難在死亡方式的判斷。這一點,對於預謀犯罪的馮將來說,心裏是非常清楚的。他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誤導警方認為這隻是一起普通的五步蛇咬傷致死的意外事件。一旦警方識破了這是一起命案,他必然是逃無可逃的。


    馮將其實和夏強是表兄弟的關係,而且從小一起長大,關係不一般。


    夏強當上“業務員”之後,首先想著得從親戚朋友開始下手,最先選擇的就是馮將。馮將礙於情麵,將信將疑地把自己的50萬元存款放到夏強公司之後,公司果真如同夏強說的那樣,每個月給馮將5000元的利息。馮將一看,覺得這確實是一個賺錢的好營生。於是馮將去找了自己所有的親戚朋友,弄來了將近500萬元的存款。在夏強書寫了擔保書之後,馮將把這一筆巨款交給了夏強。


    開始幾個月,很正常,夏強每個月給馮將55000元的利息款,馮將會把4萬元的利息交給集資的親戚朋友,自己則吃了剩下的利息。可是幾個月之後,夏強突然不打利息了。馮將找他詢問,他則說是公司資金周轉困難,需要緩一緩,但肯定是安全的。


    就這樣拖延了兩三個月之後,夏強突然就失蹤了。


    馮將的親戚朋友們都來找馮將要錢,這個“二級業務員”頓時也沒了辦法,因為他甚至都無法聯係上夏強的公司。後來馮將想盡了一切辦法,去公安局報了案,公安局也立案偵查了,但是問題出在夏強的公司,所以得先調查他公司法人的犯罪行為。馮將又去法院,用夏強的擔保書進行民事訴訟,法院卻告訴他要“先刑事後民事”的原則,得等到公司違法犯罪的行為查處結束後,再進行民事訴訟。


    然而,親戚朋友們可等不了那麽長的訴訟期,天天找馮將的麻煩。馮將聯係不上夏強,情緒處在了崩潰的邊緣。在被逼到無路可走的地步的時候,他決定殺人報複。


    既然找不到夏強,馮將就決定報複他的老婆孩子。可是,殺人償命他是知道的,於是他就設計了這麽一出偽裝意外的戲碼。


    他從黑市購買到了五步蛇毒素,裝在注射器裏,尋找下手的機會。他知道,他殺完人,還得把屍體移去山裏,才能做到天衣無縫。於是,他就設計如何把自己的表侄騙上自己的車,如何作案,又如何拋屍。


    沒有想到,在進行踩點的過程中,夏中陽居然自己送上了門來。


    他見夏中陽跑出了門,立即把他喊到自己的車上,就這樣開車走了。他從後視鏡裏看著自己的表嫂追了出來,於是向夏中陽詢問事情的原委。他裝作一副支持夏中陽的樣子,說自己在郊區有個住處,可以暫時讓夏中陽住幾天。夏中陽正在氣頭上,準備消失幾天,讓自己的父母著著急,於是就欣然答應了。


    沒有想到,在郊區等待他的,並不是溫暖的住處,而是一支裝滿五步蛇毒素的注射器。


    聽完了審訊,我的後背冒出了一身冷汗,這樣的作案手段實在是太惡劣了。不過,這個案子對我也有很大的鼓舞,因為無論手段再怎麽惡劣,再怎麽周密,其實都會有很多無法藏匿的線索。這也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真正含義了吧。


    同時,這案子也讓我想到了“死亡教育”的重要性。我們國家幾千年的傳統文化觀念裏,對“死”字都是忌諱得很的。在我小時候的記憶裏,隻要是逢年過節,我千萬不能說“死”字,否則會被掌嘴,認為不吉利。其實,不說“死”,就不用死了嗎?這種傳統的文化觀念,讓我們的孩子從小缺乏死亡教育,對於生命的可貴認識不足,對於可能麵臨的危險認識不足。


    比如,離家出走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從我們法醫的經驗來看,離家出走導致死亡的事件可不少。畢竟是小孩子,不懂得如何麵對危險、處置危險。在我的職業生涯中,遇到過的因為離家出走而死的孩子不少,有在山裏遭遇野獸的,有在荒涼偏僻的地方凍死、餓死的。當然,也有這種在某個地方,被一個別有用心的人等待著取他性命的。


    雖然說現在毒蛇並不多見,但是在這種山區裏,總是有遇見毒蛇的概率的。這個案子中,即便是沒有人要害夏中陽,說不定夏中陽也會因為真的遇見毒蛇而喪命。


    所以,從小教育孩子警惕危險、珍惜生命是有多重要啊!當然,作為父母,我們也要善於關注孩子的情緒,及時發現叛逆期孩子有可能出現離家出走的傾向。及時發現、及時疏導,多溝通、多理解,這才是最好的教育之道吧。


    在回程的車上,我不停地思索和歎息著。緊張的情緒,在破案後得以緩解,就像淩南上了公交車就立即睡著了一樣,隨著車輛的行駛,我們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直到臨近高速公路收費站,我們才被減速帶給顛簸醒來。


    “我夢見淩南了。”程子硯突然嘀咕了一句,“和夏中陽不一樣,淩南倒不是主動離家出走。可是他被動出走,也遭遇了同樣的死亡悲劇,太可憐了。”


    聽到這兒,我似乎想起了什麽,於是回頭問道:


    “對了,淩南那個視頻裏遇到的人,究竟是誰啊?”


    第四章 網暴遺言


    柔軟的舌頭可以挑斷一個人的筋骨。


    ——《欲望山莊》


    1


    “這,真的不是我們泄露出去的。”我一臉委屈地說道。


    我們幾個人站在師父的周圍,師父氣鼓鼓地坐在辦公桌後麵。


    “調查清楚了,這個短視頻id賬號的歸屬人,是公交車集團的工作人員。”陳詩羽亮出手機給我們看,說道。


    “即便是他們泄露出去的,你們也有責任。”師父說,“為什麽不讓辦案單位走法律手續,第一時間封存視頻?公交公司的人,又沒有紀律約束,他們有可以吸引眼球的視頻,自然會發布出去,吸引粉絲。”


    “我們通知辦案單位了,可是在這個時間點之前泄露出去,我們沒有想到。”我辯駁說。


    “什麽都是流量,現在的人真是為了博眼球什麽都做得出來啊。”大寶說。


    “就是啊,我懷疑他們在封存之前故意做了備份。”林濤也是一臉委屈,“我們能有什麽辦法?”


    “總是強調客觀理由,不找自己工作的毛病。”師父瞪了一眼林濤,說,“這案子,雖然從刑偵角度已經查實了,但是作為熱點事件,還得繼續工作。”


    “這些所謂的輿論熱點事件,得浪費多少社會資源。”大寶嘀咕了一句。


    “這是對老百姓負責!”師父斥責道,“去吧,繼續查實,查到滴水不漏,做到充分的心中有數。你們現在調查的名頭,是省廳派出的調查組,負責對所屬地公安機關進行指導和監督。需要什麽程序、手續,都去找秘書科直接辦。”


    我們幾個悻悻地走出了師父的辦公室。


    從上一起案件現場回來,我們就發現了網上出現了輿情。


    視頻是一個帶貨短視頻博主發出來的,文案是要為這個冤死的孩子的父母“尋求真相”。視頻記錄了大約3分鍾的過程。這個過程是在龍番市第二十一中學門口發生的,學校的照片很清晰。辛萬鳳捧著淩南的遺像,和一名壯碩的男子——應該就是她的丈夫淩三全,一起出現在視頻中。他們的對麵,有兩名可能是校領導的人,正在努力勸說著什麽。一開始,辛萬鳳一臉憔悴、弱不禁風,捧著遺像,頭向一側歪著,似乎隨時都有可能倒下。因為距離遠,聽不見校領導在絮絮叨叨著什麽。突然之間,不知道校領導的哪句話刺激到了辛萬鳳,她猛地一下爆發了。她幾乎跳了起來,雙眼圓瞪,一邊緊緊地摟著遺像,一邊連聲喊道:“你們讓他出來!他出來給我兒子跪下道歉,我就相信他是無辜的!他既然不敢出來,他就是心虛!我兒子就是給他害死的!他瞞得了警察,瞞不了我!”


    校領導在辛萬鳳的步步緊逼之下,不得不一邊向後退去,一邊解釋道:“他現在真的不在我們學校了。”


    “這種謊言你拿出來騙誰?!”辛萬鳳指著校領導,氣得發抖,連手中的遺像都晃了一下,差點要掉下地。


    視頻裏的淩三全四十多歲,國字臉,濃眉大眼,看上去就是個老實人的模樣。他的雙眼紅腫,一直在辛萬鳳身後沒有說話,此時見狀,立即搶前一步,想要接住辛萬鳳手中的遺像。可是他伸出去的手,甚至還沒有碰到遺像,就被辛萬鳳揮動手臂給擋開來。他尷尬得不知道該將雙手放在哪裏,隻能再次退到了辛萬鳳的身後。


    “我們可以協調他過來,但是這件事情,他也很無辜啊。”校領導說。


    “無辜?你們居然把一個始作俑者說成是無辜?你們真行啊!”辛萬鳳的聲音很尖厲,哪怕拍攝者離她還有一定的距離,聽者都能從視頻裏感受到刺耳,“你們叫他出來,下跪道歉!”


    視頻前前後後就隻有這麽多內容,其實看不出案件的任何情節。


    這一段視頻,被人放到了網上。起初,並沒有太多人關注。但是,在深夜時分,這位主播又發了一則短視頻,突然就爆了。這則短視頻就是淩南在公交站台躲避那個不知名的男人,最後上了開過來的公交車的視頻。視頻還配了有引導性的文字:“龍番二十一中被害者淩南,遭遇凶手、躲避凶手的全過程。”


    經查,這則視頻是公交公司的職員賣給這名主播的。當天晚上,在我們去公交公司拷貝視頻之前,該職員對這則視頻就留了心,提前做了備份。在網上看到辛萬鳳大鬧學校的視頻後,他聯係了發布視頻的主播。一個要流量,一個要錢,一拍即合。


    警方在發現這則輿情後,立即發布了警方通告,告知網友該案目前正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已經落網,是一起私拉電網致人死亡、“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


    可是因為公交公司的視頻,網友們大多不願意相信警方的通報,認為很顯然淩南是在躲避危險人物,而這個危險人物很有可能就是殺害淩南的凶手,這和意外觸電網而死亡的情節明顯是不符的。所以很多人發帖評論,認為警方在作假,在掩蓋什麽。


    有了這個風向出來之後,各路謠言就如雨後春筍一般,不斷地往外冒了。


    有的人用曾經在網絡上出現過的成年人虐待未成年人的視頻冒充本案的當事人受害視頻,有的人則用網絡劇裏的截圖來冒充當事人被屍檢時候的照片,甚至還有“目擊者”出來現身說法表示自己目睹了淩南被害的慘狀。雖然後來這些言論經過調查都被確證屬於謠言,但是謠言造成的影響已經出去了,很多人對於“淩南被人虐待後砍頭慘死”深信不疑。所以大量網友針對警方,尤其是針對法醫的鑒定結果產生懷疑。


    “難道,我們就一點辦法也沒有嗎?”大寶走出了師父的辦公室,垂頭喪氣地說。


    “造謠容易、辟謠難。造謠者隻需要心裏設計個劇情,網上找一段類似的短視頻就可以了。但辟謠是要‘證否’,這就需要比較複雜的過程了。”我說,“如果能找到謠言的源頭還好,如果就隻是陰陽怪氣地暗示警方作假,你又該如何證明自己沒有作假?”


    “所以,不應該打擊謠言嗎?”林濤問。


    “當然會打擊!”我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據說造謠的人,該拘的都拘了,該警告也都警告了。但是,謠言的影響已經出去了。總之,以後我們還是要提高輿情意識吧,當天我們在公交公司討論這段視頻,確實是不對的,隔牆有耳啊。”


    “這些人天天吵著要淩南的全部監控,還要警方公布本案的證據,甚至要看淩南的屍檢照片。”大寶搖搖頭,說,“我看不行就公布出去,我們憑什麽被這樣抹黑。”


    “你是法醫,受點委屈算什麽?你忘了我的‘堂兄事件’ 注 【堂兄事件:當年不到三十歲的秦明曾被人造謠是一個四十多歲當事人的”堂兄“,被誣陷”辦案徇私“。從此,秦明就多了一個”堂兄“的外號,出處見法醫秦明係列萬象卷第二季《無聲的證詞》。】 了?”我拍了一下大寶的腦袋,笑著說,“咱們法醫,應該知道什麽是尊重死者。把死者的解剖照片放出去?死者就沒有尊嚴了嗎?還有啊,無論是《刑事訴訟法》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都有規定,涉及未成年人個人隱私的信息,要予以保護,不能隨意發布。如果是意外事件也就算了,淩南的這個可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證據公開不公開,可不能拍腦袋想,要依法。”


    “是啊,總不能為了平息輿論就違法,這是原則。”林濤讚同道。


    “可是看到網上那些人,明明信了謠言,還標榜自己是為了‘正義’,真的好氣人啊。”大寶鬱悶地說。


    “其實吧,網絡上的人,有的還真的是出於心中的正義感和同情心,隻是他們被謠言蒙蔽了雙眼罷了。”我說,“不過,也有不少人,他們已經有了預設的立場,引用謠言不是他們真的信了謠言,而是試圖用謠言來證明自己預設的立場。由此可以看出,他們需要的,不是事實與真相,他們另有目的。這些人的‘正義’,不過就是幌子罷了。要知道,不尊重科學、不尊重事實與真相的所謂‘正義’,根本就不是正義。”


    “嗯,未知全貌,不予置評。”韓亮總結道。


    “也許我們是被潑了髒水,但是沒關係,我們始終尊重事實與真相,始終堅持追尋正義。不管造謠者怎麽歪曲、捏造事實真相,也動搖不了我們堅持正義的決心。”我說,“如果我們連這些阻礙都克服不了,那可幹不了法醫。”


    “看著吧,接下來,還會有新的謠言,說殺人凶手的爹或娘是什麽什麽有權有勢的人,所以警方要包庇,要掩蓋真相。”陳詩羽冷笑了一聲,說道,“套路都是一樣的,造謠者得給謠言找一個恰當的邏輯。”


    “都什麽年代了,難道還真的有人相信‘隻手遮天’這一說?”大寶說。


    “就是啊,現在對我們公安隊伍要求這麽嚴格。哪怕是工作中一個小的瑕疵,都要遭處分,更何況刻意作假?那可是天大的事兒。”林濤說。


    “問心無愧,清者自清,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我說,“不過,辛萬鳳做的一切,我們都是可以理解和同情的。確實,學校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


    “他們當時正好處於沒有班主任的狀態,這事兒也真是趕上了。”大寶道,“對了,淩南為什麽對一個辭職的班主任這麽害怕,這一點還是需要我們調查清楚的。”


    其實在我們從上一起案件回來的時候,就已經通過比對,確定了淩南在公交車站躲避的男子的身份,他其實就是淩南的前班主任——邱以深。邱以深,今年31歲,單身,住在距離學校3公裏外的丁集鎮。邱以深是語文老師,從七年級開始就以班主任的身份帶著淩南他們班到了九年級。沒想到在九年級最後的一個學期開學後不久,就主動辭職了。


    在網絡輿情爆發之後,為了以防萬一,警方針對邱以深進行了全麵細致的調查。首先,警方並沒有發現邱以深和淩南之間存在什麽矛盾關係。其次,邱以深在事發當天,是從家裏路過學校去參加一個同學聚會的,他壓根就沒看到淩南。邱以深整個下午和晚上都在和同學聚會,這一點無論是從多份口供還是監控中都能明確他的不在場證據。最後,警方為了防止邱以深和胡彪之間存在某種關係,還專門進行了調查,經過深入的調查,確認胡彪和邱以深之間沒有任何關聯,屬於八竿子打不到的兩個人。


    因此,網絡上“站台神秘男殺死淩南”的陰謀論,就被徹底查否了。警方又發布了公告,為了保護邱以深的權益,並沒有公布他的身份。隻是說“站台神秘男”的身份已經查實,並且經過充分調查,完全可以排除這個男人殺死淩南的可能性。


    可是,網友們不知道淩南的死亡過程是諸多巧合湊在一起導致的,加上警方沒有公布神秘男的真實身份,同時還有造謠者的煽動,導致大家對警方的這份通報依舊不滿意,仍認為是有人在掩蓋真相。


    “幸虧警方沒有公布邱以深的身份,不然他得被網暴死。”林濤說,“我覺得,不管班主任辭職沒辭職,小孩子害怕老師這就是天性吧。而且,這也是邱以深辭職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淩南不一定知道自己的班主任辭職了吧?在逃學路上遇見了老師,這樣躲避,很正常吧。”


    “是的,偵查部門認為很正常。”我說,“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隱情。所以,既然師父要求我們查漏補缺,那麽我們就繼續去查,看看深層次的原因是什麽。”


    “不管他為什麽躲避老師,這對案件本身沒有影響吧?”大寶說。


    “對案件本身確實沒有影響,但是我們不做到心中有數,又該如何麵對輿情呢?”我說,“宣傳部門肯定是需要我們更詳細的案情報告的,他們也要應對。”


    “所以,關於淩南和邱以深是否有深層次的關係,我們還是要去了解一下的。”陳詩羽說。


    我點了點頭,收拾好材料,說:“走吧,我們去學校走一趟。”


    因為管理嚴格,進學校就讓我們費了半天的力氣。當我們好不容易進了學校,又在校長室門口吃了閉門羹。也確實,鬧了這麽大的輿情,又被警方調查了好幾輪,學校的教職工自然產生了抵觸心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白卷(法醫秦明係列第二卷眾生卷4)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法醫秦明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法醫秦明並收藏白卷(法醫秦明係列第二卷眾生卷4)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