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抓一個人,隻是萬千任務裏,最不值得一提的一件事,也就顯得,死那麽幾個人,更不重要。
沈提燈恍惚間明白了,為什麽父親與他說,官場這個地方,沒有和平可言,不是被人吃,就是吃人,隻是吃人的方式不大相同而已。
完成第一個任務之後,所有力士得到了賞錢,一兩銀子,換言之,就是一貫錢。
死了的力士,得了十兩銀子,給他們的父母,做補貼。
十兩銀子,一條命。
沈提燈有點算不明白這個賬,他每日喝的一壺酒都要十幾兩銀子,更別提他們家裏那琳琅滿目的東西了,每一件都能買無數條命。
不過,他也回不去家——所有力士都有專門居住的地方,十二時辰裏隨時待命,不能亂跑。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還得抓緊時間練功,不然下一次都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死。
沈提燈這種日子過了三個月,硬是把他渾身的傲骨都搓沒了一半。
在長時間的壓力下,沈蘊玉為他打的好底子便顯露出來了,他能打,精力旺盛,帶出去抓人殺賊從不輸。
贏一次,便算一次功績,所以沈提燈升的還算快,不到一年,便踩著累累屍骨,成了錦衣校尉。
成了錦衣校尉之後,幹的活兒便更危險了,沈提燈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其實根本沒反應過來,他一刀過去,人就已經沒了,他回去後恍惚了很久。
原來殺一個人這麽容易。
原來父親教他的每一招一式,都是能殺.人的。
待到第二年,沈提燈便因抓了兩個賊人,而升官成了小旗。
他升的很快,但沒人說他靠爹——他從進北典府司開始,便再也沒瞧見過他爹,
不是他不想去看他爹,是他等級不夠,他連他爹所在的殿門口都摸不著。
等他升了小旗之後,便又進了詔獄,成了一位刑審小旗。
刑審是門細致活,男人女人都要審,還要分開審,審男人,要看對方骨頭硬不硬,不硬的話,幾鞭子就打完了,硬的話,便要上刑。
用刀,用斧子,用特製的工具,用針,什麽時候適合問話,又該怎麽問,怎麽確定對方說的是真的,都要來上一遍。
錦衣衛還有一手活,叫“庖人”,沈提燈學了半個月,每每庖完,都覺得兩耳發麻——全是尖叫聲和求饒聲。
錦衣衛和刑審的人若是沒仇,就正常走流程問,若是有仇,那講究就多了,總之,進了詔獄,能自盡都是好事。
審訊男人是下刀,若是審訊到了女人,那便沒什麽講究了,隻有一套手法,□□。
大奉第二任皇帝元嘉帝曾下令,不允任何人刑以官婦,意思是,如果犯人的家眷也進了北典府司,可以審訊,但不能留傷。
對一個女人,不能留傷,那就隻能用其他的法子,恐嚇,勸告都無效的話,就隻有□□。
沈提燈是最不愛審訊女人的,他見不得那畫麵,所以他多去審訊男子,女子都交由旁人來審。
沈提燈做刑審小旗的時候,正碰上順德十八年。
順德十八年時,沈提燈十五歲,京中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南康王的唯一女兒,灼華郡主遠赴邊疆嫁人,南康王想要遠赴邊疆送女出嫁,按理來說,不是什麽問題。
但偏生,順德帝心生猜忌。
從江南到西疆,這一路走來,南康王要碰見多少人呢?現下江南都已經成了南康王的地方,江南隻知南康王,不知順德帝,若是南康王趁這一趟做點手腳,怎麽辦?
當初先帝疼愛南康王,皇位在順德帝與南康王之間打了個轉,才險險落在順德帝的手裏。
自古以來,藩王就是心頭刺,更何況,順德帝還經過一次康安之亂,早有草木皆兵之意,南康王若要一路護送女兒上京、入邊疆,順德帝不肯。
京城這邊一時間派了不少探子出去,北典府司與南典府司一時間忙得不可開交,沈蘊玉也是如
此。
沈蘊玉清楚,是順德帝想對南康王動手了。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南康王是個什麽品性,什麽樣的人並不重要,隻要他是個王,就一定會引來猜忌。
來自京城的試探很快就讓南康王明白了順德帝的意思,所以南康王百般思索之後,最後咬著牙,讓他的女兒一個人上路了。
他為人父,卻連自己的女兒出嫁都不能送,有多少難過,外人也不清楚。
沈蘊玉也不清楚——他是天子孤臣,最忌諱和手握重權的人來往,為了避嫌,根本沒有關注過江南那邊的事,隻有每月江南那邊的正常流程匯報而來的時候,他才會帶著這些消息去麵聖。
從順德一年到順德十八年,從二十六歲到現在,沈蘊玉與順德帝結下了深厚的君臣情誼,沈蘊玉儼然已經成了順德帝最依仗的人,他每每入宮都不需要提前告知,直接來麵聖就是。
一個月裏,他要見聖上十幾次。
此次去宮中述職時,沈蘊玉便瞧見了順德帝的那位太子。
太子時年不過十歲,正是活潑好動的年紀,騎在一個太監的腦袋上,揮舞著鞭子,叫太監跑得快些,若是跑慢了,便要挨上一鞭子。
太監隻得匆匆跑來跑去,太子在他脖子上哈哈笑。
沈蘊玉遠遠瞧見太子時,便對太子躬身行禮,太子眼尾掃了他一眼,便勒著太監的官帽讓太監停下,自己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你便是沈蘊玉?”
順德帝的左右手,縱是太子,也有耳聞。
“回太子的話,臣,沈蘊玉,見過殿下。”沈蘊玉躬身道。
“孤聽聞,北典府司的詔獄裏有很多刑罰。”太子道:“明日,孤要去你那裏瞧一瞧。”
沈蘊玉隻躬身,道:“北典府司乃重地,須有聖上指令,臣才能為殿下放行。”
太子碰了個軟釘子,也不生氣,隻“哼”了一聲,轉身便擰著太監耳朵,讓太監駝著他走了。
沈蘊玉待到太子離去時,才緩緩直起身子。
他沒看太子的背影,而是轉而一步步走向皇宮中,但即使他沒看,他也知道,太子一直在注意他。
太子性格暴戾,年歲雖小,卻自有一番城府,是真正的天潢貴胄。
所以,太子也理所應當的看不起所有人,認為所有人都該在他麵前俯首稱臣。
儲君凶殘,日後那群文官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沈蘊玉腦子裏掠過了這個念頭,但轉瞬間又拋到腦後去了。
與他無關,現在順德帝身子還康健著呢,起碼還能再活個二十年。
他一個酷吏,管不到太子的頭上,還是眼下關於南康王的事情比較重要。
時年,順德十八年的風緩緩吹著,吹向四麵八方,吹過每個人的衣角。
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結局。!
第125章 沈提燈
沈提燈做刑審小旗的時候,曾與當朝太子做過一段時間“庖人搭子”。
太子那年不過十歲,不知為何,向聖上求了一道旨意,親自來詔獄學如何刑審,太子來了,自得是錦衣衛指揮使親自招待,所以沈蘊玉親自來教太子庖人。
庖人的時候,需要有人來遞工具,所以沈提燈就做了那個遞工具的。
北典府司的詔獄是在地底下的,常年無光,所以牢房與甬道間都以火把照明,一片明明暗暗的光芒中,沈蘊玉隨意挑了個犯人,挨個兒介紹刑具後,教太子庖人。
沈蘊玉的刑罰是北典府司內都出了名的,細致到能分辨每一條肉絲。
太子對此分外感興趣。
他似乎天生不知道什麽叫“人命”,這人如豬狗,在他手下痛叫時,隻讓太子覺得有趣,一雙酷似陳皇後的眼眸裏滿是尋到了玩具的歡愉。
沈蘊玉像是沒看到,隻依次教著太子,該怎樣刑審。
十歲的太子便握上了刑具。
沈蘊玉教過他如何庖人之後,便又教太子如何審訊,依舊是沈提燈在一旁伺候——這便是沈蘊玉的私心了,讓沈提燈與太子早些有一點交際,不需要讓太子對沈提燈有什麽好感,隻要讓太子知道這個人、見過這個人就行。
不管怎麽說,太子是太子,不管他是個暴戾的太子,還是個懦弱的太子,隻要是太子,就得小心對待。
如若沒有意外,沈提燈也會走上錦衣衛指揮使這條路,沈提燈比太子年長六歲,如果沒意外的話,在太子登基的時候,沈蘊玉已經將南典府司交給沈提燈了。
這是沈蘊玉為沈提燈選的路——他現在一人手抓北典府司和南典府司兩個司,從未放權,待到沈提燈長大了,他可以放個南典府司指揮使給沈提燈。
北典府司和南典府司這兩個司,一旦接手,就是不死不退,退了就死,所以除非接手的是他親兒子,否則他不會讓權。
故而,讓沈提燈與太子早些見麵,也是好的。
不過太子對沈提燈顯然沒什麽興趣,他最喜歡刑審人,第二喜歡審訊人,壓根沒把沈提燈放在眼裏。
一個錦衣小旗而已,給太子殿下提鞋都差點輩分,不過若是加上
“沈蘊玉兒子”這一條籌碼,那就值得太子殿下給一個笑臉了。
別看太子殿下時年隻有十歲,但是在皇宮裏長大,耳濡目染,知道這錦衣衛的厲害。
到了日後,沈蘊玉若是有案子要查,便是沈提燈來帶著太子下詔獄。
太子對刑上女子沒什麽興趣,大概是因為不能真的見血,所以太子覺得這不算刑罰,隔靴搔癢,沒什麽好玩兒的,所以還是去找男子做刑審。
沈提燈充分見識到了這位大奉太子的凶惡。
雖然他們都是在做刑審,但目的是不一樣的,沈提燈親手將這裏的人抓進來,也親自看過他們的罪行,他知道,這群人沒有一個是幹淨的,就連這裏的女子,也多是他國細作,亦或者是女刺客之類的身份,他也知道,他的刑審是出於公正的刑罰,他以大奉法律為界,從未邁出過一步。
所以他哪怕滿手血腥,也認為自己是頂天立地的人。
但太子不是。
太子純是覺得刑審有意思,他不在乎這個人是什麽罪過,他隻想玩得高興。
沈提燈察覺到他的興致盎然,因此而覺得不好。
這就是未來的皇帝嗎?
看起來就有一種大奉要亡的樣子。
沈提燈心下這般想,麵上倒是掩蓋的很好,也不言語,隻是太子走後,被指揮使給喚過去了一次。
他現在也是小旗了,到了小旗這個位置,便能來見指揮使了。
沈提燈從門外進來時,便瞧見他爹坐在案後,手裏拿著一副卷宗在看,卷宗上寫滿了人名。
沈蘊玉早已年過不惑,歲月在他的麵上留下了痕跡,他的眼角堆積起了細紋,雖然依舊白淨,但卻有了中年美男子的儒雅模樣,興許是年歲上來了,所以不再如年輕時那般鋒芒畢露,而如山脊般沉穩,如林木般溫潤,縱然穿著一身紅豔豔的飛魚服,也沒有那種刺鼻的血腥氣。
當然,沒有人會懷疑他的鋒銳,也沒有人想見識道他的手段。
在北典府司時,沈提燈見了沈蘊玉,就像是普通的上下級一樣抱拳行禮。
沈蘊玉坐在案後,瞧了他一眼,問道:“太子走了?”
沈提燈恍惚間明白了,為什麽父親與他說,官場這個地方,沒有和平可言,不是被人吃,就是吃人,隻是吃人的方式不大相同而已。
完成第一個任務之後,所有力士得到了賞錢,一兩銀子,換言之,就是一貫錢。
死了的力士,得了十兩銀子,給他們的父母,做補貼。
十兩銀子,一條命。
沈提燈有點算不明白這個賬,他每日喝的一壺酒都要十幾兩銀子,更別提他們家裏那琳琅滿目的東西了,每一件都能買無數條命。
不過,他也回不去家——所有力士都有專門居住的地方,十二時辰裏隨時待命,不能亂跑。
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還得抓緊時間練功,不然下一次都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死。
沈提燈這種日子過了三個月,硬是把他渾身的傲骨都搓沒了一半。
在長時間的壓力下,沈蘊玉為他打的好底子便顯露出來了,他能打,精力旺盛,帶出去抓人殺賊從不輸。
贏一次,便算一次功績,所以沈提燈升的還算快,不到一年,便踩著累累屍骨,成了錦衣校尉。
成了錦衣校尉之後,幹的活兒便更危險了,沈提燈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其實根本沒反應過來,他一刀過去,人就已經沒了,他回去後恍惚了很久。
原來殺一個人這麽容易。
原來父親教他的每一招一式,都是能殺.人的。
待到第二年,沈提燈便因抓了兩個賊人,而升官成了小旗。
他升的很快,但沒人說他靠爹——他從進北典府司開始,便再也沒瞧見過他爹,
不是他不想去看他爹,是他等級不夠,他連他爹所在的殿門口都摸不著。
等他升了小旗之後,便又進了詔獄,成了一位刑審小旗。
刑審是門細致活,男人女人都要審,還要分開審,審男人,要看對方骨頭硬不硬,不硬的話,幾鞭子就打完了,硬的話,便要上刑。
用刀,用斧子,用特製的工具,用針,什麽時候適合問話,又該怎麽問,怎麽確定對方說的是真的,都要來上一遍。
錦衣衛還有一手活,叫“庖人”,沈提燈學了半個月,每每庖完,都覺得兩耳發麻——全是尖叫聲和求饒聲。
錦衣衛和刑審的人若是沒仇,就正常走流程問,若是有仇,那講究就多了,總之,進了詔獄,能自盡都是好事。
審訊男人是下刀,若是審訊到了女人,那便沒什麽講究了,隻有一套手法,□□。
大奉第二任皇帝元嘉帝曾下令,不允任何人刑以官婦,意思是,如果犯人的家眷也進了北典府司,可以審訊,但不能留傷。
對一個女人,不能留傷,那就隻能用其他的法子,恐嚇,勸告都無效的話,就隻有□□。
沈提燈是最不愛審訊女人的,他見不得那畫麵,所以他多去審訊男子,女子都交由旁人來審。
沈提燈做刑審小旗的時候,正碰上順德十八年。
順德十八年時,沈提燈十五歲,京中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南康王的唯一女兒,灼華郡主遠赴邊疆嫁人,南康王想要遠赴邊疆送女出嫁,按理來說,不是什麽問題。
但偏生,順德帝心生猜忌。
從江南到西疆,這一路走來,南康王要碰見多少人呢?現下江南都已經成了南康王的地方,江南隻知南康王,不知順德帝,若是南康王趁這一趟做點手腳,怎麽辦?
當初先帝疼愛南康王,皇位在順德帝與南康王之間打了個轉,才險險落在順德帝的手裏。
自古以來,藩王就是心頭刺,更何況,順德帝還經過一次康安之亂,早有草木皆兵之意,南康王若要一路護送女兒上京、入邊疆,順德帝不肯。
京城這邊一時間派了不少探子出去,北典府司與南典府司一時間忙得不可開交,沈蘊玉也是如
此。
沈蘊玉清楚,是順德帝想對南康王動手了。
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南康王是個什麽品性,什麽樣的人並不重要,隻要他是個王,就一定會引來猜忌。
來自京城的試探很快就讓南康王明白了順德帝的意思,所以南康王百般思索之後,最後咬著牙,讓他的女兒一個人上路了。
他為人父,卻連自己的女兒出嫁都不能送,有多少難過,外人也不清楚。
沈蘊玉也不清楚——他是天子孤臣,最忌諱和手握重權的人來往,為了避嫌,根本沒有關注過江南那邊的事,隻有每月江南那邊的正常流程匯報而來的時候,他才會帶著這些消息去麵聖。
從順德一年到順德十八年,從二十六歲到現在,沈蘊玉與順德帝結下了深厚的君臣情誼,沈蘊玉儼然已經成了順德帝最依仗的人,他每每入宮都不需要提前告知,直接來麵聖就是。
一個月裏,他要見聖上十幾次。
此次去宮中述職時,沈蘊玉便瞧見了順德帝的那位太子。
太子時年不過十歲,正是活潑好動的年紀,騎在一個太監的腦袋上,揮舞著鞭子,叫太監跑得快些,若是跑慢了,便要挨上一鞭子。
太監隻得匆匆跑來跑去,太子在他脖子上哈哈笑。
沈蘊玉遠遠瞧見太子時,便對太子躬身行禮,太子眼尾掃了他一眼,便勒著太監的官帽讓太監停下,自己居高臨下的看著他,道:“你便是沈蘊玉?”
順德帝的左右手,縱是太子,也有耳聞。
“回太子的話,臣,沈蘊玉,見過殿下。”沈蘊玉躬身道。
“孤聽聞,北典府司的詔獄裏有很多刑罰。”太子道:“明日,孤要去你那裏瞧一瞧。”
沈蘊玉隻躬身,道:“北典府司乃重地,須有聖上指令,臣才能為殿下放行。”
太子碰了個軟釘子,也不生氣,隻“哼”了一聲,轉身便擰著太監耳朵,讓太監駝著他走了。
沈蘊玉待到太子離去時,才緩緩直起身子。
他沒看太子的背影,而是轉而一步步走向皇宮中,但即使他沒看,他也知道,太子一直在注意他。
太子性格暴戾,年歲雖小,卻自有一番城府,是真正的天潢貴胄。
所以,太子也理所應當的看不起所有人,認為所有人都該在他麵前俯首稱臣。
儲君凶殘,日後那群文官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沈蘊玉腦子裏掠過了這個念頭,但轉瞬間又拋到腦後去了。
與他無關,現在順德帝身子還康健著呢,起碼還能再活個二十年。
他一個酷吏,管不到太子的頭上,還是眼下關於南康王的事情比較重要。
時年,順德十八年的風緩緩吹著,吹向四麵八方,吹過每個人的衣角。
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結局。!
第125章 沈提燈
沈提燈做刑審小旗的時候,曾與當朝太子做過一段時間“庖人搭子”。
太子那年不過十歲,不知為何,向聖上求了一道旨意,親自來詔獄學如何刑審,太子來了,自得是錦衣衛指揮使親自招待,所以沈蘊玉親自來教太子庖人。
庖人的時候,需要有人來遞工具,所以沈提燈就做了那個遞工具的。
北典府司的詔獄是在地底下的,常年無光,所以牢房與甬道間都以火把照明,一片明明暗暗的光芒中,沈蘊玉隨意挑了個犯人,挨個兒介紹刑具後,教太子庖人。
沈蘊玉的刑罰是北典府司內都出了名的,細致到能分辨每一條肉絲。
太子對此分外感興趣。
他似乎天生不知道什麽叫“人命”,這人如豬狗,在他手下痛叫時,隻讓太子覺得有趣,一雙酷似陳皇後的眼眸裏滿是尋到了玩具的歡愉。
沈蘊玉像是沒看到,隻依次教著太子,該怎樣刑審。
十歲的太子便握上了刑具。
沈蘊玉教過他如何庖人之後,便又教太子如何審訊,依舊是沈提燈在一旁伺候——這便是沈蘊玉的私心了,讓沈提燈與太子早些有一點交際,不需要讓太子對沈提燈有什麽好感,隻要讓太子知道這個人、見過這個人就行。
不管怎麽說,太子是太子,不管他是個暴戾的太子,還是個懦弱的太子,隻要是太子,就得小心對待。
如若沒有意外,沈提燈也會走上錦衣衛指揮使這條路,沈提燈比太子年長六歲,如果沒意外的話,在太子登基的時候,沈蘊玉已經將南典府司交給沈提燈了。
這是沈蘊玉為沈提燈選的路——他現在一人手抓北典府司和南典府司兩個司,從未放權,待到沈提燈長大了,他可以放個南典府司指揮使給沈提燈。
北典府司和南典府司這兩個司,一旦接手,就是不死不退,退了就死,所以除非接手的是他親兒子,否則他不會讓權。
故而,讓沈提燈與太子早些見麵,也是好的。
不過太子對沈提燈顯然沒什麽興趣,他最喜歡刑審人,第二喜歡審訊人,壓根沒把沈提燈放在眼裏。
一個錦衣小旗而已,給太子殿下提鞋都差點輩分,不過若是加上
“沈蘊玉兒子”這一條籌碼,那就值得太子殿下給一個笑臉了。
別看太子殿下時年隻有十歲,但是在皇宮裏長大,耳濡目染,知道這錦衣衛的厲害。
到了日後,沈蘊玉若是有案子要查,便是沈提燈來帶著太子下詔獄。
太子對刑上女子沒什麽興趣,大概是因為不能真的見血,所以太子覺得這不算刑罰,隔靴搔癢,沒什麽好玩兒的,所以還是去找男子做刑審。
沈提燈充分見識到了這位大奉太子的凶惡。
雖然他們都是在做刑審,但目的是不一樣的,沈提燈親手將這裏的人抓進來,也親自看過他們的罪行,他知道,這群人沒有一個是幹淨的,就連這裏的女子,也多是他國細作,亦或者是女刺客之類的身份,他也知道,他的刑審是出於公正的刑罰,他以大奉法律為界,從未邁出過一步。
所以他哪怕滿手血腥,也認為自己是頂天立地的人。
但太子不是。
太子純是覺得刑審有意思,他不在乎這個人是什麽罪過,他隻想玩得高興。
沈提燈察覺到他的興致盎然,因此而覺得不好。
這就是未來的皇帝嗎?
看起來就有一種大奉要亡的樣子。
沈提燈心下這般想,麵上倒是掩蓋的很好,也不言語,隻是太子走後,被指揮使給喚過去了一次。
他現在也是小旗了,到了小旗這個位置,便能來見指揮使了。
沈提燈從門外進來時,便瞧見他爹坐在案後,手裏拿著一副卷宗在看,卷宗上寫滿了人名。
沈蘊玉早已年過不惑,歲月在他的麵上留下了痕跡,他的眼角堆積起了細紋,雖然依舊白淨,但卻有了中年美男子的儒雅模樣,興許是年歲上來了,所以不再如年輕時那般鋒芒畢露,而如山脊般沉穩,如林木般溫潤,縱然穿著一身紅豔豔的飛魚服,也沒有那種刺鼻的血腥氣。
當然,沒有人會懷疑他的鋒銳,也沒有人想見識道他的手段。
在北典府司時,沈提燈見了沈蘊玉,就像是普通的上下級一樣抱拳行禮。
沈蘊玉坐在案後,瞧了他一眼,問道:“太子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