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我把過戶這一千萬美元所必需的全部文件都準備好了,然後用郵政快遞把它們連同拉格朗-詹姆斯貼有照片的身份證,以及我手寫的一份指示寄往華盛頓的那家銀行。我用“萊斯坦-戈利高爾”這個化名簽字,出於各種考慮,用這個名字處理這件事的全數過程最合適。我說過,我的紐約代理人還知道我有另一個化名。我和他同意。這另一個化名在這次交易中不出現,而且一旦我需要與我的代理人聯絡,那麽這個化名及幾個新的暗語就能授權他隻用口頭方式就可辦理金錢過戶或轉帳事宜。至於“萊斯坦-戈利高爾”這個化名,一待這一千萬美元由詹姆斯先生擁有之後,它馬上就會從紀錄上完全消失。戈利高爾先生剩下的全部財產現在已被轉移到我的另一個化名之下,它是“斯坦福-魏爾德”,因為現在起作用的是它。我的所有代理人都已習慣了這種奇怪的下令方式,即打一個電話我就能轉移資金,改變身份,或授權他們隨時往世界各地給我匯款。不過我現已加緊了對此係統的控製。我向他們發出古怪並拗口的暗語。一句話,我盡量提高圍繞我身份的保險係數,並盡可能紮實地規定過戶這一千萬美元的條款。到了星期三正午,這筆錢就會轉入華盛頓這家銀行的一個信用賬戶,隻有拉格朗-詹姆斯先生才有權從中提款,而權利期限隻規定下星期五的十點至十二點之間。詹姆斯先生將用相貌同他的照片吻合和指紋、簽名一致的方法證實自己的身份,然後這筆錢才能存入他的帳戶。中午十二點一過,整個這筆交易就徹底作廢,這筆款項隨即送回紐約。詹姆斯先生將在星期三下午最後一刻被出示所有這些條款,並保證,如果一切指示都按規定執行了,這次過戶就絕不能更改。依我看,這樣安排算是斬釘截鐵,改不了了。但我並不像詹姆斯先生認為的那樣是個賊,而是君子。我清楚他才是賊,所以仔細反覆檢查這筆交易的所有細節,以防他鑽漏洞占了上風。但事到如今我為何還欺騙自己,說我不想進行這次試驗;我分明很想做這事。


    這時,我房間裏的電話已經響了一遍又一遍,是大衛拚老命要找到我。我卻坐在暗處考慮這些事情,拒不接電話,並被電話鈴聲攪得心煩,最後索性把插頭拔了。我要做的事肯定讓人可恥。這個壞蛋一定會利用我的身體去幹最邪惡殘忍的勾當,但我難道隻是為了當人類就任他惡搞嗎?這樣的事我對任何熟人講都不可能講得清。每當我想到這些熟人中任何一個在發現事實真相之後的反應,我都不寒而栗,並趕緊不去想它。但願他們在這充滿敵對的大千世界裏忙著自己的事情,無暇來關注我。考慮拉格朗的建議使我的感覺要好得多,它使我興奮不已。詹姆斯先生對金錢的看法當然不錯。一千萬美元對我來說根本不算什麽。幾百年來我已經搞到一大筆錢,並且還在利用各種即興方法使之滾雪球,搞到現在連我也弄不清我到底有多少錢。盡管我理解這世界對一個凡人來講有多難,但我還是想不通錢為什麽對詹姆斯那麽重要。畢竟我倆處理的是有關魔力、超自然神力、破壞性的精神現象之事,這與金錢有何關係?這小雜種想要的顯然還是金錢。這小子雖然憤世嫉俗,冷嘲熱諷,可還是沒有看破紅塵,這樣也好。假如他真是野心勃勃,那他可能很危險,但他不是。而我需要那副人體,我的需要就到此為止。剩下的充其量不過是使之合理化。在隨後的數小時裏,我想了許多理由為我要做的事辯護。


    例如,我問自己:我犧牲自己的強大身體真是那麽讓人瞧不起嗎?那小偷連自己的人體也使用不好。在咖啡桌旁他扮演完美的紳士形像隻有半個小時,剛一站起來就笨手笨腳,別扭難看,溫文爾雅一掃而去。他絕不可能使用得了我的身體力量。也無法使用我的心靈遙感和念動力,不管他吹噓自己有多麽精神化。他也許能使用傳心術,可當涉及迷惑別人或用符咒鎮住別人,我懷疑他根本使用不了我的本事。我不信他能飛快地移動。他的行動仍將笨重遲緩,飛行對他來講很可能根本行不通。弄不好他甚至會深陷窘境難以自拔。是的,幸虧他是個心胸狹窄的可憐的小陰謀家。這當然比一個暴跳如雷橫衝直撞的鬼神要好。而我呢,我該怎麽辦?


    喬治城的那所房子,那輛車,這些東西毫無意義!我對他講的是實話。我隻想像人那樣生活!當然我也需要一些錢吃喝,但是在光天化日下看東西不花一分錢。的確,這種經曆不需要一點物質享受或奢侈。我僅想再有當凡人的精神和肉體體驗。我覺得自己同那可憐的肉體竊賊全然不一樣!不過我還存著一個疑問。要是一千萬美元仍不足以讓這人帶著我的身體回來見我怎麽辦,或許我該把這數額再加一倍。對於這樣小心眼的人,兩千萬的钜款應該是有巨大誘惑力。過去的經驗告訴我,把人所提供服務要的價再提高一倍往往很有效,這樣能使他們對你忠誠得連他們自己也意想不到。於是我又給紐約打電話,把那筆錢加倍。我的代理人自然以為我發瘋了。我們使用新暗語確認這筆交易的權威性。然後我才掛上電話。現在該和大衛通電話了,不然就去喬治城。我已經答應過大衛事事都同他商量。我靜靜地坐著,等著電話鈴響。鈴果真響了,我抓起話筒。


    “謝天謝地你還在這兒。”


    “什麽事兒?”我問。


    “我馬上就認出了拉格朗-詹姆斯這個姓名。你一點也不錯,此人確實沒在他自己的身體裏!你正與之打交道的這個人六十七歲。他在印度出生,在倫敦長大,五次入獄。歐洲的每家執法機構都知道他是個賊。美國人管這叫‘騙子。他還是個有威力的巫師,一個陰險的魔法師,是我們所知的最有手腕的術土之一。”


    “他告訴過我這些。他耍手腕混進了你的組織。”


    “是的。這是我們所犯的最大的錯誤之一。不過,萊斯特,這個人甚至能勾引聖母瑪利亞,能從鮮活的上帝衣袋裏偷走懷表。不過在幾個月之內他就能讓他自己垮台。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正是這點。現在你聽好了。這種陰險巫師或魔法師總是自食其惡果!憑他的天賦他本可以欺騙我們一輩子,但他沒這麽做,反而設法詐騙其他成員,還從地窖裏偷走東西!”


    “他跟我講過。這種身體交換是怎麽回事?這裏有疑點嗎?”


    “根據你所見到的形容一下這個人。”


    我照辦了,特別強調了他身體的高度和強壯。有光澤的厚發,皮膚光滑得非同尋常,像綢緞一樣,特別英俊。


    “唔,我現在就在看著這個人的照片。”


    “請解釋。”


    “他因精神不正常犯罪而在倫敦一所醫院裏短期治療。母親是英國印度的混血,這大概能解釋你所形容的他那出奇的美貌,我在這兒也看得很清楚。他父親是倫敦的出租汽車司機,死在監獄裏。這家夥本人在倫敦的一家修車行裏工作,擅長修理極高級的轎車。他也販賣毒品當做副業,如此他也能買得起這種轎車。某一夜他殺害了他的全家——妻子,兩個孩子,內弟和母親,然後向警方自首。在他血液裏發現濃度極高的迷幻藥,還有大量酒精。他經常向鄰近青少年販賣的正是這種毒品。”


    “感官錯亂,但大腦正常。”


    “正是這樣。正如權威人士判斷的那樣,是毒品引起的暴怒造成行凶殺人。事發後他本人對此隻字不提,並一直對任何刺激無動於衷,直到住院三周後為止。這時他神秘地逃走,在病房裏留下一名護士的屍體。你猜猜這名護士是誰?”


    “詹姆斯。“


    “正是。通過驗屍和查指紋證明他是凶手,國際刑警組織和蘇格蘭場也證實了這點。詹姆斯在事發之前用假名在醫院幹了一個月,無疑是等待這樣一個身體!”


    “然後他愉快地謀殺他自己的身體。這狗娘養的幹得出這種事情。”


    “唔,這是具很病弱的身體,準確說很快就會死於癌症。屍體解剖表明,他即使活著也不會活過半年。萊斯特,據我們所知,詹姆斯很可能和這次犯罪直接有關,好把那年輕人的身體掌握在自己手中。即使他不偷這個身體,他也會偷另外一個情況類似的身體。而且,他在把自己原本的病體弄死之後,這身體也就連同詹姆斯的整個犯罪記錄進入墳墓。”


    “大衛,那他為什麽把自己的真名告訴了我?他為啥告訴我他曾是泰拉瑪斯卡修道院的人?”


    “這樣我就能證實他說的不是假話,萊斯特。他做的每件事都是精心策劃好。你不明白這家夥有多聰明。他想讓你明白他是個說到做到的人,同時那個年輕身體的原主人也完全無法幹預。”


    “可是,大衛,這件事我還是有些弄不明白。那個年輕人的靈魂在那老體中死了嗎?他為啥不想法……逃走?”


    “萊斯特,那可憐的東西也許根本不清楚有這種可能性。毫無疑問是詹姆斯一手實施那次交換。我這兒還有一堆證詞,都是組織其他成員提供的,講的都是詹姆斯這家夥把他們擠出他們的身體、並短期占有這些身體的經過。”


    “你體驗過的那些感覺——震顫、收縮、擠壓——他們也都報告說有過。但我們在這兒談的都是泰拉瑪斯卡那些受過教育的成員。而那個汽車行的機械師沒受過什麽教育,在這些事情上談不上訓練有素。他全部的超自然體驗隻有和吸毒沾上邊。天曉得他吸毒後還會有什麽胡思亂想。詹姆斯自始至終都在與一個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的人打交道。”


    “搞不好這一切都是精心策劃好的騙局呢,”我說。“把你所知的詹姆斯這個人向我描述一下。”


    “瘦長,病殃殃的,十分活躍的眼睛,厚厚的白發。長相不壞。我想起來了,他的嗓音動聽。”


    “就是他。”


    “萊斯特,你從巴黎傳真給我的那張便條也證明正是詹姆斯為的,字跡署名都是他的。你難道沒意識到他是透過組織了解你的嗎?這才是最讓我頭疼的事:他找到我們的檔案。”


    “他說過這個。”


    “他打進組織,沒法接近這些機密。他鑽進電腦係統。不知道他發現了什麽東西。他還忍不住偷了一個成員的一塊銀腕表,還從地窖裏偷了一條鑽石項鏈。他殘酷地耍弄別人。他偷遍他們的房間。你再也不能與這個人有任何牽連了!毫無意義。”


    “大衛,你現在聽起來像在訓話。”


    “萊斯特,咱們在談身體交換這個問題呢!也就是說,你要把你的身體連同它的所有威力都置於這個人的控製之下。”


    “這我清楚。”


    “你別這麽幹。讓我給你提個大膽的建議。你說過你喜歡殺生,果真如此,何不盡快殺了這個討厭的人?”


    “大衛,你這麽說傷了我的自尊心。我很震驚。”


    “別說廢話了。不然就晚了。你難道不明白這個聰明絕頂的人,正在這場小遊戲中利用你的衝動和不理智嗎?他選中你交換身體就像他選中倫敦的那個可憐的機械師。他研究過你的好衝動、好奇和膽大包天的特點。而且他也能斷定你不會聽我的任向警告。”


    “有意思。”


    “大聲說,我聽不見你。”


    “你還想告訴我什麽?”


    “你還需要什麽?”


    “我想搞明白這事。”


    “為什麽?!”


    “大衛,關於那可憐的染上了毒癮的機械師,你說的我都聽明白了,不過有一點我還是不明白,他的靈魂在詹姆斯給自己患癌症的身體的頭部致命一擊時,為什麽沒有逃離呢?”


    “萊斯特,你自己都說了,這一擊是打在頭上。因為那靈魂已經同新大腦纏在一起難解難分。它根本沒時間搞清情況或動員意誌來逃離新軀體。連詹姆斯這樣精明的魔法師,假如,你趁他的靈魂不備猛地打傷他的腦組織,它也同樣來不及逃脫,就會跟著肉體的死亡一齊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你如果決定結束這可怕怪物的生命,你就一定要對他突然襲擊,像砸爛一隻生雞蛋那樣猛地敲碎他的頭蓋骨。”


    我哈哈笑了。“大衛,我還從沒見過你這麽生氣呢。”


    “這是因為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想和他交換。但你千萬別這麽幹!”


    “再回答我幾個問題。我想好好考慮一下。”


    “不。”


    “是臨死前的體驗,大衛。你知道,那些遭受心髒病突發的可憐靈魂能夠透過一條管道上升,見到一線光明,然後便起死回生。它們這是出了什麽事?”


    “你的猜測和我的想到一塊兒去了。”


    “我才不信你呢。”我向他講述詹姆斯關於腦幹和留下來那半靈魂的論述,接著問:“在人的這些臨死前的體驗,是不是有一小部分靈魂留下來?”


    “也許吧,或許是這些人確實遭遇了死亡,他們實際上確實死了,但他們的靈魂卻完整地被送回去了。我也不清楚。”


    “但無論怎樣,你都不會單靠脫離你的身體就死,對不對?設想在戈壁沙漠中,假使我的靈魂出竅脫離肉體,我就不可能找到途徑了,對不對?升天或入地的門路就不會在那兒了。它隻為完整的靈魂打開。”


    “是的,據我所知,是這樣。”他頓住了。過了一會兒才說:“你為什麽問我這個?難道你還夢想死嗎?我才不信呢,你是那樣渴望生活。”


    “我已經死了兩百年了,大衛。那鬼魂是怎麽回事?那些隻能在地麵上遊蕩的精靈?”


    “它們沒有升天或入地的途徑,即使它洞開也罷。要不就是它們拒絕通過它。喂,咱們可以在將來找個夜晚把這一切讀個透,比如說在裏約熱內盧的小巷裏邊走邊聊,或隨你的便。現在要緊的是,你必須向我發誓不再同這個巫師來往,如果你不想聽我的話立刻把他殺了,至少也要同他斷絕聯係。”


    “你為什麽這麽怕他?”


    “萊斯特,你得明白這家夥十分陰險毒辣,危害極大。你不能把自己的身體交給他!可你偏不聽。瞧,如果你真那麽想擁有一陣子凡人身體,我會拚命反對的,因為這太駭人聽聞,太不自然!哪怕把它給我也比給這個瘋子要強!求你來越倫敦怎麽樣?讓我勸阻你吧。你難道不是欠我很多嗎?”


    “大衛,他在入會之前你不是調查過他嗎?他是個什麽樣的人,我是說他怎麽會變成這樣一種巫師的呢?”


    “他偽造紀錄,假冒身份欺騙我們,老謀深算的程度你都想像不到。他擅長這類造假。而且他堪稱電腦天才。他跑了之後我們才真正調查他。”


    “是嗎?他到底是怎麽回事?”


    “他家裏很有錢,屬於商人階層。但在戰前破產。他母親是著名的巫師,顯然合法,並且很敬業,收取一點服務費。倫敦沒有人不知道她的。我還記得有人談起過她,那時我還遠沒對這類事情發生興趣呢。泰拉瑪斯卡不止一次宣布過她是真正的合法的巫師,不是假冒的。但她拒絕別人研究她。她很脆弱,十分愛自己唯一的兒子。”


    “是拉格朗?”


    “對。她死於癌症。十分痛苦。她唯一的女兒是一名裁縫,現仍在倫敦的一家婚紗店裏工作,是份很精美細致的工作。她對她這位麻煩重重的弟弟的死深感悲痛,但又為他去世鬆口氣。今天早上我還同她談過話。她說母親的去世使她弟弟從很年輕時就崩潰了。”


    “可以理解。”我說。


    “他父親幾乎為居納爾海運公司幹了一輩子,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作為一等艙的一名乘務員,在伊麗莎白二世女王號上工作。他為自己出色的工作記錄深感自豪。幾年前,詹姆斯憑藉父親的關係也受雇在這條船上工作,但很快就盜竊一名乘客的四百英鎊現金,鬧出大醜聞,丟盡他父親的臉。當爸的為此同兒子脫離了關係,後來被居納爾公司恢複原職,但很快就死了。事出後他再也沒同兒子說過話。”


    “哦,那張在船上照的相片。”我說。


    “什麽?”


    “你把他開除以後,他曾想坐那同一條船回美國……當然是坐頭等艙。”


    “他把這也告訴你了!這有可能。我本人並不親自過問這些細節。”


    “這不重要。你接著講。他是怎麽搞上神秘學研究的?”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在牛津大學待過幾年,盡管他時時生活得很貧困。母親死以前他就開始涉足巫術。直到本世紀五o年代他才在巴黎獨自幹起來,不久就在那兒贏得一大批追隨者,接著便開始用最生硬赤裸的方式蒙騙顧客,結果進了監獄。”


    “後來在奧斯陸,他也出了類似的事。他在打了幾年零工和當苦力之後,辦了一所準靈論(或招魂術)教堂。把一名寡婦一生的積蓄都騙了,結果被開除。他跑到維也納,先在一座一流飯店裏當招待,幾星期後就當上富人的巫師。幹了不久就匆匆告別,差點被逮捕。在米蘭,他詐騙一幫老貴族大量錢財後才被發現,隻好趁夜幕離開這座城市,他的下一站是柏林,他在那兒被捕,但用花言巧語使自己脫身,又回到倫敦,並在倫敦再次入獄。”


    “大起大落。”我想起他說過的話。


    “他總是這樣。一會兒從苦力上升為富翁,過著極其奢侈的生活,一擲千金買高級服裝、轎車,乘噴射客機到處旅行,一會兒又一落千丈,因為小罪行、背信棄義和出賣等而徹底垮台。他打不破這種循環,最終還是下去。”


    “好像是這樣。”


    “萊斯特,這家夥有一點特別愚蠢。他能說八種語言,能入侵任何電腦網絡,還能長時間占據別人的身體來掠奪他們保險櫃裏的錢財。順便一提,他對保險櫃特別入迷!但他總是以害人開始,以害己告終,耍了別人,自己戴手銬!他從我們地窖裏偷的東西幾乎不可能賣掉,最後隻好拿到黑市上廉價處理。他真有點是個十足的大傻瓜。”


    我啞然失笑:“大衛,他的偷盜隻是表象。實際上這家夥既衝動、強迫又癡心、入迷。就像小孩子做遊戲。所以總不能保住偷來的東西。他開心的是偷的過程,而不是結果。”


    “可是,萊斯特,這可是場無休止的破壞遊戲。”


    “這我清楚,大衛。謝謝你提供的這些情況。我很快會給你打電話。”


    “等等,你別掛上,我不讓你掛。你難道還沒意識到——”


    “我當然意識到了。”


    “萊斯特,在神秘學研究界有個說法,叫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知道它什麽意思嗎?”


    “我對神秘學一竅不通,你不知道嗎?那是你的領域,又不是我的。”


    “現在沒時間說風涼話。”


    “對不起。它是什麽意思?”


    “當魔法師出於卑鄙、自私的目的施展魔法時,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你現在又談起迷信來了。”


    “我談的是一條與魔術一樣古老的原則。”


    “他可不是魔術師,大衛,他不過是一個有一定可測知性與有局限性精神力量的怪物。他能占據別人的身體。據我們所知,他就實施過一次換身術。”


    “這是一回事!用自己的巫術想害別人,結果到頭來害了自己。”


    “大衛,我可以現身說法地證明你的概念不對。但接著你就會對我解釋因果報應的原理,而我就會慢慢打瞌睡。”


    “詹姆斯是最高超的邪惡巫師!他已經靠犧牲另一個人戰勝過一次死亡。得製止他。”


    “你怎麽從不想法製止我呢,大衛?你有過機會呀。在泰柏特莊園時我就在你掌心中。你本來可以找到辦法。”


    “休想用你的冷嘲熱諷阻止我勸你!”


    “我很喜歡你,大衛。我會很快與你聯係。”我剛要放下電話,忽又想起了什麽。“大衛,我還想了解點情況。”


    “什麽事?”他為我沒把電話掛上鬆了口氣。


    “我們的那些古董都在你手裏,在你的地窖裏嗎?”


    “對。”他覺得不自在。提起這事讓他好像有點難為情。


    “一個金屬小盒,”我說,“裏麵有克勞蒂婭的小畫像。你見過嗎?”


    “我想我見過,”他說:“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後,我檢查過地窖的藏貨清單。我想是有一個金屬飾物小盒。我可以肯定。我早該把這告訴你,對吧?”


    “不用。沒事。是不是女人項鏈上掛著的那種金屬小盒?”


    “對。你想讓我找找它嗎?我找到了當然會還給你。”


    “不,現在別找。也許過一陣再找吧。再見,大衛。不久我會找你的。”


    我掛上電話,並從牆上拔掉電話插頭。看來那兒是有個女人的小飾品盒。但這玩意是為誰而製造的呢?我為啥總在夢裏見到它呢?克勞蒂婭不會把自己的畫像放在小飾物盒裏隨身攜帶。否則我一定對它會有印象。我一想像這東西或回憶它時,心中就充滿了說不出的悲傷和恐懼,彷佛來到一個黑暗的地方,一個死氣沉沉又殺氣騰騰的地方。而且我還聽見了大笑聲,就像我回憶往事常能聽見笑聲那樣。但這次我聽到的不是克勞蒂婭的笑聲,而是我自己的。我有種超凡的青春和前途無量的感覺。換句話說,我想起自己還是個青年吸血鬼的舊日時光,在十八世紀,命運對我實施打擊之前。唔,我為什麽操心這個該死的金屬小盒呢?也許我是在詹姆斯追蹤我時,從他腦中摘取這個形象吧。它對他來說隻是個誘捕我的工具而已。而事實上我對這個小盒連見也沒見過。他若是用一件別的曾屬於我的小玩意來誘惑我,效果會比這好。不,這樣解釋未免也太簡單了。克勞蒂婭的形像畢竟很生動。在詹姆斯走進我的冒險之前我就在夢中反覆見到過她。我突然生起氣來。眼下我還有別的事情要考慮,不是嗎?克勞蒂婭,你先靠邊站吧。親愛的,請拿著你的小寶貝盒走吧。我長時間地坐在暗處不出聲,聽著鍾表在壁爐架上啪燧啪隆走,從街上偶然也傳來汽車的噪音。我想考慮一下大衛對我的勸告。我努力去考慮。可我滿腦子想的還是……詹姆斯肯定能辦到。他在照片上是個白發老人,而且他在倫敦的那所醫院裏確實與那機械師交換身體。這事能辦成!我的腦海裏仍不時閃出那個小金屬盒,我看見那幅精致的克勞蒂婭微型油畫肖像,但是我沒有動感情,沒有悲傷,也不生氣。眼下我的心全都係在詹姆斯身上。詹姆斯能給我人的身體!他沒撒謊。我能在那個人體裏居住和呼吸嘍!那天早晨當太陽從喬治城上空升起時,我就能用人眼目睹這一景觀了。


    淩晨一點鍾,我趕到喬治城。鵝毛大雪下了一整夜,街道上蓋著一層厚厚的積雪,晶瑩剔透,美不勝收。家家戶戶門前都築起了一道雪牆,連黑色的花枝形鐵欄杆和深深的窗抬上都落滿白雪。城鎮本身也很整潔迷人:優雅的聯邦式木製建築具有十八世紀的整齊線條和對秩序及均衡的崇尚,雖然其中許多是在十九世紀上半葉建造,我沿著荒涼的m大街走了很長時間,兩旁有許多商業設施,然後穿過附近大學靜悄悄的校園,再穿過山邊的那幾條霓虹燈閃爍的街道。拉格朗-詹姆斯住的房子也是座特別精致的建築,就是蓋在路邊的紅磚小樓。它有條漂亮的中心門廊和一個很重的黃銅門環。還有兩盞閃著歡快火苗的煤氣燈。老式的厚重窗板裝飾著窗子,在大門上方還有一個可愛的扇形氣窗。窗戶都很幹淨,盡管窗台上落滿雪。我可以看到裏麵明亮整潔的房間。屋裏很雅致:昂貴的白色皮革家具極具現代的簡樸,牆上掛著許多幅繪畫,有畢卡索的,德-庫寧的,強斯的,沃霍爾的。在這些數百萬美元一幅的名畫之間還掛著幾幅鑲著貴重畫框的大照片,上麵都是現代輪船。挨著牆邊擺著幾個玻璃框,裏麵是這樣巨輪的大型模型。地板上塗著一層真漆,閃閃發亮。到處鋪著東方風格的幾何圖形小塊深色地毯,在那些玻璃桌子上和柚木櫃裏陳列擺放的裝飾品,幾乎是清一色的中國文物。精美華貴,極富個性,這就是此地的特點。在我看來,凡人的住宅都是這樣,就像一連串原始的舞台道具。真難以想像我能當個凡人並住在這樣一間房子,哪怕隻待一會兒我都會受不了。確實,這些小房間擦得太亮了,簡直不可能讓人居住。廚房裏擺滿亮閃閃的銅罐,還有玻璃的黑色容器,櫥櫃沒有明顯的把手打開。還有鮮紅色的陶瓷碟子。雖然是淩晨,詹姆斯卻哪兒也找不著。我潛進房子。


    臥室在二樓,有一塊低矮的現代風格床鋪,隻是一個木頭框架裏擺一個床墊,上麵鋪著一條色彩鮮豔幾何圖案的被子,還有好幾個白色枕頭,與整個樓內的風格一樣素雅。衣櫃裏塞滿昂貴的服裝,那個中式衣櫥的抽屜裏也是如此。一個手工雕鏤的小床頭櫃裏也塞滿衣服。別的房間也都空無一人,但哪兒都沒有受到冷落的跡象。我也沒有見到電腦在這兒。他肯定把它們放在別處。在一個房間裏,我藏起一大筆錢,可以作為我這一段時間的開銷。我把它藏在沒有生火的壁爐的煙囪裏。我還把一部分錢藏在一間不用的浴室裏,藏在牆上一麵鏡子的後麵。這些都是些簡單的預防措施。我實在無法設想當個人會是怎樣一番情景。我可能會覺得特別無奈和無助。我也不知道。作完這些小小的安排,我便上了屋頂。我能看見詹姆斯在山腳下剛剛從m大街那兒拐過來,胳膊下挾著一包東西。他一定又出去偷盜,因為淩晨這會兒不會有哪家店鋪開門。他開始爬坡。我見不到他了。


    可這時又一個來客出現,悄悄地一點聲音也不出。是條大狗,也不知從哪兒突然就冒出來。它又轉身跑回小巷,並朝後院跑去。它剛一接近我就聞到了它的氣味,但當時還看不到它。所以我才翻過房頂來到房子背麵。我期待它這時會狂吠起來。因為現在它應該嗅到了我的氣味,並本能地意識到我不是人,所以開始本能地發出狂吠和嚎叫,以向主人報警。幾百年來,狗朝我狂吠得已經夠多了,盡管有時它們並不叫。有時候我能迷惑住它們,讓它們乖乖地聽我調遣。但我還是害怕它們那種出於本能的排斥,總是讓我心慌。


    這條狗就沒有叫,也沒有任何顯示它發現我的跡象,它隻是專注地盯著房子的後門,以及從門窗裏射出的一塊塊奶黃色燈光投映在深深的積雪。


    我有好幾回靜悄悄不受幹擾地觀察它,它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狗之一。它長滿又厚又長的毛,毛色金黃,有些地方是灰色,上麵再蓋著一層更長的黑毛,形成花紋。它的整體形狀像狼,但比狼大得多,而且一點沒有狼的那種狡猾和詭秘。相反,它維糾糾地端坐在雪地上,一動不動地盯著家門。再細看,我發覺它很像一條碩大的德國牧羊犬,長著典型的黑色狗嘴巴和機警的臉。真的,當我靠近房頂的邊緣,而它終於抬頭看我時,我發現自己被從它黑亮杏核形眼睛裏閃出的智慧目光迷住。


    它還是一聲不吭,似乎很通人性。但這就能解釋它的緘默嗎?我一點也沒有吸引他的注意,也沒有引誘或迷惑它的心。沒有。它對我一點也沒表示出本能的反感。我從房頂上跳下來,落在它麵前的雪地上,它隻是用它神秘而富有表現力的眼睛繼續看著我。是嗬,它個頭太大,太鎮靜也太自信了,致使我一邊看著它一邊愉快地笑了。我禁不住伸手去撫摸它耳朵之間的茸毛。


    它把頭歪向一邊,繼續瞧著我,我發現它這個姿勢特別可愛。接著更讓我吃驚的事發生:它竟然抬起巨大的前爪撫摸我的外衣。它的骨骼又大又重,使我想起多年前我養的那些耳朵下垂、身體高大的猛犬,它也具有它們行動起來時的那種緩慢而端莊的優雅。我伸出雙臂抱住它,撫愛它強健高大的身體。它也直立起身子,把兩隻大爪子搭在我的肩膀上,伸出粉紅色的大舌頭來回舔我的臉。


    此舉讓我感到特別高興,我感動得要哭,接著又格格笑起來。我用鼻子拱它,抱著它,撫摸它,嗅它幹淨而毛茸茸的身上香味,吻遍它黑色的嘴巴和鼻頭,然後與它的目光對視。哦,當童話中的那個小紅帽看見那頭狼穿著她外婆的睡衣、戴著她的睡帽時,見到的大概就是這個場麵,這可真是太有趣了,這狗黑乎乎的臉上的表情真是豐富而非凡。


    “你怎麽不認識我呢?”我問它。當它又雄糾糾地坐回到地上並溫順地仰頭看著我時,我突然覺得這條狗是個預兆。不,預兆還不是個貼切的詞。這個禮物並不是任何人送來的。它隻不過使我更清楚我要幹什麽,我為什麽要做它,以及我真的不在乎將會遇到什麽風險。


    我站在這條狗旁邊,愛撫它,任憑時間過去。這是個小花園,雪又下起來了,在我們周圍漸漸堆積,我的身上也感到越來越冷。樹木在靜悄悄的大雪中顯得又禿又黑。不管是花還是草,在大雪的掩埋下都看不見了。不過,幾尊黑黝黝的水泥雕像和一片又尖又密的灌木叢,現在隻剩下光禿禿的技研。上麵覆蓋著雪,仍為整個花園打上一個明顯的長方形印記。我和那狗又玩了大約三分鍾,我的手才觸到了掛在它脖套鏈上的那塊銀質圓盤,我把它撈起來,湊到光亮下看。上麵寫著“莫約”。啊,我知道這個詞。莫約。它和巫毒教,符咒有關。莫約是一道好的符咒,防身符咒。我讚成把它當成狗的名字。事實上這個名字真好。當我叫它“莫約”時,它激動起來,又用它那熱情的大爪子慢慢地摸我。


    “你是叫莫約嗎?”我問它。“這名字真美。”我又吻吻它,感覺著它那涼涼的濕濕的黏鼻頭。圓盤上還寫著什麽,是這所房子的地址。突然這條狗直挺起來,它緩慢而優雅地從坐姿轉換成警惕的立姿。詹姆斯來了。我聽見他腳踩雪地發出的吱吱聲,還聽見他把鑰匙插進前門鑽孔裏的聲響。我感到他猛地意識到我距離他很近。這條狗發出一聲低沉的嚎叫,然後慢慢朝房子的後門走去。從那兒傳來木製地板在沉重的腳步下發出的咯吱咯吱響聲。狗又憤怒地叫起來,詹姆斯打開房門,用他那銳利而瘋狂的目光盯住我,衝我微笑一下,接著把一個挺重的東西朝狗猛扔過去,被它輕鬆地躲開。


    “很高興見到你!但你來早了,”他說。


    我沒回答他。這條狗正在凶狠地朝他狂吠,使他不得不再去注意它,氣得發瘋。


    “把它殺了!”他狂怒地說。“宰了它!”


    “你在對我說嗎?”我冷冷地問他。我把手放在狗的腦袋上,輕輕撫摸它,親切地叫它安靜下來。它挨近我,用它的大腰身蹭著我,然後坐在我旁邊。


    詹姆斯注視著這一切,既緊張又氣得發抖。他猛地把脖領揪起來擋住寒風,然後在胸前抱起雙臂。風裏著雪吹了他一身,就像白色的麵粉,黏滿他褐色的眉毛和頭發。


    “這狗屬於這座房子,對吧?”我冷冰冰地問。“屬於你偷來的這座房子。”


    他先帶著明顯的仇恨瞪著我,然後衝我綻開邪惡的奸笑。我真希望他能回到英國紳士的模樣和舉止上去。那樣的話我會感覺輕鬆許多。我突然覺得同他打交道真卑鄙。不知道索爾是不是也發現“恩朵女巫”特別低級。不過我要的是他的身體,啊,那副身體多麽棒啊。即使他窮凶極惡盯著那條狗的醜態,也無法完全醜化這副身體的美。


    “看來你把這條狗也一塊兒偷來。”我說。


    “我要甩掉它。”他邊嘟嘎邊輕蔑而凶惡地瞪著它。“還有你,你到底怎麽決定的?我才不無休止地等著你下決心呢。你還沒給我明確答覆。現在我就要你答覆。”


    “明天上午去你的銀行吧,”我說。“天黑後我將和你見麵。不過我還有一個條件。”


    “什麽?!”他咬牙切齒地問。


    “喂狗。給它點肉吃。”


    說完我迅速離開,快得連他都沒覺察。我又回頭瞅一眼,看見莫約透過漆黑的雪夜正在凝視著我。我微笑著心想,雖然我動作很快,這條狗還是看見我走了。我最後聽到的聲音是詹姆斯一邊“砰”地把後門關上,一邊毫不顧忌地開罵。


    一小時後,我躺在黑暗中等待日出,同時又想起我在法國度過的青年時代,想起那些狗臥在我的身邊,想起我帶著那兩條大猛犬最後一次騎馬出去打獵,它們踩著厚厚的秋雪慢慢踩出一條小路。我還想起那張吸血鬼的臉在巴黎的黑暗中盯著我,十分尊敬地稱我為“狼煞星”,然後才把利齒咬進我的脖子。


    莫約,一個預兆。於是我們跑進混亂的人群,拔出一個閃亮的小東西,湊近它,認定它有含義,世界是善的,我們並不邪惡,到頭來我們全都會回家。明天夜裏,假如那混蛋在撒謊,我就撕開他的胸膛,掏出他跳動的心髒,把它喂給那條美麗的大狗吃。無論發生什麽,我都要收留這條狗。我真這麽做了。


    在我接著講這個故事之前,讓我再說說這條狗。它在本書裏不會再做什麽了。它不會搶救落水兒童,不會衝進著火的建築叫醒麵臨危險的熟睡居民。它沒有讓邪惡的魔鬼附身,它不是一條吸血鬼狗。它之所以出現在我的敘述,隻因為我在喬治城的那所住宅後麵的雪地中發現它,而且我愛它,它也從一見到我起就不知何故愛上我。這一切都是那麽真實,超越我所信仰的那些盲目而無情的法則——人類所謂的“自然法則”,我的“野性樂園法則”。莫約喜歡我的力量,我喜歡它的美麗。此外,再也沒有別的什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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