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本書,是幾十個作家的合集,每人一到三篇文章,書的最後一頁印了一段話,大意是:攢書的人已?盡了最大努力,但還是因為種種?因,沒能聯係上作者,請作者看到後,主動聯係他們,以便獲取稿費。
這種做法說好聽了叫先斬後奏,說難聽了就是耍流氓。
那些作者,除了死了的,和在國外的,以及忙於創作手機關機的,我不信聯係不上。書中刊用的那些還活著的作者,我一個也不認識,但讓我聯係,我能在一天之內搞到他們的電話,更何況是出版社和圖書公司,所以,說這種做法流氓,一點兒不為過。
我也曾被這樣流氓過幾次。
第一次是在我出書前,那時候一個編?也不認識,寫完便用郵件發給我家訂閱的某報紙的副刊,幾天後文章見報,還印了我的名字。當時我的反應除了興奮就是異常興奮,畢竟是自己的文字第一次變成鉛字,雖然隻有寥寥千字,但在文學道路上終於邁出第一步。這個消息在我的親友間流傳開,他們都是看報紙的,沒想到身邊突然出現了一個寫報紙的,各種激勵我不斷進取和告誡我戒驕戒躁的話語開始在我耳邊蕩漾,然後我又聽到一種聲音:報社給你多少稿費。我說沒有。被告之:應該有才對。
這是我沒有考慮過的問題,當時稿費意識尚不足以戰勝發表文章的喜悅,我覺得報紙登我文章,圓了我的夢,滿足了我的虛榮,沒跟我要錢就不錯了,我怎麽好意思跟人家開這個口。
後來發文章的喜悅隨時間褪去了,我覺得報社該給我這個錢。既然報紙不是免費讓人閱讀的,給報紙寫字的人也應該勞有所獲。但因為我還想在該報紙上發表更多文章,便沒深究,同時還抱以幻想:可能是編?同誌"日理萬字"太忙,過段時間就寄了。可是若幹年過去了,我等到了該報發行量和廣告收入攀升的消息,卻遲遲沒有等到郵局的匯款單。這是一張根本不會寄來的匯款單,因為編?壓根兒就不知道我的地址。令我費解的是,既然他能收到我的郵件,粘貼了我郵件裏的內容,為什麽就不能點擊"回複",告訴我稿件已被刊用,再問問我稿費寄到哪兒呢。我知道一些報刊會在一定時期內統一郵寄稿費,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一個同學剛剛結婚,現在他兒子已?會寫文章了,我常安慰自己:可能是該報一個世紀結一次稿費。
和很多別的第一次一樣,我的第一次稿費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最近又出現了兩次類似?曆。
我在博客上寫的東西,未授權,突然出現在另一家報紙上。可能編?以為我看不到,登就登了,殊不知,我家也訂了這份報紙,我媽每天在家沒事兒,就愛在報紙上找我的名字,發現"孫睿"兩字後,便將報紙收好,待我回去閱讀,連前女足隊員孫睿有什麽事兒,她都給我留著。就說我媽有點兒花眼,也不至於一版的文章都看不見——整版用了我的文章。
看到報紙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登錄自己的博客,看看首頁上的版權聲明是否還在,怕被自己哪次誤刪掉。一看,聲明還在,中文,簡體,字跡清晰。是不是有什麽漏洞,讓編?鑽了空子?我讀了一遍,發現果然有歧義,聲明是:未?哥們兒同意,不得轉載。可能是編?認為哥們兒不是我,而是一個叫哥們兒的人,恰好編?也認識哥們兒,哥們兒同意了。還有可能是,我說的是不得轉載,編?沒轉載,他幹的事情是篡改,改得麵目全非,我媽把報紙給我看的時候說:看看這個孫睿是不是你。報上登的文字隻保留了文章梗概,刪去了風格。我媽熟悉我的風格,所以懷疑報紙上那個孫睿不是我。
好在報紙上印了博客地址,我輸入ie,發現正是自己的博客,這才確信是從我博客裏摘的。
我等了一個多星期,報社那邊毫無音信。我覺得不能再等了,說不定那邊覺得我好欺負,開始計劃從我博客扒第二篇稿子。我把電話打到報社,工作人員態度很好,說了很多您稿子寫得真不錯之類的好話,然後迅速幫我聯係上做版編?。編?態度也很好,沒等我提稿費的事兒,她就問了我的地址,說寄給我。對此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是理虧、心虛,一種是人家一直想著這事兒,開門見山,不給作者難堪。
編輯還說沒看見我在首頁上的版權聲明,這就令我氣憤了,為什麽你們複製的時候隻能看到報紙上要登的文字,當接到我電話了,說才看到聲明。你們要是早看到了,就不會接到我電話了,我也不願意給你們打電話,轉個電話好幾分鍾,我光聽裏麵等候的音樂了,旋律一點兒不優美,音質也粗糙,還浪費我電話費。要是我不打這個電話,你們是不是永遠不會看到呢?
我說用可以,得跟我說一聲。編?說好的,以後用的話在我博客上留言。當時我都沒意識到這種聯係方式,既然她想到了,之前為什麽不留呢?
其實我聯係他們的主要目的還真不是稿費,當然,非要寄我也不能拒人千裏之外,盛情難卻,加之我也深知兜裏錢,塊塊皆辛苦。我是覺得在使別人東西前,最好打聲招呼,特別是不認識的,這是起碼的尊重。況且我又不是投稿,萬一是我給別的報紙寫的專稿呢,你們用了,我反倒成了一稿多投,不講信用。最不能讓我接受的是,我覺得我的文章勉強還算湊合,被他們一改,連湊合都談不上了,看了我都羞於出手,我希望他們要麽?文轉載,要麽改完讓我看看,過了我這關,再拿出去過讀者那關。
還有一家報紙,也從我博客上扒了一篇文章。我家沒訂這份報紙,我開始還真不知道。後來一個朋友問我,你開博客了?我說你怎麽知道,他說某天在某報上看到了我的文章。我登錄該報紙網站一查,果然有。後麵的解決過程基本同上一家報紙一樣。
我想編?之所以會這麽做,可能是認為寫東西的人愛麵子,不好意思張這個嘴,為一篇文章跟報社斤斤計較,至於嗎,用你一篇文章跟割了你的肉似的。
我確實愛麵子,我認為不告我一聲就把我文章登了讓我丟的麵子比我打電話找報社計較這事兒丟的麵子還大,所以我就要討個說法,此時此刻,我就是秋菊。文章雖然不是我的骨肉,但是我的血汗,不能白流。再說了,寫東西的人更要時刻用維權意識武裝自己的頭腦。
根據目前中國報刊從業人員的素質,我相信上述現象短時間內不會消失,為了能讓他們的這一行為持續更長久,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如果報刊再轉載別人文章而不想給稿費,先去發行部看看作者家裏是否訂閱了他們的報刊,如果有,還是老老實實地告訴人家,別等人家找上來再解釋。如果不確定作者是否訂閱了,盡量從外地作者的博客裏摘稿子,這樣被發現的幾率小(我上麵提到的三家報紙都是北京的)。如果再調查一下作者在當地是否有親戚朋友,確信沒有後,報紙的網站上也不要刊登該文章的電子版,那麽基本可以保證萬無一失,這時候再耍流氓,就沒人知道了。
這種做法說好聽了叫先斬後奏,說難聽了就是耍流氓。
那些作者,除了死了的,和在國外的,以及忙於創作手機關機的,我不信聯係不上。書中刊用的那些還活著的作者,我一個也不認識,但讓我聯係,我能在一天之內搞到他們的電話,更何況是出版社和圖書公司,所以,說這種做法流氓,一點兒不為過。
我也曾被這樣流氓過幾次。
第一次是在我出書前,那時候一個編?也不認識,寫完便用郵件發給我家訂閱的某報紙的副刊,幾天後文章見報,還印了我的名字。當時我的反應除了興奮就是異常興奮,畢竟是自己的文字第一次變成鉛字,雖然隻有寥寥千字,但在文學道路上終於邁出第一步。這個消息在我的親友間流傳開,他們都是看報紙的,沒想到身邊突然出現了一個寫報紙的,各種激勵我不斷進取和告誡我戒驕戒躁的話語開始在我耳邊蕩漾,然後我又聽到一種聲音:報社給你多少稿費。我說沒有。被告之:應該有才對。
這是我沒有考慮過的問題,當時稿費意識尚不足以戰勝發表文章的喜悅,我覺得報紙登我文章,圓了我的夢,滿足了我的虛榮,沒跟我要錢就不錯了,我怎麽好意思跟人家開這個口。
後來發文章的喜悅隨時間褪去了,我覺得報社該給我這個錢。既然報紙不是免費讓人閱讀的,給報紙寫字的人也應該勞有所獲。但因為我還想在該報紙上發表更多文章,便沒深究,同時還抱以幻想:可能是編?同誌"日理萬字"太忙,過段時間就寄了。可是若幹年過去了,我等到了該報發行量和廣告收入攀升的消息,卻遲遲沒有等到郵局的匯款單。這是一張根本不會寄來的匯款單,因為編?壓根兒就不知道我的地址。令我費解的是,既然他能收到我的郵件,粘貼了我郵件裏的內容,為什麽就不能點擊"回複",告訴我稿件已被刊用,再問問我稿費寄到哪兒呢。我知道一些報刊會在一定時期內統一郵寄稿費,發表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一個同學剛剛結婚,現在他兒子已?會寫文章了,我常安慰自己:可能是該報一個世紀結一次稿費。
和很多別的第一次一樣,我的第一次稿費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最近又出現了兩次類似?曆。
我在博客上寫的東西,未授權,突然出現在另一家報紙上。可能編?以為我看不到,登就登了,殊不知,我家也訂了這份報紙,我媽每天在家沒事兒,就愛在報紙上找我的名字,發現"孫睿"兩字後,便將報紙收好,待我回去閱讀,連前女足隊員孫睿有什麽事兒,她都給我留著。就說我媽有點兒花眼,也不至於一版的文章都看不見——整版用了我的文章。
看到報紙後,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登錄自己的博客,看看首頁上的版權聲明是否還在,怕被自己哪次誤刪掉。一看,聲明還在,中文,簡體,字跡清晰。是不是有什麽漏洞,讓編?鑽了空子?我讀了一遍,發現果然有歧義,聲明是:未?哥們兒同意,不得轉載。可能是編?認為哥們兒不是我,而是一個叫哥們兒的人,恰好編?也認識哥們兒,哥們兒同意了。還有可能是,我說的是不得轉載,編?沒轉載,他幹的事情是篡改,改得麵目全非,我媽把報紙給我看的時候說:看看這個孫睿是不是你。報上登的文字隻保留了文章梗概,刪去了風格。我媽熟悉我的風格,所以懷疑報紙上那個孫睿不是我。
好在報紙上印了博客地址,我輸入ie,發現正是自己的博客,這才確信是從我博客裏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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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用可以,得跟我說一聲。編?說好的,以後用的話在我博客上留言。當時我都沒意識到這種聯係方式,既然她想到了,之前為什麽不留呢?
其實我聯係他們的主要目的還真不是稿費,當然,非要寄我也不能拒人千裏之外,盛情難卻,加之我也深知兜裏錢,塊塊皆辛苦。我是覺得在使別人東西前,最好打聲招呼,特別是不認識的,這是起碼的尊重。況且我又不是投稿,萬一是我給別的報紙寫的專稿呢,你們用了,我反倒成了一稿多投,不講信用。最不能讓我接受的是,我覺得我的文章勉強還算湊合,被他們一改,連湊合都談不上了,看了我都羞於出手,我希望他們要麽?文轉載,要麽改完讓我看看,過了我這關,再拿出去過讀者那關。
還有一家報紙,也從我博客上扒了一篇文章。我家沒訂這份報紙,我開始還真不知道。後來一個朋友問我,你開博客了?我說你怎麽知道,他說某天在某報上看到了我的文章。我登錄該報紙網站一查,果然有。後麵的解決過程基本同上一家報紙一樣。
我想編?之所以會這麽做,可能是認為寫東西的人愛麵子,不好意思張這個嘴,為一篇文章跟報社斤斤計較,至於嗎,用你一篇文章跟割了你的肉似的。
我確實愛麵子,我認為不告我一聲就把我文章登了讓我丟的麵子比我打電話找報社計較這事兒丟的麵子還大,所以我就要討個說法,此時此刻,我就是秋菊。文章雖然不是我的骨肉,但是我的血汗,不能白流。再說了,寫東西的人更要時刻用維權意識武裝自己的頭腦。
根據目前中國報刊從業人員的素質,我相信上述現象短時間內不會消失,為了能讓他們的這一行為持續更長久,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如果報刊再轉載別人文章而不想給稿費,先去發行部看看作者家裏是否訂閱了他們的報刊,如果有,還是老老實實地告訴人家,別等人家找上來再解釋。如果不確定作者是否訂閱了,盡量從外地作者的博客裏摘稿子,這樣被發現的幾率小(我上麵提到的三家報紙都是北京的)。如果再調查一下作者在當地是否有親戚朋友,確信沒有後,報紙的網站上也不要刊登該文章的電子版,那麽基本可以保證萬無一失,這時候再耍流氓,就沒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