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至十歲之間,我跟哥哥沒完沒了地打架,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揍我揍得越來越凶。我們年紀隻相差十八個月,但是他高壯得多,由於一般認為兄弟倆打架動武是正常甚至健康的事,因此沒有人認為有必要阻止我們。我把挨打視為個人的失敗,將之歸咎於我的軟弱和不協調。最初幾年,哥哥若激怒或貶低我,先出手的人往往是我,而且我半認為自己挨打活該,一般當然也不會去挑戰暴力。假如打架打到最後杯子破了、窗玻璃碎了,搞得我鼻青眼腫、受傷流血,母親最後出麵調停時抱怨的不是我們互相毆打,也不是我挨揍,而是我們把房子搞得一團糟——還有,由於我們無法和平解決糾紛,鄰居又要抱怨我們太吵鬧。


    後來我談起這些吵架,母親和哥哥聲稱完全記不起這些事,說我和往常一樣是在編故事,隻是為了找寫作題材,隻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多彩多姿、高潮迭起的人生。他們真心實意的態度讓我最後隻得讚同他們,推斷我像過去一樣,受想像力支配更甚於受現實生活影響。因此讀者閱讀此一章節時應當牢記,我有可能言過其實。但是對畫家來說,重要的不是東西的真實性,而是它的形狀;對小說家而言,重要的不是事件的過程,而是其安排;對回憶錄作者來說,重要的不是事實敘述的準確與否,而是前後是否呼應。


    因此讀者若留意到我在描寫自己的時候描寫伊斯坦布爾,在描寫伊斯坦布爾的時候描寫我自己,也就已看出我之所以提起這些幼稚無知、殘酷無情的打架,是為其他事作安排。畢竟,孩子們有某種以暴力表達自己的“自然”傾向,男孩子總是男孩子。我們給自己發明遊戲,特殊規則的共同遊戲。在我們幽暗的房子裏,我們玩捉迷藏、抓手帕、蛇、船長、“跳房子”、“將軍沉船”、“說出城市名”、“九石”、“提心吊膽”、跳棋、西洋棋、桌球(在兒童專用桌上)、台球(在我們的折疊式餐桌上),略舉數例。母親不在家時,我們把報紙揉成一團,在室內踢足球,直到玩得如癡若狂、滿頭大汗,這些遊戲往往演變成武鬥。


    我們有整整好幾年時間熱衷於“彈珠賽”,仿效足球世界的戰術與英雄。我們用西洋棋子當做球員,遵循足球規則把它們擺在球場上,模仿我們看過的戰略,技巧越發熟練的同時,這些球賽也越發沸沸揚揚。我們把兩隊西洋棋子(或彈珠)排在被我們用做球場的地毯上,然後遵循打過數百次架後確立的各種規則,朝木工為我們製作的球門柱射門。有時彈珠以當時最了不起的足球員命名,就像人們能輕而易舉地分辨出他們心愛的條紋貓,我們也能一眼認出我們的彈珠。我們模仿當時最了不起的體育評論員基萬茨,為想像中的群眾播報比賽,得分時,我們就像真實比賽中的看台觀眾一樣高喊“進球!”然後模仿群眾的歡呼聲。我們收入足球協會、球員、新聞媒體以及球迷(但絕不包括裁判)的評論,最後,我們也忘了這隻是一場遊戲,於是展開凶狠致命的戰鬥。大部分時間,一開始動手,我便被擊垮。


    童年時代這些打架的導火線是由於失敗、捉弄過度和欺騙,但彼此之間的競爭更是火上加油。打這些架不是為了證實誰對誰錯,而是為了證實哪個人更強、技巧更高超、更老練或更聰明,說明我們渴望學習遊戲規則,以及間接地學習世界規範,我們將要在頃刻之間證明我們的敏捷與腦力。這些競爭當中埋藏著文化的陰影,驅使伯父在每回我們去他的公寓時以填字遊戲和數學題目轟炸我們:不同樓層間(每層樓都支持不同的足球隊)半認真的足球賭注,誇大奧斯曼勝仗的教科書,以及當做禮物送給我們的《發現與發明百科全書》之類的書,也都是相同的文化。


    母親或許也參與一腳,因為,或許為了讓日常生活好過些,她盡其所能把每件事都變成一項比賽。“誰先穿上睡衣上床去,就給他一個親親。”母親說道。“誰整個冬天沒感冒沒生病,我就買禮物給他。”“誰先吃完晚飯,沒把衣服弄髒,我就最疼他。”這些母親使用的手段旨在讓兩個兒子更“善良”、更安靜、更合作。


    但是在我跟哥哥的絕望爭鬥背後,我的英雄們拚命競爭,人人都忙著獲得勝利、出人頭地,無論結果是多麽不可能。因此——就像我們在課堂上舉手,證明自己跟別的劣等生不同——哥哥和我全力以赴地征服、粉碎彼此,以抵禦我們埋藏在內心陰暗角落的恐懼——與伊斯坦布爾的恥辱命運與共的憂傷與悲愴。隨著年齡的增長,伊斯坦布爾人覺得自己的命運與城市的命運相纏在一起,逐漸對這件憂傷的外衣表示歡迎,憂傷給他們的生活帶來某種滿足,某種深情,幾乎像是幸福。在此之前,他們仍忿忿不平地抗拒命運。


    哥哥在學校的表現始終好過我。他知道每個人的住址,能把數字、電話號碼、數學公式像一首秘密曲調一樣記在腦子裏(每回我們一塊兒出門,我老是看櫥窗,看天空,看符合我風格的東西,而他看的則是門牌號碼和公寓名稱)。他喜歡背誦足球規則、比賽結果、世界各地的首都、體育統計,就像四十年來,他喜歡叨念他的學術對手們的缺點,以及他們在引文索引中占的分量多麽少。盡管我對繪畫的興趣有部分出自想和鉛筆和紙張單獨相處的欲望,卻也跟我哥哥對繪畫毫無興趣有關。


    但畫了幾個小時後,倘若我仍未找到我要找的快樂,當窗簾厚重、家具過多的房子開始讓黑暗滲入我的靈魂時,我就像每個伊斯坦布爾人一樣,渴望通往勝利的捷徑,進行一場可能的比賽:我們當時感興趣的任何一種遊戲——彈珠比賽、西洋棋、益智遊戲——我都試圖說服哥哥再玩一次。


    他從書中抬起眼來,說:“我看你饞得慌吧? ”——指的是大半都是我輸的遊戲,而不是隨後的吵架。“戰敗的摔跤手百戰不厭!”他說道,回溯我最近的一次失敗,“我再念一個小時的書,然後我們再玩。”他回去看書。


    他的書桌幹幹淨淨、井井有條,我的則是雜亂無章,有如地震現場。


    假使我們早年的打架幫助我們掌握處世方式,我們後來的爭執則更加邪惡。過去我們是一同長大的兄弟,母親對我們憂心忡忡,頻頻勸戒,嚐試彌補父親經常不在家的空缺,希望隻要對這些空缺予以否認,即可避免城市的憂傷滲入我們家。但現在的我們開始像兩個單身漢,各自力求領域的劃分。我們多年來為維護和平所建立的規章製度——櫃子的哪個部分屬於誰,哪些書屬於誰,誰坐在開車的父親旁邊、坐多久,睡前由誰關我們臥室的門或熄掉廚房的燈,最新期的《曆史雜誌》寄來時由誰先讀——甚至這些訂好的協議也成了爭論、攻擊、辱罵、威脅的源頭。一句肆無忌憚的話——“那是我的,別碰”或者“小心為妙,否則你會後悔莫及”——便會導致衝突、扭手臂、猛打、狠揍、武力。為了自保,我抓起木頭衣架、火鉗、掃帚,得以當劍使用的任何東西。


    從前我們使用現實生活中的遊戲(比方足球賽),拿彈珠模仿,若發生自尊與名譽的問題,我們便打架解決,但我們在乎的是遊戲;現在我們將這個借口拋到一邊,以打架解決直接來自生活的自尊與名譽問題。我們對彼此的弱點了若指掌,於是開始利用這些弱點。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打鬥不再是勃然大怒後演變而成的拳打腳踢,而是狠心策劃的侵略行動。


    有一回,我想辦法傷害哥哥時,他說:“今天晚上,我會在爸爸媽媽出門看電影時把你打得一塌糊塗!”當天晚上吃飯時,我懇求父母別出門,重複一遍哥哥的威脅,但他們還是走了,就像維和部隊盲目地相信已調解了交戰雙方的爭議。


    有時我們獨自待在家中——全力以赴地激烈交戰,揮汗如雨時——門鈴卻響起,就像被鄰居逮到的吵架夫妻,我們停止我們的熱烈娛樂,將這位不速之客的鄰居殷勤地領進屋裏,得體地寒暄一番——“請進,先生,”我們說,“請坐。”——喜孜孜地彼此交換眼色,跟客人說母親馬上就回來。但之後再次獨處時,我們可不像鬧別扭的夫妻趕忙回去吵架,而是表現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回到我們吃喝玩樂的消遣。有時我被打得很慘,躺在地毯上哭,像個孩子想像參加自己的葬禮,之後我就睡著了。哥哥心地善良的程度並不亞於我,他在書桌前用功一陣子之後,開始為我感到難過。他叫醒我,叫我換衣服睡覺,但他回去做功課時,我仍未更衣上床,而是沉溺於陰暗的自憐中無法自拔。


    讓我饞得慌的、後來我所謂的“憂傷”——此種情愫向我訴說著失敗、毀滅和墮落——也使我得以擺脫一切必要的規範,一切必須解決的數學題目,一切必須牢記的卡爾洛夫奇條約條款。挨揍受辱,即是感覺到自由。有時候,我不由自主地想挨揍,就像哥哥說感覺我“饞得慌”。有時候他感覺到了,況且他比我聰明比我壯,因此讓我極力設法挨頓打。


    每回挨打後,獨自躺在床上,一股憂鬱情緒攫住我,我罵自己愚笨、有罪、懶惰。“怎麽啦? ”我內心有個聲音問道。“我是壞家夥。”我答道。一瞬間,這回答給了我奧妙無窮的自由,一個嶄新光明的世界展現在我眼前。倘若我打算盡力做個壞家夥,我便能夠隨時畫畫,把家庭作業拋在腦後,不換衣服睡覺。同時,失敗、損傷、手腳的瘀傷、裂開的嘴唇、流血的鼻子給我一種奇特的安慰:我的遍體鱗傷證明我打不了一場好仗,證明我應當落敗、出醜、一敗塗地。或許我腦子裏這麽想的時候,燦爛的白日夢開始如夏日微風般吹過我腦際,讓我出神地夢想有一天,我要做偉大的事。這些夢想具有某種力量,掩飾了產生這些夢想的暴力以及受傷的自尊心。此刻在我麵前閃閃發亮、許諾快樂新生活的第二個世界,源自我承受的暴力,使我的夢想更明快更逼真。感覺城市的憂傷——“呼愁”進駐我的時候,我偶然發現每當像這樣提筆寫作時,我更加喜歡我做的事情;將世界拋在腦後,同我的憂傷玩耍之時,它的幽暗也開始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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