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在美國白手起家
閃閃甜婚:檢察官老公太霸道 作者:柴郡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宋墨琛一直很謙虛,直接引用他的話說:雖然現在小有成就,但始終是在父親的庇護之下成長起來的,大多數是父親的功勞。
他的父親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對於自己十多歲的兒子加以懷疑,而是下放一部分權利,讓宋墨琛放手去做。
但是為了不影響企業的股票跌率,不以讓這些企業以外的股東們知道自己冒著在外人看來,如此大的風險,就為了鍛煉兒子的能力。
盡管父親覺得沒什麽關係,但是畢竟外人總是想法多,不會信任宋墨琛。
而且本身宋墨琛的專業除了經濟學以外,更多的主業向,是法律專業占了主方向。
而且當初進入哈佛法學院的時候,以第一名的成績,名列前位,學校培養人才,法學院院長自然想要留住這個尖子生,當時連宋墨琛先要先把經濟學修完再來,院長都是滿口同意,還特意為他在學院留了專門的學位和單人宿舍的位置。
本來修完經濟學之後,宋墨琛不想再將法學學完,而是準備拒絕院長的邀請,直接進公司幫父親管理公司。
但是父親也是考慮到外界的想法,擔心他會成為打擊的對象,所以先讓他在美國白手起家,開一個宋氏企業旗下的子公司,一邊在學校學習法學。
按常理來說,要是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這樣高強度的壓力。
過度的壓力對於一個還在上大學的學生來說,要麽是勉強及格,要麽就會因為壓力太大而直接兩邊都收不到好的效果,因為一個人精力有限,如果精力不能集中,那麽就會造成搞砸的狀況。
更何況,宋墨琛根本就是白手起家,他所有的錢的來源,沒有一條支線是來自於父親的支援,甚至連投資的基金都沒有一分一毫。
他除了自己在美國的餐廳打工之外,因為法學的初期是不以實習,也就是沒有相關專業的工作以供他選擇。
這也就激發了他的第三副業——私家偵探。
當時是幾個好朋友合夥一起,買了幾台機器,把東西購置全了之後,又去派出所做了相關的登記備案。最終他們獲得了偵探的資格之後,就開始敞開門做生意。
剛開始是給一些華裔貴婦做一些高檔買。
到後來,來的顧客絡繹不絕,生意越發做大,人手不夠,宋墨琛的合作夥伴卻還是最開始的那三個人,都是除了宋墨琛是法學院的之外,其他兩個男生,全是經濟學的高材生。
這幾個高材生都是曾經和宋墨琛一起學經濟學的同齡人,唯一不同的是,四年的學業,宋墨琛僅僅隻用了一年就完成了。
所以宋墨琛的兩個好朋友還在上大二,他卻早已是拿到了學院的畢業證。
每每到了年底,他們會參加各項摸底考試,需要複習的時間也越來越多,他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撲在了這個偵探所裏。雖然宋墨琛已經讀完了經濟學,但是現在他正在修的是法學,學校布置的任務也不少。
幾個人都有想要擴張人手的意思,但是宋墨琛是他們的**oss,始終沒有動作。
所以他們也不敢說什麽。
宋墨琛之所以遲遲沒有做決定是因為他還沒有決定下來,最終要做什麽。
當初父親讓他白手起家,注冊一個公司,起步至少要五千萬才算是不會那麽快地倒閉。
人手才能運營起來。
宋墨琛雖然一路跳級讀書,年紀還輕,但是現在他的大學四年基本已經過了一半,如果還未從這偵探所的事業裏跳出來,基本上等他大學畢業,就來不及兌現當初對父親的承諾。
當時父親要求他在法學院內的四年時間,把公司至少做到一個中等規模。
如果將偵探所擴大規模,必定是精力全部撲上,沒法分心再另外從頭開一家商業性質的公司。
因為現在偵探所正在上升期。、
要麽就此隕落,將偵探所幾千萬掉;要麽繼續投資,將其越做越大。
宋墨琛目光長遠,根據這幾年所接案子的經驗,事先請了一個心理谘詢師,辨別上門的客戶到底是真的家庭或者事業出現了問題,還是隻因自己壓力過大,出現了心裏上的疾病。
這樣分揀開之後,三人的工作輕鬆了不少,剛好因為這個谘詢師不是學生,以做全職,所以每天大部分客人們的時間都是在心理谘詢室度過的。被分揀出來的客戶,才會受到宋墨琛和兩個合作夥伴的接見以及具體谘詢。
他們也就空下時間來做別的事情。
宋墨琛的父親得知他的偵探事業越做越大,也沒攔著他。反而是告訴宋墨琛,這便是他當初讓他邊留學邊創業的真正目的。
父親想要創造這種困難的逆境,來鍛煉和激發他的能力,無論最後結果如何,都沒有關係。
而現在,盡管宋墨琛最終沒有在美國開一家宋氏企業的子公司,卻自己創業有了另外的新發展。
宋墨琛的父親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要創建子公司,絕對前期是要很多資金運轉的,五千萬還隻是個起步,所以這幾乎不能完成。
宋墨琛的父親的目的不是讓他去給家裏的企業開子公司,而是激勵他去賺錢。
沒想到,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便在美國做得小有名氣。
在美國的重重困難,父親都一一看在眼裏,若是母親,定是很心疼自己的兒子,但是作為父親,他希望能夠讓孩子吃苦,然後從中汲取教訓。
在得到宋墨琛父親的默許之後,他開始放開手腳將偵探所擴大規模。
然後將美國那邊的公司暫時交給自己的合作夥伴代為管理。
然後他頂著自己不過是個法學院學生的身份回來替自己的父親試著管理公司。
宋墨琛眼睛半眯,曾經的記憶在眼前浮現。
不知道為什麽他突然就想起這些與身邊這個女人完全無關的事情。
護士的嘴在他麵前一張一合,他的注意力卻全都集中在餘光裏的白惠身上。
他的父親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對於自己十多歲的兒子加以懷疑,而是下放一部分權利,讓宋墨琛放手去做。
但是為了不影響企業的股票跌率,不以讓這些企業以外的股東們知道自己冒著在外人看來,如此大的風險,就為了鍛煉兒子的能力。
盡管父親覺得沒什麽關係,但是畢竟外人總是想法多,不會信任宋墨琛。
而且本身宋墨琛的專業除了經濟學以外,更多的主業向,是法律專業占了主方向。
而且當初進入哈佛法學院的時候,以第一名的成績,名列前位,學校培養人才,法學院院長自然想要留住這個尖子生,當時連宋墨琛先要先把經濟學修完再來,院長都是滿口同意,還特意為他在學院留了專門的學位和單人宿舍的位置。
本來修完經濟學之後,宋墨琛不想再將法學學完,而是準備拒絕院長的邀請,直接進公司幫父親管理公司。
但是父親也是考慮到外界的想法,擔心他會成為打擊的對象,所以先讓他在美國白手起家,開一個宋氏企業旗下的子公司,一邊在學校學習法學。
按常理來說,要是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這樣高強度的壓力。
過度的壓力對於一個還在上大學的學生來說,要麽是勉強及格,要麽就會因為壓力太大而直接兩邊都收不到好的效果,因為一個人精力有限,如果精力不能集中,那麽就會造成搞砸的狀況。
更何況,宋墨琛根本就是白手起家,他所有的錢的來源,沒有一條支線是來自於父親的支援,甚至連投資的基金都沒有一分一毫。
他除了自己在美國的餐廳打工之外,因為法學的初期是不以實習,也就是沒有相關專業的工作以供他選擇。
這也就激發了他的第三副業——私家偵探。
當時是幾個好朋友合夥一起,買了幾台機器,把東西購置全了之後,又去派出所做了相關的登記備案。最終他們獲得了偵探的資格之後,就開始敞開門做生意。
剛開始是給一些華裔貴婦做一些高檔買。
到後來,來的顧客絡繹不絕,生意越發做大,人手不夠,宋墨琛的合作夥伴卻還是最開始的那三個人,都是除了宋墨琛是法學院的之外,其他兩個男生,全是經濟學的高材生。
這幾個高材生都是曾經和宋墨琛一起學經濟學的同齡人,唯一不同的是,四年的學業,宋墨琛僅僅隻用了一年就完成了。
所以宋墨琛的兩個好朋友還在上大二,他卻早已是拿到了學院的畢業證。
每每到了年底,他們會參加各項摸底考試,需要複習的時間也越來越多,他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撲在了這個偵探所裏。雖然宋墨琛已經讀完了經濟學,但是現在他正在修的是法學,學校布置的任務也不少。
幾個人都有想要擴張人手的意思,但是宋墨琛是他們的**oss,始終沒有動作。
所以他們也不敢說什麽。
宋墨琛之所以遲遲沒有做決定是因為他還沒有決定下來,最終要做什麽。
當初父親讓他白手起家,注冊一個公司,起步至少要五千萬才算是不會那麽快地倒閉。
人手才能運營起來。
宋墨琛雖然一路跳級讀書,年紀還輕,但是現在他的大學四年基本已經過了一半,如果還未從這偵探所的事業裏跳出來,基本上等他大學畢業,就來不及兌現當初對父親的承諾。
當時父親要求他在法學院內的四年時間,把公司至少做到一個中等規模。
如果將偵探所擴大規模,必定是精力全部撲上,沒法分心再另外從頭開一家商業性質的公司。
因為現在偵探所正在上升期。、
要麽就此隕落,將偵探所幾千萬掉;要麽繼續投資,將其越做越大。
宋墨琛目光長遠,根據這幾年所接案子的經驗,事先請了一個心理谘詢師,辨別上門的客戶到底是真的家庭或者事業出現了問題,還是隻因自己壓力過大,出現了心裏上的疾病。
這樣分揀開之後,三人的工作輕鬆了不少,剛好因為這個谘詢師不是學生,以做全職,所以每天大部分客人們的時間都是在心理谘詢室度過的。被分揀出來的客戶,才會受到宋墨琛和兩個合作夥伴的接見以及具體谘詢。
他們也就空下時間來做別的事情。
宋墨琛的父親得知他的偵探事業越做越大,也沒攔著他。反而是告訴宋墨琛,這便是他當初讓他邊留學邊創業的真正目的。
父親想要創造這種困難的逆境,來鍛煉和激發他的能力,無論最後結果如何,都沒有關係。
而現在,盡管宋墨琛最終沒有在美國開一家宋氏企業的子公司,卻自己創業有了另外的新發展。
宋墨琛的父親很清楚地知道,如果要創建子公司,絕對前期是要很多資金運轉的,五千萬還隻是個起步,所以這幾乎不能完成。
宋墨琛的父親的目的不是讓他去給家裏的企業開子公司,而是激勵他去賺錢。
沒想到,短短兩年不到的時間,便在美國做得小有名氣。
在美國的重重困難,父親都一一看在眼裏,若是母親,定是很心疼自己的兒子,但是作為父親,他希望能夠讓孩子吃苦,然後從中汲取教訓。
在得到宋墨琛父親的默許之後,他開始放開手腳將偵探所擴大規模。
然後將美國那邊的公司暫時交給自己的合作夥伴代為管理。
然後他頂著自己不過是個法學院學生的身份回來替自己的父親試著管理公司。
宋墨琛眼睛半眯,曾經的記憶在眼前浮現。
不知道為什麽他突然就想起這些與身邊這個女人完全無關的事情。
護士的嘴在他麵前一張一合,他的注意力卻全都集中在餘光裏的白惠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