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7章 夢魘(2)
國民初戀:元氣少女與冰山校草 作者:洛小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最近柳溪迷上了歐·亨利。請不要驚訝柳溪突然和你談起閱讀。本來是寫的文學,但是仔細想想柳溪這輩子應該到不了那個層次吧,因為柳溪不像你有那麽濃厚的興趣。柳溪更加不想附庸風雅。讓你取笑。(有沒有覺得有點酸溜溜)
言歸正傳,柳溪是偶然在書店裏看到他的書。其實最開始是被封麵吸引的,灰色底色上大片淡藍色的花紋,讓柳溪一下子就想起你來。你不是常常畫這些不知名的花紋嗎。就這樣隨手一翻,其中一篇小說的題目躍入眼簾——《aftertwentyyears》。這本小說集是全英文版。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柳溪的心情嗎,柳溪不想讓讓人覺得她柳溪因為家境稍稍好點就不學無術長大也一直靠著家裏的積蓄生活。柳溪希望自己能靠自己,像蘇晴深一樣。
“twentyyearsagoto-night,”saidtheman,”idin‘bigjoe’brady’swithjimmywells,mybestchum,andthefichapintheworld.heandiwereraisedhereinnewyork,justliketwobrothers,together.iwaseighteenandjimmywastwenty.themiwastostartforthewesttomakemyfortune.youcouldn’thavedraggedjimmyoutofnewyork;hethoughtitwastheonlyearth.well,weagreedthatnightthatwewouldmeethereagailytwentyyearsfromthatdateandtime,nomatterwhatourditionsmightbeorfromwhatdistancewemighthavetoe.wefiguredthatiyyearseachofusoughttohaveourdestinyworkedoutandourfortunesmade,whatevertheyweregoingtobe.”
“……icamethousandsmilestostandinthisdoortonight,andit’sworthitifmyoldparturnsup.”
這是全篇內容柳溪最喜歡的兩段話。她喜歡它們不是你那種喜歡。她知道你看書總是關注修辭手法和措辭文采,她說過她沒那樣的天賦。隻是因為這段話讓她想了很多生活中的人和事情。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首歌一段文字除了它本身的魅力更是因為它們竟和你的心情如此的契合,甚至讓你想起某一個故人。
小說的標題是《二十年後》,多麽引人深思的題目啊。
小說裏的jimmy和bob是好朋友,bob是敘事的主人公。兩人在各奔東西的時候約定二十年後在分別的老地方再見,無論發生什麽無論境況如何。可是二十年對於人來說是多麽漫長的一段時光啊,二十年,足以改變一個人的樣貌,生活,甚至品質。現在還是知己朋友的兩個人,二十年後也許是南轅北轍兩個世界的人吧。
我們現在十六歲,二十年後就是三十六歲。不出意外的話我們都嫁人了吧。那時候的我們會是什麽樣子呢?身邊陪著的人是自己一直想要相守的人嗎?二十年後的我們還是朋友嗎?二十年後我們都找到最終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嗎?我知道你肯定會笑話我想太多吧。我也覺得自己現在越長大越孤單想的也越來越多。
我還想起你和聖梓林。對於你來說,全世界也隻有一個聖梓林吧。你也是怎麽拽也拽不走的吧。因為蘇晴深以前說夢想是安定的生活,和愛的人平和的過一生。
至於最後那一句話,是因為我之前和一個哥哥討論結局。哥哥說至少他是被自己的好朋友抓住,至少兩人都算見著了麵。所以相信即使最後落網他也心甘情願。
對不起,忘了告訴你小說的結局。二十年後,主人公bob成了通緝犯,吉米卻是警察。吉米其實很早就到約定地點,結果發現來的人是正在通緝的罪犯,於是留了便條托便衣代勞。你知道我看完的心情是怎樣嗎。我好想哭可是我又哭不出來。一邊驚歎作者匠心獨運一邊感歎命運弄人。二十年後天翻地覆的變化呐。
再悄悄告訴你其實我也設想了假如換成我們倆故事會是怎樣發展呢?
對啦,這兩段英文對於英語總是考滿分的你來說,不費吹灰之力吧。嗯,這是翻譯(你看看咱們翻得是不是差不多):
那人說:“二十年前,我跟吉米·韋爾斯在這裏的餐館吃飯。他是我最好的哥們,世界上頂呱呱的小子。我們倆是在紐約長大的,關係親密得像兄弟倆。我十八歲,吉米二十歲。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闖蕩。在吉米看來全天下隻有一個紐約,你就是拽也無法把他拽出紐約,那天晚上我們約定,就從那天那一刻開始算起,整整二十年後在這老地方會麵,不管我們的處境如何,也不管要走多遠的路程。我想,過了這二十年,好歹各人都知道了自己的命運,混出了點名堂。
……今天晚上我千裏迢迢跑到這家店門口等著,假如老朋友真的來的話,這一趟完全值得。
言歸正傳,柳溪是偶然在書店裏看到他的書。其實最開始是被封麵吸引的,灰色底色上大片淡藍色的花紋,讓柳溪一下子就想起你來。你不是常常畫這些不知名的花紋嗎。就這樣隨手一翻,其中一篇小說的題目躍入眼簾——《aftertwentyyears》。這本小說集是全英文版。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柳溪的心情嗎,柳溪不想讓讓人覺得她柳溪因為家境稍稍好點就不學無術長大也一直靠著家裏的積蓄生活。柳溪希望自己能靠自己,像蘇晴深一樣。
“twentyyearsagoto-night,”saidtheman,”idin‘bigjoe’brady’swithjimmywells,mybestchum,andthefichapintheworld.heandiwereraisedhereinnewyork,justliketwobrothers,together.iwaseighteenandjimmywastwenty.themiwastostartforthewesttomakemyfortune.youcouldn’thavedraggedjimmyoutofnewyork;hethoughtitwastheonlyearth.well,weagreedthatnightthatwewouldmeethereagailytwentyyearsfromthatdateandtime,nomatterwhatourditionsmightbeorfromwhatdistancewemighthavetoe.wefiguredthatiyyearseachofusoughttohaveourdestinyworkedoutandourfortunesmade,whatevertheyweregoingtobe.”
“……icamethousandsmilestostandinthisdoortonight,andit’sworthitifmyoldparturnsup.”
這是全篇內容柳溪最喜歡的兩段話。她喜歡它們不是你那種喜歡。她知道你看書總是關注修辭手法和措辭文采,她說過她沒那樣的天賦。隻是因為這段話讓她想了很多生活中的人和事情。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首歌一段文字除了它本身的魅力更是因為它們竟和你的心情如此的契合,甚至讓你想起某一個故人。
小說的標題是《二十年後》,多麽引人深思的題目啊。
小說裏的jimmy和bob是好朋友,bob是敘事的主人公。兩人在各奔東西的時候約定二十年後在分別的老地方再見,無論發生什麽無論境況如何。可是二十年對於人來說是多麽漫長的一段時光啊,二十年,足以改變一個人的樣貌,生活,甚至品質。現在還是知己朋友的兩個人,二十年後也許是南轅北轍兩個世界的人吧。
我們現在十六歲,二十年後就是三十六歲。不出意外的話我們都嫁人了吧。那時候的我們會是什麽樣子呢?身邊陪著的人是自己一直想要相守的人嗎?二十年後的我們還是朋友嗎?二十年後我們都找到最終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嗎?我知道你肯定會笑話我想太多吧。我也覺得自己現在越長大越孤單想的也越來越多。
我還想起你和聖梓林。對於你來說,全世界也隻有一個聖梓林吧。你也是怎麽拽也拽不走的吧。因為蘇晴深以前說夢想是安定的生活,和愛的人平和的過一生。
至於最後那一句話,是因為我之前和一個哥哥討論結局。哥哥說至少他是被自己的好朋友抓住,至少兩人都算見著了麵。所以相信即使最後落網他也心甘情願。
對不起,忘了告訴你小說的結局。二十年後,主人公bob成了通緝犯,吉米卻是警察。吉米其實很早就到約定地點,結果發現來的人是正在通緝的罪犯,於是留了便條托便衣代勞。你知道我看完的心情是怎樣嗎。我好想哭可是我又哭不出來。一邊驚歎作者匠心獨運一邊感歎命運弄人。二十年後天翻地覆的變化呐。
再悄悄告訴你其實我也設想了假如換成我們倆故事會是怎樣發展呢?
對啦,這兩段英文對於英語總是考滿分的你來說,不費吹灰之力吧。嗯,這是翻譯(你看看咱們翻得是不是差不多):
那人說:“二十年前,我跟吉米·韋爾斯在這裏的餐館吃飯。他是我最好的哥們,世界上頂呱呱的小子。我們倆是在紐約長大的,關係親密得像兄弟倆。我十八歲,吉米二十歲。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闖蕩。在吉米看來全天下隻有一個紐約,你就是拽也無法把他拽出紐約,那天晚上我們約定,就從那天那一刻開始算起,整整二十年後在這老地方會麵,不管我們的處境如何,也不管要走多遠的路程。我想,過了這二十年,好歹各人都知道了自己的命運,混出了點名堂。
……今天晚上我千裏迢迢跑到這家店門口等著,假如老朋友真的來的話,這一趟完全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