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縮短距離,我不在的時候,他們把營地移到了我打死熊的地方。那頭被打死的熊很沉,十個壯漢一齊使勁兒,才把它從樹下搬出來,穿過灌木叢,弄到空地上的營火邊。


    我回來得很晚,除了拉特勒,所有的人還都醒著。拉特勒是被人抬到新營地來的,然後就像段木頭似的被扔在草叢中了。這會兒他酒醒了。霍華德已被掩埋。塞姆剝下了熊皮,但肉還放著沒動。我下了馬,喂過它,走到火邊。那小個子說:


    “您上哪兒瞎跑去了,先生?我們等您等得好苦,我們都想早點兒品嚐熊肉,可沒有您就不能對老熊下刀子。我已經把它的外衣脫下來了,裁縫給它做得很合身,連一個小褶兒都沒有,嘿嘿嘿嘿!但願您不反對,是嗎?現在您說說該怎麽分肉吧!我們想在睡覺之前烤上一塊。”


    “隨你們怎麽分吧!”我回答。“肉是大家的。”


    “那我得告訴您,最好的是熊掌,絕對沒有比熊掌更好的東西了。但得把它放很長的時間,那種應有的野味才出得來。如果它被肉蟲鑽過,那味道就更美了。可我們等不了那麽長時間,我擔心阿帕奇人不久就會來,把我們的美餐給毀了。所以我們最好今天就吃熊掌,即使我們就要被印第安人消滅了,那在這之前還可以享受一下熊掌。您反對嗎,先生?”


    “不。”


    “好,那就動手了啊,胃口已經大開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他把熊掌從腿上割下來,按人頭兒切成了小塊。我得到了前腳上最好的一塊。我把它包起來放在一邊,其他人都忙著把自己那塊放到火上。我雖然很餓,也很累,但卻沒心思吃——不管這聽起來有多矛盾。我不能忘掉那殺人的一幕。在想象中,我看到我自己同克雷基-佩特拉坐在一起;聽著他的傾訴,此刻想起來,那是最後的懺悔。我總是一再想起他最後的話語,預示著他死亡的臨近。是的,他生命的葉子不是輕盈無聲地飄落的,而是被用力折斷的,而且是由怎樣一個人,出於怎樣一個原因啊!凶手就躺在那兒,仍然醉得不省人事。我本可以打死他,但我覺得惡心。這種惡心的感覺也正是那兩個阿帕奇人為什麽沒當場懲罰他的原因。“燒酒!”“好太陽”曾用蔑視到極點的語氣說——這個字眼兒中包含著怎樣的控訴和譴責啊!


    如果說有什麽能使我麵對那血腥的結局,那就是:克雷基-佩特拉死在溫內圖的懷抱中,他的心承受了射向溫內圖的子彈,這是他最後的心願。哦不!他最後的心願是請求我站在溫內圖一邊,將已經開始的工作完成。他為什麽偏偏請求我呢?幾分鍾之前他還說我們也許不會再見,也就是說,我的生活道路不會將我引向阿帕奇人,可隨後他卻賦予我一項使命,要完成它,我就得與這個部落建立密切的關係。這心願是隨口說出的一句空話嗎?也許臨終時他同所愛的人分別的最後時刻,在他靈魂的一隻翅膀已到達彼岸的時候,上帝允許他望見未來?看起來就是這樣的,我後來真的滿足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請求。


    我究竟為什麽那麽快就答應了克雷基-佩特拉的請求呢?出於同情嗎?可能。但還有一個原因:溫內圖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比我大多少,但卻比我優秀得多!這,我在看他第一眼的時候就感覺到了。他絲絨一般柔和的眼睛裏那種清澈的莊重、自豪,他舉止中那種平靜的自信,他的一舉一動,在他那張年輕英俊的臉上有一絲憂傷——它來自一種深深隱藏的痛苦——這些,我都喜愛。他和他父親是多麽令人肅然起敬啊!


    就這樣,當別的人在享受他們的熊肉時,我在火邊靜靜地坐著,冥思苦想著,直到塞姆-霍肯斯將我從沉思中驚醒。


    “您怎麽了,先生?您不餓嗎?”


    “我不吃。”


    “是嗎?別再做思考練習了!我認為,您不該養成這個壞習慣。我也對發生的事情很生氣,非常生氣,但一個牛仔必須習慣這種事。人們不是平白無故地把西部叫做‘darkandbloodygrounas’——‘黑暗血腥之地’的。您可以相信,在這裏每走一步,土地中都浸著血;誰要是鼻子太敏感,聞不得這個,那就讓他呆在家裏喝糖水吧。不要把這事太放在心上,把您的熊掌拿過來,我給您烤。”


    “謝謝,塞姆,我真的不吃——你們說好拿拉特勒怎麽辦了嗎?”


    “我們討論過了。”


    “那麽,怎麽懲罰他呢?”


    “懲罰?您覺得我們應該懲罰他嗎?”


    “我當然這麽認為。”


    “啊!那麽您說我們應該怎樣做呢?我們該把他送到舊金山、紐約或華盛頓去,指控他是殺人犯嗎?”


    “不是!有權審判他的是我們,他違犯的是西部的法則。”


    “看呐,這個青角對大西部的法律知道得多清楚啊!您是從德國來這兒當法官大老爺的嗎?那個克雷基-佩特拉是您的親戚或者好朋友嗎?”


    “不是。”


    “您這下說到點子上了!是的,大西部有自己的法律,要求的是以牙還牙,以血還血,就像聖經裏說的。如果發生了謀殺,有權利的人可以立即殺死凶手,或者成立一個審判委員會,做出判決並且立即執行。人們用這種方式除害,否則他們就要騎在獵人的頭上。”


    “那我們就成立一個審判委員會!”


    “首先需要一個原告。”


    “我就是!”


    “憑什麽?”


    “就憑我是一個人,一個不能容忍罪犯逃脫製裁的人。”


    “呸!您說話像個‘青角’。在兩種情況下您可以作為原告出庭。首先,被害人是與您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夥伴,但您已經承認,這種情況不存在。第二,如果您本人是被害者,也可以作為原告出庭,嘿嘿嘿嘿!您是嗎?”


    “塞姆,這可不是開玩笑的事兒!”


    “我知道,知道!我添上這一點,隻是為了把話說完整。就是說您沒有理由作原告,我們別的人也二樣。但如果沒有原告,也就沒有法官。這兒根本就無權成立審判委員會。”


    “那麽拉特勒就該逃脫懲罰嗎?”


    “不能這麽說。您別這麽激動!複仇會落在他頭上的,就像從我的利迪射出的子彈定會擊中目標一樣。阿帕奇人會惦著這事兒的。”


    “那懲罰也會連帶上我們的!”


    “很可能。但您以為,我們殺了拉特勒,就能避免這個嗎?一起做壞事,’一起被抓,一起被吊死!阿帕奇人不是把他一個人視作殺人凶手,而是把我們也視作凶手,如果我們落到他們手裏,他們就會照此行事的。”


    “即使我們除掉拉特勒?”


    “是的。他們不會問他是不是在我們這兒,就把我們打死。您想怎麽製裁他呢?”


    “把他趕走。”


    “是的,關於這個我們也討論過了,並且認為,首先,我們沒權利趕走他,即使我們有這個權利,明智一點兒,也不能那麽做。”


    “但是塞姆,我不懂您的意思!如果有人同我不和,我就跟他斷絕關係,何況現在涉及到一個凶手!難道我們能容忍這個一再使我們陷入窘境的惡棍兼酒鬼嗎?”


    “是的,正是這樣。像我、斯通和帕克一樣,拉特勒也是為保護你們這些測繪員被招募來的,隻有那些雇用他、給他發餉的人才有權利解雇他。我們必須嚴格遵守這個規矩。”


    “遵守這個規矩!麵對一個每天都踐踏上帝和人類的法則的人!”


    “即使這樣也得遵守!您說的不錯,但人不能由於別人犯了罪自己也做錯事。我告訴您,當權的人是無可指摘的,我問您,如果拉特勒被我們趕走了,他會幹些什麽呢?”


    “那是他的事!”


    “也是我們的事!我們將永遠處在危險之中,他很可能會報複我們。把他留在我們身邊看著他,比把他趕走,讓他偷偷跟著我們,隨時可能向我們每人的腦袋上射顆子彈要好些。我想,您也應該同意我們的意見了吧。”


    他看著我,我很能理解他的目光,因為他衝著拉特勒的同夥兒那邊,以他特有的方式對我使了個眼色。如果我們的做法對拉特勒不利,恐怕他們會合夥搗亂。我也這麽想,因為他們是不可信賴的;最後我讓步了:


    “是的,您這樣講,我就明白了,事情該怎樣,就隻能讓它怎樣。隻是阿帕奇人令我擔心,他們會來報仇的。”


    “他們會來的,尤其是他們沒有說出一個表示威脅的字,這就更肯定了。他們的做法很聰明,如果他們當時就報複的話,隻能報複拉特勒一個人;但他們針對的是我們所有的人,他是我們中的一員,他們把我們看作來搶他們土地的敵人。所以他們很理智地走掉了,連指頭也沒對我們動一動。但他們肯定會回來抓我們,如果他們得手,那我們就做好惡戰的思想準備吧,克雷基-佩特拉在他們那兒享有的聲望,他們會為他雙倍乃至三倍報仇的。”


    “而這一切隻是因為一個酒鬼!——不管怎麽說,他們會來很多人的。”


    “當然!我們的措施取決於他們什麽時候出現。我們有逃跑的時間,但這樣就得把快要完成的工作丟在這兒了。”


    “隻要有可能,我們就要盡量避免。”


    “如果加緊幹,您認為什麽時候能完成?”


    “五天之內。”


    “哼!據我所知,這兒附近沒有阿帕奇人的營地。要找到離這兒最近的美斯卡萊羅人,至少要馬不停蹄地騎三天。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好太陽’和溫內圖帶著屍體,要騎四天馬,才能得到增援,再用三天騎回來,一共是七天。既然您認為五天能幹完,我認為我們可以冒險繼續測量。”


    “如果您的計算不準呢?那兩個阿帕奇人也有可能先把屍體存放在一個保險的地方,然後回來,從暗中向我們開火。同樣可以想象,他們遇上了自己人的隊伍。是的,甚至可以設想,附近可能有他們的朋友,要不我就奇怪了,兩個阿帕奇人,而且還是酋長,怎麽會在沒有足夠的隨從的情況下,離開他們的營地這麽遠呢?而且,打野牛的季節已經到了,‘好太陽’和溫內圖也有可能在附近有一支打獵隊伍,他們隻是為了那頭熊才在不久前離開隊伍的。如果我們想謹慎從事的話,就得考慮到這一切,時刻記著這一切。”


    塞姆-霍肯斯眯縫起眼睛,做了個表示驚訝的鬼臉。


    “老天,您多機靈,多英明啊!真是的,如今的雞雛兒們比母雞要聰明十倍,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不過,說真的,我得承認,您剛才那些話倒是一點兒都不愚蠢,您言之有理,我們必須注意這些可能發生的情況。因此很有必要知道那兩個阿帕奇人往哪兒去了。天一亮我就出發去跟蹤他們。”


    “我跟你一塊兒。”帕克插嘴道。


    “我也去。”迪克-斯通也聲明。


    塞姆-霍肯斯思索了一會兒,然後決定:


    “你們兩個乖乖地呆在這兒!這兒甩得著你們,明白嗎?”


    他說著瞅瞅拉特勒的同夥兒那邊,這就無須費口舌了。如果讓這幫靠不住的人單獨和我們一起呆在這兒,他們可能會在他們的頭兒醒過來之後給我們搗亂的。斯通和帕克還是留下為妙。


    “可你不能一個人去啊!”帕克反對道,他善於從方方麵麵看事情。


    “隻要我想,我就能;可我不想一個人去,我要給自己找個伴兒。”


    “誰?”


    “就是這個‘青角’。”


    他說著指指我。


    “不行,不許他走。”總工程師也插話了。


    “為什麽不行,班克洛伏特先生?”


    “因為我需要他,如果我們想五天之內完工的話,就必須用上所有的人手,一個人也不能少。”


    “是啊,用上所有的人手,到現在為止你們還沒這樣做過,更多的是一個人幹所有人的話兒,現在也該讓所有人為一個人賣把子力氣了。”


    “霍肯斯先生,您想給我定規條嗎?這我可不允許!”


    “我怎麽敢!一個看法還遠遠算不上什麽規條。”


    “可聽起來就是那樣!”


    “可能,我不反對。說到您的工作,如果明天不是五個而是四個人幹的話,大概耽誤不了多少事情。我就要帶這個人稱‘老鐵手’的‘青角’去,是有我的道理的。他應該看看怎麽跟蹤印第安人。正確辨認一個足跡會對他有用處的。”


    “可這對我來說不算什麽。”


    “知道,可是還有一個原因:我要走的路很危險,我要能帶上一個力氣又大又擅使獵熊槍的伴兒,對我對你們都有好處。”


    “我看不出這對我們能有什麽好處。”


    “看不出嗎?這真讓我奇怪,您本來是位挺機靈挺明智的紳士啊。”塞姆諷刺道。“要是我遇上了正往這裏來的敵人,他們把我幹掉了怎麽辦?那就沒有人來向你們報告險情了,你們就會遭到襲擊,被殺死。可如果我帶上這個‘青角’,他用那雙女人似的小手把最結實的家夥一拳打倒,我們可能就會毫發無損地回來。這下您明白了嗎?”


    “是的。”


    “那麽說最主要的:他明天得跟我走,這樣這裏就不會出現摩擦,最後落個不愉快的結局。您知道,拉特勒正是視他為眼中釘。如果那個白蘭地的大情人醒過來了,他很可能要和今天一天把他打倒兩次的人較量一番,我們至少要在這起殺人事件後的第一天把這兩個人分開。沒用的那個呆在這兒,另一個我帶上,現在您還反對嗎?”


    “沒有了,讓他跟您去吧。”


    “那好,我們意見統一了。”他轉向我,補充道:“您都聽見了,您要麵臨的是多苦的差使,很有可能我們連吃飯、休息一會兒的工夫都沒有。所以我得問問,您是不是吃幾口熊掌?”


    “好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至少要試試。”


    “盡管試,盡管試!我清楚這種嚐試,嘿嘿嘿嘿!您隻要吃上一口,保證就停不下來了,直到吃光為止。把您的熊掌拿過來,我給您烤!您這麽個‘青角’是不懂這個的。好好看著,這樣,您可以學一學!要讓我第二次替您烤這麽好吃的東西,您就什麽也得不著了,我會自己把它吃光的。”


    塞姆說得對,他剛剛顯示完他的烤肉手藝,我還幾乎一口沒嚐的時候,食欲就來了;我忘掉沉重地壓在我心頭的一切,吃啊,吃啊,真是一直吃到什麽都沒剩下為止。


    “您看見了?”他衝我笑著,“享用一頭灰熊確實比打死它令人愉快多了,這您大概見識到了吧?現在我們要從熊腿上再割下幾大塊肉來,今晚就烤好,明天帶上作我們的幹糧,因為幹這種偵察的事兒,你總得做好路上沒時間打野物,也不能生火烤肉的準備。您躺下結結實實地睡一大覺,我們天一亮就走,您要攢足了勁兒!”


    “好,我去睡,但請您先告訴我,您打算騎哪匹馬?”


    “哪匹馬?哪匹也不騎。”


    “那騎什麽?”


    “這叫什麽問題?您以為我會騎在一條鱷魚或者別的一隻什麽鳥兒上嗎?我當然要騎我的騾子,我新得的瑪麗!”


    “我要是您就不會這樣。”


    “為什麽?”


    “您對它的了解還太少。”


    “可它很了解我——這頭富牲,它對我非常尊敬,嘿嘿嘿嘿!”


    “但對於我們明天的偵察行動來說,得小心謹慎,事先考慮到一切才行。一頭你不太有把握的坐騎沒準兒會把一切都攪黃了。”


    “哦?真的嗎?”他對我一笑。


    “是的。”我急切地告訴他,“我知道,一匹馬打個響鼻,沒準兒就會送了騎手的命。”


    “啊,您知道這個?您這個聰明的家夥!這也是您讀來的吧,先生?”


    “是的。”


    “我猜也是!讀這樣的書,一定非常有趣。我要不是個牛仔,倒也想搬到東部去讀這麽有意思的關於印第安人的故事。我想,這樣人會長得肥肥胖胖的,我想知道,寫這類東西的好人們是否真的曾經越過密西西比河,到這邊來過。”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總該來過吧。”


    “我不信,我有理由懷疑這一點。”


    “您的理由是……?”


    “我告訴您,先生。一隻勒馬、拿槍、拿刀這麽久的手,已經不再適合於往紙上劃那些鬼畫符了。真正的牛仔,肯定早已忘了怎麽寫字;那些不是牛仔的人,還是別再寫那些他們不懂的東西了吧!”


    “可是,用不著為了寫一本關於西部的書,就在西部呆到手不會寫字為止。”


    “錯了,先生!我剛說過了,隻有能幹的牛仔才有可能寫出真實的情形。但能幹的牛仔做不到這一點。”


    “為什麽做不到?”


    “因為他絕對不會離開連一個墨水瓶都找不到的西部。草原就像是大海,它永遠不會放走那些愛上它的人。不,所有那些寫書的人都不了解西部,如果他們認識了西部,就不會隻是為了用墨水兒把幾百張紙塗黑而離開它。我就是這個觀點,我的觀點是對的。”


    “不對。我就認識一個人,他喜歡上了西部,想成為一個能幹的獵人。但他還是會時常回到家鄉去寫關於西部的故事。”


    “是嗎?這會是誰呢?”他問,好奇地看著我。


    “這您可以猜出來。”


    “猜?我?您說的該不會是您自己吧?”


    “就是我。”


    “見鬼!就是說您想做一個寫書的廢物?”


    “有可能。”


    “算了吧,先生!我懇求您!不會有好結果的,您就信我的吧。”


    “我表示懷疑。”


    “我敢斷定,甚至可以起誓。”他熱烈地喊著,“您對您將要麵對的生活有沒有一點兒預感呢?”


    “當然有。我到處旅行,認識不同的國家、民族,偶爾回一趟家,將我的觀點和經曆告訴給別人。”


    “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為了當我的讀者們的老師,也順便給自己掙錢。”


    “見鬼!做讀者的老師!掙錢!先生,您喝多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您的讀者從您這兒什麽也學不到,因為您自己就什麽都不懂。一個青角,一個青角怎麽能當讀者的老師呢!您就放心吧,您根本找不到讀者,一個也找不到!看在老天的份上,告訴我,您為什麽偏想當老師呢?而且想當您根本就找不到的讀者的老師!世上的老師還不夠多嗎?您還想擴大這群人的數量嗎?


    “聽著,塞姆,老師是一個非常重要、非常神聖的職業!”


    “呸!牛仔要重要得多,重要一千倍!我知道,因為我就是個牛仔,而您幾乎還沒嚐到當牛仔是個什麽滋味呢。所以我要非常嚴肅地禁止您去給您的讀者當老師!而且還要靠這個掙錢!多沒頭腦的想法啊!您要寫的書一本要賣多少錢?”


    “一兩美元,或者三美元,視內容多少而定吧,我想。”


    “不錯呀!可一張海狸皮能賣多少錢?您知道嗎?如果您當個下套子的,能掙到比您當讀者的老師多得多的錢,如果您真找得到讀者,那真是您和他們的不幸,除了愚蠢,他們什麽也學不到。掙錢!這在西部是最容易的了。錢就撒在草原上,原始森林裏、岩壁間、河床上。您要是當寫書的,日子得過得多苦啊!您喝不到西部清澈的泉水,隻能去喝那又稠又黑的墨水兒,啃不上熊掌、野牛裏脊,隻能去啃一根破鵝毛筆。您頭頂上不會有藍天,有的隻是一塊塊往下掉石灰的天花板。您不能躺在柔軟的綠草地上,隻能睡一張舊木板床,得上風濕。您在這兒有匹馬,在那兒隻有張破爛的軟墊椅子,在這兒,每次下雨時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賜予的寶貴禮物,可在那兒沒等落下幾滴雨,您就衝天撐起一把紅紅綠綠的傘來。在這兒您手裏纂著杆槍,是個歡蹦亂跳自由快樂的人,在那兒您卻坐在一張寫字桌前,手裏捏著羽毛筆或者鉛筆,浪費您的體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這麽激動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當您讀者的老師,那您就是這天底下最值得可憐的人,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他說得非常激動。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臉頰燒得通紅,凡是透過濃密的絡腮胡子能夠看見的地方,都成了美麗的朱紅色,就像他的鼻頭兒一樣。我能感覺到是什麽使他這麽興奮激動。從他嘴裏說出來的話對我很有價值,於是我就來了個火上澆油。


    “可是,親愛的塞姆,我向您保證,如果我能實現我的理想的話,也一定會使您也非常高興的。”


    “高興?我?別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這類玩笑!”


    “這不是玩笑,我是認真的。”


    “認真的?天打五雷轟!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怎麽個認真法兒?我有什麽可高興的?”


    “為您自己。”


    “為我自己?”


    “是的,為您自己,因為您也會出現在我的書裏。”


    “我?我?”他問,一雙小眼睛越睜越大。


    “是的,您。我也會寫您的。”


    “寫我,難道是我做的事,說的話?”


    “當然。我會講述我的經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會出現在我的書裏,就像您坐在我麵前這樣子。”


    這下他把我們說話時一直擎在手裏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邊,抓起他的槍,一躍而起,以一種咄咄逼人的架勢往我麵前一站,衝我嚷道:


    “我要當著所有在場的人萬分嚴肅地問您一遍,您真的要這麽做嗎?”


    “當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這話,並且對我發幾個誓,說您放棄這個打算!”


    “為什麽?”


    “不然的話,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麽樣,您願意還是不願意?”


    “不願意。”


    “那我就動手了!”他喊著向後揮起槍托。


    “隻管動手吧!”我平靜地說。


    槍托在我頭頂上懸了片刻,隨後垂了下來。塞姆把槍扔進草叢裏,絕望地雙手一拍,呻吟道:


    “這個人喝多了,瘋了,完完全全瘋了!他說想寫書,做他讀者的老師的時候我就知道他瘋了,看來還真是。隻有一個瘋子才會在我的利迪懸到他頭頂上的時候,還安安靜靜地坐著。現在該拿這個人怎麽辦呢?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治好他!”


    “不需要治療,親愛的塞姆。”我回答,“我的頭腦很清醒。”


    “真的嗎?那您為什麽不按我說的做?為什麽不肯發誓,寧願被我打死?”


    “胡說!塞姆-霍肯斯不會打死我,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來您清楚這個!這倒是真的!我寧肯打死自己,也不會碰彎您的一根毫毛兒。“


    “我也不發誓,我說出的話就跟起了誓一樣。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麽允諾,用利迪也不行。寫書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麽愚蠢。您隻是不了解這個,以後有時間我會給您講。”


    “謝謝了!”他拒絕道,又坐下來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誰來給我解釋一件解釋不清的事,讀者的老師!靠寫書掙錢!可笑!”


    “想想榮譽吧,塞姆!”


    “什麽榮譽?”他迅速把臉轉向我問道。


    “書被很多人讀的榮譽啊,這樣會讓人成名的。”


    這一下,他高高舉起拿著熊腿的右手,氣衝衝地對我訓斥開了:


    “先生,趕快住嘴,否則我就把這塊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頭上去!就該往那兒砸,因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樣蠢,也許還要蠢得多。靠寫書出名!您以為出名是什麽意思!我告訴您怎麽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兒,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來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鈞和熊嘴裏的裂齒弄下來做一串項鏈掛在脖子上。每個走運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這樣做,這樣不管他去哪兒,人們都會說:‘看那個人啊,他和灰熊較量過!’每個人都會十分樂意地、充滿尊敬地給他讓地兒,他的名字會傳遍每一頂帳篷,每一個地方。這樣他就出名了,懂嗎?您把您那些書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掛一串兒書試試看!人家會說什麽,嗯?會說您是個瘋瘋顛顛的家夥!您竟想靠寫書贏得這麽一種名聲。”


    “可是塞姆,您幹嘛發這麽大的脾氣呀?我做些什麽,您完全可以無所謂嘛!”


    “是嗎?無所謂?見鬼,這也算是人嗎,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我喜歡他就像喜歡一個兒子,總是偏向他,還能對他幹什麽無所謂!這太過份了!這家夥有野牛那麽大的力氣,有野馬那樣發達的肌肉,有鹿一樣的筋腱,有鷹一樣的眼睛,耗子一樣的耳朵,從腦門看來,腦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槍來像個老手兒,騎起馬來就像草原上的幽靈,以前從沒見過野牛、灰熊,就敢衝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這麽一個天生就該當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來往了二十多年的獵人還能幹的家夥,卻要回家去寫書!這不是發瘋了嗎?這讓一個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為惱火,難道有什麽奇怪的嗎!”


    他用質疑甚至是挑戰的目光看著我,毫無疑問,他期待著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經使他上了圈套。我從容地拽過馬鞍,枕在頭底下,攤開身體,閉上了眼睛。


    “怎麽?這是什麽態度?”他問,手裏還舉著熊腿,“難道我都不配得到一個回答嗎?”


    “噢,當然配!”我說:“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個好覺!”


    “您要睡覺?”


    “是的,是您剛才建議我這麽做的。”


    “那是那會兒,可現在我們還沒說完呢,先生,我還有話跟您說。”


    “可我沒有要跟您說的了,因為我已經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麽?”


    “就是我天生該當牛仔,還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來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幹。”


    這下他舉著熊腿的手垂了下來,尷尬地咳嗽了幾聲,驚得結巴了:


    “見鬼!這個小家夥,這個‘青角’,他把我給……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說了一遍,翻了個身。


    他又衝我發火了:


    “好啊,睡吧,您這個無賴!這總比您醒著好,因為隻要您睜著眼,老實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牽著鼻子走了。我們之間算完了!我已經把您看透了,您是個騙子,人人對您都得提防著點兒!”


    這是他在盛怒之下說出來的。在說了這番話,用了這樣的語氣之後,按說我該以為我們之間確實是完了,但是才過了半分鍾,我就聽見他換了柔和、友好的聲調接著說:


    “晚安,先生,快睡吧!這樣我叫醒您的時候,您就又渾身是勁兒了!”


    這個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個可愛、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經醒了,其他人還沉沉睡著,拉特勒也是。我們吃了塊肉,喝了些水,喂了我們的馬,塞姆又向兩個夥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種情況的處理原則之後,我們就出發了。我們踏上隨時可能出現險情的征途時,太陽還沒有升起來。我的第一次偵察行動!我很想知道會有怎樣的結局。後來我又幹過多少次這樣的偵察啊!我們朝著兩個阿帕奇人的方向,順著山穀向下,到了下麵後,沿著森林的邊緣轉彎,草叢中還可以看到他們的足跡,就連我這個‘青角’也能發現。足跡向北延伸,而我們卻該在我們的南邊尋找阿帕奇人。我們在山穀拐了個彎兒,看到漸漸向高處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場大規模蟲害的結果。足跡是向那裏去的。空地在高處又伸展了很長一段。最後我們到達了一塊草原,隨著地勢漸高,它就像個被用力壓扁了的綠色屋頂,伸向南方。這兒的足跡也很容易跟蹤。我們發現,阿帕奇人曾繞著我們走,最後當我們抵達的那個“屋頂”的“屋脊”時,發現我們麵前是一大片寬闊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猶如沒有盡頭的一般,雖然阿帕奇人已經走了大半天,我們卻看到他們的足跡像一條直線從這平地上穿過,至今不曾說過一個字的塞姆,搖著頭嘟囔著:


    “我不喜歡這些腳印,一點也不喜歡。”


    “我倒越來越喜歡它們了。”我聲明。


    “因為您是個‘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還想爭論這個。這年輕人,還以為我要誇獎他,竟拿他跟一個老獵人作比較呢!誰會相信這個呢!隻要聽聽您現在說的話,立即就會知道您幾斤幾兩了。您喜歡這些腳印嗎?我想也是,因為它們這麽清楚地擺在您麵前,瞎子都可以用手摸出來。可我是草原上的老獵人了,我可覺得這些腳印很蹊蹺。”


    “我不覺得。”


    “住嘴,尊貴的先生!我帶您來,不是為了讓您用那些幼稚的看法來搶我的話頭兒的。要是兩個印第安人留下這麽顯眼的腳印,那總是很可疑的,尤其又是在他們抱著敵意離開我們那兒的情況下。他們極有可能是要把我們引入陷阱,因為他們知道得很清楚,我們是會跟蹤他們的。


    “這會是個什麽樣的陷阱呢?”


    “這個,現在還沒法兒知道。”


    “那它會在哪兒呢?”


    “在那邊,南邊,他們讓我們輕而易舉地跟到那兒去。他們要不是有意這麽做的話。一定會花費力氣把腳印抹去的。”


    “哼!”我哼了一聲。


    “什麽?”那小個子問。


    “沒什麽。”


    “哦嗬!聽起來像是您有什麽要說的。”


    “我可不敢!”


    “為什麽?”


    “我很有理由閉住我的嘴,要不您又會認為我要搶您的話頭兒了,可我敢說,我其實既沒這個本事,也沒這個興趣。”


    “別說這種話!朋友之間的話可不能這麽計較。您不是想學點東西嗎,您不說,怎麽學呢?好了,您剛才哼那一聲兒是什麽意思?”


    “我跟您看法不同,我認為沒有陷阱。”


    “是嗎?為什麽?”


    “那兩個阿帕奇人想到他們的人那兒去,好盡快回來對付我們;天氣很熱,他們還帶著一具屍體。這是兩個迫使他們盡快趕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屍體在路上就會腐爛,而他們也會來得太晚,抓不到我們,所以他們沒有時間抹去他們的腳印。照我看,這就是我們能清楚地辨認他們的蹤跡的唯一原因。”


    “哼!”這回塞姆哼了一聲。


    “而且就算我說得不對,”我繼續說道,“隻要我們還在這一大片平原上,我們就可以放心地追他們,用不著擔心什麽,因為我們在這兒能夠老遠就發現任何敵人,完全來得及撤退。”


    “哼!”他又哼了一聲,斜著看了我一眼。“說到屍體,您認為他們兩個會在這麽熱的天氣裏帶著它走嗎?”


    “是的。”


    “不會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會。死者在他們那兒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習俗,他們將以極隆重的儀式安葬他。如果能夠同時處死凶手,葬禮就算頂頂隆重了。因此他們會攜帶著屍體,並且急著回來把拉特勒和我們抓到手。以我對他們的了解,他們一定會這樣做的。”


    “哦?以您對他們的了解?啊,這麽說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說!誰這麽說了?”


    “要不您怎麽會了解他們的?”


    “通過為您所不齒的那些書本。”


    “好吧!”他點點頭,“咱們繼續走吧!”


    他沒告訴我他是否同意我的觀點,但他時不時地膘我一眼,胡子之間隱隱抽搐著。我很清楚,這是一個標誌,表明要消化什麽思想,對他來說很不容易。


    這會兒我們放馬疾馳,穿過平原,這是個海岸山脈和紅河的源頭之間常見的那種矮草草原。蹄印分三列,就像由一把分三個叉兒的大叉子劃出來的一般。也就是說,他們的馬直到這裏還始終是並排行進的。這麽遠的路,要令屍體始終保持正直的姿勢,一定很累,因為到此為止,我們還不曾發現什麽跡象能表明阿帕奇人采取了什麽措施以減輕負擔。可我心裏暗自說,他們這樣堅持不了多久了。


    現在,塞姆認為是該講課的時候了。他給我講解為什麽從足跡的特點就可以分辨出騎手是讓馬走著,還是小跑或奔馳。這很容易看出來,也很好記。


    半小時後,平原前方似乎橫穿過一片樹林,但隻是似乎,因為實際上草原隻是拐了個彎兒。我們拐過彎兒後,那樹林就在我們左側了。樹木稀稀落落的,如果一整支騎兵隊伍一匹一匹地走,就可以很容易地穿過去。可那兩個阿帕奇人並排帶著三匹馬,是不可能穿過去的。顯然,他們隻能繞道而行。我們也很願意跟著繞道,這樣我們就可以走寬闊的道路。當然,後來我“滿師”了之後,我可能就不會再繞這個道了,而是直接穿過樹林。根據我們麵臨的情況,在樹林那一邊是肯定可以重新找到蹤跡的。


    漸漸地,草原變成了窄窄的一條兒不甚開闊的草地,散布著一些灌木叢。這時我們到了阿帕奇人停過的一個地方。那是一叢伸出細高的橡樹和櫸樹的灌木。我們小心地繞著它,直到確信印第安人早已不在其中藏身了之後才敢靠近。灌木叢一邊的草已經完全被踩倒了。觀察的結果表明,阿帕奇人在這兒下了馬,把屍體從馬背上挪到草叢中,隨後他們去砍橡樹幹,砍下橡樹幹上的細枝。


    “他們要這些樹幹做什麽用呢?”塞姆問,像個老師一樣看著我。


    “他們為屍體做了副擔架或者一個爬犁。”我鎮靜地回答。


    “您是從哪兒知道的?”


    “從我自己這兒。”


    “怎麽?”


    “我早就想到會是這樣。要使屍體長時間保持直立,不是件容易事。我猜想,阿帕奇人一旦停下來就會想個辦法。”


    “想得不賴。這些東西也能在您的書本上讀到嗎,先生?”


    “與這完全相同的沒有,但重要的是你怎樣讀這種書。你確實可以從中學到很多東西,並在實際生活中運用它們。”


    “哼,奇怪!寫那些東西的人,倒真像是來過西部似的!順便說一句,您猜的和我一樣。我們要確定一下,是不是這樣!”


    “我想,他們做的不是一副擔架,而是一個爬犁。”


    “為什麽?”


    “要用一副擔架運屍體,需要兩匹馬並排或前後拉,可阿帕奇人隻有三匹馬,其中兩匹他們要自己騎著。而做一個爬犁,有一匹馬就夠了。”


    “對,但是爬犁會留下討厭的痕跡,這對騎手來說可能是毀滅性的。另外,估計阿帕奇人是昨天傍晚到這兒的。一會兒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在這兒宿營了還是連夜趕路來著。”


    “我認為是後者,因為他們有雙重理由急著趕路。”


    “很對。那咱們仔細檢查一下!”


    我們下了馬,牽著馬沿著蹤跡慢慢向前走。它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雖然仍是三列,但樣子跟以前不一樣。中間一道是馬蹄踏出來的,邊上的兩道是爬犁劃出來的。看來爬犁是由兩根橡樹的主幹和一些橫著綁住屍體的枝條組成的。


    “他們從這兒開始一前一後地騎了,”塞姆說,“這裏肯定有什麽原因,他們有足夠的地方並排騎。跟著他們!”


    我們又上了馬,讓馬繼續小跑前進。我在心裏思忖著阿帕奇人為什麽從這兒開始要一前一後。我想啊想啊,過了一會兒,我認為自己找到答案了,於是提醒塞姆:


    “塞姆,看仔細點兒!這些痕跡中可能有什麽手腳是要蒙蔽咱們的。”


    “怎麽會有手腳?”他愣了。


    “他們做爬犁,不隻是為了減輕負擔,也是為了使他們分開而不被發現。”


    “您想什麽呢!分開!他們做夢也不會這樣想,嘿嘿嘿嘿!”他笑起來。


    “做夢時不會這樣想,但清醒時會。”


    “那就告訴我,您怎麽會有這個念頭的?大概您的書把您引入歧途了吧。”


    “這不是書裏寫的,是我自己想出來的,不過也是因為我用心讀了那些書,並能設身處地地想他們所想。”


    “那是什麽呢?”


    “到現在為止一直是您當老師,現在該我來問問您了。”


    “這下我要長見識了——我倒是很好奇!”


    “為什麽印第安人騎馬大多是前後騎?恐怕不是為了舒服或是結伴兒的緣故吧?”


    “不,是為了不讓跟蹤他們的人數出他們有多少個騎手。”


    “您看!我想,這個原因在這兒也適用。”


    “我很想知道知道!”


    “要不他們為什麽要成縱隊前進呢,雖然地方足夠三匹以上的馬並排走?”


    “是無意的,或者很有可能是為了死者。一個在前麵騎,當帶路的,然後是拖著屍體的馬,後麵跟著另一個人,由他注意爬犁是不是結實,不讓屍體滑下去。”


    “有可能。但我得考慮到,他們急著來抓我們。運送死者太費時間了,因此很有可能他們中的一個會先行一步,好讓他們的部隊更快地得到消息。”


    “他們急著來抓我們——這是您的想象力搞的把戲。要我說,他們決不會想到要分開的。”


    我為什麽要跟塞姆爭吵呢?也許我錯了。是的,很有可能我錯了,因為他是個有經驗的老偵察,而我隻是個“青角”。於是我沉默了,但我密切注意著地上的那些痕跡。


    不久我們到了一條很淺,然而很寬闊,現在已經幹涸了的河邊。這條河屬於那種春天接納山水,其它季節則無水的河流。河岸低矮,兩岸之間的河床裏滿是鵝卵石,其間有些細沙形成的小灘。足跡由此橫穿而過。


    我們慢慢地穿過河床時,我仔細地觀察著兩旁的卵石和沙灘。如果我當初的猜測是正確的,那麽這裏就是兩個阿帕奇人中的~個離開的最佳地點。如果他在河床中向上遊或者向下遊騎一段,讓馬踩在留不下足跡的鵝卵石上,就可以不露痕跡地消失了。如果另一個人繼續前進,後麵跟著拖爬犁的那匹馬,那麽別人會以為這兩匹馬留下的痕跡還是三匹馬的。


    我緊跟在塞姆-霍肯斯後麵騎,馬上就要上岸了,這時我注意到,在一塊沙灘與卵石交接的地方四下去圓圓的、邊緣深陷的一塊,大約有一個大咖啡杯那麽大。我當時還沒有練就那麽準的眼力、敏銳的頭腦以及經驗,但我能夠判斷並證明的東西,至少有所感覺,即,那個小小的凹陷是馬蹄從較高的卵石上滑到較低的沙地留下的。上岸後,塞姆正要繼續跟蹤,我攔住了他。


    “跟我一起到左邊去,塞姆!”


    “幹什麽?”他問。


    “我要指給您看些東西。”


    “是什麽?”


    “您就會看見的,來吧!”


    我沿著河岸騎馬下行,岸上長著草。沒等我們騎出二百步,沙地上就出現了有人騎馬走過的痕跡,顯然是穿過草地,向南麵去了。


    “這是什麽,塞姆?”我問,作為一個新手判斷如此正確,我心中不無驕傲。


    他的小眼睛像是要陷進眼眶裏去一般,他那張狡黠的臉也拉長了。


    “馬蹄印兒!”他驚訝地答道。


    “它們是哪兒來的呢?”


    他的目光投向於河床,在那兒沒有發現足跡,就說:


    “怎麽著也是春天有水時從河裏上來的。”


    “可不是。那麽那個騎手會是誰呢?”


    “我怎麽知道?”


    “那我告訴您:就是那兩個阿帕奇人中的一個!”


    他的臉拉得更長了,我以前還從來不知道他有這個本事。


    “那兩個人中的一個?不可能!”


    “噢,當然可能!像我先前猜的那樣,他們分開了。讓咱們回到原來的足跡那兒去!隻要仔細觀察一下,我們就能發現,那兒現在隻是兩匹馬的蹄印兒了。”


    “要是那樣就太奇怪了。去看看,我很好奇。”


    我們騎了回去,這回觀察得比原來更仔細了。果然,我們發現從這裏開始隻有兩匹馬走了。塞姆咳嗽了幾聲,用懷疑的目光從頭到腳打量著我。


    “您怎麽會想到在這兒分開的蹄印是由幹河床裏上來的呢?”


    “我在那邊河床裏發現了一個馬蹄印兒,其餘的是由此推斷出來的。”


    “真稀奇!指給我看那馬蹄印兒!”


    我把他帶到那兒。他比先前更疑惑地看著我問:


    “先生,您想把實情告訴我嗎?”


    “當然。也許您以為我曾欺騙過您吧?”


    “哼,您像是個熱愛真理的誠實家夥;可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能相信您。您從來沒有到過西部嗎?”


    “沒有。”


    “絕對沒到過大西部?”


    “沒有。”


    “也沒到過美國?”


    “從來沒有。”


    “或者還有一個國家也有像西部這兒一樣的草原,而您到過那兒?”


    “不,也不是!”


    “那就見鬼去吧,您這個讓人根本捉摸不透的家夥!”


    “哦嗬,塞姆-霍肯斯,這就是您這樣一個朋友給我的祝福嗎?”


    “哪兒的話,如果我在這種事上動了肝火,別生我的氣!這樣一個‘青角’來到西部,還沒見過草長,聽過蟲叫,第一次騎馬偵察,就讓老塞姆-霍肯斯羞得臉紅。要想冷靜地對待這個,得在夏天做個愛斯基摩人,冬天做個格陵蘭島人才行,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我像您這麽年輕的時候,比您還要聰明十倍,現在我歲數大了,好像又蠢了十倍。對於一個有榮譽感的牛仔來說,這不是很悲哀的一件事嗎?”


    “您不用把它放在心上。”


    “哦嗬,他來批評我了!我得承認,您說得對,可這是怎麽來的呢?”


    “這是因為我合乎邏輯地思考並作出結論。正確地推論非常重要。”


    “推論?這是什麽意思?”


    “我是說進行推論。”


    “我不懂,這對我來說太高深了。”


    “我是這樣進行推論的:如果印第安人成縱隊前進,他們是想掩蓋他們的蹤跡。那兩個印第安人是成縱隊走的,因此他們想掩蓋他們的蹤跡。這您明白吧?”


    “很明白。”


    “由於有了正確的推論,我就有了正確的發現——我想再給您講一個推論,您想聽嗎?”


    “為什麽不呢?”


    “您叫霍肯斯,這是‘鷹’的意思吧?”


    “沒錯!”


    “那麽聽著!鷹吃田鼠,對不對?”


    “對,如果它抓住了田鼠,就吃了它。”


    “那麽推論就是這樣的:鷹吃田鼠,您叫霍肯斯,所以您吃田鼠。”


    塞姆張開嘴,呆呆地看了我半晌,隨後發作了:


    “先生,您想拿我取笑嗎?這我可不容許!我可不是個小醜,讓人在他的駝背上跳來跳去的。您竟說我吃老鼠,而且還是討厭的田鼠,這大大地侮辱了我。我要求您賠禮道歉,您認為咱們決鬥怎麽樣?”


    “太棒了!”


    “好!您上過大學,是不是?”


    “是的。”


    “那麽您有決鬥的資格。我會派我的七年級學生1去您那兒的,明白嗎?”


    1譯注:塞姆本來想說的是決鬥時的副手;在德語中,這個詞(sekundant)與文科中學的六、七年級學生一詞(sekundaner)十分相近,塞姆因不懂,將二者搞混了,故“我”用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兩個詞來挪揄他,塞姆依然不懂,聽得雲裏霧裏。


    “明白,可是您上過大學嗎?”


    “沒有。”


    “那您沒資格進行決鬥,我會派我的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去您那兒,明白嗎?”


    “不,我不明白。”他說,神情有些尷尬。


    “那麽,如果您不懂決鬥的規則,甚至不明白您說的‘七年級學生’和我說的‘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是什麽意思,那您就不能向我挑戰。我要主動向您賠禮道歉。”


    “怎麽賠禮道歉?”


    “我把我的灰熊皮送給您。”


    他的小眼睛立刻重新放出光芒。


    “可您自己還需要它啊!”


    “不,我把它給您了。”


    “是真的?”


    “是的。”


    “老天,我接受!謝謝,先生,非常感謝!哈哈,別的人會氣憤的!您知道我會用它做什麽嗎?”


    “什麽?”


    “一件新獵裝,灰熊皮的獵裝。我太高興了!我要自己做這件獵裝,我是個優秀的獵裝裁縫。您看這件,我把它補得多好啊!”


    他指著早已破舊不堪的口袋,那上麵補丁摞補丁,都有鐵板那麽厚了。


    “可是,”大喜過望之中,他又補充道,“耳朵、爪鉤和牙齒歸您。我做衣服用不著它們,而您是冒著生命危險得到這些勝利的標誌的。我用它們給您做一串項鏈,我善於幹這種活兒。您願意嗎?”


    “當然。”


    “那好,這樣我們每個人都高興。您確實是個能幹的家夥!把熊皮送給了您的塞姆-霍肯斯!現在您不僅可以說我吃田鼠,還可以說我吃老鼠,我也會心平氣和的。至於您的書嘛——我看,它們倒不像我開始想的那麽糟,確實能從中學到好多東西。您真的也要寫一本嗎?”


    “也許寫好幾本。”


    “關於您的經曆?”


    “是的。”


    “我也會出現在裏麵?”


    “隻有我最出色的朋友才行,”我點點頭,“類似於給他們立一座文字的紀念碑吧。”


    “哼,哼!出色!立紀念碑!這聽起來跟昨天完全不一樣了。我肯定是聽錯了。那麽也有我的份兒嗎?”


    “如果您願意的話,否則就不!”


    “聽著,先生,我願意!我甚至請求您把我寫進去。”


    “好,我會的。”


    “好極了!但您得幫我個忙!”


    “很樂意。是什麽忙?”


    “您在書裏寫所有我們一起經曆的事嗎?”


    “是的。”


    “那不要寫我在這兒沒有發現分開的蹄印兒這件事兒。塞姆-霍肯斯發現不了這個!我得在所有要向您學東西的讀者麵前丟臉。如果您好心隱瞞了這個,那您就盡管把關於田鼠、老鼠的事寫進去吧。我對人們怎麽想我吃的東西無所謂,但如果他們把我看作一個漏掉印第安人蹤跡的牛仔,那太可怕了!”


    “這不行,親愛的塞姆。”我抗議道。


    “不行?為什麽?”


    “因為我要按照本來麵目描寫我的每一個人物。那我寧願幹脆不寫您。”


    “不不,我也要進書裏去,無論如何也要進去!不管怎麽說,這樣更好,您說的是真話。您揭露我的錯誤時,就把這作為對那些像我一樣愚蠢的讀者提出警告的例子吧,嘿嘿嘿嘿!可我呢,既然現在已經知道我要被印在書裏了,我會努力避免以後再犯同樣的錯誤的。怎麽樣,咱們意見統一了嗎?”


    “完全統一了。”我表示肯定。


    “那咱們就繼續前進吧!”


    “跟著哪個蹤跡呢?分出去的那個嗎?”


    “不,跟這個。”


    “是的,這可能是溫內圖。”


    “您從哪兒推斷出這個的?”


    “這兒的這個要拉著屍體隨後趕到,”我解釋道,“而另一個要趕在前麵,快快回去搬兵。這應該是酋長。”


    “是的。我也這麽想。酋長目前與我們無關。我們隻管跟著他的兒子。”


    “為什麽?”


    “因為我想知道他是不是宿過營。我覺得這很重要。好了,前進吧,先生!”


    接下來又是策馬小跑,沒什麽值得一提的。我們經過的地區也沒什麽特別值得描繪的。還有一小時就到中午了,塞姆才勒住馬。


    “夠了,”他說,“咱們回去。溫內圖也是騎了整夜的馬。他們趕得很急,他們很快就會來進攻了,也許會在你們還要工作的五天之內。”


    “那就糟了!”


    “可不是。如果你們不幹了,咱們溜之大吉,工作就沒完成;可如果果在那兒,就會遭到他們的襲擊,活兒也幹不完。咱們得和班克洛伏特好好商量一下。”


    “也許會有條出路。我想,咱們可以暫時保證自己的安全,然後等阿帕奇人撤了之後,再接著幹剩下的活兒。”


    “我不知道能有什麽出路。”


    “這也許行得通,”塞姆沉思著,“且看別人怎麽說。咱們得快點兒,必須在入夜之前回到營地。”


    我們取原道返回。我的紅鬃白馬依然精神抖擻,塞姆新得的瑪麗就像剛從馬廄裏出來似的。沒用多久我們就跑了很長一段路,來到一條河邊。我們想在那兒飲飲馬,讓它們休息休息;於是我們下了馬,在灌木之間柔軟的草地上躺了下來。


    該說的話都說了,我們便靜靜地躺著。我想著溫內圖,也想到了我們很有可能要與他和他的阿帕奇人發生戰鬥。塞姆-霍肯斯閉上了眼睛——啊,他睡著了,我從他均勻起伏的胸脯看出來了。頭天夜裏他沒怎麽休息,現在可以稍微打個噸兒了,因為我警醒著,而且一路上沒發現什麽可疑的跡象。


    就是在這個時候,我經曆到了一個能夠說明大西部的人與動物感官有多麽靈敏的事例。騾子在灌木叢中啃著樹上的葉子,我看不見它;我的馬站在我近旁,用它銳利的牙齒啃地上的草。


    這時,騾子打了個短促、奇怪的響鼻,甚至讓我覺得那是帶有警告意味的。塞姆立刻就醒了,站起身來。


    “我睡著了,瑪麗噴了個響鼻把我叫醒了。肯定有個人或者什麽動物來了。我的騾子在哪兒?”


    “在那邊灌木叢裏。”


    我們匍匐著穿過灌木叢,向騾子爬去。我看到瑪麗正小心地透過枝葉張望,長耳朵起勁兒地轉動著,尾巴也上下不停地搖擺;一見我們來了,就平靜下來,尾巴和耳朵也不動了。這畜生從前的主人確實是好手兒,塞姆該慶幸自己得到了這個瑪麗,而不是一匹野馬。


    我們也透過枝葉窺視,隻見六個印第安人一個接一個地從北邊——那是我們要去的方向——循著我們的蹤跡騎馬過來了。打頭兒的一個個頭兒不高,但肌肉發達。他低著頭,眼睛似乎緊盯著地麵上我們的足跡。他們全都身穿皮褲和深色的棉布汗衫。至於武器,他們佩有步槍、刀子和戰斧。他們的臉油光鋥亮,每張臉上都畫著一道紅、一道藍。


    我擔起心來,可塞姆卻連嗓門兒都不壓低就說道:


    “遇到他們太好了,我們得救了,先生!”


    “得救?怎麽會?您不能小點兒聲兒說話嗎?這些家夥已經離咱們這麽近了,肯定能聽見咱們說話的!”


    “就是要讓他們聽見。他們是奇奧瓦人,打頭兒的那個叫‘鮑’,在他們的語言裏意思是‘狐狸’;他是個又勇猛又滑頭的戰士,他的名字說明了這一點。這些人的首領叫唐古阿,是個很能折騰的印第安人,我和他很熟。這些家夥臉上抹著表示戰爭的顏色,所以可能是出來偵察敵情的。可我沒聽說哪個部落跟別的部落打起來了。”


    奇奧瓦人好像是由紹紹恩印第安人和石堡印第安人混合組成的,本來已經被趕到印第安人保留地去了,但還是有一些分支在德克薩斯的荒漠中活動,從所謂的“鍋柄”地帶直到新墨西哥。這些小股隊伍非常善騎,馬匹也很多。他們的好鬥給白人造成了不小的威脅,因此邊界地區的移民是與他們積怨最深的敵人。另外他們與阿帕奇各部落之間的關係也很緊張,因為他們連自己同種族兄弟的生命、財產也不放過。一句話,他們就是一群強盜;至於他們是怎麽成為這樣子的,就用不著追問了。


    此時六個偵察兵離我們已經很近了。他們怎麽會使我們得救,這,我還是不大明白——六個人幫不上什麽大忙,甚至連一點兒忙都幫不上。不過沒用多久我就知道塞姆-霍肯斯是什麽意思了。就目前而言,我很高興他們認識塞姆,我們大概不必擔心他們會拿我們怎麽樣了。


    他們是循著我們來時的足跡跟蹤而至的,隨後又圍繞灌木叢發現了我們返回的足跡;足跡進了灌木叢,他們當然就判斷出裏麵有人,於是立刻勒住他們那些矯健靈活的馬匹,掉轉馬頭向後撤退,以逃出我們的射程。塞姆走出灌木叢,將兩隻手攏在嘴邊,發出一聲尖銳而響亮的呼哨兒。看來他們是聽懂了,因為他們勒住了馬回頭張望。塞姆又喊了一次,並向他們揮著手。招手和叫聲他們都懂了,也認出了塞姆——他那十分特別的體形是不會被認錯的。於是他們又騎了回來。我站到塞姆身邊,他們衝上來,簡直像要把我們踏在馬蹄下似的,可我們鎮靜地站在那兒。直衝到我們麵前,他們才雙腿一夾馬,停了下來,接著就從馬鞍上跳了下來,把馬放開了。


    “是我們的白人兄弟塞姆來了?”那頭目問道。


    “他怎麽會走到他的紅種朋友走的路上來了呢?”


    “狡猾的狐狸鮑遇上我,是因為他走在我們走過的路上。”塞姆回答。


    “我們以為你們和我們正找的那些紅狗是一塊兒的。”“狐狸”用斷斷續續、但還勉強聽得懂的英語解釋道。


    “你指的是哪些狗?”


    “就是阿帕奇人。“


    “你們為什麽管他們叫狗?他們跟奇奧瓦人打起來了嗎?”


    “我們已經向那些癩皮狗宣戰了。”


    “哦!聽到這些我很高興!過來吧,我要告訴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狐狸”打量著我,問道:


    “這張白臉我還從來沒見過,他很年輕,難道就已經是個戰士了嗎?他是不是贏得一個名字了?”


    如果塞姆說出我的德語名字,是不會有什麽效果的,這時他想起了懷特造的那個詞兒。


    “這個白人小夥子是我最親密的朋友和兄弟,是最近才渡過大洋到這兒來的,在家時他就已經是個厲害的戰士了。以前他從沒見過野牛,可前天他為了救我的命,和兩頭老公牛交了手並把它們打死了。昨天他又用刀子捅死了大岩山的一頭灰熊,而他自己連皮兒也沒蹭破一點兒。”


    “噢!噢!”紅種人們欽佩地喊起來。塞姆接著說下去,但越說越離譜兒了:


    “他的子彈從來沒打偏過,他的手勁兒大極了,隻消一拳就能把對手打翻在地,所以西部的白人送他一個綽號,叫做‘老鐵手’。”


    就這樣,沒經過我本人的同意,我就被冠上了一個戰名,而且從那時候起,我在那邊就一直叫這個名字。這是西部的習慣,就是最好的朋友往往也不知道彼此的本來姓名。


    “狐狸”把手伸給我,友好地說:


    “如果‘老鐵手’允許,我們也願做他的朋友和兄弟;我們喜歡能一拳打倒敵人的男子漢。所以,衷心歡迎你到我們的帳篷去。”——


    換個說法兒,這話的意思就是:我們需要像你這樣的惡棍,因此,到我們這兒來吧!如果你和我們一道偷雞摸狗,打家劫舍,你就能在我們這兒過得不錯。


    盡管如此,我還是帶著尊嚴——這種尊嚴日後成了我的個人特色——回答了這話:


    “我熱愛紅種兄弟,因為他們和我們一樣是大神的兒子,我們要成為兄弟,並肩與一切敢輕視你我的敵人作戰。”


    一道滿意的微笑浮上他那張塗滿了油脂和顏色的臉,他向我保證:


    “‘老鐵手’說得對。我們要和他一起抽和平煙鬥。”


    隨後我們就在河邊坐了下來。他拿出一支煙鬥,煙鬥散發出一股強烈的芳香氣味兒,老遠就刺激著我的鼻子。他往煙鬥裏塞了一些混和物,看上去像是由搗碎的紅蘿卜、大麻葉、切碎的槲果、酸模攙和而成的。他將其點燃,站起來,抽了一口,把煙噴向天空和地麵,說道:


    “天上住著大神,地上生長著草木鳥獸,這是大神為奇奧瓦的戰士們準備的。”


    接下來他又吸了四口,將煙分別噴向東、南、西、北,之後接著說:


    “這些地方住著紅種人、白種人,他們無禮地霸占了那些草木鳥獸。我們要去找他們算帳,要回屬於我們的東西。這是鮑說的話,不可更改!”


    這說的叫什麽話啊!這個奇奧瓦人公然把天底下的草木鳥獸全看作是他們部落的財產,因此搶劫不僅是他的權利,簡直就是他的義務。而我要當這幫人的朋友!但是落在樂隊裏的人,隻好跟著一塊兒吹吹打打。


    “狐狸”把毫無和平氣息的和平煙鬥遞給塞姆,小個子一本正經地抽了六口,宣講道:


    “大神隻看人心,不在乎人的膚色,因為他們可能會把顏色塗在臉上,欺騙大神。有名的奇奧瓦戰士,心是勇敢忠誠的,我的心和他們的心係在一起,就像我把我的騾子係在樹上一樣。它會一直係在那兒,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就是我的話,不容更改!”


    這真是典型的塞姆-霍肯斯,又狡黠又幽默善於找出任何事情中可以忍受的一麵。他的演講贏得了一片“噢!噢!噢!”的歡呼聲。可這時他又開始惡作劇了,把那支臭哄哄的陶煙鬥塞到我手裏來,害得我隻好啃酸蘋果。我決心維護自己的尊嚴,控製住我那張男子漢臉孔上的嚴肅線條。我非常喜歡抽煙,過去從不曾覺得有哪支雪茄勁兒太大,所以我滿以為這支印第安人的和平煙鬥也不會把我怎麽樣。我站起身,用左手做了個表示虔誠祈禱的動作,然後吸了第一口煙。是的,沒錯兒,剛才提到的那些成分——蘿卜、大麻、槲果、酸模,煙袋鍋兒裏都有。可還有第五種主要成分我開始沒注意到,現在我可聞出來、也嚐出來了——肯定還有鞋子的一小塊兒氈子在裏麵!我也把煙噴向天空和地麵,然後說:


    “陽光和雨水來自上天,一切賜禮和祝福都來自上天。大地變得溫暖、濕潤,養育了野牛、野馬、熊、鹿、南瓜、玉米,尤其是養育了聰明的紅種人用來作煙草的寶貴植物——它通過和平煙鬥,發出友愛和兄弟結盟的香氣。”


    我從書裏讀到過,印第安人稱他們的混和煙草為“基尼基尼克”,今天趕快就把它用上了。我又抽了第二口,將煙噴到四個方向——味道比剛才更足,也更複雜了;我確信裏麵還有兩種成分,即鬆脂和剪下來的手指甲。這一重大發現之後,我接著說:


    “西邊聳立著大岩山,東部延伸著草原,北邊湖光閃爍,南邊是大洋的波濤。如果這之內的土地都是我的,我會把它們送給奇奧瓦的戰士們,因為他們是我的兄弟。讓他們今年打到相當於他們的人數十倍的野牛和五十倍的灰熊;讓他們的玉米粒兒長得像南瓜那麽大,而他們的南瓜有普通的二十個那麽大。這就是我要說的話,不容更改!”


    祝福他們得到這些好事兒於我沒什麽損失,但可讓他們高興了,就好像真的已經得到了似的。這是我一生中做過的最俏皮的一次演講,贏得了一陣歡呼。印第安人平素非常注意保持冷靜,所以這陣歡呼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還不曾有人——更不用說白人了——如此慷慨地祝福他們,不僅如此,還要饋贈他們,因此他們“噢!噢”的歡呼聲簡直是沒完沒了。“狐狸”一再握我的手,為他對我的忠誠友誼做保證;他喊“不容更改”的時候嘴張得那麽大,我成功地把和平煙鬥捅到他又長又黃的牙齒間,總算擺脫了那玩意兒。他立刻不做聲了,滿心感激地埋頭享受起來。


    這是我在印第安人那裏經曆的第一次“聖事活動”,因為抽和平煙鬥被他們視作一項隆重的儀式,其原因和結果都是極其嚴肅的。後來,我不知又抽過多少次這種煙鬥,同時充分意識到這儀式的莊嚴。但從一開始它就令我厭惡,在我眼裏,儀式的過程則顯得滑稽至極。我的手上還帶著那煙鬥的臭氣,我的整個心靈都在為煙鬥已從我嘴裏移到了那首領嘴裏而默默歡呼。為了讓自己忘掉煙鬥的那股味道,我從兜兒裏掏出一支雪茄點上。紅種人的眼睛齊刷刷地盯住了我,那眼神兒是多麽貪婪啊!“狐狸”的嘴張得那麽大,連煙鬥都掉下來了。作為訓練有素的戰士他具有敏銳的判斷力,接住了煙鬥,又把它塞到嘴裏。然而看得出,此時此刻一支雪茄會比上千支和平煙鬥更讓他喜歡。


    由於我們和聖一菲保持著聯係,那邊用牛車給我們運給養,我不難得到雪茄煙。雪茄很便宜,別人大喝燒酒,我享受這個。今天早上出發時,我想到也許明天才回得了營地,便帶了足夠兩天抽的雪茄,所以這會兒我有能力滿足紅種人對煙的驚人欲望。我給每個人遞過去一支,“狐狸”立即撇了煙鬥,點燃了他那一支。他的幾個手下做法卻完全不同:他們不是把雪茄頭兒叼到嘴裏,而是把整支雪茄都塞了進去,大嚼特嚼起來。沒辦法,人的口味就是這麽不同。


    現在,所有的程序都已完成,紅種人的情緒好極了,於是塞姆開始發問了:


    “我的兄弟說他們和美斯卡萊羅一阿帕奇人宣戰了——從什麽時候起世上又不太平了?”


    “按白人的說法,兩個星期了。我的兄弟塞姆一定是跑到邊遠的地方去了,所以對此毫無所知。”


    “是的。你們各部落本來是相安無事的,是因為什麽動武的呢?”


    “那些阿帕奇狗殺死了我們的四個戰士。”


    “在哪兒?”


    “在佩科河邊。”


    “你們的帳篷不在那兒啊?”


    “但是美斯卡萊羅人的帳篷在那兒。”


    “你們的戰士到那兒去幹什麽?”


    那奇奧瓦人想都不想就說了真話:


    “我們的一支隊伍打算夜裏去偷襲美斯卡萊羅一阿帕奇人的馬匹。可那些該死的狗防守得很嚴,殺死了我們勇敢的戰士。所以我們雙方就宣戰了。”


    這麽說奇奧瓦人是想去偷馬,結果被發現了,至於丟的那幾條人命,其實責任在他們自己;阿帕奇人有權保衛自己的財產,卻得為此付出代價。我真想對那個無賴直言不諱,而且連嘴都張開了,可塞姆一個警告的眼神兒止住了我,繼續問道:


    “阿帕奇人知道你們要去打他們嗎?”


    “難道事先還要去通知他們嗎?我們偷襲他們,他們的人,能殺多少就殺多少,他們的馬和東西,需要多少就帶走多少。”


    這太可怕了!我禁不住發問:


    “你們為什麽一定要阿帕奇人的馬呢?不是說富裕的奇奧瓦部落馬多得都用不了嗎。”


    “狐狸”微微笑著看我。


    “‘老鐵手’剛渡過大洋到這邊來,所以還不知道這邊的人是怎麽想事情、怎麽生活的。是的,我們有很多馬,但是白人到我們這兒來買馬,要買很多的馬;他們說,除了奇奧瓦人的馬,他們會用同樣多的東西買阿帕奇人的馬。所以我們的戰士便出去搞阿帕奇人的馬。”


    是啊!誰對已經死去的那些人和即將要流的血負有責任呢?是白人中那些換馬,並唆使奇奧瓦人去搶劫的馬販子!我差點兒發作,但塞姆向我使了個眼色,不讓我做聲。然後他問“狐狸”:


    “你是出來偵察的嗎?”


    “對。”


    “你們的戰士什麽時候來?”


    “他們比我們晚一天出發。”


    “由誰率領呢?”


    “唐古阿,我們勇敢的首長。”


    “他要帶多少人?”


    “二百。”


    “你們認為自己能偷襲阿帕奇人嗎?”


    “我們將像老鷹撲向無覺察的烏鴉那樣撲向他們。”


    “你錯了。阿帕奇人知道自己要遭到奇奧瓦人的襲擊。”


    “狐狸”不相信地搖搖頭。


    “他們能從哪兒知道這個呢?他們的耳目難道一直伸到奇奧瓦人的帳篷那裏嗎?”


    “當然。”


    “我不明白你說這話是什麽意思,應該解釋一下。”


    “阿帕奇人有耳目,他們既會跑路又會騎馬。昨天我們遇到了六隻耳朵,已經在奇奧瓦人的帳篷那兒去偷聽過了。”


    “噢!這麽說是三個探子?”


    “是的。”


    “鮑得馬上去見酋長。我們隻帶了二百個戰士,因為如果阿帕奇人什麽都不知道的話,這就夠了。可既然他們已經知道了,那我們就需要更多的人了。”


    “你計劃得不周全。阿帕奇人的酋長‘好太陽’是個非常聰明的戰士,一看他的人殺了四個奇奧瓦人,就對自己說,奇奧瓦人會為他們報仇的,於是他就立即動身去你們那兒打探。”


    “噢!噢!他親自去嗎?”


    “還有他的兒子溫內圖和克雷基-佩特拉。”


    “噢,還有溫內圖!早知道的話,我們會抓住這兩條狗的!現在他們肯定召集了好多戰士,準備迎戰我們了。鮑必須去報告酋長,好讓他先停下,派更多的戰士來。塞姆和‘老鐵手’跟我一道走嗎?”


    塞姆隻點了點頭。


    “那你們就趕快上馬吧!”


    “慢著!我還有很重要的話要跟你說。”


    “你可以在路上跟我說。”


    “不行。我們雖然馬上就要動身,但不是去奇奧瓦人的酋長唐古阿那兒,而是去我們的營地。”


    “你錯了。”


    “我沒錯!聽著!你們想活捉阿帕奇人的酋長‘好太陽’嗎?”


    “噢!”那奇奧瓦人激動起來,他的手下也都豎起了耳朵。


    “再加上溫內圖呢?”


    “噢!噢!這可能嗎?”


    “甚至很容易呢!”


    “鮑了解他的兄弟塞姆,要不就會以為他是在開玩笑——那樣鮑可不能容忍。”


    “呸!我是認真的,你們可以活捉‘好太陽’和他的兒子。”


    “什麽時候?”


    “我開頭兒想可能得五六天到七天的樣子,但現在看來,還可以早得多。”


    “在哪兒呢?”


    “在我們的營地那邊。”


    “你們的營地在哪兒?”


    “你們會親眼看見的,我向你們講清楚,你們就會很樂意跟我們一起去那兒的。”


    “昨天碰到那兩個酋長和克雷基-佩特拉孤零零三個人,我覺得很奇怪,還以為他們是出來打野牛的,剛同他們的戰士分開不久。可現在我清楚是怎麽回事兒了。兩個酋長到你們那兒去刺探過情報,部落的最高首領親自去,這說明他們認為這件事非常重要。現在他們回去了,溫內圖因為帶著屍體,行動會慢些,但‘好太陽’先走了一步,肯定會使出渾身解數,好盡快把他的戰士召集起來。”


    “那鮑也得盡快去報告酋長!”


    “你等一等,讓我把話說完!阿帕奇人急著要報兩個仇,一是向你們報仇,二是向我們報仇,因為克雷基-佩特拉在我們那兒被殺了。他們會派出一支大分隊去打你們,另有一支小分隊來打我們,酋長和他的兒子肯定在這一隊裏,攻打完我們營地後,再去和大分隊會合。我們的行動必須把這些考慮在內。我帶你看我們的營地,好讓你以後還能找到。然後你就去見你的酋長,把我的話都告訴他。然後你們就帶著那二百個戰士來我們這兒等‘好太陽’和他的小分隊。你們是二百人,阿帕奇人最多超不過五十人,我們二十個白人還會幫助你們,所以打敗阿帕奇人就跟玩兒似的。等兩個首長落入你們手中,那就好像整個部落都歸你們了一樣,這下你們想要什麽就可以要什麽。我的兄弟聽明白了嗎?”


    “明白了,我的兄弟塞姆計劃好極了,酋長知道了以後,肯定會樂意實行的。”


    “那咱們就快走吧,好在入夜之前就到達我們營地。”


    馬已經緩過勁兒來了,我們上了馬,飛馳而去。這一回我們不用想著跟蹤的事兒了,而是照直走,省了很多冤枉路。


    我得說,塞姆的態度並不令我滿意,而是叫我很生他的氣——居然要讓溫內圖和他父親以及五十個戰士落入圈套兒!如果成了,那他們兩人和那些阿帕奇人處境可就太糟了。霍肯斯怎麽能出這樣的主意呢!他知道我對溫內圖懷著怎樣的感情啊,因為我告訴過他。而且我還知道,他本人也很喜歡溫內圖。


    一路上,我白費了半天勁兒,也沒能單獨接近塞姆。我想在奇奧瓦人背後勸他打消原來的念頭,另找個好辦法;可他好像察覺了,就是不離那首領的左右。這令我更惱火了,如果說我也曾情緒不好的話,就是那一天,我們在黃昏時分到達營地的時候。我下了馬,給它解下挽具,就悶悶不樂地躺到草地上,因為我發現此時我無法與塞姆交換意見。我使的眼色,他一概不予理睬,隻顧給同伴們講我們遇到奇奧瓦人的經過以及現在該做些什麽。起初他們對印第安人的出現感到很吃驚,但等聽到這些紅種人要做我們的盟友,我們用不著再因為阿帕奇人而擔憂以後,就反而高興起來了。二百個奇奧瓦人可以把我們圍護起來,我們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可以相信我們麵臨的進攻不會把我們怎麽樣了。


    奇奧瓦人受到了禮遇。他們飽餐了一頓熊肉,然後就又走了。他們打算整夜趕路,好把消息盡快通知給自己人。他們走後,塞姆才過來躺在我旁邊,用他平時那種盛氣淩人的口吻說:


    “您今天晚上可沒有一點兒好臉色,先生。肯定有什麽原因——要麽是不消化,要麽就是心裏不舒坦,嘿嘿嘿嘿!到底是哪樣兒呢?我猜是第二種!對不對?”


    “當然!”我沒好氣兒地回答。


    “那您就敞開心扉,告訴我到底是怎麽了,我會幫助您的。”


    “您要是能幫我就好了,塞姆,可我很懷疑。”


    “我能,您盡管相信我好了。”


    “那您就說說,您喜歡不喜歡溫內圖!”


    “非常喜歡。您不也是嗎!”


    “而您卻想毀了他?”


    “我想毀了他?我父親的兒子決不會幹這種事兒的。”


    “但你卻要他當俘虜!”


    “當然。”


    “這就會毀了他的!”


    “別胡思亂想了,先生!我非常喜歡溫內圖,為了救他,我簡直可以搭上性命的。”


    “可您為什麽要引他上圈套兒呢?”


    “好保護我們自己。”


    “那然後呢?”


    “然後?哼!您大概大關心那個年輕的阿帕奇人了吧,先生?”


    “我不光是這樣想,我還要這樣做!如果他被俘,我就要把他救出來;如果有人對他動刀動槍,我要站在他一邊,為他而戰。這,我可以坦白地告訴您。”


    “是嗎?”


    “是的。我對一個臨死的人許下了諾言,對我來說,這樣一個諾言就像誓言一樣神聖。”


    “我很高興,非常高興,咱們兩個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我迫不及待地追問他。“您倒是講講看,您說得這麽好聽,又怎麽能跟您那個惡毒的打算一致呢?”


    “您想知道這個嗎?哼,是啊,您的老塞姆在路上就覺出您很想和他聊聊,可是那會兒不行,那會整個毀了我漂亮的計劃的。我跟別人不一樣,我的想法也跟表麵上看起來的不一樣。我可不想讓人偷看我的牌,嘿嘿嘿嘿!不過我倒是可以對您直言相告。我會幫您的忙的,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也會,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好,聽著:以我的估計,‘好太陽’和溫內圖不僅僅是出來搞偵察的,他們的戰士已經全副武裝,在路上了,而且肯定已經向前推進了很大一塊。那麽,既然他和溫內圖一樣整夜趕路,我估計他明天早晨或者上午就能碰上大隊人馬了,要不他也用不著那麽催逼他的馬。後天晚上他就能回到這裏了。您看,咱們的處境有多危險,情況有多緊急!咱們跟蹤那兩個阿帕奇人,做得太對了!我決沒料到他們會這麽快就回來。咱們能碰上奇奧瓦人,從他們那兒了解到了一切,真是太好了!他們會把那二百個戰士帶到這兒來,然後……”


    “然後我要去警告溫內圖提防奇奧瓦人。”我插嘴道。


    “老天,千萬別!”塞姆驚叫起來。“這樣做有害無益,因為他們一旦逃脫,就會繼續威脅咱們,有奇奧瓦人在也不行。所以必須得讓他們真的被俘虜、真的死到臨頭才行。然後咱們悄悄救了他們,他們就會感激咱們,不再向咱們報仇,充其量要咱們交出拉特勒,這,我反正是不會拒絕的。您看怎麽樣,您這位氣得不行的先生?”


    我把手伸給他。


    “我完全放心了,親愛的塞姆,您想出的辦法很妙!”


    “不是嗎?是的是的,塞姆-霍肯斯雖然像某人說的那樣吞吃田鼠,但還是有他的好處的,嘿嘿嘿嘿!這麽說,您又讚成我了?”


    “是的,老塞姆。”


    “那您就趕快躺下睡覺吧!明天要做的事情很多。我現在就會通知斯通和帕克,讓他們也知道該幹什麽。”


    他——老塞姆-霍肯斯——難道不是個可愛善良的家夥嗎?順便說一句,我用了“老”字,但並不是取它的字麵意思。他那時大約是四十歲,但那部幾乎蓋住了整張臉的大胡子、那如了望塔一般從中探出來的大鼻子,還有那件像是用鐵板釘成的獵裝,使他顯得比實際年齡要老得多。


    在此我想解釋一下“老”這個字兒。我們德國人使用這個字也不隻是表示年齡,而是也作為一種所謂的呢稱;“一個老好人”、“一個善良的老家夥”根本不一定老。此外這個字還有一個含義,在常用的表達方式裏有諸如“一個吊兒郎當的老家夥”、“一個愛抱怨的老家夥”、“一個老饒舌鬼”等等,其中的“老”字起的是使程度加強的作用。


    在大西部“老”字正是這樣用的。最有名的獵人中有個叫“老火手”的,他的槍一開火兒,死神就要降臨,所以得了個戰名叫“火手”,前麵的“老”字強調了他打槍的百發百中。我得到的“鐵手”這個名字也同樣被加上了“老”字。


    塞姆走後,我試圖休息一下,但很久做不到。奇奧瓦人即將到來,使人們都很興奮。他們大聲談論著這件事,要是在這種情況下能睡著,那才真是技術;再說我自己的念頭也使我無法平靜。霍肯斯對他的計劃是那麽充滿信心,就好像失敗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似的,但我卻心存疑慮。我們要救溫內圖和他的父親,但是不是也要救其他被俘的阿帕奇人呢?難道他們的首長獲救了,他們卻仍然要被奇奧瓦人攥在手心兒裏嗎?這讓我覺得很不公平。但我們隻有四個人,要救出所有的奇奧瓦人恐怕很難,尤其是這事兒還得神不知鬼不覺地進行,不能讓人懷疑到我們頭上。另外我還問自己阿帕奇人會如何落入奇奧瓦人手中——不經過戰鬥大概是不可能的,而一旦交戰,可以料想,我們要救的兩位酋長一定是最英勇的,因而也是最危險的。怎樣才能避免這個呢?如果他們不肯讓自已被戰勝、被俘虜,他們就可能被奇奧瓦人殺害,這可絕對不行。


    我冥思苦想了很久,翻來覆去地折騰,可也沒想出個辦法來。末了,唯一讓我寬了寬心的,是想到狡猾的小個子塞姆也許會找到一條出路。不管怎樣,兩位酋長的事,我決心要鼎力相助,萬不得已的時候,我甚至願意用自己的軀體去掩護他們。最後我終於睡著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印第安酋長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卡爾·麥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卡爾·麥並收藏印第安酋長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