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講開始,我提到一個問題,就是黛玉的父親林如海死後留下的遺產,她好像沒有得到,為什麽?由於上一講主要是討論黛、釵合一的大問題,這個問題就沒來得及探討,現在,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這件事情。
書裏對林黛玉的母親賈敏,從賈家嫁到林家,那個林家的情況,交代得是很清楚的。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祖上也曾襲過列侯,賈代善和史太君夫婦將賈敏嫁進這麽一個門第,應
該說還是門當戶對的。林家封襲過三世,到林如海父親,又襲了一代,到了林如海,就從科第出身,這樣,林家就既有鍾鼎之家的底子,又有書香門第的特色,這是一個很不錯的家庭。書裏故事開始的時候,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升至了蘭台寺大夫,正管理鹺政。“鹺”這個字讀做“搓”,就是我們日常生活裏離不了的鹹鹽。林如海被皇帝欽點為巡鹽禦使,這是不小的官,而且是美差、肥差,過去有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連所謂清官——知府也算不得什麽大官——不著意去貪汙受賄,尚且可以獲得那麽多的財富,巡鹽禦使比知府大多了,你想想,油水肯定不會少。當然,《紅樓夢》裏的官職,基本上都是把現實中存在的,參考更古的時候的一些官名,加以變化來設定的,並不是清代官職的照搬。這當然是因為,曹雪芹下筆時必須非常小心,在那樣一個文字獄盛行的曆史時期,他有不怕,該吐的氣一定要吐出,所向往的一定要弘揚,非常有勇氣的一麵;也有不必作無謂的犧牲,以藝術想像跟現實政治、現實社會拉開距離的,非常睿智的一麵,這是我們理解《紅樓夢》文本特色不可或缺的一把總鑰匙。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財產也少不了。書裏又交代,他在黛玉之前,生過一個兒子,但養到三歲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隻有些堂族親戚,沒什麽親支嫡派的,林黛玉母親賈敏去世後,林如海明確表示過不再續正妻,後來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約還剩下幾個小老婆,都沒給他生育過子女。那麽,林如海死後的財產,歸了誰呢?難道都讓他的那幾個小老婆分去了嗎?
首先要討論的問題是,林如海的遺產,林黛玉有沒有繼承權?如果林黛玉是個兒子,那麽,不用討論,當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親去世前已經出嫁,那麽,父母應該在她出嫁時,已經用嫁妝的形式,分配給了她應得的家產。嫁出去的閨女潑出的水,當了別人家媳婦,經濟上就脫離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雖然寄養在外祖母家裏,卻又還沒有出嫁,因此,按那個時代的財產分割規則,她父親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將她排除在外,應該分給她一部分家產,作為她今後的嫁妝。
那麽,如果是這樣的話,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財產,究竟在哪裏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裏,這是我們看故事情節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賈府,完全是寄人籬下的狀態:第四十五回,她對薛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這就說明,雖然她跟賈母血緣上最近,有賈母這把大保護傘,待遇還是高規格的,可是,人心險惡,府裏還是有些小人對她歧視;當然,這也主要是因為她這人自尊心超強,她父母雙亡後,一點家產沒有繼承到,也就是說,從經濟上看,她沒有根基了。
賈母,她那麽疼愛黛玉——身邊跟她血緣最親近的骨肉——難道在林如海死後,她就不能過問一下她的寶貝外孫女兒應得的那份遺產嗎?從書裏描寫上,看不出來她有所過問。因為,以那個時代的道德與行為規範而言,她不便於過問。林氏是另外一個家族,雖然是兒女親家,但經濟上各自獨立,各有族長,各有經濟隱私,她一個外姓人,就算輩分高,也不能隨便插嘴。再說,她可能也不那麽在乎,她的私房是相當充實的,一個寶玉,一個黛玉,一娶一嫁,她是樂於全包的。第五十五回王熙鳳和平兒議論起家裏的婚喪嫁娶,你還記得吧?就提到,二玉的婚事,使不著官中的錢。官中的錢,請你一定要注意這個概念,書裏多次出現,就說明,整個榮國府,它有一個總賬房,經濟上有總預算,許多錢是要從總賬房支取報銷的,比如府裏各個等級人口的月銀,又叫月例,是按身份確定數額,定期發放的。這筆錢,都從王熙鳳手裏過,她每次從總賬房一打躉領出來,先不往下發,私下拿到外頭放高利貸,等有了利錢,再取回來,發到各房各處去,於是一再形成不按時、拖欠的情況,有一次連襲人都忍不住抱怨。這是書裏一個貫穿性的情節,引發出許多的矛盾衝突。八十回後,王熙鳳的這種非法取利的行為,給她帶來了報應,這裏不細說了。總之,一般的婚喪嫁娶,是要動用官中,就是榮國府總賬房的錢的,但二玉例外,賈母自有梯己錢拿出來——而且一定不會少——用在他們的婚事上。賈母知道,林如海去世後,黛玉沒得到財產,但是,她特別疼愛她,隻要她健在,黛玉就會從官中那裏得到高標準供應;而且,一旦出嫁,就連官中也不依賴,她會讓她的這個外孫女兒得到很多嫁妝。
林如海生病去世,是賈璉帶著黛玉去揚州先探視,後留下參與喪事的。林氏宗族處理林如海遺產,賈璉肯定是介入了,他代表黛玉出麵表態,或謙讓,或力爭,都是說得通的,黛玉自己怎好問他?賈璉回到都中榮國府,肯定要向賈政匯報,如果他說並沒分到多少,賈政也未必深究,不管是多是少,黛玉未成年,又不馬上出閣,賈璉就說所有分到黛玉名下的財產,動產不動產全折成銀子拿回來交到了官中,以備黛玉出閣時作為嫁妝,賈政可能也就以“知道了”三個字了結此事。真實的生活裏,賈政原型隻不過是賈敏原型的堂兄弟罷了,他
成年後才過繼到賈母原型跟前,對黛玉原型的事情不可能那麽關切,大麵上過得去而已。
那麽,在黛玉所得的父親遺產這件事情上,賈璉做手腳是非常便當的,他可以略微往總賬房——也就是官中——交出一部分,其餘的絕大部分就貪汙歸己了。當然,王熙鳳是不會放鬆他的,那麽一個厲害的老婆,他繞不過去,不可能逃脫王熙鳳的監察。因此,應該是他們兩口子,聯手鯨吞了黛玉應得的絕大部分遺產。
有人可能要說了,你這全是猜測、推理吧?從書裏能找到根據嗎?能找到。第七十二回,寫到賈璉王熙鳳夫婦對來自宮裏的太監問他們借銀子——所謂借,其實差不多就是白送,還回來的可能性非常之小,那些太監其實就是敲詐勒索——不勝其煩,可又隻能是想方設法地應付。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先後說了一些關於錢財的話。王熙鳳甚至說,把我們王家的地縫掃一掃,就夠你們賈家過一輩子,還提到自己和王夫人從王家帶了豐盛的嫁妝嫁到賈家,說了那樣的醜話,弄得賈璉很難堪,於是,賈璉就說了這樣的話,你記得嗎,不能忘記啊,曹雪芹絕不是隨便那麽一寫,他是在給我們傳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什麽信息?賈璉有一句話是這樣的,他說,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可見他發過這樣的財,以前發過這樣的橫財,還想再來一次,但似乎那機會是再難得到了。從書裏往前頭捋一捋,他怎麽會發過這麽一筆橫財?找不到別的線索,惟一的可能,就是他護送黛玉回揚州,先說是去探視生病的林如海,去了,林如海就死了,成了奔喪。那麽上麵我已經分析得很清楚了,林如海遺產一定不少,又沒有續娶正室,又沒有別的子女,剩下的那幾個小老婆,身份都不如黛玉這個未出閣的親閨女,競爭力有限得很,再加上賈璉以黛玉的代理人身份拚命力爭,黛玉名下獲得三二百萬銀子甚至更多的財產,是完全可能的。
在有的古本上,三二百萬寫做三二萬,可能是抄書的人覺得三二百萬這個數字未免太多,就給改了,但縮水一百倍,似乎又顯得過少。不管怎麽說,賈璉發過一筆橫財,曹雪芹在這裏寫下一筆,肯定是有用意的。後來讀書的人推敲出,那就是他貪汙的林如海家分給黛玉的遺產,這個判斷,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但是,不管那筆遺產的具體數目是多少,林黛玉自己,一點也沒有得到,成了一個榮國府裏的寄食者,一個沒有經濟根基的閨女。雖然人們表麵上不敢跟她流露出什麽,但是黛玉心裏清楚,她還是會因為這一點遭人歧視的。特別是,她到榮國府沒多久,就來了個薛寶釵,脖子上每天總戴著個金鎖,又從薛姨媽和王夫人那裏放出風來,說寶釵命中要嫁給有玉的公子,那不是指賈寶玉是哪個?“金玉姻緣”之說,甚囂塵上,給林黛玉帶來深重的精神壓力。當然,薛家那時候也開始衰落了,薛寶釵沒有了父親,哥哥又是那麽一個顢頇的家夥,但是,畢竟還能從皇家那裏支取到大筆的銀子,繼續為宮廷當采辦,自己家也還有別的買賣——例如,鼓樓當鋪恒舒號,就是他們家的——從所謂經濟根基上說,薛寶釵還算得是個富家的女子,這一點,林黛玉是沒辦法跟她比的。在黛、釵合一之後,兩個人說知心話,雙方都承認,她們在經濟狀況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釵就在經濟上支援黛,送燕窩洋糖什麽的,黛也就接受這份經濟饋贈。
上一講裏,我已經分析過,在賈母還在世的時候,寶玉的婚事,娶誰為媳婦,不管王夫人心裏頭有什麽算盤,也隻能暗地裏撥動算盤珠,到頭來,還得賈母說了算。那麽,賈母心裏頭究竟怎麽想呢?一度考慮過薛寶琴,這個先不談。眼前的兩位閨秀,黛玉和寶釵,她究竟想讓寶玉娶哪一個?她心裏頭的那架天平,究竟朝哪邊傾斜?
上一講提到,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人們基本上形成一個共識,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擁封建的,而賈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寶塔尖上的人物,是個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歡釵,為寶玉娶媳婦,從她那裏,就很可能是棄黛而取釵。又因為那時候,絕大多數論者都把高鶚續的後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續寫了“調包計”,寫了賈母的喜釵厭黛,這些情節又成為戲曲改編的重頭戲,因此,取釵棄黛似乎已成顛撲不破的真理。
當然,我覺得,人們對《紅樓夢》,對具體到賈母在寶玉娶媳婦的問題上對黛、釵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麵所說的那樣一種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現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講出來,供大家參考。
寶玉的婚事問題,形成情節波瀾,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臨近端午節,賈元春派夏太監出來給賈府的老太太、老爺太太、公子小姐們,送頒賜的節禮,本來這也沒什麽稀奇,但是,這回的頒賜,寶釵那份跟寶玉完全一樣,品種多而且高級;黛玉呢,則跟迎、探、惜等一樣,比如寶玉認為最能襯托出女性腕臂之美的紅麝串,她就沒有。這是什麽意思?曆代的論家幾乎都認為,這是元春在指婚。當然,元春可以更明確地指婚,可能是她考慮到寶玉年紀還小,就先這樣比較含蓄地來表達她的一個意向,就是她覺得,將來她這個弟弟,應該娶寶釵為妻。
我不是從根本上反對元春指婚說,但是,我覺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節裏,我們並沒有看到本應是緊接而來的反應,王夫人和薛姨媽首先應該感到高興,對不對?賈母似乎也應該有個態度出來啊,畢竟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關的文字,反而是寫了些別的事情。這又是怎麽一回事?
大家千萬別忘了,就薛姨媽而言,她那寶貝女兒的前途,首選,並不是嫁給寶玉。他們家為什麽來都城?其中一個很大的目的,是要讓寶釵參加選秀,以成為陪侍、才人、讚善。書裏以寶玉為本位,叫寶釵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麵我分析過,故事進展到那個階段,寶玉是十三歲,那麽,寶釵大體應該是十四歲,黛玉應該是十二歲。細心的讀者一定會發現,第四十五回,應該也是寶玉十三歲那一年,黛玉有句話,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這與前後文都不對榫,而且各個古本,一直到通行本,這句全一樣,這是怎麽回事?我想,是個筆誤,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後來抄書的人抄到這裏,覺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為了五,而這個抄本成了後來各種轉抄本的底本,於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歲。這裏不細討論黛玉的歲數問題,還是來說寶釵,寶釵肯定比寶玉大,寶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參加選秀女的年齡,她家帶她到都城,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樣,先選進宮裏做女史,然後一步步升上去嘛。那麽,究竟寶釵參沒參加選秀女呢?我覺得,她參加了,而且應該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個時候去參加的。但是,她卻沒有被選中,隻是曹雪芹寫得很含蓄,沒有明寫,是暗寫。而元春的端午節頒賜,給她的一份格外優渥,第一層意思,應該是安慰她,安慰這位美麗而聰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達了那樣一個意向,就是既然進不了宮,那麽,將來可以嫁給寶玉,成為她的親弟媳婦。
確立了這樣一個思路,我就覺得,從那以後的一連串情節都容易解釋了。不信你再細讀讀,那後麵的情節裏,寶釵顯得非常煩躁,心情似乎總是很抑鬱,頻頻失態,出人意表。還記得那幾句對話嗎?寶玉不過是因為百無聊賴,問了句寶釵為什麽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戲,她表示了一下嫌熱,寶玉隨口把她比喻為楊貴妃,她就那樣地惱怒,仿佛被揭了傷疤一樣,甚至於恨恨地說,我倒像楊妃,隻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原來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說什麽不行,怎麽會說出這樣的怪話來?現在我懂了,她選秀失利,不是因為她模樣差,風度次,而是因為她沒有過硬的後台,朝中無人,雖有一位表姐封了賢德妃住在鳳藻宮,但貴妃是不能幹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宮廷選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許,而元妃顯然也並沒有被授予那樣的特權。因此,寶釵本來就對宮廷選秀的不公平滿腹牢騷,而寶玉又偏拿那樣的話來灌她的耳朵,難怪她脫口而出,說了那樣的話。摸清了她的內心活動,怪話也就不怪了。
按說,元春通過端午節頒賜,表達出了讓二寶結合的意向,賈母如果也心存這個意思的話,她是一定要呼應的。可是,從書裏往下的描寫來看,她卻毫無回應,是她頭腦遲鈍?不可能,我認為,她是裝傻,你元春不是並沒有明確指示,隻是個暗示嗎?那麽,對不起,我就不接你這個茬兒。賈母不接茬,王夫人、薛姨媽即使心中暗喜,也就隻好暫時不動聲色。
接下去,就寫到清虛觀打醮,嘿,波瀾陡起,元春的指婚,隻是個暗示,那張道士給寶
玉提親,卻是明明白白的。於是,賈母就發話了。那段話非常重要啊,你要讀懂,不要誤會。
我在前麵,講賈府的婚配之謎,得出的結論是,賈府在娶媳婦的問題上,向來是不含糊的,對門第出身、根基家業,那是非常講究的。那一講出來以後,馬上就有若幹個紅迷朋友,以各種形式向我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他們就說,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張道士給寶玉提親,賈母回答他的話裏,有一句非常明確,叫做不管他根基富貴,就憑這一句,你那賈府婚配原則裏,講究根基富貴這一條,就站不住腳了。他們問:怎麽解釋賈母這句話?她為什麽要這麽說?
現在我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請注意,賈母說那段話,不是光跟張道士說,她是說給在場的所有人聽的,而在場的人裏麵,有一位,她是特別要她聽清楚的,那不是別人,就是薛姨媽,而薛姨媽聽見了,也就等於告訴王夫人了。
賈母的話,是這樣說的,她說,上回有個和尚說了,寶玉命裏不該早娶,要等再大一點以後再定。這不但是一口回絕了張道士,也等於是間接地否定了元春的指婚,她宣布,這個時候,誰都別來張羅寶玉定親的事。接著她就說,表麵上隻針對張道士,其實,是敲山鎮虎,她話裏有話,她說的什麽?她說,張道士你可如今打聽著,打聽好了來告訴我。其實這些話是虛的,她何嚐真要張道士插手寶玉娶媳婦這件隻能由她獨裁的事,她拿著這些話做幌子,她就說了,不管她根基富貴,隻要模樣好,配得上就好,便是那家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隻要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賈母知道,在這個關鍵時刻,必須讓王夫人、薛姨媽知道,黛玉雖然沒得到什麽遺產,根基不富貴了,但是模樣好,配得上寶玉,你們心裏頭笑她窮嗎,那很好辦,我有的是銀子,還拿得出來,到時候不過是給她一副豐盛的嫁妝罷了,這有什麽了不起的?當然,賈母不是不知道黛玉性格上有缺點,就性格而言,她也確實喜歡寶釵,曾經幾次誇獎過,但在究竟寶玉將來娶黛還是娶釵這個問題上,她心裏的天平是穩定地朝黛傾斜的。所以,她開頭都沒提性格,最後,可能是考慮到應該把話說得圓通一點,才補充說,隻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賈母的話,王夫人、薛姨媽不可能聽不懂,這很殺風景。元春的指婚效果等於零,把寶釵嫁給寶玉的可能性在銳減。當然,她們也不會死心,因為生活裏充滿變數,她們還會在以後設法爭取,期盼賈母心裏的天平改變那傾斜的方向。
所以說,賈母是在極其特定的情況下,說不管根基富貴這句話的。第五十回,賈母一度對薛寶琴動了念,其實對寶琴家的大致情況,她應該還是有所了解的,但既然是要考慮婚配,那麽,書裏就寫得很清楚,賈母不但向薛姨媽細問寶琴的年庚八字,還細問她家內景況,可見,哪裏會在給寶玉娶媳婦這樣的事情上,真的放棄根基富貴這一條原則。其實,說黛玉窮,那也隻是說給王夫人、薛姨媽聽,以針砭她們自以為寶釵闊的優越感,黛玉其實還是有根基的,而且是富貴根基,那根基就是賈母本人,泰山石敢當,誰可小覷?
因此,我還是堅持前麵講過的觀點,賈府,以及四大家族別的家庭,在娶媳婦上,對根基家業,那是絕對不馬虎的。第七十回有一筆交代,不知你注意到沒有,說偏近日王子騰之女許與保齡侯之子為妻,鳳姐又忙著張羅,看看,這就是他們那種家庭標準的婚配模式。
寶玉和黛玉,雖然聽見了賈母對張道士的表態,但是他們完全不懂。回到家裏,寶玉隻是生張道士的氣,黛玉呢,本來寶釵的金鎖就讓她堵心,忽然寶玉又得到一隻金麒麟,收起來留著要給史湘雲,史湘雲自己早就佩戴著一隻金麒麟,一金未除,再添一金,“金玉姻緣”的陰影更加濃重,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就跟寶玉慪氣。這一回,兩個人可鬧大發了,真可以說是鬧得沸反盈天,最後鬧得驚動了賈母,賈母是怎麽個反應呢,她說二玉“不是冤家不聚頭”,說她沒有一天不為他們兩個操心,說她咽了氣,就眼不見心不煩了,可又偏不咽這口氣,自己抱怨著,也哭了。這樣的描寫,難道還能做出別的解釋嗎?我覺得,隻能解釋為,賈母一直在對二玉最後的結合保駕護航,但是這兩位孽障,卻全然不懂得她的一片苦心,非要胡鬧。但即便這樣,隻要賈母一息尚存,她就還是要盡力地讓二玉這兩個冤家聚頭。
賈母如此縱容二玉,她那想最後讓二玉婚配的意圖,已到了不避嫌疑,府裏眾人皆知的程度。書裏一再地點明:第二十五回,王熙鳳跟黛玉說,你既吃了我們家茶,怎麽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當黛玉說她貧嘴賤舌討人厭後,她又說,你給我們家做媳婦,少什麽?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哪一點還玷辱了誰呢?按說,王熙鳳在利益關係上,是王夫人一頭的,但憑著她的乖覺,她已經看得很清楚,有賈母做主,黛玉是會嫁給寶玉的,這是一樁早晚會出現的事實,與其對抗,不如早點接受下來,因此,放膽開這
樣的玩笑。
第六十五回,賈璉的仆人興兒跟尤二姐、尤三姐介紹府裏的情況,說寶玉已有了,隻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就是薛姨媽——一位心裏頭最不希望二玉婚配的人——住進瀟湘館以後,一次寶釵在場,這樣跟寶釵說,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周全?薛姨媽說這個話,可能是想觀察黛玉的反應,是一次火力偵察,但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賈母心裏那架天平的傾斜方向,人人清楚,脫口可出。當然啦,曹雪芹他就寫了那樣一筆,就是紫鵑聽見了,忙跑過來笑道,姨太太既有這主意,為什麽不和太太說去?紫鵑這話很厲害,你注意到她是怎麽說的嗎?她不是說,為什麽不和老太太說去?而是說,為什麽不和太太說去?紫鵑確實聰慧,她知道,二玉婚姻的障礙,實際上就在王夫人那裏。賈政作為父親,雖然有最大的發言權,但他是不會忤逆賈母的意向的;王夫人呢,如果賈母非常明確地表達出她的決定,她當然也隻能硬著頭皮服從。但是,賈母也輕易不會那麽做,那麽,你賈母既然可以對元春的指婚意向裝糊塗,我也可以對你這個婆婆成就二玉婚姻的意向一樣地裝糊塗,雙方還很有得一鬥。當然,那一定會是微笑戰鬥,是一種軟磨硬泡的長期較量,看誰能笑到最後。
賈母心中的天平傾斜表現得最淋漓盡致的一次,是在第四十回。她領著劉姥姥到大觀園各處去逛,先到了瀟湘館,因為前麵對瀟湘館的室內陳設情調已有若幹描寫,到這一回就不再細寫,隻說窗下案上設著筆硯,書架上磊著滿滿的書,劉姥姥以為是公子的書房呢,賈母就笑著告訴她這是自己外孫女兒的屋子。顯然,賈母對黛玉的生活方式和審美情趣都是滿意的,後來提出窗紗顏色不對頭的問題,但那並不是黛玉自己造成的一個缺點。吃完午飯,就寫賈母領著劉姥姥到了蘅蕪院,寶釵住的地方,賈母是頭一回進去,原來書裏隻寫到院中景色,屋裏情況沒寫,情節流動到這個地方,才細寫,說進了屋子,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無,案上隻有一個土定瓶中供著數枝菊花,並兩部書,茶奩茶杯而已,床上隻吊著青紗帳幔,衾褥也十分樸素。賈母一看,是怎麽個反應呢?她的反應非常強烈,說,使不得,雖然她省事,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像!不像,就是不像樣子,有失體統,那麽一個意思的簡縮語。賈母底下的話,一句比一句厲害,說,二則年輕姑娘們,房裏這樣素淨,也忌諱,我們這些老婆子,越發該往馬圈去了!這是非常生氣的話,是非常嚴厲的批評。全書裏,賈母對兒媳婦孫媳婦眾女兒,從來沒有過如此尖銳的批評,對黛玉就更沒有過這樣的指責。很顯然,寶釵為了迎合封建家長,為了從居處的室內布置上體現出自己的內斂,自己的無才便是德和溫良恭儉讓,她把事情做過了頭。也許,那真是她多年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審美趣味,並非刻意造作,不是因為那天估計到賈母要來,再特意調整過一番的景象。但不管怎麽說,她天天吞食冷香丸,把身體和靈魂裏麵應有的熱度,也當做毒性給排除掉了,以致外化為居室布置以後,就讓賈母覺得觸目驚心,甚至感到那是一種反諷,似乎在無言地表達,我們年輕姑娘要這樣生活才算符合聖賢規定的禮數,年紀再大,那就還得再做減法,滅絕人欲,以增女德,啊,賈母受刺激了,她看了就脫口而出,說我們老婆子,越發該往馬圈去了!大家想想,經受過這樣的刺激以後,賈母還可能讓這麽個矯情的女子,這麽個讓她覺得自己隻配去住馬圈才能維係住女德的年輕姑娘,成為她的孫子媳婦,跟她的心肝寶貝活鳳凰寶玉,聚在一起過日子嗎?我認為,這以後,賈母心裏那架天平,就更不可能朝寶釵傾斜了。
但是,到頭來,二玉還是沒能結合。寶釵呢,她得到了人,卻沒能得到心,人家心裏吟唱的是: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
脂硯齋在批語裏指出,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歎歎!她很早就把八十回後的結果透露了出來,那就是二玉的婚事到頭來還是不行,令人扼腕歎息。
那麽,究竟為什麽二玉這兩位有情人,終於還是成不了眷屬呢?
我認為,那是因為,有比兒女婚配更緊迫的事情接連襲擊賈府:八十回後,節奏加快了,寫到賈家的敗落。而在這個過程中,當第一波打擊來臨時,賈母就因驚嚇加重了原有的病情,死去了。賈母一死,黛玉就完全失去了依靠,寶玉的婚事,王夫人就可以一手操縱了。賈政在政治旋渦中,本來就惶惶不可終日,哪有很多心思來考慮寶玉娶媳婦的事,王夫人跟他說寶釵很好,他本來對寶釵也有好感,至少沒有什麽惡感,又是親上加親,雙方知根知底,沒有反對的必要,當然同意。薛姨媽不消說遂心如意,寶釵自己呢?應該是一種複雜的心情。真想看到曹雪芹八十回後的文字,看他如何寫寶釵在那樣一種情況下,由家長包辦,嫁給了寶玉的心情。那是很難寫的,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曹雪芹又會寫得入情入理,令讀者掩卷喟歎不已。
高鶚續書,一般人都認為,最精彩的部分是林黛玉焚稿斷癡情和魂歸離恨天,在他筆下,黛玉是那樣死去的。但是,經過對曹雪芹前八十回文本的分析,參考脂硯齋的批語,有的紅學家指出,曹雪芹筆下的黛玉之死,不是那樣的。
在高鶚的續書中,直到寶玉出家以後,寶釵還活著,而且她還給寶玉,給賈家,生下一個後代。這個跟賈蓉、賈蘭同輩的人,如果真有,按曹雪芹的設計,應該取一個草字頭的名字。請大家注意,現在我們寫賈蘭的“蘭”字,因為是用簡化字,顯示不出繁體字的蘭花那個“蘭”字上麵的草字頭了。曹雪芹他設計賈家各輩分的男人,是嚴格地按偏旁取名的:賈敬那一輩是文字輩,連女性也跟著那麽取名進入排行,如黛玉的母親叫賈敏;賈珍那一輩是玉字輩,前麵我提到過,祭宗祠的時候,有個古本裏寫的是,玉字輩由賈玫打頭,那應該是賈璉的哥哥,他隻出場一次;底下,就是草字頭的一輩,高鶚續書,應該給寶玉的兒子取一個草字頭的名兒才靠譜,可是,他卻取了個名字叫賈桂,木字邊,這很奇怪。他寫後來賈蘭和賈桂都參加科舉考中,因此賈家蘭桂齊芳,重新走向繁榮富貴,這肯定是跟曹雪芹的構思滿擰的,跟第五回的一係列預言背道而馳。
那麽,跟著問題就來了,如果說高鶚筆下的黛玉之死,並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麽,八十回後,曹雪芹寫黛玉之死,是怎麽設計的呢?有紅學家認為,黛玉是沉湖而死的,這可能嗎?寶釵嫁寶玉後,生孩子了嗎?寶玉出家後,她是依然活著,還是死去了呢?下一講裏,我們再一起討論。
書裏對林黛玉的母親賈敏,從賈家嫁到林家,那個林家的情況,交代得是很清楚的。林黛玉的父親林如海,祖上也曾襲過列侯,賈代善和史太君夫婦將賈敏嫁進這麽一個門第,應
該說還是門當戶對的。林家封襲過三世,到林如海父親,又襲了一代,到了林如海,就從科第出身,這樣,林家就既有鍾鼎之家的底子,又有書香門第的特色,這是一個很不錯的家庭。書裏故事開始的時候,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升至了蘭台寺大夫,正管理鹺政。“鹺”這個字讀做“搓”,就是我們日常生活裏離不了的鹹鹽。林如海被皇帝欽點為巡鹽禦使,這是不小的官,而且是美差、肥差,過去有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連所謂清官——知府也算不得什麽大官——不著意去貪汙受賄,尚且可以獲得那麽多的財富,巡鹽禦使比知府大多了,你想想,油水肯定不會少。當然,《紅樓夢》裏的官職,基本上都是把現實中存在的,參考更古的時候的一些官名,加以變化來設定的,並不是清代官職的照搬。這當然是因為,曹雪芹下筆時必須非常小心,在那樣一個文字獄盛行的曆史時期,他有不怕,該吐的氣一定要吐出,所向往的一定要弘揚,非常有勇氣的一麵;也有不必作無謂的犧牲,以藝術想像跟現實政治、現實社會拉開距離的,非常睿智的一麵,這是我們理解《紅樓夢》文本特色不可或缺的一把總鑰匙。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財產也少不了。書裏又交代,他在黛玉之前,生過一個兒子,但養到三歲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隻有些堂族親戚,沒什麽親支嫡派的,林黛玉母親賈敏去世後,林如海明確表示過不再續正妻,後來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約還剩下幾個小老婆,都沒給他生育過子女。那麽,林如海死後的財產,歸了誰呢?難道都讓他的那幾個小老婆分去了嗎?
首先要討論的問題是,林如海的遺產,林黛玉有沒有繼承權?如果林黛玉是個兒子,那麽,不用討論,當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親去世前已經出嫁,那麽,父母應該在她出嫁時,已經用嫁妝的形式,分配給了她應得的家產。嫁出去的閨女潑出的水,當了別人家媳婦,經濟上就脫離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雖然寄養在外祖母家裏,卻又還沒有出嫁,因此,按那個時代的財產分割規則,她父親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將她排除在外,應該分給她一部分家產,作為她今後的嫁妝。
那麽,如果是這樣的話,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財產,究竟在哪裏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裏,這是我們看故事情節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賈府,完全是寄人籬下的狀態:第四十五回,她對薛寶釵說,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姑娘一樣,那起小人豈有不多嫌的!這就說明,雖然她跟賈母血緣上最近,有賈母這把大保護傘,待遇還是高規格的,可是,人心險惡,府裏還是有些小人對她歧視;當然,這也主要是因為她這人自尊心超強,她父母雙亡後,一點家產沒有繼承到,也就是說,從經濟上看,她沒有根基了。
賈母,她那麽疼愛黛玉——身邊跟她血緣最親近的骨肉——難道在林如海死後,她就不能過問一下她的寶貝外孫女兒應得的那份遺產嗎?從書裏描寫上,看不出來她有所過問。因為,以那個時代的道德與行為規範而言,她不便於過問。林氏是另外一個家族,雖然是兒女親家,但經濟上各自獨立,各有族長,各有經濟隱私,她一個外姓人,就算輩分高,也不能隨便插嘴。再說,她可能也不那麽在乎,她的私房是相當充實的,一個寶玉,一個黛玉,一娶一嫁,她是樂於全包的。第五十五回王熙鳳和平兒議論起家裏的婚喪嫁娶,你還記得吧?就提到,二玉的婚事,使不著官中的錢。官中的錢,請你一定要注意這個概念,書裏多次出現,就說明,整個榮國府,它有一個總賬房,經濟上有總預算,許多錢是要從總賬房支取報銷的,比如府裏各個等級人口的月銀,又叫月例,是按身份確定數額,定期發放的。這筆錢,都從王熙鳳手裏過,她每次從總賬房一打躉領出來,先不往下發,私下拿到外頭放高利貸,等有了利錢,再取回來,發到各房各處去,於是一再形成不按時、拖欠的情況,有一次連襲人都忍不住抱怨。這是書裏一個貫穿性的情節,引發出許多的矛盾衝突。八十回後,王熙鳳的這種非法取利的行為,給她帶來了報應,這裏不細說了。總之,一般的婚喪嫁娶,是要動用官中,就是榮國府總賬房的錢的,但二玉例外,賈母自有梯己錢拿出來——而且一定不會少——用在他們的婚事上。賈母知道,林如海去世後,黛玉沒得到財產,但是,她特別疼愛她,隻要她健在,黛玉就會從官中那裏得到高標準供應;而且,一旦出嫁,就連官中也不依賴,她會讓她的這個外孫女兒得到很多嫁妝。
林如海生病去世,是賈璉帶著黛玉去揚州先探視,後留下參與喪事的。林氏宗族處理林如海遺產,賈璉肯定是介入了,他代表黛玉出麵表態,或謙讓,或力爭,都是說得通的,黛玉自己怎好問他?賈璉回到都中榮國府,肯定要向賈政匯報,如果他說並沒分到多少,賈政也未必深究,不管是多是少,黛玉未成年,又不馬上出閣,賈璉就說所有分到黛玉名下的財產,動產不動產全折成銀子拿回來交到了官中,以備黛玉出閣時作為嫁妝,賈政可能也就以“知道了”三個字了結此事。真實的生活裏,賈政原型隻不過是賈敏原型的堂兄弟罷了,他
成年後才過繼到賈母原型跟前,對黛玉原型的事情不可能那麽關切,大麵上過得去而已。
那麽,在黛玉所得的父親遺產這件事情上,賈璉做手腳是非常便當的,他可以略微往總賬房——也就是官中——交出一部分,其餘的絕大部分就貪汙歸己了。當然,王熙鳳是不會放鬆他的,那麽一個厲害的老婆,他繞不過去,不可能逃脫王熙鳳的監察。因此,應該是他們兩口子,聯手鯨吞了黛玉應得的絕大部分遺產。
有人可能要說了,你這全是猜測、推理吧?從書裏能找到根據嗎?能找到。第七十二回,寫到賈璉王熙鳳夫婦對來自宮裏的太監問他們借銀子——所謂借,其實差不多就是白送,還回來的可能性非常之小,那些太監其實就是敲詐勒索——不勝其煩,可又隻能是想方設法地應付。就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先後說了一些關於錢財的話。王熙鳳甚至說,把我們王家的地縫掃一掃,就夠你們賈家過一輩子,還提到自己和王夫人從王家帶了豐盛的嫁妝嫁到賈家,說了那樣的醜話,弄得賈璉很難堪,於是,賈璉就說了這樣的話,你記得嗎,不能忘記啊,曹雪芹絕不是隨便那麽一寫,他是在給我們傳達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什麽信息?賈璉有一句話是這樣的,他說,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可見他發過這樣的財,以前發過這樣的橫財,還想再來一次,但似乎那機會是再難得到了。從書裏往前頭捋一捋,他怎麽會發過這麽一筆橫財?找不到別的線索,惟一的可能,就是他護送黛玉回揚州,先說是去探視生病的林如海,去了,林如海就死了,成了奔喪。那麽上麵我已經分析得很清楚了,林如海遺產一定不少,又沒有續娶正室,又沒有別的子女,剩下的那幾個小老婆,身份都不如黛玉這個未出閣的親閨女,競爭力有限得很,再加上賈璉以黛玉的代理人身份拚命力爭,黛玉名下獲得三二百萬銀子甚至更多的財產,是完全可能的。
在有的古本上,三二百萬寫做三二萬,可能是抄書的人覺得三二百萬這個數字未免太多,就給改了,但縮水一百倍,似乎又顯得過少。不管怎麽說,賈璉發過一筆橫財,曹雪芹在這裏寫下一筆,肯定是有用意的。後來讀書的人推敲出,那就是他貪汙的林如海家分給黛玉的遺產,這個判斷,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但是,不管那筆遺產的具體數目是多少,林黛玉自己,一點也沒有得到,成了一個榮國府裏的寄食者,一個沒有經濟根基的閨女。雖然人們表麵上不敢跟她流露出什麽,但是黛玉心裏清楚,她還是會因為這一點遭人歧視的。特別是,她到榮國府沒多久,就來了個薛寶釵,脖子上每天總戴著個金鎖,又從薛姨媽和王夫人那裏放出風來,說寶釵命中要嫁給有玉的公子,那不是指賈寶玉是哪個?“金玉姻緣”之說,甚囂塵上,給林黛玉帶來深重的精神壓力。當然,薛家那時候也開始衰落了,薛寶釵沒有了父親,哥哥又是那麽一個顢頇的家夥,但是,畢竟還能從皇家那裏支取到大筆的銀子,繼續為宮廷當采辦,自己家也還有別的買賣——例如,鼓樓當鋪恒舒號,就是他們家的——從所謂經濟根基上說,薛寶釵還算得是個富家的女子,這一點,林黛玉是沒辦法跟她比的。在黛、釵合一之後,兩個人說知心話,雙方都承認,她們在經濟狀況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釵就在經濟上支援黛,送燕窩洋糖什麽的,黛也就接受這份經濟饋贈。
上一講裏,我已經分析過,在賈母還在世的時候,寶玉的婚事,娶誰為媳婦,不管王夫人心裏頭有什麽算盤,也隻能暗地裏撥動算盤珠,到頭來,還得賈母說了算。那麽,賈母心裏頭究竟怎麽想呢?一度考慮過薛寶琴,這個先不談。眼前的兩位閨秀,黛玉和寶釵,她究竟想讓寶玉娶哪一個?她心裏頭的那架天平,究竟朝哪邊傾斜?
上一講提到,上世紀五十年代中期,人們基本上形成一個共識,就是黛是反封建的,薛是擁封建的,而賈母呢,她是封建家庭寶塔尖上的人物,是個老封建,因此,她自然是更喜歡釵,為寶玉娶媳婦,從她那裏,就很可能是棄黛而取釵。又因為那時候,絕大多數論者都把高鶚續的後四十回跟前八十回混在一起分析,高續寫了“調包計”,寫了賈母的喜釵厭黛,這些情節又成為戲曲改編的重頭戲,因此,取釵棄黛似乎已成顛撲不破的真理。
當然,我覺得,人們對《紅樓夢》,對具體到賈母在寶玉娶媳婦的問題上對黛、釵二人的取舍,天平究竟朝哪位傾斜,完全可以做出不同的分析,各自保留不同的看法,像上麵所說的那樣一種看法,我也很尊重。但是,現在我要把自己的看法講出來,供大家參考。
寶玉的婚事問題,形成情節波瀾,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臨近端午節,賈元春派夏太監出來給賈府的老太太、老爺太太、公子小姐們,送頒賜的節禮,本來這也沒什麽稀奇,但是,這回的頒賜,寶釵那份跟寶玉完全一樣,品種多而且高級;黛玉呢,則跟迎、探、惜等一樣,比如寶玉認為最能襯托出女性腕臂之美的紅麝串,她就沒有。這是什麽意思?曆代的論家幾乎都認為,這是元春在指婚。當然,元春可以更明確地指婚,可能是她考慮到寶玉年紀還小,就先這樣比較含蓄地來表達她的一個意向,就是她覺得,將來她這個弟弟,應該娶寶釵為妻。
我不是從根本上反對元春指婚說,但是,我覺得大家要注意到,接下去的情節裏,我們並沒有看到本應是緊接而來的反應,王夫人和薛姨媽首先應該感到高興,對不對?賈母似乎也應該有個態度出來啊,畢竟這是元妃的意思呀,可是,看不到相關的文字,反而是寫了些別的事情。這又是怎麽一回事?
大家千萬別忘了,就薛姨媽而言,她那寶貝女兒的前途,首選,並不是嫁給寶玉。他們家為什麽來都城?其中一個很大的目的,是要讓寶釵參加選秀,以成為陪侍、才人、讚善。書裏以寶玉為本位,叫寶釵姐姐,叫黛玉妹妹,前麵我分析過,故事進展到那個階段,寶玉是十三歲,那麽,寶釵大體應該是十四歲,黛玉應該是十二歲。細心的讀者一定會發現,第四十五回,應該也是寶玉十三歲那一年,黛玉有句話,說,我長了今年十五歲,這與前後文都不對榫,而且各個古本,一直到通行本,這句全一樣,這是怎麽回事?我想,是個筆誤,而且也不一定是曹雪芹本人造成的,有可能是後來抄書的人抄到這裏,覺得十二太小,把二描改為了五,而這個抄本成了後來各種轉抄本的底本,於是就都成了黛玉十五歲。這裏不細討論黛玉的歲數問題,還是來說寶釵,寶釵肯定比寶玉大,寶玉十三她就十四了,十四正是參加選秀女的年齡,她家帶她到都城,為的就是能像元春一樣,先選進宮裏做女史,然後一步步升上去嘛。那麽,究竟寶釵參沒參加選秀女呢?我覺得,她參加了,而且應該就是在第二十八回那個時候去參加的。但是,她卻沒有被選中,隻是曹雪芹寫得很含蓄,沒有明寫,是暗寫。而元春的端午節頒賜,給她的一份格外優渥,第一層意思,應該是安慰她,安慰這位美麗而聰慧的表妹;其次,才可能是,表達了那樣一個意向,就是既然進不了宮,那麽,將來可以嫁給寶玉,成為她的親弟媳婦。
確立了這樣一個思路,我就覺得,從那以後的一連串情節都容易解釋了。不信你再細讀讀,那後麵的情節裏,寶釵顯得非常煩躁,心情似乎總是很抑鬱,頻頻失態,出人意表。還記得那幾句對話嗎?寶玉不過是因為百無聊賴,問了句寶釵為什麽不去她哥哥的生日宴上看戲,她表示了一下嫌熱,寶玉隨口把她比喻為楊貴妃,她就那樣地惱怒,仿佛被揭了傷疤一樣,甚至於恨恨地說,我倒像楊妃,隻是沒一個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楊國忠的!原來我百思不得一解,她說什麽不行,怎麽會說出這樣的怪話來?現在我懂了,她選秀失利,不是因為她模樣差,風度次,而是因為她沒有過硬的後台,朝中無人,雖有一位表姐封了賢德妃住在鳳藻宮,但貴妃是不能幹涉朝政的,不能插手宮廷選秀事宜的,除非有皇帝本人的特許,而元妃顯然也並沒有被授予那樣的特權。因此,寶釵本來就對宮廷選秀的不公平滿腹牢騷,而寶玉又偏拿那樣的話來灌她的耳朵,難怪她脫口而出,說了那樣的話。摸清了她的內心活動,怪話也就不怪了。
按說,元春通過端午節頒賜,表達出了讓二寶結合的意向,賈母如果也心存這個意思的話,她是一定要呼應的。可是,從書裏往下的描寫來看,她卻毫無回應,是她頭腦遲鈍?不可能,我認為,她是裝傻,你元春不是並沒有明確指示,隻是個暗示嗎?那麽,對不起,我就不接你這個茬兒。賈母不接茬,王夫人、薛姨媽即使心中暗喜,也就隻好暫時不動聲色。
接下去,就寫到清虛觀打醮,嘿,波瀾陡起,元春的指婚,隻是個暗示,那張道士給寶
玉提親,卻是明明白白的。於是,賈母就發話了。那段話非常重要啊,你要讀懂,不要誤會。
我在前麵,講賈府的婚配之謎,得出的結論是,賈府在娶媳婦的問題上,向來是不含糊的,對門第出身、根基家業,那是非常講究的。那一講出來以後,馬上就有若幹個紅迷朋友,以各種形式向我提出了同樣的問題,他們就說,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張道士給寶玉提親,賈母回答他的話裏,有一句非常明確,叫做不管他根基富貴,就憑這一句,你那賈府婚配原則裏,講究根基富貴這一條,就站不住腳了。他們問:怎麽解釋賈母這句話?她為什麽要這麽說?
現在我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請注意,賈母說那段話,不是光跟張道士說,她是說給在場的所有人聽的,而在場的人裏麵,有一位,她是特別要她聽清楚的,那不是別人,就是薛姨媽,而薛姨媽聽見了,也就等於告訴王夫人了。
賈母的話,是這樣說的,她說,上回有個和尚說了,寶玉命裏不該早娶,要等再大一點以後再定。這不但是一口回絕了張道士,也等於是間接地否定了元春的指婚,她宣布,這個時候,誰都別來張羅寶玉定親的事。接著她就說,表麵上隻針對張道士,其實,是敲山鎮虎,她話裏有話,她說的什麽?她說,張道士你可如今打聽著,打聽好了來告訴我。其實這些話是虛的,她何嚐真要張道士插手寶玉娶媳婦這件隻能由她獨裁的事,她拿著這些話做幌子,她就說了,不管她根基富貴,隻要模樣好,配得上就好,便是那家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隻要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賈母知道,在這個關鍵時刻,必須讓王夫人、薛姨媽知道,黛玉雖然沒得到什麽遺產,根基不富貴了,但是模樣好,配得上寶玉,你們心裏頭笑她窮嗎,那很好辦,我有的是銀子,還拿得出來,到時候不過是給她一副豐盛的嫁妝罷了,這有什麽了不起的?當然,賈母不是不知道黛玉性格上有缺點,就性格而言,她也確實喜歡寶釵,曾經幾次誇獎過,但在究竟寶玉將來娶黛還是娶釵這個問題上,她心裏的天平是穩定地朝黛傾斜的。所以,她開頭都沒提性格,最後,可能是考慮到應該把話說得圓通一點,才補充說,隻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賈母的話,王夫人、薛姨媽不可能聽不懂,這很殺風景。元春的指婚效果等於零,把寶釵嫁給寶玉的可能性在銳減。當然,她們也不會死心,因為生活裏充滿變數,她們還會在以後設法爭取,期盼賈母心裏的天平改變那傾斜的方向。
所以說,賈母是在極其特定的情況下,說不管根基富貴這句話的。第五十回,賈母一度對薛寶琴動了念,其實對寶琴家的大致情況,她應該還是有所了解的,但既然是要考慮婚配,那麽,書裏就寫得很清楚,賈母不但向薛姨媽細問寶琴的年庚八字,還細問她家內景況,可見,哪裏會在給寶玉娶媳婦這樣的事情上,真的放棄根基富貴這一條原則。其實,說黛玉窮,那也隻是說給王夫人、薛姨媽聽,以針砭她們自以為寶釵闊的優越感,黛玉其實還是有根基的,而且是富貴根基,那根基就是賈母本人,泰山石敢當,誰可小覷?
因此,我還是堅持前麵講過的觀點,賈府,以及四大家族別的家庭,在娶媳婦上,對根基家業,那是絕對不馬虎的。第七十回有一筆交代,不知你注意到沒有,說偏近日王子騰之女許與保齡侯之子為妻,鳳姐又忙著張羅,看看,這就是他們那種家庭標準的婚配模式。
寶玉和黛玉,雖然聽見了賈母對張道士的表態,但是他們完全不懂。回到家裏,寶玉隻是生張道士的氣,黛玉呢,本來寶釵的金鎖就讓她堵心,忽然寶玉又得到一隻金麒麟,收起來留著要給史湘雲,史湘雲自己早就佩戴著一隻金麒麟,一金未除,再添一金,“金玉姻緣”的陰影更加濃重,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就跟寶玉慪氣。這一回,兩個人可鬧大發了,真可以說是鬧得沸反盈天,最後鬧得驚動了賈母,賈母是怎麽個反應呢,她說二玉“不是冤家不聚頭”,說她沒有一天不為他們兩個操心,說她咽了氣,就眼不見心不煩了,可又偏不咽這口氣,自己抱怨著,也哭了。這樣的描寫,難道還能做出別的解釋嗎?我覺得,隻能解釋為,賈母一直在對二玉最後的結合保駕護航,但是這兩位孽障,卻全然不懂得她的一片苦心,非要胡鬧。但即便這樣,隻要賈母一息尚存,她就還是要盡力地讓二玉這兩個冤家聚頭。
賈母如此縱容二玉,她那想最後讓二玉婚配的意圖,已到了不避嫌疑,府裏眾人皆知的程度。書裏一再地點明:第二十五回,王熙鳳跟黛玉說,你既吃了我們家茶,怎麽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當黛玉說她貧嘴賤舌討人厭後,她又說,你給我們家做媳婦,少什麽?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哪一點還玷辱了誰呢?按說,王熙鳳在利益關係上,是王夫人一頭的,但憑著她的乖覺,她已經看得很清楚,有賈母做主,黛玉是會嫁給寶玉的,這是一樁早晚會出現的事實,與其對抗,不如早點接受下來,因此,放膽開這
樣的玩笑。
第六十五回,賈璉的仆人興兒跟尤二姐、尤三姐介紹府裏的情況,說寶玉已有了,隻未露形,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
就是薛姨媽——一位心裏頭最不希望二玉婚配的人——住進瀟湘館以後,一次寶釵在場,這樣跟寶釵說,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周全?薛姨媽說這個話,可能是想觀察黛玉的反應,是一次火力偵察,但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賈母心裏那架天平的傾斜方向,人人清楚,脫口可出。當然啦,曹雪芹他就寫了那樣一筆,就是紫鵑聽見了,忙跑過來笑道,姨太太既有這主意,為什麽不和太太說去?紫鵑這話很厲害,你注意到她是怎麽說的嗎?她不是說,為什麽不和老太太說去?而是說,為什麽不和太太說去?紫鵑確實聰慧,她知道,二玉婚姻的障礙,實際上就在王夫人那裏。賈政作為父親,雖然有最大的發言權,但他是不會忤逆賈母的意向的;王夫人呢,如果賈母非常明確地表達出她的決定,她當然也隻能硬著頭皮服從。但是,賈母也輕易不會那麽做,那麽,你賈母既然可以對元春的指婚意向裝糊塗,我也可以對你這個婆婆成就二玉婚姻的意向一樣地裝糊塗,雙方還很有得一鬥。當然,那一定會是微笑戰鬥,是一種軟磨硬泡的長期較量,看誰能笑到最後。
賈母心中的天平傾斜表現得最淋漓盡致的一次,是在第四十回。她領著劉姥姥到大觀園各處去逛,先到了瀟湘館,因為前麵對瀟湘館的室內陳設情調已有若幹描寫,到這一回就不再細寫,隻說窗下案上設著筆硯,書架上磊著滿滿的書,劉姥姥以為是公子的書房呢,賈母就笑著告訴她這是自己外孫女兒的屋子。顯然,賈母對黛玉的生活方式和審美情趣都是滿意的,後來提出窗紗顏色不對頭的問題,但那並不是黛玉自己造成的一個缺點。吃完午飯,就寫賈母領著劉姥姥到了蘅蕪院,寶釵住的地方,賈母是頭一回進去,原來書裏隻寫到院中景色,屋裏情況沒寫,情節流動到這個地方,才細寫,說進了屋子,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無,案上隻有一個土定瓶中供著數枝菊花,並兩部書,茶奩茶杯而已,床上隻吊著青紗帳幔,衾褥也十分樸素。賈母一看,是怎麽個反應呢?她的反應非常強烈,說,使不得,雖然她省事,倘或來一個親戚,看著不像!不像,就是不像樣子,有失體統,那麽一個意思的簡縮語。賈母底下的話,一句比一句厲害,說,二則年輕姑娘們,房裏這樣素淨,也忌諱,我們這些老婆子,越發該往馬圈去了!這是非常生氣的話,是非常嚴厲的批評。全書裏,賈母對兒媳婦孫媳婦眾女兒,從來沒有過如此尖銳的批評,對黛玉就更沒有過這樣的指責。很顯然,寶釵為了迎合封建家長,為了從居處的室內布置上體現出自己的內斂,自己的無才便是德和溫良恭儉讓,她把事情做過了頭。也許,那真是她多年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審美趣味,並非刻意造作,不是因為那天估計到賈母要來,再特意調整過一番的景象。但不管怎麽說,她天天吞食冷香丸,把身體和靈魂裏麵應有的熱度,也當做毒性給排除掉了,以致外化為居室布置以後,就讓賈母覺得觸目驚心,甚至感到那是一種反諷,似乎在無言地表達,我們年輕姑娘要這樣生活才算符合聖賢規定的禮數,年紀再大,那就還得再做減法,滅絕人欲,以增女德,啊,賈母受刺激了,她看了就脫口而出,說我們老婆子,越發該往馬圈去了!大家想想,經受過這樣的刺激以後,賈母還可能讓這麽個矯情的女子,這麽個讓她覺得自己隻配去住馬圈才能維係住女德的年輕姑娘,成為她的孫子媳婦,跟她的心肝寶貝活鳳凰寶玉,聚在一起過日子嗎?我認為,這以後,賈母心裏那架天平,就更不可能朝寶釵傾斜了。
但是,到頭來,二玉還是沒能結合。寶釵呢,她得到了人,卻沒能得到心,人家心裏吟唱的是: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舉案齊眉,到底意難平!
脂硯齋在批語裏指出,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及,豈其不然,歎歎!她很早就把八十回後的結果透露了出來,那就是二玉的婚事到頭來還是不行,令人扼腕歎息。
那麽,究竟為什麽二玉這兩位有情人,終於還是成不了眷屬呢?
我認為,那是因為,有比兒女婚配更緊迫的事情接連襲擊賈府:八十回後,節奏加快了,寫到賈家的敗落。而在這個過程中,當第一波打擊來臨時,賈母就因驚嚇加重了原有的病情,死去了。賈母一死,黛玉就完全失去了依靠,寶玉的婚事,王夫人就可以一手操縱了。賈政在政治旋渦中,本來就惶惶不可終日,哪有很多心思來考慮寶玉娶媳婦的事,王夫人跟他說寶釵很好,他本來對寶釵也有好感,至少沒有什麽惡感,又是親上加親,雙方知根知底,沒有反對的必要,當然同意。薛姨媽不消說遂心如意,寶釵自己呢?應該是一種複雜的心情。真想看到曹雪芹八十回後的文字,看他如何寫寶釵在那樣一種情況下,由家長包辦,嫁給了寶玉的心情。那是很難寫的,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曹雪芹又會寫得入情入理,令讀者掩卷喟歎不已。
高鶚續書,一般人都認為,最精彩的部分是林黛玉焚稿斷癡情和魂歸離恨天,在他筆下,黛玉是那樣死去的。但是,經過對曹雪芹前八十回文本的分析,參考脂硯齋的批語,有的紅學家指出,曹雪芹筆下的黛玉之死,不是那樣的。
在高鶚的續書中,直到寶玉出家以後,寶釵還活著,而且她還給寶玉,給賈家,生下一個後代。這個跟賈蓉、賈蘭同輩的人,如果真有,按曹雪芹的設計,應該取一個草字頭的名字。請大家注意,現在我們寫賈蘭的“蘭”字,因為是用簡化字,顯示不出繁體字的蘭花那個“蘭”字上麵的草字頭了。曹雪芹他設計賈家各輩分的男人,是嚴格地按偏旁取名的:賈敬那一輩是文字輩,連女性也跟著那麽取名進入排行,如黛玉的母親叫賈敏;賈珍那一輩是玉字輩,前麵我提到過,祭宗祠的時候,有個古本裏寫的是,玉字輩由賈玫打頭,那應該是賈璉的哥哥,他隻出場一次;底下,就是草字頭的一輩,高鶚續書,應該給寶玉的兒子取一個草字頭的名兒才靠譜,可是,他卻取了個名字叫賈桂,木字邊,這很奇怪。他寫後來賈蘭和賈桂都參加科舉考中,因此賈家蘭桂齊芳,重新走向繁榮富貴,這肯定是跟曹雪芹的構思滿擰的,跟第五回的一係列預言背道而馳。
那麽,跟著問題就來了,如果說高鶚筆下的黛玉之死,並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麽,八十回後,曹雪芹寫黛玉之死,是怎麽設計的呢?有紅學家認為,黛玉是沉湖而死的,這可能嗎?寶釵嫁寶玉後,生孩子了嗎?寶玉出家後,她是依然活著,還是死去了呢?下一講裏,我們再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