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胡子拉碴,即使眼中滿是紅血絲,即使他馱著背,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可我還是認出了他,這是我當年的偶像----程墨。
程墨是特別專案組到現在為止,唯一的神話,是犯罪者聞風喪膽的執法者。
他所寫的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籍和犯罪小說,當年大受追捧,警界中不少人都是他的粉絲。有他在,就是案子的保證。
我一直記得他那句話: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是黑暗的,人們恐懼黑暗,是因為怕永遠都見不到陽光。但心若有光,哪怕身處地獄深淵,光也會帶著你走出黑暗,光明不會遺漏任何人。
那是支撐我走過最痛苦的一段日子的話,我以為以此作為信念支撐著自己。他就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唯一的偶像。也是因為他,我開始沉迷上推理破案,我想要跟他一樣,為死者伸冤,為死者抓到凶手。也跟他一樣,喜歡解開謎題,喜歡有挑戰性的東西。
而在我被安澤收養不久前,他卷入了“莉莉絲的懺悔”連環殺人案,殘忍的殺害自己出軌的妻子還有跟他妻子一樣的出軌女子,並將她們打扮成了莉莉絲的樣子,屍體放在了教堂,用釘子釘著,讓她們保持跪下對著上帝懺悔的姿勢。
莉莉絲在《光輝之書》中,被稱為誘惑人類和扼殺嬰兒的惡魔。心裏專科的人認為凶手一定是被女人傷害,想要報複女人。當時被妻子背叛的程墨,符合了這一條件,當然最致命的一點,他每一次都出現在了被害人周圍。
他聲稱是去調查,可在警察找上門的時候,他卻拒捕逃走。
最後他從警察成為疑犯,被全城通緝。
如果不是驚動了他家裏人,把這件事情壓了下來,又找到了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他恐怕就徹底反轉身份成為凶手。
然而遺憾的是“莉莉絲的懺悔”一案也成了懸案,因為凶手再也沒有作案,警方也找不到更多的證據。
程墨從人人追捧的英雄,成為了人人唾棄的老鼠。人們認為也許是他強大的背景讓他從連環殺人案中脫身,他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他背負著妻子家人的指責,還有大眾對他的指責度日,從此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
而我,從不相信他真的是殺害妻子的凶手。
十一年過去了,人們已經漸漸淡忘了這個“殺妻惡魔”。
隻是偶爾在貼吧的談論組裏,會提到曾經這麽一個人。
大約是三年前,有個學姐說看到他了,給我po了他的近照。他抱著酒瓶,胡子拉碴,像是窮困潦倒的流浪漢一樣躺在路邊。
那時,我很生氣,我很想問他,他心中的光呢?為什麽沒有振作起來?
也是那天起,我把關於他的一切,陪伴了我這麽多年的一切都鎖了起來。我覺得被欺騙了,心裏有光的人,怎麽會靠醉生夢死度日。
沒想到,現在會在案發現場碰到他。
他比三年前的時候更加的消瘦了,也更加的憔悴了,十足的醉鬼。
生氣,我不知道為什麽覺得很生氣。或許是作為在精神上支持了我那多年的偶像,卻活成了這樣,讓我覺得氣憤。
他滿是紅血絲的眼睛撇了一眼我和羊哥的工作牌,然後垂下了眸,似乎我們的工作牌讓他想起了什麽。
羊哥見我半天不說話,戳了戳我,“素素。”
我緩過來,看著他,跟羊哥說到:“羊哥,你問吧,我記錄。”我不想問他,是不想讓自己更失望。即使他讓我覺得很憤怒,但是我不會對他說“你讓我很失望”,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他隻是選擇了一條讓我無法理解的路,但不代表我不會尊重他的選擇。
羊哥有些意外,平時都是我來負責問口供,忽然就換他來問。
可他也沒有推辭,把本子和筆交給我後,對程墨說到:“你的名字。”
程墨沒有回答的意思,羊哥又重複了一遍,程墨還是保持沉默。
這個名字還真是叫對了,他是打算跟之前一樣,一直沉默下去?
羊哥皺了皺眉,看向我,用眼神問我“難道這是個啞巴”?
我深呼吸了一下,調整好心情,跟程墨說到:“先生,你出現在案發現場,你現在是嫌疑人的身份,拒絕交談對你來說沒有什麽好處,這一點你應該明白。”
程墨抬眸撇了我一眼,又繼續拉聳著腦袋。
他這半死不活的樣子叫人氣憤,我又強調了一次,“先生,如果你酒還沒有醒,我不介意先幫你醒酒。”
見程墨還是不說話,羊哥問我,“素素,他不會是個聾啞人吧?”
“不是。”我否定了羊哥的話。
羊哥一聽說不是,他瞪著程墨,“還沒醒酒?”
“他醒酒了,隻是不想回答我們。”一個醉酒的人和一個清醒的人,我還是能看出來。
這時,我以為不會開口的程墨開口了,他的聲音沙啞低沉的像是低音大提琴,“我沒有回答你們的義務,在我的律師沒有在場的時候,我什麽都不會說。”他撇了一眼那邊忙碌的凶案組,“而且你們似乎也沒有確定負責這個案子。”
羊哥上下打量了一下程墨,這個人真的沒喝醉?就他這樣還有律師?
見羊哥要說話,我拉住了他,“他說的也沒錯,這個案子還不知道是由我們還是凶案組負責,他可以保持沉默。”
我剛說完,羊哥的電話就響了,他轉身去接電話。
剩下我跟程墨麵對著麵站著,我拿著本子,埋頭在上邊寫著案子的幾個疑點。總感到程墨的目光在我身上遊移,可我抬起頭,他仍是拉聳著頭的樣子。
沒多久,羊哥接完電話回來了,他臉上難掩的喜悅,“素素,局長說這個案子交給咱們了,咱們的人一會就到,凶案組會把所有的檔案和證據辦理轉交。”
我合上本子,抬頭看向羊哥,這是一件棘手的案子,也是燙手山芋。如果證實死者跟五年前的死者死法一樣,沒有任何的初入,那五年前的案子又要重新推翻調查。又會涉及到市長的女兒,倘若市長再出手幹涉,案子會更難進行。
羊哥走到程墨麵前,“現在案子歸我們了,你沒話可說了?”
程墨說到:“我要聯係我的律師。”
“聯係吧。”羊哥說完,跟我說到,“素素,你先看著他,我去那邊看看交接的情況。”
我本想說我去的,可是羊哥已經走過去了,我隻好留在原地。
“手機。”程墨看著我,“能不能借我。”
我當然不會以為他在跟空氣說話,我拿出手機解鎖後,遞給他,他伸出手,那手髒兮兮的,沾滿了泥,但是指甲中還是很幹淨,說明他平時裏還是注重幹淨的。隻是當年那如雕刻般好看的手指,現在看起來就像是一根根迷你黑甘蔗。
他看著我的手機屏幕,眉頭好像皺了皺。
我問他,“有什麽不對嗎?”屏保是我跟安澤的照片,在我大學畢業那年照的,我穿著白紗長裙,他穿著西裝。
他瞥了我一眼,沒有說話,點開撥號鍵盤。
他通話的內容很簡單。
“我在特別專案組,讓人過來。”
“不是什麽大事。”
“就這樣。”
掛了電話,他把手機還給我,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時間不僅讓他變成酒鬼,也讓他變得無禮。
十五分鍾後,特別專案組的人都來了,凶案組把東西轉交登記。
我跟程墨就這樣沉默的站到了結束。
回警局還是由我開他回去,密閉的車子內,濃濃的酒氣讓我反感的皺眉。
我打開車窗,讓車子通風一些。
還是一路沉默到了警局,我把他帶到了審問室。
還沒有分配是誰來問口供,局長就讓我跟羊哥到他辦公室談話。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局長跟程墨以前是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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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墨是特別專案組到現在為止,唯一的神話,是犯罪者聞風喪膽的執法者。
他所寫的關於犯罪心理學的書籍和犯罪小說,當年大受追捧,警界中不少人都是他的粉絲。有他在,就是案子的保證。
我一直記得他那句話: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是黑暗的,人們恐懼黑暗,是因為怕永遠都見不到陽光。但心若有光,哪怕身處地獄深淵,光也會帶著你走出黑暗,光明不會遺漏任何人。
那是支撐我走過最痛苦的一段日子的話,我以為以此作為信念支撐著自己。他就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唯一的偶像。也是因為他,我開始沉迷上推理破案,我想要跟他一樣,為死者伸冤,為死者抓到凶手。也跟他一樣,喜歡解開謎題,喜歡有挑戰性的東西。
而在我被安澤收養不久前,他卷入了“莉莉絲的懺悔”連環殺人案,殘忍的殺害自己出軌的妻子還有跟他妻子一樣的出軌女子,並將她們打扮成了莉莉絲的樣子,屍體放在了教堂,用釘子釘著,讓她們保持跪下對著上帝懺悔的姿勢。
莉莉絲在《光輝之書》中,被稱為誘惑人類和扼殺嬰兒的惡魔。心裏專科的人認為凶手一定是被女人傷害,想要報複女人。當時被妻子背叛的程墨,符合了這一條件,當然最致命的一點,他每一次都出現在了被害人周圍。
他聲稱是去調查,可在警察找上門的時候,他卻拒捕逃走。
最後他從警察成為疑犯,被全城通緝。
如果不是驚動了他家裏人,把這件事情壓了下來,又找到了證據證明他的清白,他恐怕就徹底反轉身份成為凶手。
然而遺憾的是“莉莉絲的懺悔”一案也成了懸案,因為凶手再也沒有作案,警方也找不到更多的證據。
程墨從人人追捧的英雄,成為了人人唾棄的老鼠。人們認為也許是他強大的背景讓他從連環殺人案中脫身,他殘忍的殺害了自己的妻子,他背負著妻子家人的指責,還有大眾對他的指責度日,從此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
而我,從不相信他真的是殺害妻子的凶手。
十一年過去了,人們已經漸漸淡忘了這個“殺妻惡魔”。
隻是偶爾在貼吧的談論組裏,會提到曾經這麽一個人。
大約是三年前,有個學姐說看到他了,給我po了他的近照。他抱著酒瓶,胡子拉碴,像是窮困潦倒的流浪漢一樣躺在路邊。
那時,我很生氣,我很想問他,他心中的光呢?為什麽沒有振作起來?
也是那天起,我把關於他的一切,陪伴了我這麽多年的一切都鎖了起來。我覺得被欺騙了,心裏有光的人,怎麽會靠醉生夢死度日。
沒想到,現在會在案發現場碰到他。
他比三年前的時候更加的消瘦了,也更加的憔悴了,十足的醉鬼。
生氣,我不知道為什麽覺得很生氣。或許是作為在精神上支持了我那多年的偶像,卻活成了這樣,讓我覺得氣憤。
他滿是紅血絲的眼睛撇了一眼我和羊哥的工作牌,然後垂下了眸,似乎我們的工作牌讓他想起了什麽。
羊哥見我半天不說話,戳了戳我,“素素。”
我緩過來,看著他,跟羊哥說到:“羊哥,你問吧,我記錄。”我不想問他,是不想讓自己更失望。即使他讓我覺得很憤怒,但是我不會對他說“你讓我很失望”,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他隻是選擇了一條讓我無法理解的路,但不代表我不會尊重他的選擇。
羊哥有些意外,平時都是我來負責問口供,忽然就換他來問。
可他也沒有推辭,把本子和筆交給我後,對程墨說到:“你的名字。”
程墨沒有回答的意思,羊哥又重複了一遍,程墨還是保持沉默。
這個名字還真是叫對了,他是打算跟之前一樣,一直沉默下去?
羊哥皺了皺眉,看向我,用眼神問我“難道這是個啞巴”?
我深呼吸了一下,調整好心情,跟程墨說到:“先生,你出現在案發現場,你現在是嫌疑人的身份,拒絕交談對你來說沒有什麽好處,這一點你應該明白。”
程墨抬眸撇了我一眼,又繼續拉聳著腦袋。
他這半死不活的樣子叫人氣憤,我又強調了一次,“先生,如果你酒還沒有醒,我不介意先幫你醒酒。”
見程墨還是不說話,羊哥問我,“素素,他不會是個聾啞人吧?”
“不是。”我否定了羊哥的話。
羊哥一聽說不是,他瞪著程墨,“還沒醒酒?”
“他醒酒了,隻是不想回答我們。”一個醉酒的人和一個清醒的人,我還是能看出來。
這時,我以為不會開口的程墨開口了,他的聲音沙啞低沉的像是低音大提琴,“我沒有回答你們的義務,在我的律師沒有在場的時候,我什麽都不會說。”他撇了一眼那邊忙碌的凶案組,“而且你們似乎也沒有確定負責這個案子。”
羊哥上下打量了一下程墨,這個人真的沒喝醉?就他這樣還有律師?
見羊哥要說話,我拉住了他,“他說的也沒錯,這個案子還不知道是由我們還是凶案組負責,他可以保持沉默。”
我剛說完,羊哥的電話就響了,他轉身去接電話。
剩下我跟程墨麵對著麵站著,我拿著本子,埋頭在上邊寫著案子的幾個疑點。總感到程墨的目光在我身上遊移,可我抬起頭,他仍是拉聳著頭的樣子。
沒多久,羊哥接完電話回來了,他臉上難掩的喜悅,“素素,局長說這個案子交給咱們了,咱們的人一會就到,凶案組會把所有的檔案和證據辦理轉交。”
我合上本子,抬頭看向羊哥,這是一件棘手的案子,也是燙手山芋。如果證實死者跟五年前的死者死法一樣,沒有任何的初入,那五年前的案子又要重新推翻調查。又會涉及到市長的女兒,倘若市長再出手幹涉,案子會更難進行。
羊哥走到程墨麵前,“現在案子歸我們了,你沒話可說了?”
程墨說到:“我要聯係我的律師。”
“聯係吧。”羊哥說完,跟我說到,“素素,你先看著他,我去那邊看看交接的情況。”
我本想說我去的,可是羊哥已經走過去了,我隻好留在原地。
“手機。”程墨看著我,“能不能借我。”
我當然不會以為他在跟空氣說話,我拿出手機解鎖後,遞給他,他伸出手,那手髒兮兮的,沾滿了泥,但是指甲中還是很幹淨,說明他平時裏還是注重幹淨的。隻是當年那如雕刻般好看的手指,現在看起來就像是一根根迷你黑甘蔗。
他看著我的手機屏幕,眉頭好像皺了皺。
我問他,“有什麽不對嗎?”屏保是我跟安澤的照片,在我大學畢業那年照的,我穿著白紗長裙,他穿著西裝。
他瞥了我一眼,沒有說話,點開撥號鍵盤。
他通話的內容很簡單。
“我在特別專案組,讓人過來。”
“不是什麽大事。”
“就這樣。”
掛了電話,他把手機還給我,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時間不僅讓他變成酒鬼,也讓他變得無禮。
十五分鍾後,特別專案組的人都來了,凶案組把東西轉交登記。
我跟程墨就這樣沉默的站到了結束。
回警局還是由我開他回去,密閉的車子內,濃濃的酒氣讓我反感的皺眉。
我打開車窗,讓車子通風一些。
還是一路沉默到了警局,我把他帶到了審問室。
還沒有分配是誰來問口供,局長就讓我跟羊哥到他辦公室談話。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局長跟程墨以前是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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