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席間再度嘈雜起來,議論紛紛。
眾人看向葉安楠的目光充滿了鄙夷嘲諷。
“原來是真的抄襲啊,長得人模人樣的,做的事這麽下作,活該被人當庭揭穿。”
“你還不知道吧?被告人過去就不是什麽好東西。以前給人做小三的,後來因商業犯罪,還入過獄呢。一個有前科的人,出來了除了偷別人的東西,還能做什麽?”
另有人笑道,“怎麽不能,看她胸前那風騷的尺寸,繼續傍個男人準能勾得對方神魂顛倒,精盡人亡。我要是男人,麵對那樣一對大尺寸,也是愛不釋手的。”
“我看你是羨慕嫉妒恨。”
“那又怎麽樣,你們沒看報紙嗎,景氏的二公子,可對那個……愛得不要不要的呢。”
“嗬嗬嗬……”
景烈坐在最前排,耳裏充斥著各種對葉安楠不堪嘲諷的聲音,心裏一股怒火直衝腦門,怒得他拳頭都捏得咯吱響。
可更多的卻是心疼。
安楠明明那麽努力地工作,想要證明自己,可在這些女人眼裏,無論她怎麽做,似乎都擺脫不了被池逸辰毀掉的過去……
好在法官再次敲響法錘,示意安靜。
身後的那些聲音漸漸消停,景烈心裏的怒火也稍做暫歇。
他著急地看向葉安楠,隻見她一臉老神在在,並不慌亂難堪。
景烈提著的心稍稍鬆緩了點下來,庭審繼續。
原告繼續出示證據,一張打印出來的偵查報告,出示給庭上庭下的眾人觀看。
高律師說:“我們請了專業的電腦鑒定機構,對我當事人賀天宇先生的電腦進行檢測,得出的結果。在被告葉安楠小姐草圖被傳網上之前,查出有人通過黑客程序,偷偷地侵入過我當事人的電腦。根據時間及ip地址,我們繼續追查源頭,發現侵入人不是別人,正是來自被告人葉安楠小姐的電腦。”
高律師說完,將報告呈給了法官。
景烈焰的心被似一隻無形的手給緊緊捏住了般,呼吸都開始變得困難起來。
這群人渣!
為了陷害安楠,居然想出這麽惡毒的手段來!
最後排角落裏,池逸辰眉頭微不可見地一蹙,而坐在他旁邊的易詩雨,唇角則悄無聲息地勾起抹得意的笑來。
她早說過,要葉安楠這個賤人死無藏身之裏,從哪裏來,滾回哪裏去。
她要所有擋她路的人,都不得好死!
那天在酒店,她見到顧惜音時,就知道自己要找的機會來了。
這個表妹從小學霸,可也單蠢得很,對她從沒有防備人。
果然,她稍稍一套,就套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當天晚上,她趁她們包間當時無人,的確開了葉安楠的電腦。
所有人都以為她是去盜圖的。
其實他們錯了,盜圖隻是順便為之。
她的主要目的,從頭到尾都是悄悄在她電話裏安置一個木馬程序而已。
想到這些,易詩雨更加自得,自己設計這出戲的時候,時間,動機,證據,每個環節都是經過精心算計,一環扣著一環的。
葉安楠想翻身,那簡直是癡人說夢!
被告席上,葉安楠垂眸,與自己的代理律師杜律師低聲說了句什麽,絲毫沒有因為原告呈上的這些證據而慌了手腳。
杜律師聞言,也隻是點了點頭,直到原告方出示完所有的證據。
在法官的垂問下,杜律師鎮定自若地站起來,有條不紊地反駁道:“首先,原告方所有的證據都屬捏造!”
他一言出,引得觀眾席裏再次沸騰。
甲說:“真不要臉,都到這個時候了,還裝逼。”
乙讚同,鄙夷地附和:“可不是,現在除了裝逼,估計她也無計可施了。人賤臉厚啊,反正也是有案底的人,坐一次牢和兩次有什麽區別?說不定還能在這死裝逼中求得生路呢?”
“這種女人,還生路呢,最好把牢底坐穿得了。”
法官敲著法錘大喊肅靜,讓被告方出示證據。
杜律師拿起桌上早就準備好的證據,走出被告席。
“我方第一份證據,就是原告口中的舊城區改造項目合同。這是兩天前才簽下的,並且已經正式生效了。我方經過與甲方項目部溝通,對方同意提前將我們的草圖公諸於眾。”
他將合同簽成日期的掃描件和簽約草圖的掃描件交給投影員,就在投影牆上出現的圖片一一講解。
“其一、我們圖紙由甲方全程監督審核著設計完成,每個細節,都是經過甲乙雙方的商議修改而最終定稿。因此,我們有直接參與人作證,此圖並非抄襲;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原告控告我們抄襲他們的圖紙競標舊城改造項目,可我們的簽約圖紙與原告提供的證據圖紙完全不符。不光外形,風格,主題不一樣,連理念都完全不一樣。試問,這樣的兩份圖紙,抄襲點在哪?因此,並不存在抄襲一說。”
當圖紙被投上投影牆的時候,原告方高律行以及坐在原告台上的賀天宇頓時都懵了,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而台下的易詩雨此刻亦是一臉錯愕,沒想通結果怎麽會變成這樣。
她心裏不斷地思索著,到底問題出在哪。
就在這時,葉安楠一改之前的淡定自若,她氣憤地站了起來,大聲說道:“我要反訴。一告原告方栽贓陷害,詆毀我人品名譽;二告原告方出示的投票立項的圖紙是偷盜抄襲我的設計,給我及我身後的公司,帶去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你胡說。”原告方設計師賀天宇猛然站起來,指著葉安楠大聲駁斥。“法庭上講究事實說話,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的圖紙抄襲了你的作品?”
葉安楠冷冷地瞥他一眼,手一抓,拿起一份自網絡上下載下來的圖紙出示給所有人看。
“這張,是我在網上截圖的一個微博號。早在六年前,這個微博id裏就曾發布過一組該作者的設計圖,而她設計的草圖,與原告方今天投放出來的原稿圖有95%的相似度。就連當時流行的一種裝飾的比例,都被原告毫無改動地抄襲了下來。”
眾人看向葉安楠的目光充滿了鄙夷嘲諷。
“原來是真的抄襲啊,長得人模人樣的,做的事這麽下作,活該被人當庭揭穿。”
“你還不知道吧?被告人過去就不是什麽好東西。以前給人做小三的,後來因商業犯罪,還入過獄呢。一個有前科的人,出來了除了偷別人的東西,還能做什麽?”
另有人笑道,“怎麽不能,看她胸前那風騷的尺寸,繼續傍個男人準能勾得對方神魂顛倒,精盡人亡。我要是男人,麵對那樣一對大尺寸,也是愛不釋手的。”
“我看你是羨慕嫉妒恨。”
“那又怎麽樣,你們沒看報紙嗎,景氏的二公子,可對那個……愛得不要不要的呢。”
“嗬嗬嗬……”
景烈坐在最前排,耳裏充斥著各種對葉安楠不堪嘲諷的聲音,心裏一股怒火直衝腦門,怒得他拳頭都捏得咯吱響。
可更多的卻是心疼。
安楠明明那麽努力地工作,想要證明自己,可在這些女人眼裏,無論她怎麽做,似乎都擺脫不了被池逸辰毀掉的過去……
好在法官再次敲響法錘,示意安靜。
身後的那些聲音漸漸消停,景烈心裏的怒火也稍做暫歇。
他著急地看向葉安楠,隻見她一臉老神在在,並不慌亂難堪。
景烈提著的心稍稍鬆緩了點下來,庭審繼續。
原告繼續出示證據,一張打印出來的偵查報告,出示給庭上庭下的眾人觀看。
高律師說:“我們請了專業的電腦鑒定機構,對我當事人賀天宇先生的電腦進行檢測,得出的結果。在被告葉安楠小姐草圖被傳網上之前,查出有人通過黑客程序,偷偷地侵入過我當事人的電腦。根據時間及ip地址,我們繼續追查源頭,發現侵入人不是別人,正是來自被告人葉安楠小姐的電腦。”
高律師說完,將報告呈給了法官。
景烈焰的心被似一隻無形的手給緊緊捏住了般,呼吸都開始變得困難起來。
這群人渣!
為了陷害安楠,居然想出這麽惡毒的手段來!
最後排角落裏,池逸辰眉頭微不可見地一蹙,而坐在他旁邊的易詩雨,唇角則悄無聲息地勾起抹得意的笑來。
她早說過,要葉安楠這個賤人死無藏身之裏,從哪裏來,滾回哪裏去。
她要所有擋她路的人,都不得好死!
那天在酒店,她見到顧惜音時,就知道自己要找的機會來了。
這個表妹從小學霸,可也單蠢得很,對她從沒有防備人。
果然,她稍稍一套,就套出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當天晚上,她趁她們包間當時無人,的確開了葉安楠的電腦。
所有人都以為她是去盜圖的。
其實他們錯了,盜圖隻是順便為之。
她的主要目的,從頭到尾都是悄悄在她電話裏安置一個木馬程序而已。
想到這些,易詩雨更加自得,自己設計這出戲的時候,時間,動機,證據,每個環節都是經過精心算計,一環扣著一環的。
葉安楠想翻身,那簡直是癡人說夢!
被告席上,葉安楠垂眸,與自己的代理律師杜律師低聲說了句什麽,絲毫沒有因為原告呈上的這些證據而慌了手腳。
杜律師聞言,也隻是點了點頭,直到原告方出示完所有的證據。
在法官的垂問下,杜律師鎮定自若地站起來,有條不紊地反駁道:“首先,原告方所有的證據都屬捏造!”
他一言出,引得觀眾席裏再次沸騰。
甲說:“真不要臉,都到這個時候了,還裝逼。”
乙讚同,鄙夷地附和:“可不是,現在除了裝逼,估計她也無計可施了。人賤臉厚啊,反正也是有案底的人,坐一次牢和兩次有什麽區別?說不定還能在這死裝逼中求得生路呢?”
“這種女人,還生路呢,最好把牢底坐穿得了。”
法官敲著法錘大喊肅靜,讓被告方出示證據。
杜律師拿起桌上早就準備好的證據,走出被告席。
“我方第一份證據,就是原告口中的舊城區改造項目合同。這是兩天前才簽下的,並且已經正式生效了。我方經過與甲方項目部溝通,對方同意提前將我們的草圖公諸於眾。”
他將合同簽成日期的掃描件和簽約草圖的掃描件交給投影員,就在投影牆上出現的圖片一一講解。
“其一、我們圖紙由甲方全程監督審核著設計完成,每個細節,都是經過甲乙雙方的商議修改而最終定稿。因此,我們有直接參與人作證,此圖並非抄襲;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原告控告我們抄襲他們的圖紙競標舊城改造項目,可我們的簽約圖紙與原告提供的證據圖紙完全不符。不光外形,風格,主題不一樣,連理念都完全不一樣。試問,這樣的兩份圖紙,抄襲點在哪?因此,並不存在抄襲一說。”
當圖紙被投上投影牆的時候,原告方高律行以及坐在原告台上的賀天宇頓時都懵了,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而台下的易詩雨此刻亦是一臉錯愕,沒想通結果怎麽會變成這樣。
她心裏不斷地思索著,到底問題出在哪。
就在這時,葉安楠一改之前的淡定自若,她氣憤地站了起來,大聲說道:“我要反訴。一告原告方栽贓陷害,詆毀我人品名譽;二告原告方出示的投票立項的圖紙是偷盜抄襲我的設計,給我及我身後的公司,帶去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你胡說。”原告方設計師賀天宇猛然站起來,指著葉安楠大聲駁斥。“法庭上講究事實說話,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的圖紙抄襲了你的作品?”
葉安楠冷冷地瞥他一眼,手一抓,拿起一份自網絡上下載下來的圖紙出示給所有人看。
“這張,是我在網上截圖的一個微博號。早在六年前,這個微博id裏就曾發布過一組該作者的設計圖,而她設計的草圖,與原告方今天投放出來的原稿圖有95%的相似度。就連當時流行的一種裝飾的比例,都被原告毫無改動地抄襲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