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健得到老板指令,要他派信得過的人,盯一盯長安縣令孔祥均。
他找來心腹司馬西一起謀劃這事。
司馬西聽說要盯的人是長安縣令,便道:“外圍12縣,長安縣籍的門徒,梁上幫裏較多。讓他們盯長安縣令,正好。”
梁上幫就是翻牆上梁偷東西的人,也即盜賊。他們吸收成員時要求身形矯健,雖然做不到飛簷走壁,但就是那意思。
洪門裏長安縣門徒,不少人是幹這行的。
杜健命司馬西去執行這事。
司馬西找來四人,做了布置。
其中就有苟強。
四人分兩組。幹一天歇一天。
二人一組,全天候盯梢。
苟強一聽說是盯長安縣令,心裏就來了勁。
老爹的三老、自己的采辦位置,不就是因為長安縣令橫插一杠子攪黃的嗎!
上頭吩咐盯他,一定是受到大官指示。洪門盯梢朝廷官員的指令,都是來自大官。
也就是說,長安縣令孔大人,得罪大官了,可能要倒黴。
哈哈,前陣子老爹還說,自家好事被縣令壞了事,隻能徒歎奈何。現在報複的機會就來了。
*****
中央集權製的縣令,是權力序列的第一階。手中權力很有特別屬性。
權力屬性大致可歸納為四種:生命、經濟、政治、軍事。
縣令就是手中握有生命權的官。
他是真的可以對犯人處以死刑。雖然有許多人不在他的審判範圍之內。
但在古代,殺人權隻是基礎權。做到高一級的郡守,就不屑於這種權力了。
郡守手中最重要的是經濟權。
而郡守之上的官,更在乎政治權。政治權的標誌是官員的提名、任免。
再往上,就是軍事權了。
可以說,軍事權是至高無上的。
誰掌握了它,連皇帝都會無比忌憚。有些人甚至因此擺布皇帝。
霍光之所以從一個並不高的職位,一下子成為昭帝時代的實際掌權者,甚至整個中國曆史上隻有少數幾人能與之比肩,其實是因為武帝臨終前封他“大司馬大將軍”,把最高兵權交給了他。
孔祥均作為長安縣令,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那也是眼線滿地的。
苟強四人的行跡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報到了孔祥均那裏。
長安縣衙。
孔祥均衙堂。
縣捕頭秦在業和孔祥均一起討論。
秦在業道:“大人,我親自觀察幾天了。他們至少有四人。不停換衣衫、職業,但活動區域總在縣衙附近。要不要拿回來問問?”
孔祥均:“拿回來?為什麽?又憑什麽?”
秦在業:“大人,縣衙附近行跡可疑之人,拿回來問一問,不須為什麽吧。至於憑什麽…”
孔祥均:“算了算了。你派人盯著點。查一查是些什麽人。”
“查過了。”秦在業道:“都是長安縣人。兩人有盜竊前科,分別被判戍邊兩年、一年。另兩人多數時間住在城裏,但在縣裏有親人。其中一人姓苟,他老爹就是大名鼎鼎的滾炕佬苟三邊。”
“滾炕佬苟三邊?”孔祥均警覺起來。
因為前陣子,堂哥孔兆陽特地為一件小事找自己,說合圍鄉有秩梁啟召托人捎話,希望不要把一個叫苟三邊的人派來做三老。
這件小事,本來是由縣丞伍嘉處理。
但是堂哥特別認真,再三囑咐自己要辦好,像是囑托一件大事一樣。因為這個,孔祥均就幹涉了一下。
他直接任命堂哥說的那個梁啟召任鄉三老。同時也記住了梁啟召托人捎話的原因:那位名苟三邊的縣學堂采辦,實在太奇葩了。諢號“滾炕佬”,喜歡妾侍、丫鬟一幫人,一起玩耍。
鄉三老最重要的職責是教化。這樣的人做三老,那還不把整個鄉搞得烏煙瘴氣?
此刻,捕頭秦在業說,在衙門前晃悠的那些人中,有一個就是他的兒子。難不成是因為自己否決了苟三邊的鄉三老任命,他們要報複自己?
雖然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但孔祥均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他對秦在業道:“老秦,你的擔心有道理。先在四人中挑一個,就姓苟的那小子吧,徹底查一查,看看他以前幹過什麽事、最近做什麽、以及他打算幹什麽。防患於未然,在孫子兵法中是上策呢。”
“遵命。大人。”秦在業答應一聲,行禮後出去布置。
秦在業是老把式,在縣衙裏從捕快幹起,到現在二十多年了。捕頭位置也坐了好幾年。
他用心一查,還真給他找到了突破口:這苟強近幾年裏,是長安城裏梁上幫的人。
也就是說,他是職業小偷。
梁上幫當然不是注冊登記的說法。
苟強作為梁上幫成員,他公開宣稱的謀生方式是打短工。
事實上,他們平常就是找些修牆檢瓦、挑擔抬貨的事來幹。掩人耳目兼踩點。
憑“梁上幫”三字,抓不了苟強。說他是小偷,也不能立即拿出證據。
但老捕頭最厲害的絕活,並不是將犯人逮在當場,人贓俱獲。而是沒有證據創造證據。
創造證據也不是誣陷無辜之人。而是舊案重查,還原當時。
具體來說,就是找出一個案子對付要抓之人,比如苟強。
這個案子滿足兩個條件就成:1.苟強參與了。2.能找到其中一人證明。
對秦在業來說,要找個陳年舊案抓苟強,也有難度。因為苟強從不在長安縣作案。
但一個老捕頭,鐵了心要弄他這樣一個沒什麽根腳的遊民,自然是有誌者事竟成。
終於,秦在業瞅準了一個賭徒,名吳秀坡。這人誘奸有夫之婦,並且合謀偷了她那綠帽丈夫的錢。
秦在業之所以盯上吳秀坡,是因為他與苟強交好,一起作過案。
秦在業略施小計,就將那對奸夫淫婦摁在床上。
這年頭,男女間的那點事,可以說不是事。但有一個前提: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也可說男女之事存在“禮法”束縛。
女子身為有夫之婦,出軌他人就是違禮之事。
當事男子連坐女方之罪。
何況現在抓的二人還偷了錢。
秦在業抓了兩人,關進縣獄裏。打算先晾一晾。
因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年輕人做捕吏,拜師學藝的第一天,師傅教誨中一定有一條:盡量不要捉拿奸夫淫婦。
隻因這個時代,被捉住的女子不能見容於世道,必定尋短見。所以捉奸是件缺德事。
捕快職業特點,本身就與積德背離。為了抵消孽債,多數捕快都會在家設案焚香,懺悔禱告。
因此,捕快行當的人,誰會那麽無聊去捉奸?隻有秦在業這樣,為了找到突破口而采用此下策。
也算是一種無奈之舉。
他找來心腹司馬西一起謀劃這事。
司馬西聽說要盯的人是長安縣令,便道:“外圍12縣,長安縣籍的門徒,梁上幫裏較多。讓他們盯長安縣令,正好。”
梁上幫就是翻牆上梁偷東西的人,也即盜賊。他們吸收成員時要求身形矯健,雖然做不到飛簷走壁,但就是那意思。
洪門裏長安縣門徒,不少人是幹這行的。
杜健命司馬西去執行這事。
司馬西找來四人,做了布置。
其中就有苟強。
四人分兩組。幹一天歇一天。
二人一組,全天候盯梢。
苟強一聽說是盯長安縣令,心裏就來了勁。
老爹的三老、自己的采辦位置,不就是因為長安縣令橫插一杠子攪黃的嗎!
上頭吩咐盯他,一定是受到大官指示。洪門盯梢朝廷官員的指令,都是來自大官。
也就是說,長安縣令孔大人,得罪大官了,可能要倒黴。
哈哈,前陣子老爹還說,自家好事被縣令壞了事,隻能徒歎奈何。現在報複的機會就來了。
*****
中央集權製的縣令,是權力序列的第一階。手中權力很有特別屬性。
權力屬性大致可歸納為四種:生命、經濟、政治、軍事。
縣令就是手中握有生命權的官。
他是真的可以對犯人處以死刑。雖然有許多人不在他的審判範圍之內。
但在古代,殺人權隻是基礎權。做到高一級的郡守,就不屑於這種權力了。
郡守手中最重要的是經濟權。
而郡守之上的官,更在乎政治權。政治權的標誌是官員的提名、任免。
再往上,就是軍事權了。
可以說,軍事權是至高無上的。
誰掌握了它,連皇帝都會無比忌憚。有些人甚至因此擺布皇帝。
霍光之所以從一個並不高的職位,一下子成為昭帝時代的實際掌權者,甚至整個中國曆史上隻有少數幾人能與之比肩,其實是因為武帝臨終前封他“大司馬大將軍”,把最高兵權交給了他。
孔祥均作為長安縣令,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那也是眼線滿地的。
苟強四人的行跡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報到了孔祥均那裏。
長安縣衙。
孔祥均衙堂。
縣捕頭秦在業和孔祥均一起討論。
秦在業道:“大人,我親自觀察幾天了。他們至少有四人。不停換衣衫、職業,但活動區域總在縣衙附近。要不要拿回來問問?”
孔祥均:“拿回來?為什麽?又憑什麽?”
秦在業:“大人,縣衙附近行跡可疑之人,拿回來問一問,不須為什麽吧。至於憑什麽…”
孔祥均:“算了算了。你派人盯著點。查一查是些什麽人。”
“查過了。”秦在業道:“都是長安縣人。兩人有盜竊前科,分別被判戍邊兩年、一年。另兩人多數時間住在城裏,但在縣裏有親人。其中一人姓苟,他老爹就是大名鼎鼎的滾炕佬苟三邊。”
“滾炕佬苟三邊?”孔祥均警覺起來。
因為前陣子,堂哥孔兆陽特地為一件小事找自己,說合圍鄉有秩梁啟召托人捎話,希望不要把一個叫苟三邊的人派來做三老。
這件小事,本來是由縣丞伍嘉處理。
但是堂哥特別認真,再三囑咐自己要辦好,像是囑托一件大事一樣。因為這個,孔祥均就幹涉了一下。
他直接任命堂哥說的那個梁啟召任鄉三老。同時也記住了梁啟召托人捎話的原因:那位名苟三邊的縣學堂采辦,實在太奇葩了。諢號“滾炕佬”,喜歡妾侍、丫鬟一幫人,一起玩耍。
鄉三老最重要的職責是教化。這樣的人做三老,那還不把整個鄉搞得烏煙瘴氣?
此刻,捕頭秦在業說,在衙門前晃悠的那些人中,有一個就是他的兒子。難不成是因為自己否決了苟三邊的鄉三老任命,他們要報複自己?
雖然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但孔祥均還是不能掉以輕心。
他對秦在業道:“老秦,你的擔心有道理。先在四人中挑一個,就姓苟的那小子吧,徹底查一查,看看他以前幹過什麽事、最近做什麽、以及他打算幹什麽。防患於未然,在孫子兵法中是上策呢。”
“遵命。大人。”秦在業答應一聲,行禮後出去布置。
秦在業是老把式,在縣衙裏從捕快幹起,到現在二十多年了。捕頭位置也坐了好幾年。
他用心一查,還真給他找到了突破口:這苟強近幾年裏,是長安城裏梁上幫的人。
也就是說,他是職業小偷。
梁上幫當然不是注冊登記的說法。
苟強作為梁上幫成員,他公開宣稱的謀生方式是打短工。
事實上,他們平常就是找些修牆檢瓦、挑擔抬貨的事來幹。掩人耳目兼踩點。
憑“梁上幫”三字,抓不了苟強。說他是小偷,也不能立即拿出證據。
但老捕頭最厲害的絕活,並不是將犯人逮在當場,人贓俱獲。而是沒有證據創造證據。
創造證據也不是誣陷無辜之人。而是舊案重查,還原當時。
具體來說,就是找出一個案子對付要抓之人,比如苟強。
這個案子滿足兩個條件就成:1.苟強參與了。2.能找到其中一人證明。
對秦在業來說,要找個陳年舊案抓苟強,也有難度。因為苟強從不在長安縣作案。
但一個老捕頭,鐵了心要弄他這樣一個沒什麽根腳的遊民,自然是有誌者事竟成。
終於,秦在業瞅準了一個賭徒,名吳秀坡。這人誘奸有夫之婦,並且合謀偷了她那綠帽丈夫的錢。
秦在業之所以盯上吳秀坡,是因為他與苟強交好,一起作過案。
秦在業略施小計,就將那對奸夫淫婦摁在床上。
這年頭,男女間的那點事,可以說不是事。但有一個前提: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也可說男女之事存在“禮法”束縛。
女子身為有夫之婦,出軌他人就是違禮之事。
當事男子連坐女方之罪。
何況現在抓的二人還偷了錢。
秦在業抓了兩人,關進縣獄裏。打算先晾一晾。
因為他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年輕人做捕吏,拜師學藝的第一天,師傅教誨中一定有一條:盡量不要捉拿奸夫淫婦。
隻因這個時代,被捉住的女子不能見容於世道,必定尋短見。所以捉奸是件缺德事。
捕快職業特點,本身就與積德背離。為了抵消孽債,多數捕快都會在家設案焚香,懺悔禱告。
因此,捕快行當的人,誰會那麽無聊去捉奸?隻有秦在業這樣,為了找到突破口而采用此下策。
也算是一種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