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和周輝小時候關係並不好,但他也是我兒時的夥伴。


    周輝的父親是粵省人,家境殷實,因此周輝從小就是機關大院其他孩子羨慕的對象。


    周輝被父母寵上天,要什麽有什麽,但學習成績一塌糊塗。


    我那時候認為他智力有問題,小學考試竟然能不及格。


    加上周輝平日裏很傲慢,導致我非常厭惡他。


    可那個小先生竟然把我意識轉到11歲的周輝體內。


    不過沒關係,隻要頭腦還是我的,我還是可以想辦法幹掉王顯貴。


    周輝父母招呼我吃早飯,我立即上前坐下拿起饅頭就吃。


    咽下饅頭的時候,我差點哭出來。


    我小時候最喜歡吃的就是機關食堂炊事班做的饅頭。


    1997年我父親轉業複員後,我再也沒有吃過那麽好吃的饅頭。


    我安靜地吃著早飯,這引起了周輝父母的注意。


    我才想起來周輝很活潑,話很多,就像是有多動症一樣。


    因此,我隻能盡量模仿記憶裏的周輝。


    麻煩的是我對他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


    吃完飯,我看著日曆,日曆上顯示的是1993年3月4日。


    王顯貴殺死第一個孩子的日期是3月14日,那天是植樹節。


    也就是說,我隻有10天的時間來找到他,然後想辦法抓住他。


    不過,我忽然間想到一件事,那就是王顯貴的死亡日期。


    小先生的文檔裏清清楚楚寫著他死於1993年7月13日。


    7月14日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說王顯貴死在我生日頭一天。


    我第一次對付連環殺手也是在生日7月13日。


    難道當年的費金就是王顯貴?


    小先生是想讓我提前阻止王顯貴?


    我走出機關大院門口時,下意識看向河對岸。


    雖然我知道王顯貴那個精神變態就在河對岸,但我現在不能動手。


    我用的是周輝的身體,萬一失手被殺,那就麻煩了。


    周輝和我說不定都會死。


    我還是得先去學校正常上學,而當時學校距離機關大院步行需要30分鍾。


    之所以會那麽遠,是因為原本機關大院在鬥城的小北街,旁邊就是小學。


    後來因為重新建樓的關係,暫時遷到渠河邊上,等那邊修好還要重新搬回去。


    不過等我們搬回去的時候,我已經讀初中了。


    上學的路上,我看著路邊用來擋灰塵的那些劇毒夾竹桃樹,兒時回憶不斷湧現。


    夾竹桃開的花和梔子花很像,小時候不懂還摘來聞,一聞就頭暈惡心。


    後來才知道,夾竹桃是劇毒。


    我沿著河邊一直走到川北教育學院的側門,從那裏進入,穿過學院可以更快到達學校。


    那時候我每天上學放學都走的是這條路線。


    除非特殊情況,我不會改變路線。


    那時候鬥城雖然地級市,但很貧瘠,甚至沒通過火車。


    整座城市最好的路隻有那條從南至北貫穿全城的遂州大道。


    公交車也隻是在這條路上行駛,所以,我乘坐公交反而比步行慢。


    如我所料,當我走到川北教育學院池塘的時候,就看到了11歲的我。


    我每天都會6點起床,會盡快出門來到學院池塘。


    我會站在那裏凝視著平靜的水麵發呆。


    那時候我發呆是因為無聊,我除了讀書之外,對其他的事情沒多大興趣。


    “唐嘉。”我還是忍不住開口對那個瘦弱的男孩兒喊道。


    小時候的我叫唐嘉,改名都是後來的事情了。


    嘉字寓意美好,但我的人生並不美好。


    為了避免寫作時產生混亂,我之後提到11歲的自己會直接寫唐嘉。


    唐嘉聽見我喊他,隻是撇了我一眼,然後從池塘另外一側離開了。


    我現在終於明白其他孩子為什麽會討厭我。


    不僅僅是因為我獨來獨往,也因為我看人的眼神裏全是蔑視。


    我跟在唐嘉身後,保持著大概十米的距離。


    我和周輝小時候同住一個小學,是在同年級同班。


    五年級五班。


    我走到教室,看到門口的牌子,還有其他那些同學的時候,感覺很奇怪。


    經常有人在網上討論說,如果讓你回到小時候,你會做什麽?


    我以前覺得這個問題很無聊,現在我知道答案了。


    我如果回到小時候,會殺人。


    進入教室後,我就得做一件以前周輝每天都會做的事情。


    那就是找我自己,也就是唐嘉抄作業。


    五年級對我來說是個關鍵點,因為正是那時候讓我徹底意識到我需要改變。


    原因是我無法改變我生活在人類社會這一事實。


    既然必須要在人類社會生活,我就需要被迫融入群體。


    而我融入群體的第一步,就是每天拿出作業給同學抄。


    在五年級之前,我是從來不會給任何人抄作業。


    那時候我覺得,我讀的是弱智小學,除了我之外,其他人全是弱智。


    雖然我邁出了這一步,但接下來我開始嚐試著模仿別人的行為顯得更為怪異。


    這最終導致上初中前,我被父母送去特殊學校待了幾個月。


    我在抄唐嘉作業的時候,其實也是在觀察11歲的自己。


    哪怕是我自己在看自己,但也覺得真的很奇怪。


    眼神空洞無神,對周遭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安靜得就像是個死人。


    不過,其他幾個同學聊天的內容吸引了我。


    他們在討論最近有兩個孩子丟了,聽他們父母說是人販子拐走了。


    我記得以前還在小北街住的時候,不時就會看到有人騎著三輪車敲著鑼沿街呼喊。


    三輪車上掛著一塊布,布上有孩子的照片,布上還寫著孩子的名字、身高體重之類的信息。


    這些三輪車夫就是丟失孩子的家長雇來的。


    車夫要做的就是沿街呼喊,吸引人的關注,寄希望用這種方式找到孩子。


    我下意識問他們失蹤的孩子多大歲數?


    得到回答是丟失的兩個孩子就是我們同年級的,分別是一班和三班的學生。


    也就是說都是11歲。


    我警惕起來,死在王顯貴手裏的孩子平均年齡也都是11歲。


    難道王顯貴提前動手了?


    還是說他以前就作過案,隻是案發後沒有將他與之前的案件聯係在一起?


    我無法從這些孩子口裏知道詳細的情況,隻能想別的辦法。


    就在我抄完作業準備回座位的時候,唐嘉卻是開口了。


    “你今天感覺很奇怪。”


    我看著唐嘉然後擠出個笑容。


    我從小就很敏感,也很敏銳。


    但這時候的唐嘉能發現周輝不對勁也未免太敏銳了。


    接下來整個上午,唐嘉都盯著我。


    被小時候的自己用那種眼神注視著,真的很不舒服。


    可以說是毛骨悚然。


    中午放學後,我還得趕回去吃午飯。


    那時候的作息時間和現在不一樣,中午12點放學,下午2點半上學,傍晚6點放學。


    所以,中午必須回家吃飯,離家近點的還能睡個午覺。


    我原打算去小北街警察局門口看看。


    我記得很清楚,那裏會張貼告示,尋人啟示或是認屍公告。


    那個年代正值改革開放第四階段,雖然年年都在嚴打,但罪案還是頻發。


    那時候最常見的惡劣犯罪就是拐賣婦女兒童以及搶劫殺人。


    我原本隻是想去碰碰運氣,看看是不是能有點收獲。


    誰知道,剛走出校門我就遇到了李阿姨,就是周輝的媽媽。


    我其實還沒有完全適應,所以,我並沒有意識到現在她是我媽媽。


    因此,我直接從她麵前走了過去。


    李阿姨一把抓住我,抱著我親了一口,說我又在逗她玩。


    直到這時候,我才反應過來。


    我開始提醒自己,我現在是周輝。


    我就差點沒把我是周輝四個字寫在瞳孔上了。


    李阿姨是來接我去百貨公司吃飯的,因為她在那裏上班。


    百貨公司這個詞在我聽來太遙遠了,遠到就好像隔了一輩子。


    那時候鬥城就一個百貨公司,都得托關係才能在那裏上班。


    恐怕你們猜不到我這頓午飯吃的什麽吧?


    方便麵!


    那個年代,方便麵還是個稀罕物,價格並不便宜。


    周輝的家庭條件可以讓他每天都吃方便麵。


    雖然放在現在來看,這句話很搞笑,但在那個時候卻是真的。


    我看著李阿姨眼裏的寵溺,還有我麵前的方便麵,我有些哭笑不得。


    就在我吃麵的時候,李阿姨告訴我,從今天開始,她會每天來接我放學。


    因為周輝的爸爸周乾說,最近真的有好幾個孩子失蹤,警方已經展開了大規模調查。


    飯後,我躺在百貨公司值班室的床上回憶著。


    我隻能想起,好像那時候我爸在吃飯時提過有孩子失蹤,並讓我注意安全。


    就算是那樣,我父母也不會接送我放學。


    大概是因為他們覺得我不會被傷害,隻會傷害別人。


    畢竟那些與我發生衝突的同學下場都很慘。


    我曾經還把一個試圖霸淩我的同學踹下樓梯,讓他在醫院躺了半個月。


    我父母為此給人家道歉賠錢,我也被我爸吊起來打。


    沒有誇張,真的是吊起來用皮帶抽。


    可我就死不道歉,我不會向那種雜碎低頭。


    所以你們想想,我在學校裏是一個什麽樣的存在。


    幾乎就是個半透明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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