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朱玉珍是否認識那種狗仗人勢的漢奸嘍囉?


    朱玉珍說:“今天在雜誌社門口帶頭打你的那家夥就是。”


    帶頭打我的人叫潘小五,原本是青幫小流氓。


    滬市三大亨之一的張嘯林當了漢奸,潘小五也跟著當了漢奸。


    前些日子張嘯林被暗殺後,潘小五很害怕,就投靠了另外一個青幫漢奸。


    那名漢奸已經在汪偽特務委員會中任職。


    至此,潘小五成為76號的小特務。


    76號這個臭名昭著的特務機構我就不用多介紹了。


    《古今》雜誌社的確有漢奸背景,所以才會派兩個76號的小特務來守門。


    雖然殺死一個潘小五並不難,但朱玉珍卻有殺人要求。


    第一、必須讓潘小五死於眾目睽睽之下。


    第二、不能讓潘小五的死被人發現是謀殺。


    第三、作為凶手的我必須在場。


    我很疑惑為什麽要有這些要求?


    朱玉珍沒有回答我,隻是讓我照做,而且隻給我三天時間。


    “就算你無法按照我的要求殺掉潘小五,我還是會幫你。”


    說完,朱玉珍就上樓休息去了,讓我自便,隻要別弄出動靜來就行。


    既然她說了自便,那我就在她住處裏閑逛。


    除了朱玉珍的臥室之外,其他地方我都逛了一遍。


    這座小樓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書,各種各樣的書。


    很多書上都做了批注和標記,朱玉珍看起來是個很喜歡讀書研究的人。


    不過,那些書與異文化幾乎沒有關係,這讓我懷疑她是不是真的懂移魂術。


    為了打發時間,我拿出書架上的《史記》看了一個通宵。


    次日,也就是1941年2月20日清晨,我把自己打扮乞丐模樣來到雜誌社門口。


    20號和21號這兩天我的任務就是觀察潘小五,確定他的行為習慣,還有住址。


    前兩天觀察和製定計劃,第三天動手。


    根據朱玉珍三點要求,我隻能將潘小五的死偽裝成意外。


    在公眾場合殺人偽裝成意外很難,最難的是我必須要在現場。


    根據我的觀察,潘小五每天早上6點起床,7點乘坐電車。


    電車行駛28分鍾後會抵達雜誌社對麵的車站。


    電車抵達後,潘小五會下車立即橫穿馬路到達雜誌社門口。


    整個上午,潘小五都會守在雜誌社門口。


    除了賣煙之外,他不會離開半步。


    賣煙的時間不確定,所以不能放在計劃中。


    中午12點半到1點是潘小五的吃飯時間。


    他會離開報社門口,去小巷路邊攤吃飯,兩天都是如此。


    下午1點他會準時回到報社門口,直到晚上8點才下班。


    至於他下班後會做什麽,也不在我的計劃範圍內。


    因為前兩天他下班後做的事情都不一樣,所以我不知道第三天他會做什麽。


    我不能將不確定因素考慮在計劃中。


    所以,我動手的時機隻能選在22號早上或者中午。


    要不在潘小五上班這28分鍾,要不就選在他吃飯的這30分鍾。


    我思來想去,最終選擇了早上這寶貴的28分鍾。


    如果不考慮朱玉珍的要求,有很多機會可以殺死潘小五。


    但因為有要求,我就隻有一次機會。


    動手前一天晚上,我守在潘小五家附近,等他回來開門的時候偷襲他。


    打他的時候,我讓他看清楚了我這張可怕的臉。


    他認出我就是去找曹巾幗的怪人。


    我打完就跑,還踩傷了他的腳踝。


    被踩傷腳踝的他自然追不上我,所以,隻能高聲謾罵。


    我賭他不敢開槍,就算是小特務也不敢隨便開槍。


    如果被問起,他開槍是被一名乞丐打了,會被嘲笑的。


    22號早上,我等在雜誌社對麵的車站旁的角落。


    7點28分,電車準時到站,潘小五下車。


    潘小五下車的時候,走路明顯一瘸一拐,但他還是立即橫穿馬路走向雜誌社。


    就在剛走過電車軌道,我立即叫出他的名字。


    潘小五稍微一愣,轉身看向我的同時認出我來,立即就追了過來。


    我不僅沒有逃走,反而是指著電車大聲喊著讓他注意安全。


    怒火中燒的潘小五反而加快速度,先一步邁過軌道,避開駛來的電車。


    但是,他沒有避開從電車右側駛來的小巴士。


    那輛小巴士就是這次謀殺的關鍵,也是潘小五視線的盲點。


    就像是你開車從一輛公交車旁邊經過,你肯定會放慢車速。


    因為你不知道公交車車頭位置會不會忽然走出來某個人。


    如果你車速太快,有人忽然走出,你來不及刹車肯定會撞上去。


    現在我來詳細說明下我的謀殺計劃。


    第一天,也就是20號早上,我就注意到了那輛小巴士。


    小巴士是某公司的通勤車。


    通勤車與電車有個相同點,那就是得準時。


    因此,前兩天早上都是電車先到,通勤車後到。


    馬路被電車軌道一分為二,電車行駛在馬路中央,汽車行駛在馬路兩側。


    電車到達車站的時間,隻能在7點28分到30分者之間。


    這個時間段通勤車也正好駛過。


    潘小五下車走過軌道這點時間,剛好夠電車上下乘客。


    我原打算是讓他被電車撞死,但時間上不允許。


    再說了,電車近在咫尺,潘小五肯定會避開。


    因此,我唯一的辦法就是先讓潘小五注意到我。


    這就是為什麽21號晚上我要偷襲他的其中一個原因。


    隻有這樣,才能讓他看到我之後,馬上會轉身來追我。


    他發現的同時,肯定怒火中燒,隻想著要暴揍我。


    我提醒他注意電車,就是為了讓他把注意力隻放在電車上。


    這樣一來,他就會徹底忽視原本就是盲點的電車右側。


    潘小五能避開駛來的電車,但肯定避不開電車右側疾馳而來的通勤車。


    因為他腳踝受傷,就算意識到情況不對,也來不及躲開。


    這就是我21號晚上偷襲他並踩傷他腳踝的第二個原因。


    潘小五直接被通勤車撞出三米開外,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通勤車停了下來,司機下車查看,周圍路人也圍了上去。


    我則站在那看著雜誌社對麵,看著另外一個特務急匆匆跑來。


    謀殺計劃完成,我達到了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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