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初中一、二年級的時候(昭和二十年代初期),劄幌降下了如今已無法想象的大雪。


    雖然馬路中間的雪好歹算是鏟掉了,但鏟掉的雪都堆在馬路兩側,行人就隻能在雪牆中間匆匆穿行了。


    如此一來,住在劄幌這種大城市的人們終於能夠自由通行了。不過,鄉間的人們卻由於暴風雪而隻能走出一兩公裏。據說,還有人被大雪埋住導致死亡。


    總而言之,那個時候經常下大雪。


    我家周圍也有很厚的積雪,即使從門廳上麵的二層窗戶跳下來,也隻是落在雪裏不會摔傷。


    我把這個稱作傘兵部隊,常常躲開父母的眼睛從二層窗戶往下跳著玩。


    另外,在下了大雪之後當然必須上屋頂去除雪,而且外廊和大窗戶周圍的積雪也必須清除。


    在星期天下午跟父親一起除雪,已經成了日課作業。


    “走!除雪去!”


    聽到父親招呼,我就拿起鐵鍬先上了樓頂。倒也不會太費勁。


    這是因為積雪堆得很高,不用梯子也能上房。


    我跟父親分工之後,就開始把樓頂的積雪鏟下去。


    這也出乎意料的簡單,隻要用鐵鍬把積雪切成塊狀向下一推,雪塊就哧溜哧溜地滑下去了。


    有時候,人也會腳下一滑從樓頂掉下去。不過,因為地麵積雪很厚所以不會摔傷。


    比起樓頂除雪,最難的還是清除埋在窗戶和外廊周圍的積雪。


    如果不把這裏的積雪清除掉,陽光就不能照進窗戶。即使在白天,房間裏也是漆黑一片。


    除雪一般是從中午開始,在把窗戶周圍的積雪清除完畢之後,時間就到下午四五點鍾了。


    除雪完畢跟父親一起享用母親做的晚餐是最開心的事情。


    “辛苦了!”


    母親必定會做一鍋熱騰騰的雜燴粥犒勞我們,此時我也會感到自己作為男子漢得到了認可,心裏特別高興。


    那個時候,我在跟同學走在雪路上時,經常並排站著撒尿。


    “哎,等我一下!”


    同伴中有人打聲招呼,隨即站在路邊開始撒尿。


    於是,大家也都跟著開始撒尿了。


    這種時候,有的人撒尿衝勁十足,但有的人卻沒有衝勁。當然,憋的時間越長就越有衝勁。大家各自撒尿衝垮雪堆也是一種樂趣。


    據說,如果被尿液衝開的積雪孔洞呈黃色就是正常的,而如果略帶紅色的話就說明有病了。


    大家先確認自己撒尿後雪中顯示的顏色,然後再看看同學的並發表看法。


    “那小子撒尿真衝!”“那種顏色肯定健康。”


    不管怎麽說,在冬天裏隨地小便隻限於天氣好的日子。而在暴風雪的時候,就根本無法隨地小便了。


    如果硬要隨地小便的話,小雞雞就會縮起來。而且,大風會把尿液吹進自己褲襠裏。


    但是,在晴天時盡情地向潔白的積雪上撒尿,同時留下黃色的雪洞,確實會帶來某種快感。當然,隻要再次下雪,一切都會被掩埋掉。


    “扮酷”的報應


    就在這個時期,我去公共澡堂裏洗澡時,皮靴被人偷了。


    當時,我家裏就有洗澡間。但是,由於每次都得用木柴生火燒炭相當費勁兒,所以就去離家四五十米遠的公共澡堂洗澡。


    最近,我穿著在班裏抽簽得到的皮靴去洗澡。其實,抽簽得到的是“配給券”,皮靴是以它為憑證花錢買來的。


    平時我總是把鞋放在收費櫃台旁邊的脫鞋處,但因為這回是剛買的新皮靴,所以我把它放在比脫鞋處高一截的存鞋處。


    但是,在我洗完澡準備回家時去存鞋處一看,皮靴已經不見了。


    “皮靴去哪兒了?”


    我從脫鞋處到存鞋處來回找了好幾遍,最後還是沒找到。


    櫃台大嬸也努力幫我找,但皮靴還是不知去向。大嬸最後說“看來恐怕是被偷了吧”。


    我心裏想“為什麽要偷皮靴呢?”,大嬸說“因為那雙皮靴蠻不錯嘛”。


    確實如此。那雙皮靴的橡膠底內側貼著布襯裏,即使光腳穿鞋也很暖和。


    “那麽好的皮靴為什麽要放在存鞋處呢?”大嬸問道。


    我說那樣最合適,但大嬸搖了搖頭。


    “好鞋還是要裝在隨身帶來的布袋裏,跟衣服一起放在衣筐中。以前就有個女顧客被偷走了新鞋呢!”


    是這樣啊!我覺得自己太失敗了,但現在後悔為時已晚。


    盡管如此,我還是感到很懊喪。


    偷我皮靴的是個什麽樣的家夥呢?


    我想查找一下,卻又沒有什麽線索。


    洗完澡的叔叔們似乎也對案犯毫不關心。


    他們認為,把那麽好的新皮靴放在存鞋處,被偷走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還有人說“那簡直就像明擺著叫人偷啊”。


    雖然我想反駁說“怎麽會呢”,但別人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


    貴重物品還是要像櫃台大嬸說的那樣,裝進布袋裏放在衣筐中。或者應該直接委托大嬸看管一下。


    “太失敗了!”


    我真是後悔不及,但又不能就這樣待在公共澡堂裏。


    於是,我跟大嬸借了一雙大大的木屐,硬著頭皮回到家裏。


    我向母親說了在澡堂皮靴被偷的事情,母親慢慢地點了點頭。


    “我就覺得不太保險,果然還是出事兒了啊!但是也沒辦法,隻好還穿以前的鞋啦!”


    不管我跟誰提起這事,大家的意見好像都不怪那個偷鞋的家夥而是說被偷的我不好。


    而我也再次醒悟到自己耍帥真是太傻了。


    那個時候,從我家去公共澡堂半路的電線杆路燈被盜了。


    馬路因此突然變得漆黑一片,令人忐忑不安。


    不久,聽說很快就要裝上新燈泡了。


    工人把長長的梯子固定在電線杆上,正在裝新燈泡。


    我和同學們一起看到了這個情景,心裏莫名地產生了感歎。


    “從那麽高的地方偷走燈泡,好厲害呀!”


    同學的表情好像在問“為什麽”,於是我繼續向他們說明。


    “因為他爬到那麽高的地方摘掉一個燈泡呀!”


    對於小偷來說,也許確實需要那樣做。但盡管如此,比起要冒的危險,得到的東西是不是太少了呢?


    小偷穿什麽鞋爬到那樣的高處去呢?


    而且,爬到電線杆上萬一失足摔下來的話,恐怕不是瀕死的重傷就是直接摔死。而得到的東西卻僅僅是一個燈泡。


    “是什麽樣的家夥偷走燈泡了呢?”


    就在我琢磨偷燈賊如何之間,新燈泡已經裝好了。


    然後,燈泡在工人指令下打開,周圍又像以前那樣亮堂起來了。


    “這樣就放心啦!”


    同學自言自語,可我仍然在琢磨偷燈賊的事情。


    而且,偷燈賊肯定還會來偷燈泡。


    我在心中暗暗地想:我要暗暗地觀察偷燈現場。


    左起——父親鐵次郎、弟弟紀元、母親美登莉、本人淳一在劄幌自家的客廳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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