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歡將自己想成愛心的人,富有仁愛之心,經常幫助有需要的人。
《馬太福音》中有一個山丘之國,那是個理想的世界,是充滿了人間至善的地方。塞勒姆的鎮民一開始也希望將自己的家鄉建設成一個適宜居住的樂土,他們也接受了菲利普王戰爭中的孤兒,但那是有條件的,當局要減少他們修路的費用。
城市最早是王公設置的防禦堡壘,後來才發展成工商業中心,到了14世紀左右法國和英國出現分歧,法國主要落在了農民身上,英國則是收商品貿易稅和關稅。西歐封建主通行的原則是“沒有無領主的土地”,如果某個城市不在領主的土地上,而在國王的土地上,國王對其的管轄權如同領主。
為了排除領主權的過分壓榨以及領主權對工商業的幹擾,一些城市通過贖買的方式向領主和國王取得一定自由權利,並用特許證書予以肯定,包括人身自由、土地自由、司法獨立和財政獨立等。這些城市雖然取得特權卻沒有脫離封建體係之外,他們還是要向封建主繳納稅金。
這個錢不是關稅,反倒是類似“贖身費”,意思是給了這個錢國王和領主就不要再來收稅了,也不要再管自治市裏的一般民事審判,重大刑事案件還是由國王來負責處理。當王權還是很強的時候,比如13世紀前英國就沒有什麽自治市,13世紀後自治市才逐漸變多,在12世紀的時候倫敦就自治了,但巴黎從未自治。
對一個來自統一國家的人來說很難理解,一個國家的首都怎麽會自治,擺脫國王的幹涉呢?
修路這個問題就可以看出來了,如果誰有一張1692年的馬薩諸塞地圖就會發現每一個鎮、村都相隔很遠。它們之間彼此少有往來,因為每個農場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給自足,不需要商品交換,每一個鎮幾乎是一個完整的城市體係,甚至可以自己訓練民兵,道路不修反倒省了破壞的錢,幹擾敵人進軍的速度。
法國農民修路的時候如何怨聲載道,他們還是願意修的,法國人樂意與外來者接觸,並且從他們那裏聽說遠方的故事,路易十六停止修路反而激起了民怨。
當新英格蘭居民需要工業品的時候會從歐洲買,紐約這座城市正是抓住了英國議會的政治傾斜才換來了整個行省的麵粉篩理和加工的壟斷經營權,盡管這一做法傷害了長島和哈德遜河農民的利益,卻在打擊奧爾巴尼的同時不斷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在皮毛生意不好做的情況下成了“西印度群島的糧倉”,並且向著多元化發展,充滿了“雜貨店”的特色。奧爾巴尼就是昔日荷蘭人統治的奧朗日堡,1665年海戰中,荷蘭人失去了海洋霸主的地位後並不甘心,1673年的英荷戰爭中又一次占領了紐約,並將其改名為新奧蘭治,後來英國通過《威斯特敏斯特和約》又把紐約奪了回去,奧朗日堡也換了一個名字,奧爾巴尼依舊從事皮毛生意,而其他地方則大量傾銷海盜搶來和海盜需要的貨物,糖、鹽、大桶檸檬汁、煙鬥、帆布、帽子等等。
英國人想要解決荷蘭人在北美的活動,首先就要把他們給擠出去。但英荷再爆發大戰的幾率不大了,而紐約也對馬薩諸塞先後發起的阿卡迪亞和加拿大遠征計劃毫無興趣,這類遠征勞民傷財並且軍事上毫無建樹,並且紐約居民更安於從事商業發展積累財富。
本來英國的海盜和海軍基本上是“一家人”,紐約在為駐加勒比海的艦隊提供補給的同時,也允許海盜船停靠,並且容納海盜藏身。殖民地總督本傑明·弗萊徹還給他們簽發私掠特許證,讓這些海盜以私掠船的名義更方便地從事掠奪活動。
以當時的航海技術,有很多商船是很可能會一去不回的,有人會因為海難而流落荒島,也有人會遇到海盜,這些海盜搖身一變變成了商人,將劫掠的來的歐洲貨物給賣了。
不論這種生意合法與否,這是紐約在與舊大陸有緊密聯係的總督統治下的風格。原本波士頓是北美第一大城市,這得益於它較長的建城曆史、優良的港口以及與英格蘭、加勒比密集的貿易聯係。現在這個“第一城”的名字已經逐漸被後來居上的紐約替代,那些商船熱誠地給加勒比地區的英國艦隊送過去給養,倘若馬薩諸塞再要遠征魁北克,那些商船也會以同樣的熱忱把船開到波士頓來的。
對波士頓來說戰爭促進了船舶製造業的發展,但也導致了嚴重的稅收透支,如果納塞尼爾·卡裏設計的新式帆船能在接下來的戰爭中在馬薩諸塞海軍中列裝,將帶來非常大的優勢。可是專利和圖紙在查爾斯頓的手裏,查爾斯頓目前是排在第三的城市,它的造船業同樣發達,同時它的地理位置也讓它在紐約和馬薩諸塞之間搖擺不定。
蒙特利爾和奧爾巴尼這兩個新入編的英國殖民地態度非常曖昧,他們在易洛魁聯盟和“鬆散的”英國殖民地之間保持中立,斯托頓打算聯合紐約打蒙特利爾也是在敲打奧爾巴尼不要再保持這種態度,紐約人和波士頓人是相反的,他們會盡量避免卷入軍事行動帶來的複雜局麵,斯托頓的遊說計劃沒成功,紐約和奧爾巴尼依舊保持著笑裏藏刀的詭異友誼。
每個小鎮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孤島,鎮民與鄰鎮居民的交集往往是土地糾紛,就連親戚之間也很少往來。這算是“美式文化”的一部分,親人間的感情淡漠,又熱衷於“觀察鄰居”,每個社區總會有那麽幾個愛探聽別人隱私的男女。他們對別人家的事情如數家珍,稍微有點異常情況就會高度警惕。如果有外來者出現,鎮上的“所有人”很快就會知道了。
這個時候外來者通常接到的不是熱情的問候,而是執法官的詢問,你是不是本地出身,是被本地人撫養長大或者與本地人喜結良緣的?
如果都沒有,那麽執法官就會自動將你視為沒有法律上本地居民的身份。即使你有需求幫助官方也不會提供,類似莎拉·古德就住在執法官赫克特的家裏,沒有別的鎮民願意收留她,而她又屬於需要慈善救助的範圍——帶著幼兒的寡婦。
其他鎮民收容孤兒寡母也是在他們生活上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他們可以在家裏當仆人,像有殘疾的成年男子以及即將成年的青少年,這些鎮民是不會收容的。
第一,他們不會永遠留下,鎮子周圍的土地都已經被分了,讓他們留下就必須要給他們土地,誰要無償分土地給外人?
第二,有殘疾的人不會轉變為勞動力,伊麗莎白·豪的丈夫是個盲人,她的公公也有96歲了,農場是她來負責照料,哪個寡婦會找個殘廢丈夫,自己早起貪黑得幹農活養著他呢?
流浪的男性有時會結成匪徒打家劫舍,貧窮男性收到警告和驅逐的幾率遠高於施舍和幫助,鎮民對外來者普遍都是排斥的,就連被收養的本傑明·哈欽森也是這樣的。
每逢審判英格索爾酒館的生意就會很好,如果說英格索爾家被指控了,那麽執法官“清空”酒館的時候其他人就可以像安多弗那個老農婦的兒子支付費6磅給赫克特一樣,將那些遺產給買走了。
本傑明的媽媽以前號召新英格蘭的婦女不要去聽布道,她後來死了,總而言之這些都是“可以操作”的,畢竟要奪走這麽生意紅火的酒館可不像奪走老農河邊蘋果園裏的蘋果那麽簡單,但酒館裏有個愛喝蘋果酒的奴隸約翰·印第安,隻要有內應,再堅固的堡壘都能從內部瓦解的。
在鐵路和洲際公路修好之前內陸地區遠不如沿海繁榮,物資也沒有沿海豐富,但是馬薩諸塞和整個北美東部沿岸的情況不一樣,這些地區水域密集、河道豐富,非常適合水上運輸,很多貿易點也是沿著河道修的,修路還有必要嗎?
密西西比河是美國第一大河,也是運輸量第一大河,在印第安傳說中有一個河狸版本的黃金國易洛魁湖,馬薩諸塞人相信它就是特拉華河的源頭,有不少人移民到了紐黑文就是為了尋找它的,特拉華河是美國第二大河,運輸量也是第二大的,它要經過多個貿易點,其中包括荷蘭人和瑞典人控製的,這樣就能收關稅了。
特拉華河距離馬薩諸塞還有一定距離,至少隔著一個查爾斯頓,卻不影響在那裏收稅。
如果馬薩諸塞把稅收走了,距離特拉華河更近的紐約收什麽呢?要再收一次的話,商業環境就不好了,可紐約客想要把馬薩諸塞人趕走也不行,這地方是馬薩諸塞人先占的。
以前的貨幣隻有先令、便士,這些都是要貴金屬,想通貨膨脹也要問問西班牙肯不肯把銀礦開采權給英格蘭,1692年的時候南海公司應該已經察覺到不對勁了,西班牙根本沒同意英國在南美做生意。
這時候的“皇家海軍”還不是“無敵艦隊”的對手,也不能用武力強行讓西班牙同意,本土那邊正被南海股票給弄得風起雲湧,北美這邊更沒人管了。
北美殖民地沒辦法鑄幣,但印第安人的貝殼珠貨幣可以超發了,反正可以從大海裏麵撈,漁業也是“撈金”的行當,一般來說深海捕撈船會捕撈到大個貝殼珠,這樣就能換到更多印第安人的皮毛,用這些皮毛可以換到更多的歐洲物品,軍需品有時不過是民用換個名字,打獵的槍不射動物改對準人不就是軍械了。
至於印第安人手裏越來越多的貝殼珠,獵物越來越少,甚至於土地因為酗酒而抵債給了移民那就不是他們要考慮的了,1634年的酋長們已經和荷蘭人定好了,想要調整匯率要上外匯市場和期貨市場,前提是別的國家要承認貝殼珠是一種貨幣。
紙幣都被承認了,這東西的實際價值可能還不如貝殼珠,隻要讓人相信貝殼珠是錢就好了。
如果伊麗莎白·普洛克特不是個讀書讀傻了女人,她的丈夫是沒有在遺囑上留她的名字,在法律上她是死了,她本來該上絞架,卻因為懷有身孕托了幾個月,等孩子生下來馬薩諸塞已經停止獵巫了。
但她是他孩子們的實際監護人,找個律師把孩子們的繼承權攢在手裏,還有讓當地治安官承認她是本地居民,非當地居民的丈夫親戚就會被“排擠性警告”,那就是說他們需要司法援助的時候,當地官方對他們沒有幫助義務。
一個女人是不是大男人們的對手,不過她不是有12個孩子麽。瑪麗·沃倫是很漂亮,可她不僅不能打,還惹禍,差點把主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把她趕走,把瑪莎·科裏的半大小子給收留了,丈夫親戚來了那小子的任務就把他們打走,他們打不贏報警也沒用,當地官方對非當地人沒有幫助義務,簡單的說就是治安官什麽都別幹,吃甜甜圈旁觀就行了。如此一來12個孩子就不是負擔,而是亂世之中互相協助的幫手,大家不用分崩離析,被送到別人的家庭裏寄養了,還能一起經營農場,少給點人工費。
美國人生活中的慈善、公益與誌願活動是普遍的,第二塞勒姆就是個慈善機構,男男女女們參與了推行教育和文化的工作,他們施粥的還是在紐約,對象是孩子們,一旦報紙刊登了巫術真的存在,人們還相信了,曾經在塞勒姆發生的事會不會在紐約重演一遍?
有時候人們不信有魔法存在反而是一件好事。
慈善和公益如果是真正善良的人用心去做,那是在積德,交給了第二塞勒姆的瑪麗那樣的女人,那就是隱患。媽媽決定了家庭的成敗。伊麗莎白·普洛克特可以和伯勒斯的第三任妻子一樣,拋下繼子女,帶上自己生的孩子,變賣了牧師的財產,帶著他的圖書館離開的,到別的地方生活,可是別的地方她人生地不熟,總不能真的像鯨落一樣帶著孩子們“唯美地”去死吧。
活下來的幸存者更需要堅強,伊麗莎白不可以像20歲的瑪麗·沃倫,才住了一天監獄就崩潰了,把所有的罪責都推到約翰·普洛克特的身上。
她丈夫是無辜的,她甚至可以和菲利普·英格裏希一樣通過訴訟索求賠償。
雖然塞勒姆女巫審判除了一樁案子是刑事案件外全部都是民事案件,達不到國王審理的標準,但利益不隻是錢,伊麗莎白可以和納斯家一起旁聽小安·帕特南的懺悔。
人類訴訟史上有一條最古老的原則,大部分案件在開庭受審前就已經決定了輸贏。
出庭更像是個表演秀,在哈佛法學院有這樣一個盤問的例子。
律師:夫人,你是這位先生的妻子嗎?
證人:是的。
律師:當你嫁給他的時候,知道他是小偷嗎?
證人:是的。
律師: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麽嫁給這樣一個人嗎?
證人:可以,因為我那是年齡已經大了,不得不在一個小偷和一個律師間作出選擇。
私人感情是不可侵犯的,正如正義屬於銀行,憐憫屬於棄妻。正義屬於普洛克特的親戚,憐憫屬於伊麗莎白和她的12個孩子們,如果塞勒姆的居民真的懺悔的話,他們隻需要幫忙趕走那些外來者就行了。
至於律師,塞勒姆審判時根本不見他們的蹤跡,不僅是因為當時的殖民政府還沒有律師執照,無人從事這個行業,還因為誰會相信律師。
這幫人本來就是拿錢辦事的,小女孩們被相信是幾場關鍵的即興表演,他們要是在法庭遇到了就相當於打遭遇戰,閑雜人等全部閃開,把空間留給這些打群架的。
《馬太福音》中有一個山丘之國,那是個理想的世界,是充滿了人間至善的地方。塞勒姆的鎮民一開始也希望將自己的家鄉建設成一個適宜居住的樂土,他們也接受了菲利普王戰爭中的孤兒,但那是有條件的,當局要減少他們修路的費用。
城市最早是王公設置的防禦堡壘,後來才發展成工商業中心,到了14世紀左右法國和英國出現分歧,法國主要落在了農民身上,英國則是收商品貿易稅和關稅。西歐封建主通行的原則是“沒有無領主的土地”,如果某個城市不在領主的土地上,而在國王的土地上,國王對其的管轄權如同領主。
為了排除領主權的過分壓榨以及領主權對工商業的幹擾,一些城市通過贖買的方式向領主和國王取得一定自由權利,並用特許證書予以肯定,包括人身自由、土地自由、司法獨立和財政獨立等。這些城市雖然取得特權卻沒有脫離封建體係之外,他們還是要向封建主繳納稅金。
這個錢不是關稅,反倒是類似“贖身費”,意思是給了這個錢國王和領主就不要再來收稅了,也不要再管自治市裏的一般民事審判,重大刑事案件還是由國王來負責處理。當王權還是很強的時候,比如13世紀前英國就沒有什麽自治市,13世紀後自治市才逐漸變多,在12世紀的時候倫敦就自治了,但巴黎從未自治。
對一個來自統一國家的人來說很難理解,一個國家的首都怎麽會自治,擺脫國王的幹涉呢?
修路這個問題就可以看出來了,如果誰有一張1692年的馬薩諸塞地圖就會發現每一個鎮、村都相隔很遠。它們之間彼此少有往來,因為每個農場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給自足,不需要商品交換,每一個鎮幾乎是一個完整的城市體係,甚至可以自己訓練民兵,道路不修反倒省了破壞的錢,幹擾敵人進軍的速度。
法國農民修路的時候如何怨聲載道,他們還是願意修的,法國人樂意與外來者接觸,並且從他們那裏聽說遠方的故事,路易十六停止修路反而激起了民怨。
當新英格蘭居民需要工業品的時候會從歐洲買,紐約這座城市正是抓住了英國議會的政治傾斜才換來了整個行省的麵粉篩理和加工的壟斷經營權,盡管這一做法傷害了長島和哈德遜河農民的利益,卻在打擊奧爾巴尼的同時不斷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在皮毛生意不好做的情況下成了“西印度群島的糧倉”,並且向著多元化發展,充滿了“雜貨店”的特色。奧爾巴尼就是昔日荷蘭人統治的奧朗日堡,1665年海戰中,荷蘭人失去了海洋霸主的地位後並不甘心,1673年的英荷戰爭中又一次占領了紐約,並將其改名為新奧蘭治,後來英國通過《威斯特敏斯特和約》又把紐約奪了回去,奧朗日堡也換了一個名字,奧爾巴尼依舊從事皮毛生意,而其他地方則大量傾銷海盜搶來和海盜需要的貨物,糖、鹽、大桶檸檬汁、煙鬥、帆布、帽子等等。
英國人想要解決荷蘭人在北美的活動,首先就要把他們給擠出去。但英荷再爆發大戰的幾率不大了,而紐約也對馬薩諸塞先後發起的阿卡迪亞和加拿大遠征計劃毫無興趣,這類遠征勞民傷財並且軍事上毫無建樹,並且紐約居民更安於從事商業發展積累財富。
本來英國的海盜和海軍基本上是“一家人”,紐約在為駐加勒比海的艦隊提供補給的同時,也允許海盜船停靠,並且容納海盜藏身。殖民地總督本傑明·弗萊徹還給他們簽發私掠特許證,讓這些海盜以私掠船的名義更方便地從事掠奪活動。
以當時的航海技術,有很多商船是很可能會一去不回的,有人會因為海難而流落荒島,也有人會遇到海盜,這些海盜搖身一變變成了商人,將劫掠的來的歐洲貨物給賣了。
不論這種生意合法與否,這是紐約在與舊大陸有緊密聯係的總督統治下的風格。原本波士頓是北美第一大城市,這得益於它較長的建城曆史、優良的港口以及與英格蘭、加勒比密集的貿易聯係。現在這個“第一城”的名字已經逐漸被後來居上的紐約替代,那些商船熱誠地給加勒比地區的英國艦隊送過去給養,倘若馬薩諸塞再要遠征魁北克,那些商船也會以同樣的熱忱把船開到波士頓來的。
對波士頓來說戰爭促進了船舶製造業的發展,但也導致了嚴重的稅收透支,如果納塞尼爾·卡裏設計的新式帆船能在接下來的戰爭中在馬薩諸塞海軍中列裝,將帶來非常大的優勢。可是專利和圖紙在查爾斯頓的手裏,查爾斯頓目前是排在第三的城市,它的造船業同樣發達,同時它的地理位置也讓它在紐約和馬薩諸塞之間搖擺不定。
蒙特利爾和奧爾巴尼這兩個新入編的英國殖民地態度非常曖昧,他們在易洛魁聯盟和“鬆散的”英國殖民地之間保持中立,斯托頓打算聯合紐約打蒙特利爾也是在敲打奧爾巴尼不要再保持這種態度,紐約人和波士頓人是相反的,他們會盡量避免卷入軍事行動帶來的複雜局麵,斯托頓的遊說計劃沒成功,紐約和奧爾巴尼依舊保持著笑裏藏刀的詭異友誼。
每個小鎮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孤島,鎮民與鄰鎮居民的交集往往是土地糾紛,就連親戚之間也很少往來。這算是“美式文化”的一部分,親人間的感情淡漠,又熱衷於“觀察鄰居”,每個社區總會有那麽幾個愛探聽別人隱私的男女。他們對別人家的事情如數家珍,稍微有點異常情況就會高度警惕。如果有外來者出現,鎮上的“所有人”很快就會知道了。
這個時候外來者通常接到的不是熱情的問候,而是執法官的詢問,你是不是本地出身,是被本地人撫養長大或者與本地人喜結良緣的?
如果都沒有,那麽執法官就會自動將你視為沒有法律上本地居民的身份。即使你有需求幫助官方也不會提供,類似莎拉·古德就住在執法官赫克特的家裏,沒有別的鎮民願意收留她,而她又屬於需要慈善救助的範圍——帶著幼兒的寡婦。
其他鎮民收容孤兒寡母也是在他們生活上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尤其是女人和孩子,他們可以在家裏當仆人,像有殘疾的成年男子以及即將成年的青少年,這些鎮民是不會收容的。
第一,他們不會永遠留下,鎮子周圍的土地都已經被分了,讓他們留下就必須要給他們土地,誰要無償分土地給外人?
第二,有殘疾的人不會轉變為勞動力,伊麗莎白·豪的丈夫是個盲人,她的公公也有96歲了,農場是她來負責照料,哪個寡婦會找個殘廢丈夫,自己早起貪黑得幹農活養著他呢?
流浪的男性有時會結成匪徒打家劫舍,貧窮男性收到警告和驅逐的幾率遠高於施舍和幫助,鎮民對外來者普遍都是排斥的,就連被收養的本傑明·哈欽森也是這樣的。
每逢審判英格索爾酒館的生意就會很好,如果說英格索爾家被指控了,那麽執法官“清空”酒館的時候其他人就可以像安多弗那個老農婦的兒子支付費6磅給赫克特一樣,將那些遺產給買走了。
本傑明的媽媽以前號召新英格蘭的婦女不要去聽布道,她後來死了,總而言之這些都是“可以操作”的,畢竟要奪走這麽生意紅火的酒館可不像奪走老農河邊蘋果園裏的蘋果那麽簡單,但酒館裏有個愛喝蘋果酒的奴隸約翰·印第安,隻要有內應,再堅固的堡壘都能從內部瓦解的。
在鐵路和洲際公路修好之前內陸地區遠不如沿海繁榮,物資也沒有沿海豐富,但是馬薩諸塞和整個北美東部沿岸的情況不一樣,這些地區水域密集、河道豐富,非常適合水上運輸,很多貿易點也是沿著河道修的,修路還有必要嗎?
密西西比河是美國第一大河,也是運輸量第一大河,在印第安傳說中有一個河狸版本的黃金國易洛魁湖,馬薩諸塞人相信它就是特拉華河的源頭,有不少人移民到了紐黑文就是為了尋找它的,特拉華河是美國第二大河,運輸量也是第二大的,它要經過多個貿易點,其中包括荷蘭人和瑞典人控製的,這樣就能收關稅了。
特拉華河距離馬薩諸塞還有一定距離,至少隔著一個查爾斯頓,卻不影響在那裏收稅。
如果馬薩諸塞把稅收走了,距離特拉華河更近的紐約收什麽呢?要再收一次的話,商業環境就不好了,可紐約客想要把馬薩諸塞人趕走也不行,這地方是馬薩諸塞人先占的。
以前的貨幣隻有先令、便士,這些都是要貴金屬,想通貨膨脹也要問問西班牙肯不肯把銀礦開采權給英格蘭,1692年的時候南海公司應該已經察覺到不對勁了,西班牙根本沒同意英國在南美做生意。
這時候的“皇家海軍”還不是“無敵艦隊”的對手,也不能用武力強行讓西班牙同意,本土那邊正被南海股票給弄得風起雲湧,北美這邊更沒人管了。
北美殖民地沒辦法鑄幣,但印第安人的貝殼珠貨幣可以超發了,反正可以從大海裏麵撈,漁業也是“撈金”的行當,一般來說深海捕撈船會捕撈到大個貝殼珠,這樣就能換到更多印第安人的皮毛,用這些皮毛可以換到更多的歐洲物品,軍需品有時不過是民用換個名字,打獵的槍不射動物改對準人不就是軍械了。
至於印第安人手裏越來越多的貝殼珠,獵物越來越少,甚至於土地因為酗酒而抵債給了移民那就不是他們要考慮的了,1634年的酋長們已經和荷蘭人定好了,想要調整匯率要上外匯市場和期貨市場,前提是別的國家要承認貝殼珠是一種貨幣。
紙幣都被承認了,這東西的實際價值可能還不如貝殼珠,隻要讓人相信貝殼珠是錢就好了。
如果伊麗莎白·普洛克特不是個讀書讀傻了女人,她的丈夫是沒有在遺囑上留她的名字,在法律上她是死了,她本來該上絞架,卻因為懷有身孕托了幾個月,等孩子生下來馬薩諸塞已經停止獵巫了。
但她是他孩子們的實際監護人,找個律師把孩子們的繼承權攢在手裏,還有讓當地治安官承認她是本地居民,非當地居民的丈夫親戚就會被“排擠性警告”,那就是說他們需要司法援助的時候,當地官方對他們沒有幫助義務。
一個女人是不是大男人們的對手,不過她不是有12個孩子麽。瑪麗·沃倫是很漂亮,可她不僅不能打,還惹禍,差點把主人家害得家破人亡,把她趕走,把瑪莎·科裏的半大小子給收留了,丈夫親戚來了那小子的任務就把他們打走,他們打不贏報警也沒用,當地官方對非當地人沒有幫助義務,簡單的說就是治安官什麽都別幹,吃甜甜圈旁觀就行了。如此一來12個孩子就不是負擔,而是亂世之中互相協助的幫手,大家不用分崩離析,被送到別人的家庭裏寄養了,還能一起經營農場,少給點人工費。
美國人生活中的慈善、公益與誌願活動是普遍的,第二塞勒姆就是個慈善機構,男男女女們參與了推行教育和文化的工作,他們施粥的還是在紐約,對象是孩子們,一旦報紙刊登了巫術真的存在,人們還相信了,曾經在塞勒姆發生的事會不會在紐約重演一遍?
有時候人們不信有魔法存在反而是一件好事。
慈善和公益如果是真正善良的人用心去做,那是在積德,交給了第二塞勒姆的瑪麗那樣的女人,那就是隱患。媽媽決定了家庭的成敗。伊麗莎白·普洛克特可以和伯勒斯的第三任妻子一樣,拋下繼子女,帶上自己生的孩子,變賣了牧師的財產,帶著他的圖書館離開的,到別的地方生活,可是別的地方她人生地不熟,總不能真的像鯨落一樣帶著孩子們“唯美地”去死吧。
活下來的幸存者更需要堅強,伊麗莎白不可以像20歲的瑪麗·沃倫,才住了一天監獄就崩潰了,把所有的罪責都推到約翰·普洛克特的身上。
她丈夫是無辜的,她甚至可以和菲利普·英格裏希一樣通過訴訟索求賠償。
雖然塞勒姆女巫審判除了一樁案子是刑事案件外全部都是民事案件,達不到國王審理的標準,但利益不隻是錢,伊麗莎白可以和納斯家一起旁聽小安·帕特南的懺悔。
人類訴訟史上有一條最古老的原則,大部分案件在開庭受審前就已經決定了輸贏。
出庭更像是個表演秀,在哈佛法學院有這樣一個盤問的例子。
律師:夫人,你是這位先生的妻子嗎?
證人:是的。
律師:當你嫁給他的時候,知道他是小偷嗎?
證人:是的。
律師: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麽嫁給這樣一個人嗎?
證人:可以,因為我那是年齡已經大了,不得不在一個小偷和一個律師間作出選擇。
私人感情是不可侵犯的,正如正義屬於銀行,憐憫屬於棄妻。正義屬於普洛克特的親戚,憐憫屬於伊麗莎白和她的12個孩子們,如果塞勒姆的居民真的懺悔的話,他們隻需要幫忙趕走那些外來者就行了。
至於律師,塞勒姆審判時根本不見他們的蹤跡,不僅是因為當時的殖民政府還沒有律師執照,無人從事這個行業,還因為誰會相信律師。
這幫人本來就是拿錢辦事的,小女孩們被相信是幾場關鍵的即興表演,他們要是在法庭遇到了就相當於打遭遇戰,閑雜人等全部閃開,把空間留給這些打群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