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萬提斯曾在他所寫的堂吉柯德裏這樣寫過:
戀愛是戴著眼鏡看東西的,會把黃銅看成金子,貧窮看成富有,眼睛裏的斑點看成珍珠。
西弗勒斯的眼睛裏沒有斑點,但是他胳膊上確實有食死徒標誌,波莫納還沒有眼瞎到將它看成珍珠。
大審判的時候他跟著她一起去了xz,就算當時卡卡洛夫把他供出來,魔法部想要逮捕他也要跨過半個地球。
神秘人不是格林德沃那樣的國際通緝犯,雖然他有不少外國的支持者,但英國傲羅要跨國緝拿也和20年代時不一樣,可以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了。
如果他們想跨國捉西弗勒斯,那麽就需要通過國際巫師聯合會,而阿不思鄧布利多是國際巫師聯合會的會長。
但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他人就在英國,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在想的,居然想到將人身保護狀當成了“護身符”。
人身保護狀在200多年前確實有效,它是根據《大憲章》製定的,因為根據《大憲章》的規定,除非得到合法的判決或國家法律,不得監禁任何人。
比如1615年就有一個囚犯,因為發表蔑視神的言論,被高等宗教事務法院監禁,普通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這些話是他說的,於是頒布了人身保護狀,讓那個人去普通法院接受審訊。
王座法庭可以因為認為高等宗教法院無權用監禁懲罰任何人為理由,頒布人身保護狀釋放囚犯。在國家事務中,任何人都不應質疑國王的決定。
馬薩諸塞州本來沒有保護令狀,州長安德羅斯執政期間曾在1687年未與立法機關協商就征收了城鎮稅,有個鎮子在一個名叫伊普斯維奇的地方聚會,接著安德羅斯就派人將為首的幾人抓捕了,然後這些囚犯就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時的地方法官就說“不要以為英國法律能跟著你們走遍地之四極”,這意思就是說,英國人的法律在國王的領土上不管用了,大家要照著安德羅斯“陛下”的法律做事,而且這位法官明顯是地平說的支持者,地球是圓的了,就隻有南北兩極,哪有四極呢?
這件事並沒有立刻發生叛亂,但馬薩諸塞最後還是在安德羅斯任上發生叛亂了,那年之後馬薩諸塞州立法機關授權被告申請人保護,接著移交“最高法院”,它約等於威斯敏斯特,實際上是授予他們頒布作為普通法的人身保護令。
到了1692年,新上任的州長根據1679年《人身保護法》為模板製定了一部法律,即便是叛國罪,隻要在下一個法庭開庭期提起指控前申請令狀,也是認可的,不過英國的樞密院以“(該特權)還沒有授予國王陛下所有殖民地”為由否決了這件事。但是隻要是精通法律或者有律師朋友,還是可以申請到的,何至於被幾個吃了含有麥角菌麵包,神誌不清的證人弄得整個馬薩諸塞雞犬不寧。
證人的精神缺陷也可以抑製證人證詞的可信度,當然,那幾個女孩會說自己沒有精神缺陷,既然她們自己都說自己沒事了,何必還要找摧殘她們精神的“女巫”呢?
領土大了就會有這種問題,西班牙帝國在南美的銀礦走私現象非常嚴重,即便後來連開采銀礦也要納稅了,也因為稅收官也不與納稅人直接接觸,導致稅金收不上來,除非是“運抵”西班牙的金銀。
這也導致了像塞萬提斯這樣為無敵艦隊采購軍需品的軍需官,想買東西要自己去收稅,而這也是國王賦予他的權力。
塞萬提斯還說過:忍耐是一貼利於所有痛苦的膏藥。
除了忍之外沒有別的事好做,難不成還要和某個學生在newt考試上大鬧一場?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阿不思很看重師生之間的情誼,但不是所有人都那麽眷戀母校的。
這種挫敗感很多人都遇到過,和天生幸運的人不一樣。
教皇利奧十世曾夢想過統一意大利,將佛羅倫薩、米蘭、皮亞琴察、帕爾馬、費拉拉等諸地合並成一個強大的新聯邦,並與現存的教皇國合並,以抵擋來自北方的法國國王路易十二以及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他們剛協商瓜分了那不勒斯。隻有等意大利和為一氣,才能抵擋住他們,還有土耳其人,隻要這一切實現了,甚至歐洲還能再重新發動一次東征。
隻是統治這個新聯邦的是“美第奇皇族”,教皇利奧十世也是來自美第奇家族的。
即使女王同意簽人身保護令,目前魔法部的法庭還承認王座法庭的人身保護令麽?那東西可真的是“老古董”了,在曆史的塵埃裏不知埋了多少層灰,可以說已經半入土了。
但要是在和艾米麗一起“玩”做選擇,波莫納寧可去看那些老卷宗“消遣”。
她心煩得很,和上了手裏的書,離開了辦公室。
至於去哪兒,她也沒有目的,反正就是在學校裏閑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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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裏有一個金發、穿紅衣服的女郎,她在一群穿著深色外套的人中格外顯眼,即便是尼奧也忍不住回頭看她。
這個“訓練程序”是那個叫“耗子”的年輕人寫的,他年紀小小像是已經懂很多,能說“否認本能,就是否認人性”的話來,隻是他設計的那個金發女郎不怎麽愛說話。
隻是當墨菲斯讓尼奧再次轉身,那個金發女郎變成了舉著槍的特工。
墨菲斯說,尼奧不是他們的人,而是“監視係統”的一部分。
邊沁設計過一種監獄,它是圓形的,獄警在中間,四周都是“單間”,犯人的一舉一動都被獄警隨時監視著,而隱私成了一種特權。
在監視下,人們會注意自己的言行,盡管他並不知道獄警是不是在看著他。
但是在小醜所在的哥譚,許多地方沒有攝像頭,這也導致了小醜在犯罪後無法追蹤他的行蹤,亞瑟在洗手間裏卸妝並且換了衣服後,就沒人能認得出他就是那個開槍的人了。
與哥譚比“紐約”要有秩序地多,大街上也很幹淨,看不到垃圾和塗鴉。
不過這是一個由機器控製的世界,缺少這些也是正常的,機器怎麽會明白“街頭藝術”呢?
未成年人會有“蹤絲”進行監視,這也是法律通過後才允許的,而對成年巫師繼續監視是不允許的。
如果哈利不用呼神護衛,他和表哥都已經被攝魂怪襲擊了。可惜僵化的魔法部並不相信攝魂怪會離開阿茲卡班,並且襲擊人類。
所以,這一切要怎麽去解釋呢?
她覺得無話可說,比她聰明的人們多得是,還輪不到一個笨蛋操心那麽多。
於是她將視線轉移到銀屏上去了。
戀愛是戴著眼鏡看東西的,會把黃銅看成金子,貧窮看成富有,眼睛裏的斑點看成珍珠。
西弗勒斯的眼睛裏沒有斑點,但是他胳膊上確實有食死徒標誌,波莫納還沒有眼瞎到將它看成珍珠。
大審判的時候他跟著她一起去了xz,就算當時卡卡洛夫把他供出來,魔法部想要逮捕他也要跨過半個地球。
神秘人不是格林德沃那樣的國際通緝犯,雖然他有不少外國的支持者,但英國傲羅要跨國緝拿也和20年代時不一樣,可以想去哪兒就去哪兒了。
如果他們想跨國捉西弗勒斯,那麽就需要通過國際巫師聯合會,而阿不思鄧布利多是國際巫師聯合會的會長。
但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他人就在英國,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在想的,居然想到將人身保護狀當成了“護身符”。
人身保護狀在200多年前確實有效,它是根據《大憲章》製定的,因為根據《大憲章》的規定,除非得到合法的判決或國家法律,不得監禁任何人。
比如1615年就有一個囚犯,因為發表蔑視神的言論,被高等宗教事務法院監禁,普通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這些話是他說的,於是頒布了人身保護狀,讓那個人去普通法院接受審訊。
王座法庭可以因為認為高等宗教法院無權用監禁懲罰任何人為理由,頒布人身保護狀釋放囚犯。在國家事務中,任何人都不應質疑國王的決定。
馬薩諸塞州本來沒有保護令狀,州長安德羅斯執政期間曾在1687年未與立法機關協商就征收了城鎮稅,有個鎮子在一個名叫伊普斯維奇的地方聚會,接著安德羅斯就派人將為首的幾人抓捕了,然後這些囚犯就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時的地方法官就說“不要以為英國法律能跟著你們走遍地之四極”,這意思就是說,英國人的法律在國王的領土上不管用了,大家要照著安德羅斯“陛下”的法律做事,而且這位法官明顯是地平說的支持者,地球是圓的了,就隻有南北兩極,哪有四極呢?
這件事並沒有立刻發生叛亂,但馬薩諸塞最後還是在安德羅斯任上發生叛亂了,那年之後馬薩諸塞州立法機關授權被告申請人保護,接著移交“最高法院”,它約等於威斯敏斯特,實際上是授予他們頒布作為普通法的人身保護令。
到了1692年,新上任的州長根據1679年《人身保護法》為模板製定了一部法律,即便是叛國罪,隻要在下一個法庭開庭期提起指控前申請令狀,也是認可的,不過英國的樞密院以“(該特權)還沒有授予國王陛下所有殖民地”為由否決了這件事。但是隻要是精通法律或者有律師朋友,還是可以申請到的,何至於被幾個吃了含有麥角菌麵包,神誌不清的證人弄得整個馬薩諸塞雞犬不寧。
證人的精神缺陷也可以抑製證人證詞的可信度,當然,那幾個女孩會說自己沒有精神缺陷,既然她們自己都說自己沒事了,何必還要找摧殘她們精神的“女巫”呢?
領土大了就會有這種問題,西班牙帝國在南美的銀礦走私現象非常嚴重,即便後來連開采銀礦也要納稅了,也因為稅收官也不與納稅人直接接觸,導致稅金收不上來,除非是“運抵”西班牙的金銀。
這也導致了像塞萬提斯這樣為無敵艦隊采購軍需品的軍需官,想買東西要自己去收稅,而這也是國王賦予他的權力。
塞萬提斯還說過:忍耐是一貼利於所有痛苦的膏藥。
除了忍之外沒有別的事好做,難不成還要和某個學生在newt考試上大鬧一場?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阿不思很看重師生之間的情誼,但不是所有人都那麽眷戀母校的。
這種挫敗感很多人都遇到過,和天生幸運的人不一樣。
教皇利奧十世曾夢想過統一意大利,將佛羅倫薩、米蘭、皮亞琴察、帕爾馬、費拉拉等諸地合並成一個強大的新聯邦,並與現存的教皇國合並,以抵擋來自北方的法國國王路易十二以及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他們剛協商瓜分了那不勒斯。隻有等意大利和為一氣,才能抵擋住他們,還有土耳其人,隻要這一切實現了,甚至歐洲還能再重新發動一次東征。
隻是統治這個新聯邦的是“美第奇皇族”,教皇利奧十世也是來自美第奇家族的。
即使女王同意簽人身保護令,目前魔法部的法庭還承認王座法庭的人身保護令麽?那東西可真的是“老古董”了,在曆史的塵埃裏不知埋了多少層灰,可以說已經半入土了。
但要是在和艾米麗一起“玩”做選擇,波莫納寧可去看那些老卷宗“消遣”。
她心煩得很,和上了手裏的書,離開了辦公室。
至於去哪兒,她也沒有目的,反正就是在學校裏閑逛罷了。
=======================================================
電影裏有一個金發、穿紅衣服的女郎,她在一群穿著深色外套的人中格外顯眼,即便是尼奧也忍不住回頭看她。
這個“訓練程序”是那個叫“耗子”的年輕人寫的,他年紀小小像是已經懂很多,能說“否認本能,就是否認人性”的話來,隻是他設計的那個金發女郎不怎麽愛說話。
隻是當墨菲斯讓尼奧再次轉身,那個金發女郎變成了舉著槍的特工。
墨菲斯說,尼奧不是他們的人,而是“監視係統”的一部分。
邊沁設計過一種監獄,它是圓形的,獄警在中間,四周都是“單間”,犯人的一舉一動都被獄警隨時監視著,而隱私成了一種特權。
在監視下,人們會注意自己的言行,盡管他並不知道獄警是不是在看著他。
但是在小醜所在的哥譚,許多地方沒有攝像頭,這也導致了小醜在犯罪後無法追蹤他的行蹤,亞瑟在洗手間裏卸妝並且換了衣服後,就沒人能認得出他就是那個開槍的人了。
與哥譚比“紐約”要有秩序地多,大街上也很幹淨,看不到垃圾和塗鴉。
不過這是一個由機器控製的世界,缺少這些也是正常的,機器怎麽會明白“街頭藝術”呢?
未成年人會有“蹤絲”進行監視,這也是法律通過後才允許的,而對成年巫師繼續監視是不允許的。
如果哈利不用呼神護衛,他和表哥都已經被攝魂怪襲擊了。可惜僵化的魔法部並不相信攝魂怪會離開阿茲卡班,並且襲擊人類。
所以,這一切要怎麽去解釋呢?
她覺得無話可說,比她聰明的人們多得是,還輪不到一個笨蛋操心那麽多。
於是她將視線轉移到銀屏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