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克家不像馬爾福家,盧修斯馬爾福需要“親自”處理家族的生意,雖然他並不像職業經理人那樣頻繁去巡視自己的產業,但他至少心裏有數。
從十字軍東征開始,信托製度就已經存在了,當時還是以用益權的方式存在著,一般是出征的人將土地交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讓這些朋友代替自己管理土地,土地的收益用來給留在家鄉的妻兒老小,通常期限是延續到出讓土地的人回來。
當時已經有“贖金”了,隻要不是當場斃命,即便被異教徒抓住了,還是可以通過付贖金的方式贖回,這筆錢當然也是從土地收益出的。但也有特殊情況,路易九世是法國人用稅收籌錢贖回的。
總之那個時候並沒有法律來約束這種出讓和受益關係,完全靠對方的誠實守信。
在這一點上巫師有不小的優勢,不隻是訂立牢不可破的誓言這一種方式。反正通過“信托”,布萊克家可以關上門閉門不出,也不用擔心生計的問題,雖然20世紀很多地方已經不用煤氣燈了。
死亡沼澤住著一個布萊克家的女妖,那個沼澤是布萊克家族的領地之一,沼澤在以前被認為是不毛之地。不過德國的魯爾工業區也曾是沼澤,那裏發現了不少煤。
當然布萊克家的產業不止於此,不過貴族都是不需要“親自”去打理這些的。即使西裏斯的媽媽切斷了他的供養,他的叔叔也給了他支持,西裏斯一輩子就沒有為錢的問題愁過。
哈姆雷特有個叔叔,趁著他在丹麥讀書的時候殺了他的父親,娶了他的母親。
即使有親緣關係,有的人還是不能全信的,所以有的時候領主會把領地交給自己孩子的母親。
相對於北歐,地中海的土地幹燥,如果用犁深耕,會讓土壤裏的水分流失,反而不利於農作物生長。
而北歐則因為多雨,土壤又黏又結塊,必須深耕。這就需要牲口,通常是馬拉著輪犁前進。
讓多匹馬和重犁掉頭不像東亞用牛那麽簡單,所以歐洲的土地都是“條形”的,被稱為條地,這些線條就像是男生女生在課桌上畫的“分界線”,也有人會在自己條地的周圍圈上一圈簡易的籬笆、木樁,不可擅自進入,鄰居想要通過就要購買通行權。
這通常是缺錢的時候才那麽幹的,畢竟你收了我的通行費,我也可以找你要。
領主也有缺錢的時候,1368年6月蘭開斯特的管家和其他人一起決定將領主的自營地分割出來,租憑給農民,條件是農民需要獻出自己和繼承者們的忠誠。
領主的自營地絕對是領地裏最好的,平時都用圍欄圍起來。管家那麽做有兩個原因,第一是黑死病讓農村勞動力減少,與其讓它那麽荒著,不如租出去。第二則是因為公爵在歐洲戰敗,法國人趁著加斯科涅發生起義,收複了不少失地。
公爵沒有被俘虜,不過這次戰敗如果讓愛德華三世知道了肯定很不高興,除了岡特的約翰外,還有黑太子愛德華是王位的角逐者,為了讓父親高興,他需要一筆錢賄賂愛德華三世的情婦佩雷斯夫人。
在此之前已經有不少領主將自營地租出去了,農民歡呼雀躍,領主非常不滿,但他們也沒有別的辦法。此前的土地流轉,是通過莊園法庭口頭上說定的,這時則有了契約,記錄佃戶在承租時的義務和地租,以便將來作為呈堂證供。
公爵和他的雇從們都幹了,其他人就更沒有顧忌,這種公薄持有製逐漸代替了維蘭製,原來的附庸農民變成了公薄持有農。
這種契約有很多形勢,比如終身世襲製的,蘭開斯特如果在玫瑰戰爭中贏了,那些向公爵效忠的農民和他們的繼承者可以世襲罔替租的土地。
還有一些契約規定了繼承者們的名字,隻要繼承者們沒有死完,這個契約就生效,誰活到最後誰得到的土地就最多。
再有一種就是有時間限製的,也就是說繼承者想要繼續租憑這份土地,就需要交一筆入場費,一開始是一兩年的地租總和,後來變成了幾十年的地租總和,而且要的還是英鎊。
在契約上往往會加上一句“遵從領主的意願”,如果農民完成了契約上的義務,領主是無權將佃農趕走的,普通法也不允許。可是領主打算將農田變成牧場,如果農民無法叫納那筆入場費,這土地領主就可以收回去。
在11世紀末的《末日審判書》中,維蘭占統計的總人口41%,另外還有一些約曼農,他們不像大領主那麽有廣闊的土地,也不如因為羊毛貿易而富有的鄉紳那麽有錢,通常經營著一些小牧場,他們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馬爾福占的就是這樣的人的土地,理論上他們的土地是測量過的,不過籬笆都能被人毫無痕跡地動了,何況是區區幾個數字。
遇上這樣的鄰居很倒黴,碰上磨坊主阿諾德的鄰居也不是什麽好事。
坎特伯雷修道院的院長修了水壩,形成瀑布,加大了水流,推動了更大的磨坊,擴大了產能,這位鄰居怎麽不也那麽幹呢?磨坊主阿諾德不僅不會告他,可能還會出資幫忙維護這個堤壩。
這個鄰居自己也有磨坊,把河流一截,阿諾德的磨坊動不了,其他人不是都到他那裏去磨麥子了麽?
整件事磨坊主阿諾德是唯一的受害者,其他人灌溉用水還是夠的,否則都不用阿諾德去告,其他人早就抄起農具把水壩給挖了。
這件事告到國王那裏去是因為牽扯到了一位地方領主、一個地區委員,以及法律盲區,池塘是屬於地區委員的,磨坊是屬於領主的。
領主並不隻是有一個磨坊,阿諾德的磨坊實際上是用一種名為“永不可撤銷”的永久產權從伯爵的父親手裏買到的,然而阿諾德沒有成為磨坊的所有權人,因為他的父親是佃農。
他們實際上獲得的是永佃權,就像那些向蘭開斯特家族獻出忠誠的佃農換取了領主自營地的永佃權,他們還是要向領主交地租的。
等鯉魚池塘修好,阿諾德斷水了,沒有辦法叫納地租,領主則徑直告到了領地法院,起訴阿諾德支付租金。
如果阿諾德無法支付,那這磨坊他就要收回去,到時他想租給誰就租給誰。
土地是伯爵的,他想幹什麽就幹什麽,除了修要塞之外,他哪怕在領地上修一個主題公園都沒有人能管他。
問題是河流不止經過他一家領地,如果河流過了他的領地就是他的了,人人都照著他那麽幹,萊茵河都能被瓜分成涓涓細流。
在英國,除了陸路之外,水路也是“王之道路”的範圍,要遵守“王之安寧”的規則。
波莫納目前還沒有細究,為什麽現在全英國河道裏的天鵝都是女王的這個問題。
反正按照最高法院的說法,阿諾德沒有和誰簽訂契約或者合同,提起水流的使用和收益問題。如果按照程序正義,阿諾德也是走不通的。
普魯士可沒有君主立憲,國王不隻是過問了整個案子,阻止了判決更改了結果,即便結果不是死刑。
一位領主夫人向管家過問鬆雞和租金的問題當然沒有什麽問題,但西弗勒斯剛才說的是女王。
他瘋了?還是被岡特家的“黑魔王”控製了思想?
他這樣去王宮或許不會得到“人身保護令”,反而會被直接關進監獄裏,他和巫師世界出生的孩子不同,在麻瓜世界是有出生和入學檔案的,理論上他小學畢業就輟學了。
他還有案底在身,真是“完美”,這樣的人怎麽可能進特勤局,擔當侍從官?他又不是現役皇家飛行員。
“你念完了?”西弗勒斯微笑著說,恨地波莫納恨不得揍他一拳。
其實她剛才說錯了,其他人是認為她有同情心,而不是仁慈,仁慈可不等於有同情心。
於是她也笑了。
“另想辦法吧,西弗勒斯,別異想天開了,你‘永遠’都進不了皇宮的。”
“我們賭什麽?”他沒有生氣,反而挑釁一樣問。
看到他那自信滿滿的態度,波莫納心虛了。
“我不賭博!”她嚴肅地說。
他彎下腰,將臉湊近了她,黑色的眼睛仔細分辨著她的表情。
“膽小鬼。”他片刻後說。
隨便吧,她自我厭棄地想著,何況他說得不錯。
“你怎麽不說話?”他又問。
“說什麽?”她反問。
結果他反而生氣了。
“你以為我會狡辯?”波莫納問“說自己不是膽小鬼?”
“正常人不都是那麽做的麽?”他嘶嘶地說。
“那是你以為的正常。”波莫納冷笑著“你小時候不是說我是個怪人麽?”
他默不作聲地看著她,像是在重新審視。
波莫納抓了抓頭發,像她這樣承認自己膽小怕事是勇氣、厚顏無恥、還是太誠實了?
從十字軍東征開始,信托製度就已經存在了,當時還是以用益權的方式存在著,一般是出征的人將土地交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讓這些朋友代替自己管理土地,土地的收益用來給留在家鄉的妻兒老小,通常期限是延續到出讓土地的人回來。
當時已經有“贖金”了,隻要不是當場斃命,即便被異教徒抓住了,還是可以通過付贖金的方式贖回,這筆錢當然也是從土地收益出的。但也有特殊情況,路易九世是法國人用稅收籌錢贖回的。
總之那個時候並沒有法律來約束這種出讓和受益關係,完全靠對方的誠實守信。
在這一點上巫師有不小的優勢,不隻是訂立牢不可破的誓言這一種方式。反正通過“信托”,布萊克家可以關上門閉門不出,也不用擔心生計的問題,雖然20世紀很多地方已經不用煤氣燈了。
死亡沼澤住著一個布萊克家的女妖,那個沼澤是布萊克家族的領地之一,沼澤在以前被認為是不毛之地。不過德國的魯爾工業區也曾是沼澤,那裏發現了不少煤。
當然布萊克家的產業不止於此,不過貴族都是不需要“親自”去打理這些的。即使西裏斯的媽媽切斷了他的供養,他的叔叔也給了他支持,西裏斯一輩子就沒有為錢的問題愁過。
哈姆雷特有個叔叔,趁著他在丹麥讀書的時候殺了他的父親,娶了他的母親。
即使有親緣關係,有的人還是不能全信的,所以有的時候領主會把領地交給自己孩子的母親。
相對於北歐,地中海的土地幹燥,如果用犁深耕,會讓土壤裏的水分流失,反而不利於農作物生長。
而北歐則因為多雨,土壤又黏又結塊,必須深耕。這就需要牲口,通常是馬拉著輪犁前進。
讓多匹馬和重犁掉頭不像東亞用牛那麽簡單,所以歐洲的土地都是“條形”的,被稱為條地,這些線條就像是男生女生在課桌上畫的“分界線”,也有人會在自己條地的周圍圈上一圈簡易的籬笆、木樁,不可擅自進入,鄰居想要通過就要購買通行權。
這通常是缺錢的時候才那麽幹的,畢竟你收了我的通行費,我也可以找你要。
領主也有缺錢的時候,1368年6月蘭開斯特的管家和其他人一起決定將領主的自營地分割出來,租憑給農民,條件是農民需要獻出自己和繼承者們的忠誠。
領主的自營地絕對是領地裏最好的,平時都用圍欄圍起來。管家那麽做有兩個原因,第一是黑死病讓農村勞動力減少,與其讓它那麽荒著,不如租出去。第二則是因為公爵在歐洲戰敗,法國人趁著加斯科涅發生起義,收複了不少失地。
公爵沒有被俘虜,不過這次戰敗如果讓愛德華三世知道了肯定很不高興,除了岡特的約翰外,還有黑太子愛德華是王位的角逐者,為了讓父親高興,他需要一筆錢賄賂愛德華三世的情婦佩雷斯夫人。
在此之前已經有不少領主將自營地租出去了,農民歡呼雀躍,領主非常不滿,但他們也沒有別的辦法。此前的土地流轉,是通過莊園法庭口頭上說定的,這時則有了契約,記錄佃戶在承租時的義務和地租,以便將來作為呈堂證供。
公爵和他的雇從們都幹了,其他人就更沒有顧忌,這種公薄持有製逐漸代替了維蘭製,原來的附庸農民變成了公薄持有農。
這種契約有很多形勢,比如終身世襲製的,蘭開斯特如果在玫瑰戰爭中贏了,那些向公爵效忠的農民和他們的繼承者可以世襲罔替租的土地。
還有一些契約規定了繼承者們的名字,隻要繼承者們沒有死完,這個契約就生效,誰活到最後誰得到的土地就最多。
再有一種就是有時間限製的,也就是說繼承者想要繼續租憑這份土地,就需要交一筆入場費,一開始是一兩年的地租總和,後來變成了幾十年的地租總和,而且要的還是英鎊。
在契約上往往會加上一句“遵從領主的意願”,如果農民完成了契約上的義務,領主是無權將佃農趕走的,普通法也不允許。可是領主打算將農田變成牧場,如果農民無法叫納那筆入場費,這土地領主就可以收回去。
在11世紀末的《末日審判書》中,維蘭占統計的總人口41%,另外還有一些約曼農,他們不像大領主那麽有廣闊的土地,也不如因為羊毛貿易而富有的鄉紳那麽有錢,通常經營著一些小牧場,他們的土地可以自由買賣。
馬爾福占的就是這樣的人的土地,理論上他們的土地是測量過的,不過籬笆都能被人毫無痕跡地動了,何況是區區幾個數字。
遇上這樣的鄰居很倒黴,碰上磨坊主阿諾德的鄰居也不是什麽好事。
坎特伯雷修道院的院長修了水壩,形成瀑布,加大了水流,推動了更大的磨坊,擴大了產能,這位鄰居怎麽不也那麽幹呢?磨坊主阿諾德不僅不會告他,可能還會出資幫忙維護這個堤壩。
這個鄰居自己也有磨坊,把河流一截,阿諾德的磨坊動不了,其他人不是都到他那裏去磨麥子了麽?
整件事磨坊主阿諾德是唯一的受害者,其他人灌溉用水還是夠的,否則都不用阿諾德去告,其他人早就抄起農具把水壩給挖了。
這件事告到國王那裏去是因為牽扯到了一位地方領主、一個地區委員,以及法律盲區,池塘是屬於地區委員的,磨坊是屬於領主的。
領主並不隻是有一個磨坊,阿諾德的磨坊實際上是用一種名為“永不可撤銷”的永久產權從伯爵的父親手裏買到的,然而阿諾德沒有成為磨坊的所有權人,因為他的父親是佃農。
他們實際上獲得的是永佃權,就像那些向蘭開斯特家族獻出忠誠的佃農換取了領主自營地的永佃權,他們還是要向領主交地租的。
等鯉魚池塘修好,阿諾德斷水了,沒有辦法叫納地租,領主則徑直告到了領地法院,起訴阿諾德支付租金。
如果阿諾德無法支付,那這磨坊他就要收回去,到時他想租給誰就租給誰。
土地是伯爵的,他想幹什麽就幹什麽,除了修要塞之外,他哪怕在領地上修一個主題公園都沒有人能管他。
問題是河流不止經過他一家領地,如果河流過了他的領地就是他的了,人人都照著他那麽幹,萊茵河都能被瓜分成涓涓細流。
在英國,除了陸路之外,水路也是“王之道路”的範圍,要遵守“王之安寧”的規則。
波莫納目前還沒有細究,為什麽現在全英國河道裏的天鵝都是女王的這個問題。
反正按照最高法院的說法,阿諾德沒有和誰簽訂契約或者合同,提起水流的使用和收益問題。如果按照程序正義,阿諾德也是走不通的。
普魯士可沒有君主立憲,國王不隻是過問了整個案子,阻止了判決更改了結果,即便結果不是死刑。
一位領主夫人向管家過問鬆雞和租金的問題當然沒有什麽問題,但西弗勒斯剛才說的是女王。
他瘋了?還是被岡特家的“黑魔王”控製了思想?
他這樣去王宮或許不會得到“人身保護令”,反而會被直接關進監獄裏,他和巫師世界出生的孩子不同,在麻瓜世界是有出生和入學檔案的,理論上他小學畢業就輟學了。
他還有案底在身,真是“完美”,這樣的人怎麽可能進特勤局,擔當侍從官?他又不是現役皇家飛行員。
“你念完了?”西弗勒斯微笑著說,恨地波莫納恨不得揍他一拳。
其實她剛才說錯了,其他人是認為她有同情心,而不是仁慈,仁慈可不等於有同情心。
於是她也笑了。
“另想辦法吧,西弗勒斯,別異想天開了,你‘永遠’都進不了皇宮的。”
“我們賭什麽?”他沒有生氣,反而挑釁一樣問。
看到他那自信滿滿的態度,波莫納心虛了。
“我不賭博!”她嚴肅地說。
他彎下腰,將臉湊近了她,黑色的眼睛仔細分辨著她的表情。
“膽小鬼。”他片刻後說。
隨便吧,她自我厭棄地想著,何況他說得不錯。
“你怎麽不說話?”他又問。
“說什麽?”她反問。
結果他反而生氣了。
“你以為我會狡辯?”波莫納問“說自己不是膽小鬼?”
“正常人不都是那麽做的麽?”他嘶嘶地說。
“那是你以為的正常。”波莫納冷笑著“你小時候不是說我是個怪人麽?”
他默不作聲地看著她,像是在重新審視。
波莫納抓了抓頭發,像她這樣承認自己膽小怕事是勇氣、厚顏無恥、還是太誠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