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娜是個坐不住的狐狸精。數百年的山中修煉歲月,隻使得她更向往熱鬧繁華的人間生活。昔日胡翁在時,它嚴令限製,不準嬌娜跑出山去,就是怕她在外麵闖禍。要知道人間藏龍臥虎,不知隱著多少高人,一顆修煉得道的妖精內丹,簡直就是一錠黃燦燦的金元寶,無論在哪裏出現,都會吸引來無數貪婪的目光。


    因此這幾百年來,嬌娜出山的次數不超過十次,而且每次都是胡翁帶隊,一辦完事情,馬上就撤回山莊。如此一來,嬌娜哪裏有時間見識外麵的花花世界?


    長久以來,一種“往外跑”的好奇心理,總是在折磨著她那顆“活潑”的心靈。


    胡翁了解女兒的心意,便常常嘮叨勸說著“外麵的人是如何如何的壞,外麵的關係是如何如何複雜惡劣”,置身其中,如同置身一個大染缸一般。沒有任何樂趣可言。何況人妖殊途,它們身為狐狸精,怎能和人類和平共處?


    古往今來,不知有多少耐不住寂寞的狐狸精跑到人間,樂不思蜀,甚至和人類建立家庭,但它們最終隻落得不歡而散的下場,比如,嬌娜的姑姑胡青。其對書生用情良苦,但對方知道它的真實身份後,還不是馬上棄之不顧,逃之夭夭?


    和一個妖精生活,同床共枕,朝夕相對,真得很需要勇氣的。


    寧采臣有勇氣,他的勇氣很大部分來源於他的穿越者思維,能從開明的角度看待事物,真正做到不拘泥,不死板。


    這也是嬌娜最敬佩寧采臣的地方。


    不讀書,不知事。為了讓嬌娜了解世間凶險,紅塵規律,胡翁可是煞費苦心,一連捉了三個書生進山,當嬌娜的老師,其中一個,還是學富五車的舉人。


    但這些書生,學問有一肚子。膽子卻小得很,被嬌娜惡作劇一番驚嚇,尿褲子的尿褲子,翻白眼的翻白眼,隻怕多留在胡莊半天,就肝膽破碎而死了。


    無奈之下,胡翁隻好放人。


    ——直到寧采臣的出現,他憑著身懷正氣,把嬌娜克得死死的,乖乖當個好學生。


    也正是這一段日子的學習,讓嬌娜對外麵的世界更加向往。她總想著,等寧采臣要出山的時候,便纏著先生帶她出去,好好的耍玩個十年、八年的,甚至一百年。一直玩到寧采臣白發蒼蒼,垂垂老矣。


    先生年老的模樣,一定很有趣。


    但是那一場突如其來的禍難改變了一切,父親死了,最好的玩伴小菊小香都遇難被殺了,那一天,她的整個生活世界都已崩潰。


    嬌娜心如死灰。和先生分別,便要歸隱山林,閉關修煉——


    樹欲靜而風不止,胖道士臨死前所發出的信號居然召喚到兩個高手前來為他報仇。嬌娜寡不敵眾,失手被擒,她以為,她的狐狸精生涯到此結束。


    可是,先生居然又出現了!


    咦,為什麽要說個“又”字呢?


    “又”就“又”吧,嬌娜才不在乎,她現在最在乎的,是眼前這一碟燒雞翅膀。


    ……


    嬌娜趴在桌子上,眼勾勾地直盯著那碟燒雞翅膀,陣陣香氣直往鼻孔裏鑽,她簡直要不顧一切,大快朵頤了。


    此時在客棧一樓吃飯的客人不少,個個都用好奇的目光望著寧采臣這一桌,其中大部分的目光都落在了嬌娜身上。


    “嘖嘖,好漂亮的狐狸。”


    “可不是嗎?那小哥運氣真好,不知他是在哪裏抓到的。”


    “他發了,這一隻狐狸拿到街市上去賣,起碼能賣五十兩銀子。”


    “嗤,五十兩?五百兩都有人出,你看那身狐皮,柔順光滑,可是一等一的皮料,那些富貴人家正求之不得呢。”


    聽到這些言論,嬌娜鼓起了眼睛,恨不得當場人立而起。口吐人言,來一個“驚才絕豔”的亮相,以證明自家不但皮毛漂亮,更具有“內在美”。


    但是寧采臣恐怕她會嚇到生人,早和她約法三章,嚴禁鬧事,一旦違反“政策”,就要趕她回深山老林去。


    嬌娜隻得忍耐住。


    這時老王端著一盤菜跑過來,嘻嘻笑著插嘴:“各位都說錯了,人家那狐狸是自家豢養的,寵物,懂嗎?可不會賣人。”


    “寵物?”


    眾人傻眼了,他們隻知道養狗養貓養鳥,可沒聽說過養狐狸的,大感新鮮稀奇。不由往寧采臣和青鳳身上多瞧了兩眼。


    寧采臣依然作小廝打扮,青鳳頭上還是帶著烏紗。兩人的裝束形成鮮明對比,偏偏又坐在一起吃飯,再加上那隻漂亮靈巧得世間罕見的狐狸,他們上上下下都透露著古怪。


    “古怪?”


    一幹人心裏打個突,聯想起近期府城內的不太平,他們不敢多言語,生怕禍出口出,該幹嘛幹嘛去。


    “喏!”


    寧采臣見到嬌娜口水直流的樣子。趕緊夾起一塊雞翅膀塞過去。生怕她按捺不住美味的誘惑,暴走起來,那就滿場皆驚了。


    嬌娜把那塊雞翅膀咬在嘴裏,三頭兩下,嘴巴一吐,隻剩拇指頭般大小的一塊渣滓。然後她又可憐巴巴地望著寧采臣。


    寧采臣沒法,繼續喂上。


    一頓飯好不容易吃完,深感到成為“焦點”的滋味不好受,寧采臣趕緊結賬走人。青鳳則把嬌娜抱在懷裏,跟在後麵。


    “先生,我們這就離開太原。上京都嗎?”


    “怎麽,你不願意?”


    青鳳微微一笑:“當然願意,其實我也早就想去一趟京都。”


    “哦,去哪裏做什麽。”


    “開醫館。”


    “開醫館?”


    寧采臣愕然了。


    青鳳道:“是呀,我一直想開一個醫館,當醫生坐診。”


    寧采臣麵露古怪著說:“可開醫館也不一定非要到京都去……”


    “嘿,我是聽聞京都裏的禦醫醫術高明,很是厲害,所以就想到哪裏去,有機會可以和他們切磋切磋。”


    青鳳淡淡地說著,但語氣中透露出一股不服輸的勁頭。


    沒想到這小妮子倒存有這份心思,寧采臣笑道:“我相信你一定比那些禦醫厲害。”


    聽他這麽一說,青鳳反覺得有些臉皮薄了,頭微微垂著,不再說話。


    “咣咣!”


    一陣鑼鼓聲響起,有人大喊:“知府大人出巡,閑雜人等退避。”


    行人紛紛讓開一條大道來,就見到一隊人馬大搖大擺地緩緩而來,前麵的是一排官差,手舉大牌子,牌上寫著“肅靜”“威武”等字樣。居中的是一頂六人大轎子,後麵又有數十馬兵護送,手執刀槍,很是肅殺。


    “大人,我要報案!”


    突地人群裏跑出一個中年婦女,哭喊著橫衝出來。但還沒有跪下,就被一官差一水火棍掃了出去。


    “不準半路告狀!有事到府衙去說。”


    官差聲色俱厲地喝道——當官的出巡,本就是為了體察民情,近距離傾聽民間輿論,但這知府大人倒好,出來一趟純屬是擺威風的,還不準攔轎告狀。


    那跑出來告狀的婦女肚子挨了一重棍,彎著腰捂著肚子呻吟不已,疼得額頭冷汗直冒。


    “知府大人出巡,閑雜人等退避……”


    高呼聲中,隊伍自去遠了。


    “這官,好大的架子。”


    寧采臣目送隊伍遠去。不由朝地上狠狠吐口口水。


    “這位大嬸,你先慢慢坐下來,緩一緩氣。”


    青鳳走過去,把婦女扶住。


    那婦女卻渾然不覺,猛地一屁股坐到地上,號啕大哭:“我的鍾兒呀,你到底去哪裏了?快回來吧。”


    寧采臣有些奇怪,上去一問,費了好些口舌,終於問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這婦女姓鍾,太原府城人,丈夫早亡,育有一個兒子。這兒子天資聰明,模樣也長得俊,一向是她的心頭肉。


    焚書令頒發後,鍾大嬸的兒子棄文從商,在街道上做些小生意,日子倒過得不錯。但就在昨天晚上,他收拾好攤子回家,這一回,就不知道回到哪裏去了。


    鍾大嬸在家苦等不到人,趕緊跑出來找,問遍街坊鄰居,他們都說見到她兒子收攤回家了。這下她心更慌,又聯想到近日府城之中時常有些人口失蹤的事,那些失蹤者都是些年輕的男子,莫非自己的兒子也遭難了?


    孤母寡兒,相依為命,沒有了兒子,她如何能活得下去?


    萬般無奈之下,鍾大嬸唯有去報告官府,希望官府派遣官兵徹查此事——前前後後已經失蹤了十多人啦,如此大的動靜,官府怎能不聞不問?


    問及鍾大嬸為什麽不直接到府衙告狀,而是要攔在路上訴訟。鍾大嬸一把涕一把淚地說起來。


    隻聽得寧采臣無明業火三千丈。


    原來這太原知府錢愛仁是個出了名的貪官,愛錢如命,人稱“錢要命”。不管管轄內發生什麽事情,他絕對不會主動過問,而是等別人自動上報申訴。這一上報,就是給他送銀子來了。


    擊鼓鳴冤,敲一通鼓,收費三兩;遞狀子,收費十兩;就連退堂,都要收費……


    “先給了錢再說!”


    這句話已經成為“錢要命”的口頭禪。


    畸形的政治製度之下,必然會滋生出畸形的官場風氣。整個大明朝,都已陷入一種狂熱的病態當中。


    “燕赤霞何在?”


    寧采臣莫名地發出一聲感歎,想到那個嫉惡如仇的大胡子,他有一種怒發衝冠的熱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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