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存了什麽心思?什麽心思呢?哦,對了,嬴難,嬴難。


    十六歲的自己隻覺得她有趣的很,又不是嬌滴滴的姑娘,就算打完架也不曾在自己這裏討過什麽便宜,這樣的女孩子放心的捉摸不透。


    十七歲的自己才知道她竟不隻是一個活成紈絝的女孩,雖說鬥雞遛鳥可她也看兵書,知大義。甚至他發現她寫的一手漂亮的行書。他才發現不曾見過真正的她。


    十八歲的自己發現嬴難這個姑娘的馬居然是自己訓出來的,而且她挽的劍花真真是流暢又漂亮。


    十九歲的自己發現,女孩出落得越發亭亭玉立了,嗯,是副好顏色。


    二十歲以後,他們其實不怎麽見麵了,嬴難不再像之前那樣滿京城的瘋,不會半夜三更衝到將軍府和自己打一架,更不會在某個有月亮的夜晚紅著眼睛拎著兩壇酒找到他不發一言喝個盡興然後越上牆頭,或者直接在回廊裏趴一晚;他也一樣,他開始忙著朝中事務,就算是不喜歡官場,可是也學會了那套曲意逢迎的樣子。他們都被這個京城限製住了可是卻無法逃離。


    再等等吧,再等等,他總會有辦法的。


    自祖父問過自己的婚事已經是一月有餘,李珩也知道自己拖不了太久,不管是哪家閨秀無論如何他都認了。本以為會迎來的賜婚卻沒有如期而至,反而是接到了出征的命令。


    漠北,胡人,他曾經的戰場。


    七月十六,雲麾將軍李珩,鎮國將軍李述,參軍丁程琳,軍師福雲,另大小官員三十,帶領二十萬大軍開拔出戰。


    成京城總要經過鳳棲樓,他抬頭不經意掃了一眼,才發現數月不見的嬴難伏在二樓的窗台上手裏端著一杯酒,遙遙的敬了自己一杯。


    “等你班師回朝,我給你接風洗塵”


    應該是說的這個,太遠了,他隻能看嘴型。少女的樣子難得的認真,可他卻不知為何欣喜不已。


    直到出了城門,他才想起,嬴難她穿的是裙子,而且難得的梳了發髻,帶了釵環!


    明明是去沙場,可因為那個來相送的少女,他感到無所畏懼,甚至想速戰速決,趕緊回京,然後讓她請客,嗯,就去鳳棲樓吧。


    可李珩沒想到軍隊因為人馬太多,行軍途中多有不便,又加上天氣突變,曆時一月有餘,才堪堪到了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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