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抄襲風波
人生需要經曆一次跳槽 作者:佘思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中午刷微博,竟然看到一個話題,說是眼下正在熱映的一部電影,本來票房成績和演員演技都很不錯,熱度不斷,但是好景不長,近來竟然牽出原作者涉嫌抄襲的醜聞。
也許我說“醜聞”二字並不恰當,畢竟,好幾個有名的抄襲者,哪怕輸了官司,向原作者進行了賠償,但最後還是抵死不認,反正腰包已經鼓了,至於名聲不名聲的,在他們眼裏,並沒有那麽重要。
我印象中,比較嚴重的抄襲事件有這麽幾次。
一次是大學的時候,有一次開臥談會,李子木說,你們知道嗎,原來我們高中時候大火的一本書,竟然是抄的,現在正在打官司呢,我去圖書館借了原著,發現抄襲的人實在是太不要臉了,除了人物姓名不一樣,其他全都一樣,還好意思在麵對媒體采訪的時候狡辯,臉皮夠厚,心理素質夠好,人品夠差。
大家都有些憤憤然,我們都是學中文的,知道一個原創者從構思到落筆,最後成書,耗費了多少心血,用自己的經曆和才華創作作品,不做文字的搬運工,這是一個文人該有的氣節。
再有一次是在幾年前,有一部製作還不錯的電視劇播出,瓊瑤阿姨發現這是對她作品的抄襲,於是在微博寫了一封給****的公開信,指出那部劇多處情節涉及抄襲。
當時,因為有喜歡的演員,我也在追那部劇,但自從知道它抄襲之後,就再也沒有追下去的心思了。
還有一次是一部製作精良、大腕雲集的電視劇,因為那女主角顏值在線,演技在線,未播先熱,賺足了觀眾緣,可是卻因為原著小說涉嫌抄襲,一再拖延播出時間,最後被另外一部同樣曆史背景的電視劇搶了先機,播出成績遠遠不及預期。
這些事件說明,現在訊息如此發達,生活節奏不斷加快,“快”文化成為時代主題,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有一部分寫作者守住了底線,依然秉持著慢工出細活的理念,精心雕琢自己的作品,對得起自己,更對得起讀者,但是還有另一部分人,已經放棄了這樣的堅守,每天辛苦鑽研的並不是怎樣精雕細琢自己的作品,而是盤算著怎樣讓別人的作品為自己所用。
更可氣的是,除了瓊瑤阿姨,其他被抄襲者都沒有抄襲者名氣大,所以當他們被質疑的時候,會跳出來反駁,其中最無恥的一點就是,你舉報我抄襲,是嫉妒我吧,是想蹭我的熱度吧,還有更無恥的一種觀點,把雙方的作品比喻成孩子,被抄襲者所生的孩子原本並不好看,也沒有幾個人喜歡,但經過抄襲者的一番改頭換麵和整容塑形,最後變成了好看的孩子,甚至是人人都喜愛的孩子,被抄襲者應該感謝抄襲者才對。
這樣的無恥邏輯居然還有人追捧,真讓人感到悲哀。
想一想我們現當代文學最繁榮的兩個時代,一個是新文化運動時期,那時候,作家們也會互相打筆仗,但都是觀念之爭和主義之爭,並沒有誰被公開指責抄襲,大家都是有氣節的文人,作品是否抄襲從來都不是考慮的範疇。還有上世紀八十年代,隨著文革結束,改革開放的到來,傷痕文學、反思文學、改革文學、尋根文學、先鋒文學等思潮不斷碰撞,湧現出一批當代非常優秀的作家,同樣寫一個主題,同屬一個文學流派,為什麽沒有作家被指責涉嫌抄襲?
這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當然也許你會說,幾個網絡寫手,一些影視編劇,他們怎麽能跟寫進文學史的作家們相提並論?
為什麽不能相提並論?不管是網絡小說,還是影視劇本,都是文學創作,隻要是一字一句發自肺腑,都應該受到尊重,而且,時代不同了,以前的人想要接觸文學作品,隻能通過紙質書籍,電影以及其他的傳播方式並沒有普及,不比今天,影視行業十分發達,與紙質書籍的傳播範圍想比,受眾更加龐大。
試想,如果這種現象聽之任之,是不是告訴正在辛苦寫作的人,不用費時費力了,隻要拿出你的鼠標,複製粘貼,然後給主人公改一個名字,或者多找幾部已經發表的同類的作品,分別複製粘貼,為了避免被查出來,再做得隱秘一點,稍微費點時間改一改主謂賓定狀補的順利,這樣,再厲害的查重軟件也查不出來,即使將來原作者發現了,也無法做抄襲對照的調色盤,隻要你抵死不認,誰又能奈何得了你。況且你放心,隻要你的小說有人氣,有點擊量,影視公司就會發現你,然後他們買你的版權,為了避免陷入抄襲門,他們還會聘請專業的編輯團隊,想方設法避開雷坑,你完全不用擔心,等到票房大賣的那一天,你就可以揚眉吐氣了,要是有人揭發你抄襲,你隻要寫一篇聲情並茂但還是抄襲來的聲明就可以了,隻要一口咬定你與原作者僅僅隻是心有靈犀就可以了,誰又能耐你何?那指責你的,不是嫉妒你,就是精神病。所以,孩子們,加油吧,在網絡文學界,最重要的並不是好好打磨自己的作品,而是精心琢磨一下,該怎樣一炮打響,早日成名。
當然,這隻是一個假設的導向,事情或許並不會這樣發展,但是也沒人保證不向這方麵發展。
記得以前有位同事說,你不是中文係的嗎?為什麽寫不出像某傳那樣的小說?你看這部小說多出名啊,當年根據它改編的電視劇一直被人津津樂道。
我回答他,對不起啊,我沒有那樣的才華,沒有經曆過的事情我寫不出來,經曆過的事情又沒有能力寫出來。
最後他非常失望地走開。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那部作品的作者涉嫌抄襲,原作者公開調色盤,並且放言,自己可以寫出更好的作品,但是那個抄襲的人,卻再也沒有更好的作品了。
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隻要抄襲的人獲得更大的資源和名氣,普通觀眾或者讀者沒有那麽多精力去追究抄襲的事情,或者說,壓根就不知道對方抄襲,還以為自己喜愛的作者才華橫溢,江郎永不才盡。
雖然我隻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在寫著沒有讀者的文字,但即便是這樣,我依然看不起抄襲者,雖然本人人微言輕,但是起碼能做到不去讀涉嫌抄襲的書,不去看涉嫌抄襲的影視劇,雖然這樣做,會連累了出版社、書商、影視公司、導演和演員,但是隻有讀者和觀眾不買賬,才能倒逼著被連累的這些人謹慎選擇原創小說或者劇本,從而使得抄襲者沒有市場,也就從根源上斷了念想。
一點思考,望與有緣人探討。
也許我說“醜聞”二字並不恰當,畢竟,好幾個有名的抄襲者,哪怕輸了官司,向原作者進行了賠償,但最後還是抵死不認,反正腰包已經鼓了,至於名聲不名聲的,在他們眼裏,並沒有那麽重要。
我印象中,比較嚴重的抄襲事件有這麽幾次。
一次是大學的時候,有一次開臥談會,李子木說,你們知道嗎,原來我們高中時候大火的一本書,竟然是抄的,現在正在打官司呢,我去圖書館借了原著,發現抄襲的人實在是太不要臉了,除了人物姓名不一樣,其他全都一樣,還好意思在麵對媒體采訪的時候狡辯,臉皮夠厚,心理素質夠好,人品夠差。
大家都有些憤憤然,我們都是學中文的,知道一個原創者從構思到落筆,最後成書,耗費了多少心血,用自己的經曆和才華創作作品,不做文字的搬運工,這是一個文人該有的氣節。
再有一次是在幾年前,有一部製作還不錯的電視劇播出,瓊瑤阿姨發現這是對她作品的抄襲,於是在微博寫了一封給****的公開信,指出那部劇多處情節涉及抄襲。
當時,因為有喜歡的演員,我也在追那部劇,但自從知道它抄襲之後,就再也沒有追下去的心思了。
還有一次是一部製作精良、大腕雲集的電視劇,因為那女主角顏值在線,演技在線,未播先熱,賺足了觀眾緣,可是卻因為原著小說涉嫌抄襲,一再拖延播出時間,最後被另外一部同樣曆史背景的電視劇搶了先機,播出成績遠遠不及預期。
這些事件說明,現在訊息如此發達,生活節奏不斷加快,“快”文化成為時代主題,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有一部分寫作者守住了底線,依然秉持著慢工出細活的理念,精心雕琢自己的作品,對得起自己,更對得起讀者,但是還有另一部分人,已經放棄了這樣的堅守,每天辛苦鑽研的並不是怎樣精雕細琢自己的作品,而是盤算著怎樣讓別人的作品為自己所用。
更可氣的是,除了瓊瑤阿姨,其他被抄襲者都沒有抄襲者名氣大,所以當他們被質疑的時候,會跳出來反駁,其中最無恥的一點就是,你舉報我抄襲,是嫉妒我吧,是想蹭我的熱度吧,還有更無恥的一種觀點,把雙方的作品比喻成孩子,被抄襲者所生的孩子原本並不好看,也沒有幾個人喜歡,但經過抄襲者的一番改頭換麵和整容塑形,最後變成了好看的孩子,甚至是人人都喜愛的孩子,被抄襲者應該感謝抄襲者才對。
這樣的無恥邏輯居然還有人追捧,真讓人感到悲哀。
想一想我們現當代文學最繁榮的兩個時代,一個是新文化運動時期,那時候,作家們也會互相打筆仗,但都是觀念之爭和主義之爭,並沒有誰被公開指責抄襲,大家都是有氣節的文人,作品是否抄襲從來都不是考慮的範疇。還有上世紀八十年代,隨著文革結束,改革開放的到來,傷痕文學、反思文學、改革文學、尋根文學、先鋒文學等思潮不斷碰撞,湧現出一批當代非常優秀的作家,同樣寫一個主題,同屬一個文學流派,為什麽沒有作家被指責涉嫌抄襲?
這是非常值得思考的。
當然也許你會說,幾個網絡寫手,一些影視編劇,他們怎麽能跟寫進文學史的作家們相提並論?
為什麽不能相提並論?不管是網絡小說,還是影視劇本,都是文學創作,隻要是一字一句發自肺腑,都應該受到尊重,而且,時代不同了,以前的人想要接觸文學作品,隻能通過紙質書籍,電影以及其他的傳播方式並沒有普及,不比今天,影視行業十分發達,與紙質書籍的傳播範圍想比,受眾更加龐大。
試想,如果這種現象聽之任之,是不是告訴正在辛苦寫作的人,不用費時費力了,隻要拿出你的鼠標,複製粘貼,然後給主人公改一個名字,或者多找幾部已經發表的同類的作品,分別複製粘貼,為了避免被查出來,再做得隱秘一點,稍微費點時間改一改主謂賓定狀補的順利,這樣,再厲害的查重軟件也查不出來,即使將來原作者發現了,也無法做抄襲對照的調色盤,隻要你抵死不認,誰又能奈何得了你。況且你放心,隻要你的小說有人氣,有點擊量,影視公司就會發現你,然後他們買你的版權,為了避免陷入抄襲門,他們還會聘請專業的編輯團隊,想方設法避開雷坑,你完全不用擔心,等到票房大賣的那一天,你就可以揚眉吐氣了,要是有人揭發你抄襲,你隻要寫一篇聲情並茂但還是抄襲來的聲明就可以了,隻要一口咬定你與原作者僅僅隻是心有靈犀就可以了,誰又能耐你何?那指責你的,不是嫉妒你,就是精神病。所以,孩子們,加油吧,在網絡文學界,最重要的並不是好好打磨自己的作品,而是精心琢磨一下,該怎樣一炮打響,早日成名。
當然,這隻是一個假設的導向,事情或許並不會這樣發展,但是也沒人保證不向這方麵發展。
記得以前有位同事說,你不是中文係的嗎?為什麽寫不出像某傳那樣的小說?你看這部小說多出名啊,當年根據它改編的電視劇一直被人津津樂道。
我回答他,對不起啊,我沒有那樣的才華,沒有經曆過的事情我寫不出來,經曆過的事情又沒有能力寫出來。
最後他非常失望地走開。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那部作品的作者涉嫌抄襲,原作者公開調色盤,並且放言,自己可以寫出更好的作品,但是那個抄襲的人,卻再也沒有更好的作品了。
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隻要抄襲的人獲得更大的資源和名氣,普通觀眾或者讀者沒有那麽多精力去追究抄襲的事情,或者說,壓根就不知道對方抄襲,還以為自己喜愛的作者才華橫溢,江郎永不才盡。
雖然我隻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在寫著沒有讀者的文字,但即便是這樣,我依然看不起抄襲者,雖然本人人微言輕,但是起碼能做到不去讀涉嫌抄襲的書,不去看涉嫌抄襲的影視劇,雖然這樣做,會連累了出版社、書商、影視公司、導演和演員,但是隻有讀者和觀眾不買賬,才能倒逼著被連累的這些人謹慎選擇原創小說或者劇本,從而使得抄襲者沒有市場,也就從根源上斷了念想。
一點思考,望與有緣人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