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瓶梅》中,不論是朝廷的賦稅與貨幣結算,還是民間的買賣和日常用度,基本上都以白銀折算與流通。《金瓶梅》中的買賣和交易,在絕大部分場合都使用白銀。作品寫到以銅錢作為交易貨幣的地方極其罕見,更不用說紙幣和“寶鈔”了。西門慶一家經手之白銀,按粗略估算,即可達十五至二十萬兩。小說所描述的以白銀作為主要交換貨幣的情形,正符合明代中後期的經濟與貨幣狀況。


    當然,雖說在買賣和流通過程中,《金瓶梅》中的人物大多使用白銀,但銀子的成色顯然存在著等次差異。小說第一回,西門慶“熱結十兄弟”之時,按約定,兄弟們每人都須交納“分資”,以備結拜之日的花銷。花子虛最大方,他送來了一兩“分資”,而且是“一兩無虛”,表明他的銀子成色很好;而應伯爵隻拿來了一錢二分的銀子,且隻有80%的成色,算起來還不足一錢。至於其他的那些個弟兄,有送三分的,也有送五分的,不僅吝嗇小氣,而且銀子的成色極差。吳月娘當即嘲笑西門慶說,他的那些狐朋狗友送來的份子錢,“都是些紅的,黃的,倒像金子一般”。想必隻是一些含銀量極低的銅罷了,與西門慶在正式和重要場合使用的官銀、紋銀或雪花銀不可同日而語。這固然說明了當時白銀開采、冶煉技術的高低以及來源渠道方麵的差別,導致銀子的成色不同;同時也反映出,不同成色的銀子在市場或日常生活交易流通時,其實際價值和購買力有很大的差異。


    《金瓶梅》中多次提到的錢鋪和銀行(指的是從事白銀兌換的店鋪),當為不同成色白銀(包括錢幣)之折算、估價和兌換的場所。但不管怎麽說,在《金瓶梅》所描述的世界裏,白銀是首屈一指甚至唯一的流通貨幣,則是明顯的事實。而在明代中後期的社會中,白銀逐漸成為主導貨幣,也是史學界的普遍共識。


    按照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財計》中的描述,中國古代征收賦稅乃至商品交易,多用粟帛。三代以後,鑄錢與粟帛互為補充,直至唐代,始終維持著錢、帛同時使用的局麵。黃宗羲認為,唐以前的賦稅和民間商業交易,與金銀沒有什麽關涉。自宋代開始,出現了以金屬(銅鐵)鑄錢為主、紙幣為輔的局麵,而絹、帛作為貨幣的功能則逐步喪失。白銀雖然也開始少量進入流通,但仍以錢幣為重。<small>[16]</small>


    白銀作為貨幣在市場上合法流通,始於元代。元代的貨幣政策,將統一發行的紙幣與作為保證金的現銀聯係起來,紙幣和白銀同時進入流通,兩者可以互相交易。明興之後,朝廷一方麵沿襲了元代的紙幣製度,實行錢、鈔兼行,大力推行所謂“寶鈔”,並有意減少銅錢的供應量,與此同時,朝廷明令禁止金銀在市麵上流通。百姓可以用金銀向政府兌換紙幣,但不允許民間以金銀私自交易。與元朝不同的是,明朝將紙幣的發行與現銀準備金脫鉤,導致了紙幣的濫發和貶值,整個金融係統很快崩潰,紙幣的信譽更是一落千丈。


    據《明史》記載,至明仁宗監國,貨幣體係的混亂局麵已不可收拾。一方麵朝廷禁止用銀交易的法令越發嚴苛:交易用銀一錢者,罰鈔千貫;贓吏受銀一兩者,追鈔萬貫。但另一方麵,禁令日益加劇了民間對於金銀的崇拜,以至於民間實際上的私下交易“惟用金銀”。到了正統元年(1436),英宗迫不得已,開用銀之禁,禁令一開,一發而不可收。遂出現“朝野率皆用銀”、“鈔壅不行”的狀況。<small>[17]</small>


    問題是,朝廷一紙明文宣布白銀可以合法地成為流通貨幣是一回事,而白銀得以像《金瓶梅》中所描述的那樣實際上成為唯一的貨幣則是另一回事。其中的關鍵,在於白銀的實際供應量,是否能夠滿足將白銀作為主導流通貨幣這一需求。這其中至少涉及到三個方麵的問題:


    一、中國的白銀儲量;


    二、開采及冶煉技術;


    三、銀礦開采的成本、代價及其道德、政治後果。


    關於明代白銀儲量以及勘探、開采及冶煉技術等方麵的情況,文獻記載不多,但當時的采礦及冶煉技術十分低下,卻是一個明顯的事實——成化年間,朝廷開湖廣金礦,二十一座金礦每年使用民夫五十五萬人,死者無算,最後隻煉得黃金三十五兩,就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例子。另外,就銀礦開采的政治後果而論,明代統治者屢申禁令、不敢輕言開礦的考慮是有道理的。在朱元璋開國之時,即屢有大臣請開銀場,而太祖不為所動,仍嚴令禁止。他的理由是: <blockquote>土地所產,有時而窮。歲課成額,征銀無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賊也。 <small>[18]</small></blockquote>


    洪武十九年後,銀礦開采禁令稍有鬆弛,但實際的開采量極少。浙江七縣之銀場,一年向朝廷上交的銀兩,不過區區兩千餘兩。


    明代經濟的繁榮,特別是運河開通之後的商業繁盛,在紙幣的信譽日漸低落的前提之下,使得朝野上下對於作為傳統硬通貨的金銀的需求,出現了大幅度增加。


    至宣德、弘治後,朝廷禁開銀場之令幾成一紙空文。“奸民”私開坑穴,互相殺傷;礦盜蜂起,屢禁不能止。貪吏趁機加緊向朝廷遊說,索性由朝廷督開銀場,利益歸於中央。等到萬曆年間,朝廷大規模開采銀礦之時,雖然“中使四出”,“無地不開”,因礦穴私采嚴重,礦脈久絕,所獲甚微。更有貪官汙吏借開采之名“橫索民財,陵轢州縣”。稍有德性的官員顧恤百姓,被以阻撓之罪,即行罷免。<small>[19]</small>


    由此可見,萬曆後全國性的金銀開采,不過是給了貪墨橫暴官吏搜刮民財、淩辱百姓的機會而已,出現了“富家钜族則誣以盜礦,良田美宅則指以為下有礦脈,率役圍捕,辱及婦女,甚至斷人手足投之江”<small>[20]</small>的局麵,亂象叢生,酷掠橫行。為此,河南巡按姚思仁上疏極言開礦之弊:


    一為礦盜哨聚,易於召亂;二為礦頭累極,勢成土崩;三為礦夫殘害,逼迫流亡;四為雇民糧缺,饑餓噪呼;五為礦洞遍開,無益浪費;六為礦砂銀少,強科民買;七為民皆開礦,農桑失業;八為奏官強橫,淫刑激變。


    他最後的結論有點危言聳聽:“(如果不加以阻止,)雖傾府庫之藏,竭天下之力,亦無濟於存亡矣。”<small>[21]</small>


    《明史》也認為,明朝最終之覆亡,實兆於此。


    可以說,自明代肇興直至滅亡,銀幣製所導致的問題,特別是銀荒問題,自始至終困擾著統治者。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財計篇》中感慨說:“夫銀力已竭,而賦稅如故也,市易如故也。皇皇求銀,將於何所?”<small>[22]</small>因而發出了“後之聖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廢金銀乎?”<small>[23]</small>這樣的呼聲。明代隆慶朝“應詔陳理財”的靳學顏甚至認為,天下之民,皇皇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而是白銀的供應量短缺。與黃宗羲一樣,靳學顏對朝廷廢錢而獨用白銀的國策,感到難以理解。<small>[24]</small>


    明代社會經濟的大規模發展,與作為統一貨幣的白銀供應不足,構成了根本矛盾。從表麵上看,明代經濟的主要難題是“銀荒”,但實際上,問題要複雜得多。關於這一點,我們後文還要加以討論。


    話又說回來了,我們在閱讀《金瓶梅》的時候,不僅沒有感受到白銀供應短缺的問題,相反,小說中寫到的清河或臨清,就不啻是一個大銀窖——白銀的流通,動則百千巨萬,所謂錢過北鬥、金銀遍地的盛景,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或者說,那些滾滾而來、滔滔而去的白銀,又是從哪兒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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