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論社會治理,中國古代社會一直奉行禮法並重的理念。所謂禮,雖偏重於道德、教化,用以規訓、激發個體內心的道德律令和良知,但實際上“禮”也是“法”,甚至是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最高原則。有人認為,這種禮儀製度,實際上是中國古代社會的“憲法”——雖無形,但無處不在。


    中國第一部成文法的雛形,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時代。鄭國國相子產將法律條文鑄於鼎上,以名條律,以示森威。子產鑄刑律於鼎,反映了中國古代統治者“以法治天下”的初始衝動。但這一做法,立刻遭致晉國叔向的明確反對。他寫信給子產加以駁難,引發了中國曆史上的第一次禮、法之爭。不過,總體而言,中國傳統社會的治理模式雖是禮法並重、禮法二元,但實際上卻是禮重於法,以禮為主、以法為輔。這一模式,始終沒有根本變化。到了宋、明以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工商業的興起以及商業倫理的初步形成,在商業法規特別是經濟契約方麵,中國的法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這在《大明律》中得到了明顯的反映。然而,傳統社會的禮法二元結構,並未發生根本動搖。在明末,由陳子龍等複社人物所編選的《明經世文編》中,馬文升曾在一篇疏文中這樣寫道: <blockquote>切惟為治莫先於德教,輔治莫先於刑罰。非德教無以化導乎人心,非刑罰無以懲戒乎奸宄。故在帝舜之世,契敷五教,而皋陶典刑,以弼其教,是知自古帝王之禦天下,未有舍此而能致治者也。<small>[31]</small></blockquote>


    《金瓶梅》不過是一部文人世情小說,作者無意於撰寫一部十六世紀的經濟史和法律史。但由於作者在修辭上采取了極端的寫實或“自然主義”的方式,其反映的明代社會的基本狀況——特別是經濟、商業活動和禮法觀念,倒是極為清晰,頗值得重視。


    前文說到,西門慶作為一個十六世紀新型商人的化身,堪稱“經濟人”。同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西門慶也可以被視為“法律人”。西門慶的幾乎所有社會活動(主要是經濟活動),均在法律的名目下或打著法律的旗號進行。西門慶的主要社會活動舞台隻有三個:經濟事務、衙門和官場。而官場不過是經濟與法律的交匯點或結合部而已。換句話說,《金瓶梅》中的官場,不過是官員們通過衙門和法律赤裸裸榨取利益的場所。


    具體到禮法觀念而言,西門慶雖說徇私枉法、膽大妄為而“久慣牢成”,但在他的言行背後,仍可以看到傳統禮教的熏染、影響和限製。西門慶作為山東第一財主,雖然在日常生活中可謂無惡不作,但宗法和道德律令對他的限製和束縛,卻並未稍減。


    在西門慶中意的眾多婦女中,其妻吳月娘被描寫得貌若天仙。但奇怪的是,小說中涉及西門慶與吳月娘性行為的描述極少(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大概隻有一次。寫到正妻,作者或許不得不有所顧忌)。用作品中的話來說,吳月娘的首要角色,不過是“雖然枕上無情趣,睡到天明不要錢”的家庭主婦而已。吳月娘在眾多妻妾中擁有的真正財富,其實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建立在“明媒正娶”基礎上的家世清白、門第純正和“德行”出眾。加上她吃齋念佛,明於教化,足以使她處於實際的家庭主管地位,並在道德上建立起巨大的優勢。每當她與潘金蓮發生爭執乃至衝突時,西門慶心裏怎麽想我們可以不管,但至少在眾人麵前,在所謂“情理”的巨大威懾力麵前,西門慶不得不一次次未加任何解釋地維護吳月娘的“正統”地位。蓋因潘金蓮後娶,排行第五,且德操有虧。


    春梅以一個奴婢的身份,居然得以在西門慶家中頤指氣使、橫衝直撞,弄得人人皆怕,即便是吳月娘也讓她三分,足見春梅在西門慶心目中的特殊地位。有意思的是,當春梅與吳月娘發生衝突的時候,西門慶幾乎不問是非曲折,明顯地在維護吳月娘的地位。西門慶對吳月娘的袒護,實際上也是出於對傳統禮儀的敬畏——吳氏為“正頭娘子”,而春梅則為婢女。


    那麽當春梅與如意形成爭執的時候,西門慶會站在哪一邊呢?讀者一定會認為是春梅吧,沒錯,小說中正是這麽寫的。原因很簡單,春梅雖說是吳月娘、潘金蓮的奴婢,但好歹也算是個家人,而如意隻是一個連丈夫的存在都成為謎團、被人臨時叫來照顧孩子的奶媽。


    從吳月娘、潘金蓮、春梅、如意的倫理序列中,我們不難看出西門慶想維護或者說“被迫維護”的是什麽。當然,這一排序,是宗法倫理和禮儀方麵的排序,而非真正意義上親疏遠近的情感排序。可是,若要認為這種等級次序不過是表麵文章,沒有什麽實質性的意義,那就大錯特錯了。西門慶一死,吳月娘作為當家主管的權力即刻膨脹,馬上將春梅、潘金蓮掃地出門,其背後的宗法、道義力量撥雲見日,令人生畏。


    禮製森嚴與等級分明,在官場的交接與酬酢往來中,體現得最為典型。明代的宗臣在《報劉一丈書》中,曾以譏諷的筆調,繪聲繪色地描摹出官場“謁見”的規製和禮儀,尤其是下層官員“候見”時的苦痛、酸楚與恥辱。這一描述恰好與《金瓶梅》的某些章節構成互文關係,或者說,為《金瓶梅》中的同類場景做了十分生動的注解。這也從一個側麵反映出,《金瓶梅》的作者對當時的官場禮儀和規製極為熟悉。


    《金瓶梅》第五十五回,西門慶去東京給蔡太師拜壽。抵達東京之後,未見主人,先得去拜見管家翟謙,第二天才能去太師府。晚上西門慶一夜難捱,眼巴巴等到天明,巳牌時分,就早早起床梳洗。等到了蔡京的府中,中門居然關著,隻能從角門進入,且每道門都有武官把守。等他轉過重重回廊之後,終於來到大廳堂前,看見蔡京端坐於虎皮高椅之上,身穿大猩紅蟒衣,屏風後二三十位美女手執巾扇,侍立兩邊。西門慶不由分說,朝上拜了四拜。此時,管家翟謙走到太師身邊,暗暗地說了幾句話下來——這幾句話小說沒有交代,從上下文關係來看,應該是向蔡京說明,西門慶有意在太師麵前認個幹兒子。西門慶默默會心,趕緊朝上又拜了四拜。整個過程,蔡京不答一語,也不回禮,而這正是西門慶所盼望的——因為據說父親受兒子四拜,是無須答禮的。反過來說,蔡京不回禮,等於是默認了拜幹爹這一事實。因此,接下來,西門慶一開口,便對蔡京以父子相稱: <blockquote>孩兒沒恁孝順爺爺,今日華誕,特備的幾件菲儀,聊表千裏鵝毛之意。願老爺壽比南山。</blockquote>


    蔡京這才命座,西門慶再次朝上作揖,道一聲“告座了”,方退至一旁,坐地吃茶。由於帶來了重禮,且有翟謙多方協力,西門慶的謁見之旅也還算順利。


    至第六十五回,殿前欽差六黃太尉為迎取“花石綱”,由山東河道而來,路過清河縣。當地兩司、八府官員湊了份子,由黃主事出麵,借西門慶家設宴,迎接六黃太尉。禦前欽差的儀仗所經之處,雞犬不聞,樵采遁跡,其威勢之煊赫、儀仗之飭嚴,自不必多說。至西門慶家下轎,眾官員便前來拜謁,整個過程,規製堂皇,不越雷池一步。巡撫都禦史、巡按監察禦史前來參見,太尉依禮而答;布政使、參政、參議、提學諸人上前參拜,太尉稍加優禮;知府八人拜見,太尉僅答以長揖而已;至於統製、都監、團練一類的官員,太尉則端坐不動,稍加訓誡後,眾人即退過一邊。


    西門慶以提刑副千戶的身份,作為整個宴請的東家主人,倒貼了許多銀兩,且夾在李瓶兒的喪儀中,忙亂了好多天,最後隻落得個“獻茶”的機會,遠遠地朝太尉望一眼罷了。


    自始至終,六黃太尉與主人西門慶未交一語,尊卑等級之嚴,由此可見一斑。


    在日常生活中,“禮”的約束也隨處可見。李瓶兒死後,西門慶備下金帛厚禮,請宋真宗寧和殿的侍者杜子春來題寫銘旌。按西門慶的意思,當寫“詔封錦衣西門慶恭人李氏柩”。平常嬉皮笑臉、很不正經的應伯爵,這次總算正經了一回。他再三阻擋西門慶道:“見有正室夫人(吳月娘)在,如何使得?”伯爵的意思是,恭人為正室命婦之稱,且須有爵位,不應用於瓶兒側室。可歎西門慶正處於悲痛之中,全然不顧喪儀之禮,一定要為愛妾爭個名分。爭了半日,最後還是不得不去掉了“恭人”二字,改為“室人”,就這樣糊塗過去了。


    初一看,《金瓶梅》的世界,就是一個禮法世界。官場迎送之禮,尊卑貴賤,等級分明;家庭生活,宗法儼然,禮數周全;人情往來和待人接物也頗有敬讓謙抑之風。吳月娘的哥哥吳大舅,身居閑官,每次見到妹妹,都以“姐姐”相稱。他尊稱妹婿西門慶為“姐夫”,西門慶受之若素;西門慶稱自己的女婿陳敬濟為“姐夫”,敬濟也坦然受之。至於稱弟為哥,稱哥為爹(仿佛人人競相自輕自賤),在小說中隨處可見,幾為通例。這大概是山東清河一帶,世代相襲的成規禮俗吧。


    西門慶雖隻粗通文墨,但每與人交接,亦頗善客套。他升官之後,心心念念要延請一位有學問的先生來家坐館,專管案牘文書和信件往來,遇事有說帖,送禮有禮帖。這足以表明他對禮儀的重視。西門慶雖然沒有讀書的習慣,卻辟有專門的“書房”(實際上成了蓄養男寵或縱欲之後用來靜養的場所),身邊也有“書童”跟隨;雖然不諳音律,也還每筵必唱。


    《金瓶梅》的主旨之一,在於揭露禮法的廢弛、混亂與衰頹。但它並未直接描寫禮之不存、法之缺失,而是反其道而行之,著力鋪敘禮法的崇隆和森嚴。作者通過禮之偽善、法之矯飾,來揭示世態之亂象叢生、人情之涼薄險詭、道德之頹朽衰敗。因此,《金瓶梅》與其說著眼於對禮法、道德狀況進行嚴厲批判,還不如說,它要向我們展現的,其實是“名實分離”。那些掩蓋在禮法表象之下的真正內容,一旦敞開,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才會讓我們感到觸目驚心。《金瓶梅》這麽寫,固然有修辭和技法方麵的考慮,但更重要的是,這種“名實分離”的狀況,正是明代中後期社會狀況的真實反映。換言之,中國傳統社會的禮法、倫理和道德,與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的實際生活之間的距離,已足以構成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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