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小心翼翼的,實在太難受。


    可是不小心翼翼的又能怎麽樣呢,自己是絕對不敢說出來的。


    於是乎,就痛苦著吧,等時間將這個傷口撫平,將此事沉沒於曆史的洪流之中。永遠不要再想起。


    於是乎,就小心翼翼的愛下去吧,把所有的看似不簡單的東西都藏了起來,讓他看見的永遠是一個簡單的女孩子。


    可是啊,這世上真正簡單的女孩子是極少的,大部分的女孩都是很複雜的,男人搞不懂女人在想什麽,女人自己也搞不懂。


    因為女人是很複雜的,如果一個男人試圖讀懂一個女人,那這個男人不是瘋子就是傻子。一個聰明的男人,他不會去刻意的妖讀懂女人,他知道隻需要順著女人就好了。


    沒有什麽原因,也沒有什麽為什麽,隻要順著她就好了,她想要擁抱的時候給她一個擁抱,她無理取鬧的時候告訴她‘你都是對的’。


    慕曉語回到酒店是大概十二點的時間,淩晨,總是給人一種很特別的感覺。


    靈蝶躺在床上,但還沒有睡著,她在等慕曉語。


    慕曉語鑽進被窩裏,貼在靈蝶的身上,小聲問:“你在等我嗎?”


    靈蝶抱著她,道:“嗯,你明天就要走了,我想跟你說說話。”


    沒有聽到慕曉語的回答,沉默了好一會,靈蝶又說:“想要對你說一句挽留的話。”


    慕曉語貼在她的耳邊,輕輕道:“對不起,我要走,一定要走。”


    靈蝶的心像是被什麽紮了一下,本不應該有這種感覺的,因為這是早就知道的答案。她對慕曉語說:“我知道,我對你說留下來陪我,隻是我希望你能留下來陪我,隻是我覺得如果不說出來我一輩子都會後悔的。所以,你不必因為我留下來,你是個旅行的人,隻管向前走去旅行就好了,因為,如果你真的留下來了,或許我就不愛你了。愛情,總是得不到的才最甜,伸手一抓一大把,滿地都是的東西誰會在意呢。”


    這是靈蝶的真心話,至少靈蝶覺得這是真心話。


    她希望慕曉語留下來陪她,但是她自己也不敢肯定是不是慕曉語留下來她就會永遠像現在這麽愛她。


    天長地久這種事情,死了的人才有資格說,活著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說,因為隻要還活著,就不算是天長地久,隻要還活著,就一切都有可能發生。


    所以,靈蝶挽留慕曉語,隻是因為此時她需要慕曉語的陪伴,而不是作為任何的誓言說出來的。


    慕曉語一定要走,是因為她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會跟靈蝶天長地久。從一開始就要走的人,為什麽會有理由留下來呢,絕對不會有的。也絕不是因為她不愛靈蝶,她很愛靈蝶。但愛情不是理由,愛情隻是吧兩個人放在一張床上,而不是把兩個人鎖在一起。


    把兩個人鎖在一起的愛情,是絕對不會幸福的。


    當然,不是說因為愛情在一起的不會幸福,因為愛情在一起的人很幸福。不幸福的,是各自都有自己必須要走的路,卻因為愛情而舍棄了自己既定的路線。


    這樣的愛情,或許現在看起來很美好,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愛情沉浸之後,就會想起當初自己舍棄的夢想,那些未曾見過的風光,會去別人的世界,看到自己的風光去了別人的世界,怨恨就會生出來。


    他們會問:這個長得像豬一樣的人有什麽好的,我當初到底為什麽要為了他放棄夢想。


    所以,世界很滑稽,那個曾經愛的無法自拔的人,也是將來最有可能讓你哭的撕心裂肺的人。那個讓你曾經舍棄了一切的人,也是將來最有可能讓你後悔一切的人。


    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人的選擇是很痛苦的。尤其是在愛情和夢想發生衝突的時候。選擇了愛情,如果有一天看到自己曾經最想要的風光都在別人的眼睛裏,自己卻從未親眼看過,會問自己:到底是為什麽要為了這個豬一樣的人放棄夢想。選擇了夢想,將來有一天看到別人幸福的一家三口,會忍不住要問自己:如果當初沒有離開,或許我們現在也是這樣的。


    可是啊,當初是回不去的,所以,摸著你的良心問自己,你想要的到底是什麽!然後不顧一切走下去吧。


    慕曉語就是這樣,不論什麽都阻止不了她向前的腳步,愛情也好,人命也好,世界滅亡也好,她都絕不會有絲毫的動搖。


    慕曉語抱著靈蝶,道:“嗯,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爛大街的東西,白給我也不會要。”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們是同一類人,都喜歡強求,都喜歡死拽著得不到的東西。


    可是,她們實際上完全是兩種人。靈蝶之所以強求,是因為她喜歡,喜歡的東西就要去爭,去搶,去不顧一起的拿在自己的手裏。


    而慕曉語之所以強求,可能僅僅是別人有而她沒有。她可能完全不喜歡,但是如果有人拿著什麽東西在她的麵前炫耀,她寧可毀了也不會成人之美。


    所以靈蝶是反正不要的東西,誰要誰拿去好了;而慕曉語則是除非是我給別人的,否則就算是不要的東西,誰要是敢動手我也會打斷他的手。


    一早,慕曉語和靈蝶離開酒店。乘車離開的時候回首看了一眼,有些不舍的樣子。


    她已經來這座城市十幾天的時間了,也在這家酒店住了十幾天的時間。對慕曉語和靈蝶來說,這家酒店雖然隻是給錢入住,可是畢竟一起在這裏度過了十幾天的時間,這裏留下了她們的很多回憶,已經是記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可是,兩個人都隻是看了一眼而已。


    雖然有留戀,但是他們都不是會緊緊抓住過去不放的人,前麵的路還很長,也會很遠,未來的時間會很寬廣,如果太過於在意過去的話,就不能好好的走下去了,所以,過去的事情就過去了吧,人應該抬起頭來看未來的世界才對。


    大概正是這種想法,所以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可以肆無忌憚,離開的時候也能說一句‘餘生安好。’


    可是餘生是否真的安好呢?慕曉語不知道,靈蝶也不知道,他們隻知道說了這句話,會安心一些。


    人最怕什麽呢?是黑暗,分手是愛情的黑暗,饑餓是身體的黑暗,離別是情感的黑暗,所以人最怕的是黑暗。


    今天的靈蝶很開心,因為慕曉語對她說:“你會遇到一個溫柔的人,為你傾盡全世界的溫柔。”


    靈蝶問:“那麽你呢?你的溫柔會給我多少?”


    慕曉語道:“誰知道呢?如果這世界的溫柔是有限的,我的一份早就用完了,而如果隻是在這個時間有限的,那麽這個時間的溫柔全部都給了你;但是,如果這個世界的溫柔是無限的話,我已經拚盡全力,給你的溫柔,就是我這個時間能拿得起的所有的溫柔。”


    沒有山盟海誓,但讓他很開心;對慕曉語,她的要求其實不多,隻要跟她在一起的時候心裏隻有她就好,因為從一開始,她們就是這種關係。


    靈蝶突然覺得,如果從一開始就把什麽都說清楚的話,其實明知道結果會很難過,也還是可以認真的相愛的。


    她終於明白了,人之所以會失望,是因為那些山盟海誓,說了太多的承諾,卻不曾把這些承諾變成現實,所以才會失望,所以才會不知所措,所以才會怨恨。


    如果一開始就隻是為了那點可憐的溫暖的話,為什麽不事先就說清楚呢,隻要兩個人都是一樣的想法,就不怕將來的有一天其中的誰會離去。


    當然,如果彼此傾心的話,還是始終牽著手好,可是世界上的事情,並非是事實都能如意的。既然如此,不如隨行一點,現實一點。相愛是兩廂情願,離別時坦然放手。


    這才應該是愛情,因為要離開的人就算你緊緊的抓住也不會有用的,要離開的,一定都會離開,如果坦然放手的話,將來想起還是好的記憶,如果糾纏不清,將來見麵也會尷尬。


    那些說分手了不能做朋友的人,一定愛得不夠徹底,那些說分手了不能做敵人的人,一定不明白分手到底有多痛。


    分手了,就是敵人,也是朋友,但是,即便是敵人,也是可以坐下來吃飯聊天的,即便是朋友,不爽的時候也是可以揍一頓的。不是有人說過嗎:好朋友就是用來出賣的。


    慕曉語和靈蝶能夠這麽短暫的相愛,大概是慕曉語就是這樣的人,而從遇到他的那時候開始,靈蝶也變成了這樣的人,並且徹底的貫徹了這種愛情觀。


    終於,慕曉語過了安檢,轉過身對著跟在身後的靈蝶說:“記得,不管遇到什麽事,都沒什麽值得傷心的,因為就算傷心,生活也不會因此變得美好。所以如果你要難過的人,除非難過會讓你變得更好,不然的話,讓難過什麽的都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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