鶯奴坐在爐前將一鍋兔肉緩緩吃完,順手拿這家人的石刀削了幾支箭。狐狸挑揀著吃了些殘骨,隨後天色轉暗,他們便依偎著靠在爐邊睡去。
次日啟程時,鶯奴帶走了石刀,用來削箭和生火。她一路上見機獵殺林中的各類小野獸,若是遇到毛皮值錢的,就在吃完肉以後將毛皮留下。空閑時她還用獐子皮做了一隻小兜,令狐狸坐在其中,寸步都不要離開自己。此處林深路黑,她怕稍稍不留心就會弄丟了它。
一人一狐大約每隔一天就會經過一個村落,村與村之間會有人呼號相傳,鶯奴據此來判斷下一個落腳點在何處。她曾經與師父在江南的聚山山脈徒步跋涉過四天,雖然此處的山路要難走千百倍,但她對此已經有些經驗,所以並不慌張;又想到此處也不過是魚玄機的祖籍所在,因此對這裏凶悍的民風反而覺得親切。
這裏的山村偏狹落後,並不像大唐和吐蕃一樣用銀子交易,而是習慣以物易物,還是十分原始的部落。她手上攢了一些小張的皮子,都是漢人們十分推崇的種類,但因為這裏的山村過於貧窮絕塵,村民們甚至不懂得外麵的世界流行什麽,將鶯奴手上的東西看成賤物。
鶯奴語言不通,隻能看到鄉裏人露出不屑一顧的表情,心裏有些錯愕。吃力地溝通半天,原來他們這族不愛裘皮,打獵歸來隻把動物的皮剝了拿來裝水。但這族人癡迷鳥羽,所有的衣裳都喜歡用鳥羽點綴。
她想要吃頓熱飯,無論如何要換點糧食來吃。為難了一陣,將粗製的弓箭取出來,當著眾人的麵向天上放了三箭,隻命中兩隻十分常見的山雀;但當地人都大為驚歎,不是因為那兩隻山雀,而是因為他們從未見過弓箭。
鶯奴這才知道為什麽此處的鳥羽這樣昂貴,是因為這裏少有裸露多陽的岩壁,找不到那種樹枝彎曲、堅固柔韌的野桑樹;這裏的人都愛用矛打獵,因此很難捕捉到鳥兒。
村民們爭著要換她的弓箭,她猶豫了一番,用弓箭換了四把極其精美堅固的石矛,用兩隻山雀換了一頓大餐和一張虎皮。
鶯奴意外領悟了以物易物的訣竅,這頓飯吃得十分開心,令狐狸坐在飯桌上與她共享一盤水牛肉。
她有記憶以來的這四年多裏,幾乎沒有沾染過世俗的氣息,一直被秦棠姬保護在家中;即便出門,去的也都不是大都市,因為師父討厭熱鬧。師父討厭熱鬧,卻在長安住了數年,這裏的原因鶯奴大致有數。後來做了教主,反而離開了那裏。
鶯奴沒有機會和街頭巷尾的平民打交道,更不用談親自去買賣商品。這方麵的經驗,她甚至遠不如秦棠姬。每想到就連師父都會在集市上挑選心愛飾物和書籍,會買衣裳、會舒適自若地坐在酒館吃飯喝酒,她都覺得十分恍惚。她見過師父在去湖州的路上買過幾本詩集,挑揀的時候麵無表情,將攤主嚇得不敢說話,然而師父沉默地掏出銅錢之後,竟還說過謝謝。
但這樣簡單的事情,自己做起來卻是畏手畏腳的,隻因為此前從來沒有與普通的民眾交談過。師父生來高高在上,與這些平民溝通時,從來都是要到了想要的東西就坦然離去,對方即便因她受了驚嚇,她也不理會;鶯奴卻總要顧忌禮儀措辭,太過禮貌就要受師父的訓斥,就連交談的對象也會不安。久而久之,她竟然變得不太敢開口了。
此次來到吐蕃之後卻不同,大概是因為語言本來不通,既然不明白措辭何為粗魯何為高雅,反而自由,可以隨便說話,也沒有人因此責備她。等她逐漸精通蕃語之後,就發現自由乃是因為庸瑪一家將她視作天賜的女兒,因此他們之間沒有貴賤的隔閡。
她現在穿得邋裏邋遢,像蠻族女人一樣絞起辮子盤在頭上,身上背滿貨物,這副模樣也已經洗褪了其與眾不同的貴氣;唯有這樣,她才欣喜地發覺自己能與平民們交談了。阻礙她與世俗溝通的並非陌生的語言,而是曾強加給她的身份。
這身份的枷鎖並非完全由師父安在她頭上,並非全然是比她更加貴重的人塞給她的;那些街邊的小販、酒館的博士、跑腿的雜役也自動將她看作需要仰頭交談的對象。清潔的頭發和麵龐、美麗的容顏、溫柔的談吐,已經成了這身份的佐證,而不隻是她的美德了。
所以鶯奴欣喜,也不全是因為獲得了漂亮虎皮、吃到豐盛大餐,而是因為終於得到純粹的自由和悠閑,嚐到做世俗之人的滋味,感到十分鬆快。
她背著貨物向下一個山村趕去,在那裏用三把石矛換了當地盛產的麻繩和草藥;這草藥又恰好為鄰近的山民推崇,可以換成樹綿和薄衣裳;樹綿與麻繩隨後又換成極好的刺繡青布,兩天後又在盛產金沙的地方換成一小盒用過的金牙套。
她這樣一路前進,逐漸來到人煙稠密的大村子;這些地方不但可以以物易物,也能用物換錢;隻不過南詔還流行著貝幣,十六枚貝殼稱為一覓。走到這樣的村莊,鶯奴就知道她距離羊苴咩城已經越來越近了。
鶯奴沿途隻用手中的貨物兌換當地最優的產物,但凡當地人敢說這座山頭的某物是雲南最好的,鶯奴立即要他們拿來看看。等她過了目,覺得不妨交換,這才完成交易。她跋涉了二十餘村,已經能辨認苗蠻部落的生活中幾件必不可少的東西,前後比較,懂得這些東西各自的優劣品長成什麽模樣,以此來推斷部落裏的男男女女們最需要什麽、最富餘什麽,這樣調查一番之後,她才開始買賣。
鶯奴是個非常聰明的商人,又有一副和善真誠的麵孔,麵對語言不通的山民們會特意露出自己見多識廣的一麵;她本性並不喜歡炫耀,但發覺這些深山的住民看過她製作的唐弓、見過她以蕃民的手法撚製棉線以後,對她會更加熱情,有時能獲得意想不到的回報。她也喜歡他們,若不是還要趕路,會留下來多教些知識。
等鶯奴花費一個月、終於從連綿的山村來到南詔都城羊苴咩時,她坐著舒適的牛車、穿著整潔輕便的蠻麻,腰裏放著一隻苗繡的小錢袋,袋裏裝滿了一串串的貝幣。
次日啟程時,鶯奴帶走了石刀,用來削箭和生火。她一路上見機獵殺林中的各類小野獸,若是遇到毛皮值錢的,就在吃完肉以後將毛皮留下。空閑時她還用獐子皮做了一隻小兜,令狐狸坐在其中,寸步都不要離開自己。此處林深路黑,她怕稍稍不留心就會弄丟了它。
一人一狐大約每隔一天就會經過一個村落,村與村之間會有人呼號相傳,鶯奴據此來判斷下一個落腳點在何處。她曾經與師父在江南的聚山山脈徒步跋涉過四天,雖然此處的山路要難走千百倍,但她對此已經有些經驗,所以並不慌張;又想到此處也不過是魚玄機的祖籍所在,因此對這裏凶悍的民風反而覺得親切。
這裏的山村偏狹落後,並不像大唐和吐蕃一樣用銀子交易,而是習慣以物易物,還是十分原始的部落。她手上攢了一些小張的皮子,都是漢人們十分推崇的種類,但因為這裏的山村過於貧窮絕塵,村民們甚至不懂得外麵的世界流行什麽,將鶯奴手上的東西看成賤物。
鶯奴語言不通,隻能看到鄉裏人露出不屑一顧的表情,心裏有些錯愕。吃力地溝通半天,原來他們這族不愛裘皮,打獵歸來隻把動物的皮剝了拿來裝水。但這族人癡迷鳥羽,所有的衣裳都喜歡用鳥羽點綴。
她想要吃頓熱飯,無論如何要換點糧食來吃。為難了一陣,將粗製的弓箭取出來,當著眾人的麵向天上放了三箭,隻命中兩隻十分常見的山雀;但當地人都大為驚歎,不是因為那兩隻山雀,而是因為他們從未見過弓箭。
鶯奴這才知道為什麽此處的鳥羽這樣昂貴,是因為這裏少有裸露多陽的岩壁,找不到那種樹枝彎曲、堅固柔韌的野桑樹;這裏的人都愛用矛打獵,因此很難捕捉到鳥兒。
村民們爭著要換她的弓箭,她猶豫了一番,用弓箭換了四把極其精美堅固的石矛,用兩隻山雀換了一頓大餐和一張虎皮。
鶯奴意外領悟了以物易物的訣竅,這頓飯吃得十分開心,令狐狸坐在飯桌上與她共享一盤水牛肉。
她有記憶以來的這四年多裏,幾乎沒有沾染過世俗的氣息,一直被秦棠姬保護在家中;即便出門,去的也都不是大都市,因為師父討厭熱鬧。師父討厭熱鬧,卻在長安住了數年,這裏的原因鶯奴大致有數。後來做了教主,反而離開了那裏。
鶯奴沒有機會和街頭巷尾的平民打交道,更不用談親自去買賣商品。這方麵的經驗,她甚至遠不如秦棠姬。每想到就連師父都會在集市上挑選心愛飾物和書籍,會買衣裳、會舒適自若地坐在酒館吃飯喝酒,她都覺得十分恍惚。她見過師父在去湖州的路上買過幾本詩集,挑揀的時候麵無表情,將攤主嚇得不敢說話,然而師父沉默地掏出銅錢之後,竟還說過謝謝。
但這樣簡單的事情,自己做起來卻是畏手畏腳的,隻因為此前從來沒有與普通的民眾交談過。師父生來高高在上,與這些平民溝通時,從來都是要到了想要的東西就坦然離去,對方即便因她受了驚嚇,她也不理會;鶯奴卻總要顧忌禮儀措辭,太過禮貌就要受師父的訓斥,就連交談的對象也會不安。久而久之,她竟然變得不太敢開口了。
此次來到吐蕃之後卻不同,大概是因為語言本來不通,既然不明白措辭何為粗魯何為高雅,反而自由,可以隨便說話,也沒有人因此責備她。等她逐漸精通蕃語之後,就發現自由乃是因為庸瑪一家將她視作天賜的女兒,因此他們之間沒有貴賤的隔閡。
她現在穿得邋裏邋遢,像蠻族女人一樣絞起辮子盤在頭上,身上背滿貨物,這副模樣也已經洗褪了其與眾不同的貴氣;唯有這樣,她才欣喜地發覺自己能與平民們交談了。阻礙她與世俗溝通的並非陌生的語言,而是曾強加給她的身份。
這身份的枷鎖並非完全由師父安在她頭上,並非全然是比她更加貴重的人塞給她的;那些街邊的小販、酒館的博士、跑腿的雜役也自動將她看作需要仰頭交談的對象。清潔的頭發和麵龐、美麗的容顏、溫柔的談吐,已經成了這身份的佐證,而不隻是她的美德了。
所以鶯奴欣喜,也不全是因為獲得了漂亮虎皮、吃到豐盛大餐,而是因為終於得到純粹的自由和悠閑,嚐到做世俗之人的滋味,感到十分鬆快。
她背著貨物向下一個山村趕去,在那裏用三把石矛換了當地盛產的麻繩和草藥;這草藥又恰好為鄰近的山民推崇,可以換成樹綿和薄衣裳;樹綿與麻繩隨後又換成極好的刺繡青布,兩天後又在盛產金沙的地方換成一小盒用過的金牙套。
她這樣一路前進,逐漸來到人煙稠密的大村子;這些地方不但可以以物易物,也能用物換錢;隻不過南詔還流行著貝幣,十六枚貝殼稱為一覓。走到這樣的村莊,鶯奴就知道她距離羊苴咩城已經越來越近了。
鶯奴沿途隻用手中的貨物兌換當地最優的產物,但凡當地人敢說這座山頭的某物是雲南最好的,鶯奴立即要他們拿來看看。等她過了目,覺得不妨交換,這才完成交易。她跋涉了二十餘村,已經能辨認苗蠻部落的生活中幾件必不可少的東西,前後比較,懂得這些東西各自的優劣品長成什麽模樣,以此來推斷部落裏的男男女女們最需要什麽、最富餘什麽,這樣調查一番之後,她才開始買賣。
鶯奴是個非常聰明的商人,又有一副和善真誠的麵孔,麵對語言不通的山民們會特意露出自己見多識廣的一麵;她本性並不喜歡炫耀,但發覺這些深山的住民看過她製作的唐弓、見過她以蕃民的手法撚製棉線以後,對她會更加熱情,有時能獲得意想不到的回報。她也喜歡他們,若不是還要趕路,會留下來多教些知識。
等鶯奴花費一個月、終於從連綿的山村來到南詔都城羊苴咩時,她坐著舒適的牛車、穿著整潔輕便的蠻麻,腰裏放著一隻苗繡的小錢袋,袋裏裝滿了一串串的貝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