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明晨回想自己的四歲,並非一點記憶沒有,但要分得清哪段記憶是四歲的,並不容易。可能她從小過得太順遂,一路平平緩緩,所以記憶都不深刻。不像馮鯨。


    根據新聞裏的記載,馮鯨父母在馮大石入獄前就離婚了,母親另嫁,馮鯨跟父親生活。直到那場慘劇。那之後,馮鯨被送到繼父家。


    一個是母親帶她改嫁,一個是被迫送回母親身邊。事實跟馮鯨的講述雖隻是略有出入,但這一點差別,對她的童年可能就是驚天巨變。


    她母親不要她。


    被世界遺忘三天是小事,被親生父母拒絕才是徹底摧毀一個四歲孩子的罪魁。


    叢明晨是那種感情很豐富的人,僅憑多年前的一則舊聞,已經腦補出馮鯨這麽多年的坎坷。她的刻苦不是源於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是知道自己背後沒有依靠。她很慘,更清醒地知道自己慘,時刻都處在這種清醒中,變成今日這樣也無可厚非。


    趙波瀾應該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不清醒,也是唯一的謎團。


    趙波瀾,或者說石波,是個滿身汙點的男人。趙波瀾在變成石波前,隻是個普通的富二代,學習不好,自大愛耍帥,沒什麽優點,但也沒到壞的程度。但石波就不同了。他這兩年一直在駱馬湖一帶活動,應該是在國外混不下去,回國也沒臉找熟人,所以改名石波,徹底過上了混混的生活,從偷雞摸狗到調戲良家婦女、打架鬥毆……


    可以說,無惡不作。


    馮小魚的那則舊聞被放到趙波瀾麵前的時候,他剛死皮賴臉從羅浩那磨來一根煙。不客氣地就著羅浩遞來的火點著,抽一口,吐出來,煙霧繚繞中,滿臉銷魂,上頭似的翹起二郎腿往椅背上一靠,硬是將審訊室的鐵椅子坐出了高檔沙發的感覺。


    不愧是常客。


    叢明晨再次感慨,同時壓著載有那則報道的舊報紙往對麵推去,“請您過目。”她故意用這種語氣,將趙波瀾抬得高高的,就為了看他等下的反應。


    趙波瀾果然受用,翹起的腳得意地晃著,反問叢明晨:“什麽?”


    叢明晨還沒開口,羅浩便道:“看看不就知道了。”


    他同樣抽著煙,一條腿疊在另一條腿上,斜靠著椅背,姿勢放鬆,表情也看似不經意。但兩個人斜對角坐著,同樣抽著煙,翹著二郎腿,在叢明晨看來,頗有些針鋒相對的意思。


    趙波瀾一笑,伸手拿起報紙,邊翹腳抽煙,邊吊兒郎當地念——初時在念,兩句後改成默讀,臉色一度不佳,最後終於又穩下來,虛張聲勢地評論:“馮小魚,這名字真不吉利,小魚小蝦生來就是給人吃的,不慘才怪!”


    見兩人不說話,一致看著他,噗嗤一笑,放下腿,探身撐著桌子,“不是,你們不會以為這是馮鯨吧?不可能!我跟你們說,以前那丫頭就老說,鯨這種動物,雖然大家老是鯨魚鯨魚的叫,但鯨其實不是魚,而是世界上最大的哺乳動物。所以馮鯨再化名,也不可能化成馮小魚的,她很介意這個。”


    叢明晨解釋:“化名是報道者取的,不是當事人。”


    又補充:“何況當事人才四歲。”


    這意思是,就算馮鯨後來很介意別人把鯨說成魚,但她那時畢竟才四歲,又剛經曆過三天非人的折磨,不可能有能力左右記者取什麽化名。


    “所以你們什麽意思?”趙波瀾用舌頭涮口腔,左右臉頰相繼鼓起大包,看起來很不友善。“想說她有殺人動機?”他不理叢明晨,轉向羅浩,“從背後勒死馮大石?你覺得就憑她,有這個可能嗎?”


    “沒有,我並不認為馮鯨有能力殺死馮大石。”羅浩很狡猾地說,“但你可以。”


    趙波瀾一挑眉,笑出來:“嗬。”


    隨之身體放鬆,靠回椅背,又抬手抽起煙來——剛才說到馮鯨,他像是忘了手上還有煙,一次也沒往嘴裏送。“所以這玩意兒,”他把那張舊報紙紙甩得嘩啦響,“是想證實我的殺人動機?”


    “可以嗎?”羅浩反問,語氣輕鬆,還夾著幾分戲謔。


    他是故意這樣,意在激起趙波瀾的怒意。像趙波瀾這種老油條,對付警察極有經驗,平常的審訊手段對他根本沒用。不過,趙波瀾再滑頭,也還是人,是人就會有情緒。羅浩深知,人在生氣的情況下,最有可能說真話。


    但沒想到趙波瀾頭一歪,滿不在乎地說:“你是警察,你說可以就可以唄!”他舉起雙手做投降狀,眼裏滿是不正經的笑,很有幾分挑釁的意思。


    叢明晨皺眉,心想少年趙波瀾的光環得多厚,他人得多帥多好,才能讓馮鯨對著這樣一個吊兒郎當不正經的流氓還滿心歡喜。


    正想著,審訊室的門突然被推開,馮鯨和她雇傭的刑辯律師站在門口。旁邊小趙一臉為難,顯然是為沒能攔住兩人而抱歉。


    律師很不客氣地進來,指責羅浩不該在他不在場的情況下審問他的當事人。羅浩擺擺手,舉著手裏的煙,不在意地說:“隨便抽根煙聊聊。”


    律師並不買賬,認真打量審訊室,憋著勁要找不該出現的東西。無果。又研究起趙波瀾。


    叢明晨知道,但凡趙波瀾身上有什麽傷口淤青,律師肯定會一股腦全賴在警察身上。


    另外,她還注意到,趁律師打量房間的功夫,趙波瀾將那則新聞不動聲色收進了口袋。估計是不想給馮鯨看到。看來趙波瀾這個人渾歸渾,對馮鯨倒確實有真心在。


    她扭頭看馮鯨,對方一身職業裝,黑色長卷發,大紅唇塗得一絲不苟。應該是剛下班。


    叢明晨能感受到,馮鯨身上有很濃厚的受過良好教育的痕跡,她習慣於尊重專業,認同“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所以對於律師與羅浩的交鋒並不插嘴,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趙波瀾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換了職業裝的關係,她今天的情緒格外克製。看趙波瀾的眼神雖然還是愛意無限,但已經相當鎮定,大概是在跟律師溝通後,知道警方沒有證據,並不能判斷就是趙波瀾殺了馮大石,所以堅定很多。而且,她不光自己堅定,還在眼神交匯中,向趙波瀾傳遞這種堅定。


    從趙波瀾的表情,他應該是接收到了。


    這兩個人的互動越看越像言情劇。叢明晨劇看得多,對這些小細節非常在意,簡直當特寫在看,而且更加好奇:十二年前,兩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按言情劇的套路,一定大有文章。如果這是言情劇的話,她很期待。


    律師加入,馮鯨作為“無關人員”被請到休息區,審訊繼續進行。


    律師加入以後,羅浩的注意力從趙波瀾的殺人動機,轉到他那天出現在醫院的原因上。趙波瀾之前說,他是去看一個朋友——黃毛。黃毛因打架住院,在住院區。但監控顯示,趙波瀾下車後徑直走到輸液室——而並非如他自己所說,“走錯了”。


    “醫院布局複雜,誰還沒有過在醫院迷路的經曆?”律師替趙波瀾辯解,“而且,什麽叫‘徑直走到輸液室’?輸液室距停車場最近,他不‘徑直’走到輸液室才奇怪吧?何況大半夜的,走廊上連個可以問路的人都沒有……”


    叢明晨最近出沒醫院多,熟知病房區的探視規則,當下反駁道:“半夜十二點,醫院早就不讓探視了。難道黃毛沒跟你說,你去了也是白去?”


    趙波瀾摸著鼻子笑:“我硬要看,誰攔得住?”


    呃……叢明晨心中懊惱,竟忘了這家夥是流氓混混,他這種人,怎麽可能會被規則攔住?


    “而且,他朋友是住普通病房區,應該跟兩位警官的朋友不一樣。”律師這話說得意味深長。叢明晨忍不住扭頭看羅浩。羅浩也有些詫異:這律師,知道得有點多吧?


    他們住院的“朋友”,不外是駱南、羅麗、馮眠,因為唐宮案的廣泛關注,律師知道並不奇怪。但這麽明目張膽地指出,這律師,隻怕不簡單。


    羅浩不動聲色,看著趙波瀾說:“你那位朋友,很熟嗎?”


    趙波瀾吊兒郎當地吐煙圈,不理他。


    羅浩道:“黃毛,本名黃誌堅,男,19歲,本市拆遷戶,遊手好閑不務正業,曾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拘留過十五天。據說這次住院也是因為——”


    一頓,盯緊趙波瀾的反應,“毒資糾紛。”


    律師一聽羅浩這話,馬上伸手摁住趙波瀾,似乎怕他慌不擇言。但其實趙波瀾還真沒慌,反而好整以暇地看著羅浩,對於他查到的這些,似乎還隱隱露出些讚賞的意思。但律師沒他那麽瀟灑,謹慎道:“車禍後,我當事人積極配合警方抽血送檢,但血檢的結果,無論酒精還是毒品,都是陰性。所以說,這是一起單純的交通意外,並且責任不在我當事人。”


    羅浩點頭:“事故是馮鯨全責,這點大家都沒異議。但我問的並非交通事故,而是殺人。”


    “是,這也是我一個刑辯律師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裏的原因。”律師緊扣主題,“我當事人已經一再聲明,他不認識死者,也不知道死者為什麽會出現在他租來的車裏。”


    律師把“租”字念得很重。


    “現在的情況是,警方並沒有證據,卻扣押我當事人超過二十四小時,我有權……”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羅浩打斷律師,從容道:“所以原則上來說,我們有兩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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