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麽,我沒有辦法直接表達出我真實的想法,就連我跟自己待著,也一定會選擇自己不喜歡的那個。


    比如說吧,我眼前放著一個新買的本子,一個本子的包裝袋。我知道要把包裝袋扔掉,但是當我同時拿起來本子和包裝袋,我一定是把本子扔到垃圾桶裏,拿著包裝袋就走了。


    比如,我今天出門,知道自己不騎電動車,所以隻拿房門鑰匙就可以了。但是我會看一眼電動車鑰匙,告訴自己不要拿,結果出門一看,我拿的就是電動車鑰匙,不是房門鑰匙。


    比如,我到商店買東西,看見了兩個東西都很喜歡,糾結了一會我發現,我更喜歡a。但是我會告訴自己a不適合自己,回去了也會後悔,所以應該要買b,下次有機會再買a吧,留給下一次。可是b對我來說不是最喜歡的,隻不過,我覺得自己不應該買a。


    比如,同事一起去吃飯,我明明想吃a餐廳,可是我就要說“我們去b餐廳吧”,我要故意掩藏我喜歡a的想法。就算同事也說我們去吃a餐廳吧,我也會建議,不如去b吧,其實b也不錯。不過最後都是同事做決定,我不敢。


    比如,到咖啡店買咖啡,我明明想好了買a口味,但是我看店員想讓我買b口味,我就會根據店員的建議換,“那我就買b吧。”


    所以你明白了嗎?兩個選擇,我一定選擇自己不喜歡的、或者不需要的。


    我到底是不敢違背別人的意思,還是不敢遵從自己的意思?


    到底發生了什麽,讓我這麽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


    到底是誰讓我不能做自己?


    我憑什麽要關注別人的想法和感受,我自己的生活自己決定不好嗎?


    我為什麽要放棄自己真正想要的,一定要選擇一個不會出錯的東西?


    我為什麽覺得自己不應該買a,我到底為什麽不配得到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


    我到底為什麽要懲罰自己?


    我反複觀察,也拷問自己的內心,好像每一件事、每一個人,所有的一切都不對。又好像,所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我想的很多,感受也更加細膩,可能這就是我吧。既然是我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所聞,那麽我就要接受。


    既然我想選擇自己喜歡的,我就必須承擔喜歡的後果。如果具備了承擔後果的能力,那麽選擇自己喜歡的又有什麽問題呢?


    所以我真正要做的不是改變自己的喜好,而是提高自己應對風險的能力。


    不需要多麽偉大,一件一件的小事,我試者接受自己的想法。


    我喜歡拿鐵風味的咖啡,絕不因摩卡有折扣,就換成摩卡。


    我喜歡綠色的耳機,絕不因黑色的比較大眾,就選擇黑色的。


    我喜歡草莓味的冰淇淩,絕不因銷售熱情的推薦選擇巧克力味的。


    我喜歡帶花紋的襯衣,絕不因太過花哨就選擇肅靜的顏色。


    我想要扔掉包裝袋,就默念包裝袋,絕不給自己機會把本子扔掉。


    我要拿房門鑰匙,就死死的盯著房門鑰匙,絕不伸手去拿電動車鑰匙。


    我想要去吃火鍋,就會瘋狂建議去吃火鍋,決口不提燒烤的事。


    慢慢的,慢慢的,我喜歡這種可以自己做主的感覺。


    其實,一切的進展並沒有那麽順利。一開始我會覺得有點輕飄飄的,不知道這樣到底對不對,我也會產生懷疑:是不是b更適合自己,是不是我其實更喜歡b,這樣拋棄了b是不是太殘忍?


    但是我不允許自己後退,我試著強迫自己必須選擇自己一開始下定主意的a,b再好也不給b機會。如果回家後悔了,還是想選擇b,也一定允許這種感受的存在。不會因為沒有選擇b就否認自己對a的喜歡,甚至遷怒於a。a和b都沒有錯,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我喜歡a就要承擔買a的後果。漸漸的,負罪感也就少了很多。


    感受是會隨時變化的,所以隻要把握住當下的感受,選擇自己最喜歡的,就是最好的選擇。


    後來,我就可以開始接受一個事實:我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朋友一時不喜歡我做出的a的選擇,那下次也有機會選擇她喜歡的a呀。朋友不是一味的勉強和趨炎附勢,但是一定是相互包容和理解。真正的朋友也會理解我這種偶爾的堅持和自私吧。


    其實,我不僅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我還可以有棱角,可以有不同的意見,可以表達我的惡意,可以說出我不喜歡的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絕。


    比如說吧,跟家人或者朋友出去我喜歡搶著買單,不是因為我很有錢,隻是因為不好意思讓別人請客,不想欠別人人情。所以哪怕被別人請求辦事,我也要請客。可是現在我不會了。一次下班後被家人叫去幫她選衣服,逛了兩個小時,我真的很渴,她倒也主動提出來要買水喝。但是我總覺得這樣接受別人的請客很不舒服,所以想著要不還是我付錢吧。到了點單處,她問我喝什麽,我點了之後站在原地,硬生生的抑製住自己拿出手機的衝動。結果,她就主動把單買了。一切都那麽順理成章,一切都那麽自然,原來接受別人的好意是這樣的舒服。完全沒有必要那麽逞強。


    很多事情都證明,別人也沒有因為我的菱角就不喜歡我或者不尊重我,該不喜歡的就不喜歡吧,我本來也沒有必要讓所有人都喜歡。這樣苛刻的對待自己,又有什麽好處呢?


    一切都在變得越來越好,但是我的擔心依然存在,什麽時候會出現反複呢?什麽時候我又會做回那個怕東怕西的自己呢?


    也許就在我喜歡一個人之後,也許就在我談戀愛了之後。


    我看了一個電視劇,女二為了喜歡的人放棄了自己的學業,還製造驚喜向男生求婚。求婚的現場,她說男生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她為了他願意放棄整個世界。男生當然答應了求婚,在場的人都瘋狂的歡呼。可是我當時就想,這是什麽可怕的愛情,比起孤獨終老,我更害怕失去自己。


    一個放棄了自己的人,還有什麽魅力和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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