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暖的春風吹進了長安城,大街上的柳樹和槐樹都悄悄吐出了新芽。曙光初現,偌大的長安城開始蘇醒。


    蘇小義已經習慣了每天這樣的生活,每天早睡早起最大的好處就是李治終於沒有懲罰他的借口了。


    蘇小義在太醫署每天都閑的骨頭疼,除了孫正權時不時過來向他請教一些醫學上的問題,實在是無事可做。


    他已經報定決心要一個混吃等死的人,不想再去廢腦筋了。


    蘇小義覺得現在的日子無比美好,他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太醫署博士的名頭雖然在朝堂之上屁都不是,但是已經足夠蘇小義滿意了。起碼不用擔心有誰有事沒事的過來欺負。


    至於錢這種庸俗的東西,蘇小義家裏已經多的不知道有多少了。反正張大又在家裏修建了一個新的庫房,說原來的庫房太小,已經沒有地方放銅錢了。


    在張大強烈的建議下,蘇小義又買了一處房子,就挨著他現在住的地方,把院牆拆掉,蘇府立刻就大了不止一倍。


    至於那家主人願意不願意,那就不是他考慮的事了,有薛訥在,一切都不是問題。


    聽說薛訥和人家商量買房子的時候是騎著馬去的,還帶著家中的部曲,穿著軟甲,手握利刃。連個招呼都沒打,直接騎著馬就進了院子。


    張口就說看中人家院子了。


    嚇的一家人跪在院子裏磕頭如搗蒜,連血都磕出來的,直呼饒命。


    薛訥的大名在長安響當當,再加上又帶著一幫殺才,威風凜凜,殺氣十足,怎麽看都想是要取人性命。


    那處院子的主人乃是一個商賈,在長安城能排得上號,此刻渾身顫抖,驚駭莫名,不知道哪裏得罪了薛訥這個紈絝。


    “薛小公爺饒命,小人不知哪裏得罪,還請留我家人性命。”家主人是一個胖子,圓滾滾的肚子上頂著一個小小的腦袋,艱難的趴在地上求饒。


    “你是此家主人?”薛訥的鼻子都要仰到天上去了,仿佛多說一句話都是給了那個胖子莫大的麵子。


    “正是,五年前小人費銅錢一千貫買下了此處,有文書為證。官府已有備案,小人不敢欺瞞。”


    “這裏是兩千貫,這處院子歸我了,你滾吧。”薛訥說完一揮手,身後幾個大漢就抬著幾箱子銅錢上前,往地上一扔。受力的木箱四下碎裂,銅錢撒了一地。


    那胖子哭聲震天,直呼饒命:“小公爺明鑒,小人全家在這長安僅有這一處地方落腳,此刻匆忙之間,實在沒有落地之地,還望小公爺可憐我等,放一條生路吧!”


    不用薛訥說話,就有一個大漢一腳把那胖子踹翻在地,門牙被打落。薛訥胯下駿馬嘶鳴一聲,前腿虛立,一腳踏在胖子的雙腿之上。隻聽嘎巴兩聲,那胖子雙腿被齊齊踩斷,其餘男丁嚇的瑟瑟發抖,不敢言語。


    一家人被掃地出門,兩千貫銅錢就扔在大門口,猶如一座小山。


    那商賈不服,讓人抬著去長安縣衙擊鼓鳴冤,結果被裴行儉命人亂棍打出。


    人家薛訥是用兩千貫銅錢買你的院子,又不是強奪,錢你拿了,現在跑到這裏喊冤,是何道理?


    狄仁傑上前想插話,被裴行儉瞪了回去。這不是你我能管的了,朝中之事,咱們還是不要摻合的好,否則死都不知道怎麽死的。


    狄仁傑何等聰明之人,稍稍一想就立刻明了,他望著遠處的那片宮殿,看來又是一場風雨啊!


    他不確定的看看裴行儉,想再確定一下。裴行儉丟給他一個你知我知的表情,悄然離去。


    第二天的朝堂就吵翻了天,侍中兼太子詹事、平昌縣公宇文節上書彈劾薛訥鬧市縱馬,強占民房,還打傷百姓,天怒人怨,人神公憤,應當押付有司治罪。


    長安縣令裴行儉,屍位素餐,畏首畏尾,官官相護,百姓擊鼓鳴冤居然被亂棍打出,置律法為無物,視百姓如草芥,實在妄為人臣!


    宇文節說的情緒激動,青筋暴起,一張黑臉充滿正義,口水都吐到前麵褚遂良的官袍身上去了。如果不是褚遂良躲得快,有噴到他後腦勺的可能。


    站在對麵的薛仁貴矗立如山,對於宇文節瞪過來的那雙血紅眼睛毫不在意,連眼睛都沒有抬一下。好像宇文節彈劾的不是他的兒子。


    下麵群臣竊竊私語,交頭接耳,都對宇文節的彈劾充滿懷疑。薛訥雖然為人囂張,但是魚肉百姓這種事他應該還做不出來,畢竟宇文節說的地方是長安城啊,天子腳下,敢縱馬鬧市,強占民房,這可是大罪。


    現在的勳貴都人人自危,恨不能夾起尾巴做人。梁建芳的例子就在眼前,誰會在這個時候範到皇帝手裏去?


    長孫無忌作為文官的代表,罕見的一言不發,低著頭看自己鞋子上的花紋,似乎在看一件工藝品。


    他看的很仔細,眼睛都快陷進去了。


    柳奭閉著眼睛,似乎在補充睡眠,身體搖搖晃晃,隨時有摔倒的可能。


    由於宇文節彈劾的人裏有裴行儉,所以裴行儉也破例來朝,和宇文節當堂對峙。


    “裴行儉,宇文節彈劾之事,你可有話說?”李治沒有任何的情緒波動,甚至沒什麽興趣。


    宇文節本來義憤填膺的心頓時猶如墜到冰窟一般,一股不好的預感油然而生。


    裴行儉一絲不苟的行禮,說話的聲音不大,但是足夠每個人聽清楚:“微臣有異議,據微臣所知,薛訥並非強占那商賈的房子,而是付了兩千貫的銅錢。那處房子購買時耗費一千貫,現在也不過估價一千五百貫。薛訥以兩千貫買下,並不存在強占之事。


    此事見者眾多,兩千貫銅錢就扔在門口,猶如小山。宇文節所說強占之事並不屬實。


    那商賈見錢眼開,得兩千貫銅錢後尤覺不足,漫天要價,把價錢抬到三千貫。薛訥一怒之下才打斷了他的雙腿。


    那商賈氣不過,才跑到長安縣衙擊鼓鳴冤。微臣問清緣由,覺得此商賈胡攪蠻纏,利欲熏心,如果因此責罰薛訥,會開萬惡之源。是以把他哄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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